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和银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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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操作风险角度看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案

引言

大和银行是日本大商业银行之一,为日本国内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公认为唯一一家除提供银行服务外,亦设有信托银行业务的城市银行。本案例的研究讨论目的是借鉴商业银行由于内控不利导致银行蒙受巨额损失的教训,加强对银行内控重要性的认识。我国银行由于内控不利,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仍然触目惊心。借鉴日本大和银行内控不利导致巨额损失的教训,对于完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十分有益。

一、大和银行亏损案的概述

(一)大和银行的简介

大和银行创立于1918年3月15日,是全日本第5大的银行集团。前身是大阪野村银行,总行设在大阪。大和银行是日本城市银行中唯一兼营信托业务的银行。除一般银行业务外,还经营货币信托、土地信托和养老金信托等金融业务。该行主要立足点在大阪地区,加上关东地区及海外,共设有分支机构240多个。1999年3月31日该行的资本金为70.67亿美元,资产总额1195.67亿美元,在世界大银行中分别排列第54位和第74位。

(二)关键人物井口俊英的简介

井口俊英是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交易员,1976年进入该行,担当国债交易审核员。1979年,因工作勤奋,认真负责,被提升为纽约分行国债交易室主管,同时兼任国债交易稽查主任。在华尔街有一间专用的办公室,这是银行给他的特殊待遇。在12年的违规交易中给其公司造成了11亿美元的亏损,为公司资产的1/7。1996年12月16日,他被纽约地方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及两百万美金的罚金。

(三)巨额亏损的经历

井口俊英由于工作出色,得到总行赏识,后来被提升为副行长,既负责证券交易又负责资金清算。1984年,井口俊英在作美国国债交易时出现了第一笔亏损,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是被他隐瞒下来。他私下买掉了大和银行持有的债券弥补了亏损,并伪造了大和银行债券保管行——美国信浮银行签发的对账单。在截止1995年的11年期间,他进行的这种假账多达3万次,导致银行亏损总额高达11亿美元(1100亿日元)。到1995年6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存在美国信浮银行的证券价值为46亿美元,而实际价值只有35亿美元,亏损11亿美元,相当于每天平均亏损40—50万美元。

在这11年当中,日本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先后在1989年和1993年两次对该行进行稽核,都没有发现问题。直到1993年10 月,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对部门分工调整,井口俊英去作资金清算,证券交易交给大和银行在纽约的另一家分行负责。他考虑到自己的行为迟早会暴露,于1995年7月24 日给大和银行董事长写了一封信,坦白了他的不轨行为。

案发后,大和银行为减少损失,暂时没有向社会公布此案,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在案发后的第三天(7月27 日)以高价出售了500亿日元的优先股股票。直到两个月以后(9 月18 、19 日)才分别通告了日本大藏省和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纽约地方法院也于9月26日收审了井口俊英,起诉他伪造证据和犯有银行欺诈罪。

大和银行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美国高等法院判定日本大和银行犯了

欺骗美国金融当局罪,联邦与纽约州立政府限令大和在3个月内结束在美业务,并规定3年内不得重开在美项目,指控大和非法隐瞒巨额交易损失,要求判处13亿美元的罚款。1995年11 月2 日美国联邦委员会及纽约州等6个州的银行监管机构决定将大和银行在美国的18个分支机构全部驱除出境。并处以3.4 亿美元的罚款。大和银行变卖了在美国的130 亿美元资产,并在全球范围内收缩了国际业务。

二、大和银行亏损案的原因分析

大和银行的亏损虽深受投资产品价格巨额波动的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员工井口俊英内部违规操作,因此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可以从操作风险角度来分析。这实际上也是内部控制和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

(一)大和银行未能实现“前台”和“后台”的分离,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分离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交易中,“前后台”没有主次之分,是相辅相成的。但在本案例中,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的职能都归于井口俊英一身,混淆了“前后台”职能的区分。当“前台”的交易出现巨额亏损时,井口俊英为了隐瞒并挽回亏损,可逃避有效的监管并等待转机,而未履行其“后台”的监管职能,最终酿成了悲剧。

(二)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高层对工作人员的过度信任

大和的许多高层管理者,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问题,忽略井口俊英业务上的“小纰漏”和“小瑕疵”,而是一味相信他,并期待他为大和投资赚钱。直到1995年井口俊英向行长藤田彬坦白自己的巨额亏损时,藤田彬还表示不可置信。高层们的过度信任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是大和银行在今后的发展管理中值得深思的。

(三)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银行内控管理的薄弱

早在二战结束时,日本就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该法案类似于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四)大和银行巨额亏损违背了资金交易的风险管理原则

井口俊英1976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如此三权集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和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自从1984年井口在美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藏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才主动坦白。

(五)大和银行巨额亏损暴露了金融监管的不力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每年实地监测,然而井口俊英抓住监测官喜好喝酒这一特点,每次都将他灌得大醉。而日本方面的中央银行对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也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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