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的区别
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有什么区别
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有什么区别
定期寿险:
即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死亡,而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受益人定额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定期寿险的特点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超过时间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因此,只有保障功能,而没有储蓄功能。
所以,一般是保费低,保障高。
该保险有一个约定的期限或到某一年龄,如:20年或到70周岁,在这个期限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给身故受益人。
若在这个期限内被保险人没有死亡,则保险公司不需要给付保险金,也不需要返还保险费。
定期寿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的寿险种类。
终身寿险
即终身死亡保险或不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终身为保险期限,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
终身寿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单所有者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退保金,当急需用钱时,也可以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向保险公司借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
所以终身保险的保险费高于定期寿险。
指保障期限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共同点,都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
两全保险和寿险哪个更好
两全保险和寿险哪个更好?
想知道什么是两全保险,寿险与两全保险哪一个费率低,哪一个分红多。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寿险中的一种分类。
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两全保险承担了双重的保险责任,其保险费率要比单纯的生存保险或死亡保险高。
应该先从自身保障需求出发去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
如终身人寿保险的保单通常集合了保险和储蓄投资于一身,而定期人寿保险虽然也有兼具储蓄和保障功能(如分红定期寿险、分红型定期两全保险等)的产品,但如果仅选择消费型(也就是没有分红、不返还)的定期寿险,则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适合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和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
至于分红,分红额度并不固定,需要视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定,选择实力较强的公司比较稳妥。
5年期分红型两全保险来看,该险种最终获得的收益高于5年定期存款的概率还是很大的,如果提前支取,利息上会受到损失,但本金无损,但分红险如果前两年需要支取的话,退保手续费较高,本金会受到损失,但如果您5年内都确定不会动用这笔钱,而又不想做风险偏高的投资的话,那分红险会是不错的选择。
寿险分类具体包括哪些
寿险分类具体包括哪些一般这个寿险大类分为:少儿类保险、健康类保险、储蓄投资类保险、两全保障类保险、终身、定期保障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寿险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寿保险,这主要是以公民的健康、生命为保险对象提供的保险服务。
在寿险当中具体也有一些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寿险分类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1、定期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
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
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
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
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
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
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寿险分类主要有五种,包括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以及养老保险。
需要注意,其中的养老保险与我们熟知的居民或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不一样的,这属于商业保险的一种,而居民或职工平时购买的养老保险则属于国家统筹的保险。
什么是定期寿险?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定期寿险?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有什么区别?人寿保险,是一种确保受益人使用寿命的商业保险,它跟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险有非常大的差别,在其中最重要的一大特性便是“别人盈利”,人寿保险依据保险单确保的时间分成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那麼什么叫定期寿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中间又有什么不同?今日就来掌握下。
什么叫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的确保有一定的限期限定,它不仅能够确保出现意外死亡还能够确保病症死亡,特别是在针对担负家中经济来源的家中支撑,定期寿险不能少。
它在财产保险合同承诺的确保期内内,若受益人死亡或全残,车险公司按照合同书计付保障金,以防家中举步维艰。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有长又短,短则一年,长则十年、二十年,或是确保至60岁或七十岁。
如百年人寿的定惠保定期寿险,可确保三十年或是确保至60岁、65岁、七十岁多重选择。
什么叫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最重要的一个特点便是出示终生确保,活著用不上一大笔钱,死亡才赔。
终身寿险就好像一笔独特的项目投资,具备风险转移的功效,一般对保险费用和保险金额的规定很高。
具备沉稳型项目投资要求的人员,针对她们而言,终身寿险兼具项目投资和确保,不可多得好的挑选。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差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差别還是较为显著的。
定期寿险归属于消费性保险险种,被保人仅担负财产保险合同要求期内的保险条款:死亡或是全残,保险条款满期则合同书当然停止,所交保险费用不退回。
定期寿险是具备“低保险费用、高确保”优势的,是性价比高较为高的一种商业保险。
定期寿险,更合适家中主心骨、工作不久发展的年青人或是离异家庭且儿女未满十八岁及其承受房贷车贷或是别的负债的工作人员。
针对这种群体而言,定期寿险能够减轻丧失“主心骨”后的资产空挡,是性价比高很高的一种挑选,针对逝世者的亲人而言,的确是一种爱的延续。
而终身寿险,则归属于储蓄型保险险种,依据基本功能,可分成保障型、储蓄型和承传型的终身寿险,车险公司在受益人来到一定年龄后,会给受益人一笔保障金。
人寿保险产品分类
人寿保险产品分类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人身保障和财务保障。
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条款和保障范围,人寿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产品。
它提供一定的保障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或30年,保障期限结束后,保险合同终止。
定期寿险主要用于提供家庭或企业短期财务保障,如偿还房贷、支持子女教育等。
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较低,适合需要期限较短保障的人群。
二、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长期保险产品。
它提供终身保障,即被保险人无论在何时去世,保额都会给付给受益人。
终身寿险的保费较高,但是它可以提供长期的保障,适合需要终身保障的人群。
三、储蓄寿险储蓄寿险是一种结合了保险和储蓄功能的保险产品。
它既提供保障,同时也能积累投保人的储蓄金额。
储蓄寿险的保费较高,但是它可以为投保人提供一定的储蓄额度,满足保障和储蓄双重需求。
四、分红寿险分红寿险是一种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向投保人返还保费或者提供额外红利的保险产品。
分红寿险的保费较高,但是它可以为投保人提供额外的回报,适合追求保险保障和投资回报的人群。
五、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重大疾病风险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用于提供保障,当被保险人患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保额。
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应对高额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
六、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意外伤害风险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用于提供保障,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时,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保额。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应对突发意外事件带来的经济困难。
七、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退休后生活保障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用于提供保障,当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时,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在退休后维持生活水平,享受晚年。
总结起来,人寿保险产品可以根据保障期限、保费、保障范围和附加条款等因素进行分类。
保险五级分类
保险五级分类一、引言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根据保险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五个级别: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
本文将从这五个方面对保险进行详细分类和介绍。
二、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最常见的一种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为投保人的家人提供经济保障。
人寿保险可分为两种类型: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是一种终身有效的保险,无论投保人何时去世,其受益人都能获得一定的保险金。
而定期寿险则是在一定的期限内有效,如果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去世,其受益人才能获得保险金。
三、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主要是为投保人的财产提供保障。
根据财产的性质和用途的不同,财产保险可以分为多个小类,如汽车保险、住宅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等。
汽车保险主要是为汽车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住宅保险是为房屋提供保险保障,包括房屋损失险、家庭财产保险等。
商业财产保险则是为商业场所和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包括商业财产损失险、雇主责任险等。
四、意外保险意外保险主要是为投保人在意外事件发生时提供保险保障。
意外保险可以分为多个小类,如交通意外保险、旅行意外保险、伤残保险等。
交通意外保险是为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提供保险保障。
旅行意外保险是为投保人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提供保险保障。
伤残保险则是为投保人在意外事故中导致伤残提供保险保障。
五、健康保险健康保险主要是为投保人的健康提供保障。
健康保险可以分为多个小类,如医疗保险、重疾保险、失能保险等。
医疗保险是为投保人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险保障,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重疾保险是为投保人在患上重大疾病时提供保险保障,如癌症、心脏病等。
失能保险则是为投保人在失去劳动能力时提供保险保障。
六、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主要是为投保人在退休后提供经济保障。
养老保险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养老保险,根据员工的工资和工作年限来确定养老金的数额。
人寿保险的种类和功能
人寿保险的种类和功能人寿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由保险公司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产品。
它不仅可以为家庭提供经济安全,还可以满足个人的财务规划和风险保障需求。
在市场上,人寿保险的种类和功能多种多样,本文将具体介绍几种常见的人寿保险产品及其功能。
一、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保险产品。
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长期保障,无论被保险人何时去世,保险公司都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此外,终身寿险还具备一定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储蓄手段,并且可以参与分红。
分红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利润分配给终身寿险的投保人,进一步增加其现金价值或提高保单的保额。
二、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一种具有固定期限的人寿保险。
它的功能主要是提供特定时间段内的保障,如10年、20年等。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去世,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给受益人。
与终身寿险不同,定期寿险没有现金价值,主要用于保障期限内的风险保护,适合用于家庭主要收入者的风险保障。
三、储蓄型寿险储蓄型寿险是将保险和储蓄功能结合在一起的人寿保险产品。
它的功能包括提供保险保障和储蓄增值。
投保人每年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支付保险费,另一部分用于投资储备金。
储备金会随着投资收益的增加而增加,增加的部分可以作为现金价值提现,也可以用于支付保费。
四、健康保险附加险在人寿保险中,健康保险附加险是一种可以附加在寿险产品上的附加保障。
它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额外的健康保障,包括重大疾病保障、医疗费用报销等。
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患有附加险中列出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健康保险附加险可以提供额外的经济保障,减轻意外事件给家庭带来的财务压力。
五、意外身故与伤残保险意外身故与伤残保险是一种专门保障意外风险的人寿保险产品。
它的功能是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时,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与其他寿险产品不同,意外身故与伤残保险主要关注意外风险,适用于个人对此类风险特别关注或需要额外保障的情况。
人寿保险的种类及保险责任
⼈寿保险的种类及保险责任⽬前,我国⼈寿保险市场上主要有普通⼈寿保险和特种⼈寿保险。
普通⼈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存保险、两全保险和年⾦保险。
特种⼈寿保险主要有简易⼈寿保险和团体⼈寿保险。
1.死亡保险死亡保险主要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寿保险。
(1)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被称为定期寿险,它只提供⼀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险⼈在规定时期内死亡,保险⼈向受益⼈给付保险⾦。
如果被保险⼈期满⽣存,保险⼈不承担给付保险⾦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
定期寿险有如下特征:①由于保险⼈承担风险责任有确定期限,所以在保险⾦额相等的条件下,定期寿险保险费低于其它寿险,⽽且可获得较⼤保障。
②许多定期寿险单规定,保险单所有⼈在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不必进⾏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延长保险期限。
规定这项选择权是为了保护被保险⼈的利益,否则被保险⼈可能在保险期满时因健康状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寿保险。
③被保险⼈不必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均可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
这种选择权⼀般只允许在⼀个规定的变换期内⾏使。
④容易产⽣逆选择。
投保定期寿险可以较少的⽀出获取较⼤的保障,所以在⼈寿保险经营中,表现为被保险⼈在感到或已经存在着⾝体不适或有某种极度危险存在时,往往会投保较⼤⾦额的定期寿险。
保险公司对此采取的措施有:1.对超过⼀定保险⾦额的保户的⾝体作全⾯、细致的检查;2.对⾝体状况略差或⼀些从事某种危险⼯作的保户,提⾼收费标准;3.对年龄较⾼⾝体⼜较差者拒绝承保。
定期寿险具有较强的保险功能。
⽐较适合选择定期寿险的⼈,⼀是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作急需保障的⼈;⼆是家庭经济境况较差,⼦⼥尚幼,⾃⼰⼜是⼀个家庭经济⽀柱的⼈。
对他们来说,定期寿险是廉价的保险,可以⽤最低的保险费⽀出取得最⼤⾦额的保障,但⽆储蓄与投资收益。
(2)终⾝⼈寿保险⼜称终⾝死亡保险、终⾝寿险,是⼀种提供终⾝保障的保险,被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论何时死亡,保险⼈都向其受益⼈给付保险⾦。
寿险精算实务
第一章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1.1传统的人寿保险1.1.1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1.1.2 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1.1.3 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以死亡或生存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1.1.4 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指以生存为支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支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支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1.2 新型人寿保险1.2.1分红保险1.2.2投资连结保险第二章保单现金价值与红利2.1 保单现金价值2.1.1 保单现金价值的含义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金、退保金、不丧失保单利益、不丧失价值或不丧失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现金价值往往特指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不丧失保单利益。
一般情况下,现金价值不大于责任准备金,主要原因是费用在毛保费中重新调整造成的。
其他原因:①财务风险;②死亡率风险;③效益风险;④退保成本。
2.1.2 保单现金价值的计算⑴调整保费法根据NAIC1941年规则:;1980年规则:优点:是计算现金价值的主要方法,详细定义了费用的确定,得到的不丧失价值更为准确公平;缺点:计算相对复杂。
⑵准备金比例法优点:①简单,便于管理;②不受公司定价假设的影响;③准备金是保单责任的保守估计,对客户较为公平;④能够及时地反映定价时市场利率的变化。
缺点:的确定较为主观。
⑶均衡净保费法优点:①简单,便于管理;②不受公司定价假设的影响;③准备金是保单责任的保守估计,对客户较为公平;④能够及时地反映定价时市场利率的变化;⑤采用了更加保守的利率,更大程度上保护了保险公司。
缺点:的确定较为主观。
⑷修正净保费法优点:①在前面两种方法的基础上,允许一定额度的前期费用补贴,给公司提供了一定的保护,避免了前期退保对公司的过多损失;②是调整保费法的简化形式;缺点:⑸资产份额法,优点:①从现金价值的内含出发,确定现金价值比较科学合理;缺点:①计算非常复杂;②资产份额在保单初期可能为负数,而现金价值不可能为负;③完全从公司利润角度来考虑,不易确定计算基础,因而不能用于监管目的。
保险种类
通俗易懂:一篇文章让你知道最基本的保险产品种类很多人买保险,完全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
对于保险的种类、功能、适用人群,都完全不了解。
今天康康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最基本的保险产品种类,以及它们的作用。
我们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就是生命健康和财产,那么保险公司就设置了两种保险:1. 人身保险,针对人的生命健康设计。
2. 财产保险,针对所拥有的财富设计。
我们今天主要说人身保险。
(1)人寿保险简称寿险,以人的寿命为受保护的对象。
现在市面上大部分的寿险还包括全残责任。
全残就是高度残疾,定义是由官方文件定义的,由医生来鉴定。
寿险再往下细分:1. 终身寿险:简称终身寿,保险期间为终身。
有请我们悲催的主人公——老王上场。
场景:老王一直交保险费,直到老王身故或者全残,赔一大笔钱给妻儿。
终身寿险是一定会赔的,因为人必有一死。
但是赔了以后这笔钱老王自己拿不上,只能给受益人。
作用:资产传承。
适用人群:有大量家庭资产、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企业主、富豪)。
2. 定期寿险:简称定寿,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
场景:老王在30-60 岁之间身故或者全残,赔钱;活过60岁了,那就不赔。
定寿是不一定会赔的。
定期寿险的重点在“定期” 两个字上,过了这个“期” 就不陪了。
这个“期”我们通常定在当事人最壮年之时。
因为壮年的老王要还房贷养老婆养儿子,万一身故,老婆儿子无依无靠。
那60岁以后,反正也挣不了多少钱,贷款也还完了,也就无所谓了。
作用:在家庭经济支柱倒下后,帮助其他弱小成员度过难关。
适用人群:定寿要比终身寿便宜很多,杠杆高,非常适合家里有贷款、有小孩、预算不多的白领中产们。
3. 两全保险:返还型的定寿,比定寿贵、杠杆小。
场景:如果老王30-60岁之间死了,赔钱,60岁后还活着,也会想办法把一部分钱当作养老金返还给老王。
作用:在家庭经济支柱倒下后,帮助其他弱小成员度过难关。
适用人群:在定寿的基础上,预算较多、希望返还保费的人。
寿险的主要对口人群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应该结合家庭收入结构和家庭负债来计划。
简述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
简述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
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可以为人们提供对付风险的保障,并在意外、疾病、伤害或死亡等不幸事件发生时为其提供经济支持。
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中最为常见的一种,通常保险期为1年至30年不等。
如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去世,其受益人将获得保险金额。
一般来说,定期寿险适合那些需要短期保险保障的人士。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一种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保险,其保障范围涵盖整个人生,且保障期限不会过期。
如果被保险人去世,其受益人将获得保险金额。
相比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费用较高,但其优势是提供更长时间的保险保障。
3.储蓄型人寿保险
储蓄型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险和储蓄相结合的人寿保险,其保险金额和储蓄金额通常一并支付。
在保单期限到期或被保险人去世时,受益人将获得储蓄金额或保险金额的较高者。
储蓄型人寿保险适合需要储蓄的人或那些希望降低风险的人,但其保险费用通常较高。
综上所述,人寿保险是人们在面对不幸事件时的经济支持,不同类型的人寿保险适合不同的人群。
在选择人寿保险时,需要根据自身
的风险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来综合考虑,以确保选择的保险产品能够为自己和家人提供最全面的保障。
保险知识:常见寿险知识点详细解读
保险知识:常见寿险知识点详细解读1、什么是寿险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我们销售的寿险产品分为三类: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定期寿险: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60岁、7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终身寿险: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均会给付保险金。
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通常两全保险很少单独销售,我们通常所说的返还型重疾险,就是两全保险+提前给付重疾险的形式组合的,如果在约定年龄之前未发生重大疾病和身故,到约定年龄可以返还所交总保费;返还型意外险,是由两全保险保险+交通意外责任的形式组合的。
哪种情况下身故才可以赔?客户经常会问,关于寿险中的身故责任,意外身故了赔不赔?疾病身故了赔不赔?老死了呢?这个很好解释,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内(要过了等待期)身故了,并且不属于责任免除,都是可以赔的。
责任免除包括哪些呢?各家公司寿险产品中的责任免除都差不多,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和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犯罪、吸毒、抗拒刑事强制措施等。
2、寿险的意义是什么?寿险只有在被保险人身故和全残的情况下才能赔付,所以被保障的那个人肯定是用不上的。
那么买寿险的意义在于什么呢?人的一生常伴着疾病和意外导致的身故威胁,然而生命的终止并不代表家庭财务支出的结束。
一个有嗷嗷待哺孩子的父亲,一个没有多少存款却留下大量债务的家庭收入支柱,一个需要每月为双亲生活支付固定养老金的孝子……假如他们不幸离世,家庭将无以为继,所以寿险虽以死亡为赔偿条件,却体现了一个人对家庭的爱与责任。
保险产品介绍
保险产品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认识和需求也越来越高。
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它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帮助人们在面临意外和灾难时减轻经济负担,保障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安全。
本文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保险产品。
一、寿险保险寿险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突发疾病或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的一种险种。
寿险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主要目的是保障家庭在意外风险事件中不会因为财务问题而陷入困境。
寿险保险产品也分为很多种类,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
其中,定期寿险是覆盖面最广的一种寿险,它的主要特点是保障时限较短,通常是5年、10年、20年等,一般适用于家庭经济生活需要短期的保障。
而终身寿险则是覆盖面最广的一种寿险,具有保障时间长、保障金额高、金融功能强等优点。
年金保险则是一种把缴纳的保费分摊到退休后一段时间内一定规律地领取一定金额的收益的险种,适合那些希望退休后有稳定收入的人。
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需要接受医疗治疗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的保险产品。
医疗保险适合人们在接受住院治疗时减轻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
医疗保险产品也分为不同的种类,如住院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重疾保险等。
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原因而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向其提供经济补偿的险种;门诊医疗保险则是指在被保险人就诊门诊、购买药品时,保险公司向其提供经济补偿的险种。
而重疾保险是一种因某些特定疾病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而设计的险种,适合那些希望在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全面的经济支援和医疗保障的人。
三、车险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及其所有人和使用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进行保障的保险产品。
车险在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车辆的人来说,车险不仅是一种经济保障,也是一种合法的法定必要保险。
人寿保险具体包括哪些类型
人寿保险具体包括哪些类型
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有的人寿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
人寿保险有哪些种类呢?现在的我就为你带来相关内容。
人寿保险具体包括哪些类型
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定期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同时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储蓄功能比终身寿险更为突出。
年金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
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去学习专业。
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区别是什么
定期寿险与终⾝寿险的区别是什么定期寿险与终⾝寿险有哪些区别定期寿险:提供⼀个固定期间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达到某个年龄为⽌如88周岁或100周岁。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不幸⾝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保险期间结束时,如果被保险⼈仍然⽣存,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
终⾝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的⼈寿保险。
终⾝寿险能够为被保险⼈提供终⾝的保险保障。
投保后,不论被保险⼈在什么时间⾝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
⼈们在购买⼈⾝保险时,⾯临的第⼀个问题常常是:买定期寿险,还是买终⾝寿险?正所谓“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定期寿险与终⾝寿险在保障、储蓄等功能⽅⾯的差异,要求不同投保⼈群分辨明晰,按需购买。
终⾝寿险与定期寿险最⼤的不同,在于其在定期寿险保障功能基础上,添加了强制储蓄功能,具有⼀定的现⾦价值,是终⾝提供保障的保险。
⼀般情况下,终⾝寿险的被保险⼈⽣存⾄某⼀⾼龄时,便可获得保险⾦。
如果被保险⼈在这⼀年龄前的任何时候死亡,保险⼈都向受益⼈或法定继承⼈给付保险⾦。
专家介绍,相⽐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终⾝寿险费率⽐定期寿险⾼,但保险期间更长。
⽽定期寿险费率⽐其他寿险产品低,可以⽤较少的钱获得较⾼的⾝故保障;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灵活选择,能够满⾜消费者特定时期的保障需求。
由于定期寿险只提供固定期限的保障,消费者在保险期满后再购买定期寿险,可能会因年龄、健康状况等情况的变化⽽⾯临保险公司拒保或提⾼费率等问题。
因此,投保⼈可根据⾃⾝家庭实际经济条件以及保障需求来选择,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定期寿险与终⾝寿险各⾃适合的⼈群有哪些定期寿险: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刚建⽴家庭的年轻⼈,若不幸⾝故,⾝故保险⾦可以⽤于分担家庭⽣活开⽀、赡养⽗母、抚养⼦⼥或偿还贷款等。
另外,很多私⼈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资产合⼆为⼀,⼀旦企业主发⽣风险,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会使家庭的⽣活⽔准下降。
人寿保险的不同类型及其特点
人寿保险的不同类型及其特点人寿保险是一种常见的保险形式,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和保护家庭利益。
人寿保险的类型繁多,每种类型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本文将介绍不同类型的人寿保险及其特点。
一、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基本的形式之一。
它保障被保险人的一生,无论何时身故,都能得到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终身寿险通常没有固定的保险期限,保费支付年限较长,保险金额相对较高。
其主要特点如下:1. 终身保障:终身寿险保障被保险人一生,无论身故时间,都会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2. 现金价值:终身寿险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根据需要借贷。
3. 高额保额:终身寿险的保险金额相对较高,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二、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中另一种常见类型。
与终身寿险不同,定期寿险具有固定的保险期限,通常为5年、10年或更长时间。
定期寿险的特点如下:1. 固定保险期限: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是固定的,通常为5年或10年。
在此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将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2. 较低保费:由于保险期限相对较短,定期寿险的保费通常较低,适合短期保障需求。
3. 灵活选择: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期限和保额。
三、储蓄寿险储蓄寿险是一种结合了保险和储蓄功能的保险类型。
储蓄寿险的主要特点如下:1. 终身保障:储蓄寿险同样提供终身保险保障,确保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可以得到保险金。
2. 现金价值:储蓄寿险的保险费中包含储蓄成分,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积累现金价值。
3. 退保选择:在特定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退保,获得保险合同终止时的退还金额。
四、投连寿险投连寿险是一种与投资相关的人寿保险形式。
它将保费投资于特定的投资产品中,被保险人可以享受到与投资收益相关的保险利益。
投连寿险的特点如下:1. 投资选择:被保险人可以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不同的投资产品。
2. 投资收益:投连寿险的保费将用于投资,被保险人可以获得投资收益。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区别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区别
如今,我国的保障制度越渐完整,更多的社会群众会选择购买寿险来增强自身的保障,但是在购买时,对于眼前的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是不太清楚差别的。
其实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只是按照保险的期限进行划分的一个概念,定期寿险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被保险人不论因遭受意外事故还是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均可得到等同甚至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金给付。
下面就对于两者的区别,进行详细的介绍。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区别
一、投资角度。
终身寿险是储蓄投资,定期寿险是消费。
终身寿险好比“买房子”,投保人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考虑退保自己获得终身寿险的退保收入,或者身故时将寿险赔偿留给后代;定期寿险好比“租房子”,也就是说,定期寿险
的保险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且基本是消费型的,投保人如果缴费期满并未身故,那么过去所交保费无法退回,保障也消失。
二、适合人群。
和终身寿险相比,定期寿险的优势是以相对较低的保费购买更高的保障,主要适合收入较少和事业刚刚起步的人群。
是在消费者家庭责任最重大阶段,以较低的保费来获得最大保障的一种好的选择。
终身寿险主要适合希望把资产留给下一代的人,以达到转移资产,合理避税目的的人,对于一些私营企业主,保险也是规避债务的方式和想要购买分红投资保险,以此达到理财目的的人。
综上所述,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主要区别有投资角度和适合人群两项,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并综合考虑自己的收入状况、其他保险产品的购买情况、已有的保障来选择。
保险代理人考试重点:人寿保险的种类
保险代理人考试重点:人寿保险的种类2016保险代理人考试重点:人寿保险的种类(1)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普通型人寿保险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寿险(即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即不定期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两全保险有两个特点:一是储蓄性极强;二是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
(2)年金保险。
按照不同的标准,年金保险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照交费方式分类,年金保险分为趸交年金和期交年金。
按照被保险人数分类,年金保险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按照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分类,年金保险分为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
(3)简易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是指用简易的方法所经营的人寿保险。
它是一种低保额、免体检、适应一般低工资收入人群需要的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略高于普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其主要原因包括:免体检造成死亡率偏高;业务琐碎使附加管理费增加;失效率较高,使保险成本提高。
(4)团体人寿保险。
在团体人寿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
团体应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
团体人寿保险的特征:风险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不是个人,使用团体保险单,成本低,保险计划灵活,采用经验费率的方法。
(5)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①分红保险保单的红利。
分红保险产品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即将寿险公司的盈余,如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等,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保险学整理内容
保险学整理内容第一章:风险理论(了解)1 风险含义,组成要素一、风险的含义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风险是与损失相关的状态•风险是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二、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Hazard):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例如:房子靠近或远离江河,受水灾的损失不同。
(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例如:住院津贴保险—行为(心理)风险因素例如:吸烟的习惯2、风险事故(Peril):损失的直接原因3、损失(Loss):价值的消灭或减少2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及基本环节一、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一)风险规避(二)损失控制(三)损失融资(一)风险规避(回避)Risk Avoidance风险规避意味着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动。
风险规避存在的问题(1)可能但不可行,如:与水有关的风险(2)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如:不坐船,有汽车火车飞机的风险(3)可能造成利益受损,如:新产品(新药)研制(二)损失控制Loss Control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率和/或损失严重程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称为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的两种方法1、防损(loss prevention):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
如:飞机机械故障定期检修2、减损(loss reduction):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
如:自动灭火系统,汽车安全气囊(三)损失(风险)融资Loss (Risk) Financing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称为损失融资。
损失融资的两种方法:1、自留2、转移1、自留Retention当损失是由个人或组织的自有资金(基金)来支付时,那么这些损失就是通过自留来融资的。
自留往往有三种情况(1)对潜在损失估计不足(2)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经济上微不足道(3)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
寿险产品体系介绍PPT课件
跟进理赔进度
及时关注理赔进度,与保险公司保持 良好沟通,确保理赔事宜得到妥善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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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产品的比较与案例 分析
各类型寿险产品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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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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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通常提供一定期限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至 60岁,而终身寿险则保障至被保险人去世。
根据个人需求
考虑自己需要哪种类型 的寿险,例如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增额寿险等。
对比不同产品
研究不同寿险产品的条 款和细则,比较其保障 范围、保费、保额等方
面的差异。
考虑预算
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和财 务计划,选择适合自己
的保费范围。
了解保险公司
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 偿付能力及售后服务等, 以确保购买的产品有可
未来寿险产品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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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与定制化
未来寿险产品将更加注重 个性化与定制化,满足不 同客户的需求。
数字化与智能化
未来寿险产品将更加数字 化与智能化,提高服务效 率和客户体验。
多元化与综合化
未来寿险产品将更加多元 化与综合化,提供全方位 的保障和服务。
THANKS FOR WATCHING
寿险产品的未来发展与 趋势
科技对寿险产品的影响与变革
科技发展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工智能、大 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寿险领域 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寿险产品
创新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智能化服务
科技的应用使得寿险服务更加智能 化,例如智能核保、智能客服等, 提高了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
产品创新
科技的发展推动了寿险产品的创新, 例如定制化保险、虚拟保险等,更 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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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的区别
定期寿险、两全保险和终身寿险比较
【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以某一段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底的(有些保险公司也会将全残责任纳入其中)。
单纯从定义上看,未免有点枯燥。
我们更喜欢将其定义为责任险。
这里所指的责任可以是经济责任。
抚养责任。
爱情契约等等。
举例说明。
在一个三口之家当中,我们通常都是推荐家庭的经济支柱选择此类险种。
因为,他不但承担着与爱人共同维系家庭的责任,同时也承担着将儿女抚养成人的责任,一旦家庭的经济支柱出现了风险,那么意味着生活将无法正常延续。
我们为这样的家庭推荐了定期型寿险,在未来20年或30年的过程中,夫妻二人可以在保险保障的范围下将孩子抚养成人。
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偿还房屋贷款。
也会有更充裕的时间积累养老金。
等到20年30年过去以后,您会发现,孩
子已经成熟,而自己也该光荣退休了,这时还会有养老保险为您接续未来的人生。
所以,这是我个人认为比较合理化的使用定期寿险的方式。
市场上的定期寿险多以消费型为主。
保费相对低廉。
这也是它无可替代的部分。
您可以在合理的前提下提高保障额度,同时不用担心保费超出您的预算。
【终身寿险】
相对于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一生作为保险标底的。
虽然它们二者有重叠部分。
但我个人认为,不可以替代使用。
从风险概率的角度看,定期寿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可能赔付也可能不赔付的。
而终身寿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定会赔付的,因为人终有一死。
那么从精算的角度,终身型寿险的费用就会更昂贵些。
这样一来就不能满足某一个特定阶段提供高额保障的要求了。
另外,不同的年龄阶段对于现金需求的大小是不同的,所以个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终身寿险,我们更习惯于将其作为一种遗产的规划。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
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们相信,征收遗产税是迟早的问题。
而我们恰恰就是利用了保险的方式进行合理合法的避税。
另外,每年一笔小的投资,为子女后代换来未来一个很大的收益。
这也正是保险的价值所在。
【两全保险】
市场上的两全保险种类繁多,我将其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保障功能为主,一类是以投资为主。
这里我只对前者加以解释。
两全保险提到的两全是指"生""死"的两全:满期生存可以领取生存利益。
不幸身故受益人可以享受理赔金。
市场上的保险公司很少有单独的两全保险销售(侧重保障的)。
多是与健康型险种(例如重大疾病。
医疗报销)捆绑售卖。
这里需要对此有详细说明。
一般作
为附加险形式出现的重大疾病保险。
其保障责任仅为重大疾病的提前给付。
不含盖身故或全残责任。
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保障责任,将两全和重大疾病打包销售。
为的是将身故和全残责任也囊括进来。
待合同期满后还有生存利益可以领取。
但是作为捆绑产品,如果重大疾病的保险先行作出了赔付,那么两全险那部分的责任也就随之消失了。
这里需要消费者弄清楚。
同时,我个人认为。
相对于定期寿险。
两全保险是存在着一定的产品功能替代性的。
消费者可以结合投入产出比。
选择可单独投保的两全保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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