控制系统和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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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工作,确保装置的稳定运行,提高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平安操作性,切实发挥联锁保护作用,降低设备事故发生率,根据公司?工业自动化仪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陕西华浩轩新能源科技。

第三条公司生产技术部为公司的联锁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视、检查、考核。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监视、检查公司各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投用、运行情况;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联锁参数的设定情况。

第五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公司联锁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监视公司各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操作、投用管理;负责审核确认系统设置及联锁报警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监视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工艺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操作使用和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十条仪表专业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根底资料的管理、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第十一条电气专业负责本单位与联锁系统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第二章自动化联锁系统管理第十二条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一)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平安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二)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三)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候保护装置。

1.3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1.3.1 A类联锁回路其体分为:1)Al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l级联锁的联锁回路;3)AB类:联锁动作途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1.3.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2.管理职责2.1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批。

2.2公司电仪部门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2.3生产部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审核,2.4生产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仪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环部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公司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部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2.5安环部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2.6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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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2021—7—25发布 2021—8—1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1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1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专家组参与对大型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4.2 生产工艺经理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

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4.3 仪表主管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 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5.1 使用和维护5.1.1 仪表维护班应建立健全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

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5.1.2 现场联锁开关应建立明显标志,挂联锁开关牌。

5.1.3 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综合技术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仪表维护班执行。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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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编写:日期:编审: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此份为内蒙古××煤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操作文件,仅供本公司使用。

如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此档的全部或部份内容。

设备部编制修订页文件发放表H ——表示发放打印出来的纸质版本目录1.目的-------------------------------------------------------------------------52.范围-------------------------------------------------------------------------53.职责-------------------------------------------------------------------------54.管理内容-------------------------------------------------------------------5 4.1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5 4.2联锁自保装置的维护和投运---------------------------------------6 4.3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投用和联锁值变更的管理流程-----74.4新增联锁管理---------------------------------------------------------95.产生记录-------------------------------------------------------------------96.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台账-------------------------------------------------97.附录-----------------------------------------------------------------8报警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生产装置报警联锁系统的解除和启用,保证各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三十五、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生产中,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的联锁保护系统。

第三条编写依据:1、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18-90)2、《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20133、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0511-2000)第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符合: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SH-T 3082-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第六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第二节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第七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1、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2、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

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3、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第八条联锁保护装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独立设置。

第九条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实际以设计院设计为准)。

第十条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减少事故,避免设备损坏,------有限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和设备的工艺过程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各生产装置。

二.依据、适用范围与分类(1)《参照化工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2)参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仪表)》。

(3)常用生产过程联锁保护系统。

(4)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

(5)生产过程的信号报警系统,气信号等其它种类的联锁保护系统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类1)根据联锁保护系统性质分为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及设备本体联锁保护系统。

(2)根据各生产装置特点及联锁性质分为主联锁和一般联锁。

四.管理职责及范围(1)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实行“分级负责、按岗位管理”的原则,公司生产部、车间要指定人员专(或兼)管这项工作。

(2)生产部职责1、生产部为联锁保护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上级部门有关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度、规程、办法、指令等规定;负责制定公司的联锁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各车间的联锁保护系统完好及投用情况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生产部对设备本体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全面管理,在公司设备检修过程中,组织审核设备本体主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解除或取消、投用过程。

(3)车间职责负责对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解除或取消、投用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对所辖工艺联锁的完好及投用状况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组织审批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解除或取消、投用过程。

(4)安全环保部职责负责联锁保护系统安全监督。

(5)电仪专业职责1、负责对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和设备本体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检修、调试等工作,确保其完好。

2、负责及时更新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图纸,上报生产部和办公室备案。

中国石化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石化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3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3.1联锁保护系统日常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3. 2企业应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细化临时解除联锁和联锁工作票的管理。

联锁保护系统根据其重要性及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宜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分级管理细则。

3. 3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工艺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生产操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配合,对已经采用联锁保护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危险及可操作性(HAZOP)分析,同时对现有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

3. 4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中的联锁保护系统,在买施前宜进行工艺过程的HAZOP 分析,以及联锁保护系统的SIL评估.3. 5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现有联锁保护系统进行隐患与缺陷排查,组织编制整改规划。

3. 6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执行,要防止不足设计、过度设计,不得将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用于普通的过程控制、两位式控制或逻辑控制。

3. 7联锁保护系统的选型、购置、安装、投运管理按照《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3. 8企业应建立、健全联锁保护系统相关设备故障处理、在线维护检测的操作预案或作业指导书。

3. 9联锁保护系统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联锁保护系统的全寿命运行过程信息。

档案应详细记录联锁保护系统发生动作情况、故障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3. 10联锁保护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至少有两套备份,并异地妥善保管;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版本、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3. 11宜采用连续测量仪表代替开关类仪表。

3. 12联锁保护系统中的相关设备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

3. 13紧急停车按钮应设可靠的护罩。

3. 14联锁保护系统应配备适量的备品备件。

4联锁保护系统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具体要求4. 1仪表人员应定期检查联锁系统的诊断报警情况,保持系统的完好运行状态;环境条件应满足仪表正常运行要求;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1 总则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 机构与职责2.1公司设备动力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2.1.1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1.2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2.1.3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2.1.2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2.1.5负责建立A 级联锁保护系统档案。

2.2 生产技术岗位负责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2.3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2.4 仪表运行装置是联锁保护系统的执行单位,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

负责本厂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3 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3.1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分A级联锁保护系统、B级联锁保护系统。

A 级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4 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4.1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满足HSE管理体系要求,加强装置工艺、设备的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以下简称联锁系统)属于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一种,通过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装置工艺和设备的自动联锁保护系统。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锦西石化分公司,包括原来的紧急停车系统(ESD)、机组控制系统(ITCC)以及过程控制系统(DCS、PLC)中的联锁系统部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机械动力处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从联锁系统的设计阶段到调试、验收、投用阶段的监督、检查,系统运行的管理;负责组织联锁系统台帐的建立、管理;负责组织联锁级别的划分;负责有关设备联锁变更的审核,对其它联锁变更申请确认、会签,并组织实施联锁变更。

第五条生产运行处负责对有关装置工艺联锁变更的审核,对其它联锁变更申请确认、会签,并协调联锁变更实施时的生产工作;对联锁级别划分进行审核。

第六条规划计划处负责确认与设计相关的联锁变更申请,以及对联锁级别划分进行审核。

第七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安全环保相关的联锁变更的审核,对其它联锁变更申请确认、会签;对联锁级别划分进行审核。

第八条生产车间负责提出联锁变更申请、联锁级别划分申请;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联锁管理台帐。

第九条仪表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维护,临时联锁切除的申请,联锁变更的具体实施;负责联锁系统资料的归档管理,仪表联锁台帐的建立和维护。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十条联锁系统仪表设备完好率要求100%,包括备用机组;联锁保护投用率要求100%。

第十一条根据联锁动作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二级,实行应分级管理。

一级联锁机械动力处管理,二级联锁由所属车间和仪表车间管理。

联锁分级如果生产单位申请变更,机械动力处组织审核划分。

(一)一级联锁: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工的联锁。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3篇)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3篇)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是指用于对生产过程、设备设施进行控制的自动化仪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执行机构、PLC控制器等。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优化控制流程。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安全、稳定地运行。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或规避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的职责第七条相关部门的主管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升级和改造工作。

第九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系统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第十条运维人员负责日常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负责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提出相关的优化措施。

第十二条待添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挂职待遇制定章节详情第三章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建设和改造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规划和布局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

第十四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建设和改造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合理的运营。

第十五条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必须有相关资格认证的单位进行验收,并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建设和改造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相关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七条每个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都应有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工作,传感器的清洁,控制器的校验等工作。

第十八条系统维护人员应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九条对于出现故障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排查,并修复故障。

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1.1.1 为进一步规范XXX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据青XXX公司《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检安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1.2 本规定中专业术语的界定: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1.3 联锁保护系统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1.1.4 联锁保护系统包括:1.1.4.1 生产工艺(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1.1.4.2 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1.1.5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XXX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2. 管理职责2.1 生产部职责2.1.1 生产部是检安公司负责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2.1.1.1 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检修、维护、管理规程的制定和修订。

2.1.1.2 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2.2 仪表专业职责2.2.1 仪表维护单位负责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严格执行中石化《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有关规定,依据联锁保护系统审批单、作业票进行作业。

指定专人健全档案资料。

生产部所属机修、电气专业应积极配合仪表专业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及校验工作。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的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确保生产平稳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2)、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3)、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联锁系统投运与摘除的具体要求。

5)、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检修和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

6)、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和仪表部门日常维护的相关要求.三、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1)、仪表设备由制造部仪表负责归口管理。

2)、在线分析仪表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

3)、制造部仪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落实本部门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核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八)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九)负责公司仪器、仪表、安全联锁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十)负责本部室各类台账的记录工作。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一、编制背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核电厂安全防护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具有防止失控线路进入反应堆、保证燃料组件及压力容器安全的重要功能,因此,关于其管理制度的规范十分必要。

本文旨在规范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度,确保其系统性和可执行性。

二、对象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核电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活动。

三、行为准则1. 管理层要加强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其处于适当的维护状态,从而确保反应堆的安全。

2. 任何人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运行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随意拆卸、调整系统内部部件。

3.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维修人员必须拥有合格的资格和操作能力,严格按照维修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5. 在需要使用低水平保护系统进行工作时,必须先进行安全验证和授权,并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四、内容细则1.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a. 管理层要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其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

b. 对每个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

c. 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设备、零部件和材料进行定期检验、试验和保养,确保其长期安全运行。

d. 管理层应当不定期地进行演练和模拟,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处理程序。

2.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维修a.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其正常运行。

b. 维修人员必须熟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维修。

c. 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对原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维修后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d. 在维修或更换设备时,必须对设备进行追溯管理,并对更换的设备进行标记和保管,以便今后使用和维护。

3.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措施a. 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考虑和保护,以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保证反应堆的安全。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工艺联锁《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工艺联锁值修改的审核。

第十条生产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生产车间和维护维修站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职责(一)负责本车间全部联锁的管理,各生产车间要制定本车间的联锁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一个联锁回路一个措施,使净化厂的联锁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联锁回路中去。

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仪表联锁管理规定一、总则1、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职工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取消、短接、修改、恢复、新增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2、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

3、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二、联锁的分类1、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2、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重要性、影响范围分为A、B两类。

A类:指影响主机安全运行和装置安全的联锁。

其余联锁定为B类。

三、联锁管理的职责1、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的短接、切除、联锁回路的取消、联锁仪表短接恢复和新增联锁回路的管理等。

2、技术设备部负责A类联锁的管理。

技术设备部分别建立A类工艺联锁、设备联锁管理台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3、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全部联锁的管理。

建立本车间联锁管理台帐,每周对本车间的所有联锁进行一次检查。

作好联锁台帐及所有联锁变动审批表保存。

4、所有联锁的取消、短接、修改、恢复、新增等工作由装备工程公司电仪车间负责执行。

电仪车间作好联锁仪表校验、维护、取消、短接、修改、恢复、新增等工作记录。

控制盘(柜)、DCS操作画面上有投入/切除操作按钮和参数修改的联锁由生产车间操作人员执行。

5、联锁台帐和记录的内容包括:(1)联锁仪表装置台帐。

(2)联锁仪表运行情况。

(3)联锁值的修改情况。

(4)联锁仪表的短接、切除、恢复情况。

(5)联锁回路的取消、新增记录。

四、联锁值的修改1、工艺联锁值的修改:由车间工艺技术人员填写联锁管理申请表,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技术设备部工艺室审查、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审批完后返回车间交电仪车间执行,生产车间确认执行情况后,联锁管理申请表分别由车间、技术设备部保存。

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仪表⾃动控制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仪表⾃动控制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仪表⾃动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总则1、为加强仪表及⾃控系统管理⼯作,保障仪表及⾃控系统安全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于煤制甲醇分公司仪器、仪表的管理。

3、仪表及⾃动控制系统是指在⽣产过程中所使⽤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计量仪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及有毒⽓体检测报警仪表、执⾏器、⼯业视频监视系统、⽕灾报警监测系统、化验分析仪器及其附属单元等。

⼆、管理职责1、⽣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依据其职责,全⾯管理公司仪表及⾃控系统⼯作,指导各⼯艺车间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及⾃控系统管理⼯作,提⾼仪表及⾃控系统技术和管理⽔平。

2、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上级部门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组织制定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

(2)负责编制和审批仪表及⾃动控制系统年度⼤修、更新及⽇常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仪表及⾃动控制系统故障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提⾼仪表及⾃动控制系统保障能⼒。

(4)掌握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的运⾏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对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作的检查及考核,保证装置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的完好。

(5)组织基建、技改、技措、安措、环措等项⽬中仪表及⾃动控制系统选型、设计⽅案审查、签订技术协议和竣⼯验收⼯作。

三、基础管理1、应建⽴如下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1)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2)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巡检制度。

(3)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4)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交接班制度。

(5)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其他管理制度。

2、应建⽴仪表及⾃动控制系统管理档案,包括:(1)⼯程竣⼯资料(装置整套仪表及⾃动控制设计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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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和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一、控制系统管理
第1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2条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3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4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5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6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7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

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

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8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

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解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
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

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9条仪表车间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二、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1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

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2条仪表车间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3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甲醇车间提出申请,由甲醇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

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第4条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

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5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6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

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7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

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

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8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

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

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

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9条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10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11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12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

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第13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14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
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第15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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