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国文读写教学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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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国文读写教学构想
一
蔡元培批评戊戌变法中的维新派不重视培养革新人才,所以招致失败;这其实是不完全公正的。维新派的失败,自有种种主观上和客观上的原因;至于培养人才,他们中间的一些主要人物倒是自始至终十分重视的。康、梁、严、谭,无不如此。
梁启超(1873—1929)一生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898年百日维新之前,是他积极从事变法维新的舆论宣传和实际运动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他从其师康有为那里学得了较为通达先进的治学方法,接触了当时译出的许多西书,形成了“强国必先强人,强人必先强学;变法必先变人,变人必先变科举制为学校制”的坚定信念。他在主编《时务报》(1895)时宣传这样的思想,在主持长沙时务学堂(1897)时亲自实践这样的思想,最后在戊戌变法运动中企图借助朝廷之力把这种思想向更广的范围内扩展。1898年维新运动失败,他逃亡日本,一直到五四运动前夕,是他进一步从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中汲取养料,坚定了自己改良主义的思想立场,并积极宣扬资产阶级新的政治体制和新的教育学说的阶段。这个时期,他承袭昔日坚信“教育为立国之本”的观念,向国人介绍欧美以及日本正在施行的一些新的教育制度、教育设施;甚至还详尽地介绍和引进了日本学者当时译著的许多人文科学方面的教材。五四运动前后,是他开始从无望的政治活动旋涡中解脱出来,专心从事于著述和讲学的阶段。梁氏一生,在学术方面著述千余万言,而在这一阶段留下的成果却有几百万言,其中重点内容之一仍在教育教学方面。有关国文读写教学的论著(讲演),也都发表在这个时期。
梁氏在学校亲自任教的时间是很短的,在中学堂任教的时间则更短(据他自述,约有半年),那么他对中学国文科读写教学的一些见解,何以能使当时及后世许多学者所推崇、所折服呢?
原来梁氏本人是个天赋极高的人物,他8岁能作诗文,10岁考中秀才,12岁应试学院,补博士弟子员,15岁专攻训诂词章,17岁(1889)得中举人,18岁开始就广泛涉猎上海制造局译出的各种西书。这样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广泛阅读,到晚年确已达到了常人无法企及的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境地。此外,他的文才也极高,一枝笔先是以雄健古雅的古文为人称道,继而又以流畅而笔端饱蘸感情的报章体文言称著于世。五四以后,他写的语体文也达到了当时一般新派作家所能达到的水平。他的著述宏富,语体各不相同,文体多姿多彩,一概都写得极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加之,他又善于从西方资产阶级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科学文化巨匠那里汲取有益的东西来分析研究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治学上掌握的是比较先进的方法论。凭着这么一些条件,他对本国语文的读写规律自有其深切而独到的体验,发为宏论,自易切中肯綮。
梁氏全面探讨中学国文读写教学问题的专著题名“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1925年中华版)。该书原为梁氏1922年在南京高等师范(1923年后改名为东南大学)所作专题讲演的记录,最初发表于《改造》第4卷第9号,后收入《饮冰室合集》,收入时,内容上稍有增补。中华书局出单行本时,内容又有重要修改。因此,同题的三种资料,内容大同而有小异,而以中华单行本为善、以《改造》刊发稿为早。此书内容,除小引外,主要分两大部分,前论作文法,后论教授法,研究的重点在文言文的读写教学。因为梁氏主张国文一科,小学应读写语体文,解决语体文的应用问题;中学以上(包括大学预科)学校应读写文言文,重点解决文言文的应用问题;同时,他还认为“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写”的水平,“读”的
注意中心就该在“写”的规律和法则上,因此他把自己的讲演稿题名为“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
二
梁氏关于作文教学的构想,值得后人继承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大致有如下各点:
作文教学要重在“应用”。这一点,差不多是当时一般革新派人物的共识,蔡元培这样主张,刘半农也这样主张。梁氏把文章分成三大类,一记载之文,二论辩之文,三情感之文。他说:“作文教学法本来三种都应教,都应学。但第三种情感之文,美术性含得格外多,算是专门文学家所当有的事。中学学生以会作应用之文为最要,这一种(指情感之文──笔者注)不必人人皆学。”(引自《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该书)很显然,梁氏主张在中等以上学校里,作文教学应重于指导学生写作记载文和论辩文这两类实用价值最大的文章。梁氏在批评民国元年以后学校教育的弊病时曾经指出,“学问不求实用”是当时的一大积弊。他说:“学问可分为二类:一为纸的学问,一为事的学问。所谓纸的学问者,即书面上的学问,所谓纸上谈兵是也。事的学问,乃可以应用,可以作事之学问也。”“学而不能应用于世,无论如何勤学,终是纸的学问,其结果纸仍纸,我仍我,社会仍社会,无一毫益处也。”(见《中国教育之前途与教育家之自觉》,1917年)这种视作文为应世之需,因而教学内容要重在“应用”的观点,正是对封建传统教育的一种强有力的否定。
作文教学要先明“规矩”。梁氏认为,作文教学要取得好的效果,师生双方都得首先明白作文的规矩,即作文法。他的《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大部分篇幅讲的是文章作法,原因就在于此。梁氏把作文法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写任何种类的文章都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就是怎样的结构成一篇妥当文章的规矩”。这规矩的最低限度的要求是:“该说的话──或要说的话不多不少照原样说出,令读者完全了解我的意思。”所谓“该说的话”,就是构成文章的必要的原料。话有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原料有必要的和并非必要的,确定的标准是:①“时候如何”,②“作者地位如何”,③“读者地位如何”。同样一个题目,时间场合不同,作者意图不同,读者对象不同,该说的话也不同。梁氏的这一观点完全符合现代应用语言学强调语言运用必须重视社会交际环境的适应性的理论。所谓“照原样说出”,就是把观察到的(客观的)或感受到的(主观的),毫不走样地说出。这里的关键是:①“把思想理出个系统来”,“然后将材料分种类分层次”地配搭得宜;②“提清主从关系”,“常常顾着主眼所在”。所谓“令读者完全了解”,就是要求表达平易浅明,思路顺畅通达,反对“谬为高古”,力戒违背逻辑原理。作文法的第二个层次,即各类不同体裁文章的不同的作法,也就是写不同体裁文章的特殊规矩。梁氏讲演稿的主要内容就是详尽地阐述这方面的“规矩”的。梁氏认为,指导学生作文必须让学生真切地明白这些规矩。他说:“文章做得好不好,属于巧拙问题,巧拙关乎天才,不是可以教得来的。如何才能做成一篇文章,这是规矩范围内事,规矩是可以教可以学的”,而“懂了规矩之后,便有巧的可能性”,所以教作文实际上是教作文的种种规矩而已。
作文教学要求学生作的篇数要少,用的功夫要细。梁氏在作文教学的训练上是主张重质的,他反对只讲“多写”而不讲“实效”,认为在篇数上,与其做得多而草率应付,倒不如少做几篇,抓细抓实,让学生做一篇有一篇的收获。他说:“我主张每学期少则两篇,多则三篇,每一篇要让他充分的预备,使他在堂下做。看题目难易,限他一星期或两星期交卷。”可见,梁氏所强调的是,每作一篇,都要扎扎实实地抓好作前的“预备”工作和作后的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