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首”“最早”“第一次”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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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源远流长,自古以来就有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在这700字的篇幅里,我将为大家解读一些重要的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从古代到现代不同历史时期进行分析,以期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国家法制的演变过程。

1. 秦汉时期:作为中国法制史的开端,秦朝以其强大的中央集权特点而著名。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布了《律令》。

这是一部刑法法典,严苛程度令人震惊。

在法律的执行中,以法家学派的理念为主导,儒家学说则主要体现在刑罚辅助作用上。

汉朝时期,刑法逐渐温和,刑罚也从酷刑向缓刑转变。

2. 唐宋时期:在唐朝时期,法律的制定更加合理,成为中国古代法治的高峰之一。

唐朝的法律制度从汉、魏、隋的法制基础上发展而来,其中以《唐律》最为著名。

此时的法律采用了多元文化,儒家、道家与佛教相互交融。

宋朝时期,保留了唐代法律,专门设有刑部、户部、礼部、兵部等各级法院,司法制度更加严谨。

3. 明清时期:明代的法律制度和唐宋时期类似,但其中的法律原则更加完善。

明朝的典章制度包括了《大明律》、《大明酌史记》等,对清朝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影响。

清朝沿袭了明代的法律传统,但在执法过程中更加重视道德规范的约束,并建立了律例疏理法。

4. 近代以来:近代以来,中国法制面临了巨大的变革。

中国在鸦片战争后接触了西方法治制度,并逐步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改革。

1904年颁布的《清朝新法通则》被视为中国的民法典,该法通则包括了刑法、商法、劳动法等内容,对中国近代法制的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法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中国现代法律体系。

总体来说,中国法制史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尽管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方式,但法治理念一直贯穿于中国法制的演进过程。

从古代的统治者独断独行,到现代的法律保障下的社会秩序,中国的法制建设趋于不断完善。

希望这篇文章增加了你对中国法制史知识的了解。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第一部分:大点1:1.1:中华法系定义:鸦片战争前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法律为主题的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特征:1以君主意志为转移;2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3法律以刑法为主体;4司法从属于行政。

2:1.1:中华法系的起源特点:1:起源具有独自的特点,即‘礼法结合’。

2: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具有早熟性。

3:在形成时带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

4:带有刑事法规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5:带有氏族社会的浓厚色彩,以及贵族宗法统治的特点。

3:2.1:西周立法指导思想内容:‘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1:天是公正的,与任何人无血缘关系,天命是可以转移的;2:天命转移的条件是‘德’;3:德的中心是保民,德的要求是敬天、敬祖、保民。

明德慎罚:明德就是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慎罚就是主张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

明德慎罚具体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就是强调将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影响:1重视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培养;2重视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3德治辅以法制,德治并非万能,‘明德慎罚’既是‘德’、‘罚’兼用的最好诠释。

4:2.1:亲亲、尊尊定义,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内容亲亲:要求在亲族范围内,人人都应亲爱自己的亲属,按照自己的身份行事,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

尊尊:要求在社会范围内,人人都应恪守自己名分,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分野,有明确的等级秩序。

亲亲父为首:要求在家庭家族关系中,应承认并维护父家长的地位和权威,以父家长为家庭和家族中心。

尊尊君为首:是指整个天下的中心在于得到天命的君主。

亲亲得核心是孝,尊尊的核心是忠;‘亲亲’所维护的是以父权为中心的的家庭、家族的伦理关系;‘尊尊’所维护的是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

5:2.3:西周时期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三赦之法’,一曰幼弱,二曰老髦,三曰蠢愚。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中国法制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知识。

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古代至现代的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和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

了解中国法制史,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认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现行中国法律的渊源与基础。

在本文中,将介绍中国法制史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商、周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其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夏代实行的是王族法权,以宗法制度为主导,法尚礼治。

商代实行的是分封制度,法律的实施主要通过分封诸侯来进行。

周代因周公制定了封建礼制,形成了刑德并济的法律思想。

这些都为后来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秦汉法律的儒家影响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了严厉的法家法治。

而汉朝开始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开始受到儒家的影响。

儒家主张以仁、义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观念,对法律制度提出了规范要求。

汉代司法制度相对完善,刑罚分明,重视教育与改造犯人,对后世司法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唐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唐代法律制度健全,设立了律令、刑法等法律文书,法律条文较为丰富。

唐代法律也强调刑名分明,注重针对人情深浅而判罚轻重,司法公正与人性关怀并重。

宋代将唐代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注重法律执行的细则和裁判程序,提出了“法者,治之纲纪,治有仪轨不得越”等观点。

四、明清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的矛盾明清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

明朝实行隆武、慎刑之策,注重法律的温和,以教育改造犯人为主要手段,但仍然无法完全解决社会矛盾。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法制,进一步减轻了刑罚,但法律执行的不公与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五、现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中国的现代法律制度建设始于清末民初时期的洋务运动。

中国吸收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开启了现代法律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标志着中国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化。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上册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上册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上册一、法制的起源与初步形成中国法制史可追溯到约公元前21世纪的商朝晚期,这一时期的法律体系主要以‘律’、‘令’、‘法’为基础,对于统治者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公元前11世纪至前221年的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尚未出现统一的法律体系,各诸侯国多以礼法来进行统治和管理。

二、秦汉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在中国法制史上,主要得益于秦朝和汉朝的作用。

秦朝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下令统一法律,出台了著名的《律令》。

这一法律体系被汉朝继承和发展,成为中国法制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在汉代,司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刑法也比较完备。

三、南北朝法律制度的特点随着北方汉文化与南方文化的融合,南北朝法律制度也逐渐形成。

这一时期的法律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强调道德教化与崇德重义,同时也受到了道教和佛教的影响。

这种以德治国的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四、隋唐时期法律制度的完善隋唐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隋代的法律以《隋律》为代表,对于刑罚体系进行了重要的规范。

而唐代的法律以《唐律》、《唐令》为基石,进一步完善了刑罚制度,并开创了科举制度,为后来的明清法制奠定了基础。

五、明清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局限明清时期,封建制度的深化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法律制度迎来了新的变革。

其中明代的刑法以《大明律》为代表,对刑罚规范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到了清代,乾隆年间编制的《大清律例》更是继承和发展了前朝法制的优点。

然而,随着社会秩序的混乱和权力腐败的加剧,法律的权威逐渐丧失,法制的制度和实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六、现代法制的发展与挑战进入现代社会,中国法制面临了全新的发展挑战。

中国自1840年以来屡屡遭遇侵略,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逐渐加深。

早期的法制改革目标是吸收先进制度和民主法治理念,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其颁布的“五权宪法”为后来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法硕干货】中国法制史里的那些“第一次”(必背)

【法硕干货】中国法制史里的那些“第一次”(必背)

【法硕干货】中国法制史里的那些“第一次”(必背)1. 郑国子产铸刑书——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2. 《法经》——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3. 《晋律》——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4. 西魏《大统式》——历史上最早以“式”为形式的法典5.唐朝对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中货物收税——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武则天时期设置市舶使——首置外贸专职官署6. 宋慈《洗冤集录》——世界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医学专著7. 《条画五章》——蒙古政权第一次汉化的立法8. 《至元新格》——元朝统一中国后颁布的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9. 《元典章》——第一次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最早附载五服图10. 元朝——首创以程朱理学为内容的经义取士制度,诉讼在法典中开始独立成篇,开始出现诉讼代理11. 《大明律集解附例》——开律例合编的先例并影响清朝12. 《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3. 《大清新刑律》——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14. 《大清民律草案》——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15.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中国近代意义上第一部法院编制法16.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中国刑事诉讼法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开端17.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中国民事诉讼立法近代化之发端18.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20.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21. 《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中国近代宪政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22. 《中华民国民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23.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法24. 人民民主政权——在刑罚种类上创设了“管制”刑。

中国法制史考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考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考点总结★法制史上的第一次:1、中国历史最早的有期徒刑:西周“圜土之制”。

2、中国劳役制度的开端:西周“嘉石之制”。

3、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春秋时期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战国时期魏国《法经》。

5、御史大夫的发端:秦朝6、中国立法史上第一次将刑名和法例律合为一篇称为名例律:《北齐律》。

7、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式”这种法律形式:西魏的大统式。

8、首次将“八议制度”列入法典:魏明帝《魏律》。

9、最早设立大理寺:北齐时期。

10、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晋律》。

11、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形成死刑复奏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魏明帝时期)。

12、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行政法典:唐玄宗时期《唐六典》。

13、中国古代最完备、对后世封建法典影响最大:《唐律疏议》。

14、世界上最早的法医类著作:宋《洗冤集录》。

15、中国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宋太祖《宋刑统》。

16、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综合性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

17、中国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清末《钦定宪法大纲》。

18、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

19、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

20、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带有民主共和性质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1、夏代:天讨、天罚2、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3、秦朝:法治、重刑4、汉朝:汉初—与民休息、宽省刑罚;汉武帝之后—礼法并用,德主刑辅5、唐朝:德本刑用;立法要求宽简、稳定、划一的思想;严格守法与执法的思想6、宋朝:强化中央集权与严厉打击“盗贼”7、明朝:重典治世、重典治吏、重典治民;礼法并用8、清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刑罚适用原则的演变1、西周:(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2)区分故意(非眚)与过失(眚)、惯犯(惟终)与偶犯(非终)。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4)宽严适中2、秦朝:(1)确定刑事责任能力,以身高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成年及是否应处以刑罚处罚,男6尺5寸,女6尺2寸。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3.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6.《法经》首创编撰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制度z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17.西魏编撰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 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27.《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8.《唐律疏议》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撰的封建行政法典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撰方式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33.宋朝首创刺配邢34.宋朝首创充军刑35.宋朝宋慈编撰的《洗冤录集》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36.《元典章》首创附仔“五服图”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制度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40.元朝《元典章》首创六部分篇的法规编撰方式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载“六脏图”先例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罪43.《明大诏》是中国历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中国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史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60.《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61.《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布的宪法62. 《中华民国民法》我我国第一部正式颁布的民法6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4《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65.《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革命根据地使其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66.管制刑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中国法制史考试中易出错点(附法制史冷僻字读音)中国法制史考试中易出错点从近年中国法制史教学和考试情况看,本课程易出错点大致集中在容易产生记忆混淆的地方。

中国法制史考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考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考点总结★法制史上的第一次:1、中国历史最早的有期徒刑:西周“圜土之制”。

2、中国劳役制度的开端:西周“嘉石之制”。

3、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春秋时期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战国时期魏国《法经》。

5、御史大夫的发端:秦朝6、中国立法史上第一次将刑名和法例律合为一篇称为名例律:《北齐律》。

7、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式”这种法律形式:西魏的大统式。

8、首次将“八议制度”列入法典:魏明帝《魏律》。

9、最早设立大理寺:北齐时期。

10、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晋律》。

11、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形成死刑复奏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魏明帝时期)。

12、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行政法典:唐玄宗时期《唐六典》。

13、中国古代最完备、对后世封建法典影响最大:《唐律疏议》。

14、世界上最早的法医类著作:宋《洗冤集录》。

15、中国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宋太祖《宋刑统》。

16、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综合性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

17、中国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清末《钦定宪法大纲》。

18、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

19、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

20、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带有民主共和性质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1、夏代:天讨、天罚2、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3、秦朝:法治、重刑4、汉朝:汉初—与民休息、宽省刑罚;汉武帝之后—礼法并用,德主刑辅5、唐朝:德本刑用;立法要求宽简、稳定、划一的思想;严格守法与执法的思想6、宋朝:强化中央集权与严厉打击“盗贼”7、明朝:重典治世、重典治吏、重典治民;礼法并用8、清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刑罚适用原则的演变1、西周:(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2)区分故意(非眚)与过失(眚)、惯犯(惟终)与偶犯(非终)。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4)宽严适中2、秦朝:(1)确定刑事责任能力,以身高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成年及是否应处以刑罚处罚,男6尺5寸,女6尺2寸。

大一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大一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大一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法制史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专业课程,对于培养法学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

大一学生在学习法制史时,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

本文将对大一法制史课程中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以帮助学生复习和掌握相关内容。

一、早期法律制度的形成早期人类社会出现了原始的法律制度,其中以习俗法和宗法法为主要形式。

习俗法是在部落、氏族中以民间习俗为基础制定的法律规范,而宗法法则是以血缘关系和家族制度为依据的法律制度。

二、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1. 古代东方法律制度在古代东方,出现了以礼法和律法为主要特征的法律制度。

其中,礼法指的是根据宗法、思想信仰等制定的行为准则,而律法是以明文形式规定的法律制度。

2. 古代西方法律制度古希腊和古罗马是西方法律制度的代表。

古希腊的法律制度以雅典民主政治为基础,采用了民主裁判的方式。

而古罗马的法律制度则以举证原则为核心,建立了完善的合同法和私法制度。

三、中世纪封建法律制度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其中以封建法和天主教会法为主要内容。

1. 封建法是指以封建关系为基础的法律制度。

在封建制度下,地主与农奴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到确立。

2. 天主教会法是指教会内部的法律制度。

在中世纪封建社会,教会权力极大,天主教会法对于信徒的行为准则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近代法律制度的形成近代法律制度的形成经历了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其中,启蒙运动提倡人权和法治原则,为近代法制奠定了基础;法国大革命则推动了法典的制定和民主宪政的建立。

五、现代法制体系的建设现代法制体系以宪法为核心,建立了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法律制度。

六、中国法制史的发展中国的法制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礼法制度和秦代的法律制度。

随着历史的变迁,中国的法律制度也经历了封建法律制度、民族法和外来法律制度的发展。

近代以来,中国实行了西方法律体系的改革和现代法制建设。

七、法制史对法学的影响法制史的学习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一.归纳总结(一)若干“首个”、“第一次”1.“式”第一次出现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格”出现于北朝时期;2.西魏《大统式》为我国第一部统式法律形式;3.赎刑起于夏朝;4.郑国子产铸刑书为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晋国赵鞅铸刑鼎为第二次;5.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为《法经》;6.官当首次入律——北魏律;八议首次入律——曹魏律;“准五服”首次为晋律;7.第一次以律公布封建成文法典——秦律;8.第一次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的——曹魏律;9.第一次以名例律命名刑法总则的——北齐律;10.第一部刊版印刷的封建成文法典——宋刑统;11.第一次五刑法定化——开皇律;12.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典——唐六典;13.第一次出现凌迟刑在五代,明代正式入律,宋代法定化;14.第一次开创律例合编新体制——大明律集解附例;15.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清代的第一部法典——大清律集解附例;16.第一部近代意义上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17.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第一部正式颁布的民法典——中华民国法典;18.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临时约法;19.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20.第一个减租法令出现在元朝;21.首次规定结婚必须登记的——太平天国;22.最终废除宫刑在北齐;秦汉始设廷尉;明代创制充军;汉代首立录囚制度;刺配始于宋;23.对外贸易始于汉武帝;科举始于隋代;条法事类编撰始于南宋;24.北洋政府首先规定:特别法优于普通法;25.唐朝第一部法典:武德律;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26.第一部宪法性草案,第二部宪法性文件——十九信条;27.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至元新格;第一次出现杖刑——北魏;28.死刑复奏制度始于三国曹魏,大理寺始设于北齐;(二)若干历史沿革1.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历史沿革2.五刑制度历史沿革(1)夏商西周:奴隶制五刑——墨、劓、-、宫、大辟;其肇始于夏,发达于商周,影响及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2)汉代: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三百(景帝二百);斩左趾改为笞二百(景帝一百);斩右趾改为弃市;(3)南北朝:北朝西魏时,北齐下令废止宫刑;流刑的出现弥补了徒刑和死刑之间的空白;北魏增加鞭刑和杖刑,形成死、流、徒、杖、、鞭五刑;(4)隋文帝开皇年间《开皇律》,以笞代鞭刑,形成笞,杖、徒、流、死五刑,自此,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3.刺配刑的沿革(1)刺配始于宋朝,设此刑原意在于宽贷死刑之意,后来却成了滥用之刑,后人讥之为“六刑”(2)元代在刺配的基础上增设了刺劲,刺项和刺顶刑;(3)明清沿用刺配刑;(4)清末《大清现行刑律》废除刺配刑,方才退出历史的舞台;4.凌迟刑的历史沿革(1)始于五代,属法外用刑;(2)北宋仁宗时,在法定绞、斩、死刑外,增设凌迟刑;(3)南宋时,适用范围开始扩大,宁宗《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被定位法定刑(但未载入《宋刑统》;(4)明朝正式载入《大明律》(5)清朝,凌迟罪名由明朝的13条增加到22条,范围进一步扩大;(6)清末,沈家本之《大清先行刑律》废除凌迟刑;5.大理寺及其沿革6.刑部及其历史沿革7.监察机关历史沿革8.死刑复奏历史沿革(1)曹魏时确立死刑复奏制,为历代王朝所沿用;(2)隋朝设三复奏;(3)唐朝设五复奏,但地方仍实行三复奏;(4)宋朝,京师一复奏,地方不复奏;9.法典编撰体制沿革(1)唐朝以前,以名例律为统率,,以篇为单位;(2)唐朝中期:《大中刑统》,以名例律为统率,后按内容性质分“门”;(3)明朝:以名例律为统率,按六部划分;(4)明神宗万历年间,《大明律集解附例》,将例附后,开创律例合编新体例;(5)清末:《大清现行刑律》取消六部,按性质以“门”为编撰体例;《大清新刑律》按总则和分则编撰,沿用至今;10.会审制度的历史沿革二.立法概况(一)各朝立法指导思想西周:明德慎罚战国:①一断于法;②刑无等级;③轻罪重刑;④法布于众秦:①缘法而治,②刑无等级;③严刑重法汉:①汉初“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约法省刑”;②汉武帝:“礼法并用,德主刑辅”;唐:①宽简、稳定、划一;②德本刑用;宋:①强化中央集权;②重点治贼盗;元:①附会汉法;②分而治之;明:①刑乱国用重典;②明刑弼教;清:①详译明律,参以国制;②尚德缓刑;备注:西周:明德慎罚;汉代:德主刑辅;唐代:德本刑用;明代:明刑弼教;清代:尚德缓刑;(二)各朝法律形式(三)各朝法典法律汇编(四)重要法典篇目及内容①名例律:关于刑罚种类及其适用的一般原则的规定②卫禁律:关于警卫皇帝、保卫宫殿、维护国家边疆等方面;③职制律:关于官吏设置、选任、夫职、渎职等职官管理与惩戒方面;④户婚律:有关户籍、土地、赋税、徭役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⑤厮库律:有关畜牧与仓库管理;⑥擅兴律:有关发兵与兴造国家工程方面;⑦贼盗律:惩治贼盗犯罪;⑧斗讼律:因斗殴引起的诉讼;⑨诈伪律:关于诈骗和伪造犯罪;⑩杂律:弥补其他法律不足的关于市场管理和奸非等方面;(11)捕亡律:关于追捕逃犯(12)断狱律:关于关押、审讯在押人犯;(3)汉律60篇①九章律:法经6篇外加户、兴、厮;(9篇)②傍章律:礼仪制度方面(18篇)③越宫律:皇帝与宫廷警卫方面;(27篇)④朝律:关于朝贺方面;(6篇)⑤盗贼: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⑤杂:关于盗贼以外其他犯罪的规定;⑥网(囚):囚禁、审判犯罪;⑦捕: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⑧具:定罪量刑的从轻从重,即“具其加减”;三.刑法体系(一)各朝刑罚原则1.西周:①老幼减免原则(“三赦之法”——幼弱、老耄、蠢愚)②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a. 其中故意为“非眚”,过失为“眚”,惯犯“惟终”,偶犯“非终”;b.“三宥之法”——过失、弗知、遗忘;③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④宽严适中原则;2.秦:①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为准;②区分故意与过失——过失为“不端”,故意为“端为”;③盗窃按赃值定罪;④共犯及集团犯、教唆犯、累犯加重原则,自首减轻原则;⑤诬告反坐原则(特指有期徒刑)3.汉;①上请原则——官吏犯罪需请示皇帝,予以优待;②恤刑原则——矜老恤幼③亲亲得相首匿原则4.三国两晋南北朝:①八议制度②官当制度③准五服以治罪5.唐朝:①区分公罪与私罪——公罪从轻,私罪从重,该原则最早规定于《开皇律》;②共犯与合并论罪——首犯从重、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③自首与类推原则——轻重相举,举重以明轻;④老幼废疾者减免原则;⑤累犯加重与更犯加重原则:a.累犯特指盗犯,且三犯流者绞,三犯徒者流;b.更犯,系惯犯;⑥数罪并罚原则;⑦特权原则⑧化外人处罚原则:a.同国人,属人原则;c.异国人,属地原则,即以唐律论处;⑨同居相为隐原则;6.元朝:蒙汉异法7.明朝:①轻其所轻、重其所重;②从新从重原则;8.清:维护满族特权清末:《大清新刑律》规定:罪行法定、删除比附、刑罚人人平等、幼犯感化教育;9.南京国民政府:①从轻从新原则;属地为主,属人为辅原则;②罪行法定原则;10.工农民主政权:①分清首要、附和而区别对待;②自首、自新减免;③罪行法定与类推结合;④人道主义废止肉刑⑤按阶级成分、功绩定罪;抗日民主政权:①镇压与宽大原则②区分首要与胁从③贯彻保障人权,不纵奸、不冤良;④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解放区政权:明确规定:首恶者不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二)各朝刑罚制度1.夏商、西周:奴隶制五刑——墨、劓、--、宫、大辟①肇始于夏,发达于商周,影响及三国两晋南北朝②砍手为刖,砍足为---,去膝盖为膑③拒《吕刑》记载,赎刑起源与夏朝;2.战国:商鞅变法之“连坐法”、“分户令”3.秦国:①死刑:戮、腰斩、车裂、枭首、弃市、夷三族、具五刑②肉刑:墨、劓、--、宫③徒刑:城旦舂、鬼薪白鬏、隶臣妾、司寇④笞刑:属轻微犯,适用于上级官吏对下级属臣,有别与五刑之“笞”⑤赀刑:既罚金;⑥耻辱刑:髡刑、耐刑、完刑4.汉朝:由肉刑向劳役刑的过度,是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转变的标志①汉文帝时:改墨刑为髡钳城旦舂。

中国法制史上的70个第一

中国法制史上的70个第一

1.最早的法官:皋陶2.最早的律师:邓析3.世界遗存最早的国家监狱:羑里城(位于汤阴县城北约4公里处)4.赎刑最早出现于夏代5.中国古代文献记载最早的一条军法见于《甘誓》(夏启)6.我国最早的劳役刑规定,也是最早的强制劳动改造出现在西周7.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8.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9.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秦律》(改法为律)10.最早颁布令的是商鞅(分户令)11.第一次废除肉刑:西汉文帝因“缇萦上书”,下令废除肉刑12.《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13.曹魏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4.曹魏曾在中央设立律博士15.《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首创以“名例律”命名刑法典总则16.北齐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17.《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8.北魏“以格代科”,首创“格”这一法律形式19.北魏首创杖刑20.西晋首设“登闻鼓”直诉21.西晋首次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的名称22.最早的一部式:《大统式》23.南北朝时期第一次废除宫刑24.《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首次规定“十恶”25.《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规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26.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整法典:《永徽律疏》(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7.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唐律疏议》(唐律首创疏议,也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28.唐律首次对自首、共同犯罪、比附、化外人相犯、六赃、七杀等作出完整规定29.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典:《唐六典》30.两宋最频繁(最经常性)的立法活动是编敕31.《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篡方式32.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宋刑统》33.宋朝首创刺配刑34.蒙古国建立后的第一次立法:《条画五章》35.元朝建立后的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成文法律:《至元新格》36.《元典章》是地方官吏自行编辑,后由朝廷颁布施行,首开附载“五服图”先例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婚书)”制度38.元朝首创行省制度39.元朝首次明确以刑部作为中央主审机关40.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大明令》41.《大明律》首创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方式,首创附载“六赃图”先例,首次使凌迟正式入律42.《明大诰》是刑事单行法规、判例和训导的汇编,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普及的法规43.第一部以律例合编为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大明律例集解附例》44.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45.明朝首创奸党罪46.明朝首创充军刑(劳役刑)47.明朝首创枷号刑(耻辱刑)48.朱元璋首用廷杖49.清朝入关后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集解附例》50.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行政法典:《康熙会典》51.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也是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大清律例》52.外国在华最早取得领事裁判权: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条约》(1943年领事裁判权被废除)53.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54.第一部商律:1904年1月颁行的《钦定大清商律》55.1904年清政府公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破产法56.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诉讼法典:1906年《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57.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58.第一次正式肯定律师活动的合法性:1910年《法院编制法》59.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60.第一部民法草案:1911年9月《大清民律草案》61.第一部商法:《钦定大清商律》62.清朝始创发遣刑6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美国国家制度为蓝本,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6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第一部约法,惟一一部反映资产阶级共和性质的宪法性文件,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司法独立原则65.第一部由国会起草的宪法草案:“天坛宪草”66.最早的行政救济制度确定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67.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1929《中华民国民法》(南京国民政府时期)68.第一部海商法1929年颁布,以德国海商法为蓝本69.第一部保险法1929年颁布,但未公布生效时间70.第一部专利法:1944年《中华民国专利法》。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一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纲一、概述中国法律史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历程的学科,它从夏商周时代的古代法律展开,纵览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等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制演变和法律制度的发展。

下面将从法律体系、重要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变迁这三个方面介绍中国法律史的主要知识点。

二、法律体系1. 古代法律体系- 夏商周时期的传统法律制度:族法、宗法、秩序法- 隋唐时期的律令制度:《太和律》、《开元律》、《唐律疏议》- 宋代的刑法典制度:《官刑法》、《大宋律》2. 《大清律例》- 清朝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为刑律和刑律条例两部分- 对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三、重要法律文书1. 《周礼》- 古代法律文化的重要参考- 记载了周王朝时期的法律制度、司法程序与规范2. 《战国法家》著作- 《管子》、《韩非子》等- 记载了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和法家学派的理论3. 《刑统》- 清代法律文书- 总结了明清两代的刑法制度和司法实践四、法律制度变迁1. 秦朝的法律制度- 矿物专占制度的建立- 法家学派的兴起和影响2. 唐朝的法律制度- 启蒙期法律专业教育的建立- 律令制度的完善与创新3. 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 官制刑律的建立和发展- 实施科举制度对法律界的影响五、结语中国法律史是一门独特而丰富的学科,通过了解中国古代法律体系、重要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变迁的知识点,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法律的发展脉络和演变轨迹。

在今天的法律实践中,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国法律史中汲取经验和启示,促进现代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总结中国法制史是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是我们了解和学习中国法律的重要基础。

在大一学习阶段,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关键的法制史知识点,以便于深入理解中国法律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本文将就中国法制史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梳理。

一、古代中国法律的起源中国法制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最早的法律制度来源于部落社会的习惯法和约定俗成的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形成,中国的法律制度逐渐趋于规范和统一。

在古代时期,法律以《礼记》、《尚书》等经典著作为依据,依靠君主的权威和讲文明制约。

而在秦朝统一天下后,开始出现了以法律制衡君主权力的尝试。

二、秦朝法制与汉朝法家思想秦朝的最大特点是实行集权制度,推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如《秦律》等。

秦朝法律具有鲜明和严格的特点,但由于秦朝的统治时间短暂,秦律并没有对后来的法律产生深远的影响。

汉朝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兴起并影响到了法律制度的发展。

法家学派主张以法治国,认为法律应该是严明公正的,能够约束各级官吏和管理民众的行为。

三、唐朝法制与严刑峻法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唐朝大力倡导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

与此同时,唐朝也实行了严刑峻法,以维持社会秩序和统治稳定。

唐朝法制对后世影响深远,不仅对后来的宋、明、清等朝代的法律制度产生影响,也对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宋代地方法制与审刑特权宋代时期,地方法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地方上,形成了一些独特的地方法律制度,如闽南法、苏松法等,这些地方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地方各方面的需要。

此外,宋代还出现了审刑特权的现象,即将刑事审判的权力下放到地方官员手中。

这一制度对后来的法制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启示作用。

五、明清法典与法制变革明清时期,中国的法律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

明代时期,《大明律》作为一部重要的法典,对明代的法制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清代时期,《大清律例》是清朝的法典,总结了明代以来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经验。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正文部分)一、古代法制史必背知识点1. 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朝实行王权神授制,法律以祭祀为核心,尊奉王室和神权,主要有禹贡和商贡两种刑罚制度。

商朝时期,法制逐渐严格化,出现了刑罚和寻访制度,并实行官府主持审判的方式。

周朝采取封建制度,设立诸侯国和封建官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如家法和官府法等。

2. 秦朝的法律制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法律进行统一修订,实行了严苛的法律制度,并推广了重文轻武的思想。

秦朝的法律制度以《秦律》为主,注重刑罚和刑法的操作性,注重封建统治和中央集权。

3. 隋唐法律制度:隋唐法制的主要特点是依法治国,法律日渐完善,科举制度为法治提供了人才支持。

这一时期的法律体系以《隋律》和《唐律》为核心,同时发展了律令法和军户制度。

4. 宋代法律制度:北宋实行严格的律令制度,法律以刑法为主,主要以《大宋九成宪章》为核心,修订了诸多法典。

南宋时期,法律逐渐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大宋律例》和《刑统》,注重乡试制度和庙试制度的改革。

5. 元明法律制度:元代法律以实用和治安为宗旨,注重法律运作效率,强调韬光养晦的策略。

《元刑统》为元代法律制度的代表。

明代法律则主要以明律为核心,修订了朱熹研究的《大明律》。

二、近代法制史必背知识点1. 清代法律制度:清朝实行多元法律体系,包括《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其中《大清律例》主要涵盖刑事和民事法律,并形成了清代法律的基本规范。

2. 民国时期的法制建设:辛亥革命后,建立了中华民国,开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改革。

颁布了《中华民国刑法典》和《中华民国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建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进行全面的法律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中共领导下,先后颁布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4. 当代法律制度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

作为中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点对于大一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中国法制史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秦制与汉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即秦制。

秦制强调集权、严刑峻法,加强统治者的权威。

然而,由于过度苛刻的法律与压迫性税收政策,导致社会动荡,最终秦朝灭亡。

汉朝继承了秦制,但对其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汉制强调仁政和轻刑软法,更加注重治理民生和稳定社会。

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司法官员的设立,为后来的律师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隋唐法律隋唐时期,法律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隋朝统一了北方,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大业律》、《九章律》等,重视法律的完备性和层级性。

唐朝在隋制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革。

唐律注重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加强了对刑法的规范,如《新律》、《唐律疏议》等。

此外,唐朝还设立了律令学,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

三、宋代法律宋代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宋代法律注重实际应用和实践,以法治思想为核心。

《宋律》是该时期的重要法典之一,开创了使用科举制选拔政府官员的先例。

此外,宋代还加强了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实行了普法运动,提高了社会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这一时期的法制发展为后来明清时期打下了基础。

四、明清法律明清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明朝以四部制为基础,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司法机构,如刑部、兵部、吏部、礼部等。

明朝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如《明定国是》、《大明律》等,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清朝继承了明代的法律制度,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清朝设立了大学士、都察院等法律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法令,如《钦定大清律例》等。

总结:中国法制史是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演变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秦制与汉制、隋唐法律、宋代法律到明清法律,每个时期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了解这些知识点对于大一学生来说是重要的,有助于加深对中国法律体系的理解和认识。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古代和现代法律制度发展变迁的学科,涵盖时间跨度广阔,内容繁杂。

本文将介绍中国法制史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帮助读者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和发展脉络。

第一部分:前秦至隋唐法制前秦至隋唐时期是中国法制发展的重要阶段。

其中,秦汉法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个时期,继承了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基础上,汇编成了《法经》和《律历志》等法律著作,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二部分:唐宋法制的变革与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唐宋法制也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变革。

唐代的法律制度相对稳定,时至宋代,法律理念更加注重文明和人道主义,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例如《大宋律法》的颁布实施。

第三部分:明清法制的重大改革明清时期是中国法制史上发展最为复杂和深刻的时期。

特别是明代中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的法制改革,如《大明律》的编纂与推行,明确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和规则。

清代则着重于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并创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

第四部分:近现代法制的初步建立近现代以来,中国的法制发展一直受到西方法律体系的影响,逐步引入了一些西方法律理念和制度。

特别是清末民初时期,中国进行了一系列法律改革措施,如《大清民律大全》和《中华民国刑法》等的颁布实施,为近代法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第五部分:当代法制建设与改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制建设和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从1954年开始,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对法律机构进行了重组和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中心、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法律体系。

总结:中国法制史知识点涉及的内容广泛,本文仅对其中的一些重要时期和重大法制变革进行了简要介绍。

通过学习和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法制的发展脉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以上为参考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展开和修改)。

法制史“第一”

法制史“第一”

中国法制史上的历次“第一”及首次1.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

2.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法经》。

3.第一次改法为律: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改革,此次变法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写下重要一笔,史称“商鞅变法”。

4.第一次废除肉刑:西汉时,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直接起因于“缇萦上书”。

5.第一次“八议”入律: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

6.第一次“官当”入律:“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

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

7.第一次规定“重罪十条”:《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

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

8.第一次废除宫刑:南北朝时期,进行刑罚制度改革在历史上第一次废除了宫刑制度。

9.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以治罪”的制度。

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

10.第一次死刑复奏: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死刑复奏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11.第一次设立大理寺: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

大理寺的建立增强了中央司法机关的审判能力,也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12.第一次规定“十恶”:隋朝《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

13.第一次建立法官的回避制度。

《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

14.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是《宋刑统》,其全称为《宋建隆重详定刑统》。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第一章夏商奴隶制法制的产生和早期发展一、基础知识图解时间:原始社会末期原始习惯来源:习惯法传统习俗中国法治文明的起源礼:祭祀礼仪规则和伦理道德习俗法律渊源刑:复仇惩戒或军事征讨等暴力手段及其行为规范与西方法治文明起源的比较指导思想:“行天之罚”、“受命于天”-----天罚与神判相结合习惯法:以礼和刑为主要内容,居主要地位主要法律形式君主的命令:誓,诰,训等夏刑、商刑等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等夏:不孝,弗用命、昏、墨、贼主要罪名:商:不孝,乱政,疑众夏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内容①对过失犯罪或危害行为减免刑事责任,对故意犯罪或惯犯从重处罚刑罚适用制度②宁可漏杀有罪,也觉不错杀无辜的:疑罪从无慎罚思想③主张依据一定的标准或规则定罪量刑,反对滥用刑罚① 行政,军事,司法职能划分不严格司法制度②浓重的:天罚、神判特色③监狱的设置:“圜土”二、案例分析(一)惟三月既死霸,甲申,王才豐上宫。

白扬父廼成概曰:“牧牛!徂乃可湛。

女敢以乃师讼。

女上挺先誓。

今女亦既又御誓,尃、Z、嗇、睦、训造。

亦兹五夫,亦既御乃誓,汝亦既从辞从誓。

初可,我义鞭女千,幭剭女。

今我赦女,义鞭汝千,黜剭女。

今大赦女鞭女五百,罚女三百寽。

”白扬父廼或吏牧牛誓曰:“自今余敢扰乃小大史。

”“乃师或以女告,则到,乃鞭千,幭剭。

”牧牛则誓。

乃以告吏邦吏曶于会。

牧牛辞誓成,罚金。

训用乍旅盉。

案情今译:周王三月下旬甲申这一天,王在豐京的上宫,司法官伯扬父定下了判辞,判决说:“牧牛!喔,在这之前你的行为何其过分。

你竟敢与你的上司打官司,你违背了先前的誓言。

现在你只有再一次盟誓。

现在尃、啬、睦和训等五人均已到场,也仅仅只此五人。

你只有当着他们的面宣诵你的誓辞,你也只有服从判辞、听从誓约。

最初的责罚,我的本意是打你一千下,处你以幭剭刑,先把你剌面,然后再蒙上黑巾。

即使我想减免你的刑罚,也要打你一千下,处你黜剭刑,只剌面免官,不再蒙上黑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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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首”“最早”“第一次”汇总
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
2.中国古代文献记载最早的一条军法见于《甘誓》(夏启)
3.商朝晚期最早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
4.我国最早的劳役刑规定也是最早的强制劳动改造出现在西周;
5.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6.《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首创编纂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
7.《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
8.《法经》是最早规定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
9.《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10.最早颁布的令是商鞅的《分户令》;
11.监察制度来源于战国(御史),创建于秦朝(御史大夫),确立于西汉(御史台)。

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为宪台,西晋政权首次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12.法律儒家化始于汉朝;《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儒家化的成文法典;
13.录囚制度、“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始于汉朝;
14.《曹魏律》(《新律》)首次将“八议”入律;
15.《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后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
16. 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
17.《晋律》(《泰始律》|《张杜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制度;
18.西晋首设“登闻鼓”直诉;
19.《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官当”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元朝开始废用“官当”;
20.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
21.北魏政权首创杖刑;
22.西魏《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式;格成为一种法律形式始于东魏《麟趾格》;
23.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北齐时最终废除宫刑;
24.《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
25.《北齐律》首创以“名例律”命名刑法典总则,并沿用至清末,确定12篇结构;
26.《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
27.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28.《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
29.《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
30.《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大业律》内容上删除了“十恶”条款;
31.《贞观律》增设加役流;《贞观律》标志着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
32.唐律首创疏议;
33.《唐律疏议》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34.《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在元代以后称为《唐律疏议》;
35.唐律首次对自首、共同犯罪、比附、化外人相犯、六赃、六杀等作出完整规定;
36.《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纂的封建行政法典;
37.两宋最频繁(最经常性)的立法活动是编敕;
38.《大中刑律统类》(唐宣宗时颁) 首创“刑统”的法典编篡方式;
39.《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
40.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时期,但属法外刑;宋代确立为法定刑(《庆元条法事类》);《大明律》首次使凌迟正式入律;至清末废除(《大清现行刑律》);
41.宋朝首创刺配刑;
42.宋朝首创条法事类;至今只保留下一部宁宗朝编订的《庆元条法事类》;
43.宋代所有权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宋刑统》对动产所有权做了明确规定;
44.宋朝宋慈编纂的《洗冤集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45.宋朝首创“糊名”(弥封)、“誊录”、和回避等考试方法和规则;
46.宋仁宗首创《窝藏重法》;宋神宗颁行《重法地法》(《盗贼重法》);
47.元代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成文法典:《至元新格》;
48.《元典章》首创附载“五服图”先例;
49.元朝确立强奸幼女罪(幼女:10岁以下,女不坐);
50.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婚书)”制度;
51.首创行省制度的是元;
52.元朝取消大理寺的设置,首次明确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主审机关;
53.元朝结束了以诗赋取士的历史,首创以程朱理学为经义取士制度;
54.《大明律》首创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方式;
55.《大明律》首创附载“六赃图”先例;
56.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罪;
57.充军刑初见于宋朝,明朝确立充军刑(劳役刑);
58.明朝首创枷号刑(耻辱刑);
59.朱元璋首用廷杖;
60.《明大诰》是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是朱元璋亲自编纂的,刑事单行法规、判例和训导的汇编;
61.《大明律例集解附例》是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
62.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
63.《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成文法典;
64.《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65.《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
66.清朝创设发遣刑(明代发遣只限军官和军人,永不得回原籍;清朝发遣刑包括徒罪以上文武官员,有机会放还)
67.外国在华最早取得领事裁判权确立于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条约》,领事裁判权被废除是在1943年;68.会审公廨确立于1864年,具体规定于1868年《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
69.1904年清政府公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破产法;
70.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宪政编查馆
71.第一次正式肯定律师活动的合法性《法院编制法》1910年;
72.1911年《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资政院
73.《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末颁布的一部过渡性的专门刑法典,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7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
75.《大清民律草案》是我国第一部民法草案
7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77.《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开端,标志着中国古代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的终结;
78.《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确立了全新的民事诉讼审判制度模式,为中国民事诉讼立法近代化之开端;79.《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第一部商法;
80.《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
81.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国家制度为蓝本的文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82.《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
8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8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约法,在中国历史上首次以法律明确规定司法独立原则;8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86.“天坛宪草”是第一部由国会起草的宪法草案;
87.《中华民国宪法》(1923)(“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以“宪法”命名的法典,也是第一部民主共和制的宪法;
88.中国最早的行政救济制度确定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89.《中华民国民法》(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9)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第一部海商法1929年颁布,以德国海商法为蓝本,第一部保险法1929年颁布,但未公布生效时间;
9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法律;
91.《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
9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实施地区最广、使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93.《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在新民主主义宪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司法独立主张的法律文件;
94.《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根据地时期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
95.管制刑最早在解放战争时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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