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国家级和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5年7号签发:吴良国家级和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要求,现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具体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1.结题项目为2014年度国家级与2013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以往历年延期的项目;3.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安排验收。
二、结题具体要求1.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5日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材料:(1)验收鉴定表(鉴定表必须由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领导小组审定);(2)项目总结(结题)报告;(3)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簿”;(4)支撑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原始记录、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等;(5)相关材料电子光盘;含:①项目组人员集体照片及工作照各一张;②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报告等;③所发表论文的word 版;④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的照片等。
2.各学院于5月22日前组织专家答辩。
学院答辩组由3~5位专家组成,各学院教学院长为验收答辩组组长,请各学院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及答辩专家名单后,在答辩前一周公布上述信息,并报教务处备案。
3.结题答辩时,将项目总结报告制成PPT格式,项目组成员一般应全体出席,共同汇报和答辩、阐述自身的想法,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
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验收鉴定意见。
4.创业训练项目由就业办组织专家验收、创业实践项目由团委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材料由团委、就业办汇总交教务处备案。
5.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创新训练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学院需提交给学校存档的资料包括:(1)各项目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2)电子光盘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
各学院 - 东华大学教务处首页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1年29 号签发:吴良关于2011年度东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校内评估的通知各学院:根据东华委字[2007]6号文件,关于“建立并实施东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巩固发展评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精神,为积极落实本科教学常态化管理,和迎接市教委对我校相关新专业的评估,经研究决定,本年度对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校内评估。
请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认真做好校内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报告、学院规章制度等自查、归档整理工作;新专业建设情况、实验、实习教学执行情况、青年教师培养、教学基层组织活动情况及记录。
评估标准参照教育部对本科教学的评估指标要求执行。
从10月开始,校内评估专家已先行对学院开设课程随机抽查听课。
12月6日~7日,专家组将到学院进行评估,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工作安排教务处2011年10月25日附件:工作安排一、评估时间及内容:1.评估时间:12月6日、7日2.评估内容:1)试卷质量;2)毕业设计(论文)质量;3)课堂教学质量、实验课程教学质量和实验室建设情况;4)教师座谈会;5)学生座谈会。
二、评估专家组成员:1.评估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组长:朱辉成员:李恩光、陆兆仁、张露菁、怀国桢、李顺良、迟雪琳、林美玟、缪元吉、王继成、蔡琴鹤联络员:翟涵2.评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长:储才元成员:顾莉琴、魏鹏霄、潘寿民、陈孩未、陈寅生、李兴刚、丁霞萍、张佩璟、杨志武、联络员:牛莉莉三、日程安排(2011年12月6日、7日)注: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已提前进行。
联络员:牛莉莉、翟涵。
东华大学选修专业招生和教学计划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2 年23号签发:吴良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材网上预订的通知各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用教材自5月16日起开始预订,为便于教材预定和管理,各学院教材预订仍然采用网上预订方式,具体步骤如下:1.教师在教务系统的教师平台页面下,进入教材预订系统,根据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为所授课程选定相应教材及习题集,并输入教材的相关信息,然后提交学院领导审核。
(注:如果是公共基础课程,可由教研室统一预订)2.各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系统下,进入教材预订系统,查看本学院教师教材预订情况,并提交院领导审核,确认后即可。
3.在各学院领导审核前,教师可以修改教材,一旦确认后,教师便无法改变教材信息,如果确实要改教材,需要由学院教务员统一修改,并由领导重新审核后确认。
4.请各位教师预订教材时,应尽量选择近三年内的国家级或部委级规划教材、国家或省部级优秀教材和重点教材,以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
5.为了确保所订教材的准确性,各学院教务员除了网上提交预订教材清单外,另外还需打印一份教材清单,由领导最后审核签名后交松江校区行政楼142室打印中心订购教材,联系人:沈莹,电话:67792207。
为确保学生在选课时能在网上预订教材,教师网上预订教材时间为:5月16日~5月29日,望广大教师予以配合。
各学院请在6月5日前将教材预订清单交到松江校区行政楼142室打印中心。
对于未订教材的课程,学院根据使用参考教材、讲义等情况填写“东华大学本科教材未预订情况明细表”(点击下载),学院签章后交松江校区行政楼248室,联系人:姬广凯,67792063。
请各位老师在使用网上预订教材系统时,给我们多提宝贵建议,使教材预订和管理系统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附件:东华大学本科教材未预订情况明细表(点击下载)教务处2012年5月15日附件:东华大学20 ~20 学年第学期本科教材未预定情况明细表学院: (盖章)填表人:教学院长:(签字)年月日3。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7年33号签发:姚卫新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关于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增选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7]3142号)和《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选派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候选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项目及选派办法2017年,我校有18个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资助,资助项目的选派专业等详见附件1。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获批项目情况,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办法的要求,做好本学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候选人报名、选拔工作。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
2.品学兼优,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优秀,学分绩点3.5以上或者年级绩点排名前30%。
3.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法、西、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法、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选拔及申报流程1.9月14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英语(托福或者雅思成绩单复印件)及申请表(见附件2)。
2.9月15日前,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本学院各项目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审并确定学院初选名单,并将国家优本项目增加批候选人初选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上报教务处。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学教务处通知东华⼤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7年30 号签发:姚卫新关于2016级本科⽣校内转专业(⼤类)的通知各学院:为贯彻我校“以学⽣的全⾯发展与成才为中⼼”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个性发展和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东华⼤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6级)》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6级本科学⽣校内转专业(⼤类)的⼯作,具体安排如下:⼀、基本条件德、智、体全⾯发展的在校⼀年级学⽣(招⽣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1.遵守校规校纪和《学⽣⾏为准则》,⽆违纪⾏为者;2.在第⼀学年结束时,⽆不及格课程者;⼆、跨学院转专业(⼤类)规定与程序1.学校公布转专业(⼤类)名额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向全校学⽣公布本年度各学院的转专业(⼤类)名额。
2.转专业(⼤类)程序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可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
具体报名流程,请关注2017-2018学年第⼀学期开学初教务处⽹上通知。
申请拟转⼊专业(⼤类)⼈数⼩于等于可接收专业(⼤类)转⼊计划数的学⽣,免除转专业测试,直接⼊选拟录取学⽣名单;申请拟转⼊专业(⼤类)⼈数⼤于转⼊计划数的专业,拟转⼊学院可以采取⼀定措施,从中选拔最适合的学⽣。
各学院转专业选拔⽅案详见附件2。
拟录取学⽣名单经公⽰⽆异议后,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类)⼿续。
三、学院内部转专业(⼤类)的规定与程序1.在符合学校转专业(⼤类)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制定内部转专业(⼤类)的办法及名额,并报教务处备案,请各位同学于下学期初关注教务处⽹上通知。
2.学院内部转专业(⼤类)⼯作的申请、测试和录取过程与学校组织的跨学院转专业(⼤类)⼯作同步,经学院内测试合格,同意转专业(⼤类)后,有关材料上交教务处审核,符合规定者,经审批同意,可办理学院内部转专业(⼤类)⼿续。
四、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17年9⽉11⽇(周⼀)-9⽉12⽇(周⼆16:00前),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务员处,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9⽉13⽇(周三16:00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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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09年10 号签发:吴良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度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中纺协函[2009]40号)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将组织实施2009年度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届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重点面向纺织服装类相关专业或服务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的专业,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奖励近年来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已获省级2009年一等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得申报,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二、申报条件申请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为人师表;(二)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了主要贡献;(三)成果完成人为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从事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申请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中秋国庆放假安排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函2013年36号签发:吴良关于我校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本科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我校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本科生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上课调整如下:
1.中秋节期间本科生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
9月22日(星期日)上第3周9月20日(星期五)的课程。
2.国庆节期间本科生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上第5周10月4日(星期五)的课程。
10月12日(星期六)上第6周10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
3.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上课调整如下:
①辅修原定9月18日(星期三)、9月20日(星期五)晚上课程停掉;原定9月22日(星期日)调至9月21日(星期六)上课,具体上课时间不变。
②辅修原定9月29日(星期日)课程停掉;原定10月6日(星期日)课程调整至10月7日(星期一)上课;10月2日(星期三)、10月4日(星期五)课程调整至9月28日(星期六)上午8:15开始上课,具体上课时长不变。
③辅修艺术设计(新媒体设计)9月28日(星期六)下午安排补9月29日(星期日)半天课程。
请各学院、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基建后勤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根据此安排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教务处 2013年9月2日。
东华大学教务处
东华大学教务处篇一:关于转专业报名及考试的通知 - 东华大学教务处首页关于12级转专业〔一般生〕考试支配的通知各位12级申请一般生转专业的学生,考试支配如下:时间:9月7日〔周六〕英语:上午9:00~11:00(含听力) 数学:下午1:00~3:00考试地点:松江校区一教,1121、1125 考生须知: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1、请带好校内一卡通和学生证2、英语考试请带好2B铅笔和收音机咨询电话:67792065附件:一般生转专业考试数学类别及考场支配教务处2021.9.5附件:一般生转专业考试数学类别及考场支配注:申请大飞机班的学生,数学按原专业数学要求考试。
其他同学按转入的第一志愿专业的数学要求考试。
篇二: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21年25号签发:姚卫新关于本科特长生及特殊状况学生校内转专业(大类)的通知各学院: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进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独特进展和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现启动2021级、2021级本科特殊类型学生校内转专业(大类)的工作,具体支配如下:一、本科特长生及特殊状况学生范围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21级、2021级〕》的规定:本科特长生是指在拟转入专业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突出成果〔如在市级以上相关竞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学术论文等〕的学生。
本科特殊状况学生是指个别因特殊缘由不适合在原专业〔大类〕学习者。
以上两类型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附证明材料,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将有关材料转交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转入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转专业〔大类〕。
拟录用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大类)手续。
二、时间支配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周二〕-2021年9月10日〔周四16:00前〕,将申请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员处,学院填写“东华大学2021级本科特殊类型学生转专业〔大类〕申请人名单汇总”后,于2021年9月11日〔周五16:00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科王玲老师lingw@。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2年5 号签发:吴良关于对201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 15 号)要求,2010年我校启动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四期),目前项目已实施已近两年,其中大部分项目已经完成。
根据计划要求,将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具体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1.结题项目为2010年度国家级所有合同到期项目;2.由2012届毕业生负责的项目及2009年度立项的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3.其他未到期但已完成的项目,亦可结题。
二、结题具体要求1.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1日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材料:(1)验收鉴定表(鉴定表必须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领导小组审定);(2)项目总结(结题)报告;(3)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簿”;(4)支撑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原始记录、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等;(5)相关材料电子光盘;含:a.项目组人员集体照片及工作照各一张;b.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报告等,c.所发表论文的word版;d.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的照片等。
2.各学院于5月18日前组织专家答辩。
学院答辩组由3~5位专家组成,各学院教学院长为验收答辩组组长,请各学院在答辩时间与地点安排及答辩专家名单确定后于答辩前一周予以公布,并报教务处。
3.结题答辩时,将项目总结报告制成PPT格式,项目组成员一般应全体出席,共同汇报和答辩、阐述自身的想法,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
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验收鉴定意见。
4.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验收。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关于2013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模板】
**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6年 34号签发: 姚卫新关于2013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要求,从本学期起,2013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入选题、准备、预研工作阶段。
鼓励2014级部分成绩优秀的同学,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参加2013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
现将2013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审题工作2016年12月2日(第14周)前: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课题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院内外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1人需为企业专家或校外同行专家),从课题的可行性、工作量和适应性三个方面审核毕业设计课题。
经审核合格后的课题,方可面向师生开展双向选择。
毕业设计课题原则上坚持一人一题,针对较复杂的大型研究课题,经“专业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由不超过2名同学组成小组完成,但指导教师务必明确每个学生的任务分工,分解为不同的工作内容,研究解决不同的问题,且工作量需符合本专业平均工作量要求。
对工科类专业,教师选题应与实际生产相结合,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
本学期2016年12月9日(第14周)前,各学院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等相关信息输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学院需将审题情况总结(见附件1)汇总上报教学实践科。
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周五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
学院检查教师到岗情况,课题研究条件、进度是否合理、学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等。
学院将各专业开题情况总结(见附件2)于第三周上报教学实践科。
三、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周五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通知2014年7号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4年7号签发:吴良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各院、系、部、中心: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加大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提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每年定期对进校三年内的新任教师开展教学能力培训。
首届培训定于2014年3月28日-5月6日举行,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与范围:2013年进校,四十五周岁以下的新任教师。
具体名单(附件1)将下发各学院和部门。
2011、2012年进校教师的培训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师风师德教育、教学基本标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等。
四、培训考核:本次培训实行结业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
培训到课达三分之二以上,实践环节评价良好,学院综合评价优良方能结业,由教师发展中心颁发《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
未能到达结业的学员,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五、其他:1.请各学院按照下发名单通知并安排相应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教师个人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两张,3月20日交各学院。
学院汇总后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附件3),3月24日前汇总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如确另有安排未能参加本次培训,请说明原因,经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加下一届的培训。
3.学院在教师参加培训的当学期安排院内听课,结合平时教学情况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表(附件4),4月28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52〕,:67792068联系人:汪存发,wangcf@附件:1.各学院培训教师名单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4.《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3月17日附件1附件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年月日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附件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制表单位: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6附件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制表单位: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关于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说明【模板】
****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9年48号签发:姚卫新关于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说明各学院:按照校历教学进度安排,从第六周开始学院需填写教学任务书,填写全部在网上进行。
填写时请注意以下几点:一、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仔细核对下学期教学任务书,确认无误后,再在网上进行填写。
填写完毕打印后请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交给教学研究与质量科;二、主讲教师应符合任课资格,外聘教师姓名写具体,不能写“外聘”二字,暂时不能确定的,先填系主任或责任教师姓名,但必须在开学第1周前上报最终姓名。
如该课程配备助教或助研,请在“助教助研”一栏打勾(√);三、凡是在考试周安排的考试(笔试)课程,请在“考试课程”一栏中打勾(√);四、如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或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请在“双语教学”或“多媒体”一栏打勾(√),以便教务科合理安排教室。
教学状态白皮书数据双语教学课程门数直接从任务书读取,因此,请认真勾写;五、周学时中“/”含义:如“2*8/”表示课程安排在前8周,每周2节;“/2*8”表示课程安排在后8周,每周2节;“2*8”表示课程可以安排在前8周,也可安排在后8周,由教务科统筹安排;实践课需要分散安排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周数和周学时数,如4*8,未注明的默认学期末集中进行,由学院自行安排;六、2019级“理科试验班”需要单独开班的课程,由教务处和学院共同组织落实任课教师;七、管理学院、服装学院、2019级留学生、汉语言专业上课校区均为延安路校区;八、文化素质类课程上课时间为“周二”或“周四”晚上,新生研讨课请在“专业人数”栏填写最高限制人数,并在备注栏注明“新生研讨课”。
下学期各学院在两九、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在非公共教室(如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画室和学院各类专业实验室等)授课课程的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后将上课时间和地点填写在任务书备注栏中。
十、为确保学生能按时选课,请各学院务必在第8周(10月25日下班前)将教学任务书汇总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行政楼248),教学任务书全部交书面材料,并经系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审核后盖学院章,大学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课程等需要附件的,任务书和附件均需要签字盖章。
关于转专业报名及考试的通知 - 东华大学教务处首页
关于12级转专业(普通生)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12级申请普通生转专业的学生,考试安排如下:
时间:9月7日(周六)
英语:上午9:00~11:00(含听力)
数学:下午1:00~3:00
考试地点:松江校区一教,1121、1125
考生须知: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
1、请带好校园一卡通和学生证
2、英语考试请带好2B铅笔和收音机
咨询电话:67792065
附件:普通生转专业考试数学类别及考场安排
教务处
2013.9.5 附件:
普通生转专业考试数学类别及考场安排
注:申请大飞机班的学生,数学按原专业数学要求考试。
其他同学按转入的第一志愿专业的数学要求考试。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6 年20号签发:姚卫新关于对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进行修订的通知各学院:为更好地保障教学秩序,请学院做好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修订范围面向在校本科学生,近三学年开过的课程。
二、修订要求按照模板修订(见附件1),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等信息,要与教务系统中的教学计划保持一致。
三、装订成册为了更好地迎接评估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将修订后的教学大纲装订成册。
内容较多的可分上下册或分专业成册。
1.封面风格统一,参见样张(见附件2)。
2.排版学校不作具体要求,学院可自行安排,建议按照学科基础必修、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及为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顺序进行排序。
3.跨学院开设课程装订(1)计算机学院开设的计算机类课程、外语学院开设的大学外语类课程、体育部开设的体育类课程要单独装订成册,不与学院开设的其他课程装订在一起。
(2)文化素质类课程教学大纲由学院负责修订,教务处负责装订成册。
(3)其余为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如高等数学、电工电子、无机化学等课程,可与学院课程装订在一起,但要集中归类为“为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排版可以放在最前,也可放在最后。
4.完成时间(1)电子稿。
7月8日前学院完成教学大纲电子版的统稿工作,并提交电子版至教务处审核。
(2)网上更新及印刷。
9月25日前完成网上更新及印刷工作。
印刷份数,各学院自行把握。
需要向教务处提供的数量如下:体育类、计算机类课程、大学外语类课程、人文学院及理学院各交40本。
化工生物学院、信息学院需交教学大纲20本,其他学院需交5本。
联系人:赵老师附件:1.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模板2.教学大纲封面样张教务处2016年6月24日附件1【在此处填写中文课程名称】【在此处填写英文课程名称】一.基本信息(必填项)课程代码:【按教学计划填写】课程学分:【按教学计划填写】面向专业:【按教学计划填写】课程性质:【课程性质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教学实践必修课”,请按教学计划填写。
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7年18号签发: 国家级、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2016年度国家级、2015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具体安排如下:一、结题验收范围1.结题项目为2016年度国家级、2015年度上海市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2.以往历年延期的项目;3.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团委安排验收。
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1.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2日前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以下结题验收材料:(1)验收鉴定表(鉴定表必须由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领导小组审定);(2)项目总结(结题)报告;(3)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簿”;(4)支撑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原始记录、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等;(5)相关材料电子光盘;含:①项目组人员集体照片及工作照各一张;②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报告等;③所发表论文的word版;④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的照片等。
2.各学院于5月19日前组织专家答辩。
学院答辩组由3~5位专家组成,各学院教学院长为验收答辩组组长。
3.结题答辩时,项目组成员一般应全体出席,将项目总结报告制成PPT格式,共同汇报和答辩、阐述自身收获,回答专家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
专家组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基础上,给出项目验收鉴定意见。
4.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验收、创业实践项目由团委组织专家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验收材料分别由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团委、备案。
5.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将创新训练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学院需提交给学校存档的资料包括:(1)各项目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2)电子光盘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
东华大学转专业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0年21号签发:吴良关于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9级本科同学: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和《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款的规定,现开始启动09级学生下学期的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基本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校一年级学生(招生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2.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表现;3.在一年级学习中,必修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二、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规定与程序1.优秀学生免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凡具备基本资格,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类别排名前8%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三前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并经公示后,办理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相关手续。
2.普通生考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凡具备基本资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三前报名参加转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下学期第一周周六(具体时间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考试科目:英语(含听力)、数学(按拟转入专业的数学课程等级要求考核)。
录取原则:各单科成绩在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或专业大类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对有面试要求的专业或大类,录取的学生还需参加面试,能否被录取由面试学院决定。
3.特长生测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凡具备基本资格,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突出成绩(如在市级以上相关竞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等)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递交转专业书面申请,经本学院同意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该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优良且该学院同意接受,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或专业大类手续。
4.接受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名单和接纳人数见附表。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8年28号签发:姚卫新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相关部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依据《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见附件1),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就推荐阶段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突出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切实保障考生权利,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专业)的权利。
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本通知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
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通过学校、学院的网站将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向学生公示公开。
三、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推荐工作于2018年的9月24日前结束。
此前不得进行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等约束学生选择权的工作。
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3年1号签发:吴良关于申报东华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文件精神要求,启动我校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仍采取国家级、市级、校级项目一次申报,分批立项的形式。
其中国家级项目共资助80万,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现就立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创新训练项目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本科生开展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倡导以启发探索和创新性实验为核心的研究式学习,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
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一)立项要求: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1.3月13日前,学生将指导教师签名创新计划“申报表”,连同项目信息表,一起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 3月27日前,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和答辩,确定推荐排序,审核“申报表”并盖章;按推荐排序汇总“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情况统计表”,盖章后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iguangkai@.3.4月初,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各学院集中申报后上报2013年学校创业训练项目,经学校组织专家答辩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一)立项要求: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三年级及以下的学生(曾参与过创新实验计划同学亦可报名参加)。
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1.3月13日前,学生团队负责人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并请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2.3月27日前,学院组织项目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审核“申报表”盖章后报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huangye@3.4月初,学校组织专家答辩评审,遴选申报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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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7年35号签发:姚卫新关于做好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相关部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依据《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见附件1),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就推荐阶段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切实保障考生权利,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专业)的权利。
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本通知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
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通过学校、学院的网站将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向学生公示公开。
三、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推荐工作于2017年的9月23日前结束。
此前不得进行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等约束学生选择权的工作。
四、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的,其结果一律无效。
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还将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推免生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成立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邱高成员:姚卫新、舒慧生、廖丽金、徐效丽秘书:杨旭东日常工作联系方式:姚远,67792065,ivyyao@,松江校区行政楼249室。
六、日程安排七、其他说明根据《东华大学关于鼓励在校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办法》要求,符合推荐条件的退役复学本科生,向学校武装部递交申请材料,由学校武装部负责实施推荐工作。
附件:1.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2.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3. 东华大学2018届推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各学院)教务处2017年9月13日附件1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进一步发挥推免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推荐工作坚持“科学评价,公平竞争,公开公正,规范管理”。
2.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结合平时一贯表现,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分的高低,择优推荐。
二、推荐工作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东华大学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的主要领导组成。
负责制定工作日程、审核学院推荐人选、公示候选名单等工作。
2.校监察处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监督,接收处理师生投诉。
相关部门和学院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职责,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3.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硕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7人,明确1人担任组长),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负责传达推荐工作安排、接受学生申请、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等)。
组成名单书面报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纪违规记录,身体健康。
2.成绩优良,前三学年的评优绩点(以各门课的首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为专业或大类的前35%,且英语成绩达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4.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订补充条件,但补充条件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推免生评价方法1.根据“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综合评分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
综合评分由“学习能力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2.“学习能力分”以前三学年的评优绩点(各门课的首次考试成绩)计算。
3.“创新能力分”以论文分、学科竞赛分、专利发明分、软件著作权分等四者之和计算,计分方法参见附表1。
每位申请人在论文、同一科目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软件著作权中只能各以1项代表性成果参加计分(涉及署名单位的,东华大学须排名第一)。
每位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分最高得分为0.5(超过0.5以0.5计)。
学科竞赛必须是能够有力促进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提升,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重大赛事,见附表2。
4.“实践能力分”以承担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业绩为主,方法由各学院制定。
每位申请人的实践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0.1(超过0.1以0.1计)。
5. 退役在校本科生和有国际组织工作或实习经历的在校本科生,如符合“第三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且服役期间、在国际组织工作或实习期间表现出色获得表彰者,在“实践能力分”及“创新能力分”方面,各学院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
五、规范管理与信息公开1.各部门、各学院须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的,其结果一律无效。
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工作,还将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要求,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及材料、咨询申诉方法等信息也须及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公示。
3.学院对推免生基本条件、论文及学科竞赛名单等作出补充的,须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与学院“实践能力分”的计分办法一并向本学院学生公示。
4.学院遴选结束后,须及时将全部申请人名单按照计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本学院公示。
公示结束后,将推免生名单及材料报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经审定后向全校公示。
六、其他说明1.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1】24号文件)中关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的规定,促进和鼓励在校学生投身国防事业,根据《关于印发<东华大学关于鼓励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华保[2017]6号)要求,对于2017年以前退役复学的在校本科生,如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对于2017年以后(含2017年)退役复学的在校本科生,按如下规定执行: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在校本科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已服满兵役并能按期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即可获得候选推免资格:(1)修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2)评优绩点达到2.5以上(含2.5);(3)英语成绩达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获得候选推免资格的退役大学生,由学校武装部具体实施推荐工作。
2.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及社会影响力的提高,对思想进步、学习态度端正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亚洲锦标赛、亚运会、奥运会等重大赛事上获得前三名,且个人项目以优异成绩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在校本科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半年内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攻读学位手续,不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各院(部)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2)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3)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含辅修专业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优或良等级。
论文、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软件著作权的计分方法学科竞赛名单注:本表中未列举的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竞赛,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可在严格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增补名单,经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公示无异议,报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经认定后可列入学院名单。
附件2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1.此表须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项内容填入空白处,底纹灰色处不得填写内容;2.“成果类别”对照表1中的“成果类别”栏中的名称填写;3.所有成果必须已经获得论文或证书原件;4.竞赛类成果在“成果名称”后注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