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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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手段残暴程度,影响之恶劣对社会仍产生着较大影响。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案例一】13岁少年犯罪缺乏关爱造两家庭悲剧

为抢劫手机,四川一名13岁少年小武将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女教师,纵火将对方烧成特重度烧伤。这一低龄重罪案件,再次掀起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热议。只为抢一部手机,竟然向素不相识的女青年泼汽油并点燃,造成其全身大面积烧伤,其手段之残忍,性格之冷酷,让人瞠目。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孩子母亲离异,父亲外出打工,无人看护,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在泼汽油烧人到被警方控制这几天内,又接连犯下了盗窃和抢夺路人两起案件。如此恶性案件,只因小武还未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当地警方对其作出了由监护人看管的决定。

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话,小武就不会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案;而小武父亲所谓的“看管”,就是用一根铁链,将肇事的儿子锁在家里。

像小武这样监护人无看管条件的,依照法规需要收容教养。不过,该地区工读学校尚在筹建,开学时间暂时无法确定。换言之,这个为所欲为、无知无畏的孩子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然处于逍遥法外的阶段。

【案例二】少年21天撬车130辆混江湖2年被捅3刀不愿回家

他叫易明,一个年仅13岁的懵懂少年,稚气未脱却身材高大;原本应该在学校读书的他,无意之中卷入“江湖”。在行走“江湖”的两年间,易明先后被警察抓过10余次;短短21天,他和同伙们疯狂撬车130余辆。也是这两年,易明曾被人连捅3刀;他身上还有没有痊愈的烟头烫伤,这是团伙成员为了逼迫他参与盗窃施下的“黑手”。“警察抓不得,家长管不了,社会容不下。”易明身上的“问题少年”特征,让警察头痛,让家长绝望:该拿他们怎么办?易明也有自己的纠结:想回归正常生活,该怎么办?

7月28日,宜宾县公安局专案组破获一起团伙撬车盗窃案,主要实施撬车盗窃的人叫易明,案发时年仅13周岁。在短短的21天里,这个由刘僵、易明等8人组成的团伙,疯狂撬车130余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所有的撬车盗窃案,都是这个叫易明的孩子具体实施。另有5名17周岁至22周岁的团伙成员,每次作案时或躲在暗处,或控制指挥易明,以逃避警方打击。

最让办案民警痛心和气愤的是,易明是警方的老熟人,曾多次因为盗窃被抓。易明又是根“老油条”,一旦被放,又立即“回归”团伙中继续作案。

【案例三】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

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

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四】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

为追求新潮和酷感,3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3个男孩一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经该院提起公诉,这3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20岁的小丽,和同龄的小馨,以及21岁的小红,是很要好的朋友,3人都没有正式职业。去年10月24日是小丽的生日。为了能让这个生日过得刺激、够酷,小丽和姐妹们竟有了一起吸毒庆祝的想法。于是,小丽将自己的身份证和100元钱交给小馨和小红,拜托两人帮自己到长寿区某宾馆开一间房。她还神秘地暗示姐妹们“晚上有好节目”。

小馨和小红来到宾馆后,用小丽的身份证和两人各自的身份证一起开了一间房,并交了100元房费,小红还帮忙垫付了100元押金。当天下午,小丽和两个姐妹邀约另外3个90后男孩,一起来到宾馆房间为小丽庆贺生日。期间,6个人一起吸食了冰毒。第二天凌晨,小丽被公安机关捉获,小馨和小红也很快落网。据小丽交代,吸食冰毒是她们早就计划好的庆贺生日的方式。几人以前也偶尔吸食毒品,这次过生日,“分享”毒品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种“交流方式”,也是一种“酷”的表现。小红表示,在90后的朋友圈里,大多数人的父母都忙于工作,甚至常年在外打工,很少有时间管她们。平时她们在家无所事事,感觉特别无聊。大家混在一起,经常想些新奇的办法,追求新潮和“酷”感,寻求“给力”的生活方式。吸毒是她们这类年轻人认为很“拽”的一种行

为,感觉和吸烟区别不大。“那么多人吸烟也没有啥啊,吸毒更有‘个性’。”小红语出惊人。因吸食毒品,去年11月4日,小丽、小馨、小红被长寿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同年12月17日,长寿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

【案例五】少年杀害幼童被收容教养引议

日前,广西一名13岁少年杀害3名儿童后,因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被执行为期3年的收容教养。这一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需要降低”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前不久,针对这一争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召开“刑事责任年龄圆桌讨论会”,并公开发表“关于理性看待刑事责任年龄的倡议书”,强调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和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应当客观、理性地看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应为极端个案或舆论左右科学判断。

【案例六】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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