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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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完善措施,坚持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中医药技术高级人才,切实做好我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同时,也便于申报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将《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要求执行
附件: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医药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
凡申报正、副高级中医药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年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资力条件:
申报中医药正、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医药学或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下一级职务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中医药学或医学大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下一级职务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中医药学或医学中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下一级职务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
4、无专业学历人员,受聘中医药专业下一级职务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外语(医古文、藏语文)、计算机条件:
外语(医古文、藏语文)条件按川职改[2005]20号文执行;计算机条件按川职改[2000]10号文执行。
四、论文要求
(一)论文时效性
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限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二)有效论文认定标准
1、论文应当是作者将自己的科研、临床、教学的成果、经验、体会,以严密的逻辑论证、规范形成的文字作品。
2、综述、个案、译文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经三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确有较高学术水平者除外)。
3、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认定为有效论文。
(三)论文数量
1、在三级甲等医院或省属、成都市市属医疗机构工作的中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4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其本人主编或副主编(或
排名第一、第二)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著作代表2篇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三级乙等医院、市(州)属医疗机构和成都市辖区医疗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本人参加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著作代表1篇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论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不能低于第二作者的本专业论文。
3、在二级医院(不含少数民族县和国贫、省贫县医疗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1篇不能低于第二作者。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有3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至少须公开发表2篇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余1篇如为学术交流文章,则须为第
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交流文章。
4、在少数民族县、国贫、省贫县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有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至少须公开发表1篇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余1篇如为学术交流文章,则须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交流文章。
五、科研要求
科研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项目,尤其是对省属和三级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将要注重考察本人从事科研情况。
(一)在省属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和成都市属医疗机构工作的中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中医药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
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在担任副高级职务之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级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二)在省属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中医药人员,申报副高级中医药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对本学科涉及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行为医学、管理科学及技术操作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已承担科研课题或担任科研课题的主要合作或协作者,开展与本学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