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和银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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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案例之一日本大和银行事件

风险管理案例之一日本大和银行事件

案例:巴林银行事件
1995年1月26日 里森竟用了 270亿美元进行日经指数期 货投机。不料,日经指数从1月初起一路下滑,到 1995年1 月18日 又发生了日本神户大地震,股市因此暴跌。里森所 持的多头头寸遭受重创。为了反败为胜,他继续从伦敦调 入巨资,增加持仓,即大量买进日经股价指数期货,沽空 前日本政府债券。到 2月10日 ,里森已在新加坡国际金融 交易所持有 55000口日经股价指数期货合约,创出该所的 历史记录。 所有这些交易均进入“ 88888''账户。为维持数额如此巨 大的交易,每天需要3000万—4000万英镑。巴林总部竟然 接受里森的各种理由,照付不误。2月中旬,巴林总部转至 新加坡5亿多英镑,已超过了其47000万英镑的股本金。
案例:巴林银行事件
28 岁的尼克· 里森 1992 年被巴林银行总部任命为新加 坡巴林期货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兼首席交易员,负责该行在 新加坡的期货交易并实际从事期货交易。 1994年下半年起,尼克· 里森在日本东京市场上做了一 种十分复杂、期望值很高、风险也极大的衍生金融商品交 易——日本日经指数期货。他认为日本经济走出衰退,日 元坚挺,日本股市必大有可为。日经指数将会在19000点 以上浮动,如果跌破此位,一般说日本政府会出面干预, 故想一旦日本股市劲升,便逐渐买人日经225指数期货建 仓。
案例:巴林银行事件
原因分析 : (一)巴林集团管理层的失职 (二)松散的内部控制 (三)业务交易部门与行政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不明 (四)代客交易部门与自营交易部门划分不清 (五)缺乏全球性的信息沟通与协调
案例:巴林银行事件
风险启示及对策 : (一)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 (二)必须建立衍生工具交易的严密的内部监管制度 (三)应加强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 (四)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 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

金融大和银行案例分析

金融大和银行案例分析

4.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专业稽 核审计,实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和 规范化。 ——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 稽核部门,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 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促进内控和操作 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5.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 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 监督管理。 ——必须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入职门槛,在提拔 金融机构中高层的过程中,必须要从业务上进 行资格评定和审查,在委派金融机构重大业务 时,必须做好对相关管理层的考核和监督,从 而在人员安排上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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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大和银行亏损案的原因分析
(五)巨额亏损暴露了银 行内控管理的薄弱 (一)未能实现“前台” 和“后台”的分离,前台 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 保管的分离
原因分析
(四)巨额亏损违背了资金 交易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巨额亏损暴露了 银行高层对工作人员的 过度信任
(三)巨额亏损暴露了金 融监管的不力
日,大和银行与大阪银行 (Kinki Osaka Bank)及奈良
经营之银行)及Saitama Resona Bank, Ltd.(在 Saitama县经营的地区性 银行。
1949年开始经 营外汇业务。
银行(Nara Bank)连手成立
银行控股公司 Daiwa Bank Holdings, Inc.(其后 易名为Resona Holdings, Inc.大和控股)
制度化。
加强对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的管理
衍生工具交易存在巨大风险,我国必须特别
重视开放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对金融机构可能 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
加强内控
职业道德教育
衍生工具风险管理
产品伤害危机对品牌资产的影响
谢谢!

银行金融案件法律分析(3篇)

银行金融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日益多样化,金融案件也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

本文以一起银行金融案件为例,对案件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为银行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金融案件的防范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某银行在办理一笔个人贷款业务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贷款金额错误,多支付了贷款本金。

事后,银行发现该错误,立即联系借款人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贷款本金。

然而,借款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件事实1. 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贷款金额错误,多支付了贷款本金。

2. 银行发现错误后,立即联系借款人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贷款本金。

3. 借款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三、法律关系分析1. 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借贷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贷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银行作为贷款人,借款人作为借款人,双方在贷款合同中明确了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款。

2. 银行与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因操作失误导致错误,其行为构成职务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律责任分析1. 银行的法律责任(1)合同责任: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错误,违反了借贷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因操作失误给借款人造成损失,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借款人因拒绝退还多支付的贷款本金,违反了借贷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学作业魔鬼交易员大和银行案例与启示知识讲稿

投资学作业魔鬼交易员大和银行案例与启示知识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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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启示及对策
(一)要重视操作风险的防范
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国家风险
流动性风 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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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操作风险十分重要
由于其他几种风险的发生都往往有由于内部控制 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而导致操作风险的问题。这 种失效使得银行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采取必 要的对策,无法避免各种操作失误或欺诈,如银 行交易员、信贷员、其他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 业道德不允许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从而导致银 行的财务损失,或使银行在其他方面的利益受到 损害。
1999年11月12日 ,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 法案》获得总统签署,该法案的颁布意味着在美 国实行了近 70年,并由美国传播到世界各地从而 对世界金融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金融分业经营 制度走向终结。
日本大和银行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因 为日本在金融分业经营体制方面改革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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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也是实行银证分业经营制度,分业经营虽 然可以降低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但分业经营将银行业 务范围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在低效率的国有企业仍 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服务对象的情况下,银行的风险实 际上更加集中了。考虑到当今世界银证融合是发展的大趋 势,但银证分、业又是我国当前的金融制度选择,在这种 情况下,应积极探索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合作,如银行与证 券经营机构之间的相互投资、资金结算、基金托管、金融 服务外包、银行不良资产剥离、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 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创造条件,加快银证分、业经营制度 的改革,跟上世界金融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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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和巴林银行的倒闭,大 和银行的巨额损失,实际上都是由于内部 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 不到位而造成的。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 特别是从事跨国经营的商业银行,要从大 和银行事件中吸取教训。

【成功励志】银行案例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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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支持修改!银行案例分析范文银行案例分析范文篇1:华夏银行保兑仓融资案例分析1、基本情况介绍2、各方需求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为了争夺市场份额,稳定自己的销售渠道,准备对经销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是直接对经销商融资存在较大的困难。

直接融资可以采用赊销的形式,赊销会造成下游企业对核心企业资金的占用,而且下游企业的信用等级较低,如果到期不能还款,则会造成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大量的应收账款坏账,财务报表恶化。

并且在目前的供应链结构中,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与下游企业的合作大都采取部分预付款的形式进行,占用下游企业资金进行生产经营,由于钢铁行业利润的下滑,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也日趋紧张,对下游企业的直接融资更加不现实。

若是以担保方式提供支持,则不占用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在经销商产品可以顺利销售给终端客户获取回款的前提下,为下游企业提供担保的风险较低,承担回购担保为经销商获取银行资金既能改善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又可以实现壮大销售网络的目标。

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是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合作最稳定也是最大的经销商,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企业流动资金不足。

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想达到 20xx 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63 亿元、净利润 13000 万元的目标,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已不能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求。

但是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高于行业内平均水平,如果能获得融资支持,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可以较快的创造出利润还款,如果是可以循环使用的贷款,则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可以在一年内创造出较高的收益。

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虽然利润可观,但从公司人员规模(300 人左右)上看仍属于中型企业,并且没有可以提供足额担保的不动产,加上钢铁行业近几年不良贷款率较高,以传统的业务形式从银行获得贷款较为困难。

迁安联钢九江钢铁有限公司与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有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根据上文中的数据,二者合作年限长,彼此之间贸易占比高。

大和银行事件透析

大和银行事件透析

作者: 谢均乐
作者机构: 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
出版物刊名: 南方金融
页码: 4-5页
主题词: 大和;大藏省;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美国金融;金融机构;证券交易;银行不良资产;日本银行体系
摘要: <正>继日本的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和兵库银行等金融机构倒闭受到国际上的广泛关注之后,1995年9月26日大和银行(DaiwaBank)发布消息说,该行纽约分行对证券交易管理不善招致11亿美元的损失,这一消息披露后即刻在国际金融市场引起震动.就在大和银行决定通过使用营业收入和出售证券等方式弥补交易损失以尽快平息风波之时,11月2日美国宣布制裁大和银行,勒令大和银行撤出美国并以24项罪名指控大和,还可能对大和银行处以巨额罚款.本文试图对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作一个深入分析.一、大和银行概况大和银行成立于1918年,1994—95年财政年度末(3月31日)总资产约27万亿日元,总存款总额13万亿日元,资本金7680亿日元,是日本11家城市银行中唯一允许经营信托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世界排第19位,在国内民间银行中排第7位.国内分支机构185个,海外有25个分行,职员人数约960O人.大和银行1995年财政年度利润为16亿日元,资产收益率(ROA)为O.01%,资本回报率(ROE)为O.26%.。

大和银行案例原因和启示

大和银行案例原因和启示

大和银行案例原因和启示
大和银行是日本一家历史悠久的银行,在过去几年中遭遇了一系列问题和困境,引起了广泛关注。

大和银行的问题主要源于内部管理不善、市场竞争激烈、机构改革迟缓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方面分析大和银行案例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启示。

内部管理不善
大和银行长期存在着内部管理不善的问题,具体表现在高管决策失误、监控失灵、风险控制不力等方面。

这种问题导致了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有效应对外部挑战,加剧了银行业务的不稳定性。

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金融市场全球化和竞争加剧,大和银行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各种金融机构的
竞争压力。

传统的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导致银行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不断下降。

机构改革迟缓
大和银行在机构改革上的进展缓慢,很多业务仍停留在传统的运作模式上,缺
乏创新和灵活性。

这种情况使得银行无法迅速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加剧了银行整体的僵化和落后。

综上所述,大和银行案例的原因主要包括内部管理不善、市场竞争激烈和机构
改革迟缓等几个方面。

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来说,可以从这些问题中吸取以下启示: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高效的监控和风险控制机制,提升决策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创新经营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和方式,提高竞争力,适应市场变化。

•推进机构改革,加快机构变革步伐,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灵活性,保持竞争优势。

通过对大和银行案例的深入分析和总结,可以为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有益
的借鉴和参考,帮助它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稳步发展和良好运营。

法律讲堂金融案件分析(3篇)

法律讲堂金融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案件也日益增多。

金融案件涉及领域广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

本文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金融案件,对金融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法律适用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二、典型金融案件案例分析1. 银行贷款案件案例:某公司以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导致银行损失巨额资金。

分析:此类案件主要表现为借款人通过伪造、变造借款合同、虚假担保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

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借款人道德风险。

部分借款人法制观念淡薄,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贷款。

(2)银行内部管理不善。

部分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制度,导致贷款风险。

(3)监管不到位。

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贷款业务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贷款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虚假贷款合同无效。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借款人骗取贷款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2. 证券市场案件案例:某上市公司通过虚构交易、隐瞒信息等手段,操纵股价,导致投资者损失。

分析:此类案件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通过违规操作,操纵股价,误导投资者。

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上市公司违规操作。

部分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短期利益,通过虚构交易、隐瞒信息等手段,操纵股价。

(2)监管不到位。

金融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

(3)投资者盲目跟风。

部分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盲目跟风,导致市场投机氛围浓厚。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操纵股价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保险欺诈案件案例:某保险代理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银行金融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银行金融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35岁,个体工商户。

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与张三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个人贷款合同》,约定张三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4.35%,每月还款日为每月25日,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

合同签订后,银行按约定向张三发放了贷款。

在贷款期间,张三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

截至2021年3月,张三累计逾期还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银行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催收,但张三仍未还款。

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三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应当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2. 银行主张的违约金是否过高?3. 张三的财产状况如何,能否作为减轻银行损失的因素?三、案例分析1. 张三是否应当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张三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已构成违约。

因此,张三应当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2. 银行主张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应当与损失相当。

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规定计算违约金。

”本案中,银行与张三在《个人贷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即逾期还款的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五。

根据该约定,银行主张的违约金为每日0.05%,与张三逾期还款的损失相当。

因此,银行主张的违约金并未过高。

3. 张三的财产状况如何,能否作为减轻银行损失的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一、高山案——106特大金融诈骗案“1.06”特大金融诈骗案--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支行行长高山案内外勾结❖1、案件始末❖2、高山其人❖3、10亿资金人间蒸发过程❖违规背书转让,转移资金❖伪造存款证明及对账单,维持资金仍在账假象❖假冒业务人员,偷梁换柱❖借道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资金❖4、案件意义:高管人员素质何其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素质❖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该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所以银行业监督管理当局在审批商业银行时必须要考察其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品质、能力、经验、信誉。

❖高山案发暴露出的漏洞及原因❖内控严重缺失:“人治”高于制度,业务人员唯行长指令是听,违规操作。

❖账户管理混乱:多个账户无任何开户资料,开户审查制度形同虚设。

❖印鉴卡管理不严:为偷换印鉴卡提供机会。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善:为虚假账户转移资金和盗用客户资金提供可能。

❖没有执行上门服务的内控制度。

❖对账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外部监督不到位,案件长期未被发现。

❖资金异常流动未引起足够警觉。

❖高山案引发的启示思考及相应对策❖建立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是对金融从业人员的选择、使用和培养的方法和措施。

具体包括人员使用、职工培训、职工考核与轮换等方面。

❖ 1.打破“官本位”,建立起多元化的职位体系,拓宽各类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 2.打破“终身制”,建立竞争性的聘用制度和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 3.打破“大锅饭”,以岗位价值为核心,建立起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4.改变传统的“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考核方法,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

❖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1.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全行的业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制约机制以及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而且要对这些制度、流程、机制职责本身的科学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 2.外部监管❖外部监管部门应对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体系和流程进行定期评估,严格监管,对操作风险监管的主要力量、精力重点放在提高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控制体系、防范机制等方面的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上。

金融学案例与分析第九章:商业银行

金融学案例与分析第九章:商业银行

第九章商业银行案例9-1 花旗银行兼并旅行者公司一、基本原理冷战结束后,经济全球化趋势使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金融环境,一是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二是金融业风险的不断高涨,三是产业资本的不断集中,国际跨国集团的形成,四是金融混业的全球化趋势,导致银行兼并,打造出全能的商业银行,使商业银行成为“百货公司”的金融集团。

银行之间的兼并加剧银行资本的集中,使商业银行无论是在资本规模上,还是在资产规模上,都是金融业的“巨无霸”,加快了商业银行资本的集中。

分析90年代以来的商业银行购并案例,既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兼并,也有跨行业的兼并。

综观90年代这股银行兼并浪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银行竞争的日益加剧,通过银行之间或跨行业兼并,提高银行的竞争力;(2)金融创新的大量出现,导致金融风险巨增,通过兼并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3)拓宽业务经营范围。

由于有些银行受业务限制,通过兼并实现经营业务范围扩张,获取更多行业经营利润;(4)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通过兼并,使业务范围和服务更加多样化,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

其实,在90年代如此之大的、几乎席卷全球的商业银行兼并浪潮,最根本的动机还是为了保持银行利润。

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目标。

由于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风潮加剧了银行之间的竞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众多的工商企业纷纷进入传统的银行业领域,银行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方面的垄断地位受到动摇,盈利性也受到挑战。

因此,分析大部分银行购并的深层动机,主要有以下三个:(1)追求规模发展。

银行规模扩大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增加资本投入,扩大资产总额和金融产品规模,二是通过购并向外扩张,可以迅速提高银行资本及资产规模,这是效率较高的方法。

起码有两大优点:一是尽快满足资本充足性的要求,二是减少破坏性,因为,避免了竞争出现的两败俱伤的局面。

(2)追求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是指银行购并后,其总体效益要大于两个独立银行效益的算术总和,它提高并购后银行的一系列竞争性指标。

经典金融案例分析

经典金融案例分析

经典金融案例分析在金融领域,有许多经典案例被广泛研究和分析,这些案例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还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本文将对几个经典金融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中的教训和启示。

案例一:雷曼兄弟破产2008年,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宣布破产,这个曾经的华尔街巨头倒下了。

雷曼兄弟在过去几年一直积累大量的次贷资产,但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该公司无法偿还其债务。

雷曼兄弟的破产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许多银行和金融机构陷入了危机。

这起案例揭示了金融机构管理风险的重要性。

雷曼兄弟在资产购买和融资方面没有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过度依赖杠杆放大收益,最终导致了其倒闭的悲剧。

因此,其他金融机构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避免重蹈覆辙。

案例二:诺斯鲁普银行事件1995年,英国的诺斯鲁普银行(Barings Bank)宣布破产,这是由一位交易员尼克·利杰斯菲尔德(Nick Leeson)独立操作造成的。

利杰斯菲尔德利用杠杆交易进行期货合约交易,并采用了未经授权的交易手段,致使银行遭受了巨额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这起案例表明了监管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

诺斯鲁普银行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利杰斯菲尔德的非法行为,导致了巨额亏损。

其他金融机构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管,确保员工的交易行为符合规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三:巴林岛银行开放式基金事件1994年,美国巴林岛银行(Barings Bank)旗下的一只名为巴林岛开放式基金(Barings Futures Singapore)在新加坡的期货市场上发生了巨额亏损,累计亏损达到13亿美元。

这起事件揭示了监管和透明度的重要性。

在该事件中,巴林岛银行未能有效监控和控制其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行为,导致了巨额亏损。

这显示了金融机构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此外,加强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也是预防类似事件的重要措施,投资者应该能够了解他们的投资风险和潜在损失。

日本大和银行事件

日本大和银行事件

一、案情介绍1995年9月26日,总部设在大阪的日本大和银行行长藤田彬宣布,由于驻纽约分行的交易部主任井口俊英从 1984年开始在账外买卖美国债券,使该银行蒙受11亿美元的巨额损失。

10 月2 日,美国宣布暂停大和银行纽约分行买卖美国债券。

10月4 日藤田彬为此引咎辞职。

11月2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联合发布命令,限令因非法交易美国国债而导致巨额亏损的日本大和银行在美国的 17家分行和大和信托投资公·司在90天内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撤离美国,并规定大和银行3年内不得在美国重新开展金融业务。

大和银行是一家至当年有77年历史,总资产1820亿美元,位居日本商业银行第13位,全球第19位的大银行。

由于家大业大,虽未倒闭,却信誉扫地,最后不得不走向同住友银行合并之路。

二、原因分析(一)内部控制失效和外部监管有名无实井口俊英于1976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3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

如此三权集中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与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

自从1984年井口俊英在美国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

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和银行总行一直未发现问题,日本大藏省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也从未发现蛛丝马迹,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主动坦白时,各方面才如梦初醒。

(二)日本的分业经营体制改革滞后20世纪70—8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金融自由化改革加快,银行参与证券业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业务范围、增加利润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银行业与证券业混合经营逐步成为改革潮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禁日本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

该法案类似于美国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

案例分析巴林银行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叶冬义、高雅

案例分析巴林银行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叶冬义、高雅
3、过度信任。 • 巴林的许多高层管理者,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问题,而
一味相信里森,并期待他为巴林套利赚钱。 • 直到1995年井口均英向行长藤田彬坦白自己的巨额亏损
时,藤田彬还表示不可置信。
风险因素分析
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 信用风险
• 国家风险
• 市场风险Biblioteka • 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 操作风险
Nick Leeson- “金融流氓”
1992年,巴林总部 决定派他到新加坡 分行成立期货与期 权交易部门,并出 任总经理。
摩根•斯坦利银 行清算部职员
1989年,巴林银 行印尼分部工作 出色,被视为期 货与期权结算方 面的专家
1995年,英国中央银 行英格兰银行宣布:巴 林银行不得继续从事交 易活动并将申请资产清 理。10天后,这家拥有 233年历史的银行以1 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被荷 兰国际集团收购。
• 大和银行事件实际上已宣告了自80年代以来日 本向国际证券市场扩张的努力惨遭失败。
• 日本在“泡沫经济”崩溃后,各大银行大面积 亏损,纷纷为巨额呆账所困,为了摆脱危机, 日本已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
• 1993年出台了日本金融制度改革法,银行与证 券业混合经营已成定局。但是,国际证券经营 的风险仍是日本银行业面临的长期挑战。
与英国王室 有紧密关系
创建于1763年 创始人是弗朗 西斯·巴林爵士
经营灵活变通、 富于创新 业务范围广泛
截止1993年底,巴林银行的全部资产 总额为59亿英镑,1994年税前利润高 达15亿美元。其核心资本在全球1000 家大银行中排名第489位。
尼克里森
1995年,尼克里森未 经授权在新加坡国际 货币交易所从事东京 证券交易所日经225 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交 易失败

日本大和银行国债事件

日本大和银行国债事件
案例: 日本大和银行国债事件
主角——井口俊英


“大和银行事件”的主角井口俊英出生于日本神户, 在日本读完高中后到美国攻读心理学。这个没有金融 履历和知识的人,1976年因大和银行纽约分行急需扩 编而被招入其麾下。此后,井口俊英一路步步高升, 到丑闻败露时,他的身份已经是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 行政总裁兼债券交易员了。 井口俊英给同行的印象是个大“赢家”。一般来讲, 债券交易由于价格波动不剧烈,属于风险低利润小的 金融产品。井口俊英通过多年的实战,对一些小的交 易技巧还是很熟练的。他有时会在一天之内用上亿美 元去买进多家公司的债券,以便造成有大资金入市、 行情看涨的假象。等其他人跟进把价格抬升后,井口 俊英再一下子抛出。他一度被称为“神奇小子”。
大和银行经营者疏于职守的其他细节




大和银行在对纽约分行进行检查时,未对证券交易情 况进行检查; 大和银行纽约分行搬家时,留下了原证券保管业务未 搬,并将原证券保管业务单独设立派出所留在了原地; 井口俊英先生也无须纽约分行的同意就可使用资金等, 这使得证券保管业务派出所成了事实上的独立的分行; 井口俊英买入股票最多,但又未能及时抛出股票时, 大和纽约分行的资金缺口高达1亿美元,对此大和银 行竟然谁都未对此引起注意;
“大和事件” 发生的必然性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日本经济一片 繁荣,股市狂涨,楼价狂升,大有一举成为世界 第一经济强国之势。然而,随着经济状况突然连 年萧条,银行投放在日本股市和房地产上的大量 贷款成了呆账和坏账,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在这 种形势下,日本金融界的经营思想开始从以放款 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变为到证券市场上去冒风险, 以获取高额利润。井口俊英之所以能长期在美国 债券市场大肆搏杀,实际上是与总行的大政方针 密切相关的。然而,其内部管理制度却没有跟上 业务发展的脚步。

案例分析-巴林银行与日本大和银行事件-叶冬义、高雅教学案例

案例分析-巴林银行与日本大和银行事件-叶冬义、高雅教学案例

教训与启示
投资者必须控制好风险 金融机构内部建立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 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 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 探索银证合作途径,推进业务交叉改革
Thanks!
2月23日,在期货最后一日,损失达到了86000万英镑的高点。 2月26日,英格兰银行宣布:巴林银行不得继续从事交易活动并将申请资产清理。 10天后,这家拥有233年历史的银行以1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被荷兰国际集团收购。
日本大和银行
大和银行是一家至当年有77年历史,总资产 1820亿美元,位居日本商业银行第13位,全 球第19位的大银行
➢ 在上述六大风险中,操作风险十分重要,因为其他几种 风险的发生都往往是由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 而导致操作风险的问题。
➢ 巴林银行的倒闭,大和银行的巨额损失,实际上都是由 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不到位 而造成的。
➢ 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从事跨国经营的商业银 行,要从以上事件中吸取教训。
与英国王室 有紧密关系
创建于1763年 创始人是弗朗 西斯·巴林爵士
经营灵活变通、 富于创新 业务范围广泛
截止1993年底,巴林银行的全部资产 总额为59亿英镑,1994年税前利润高 达15亿美元。其核心资本在全球1000 家大银行中排名第489位。
How?————错误帐号:88888
借此作假
• 交易员金·王:买卖颠倒,损失2万英镑;
• 1984年后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 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
• 大藏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 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才主动坦白。
【结局】 • 1995年9月26日 ,日本大和银行行长藤田彬宣布,

大和银行案例原因和启示

大和银行案例原因和启示

大和银行案例原因和启示大和银行案例原因和启示背景介绍:大和银行是日本最早的银行之一,成立于1876年。

在其140多年的历史中,它曾经是日本最大的银行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银行之一。

然而,在2000年代初期,大和银行开始面临巨大的困境,并在2005年宣布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亏损。

原因分析:1. 长期低息率环境下的竞争压力长期以来,日本经济一直处于低息率环境下。

这种环境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非常具有挑战性,因为它使得贷款利润变得非常低。

为了保持业务增长和盈利能力,许多金融机构开始寻找其他方式来赚取收入。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许多机构也开始进入风险更高、收益更高的领域,并逐渐失去了对风险管理的控制。

2. 投资策略出现失误在2000年代初期,大和银行采取了一种名为“Project Sigma”的投资策略。

该策略旨在通过购买各种金融产品来实现高额收益。

然而,在2005年,大和银行宣布该策略已经导致了约1万亿日元的亏损。

这种投资失误不仅导致了巨额亏损,也让大和银行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3. 组织结构和文化问题大和银行在其140多年的历史中一直保持着非常保守的文化和组织结构。

然而,在2000年代初期,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变革,而大和银行并没有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这种情况导致了许多机会被错过,并使得该银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启示:1. 需要注意市场环境对于业务影响在金融领域,市场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

金融机构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以保持业务增长和盈利能力。

2. 风险管理至关重要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必须面对的一个挑战。

机构需要确保其投资策略合理、风险可控,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以保护自身和客户的利益。

3. 组织结构和文化需要不断调整金融领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环境,金融机构需要不断调整其组织结构和文化,以适应市场变化。

机构需要保持灵活性,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以保持竞争优势。

结论:大和银行的失败给金融机构提供了很好的启示。

银行金融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银行金融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签订了一项贷款合同,约定银行向科技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贷款,用于科技公司扩大生产规模。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贷款的利率、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贷款到期后,科技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遂向科技公司发出催收通知,但科技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银行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案例分析(一)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银行与科技公司之间贷款合同的效力、科技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银行能否要求科技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分析1. 贷款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本案中,银行和科技公司均为合法的民事主体,具备签订贷款合同的资格。

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贷款合同合法有效。

2. 科技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贷款合同约定科技公司应于贷款到期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但科技公司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

3. 银行能否要求科技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科技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因此,银行有权要求科技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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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操作风险角度看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案引言大和银行是日本大商业银行之一,为日本国内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

公认为唯一一家除提供银行服务外,亦设有信托银行业务的城市银行。

本案例的研究讨论目的是借鉴商业银行由于内控不利导致银行蒙受巨额损失的教训,加强对银行内控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银行由于内控不利,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仍然触目惊心。

借鉴日本大和银行内控不利导致巨额损失的教训,对于完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十分有益。

一、大和银行亏损案的概述(一)大和银行的简介大和银行创立于1918年3月15日,是全日本第5大的银行集团。

前身是大阪野村银行,总行设在大阪。

大和银行是日本城市银行中唯一兼营信托业务的银行。

除一般银行业务外,还经营货币信托、土地信托和养老金信托等金融业务。

该行主要立足点在大阪地区,加上关东地区及海外,共设有分支机构240多个。

1999年3月31日该行的资本金为70.67亿美元,资产总额1195.67亿美元,在世界大银行中分别排列第54位和第74位。

(二)关键人物井口俊英的简介井口俊英是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交易员,1976年进入该行,担当国债交易审核员。

1979年,因工作勤奋,认真负责,被提升为纽约分行国债交易室主管,同时兼任国债交易稽查主任。

在华尔街有一间专用的办公室,这是银行给他的特殊待遇。

在12年的违规交易中给其公司造成了11亿美元的亏损,为公司资产的1/7。

1996年12月16日,他被纽约地方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及两百万美金的罚金。

(三)巨额亏损的经历井口俊英由于工作出色,得到总行赏识,后来被提升为副行长,既负责证券交易又负责资金清算。

1984年,井口俊英在作美国国债交易时出现了第一笔亏损,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是被他隐瞒下来。

他私下买掉了大和银行持有的债券弥补了亏损,并伪造了大和银行债券保管行——美国信浮银行签发的对账单。

在截止1995年的11年期间,他进行的这种假账多达3万次,导致银行亏损总额高达11亿美元(1100亿日元)。

到1995年6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存在美国信浮银行的证券价值为46亿美元,而实际价值只有35亿美元,亏损11亿美元,相当于每天平均亏损40—50万美元。

在这11年当中,日本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先后在1989年和1993年两次对该行进行稽核,都没有发现问题。

直到1993年10 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对部门分工调整,井口俊英去作资金清算,证券交易交给大和银行在纽约的另一家分行负责。

他考虑到自己的行为迟早会暴露,于1995年7月24 日给大和银行董事长写了一封信,坦白了他的不轨行为。

案发后,大和银行为减少损失,暂时没有向社会公布此案,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在案发后的第三天(7月27 日)以高价出售了500亿日元的优先股股票。

直到两个月以后(9 月18 、19 日)才分别通告了日本大藏省和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

纽约地方法院也于9月26日收审了井口俊英,起诉他伪造证据和犯有银行欺诈罪。

大和银行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美国高等法院判定日本大和银行犯了欺骗美国金融当局罪,联邦与纽约州立政府限令大和在3个月内结束在美业务,并规定3年内不得重开在美项目,指控大和非法隐瞒巨额交易损失,要求判处13亿美元的罚款。

1995年11 月2 日美国联邦委员会及纽约州等6个州的银行监管机构决定将大和银行在美国的18个分支机构全部驱除出境。

并处以3.4 亿美元的罚款。

大和银行变卖了在美国的130 亿美元资产,并在全球范围内收缩了国际业务。

二、大和银行亏损案的原因分析大和银行的亏损虽深受投资产品价格巨额波动的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员工井口俊英内部违规操作,因此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可以从操作风险角度来分析。

这实际上也是内部控制和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

(一)大和银行未能实现“前台”和“后台”的分离,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分离在商业银行的金融交易中,“前后台”没有主次之分,是相辅相成的。

但在本案例中,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职能都归于井口俊英一身,混淆了“前后台”职能的区分。

当“前台”的交易出现巨额亏损时,井口俊英为了隐瞒并挽回亏损,可逃避有效的监管并等待转机,而未履行其“后台”的监管职能,最终酿成了悲剧。

(二)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高层对工作人员的过度信任大和的许多高层管理者,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问题,忽略井口俊英业务上的“小纰漏”和“小瑕疵”,而是一味相信他,并期待他为大和投资赚钱。

直到1995年井口俊英向行长藤田彬坦白自己的巨额亏损时,藤田彬还表示不可置信。

高层们的过度信任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是大和银行在今后的发展管理中值得深思的。

(三)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内控管理的薄弱早在二战结束时,日本就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

该法案类似于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

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

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

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

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四)大和银行巨额亏损违背了资金交易的风险管理原则井口俊英1976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

如此三权集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和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

自从1984年井口在美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

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藏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才主动坦白。

(五)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金融监管的不力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每年实地监测,然而井口俊英抓住监测官喜好喝酒这一特点,每次都将他灌得大醉。

而日本方面的中央银行对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一味的沉浸在银行快速膨胀的谎言中,既没有及时的检查出问题,也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而是让大和银行的假账和亏损迅速积聚,使得大和银行面临无以加复的处境。

三、大和银行破产案的经验教训(一)如何防范操作风险从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界定来看,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员、程序、系统和外部事件四个风险因素。

降低操作风险,也就是要降低这四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

结合上述几个案例,防范操作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增强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金融机构的所有风险管理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

针对操作风险而言的内部控制包括: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观、操作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银行高级管理层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员因素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对我国而言,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十分重要。

2.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完整、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在内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

3.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应机制。

商业银行应按照新资本协议框架的要求,从操作风险数据库、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建立覆盖所有业务的操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4.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专业稽核审计,实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促进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5.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

必须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入职门槛,在提拔金融机构中高层的过程中,必须要从业务上进行资格评定和审查,在委派金融机构重大业务时,必须做好对相关管理层的考核和监督,从而在人员安排上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二)如何加强我国银行的内控管理2002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风险责任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资金交易中台和后台部门对前台交易的反映和监督机制,对前台交易员、中台监控人员和后台结算人员的风险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1.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轮换制。

避免一个业务员多年从事某一种业务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也是防范内部风险的重要手段。

2.建立对银行职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制度。

银行在健全监控制度的同时,应当特别重视对银行职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将其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对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的管理。

衍生工具交易存在巨大风险,我国必须特别重视开放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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