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权力边界

合集下载

美国总统权力究竟有多大

美国总统权力究竟有多大

文摘 自《 大庆晚报》 )
固 皿
朔城交警开展中小学“ 开学第一课” 宣传教育活动
为深入 开展 “ 交通 安全进 学校 ” 等“ 四进” 活动 , 进一步提升 广大 中小学生和儿童道路 交通安全意识 , 有 效预 防和减 少学生 道路 交通事故 , 在新 学期开 学之 际, 山西省朔州 I 市朔城 交警 大队 宣教科 民警和 一 中队 中队长深入 辖 区朔城 区第五小 学开展 “ 开 学第一课” 宣传教 育活动。 活动期 间 , 宣传 民警通过讲 解 交通安全 知识 、 播 放警示 片、
影响整个社会” 的 良好 社 会 效 应 。活 动 期 间 , 共 发 放 中 小 学 生 交
的作 用, 并且针 对 学生易发 生的交通违 法行 为讲述道路 交通基
本通行原 则及 闯红 灯、 翻越 护栏和在机动 车道 内骑 自行 车等交 通 陋习的危害性 , 警示 学生重视 交通安全 , 以简单 易懂的话语 、
总统往往越过 国会不宣而 战。在战争和
紧急情况下 , 经 国会授权 , 总统 还可拥有
更 大的权力 。 “ 9 ・ 1 1 ” 事件 后 , 布 什 政 府 进

口邹 强
高 司法官 员 。他可提 名任 命联邦 法 官 ,
包括 最高 法 院法 官在 内, 但 须获得 参议 院 的认可 。总统还可 以对任 何被判处破
外 国大使及公务人 员。总统有权 与外 国 缔 结条 约 , 但须 经参 议 院三分之 二多 数
票 的批 准 ; 而 总 统 与 外 国签 订 的 一 切 行
的反应 , 更重要的是总统是否能将 自己提
交给国会 的计划变成法律 。例如 , 约翰逊 总统的提案有 6 9 %经 国会批准为了法律 ,

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

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

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此学说起源可追朔至古希腊,而其后被英国与法国的哲学家进一步发展。

在美国宪法里,三权分立这词从未出现,但其有着清晰的指示。

其指出“所有立法权力皆由美国国会所有”、“行政权力则由美国总统所有”、“司法权力由一个美国最高法院和一些可以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

其通过将政府权力一分为三,以达至权力制衡,防止权力集中与滥权。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将权力三分,而只须为共和政体即可,但是大部份州政府均奉行三权分立,有着州立法会、行政机关与州法院。

查尔斯·佩皮斯,首任科顿哈姆男爵、大法官兼上议院议长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朔至亚里士多德时代。

而在启蒙时代时,少数哲学家如约翰·洛克与詹姆斯·哈林顿在其著作里提倡这原则,反之,其他哲学家如霍布斯则强烈反对此原则。

孟德斯鸠是其中一个三权分立的著名支持者。

其著作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影响很大。

然而在某程度上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曲解了孟德斯鸠的原意。

根据以撒·莱斯(Isaac Rice)(一个十九世纪的政治科学家)所言,孟德斯鸠反对权力集中于单一个人,而不是单一来源。

因为美国借用了部份孟德斯鸠的哲理思想来建立在现代美国政府里应用的权力制衡的系统,所以莱斯认为并不严格遵从三权分立原则的议会制并不符合孟德斯鸠的哲学。

严格的三权分立并没有在英国施行,而美国宪法在某程度上参考了英国的政治制度。

在英国,国王与议会的联合(英国君主负责通过英国上议院与英国下议院的法令)为终极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以英王的名义行事-“即国王陛下政府”-而司法机关亦类似。

英王的大臣通常为两院议员,而政府需要在下议院维持大多数。

其中一位大臣,大法官兼上议院议长是平衡法院的惟一仲裁者,同时亦是上议院的议会主席。

所以人们可以认为英国政府并没有遵照三权分立原则,虽然政府里具有不同职权的机关经常会有争论。

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制约

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制约

4、外交权
虽然宪法规定外交权由总统和国会分享, 但原则上国会一般会承认总统在外交决策方 面的主导地位,毕竟总统掌握了更多的信息, 而外交决策也必须迅速高效的作出,一件事 情国会那么多议员吵来吵去很可能会误事。
5、军事权
宪法规定总统是美军的总司令,虽然只有 国会才拥有宣战权,但总统完全可以各种理 由不宣而战,美国建国以来总统派遣军队到 国外作战有150多次,而由国会宣战了的只 有区区五次,朝鲜战争是由总统直接下令进 行的。
2、总结:
一、所以无论如何,总统是不能为所欲为 的。至于每一位总统实际行使的权力大小, 则取决于国内外形势、总统的个人才智和 能力、国会的归属等诸多因素。
二、总的来说,总统危机时期的权力大于 和平时期,在对外事务方面的权力大于国 内事务,强势总统的权力大于弱势总统。
2、政府首脑
总统是行政部门货真价实的龙头老大。
具体来说,权力有: (1)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权 (2)人事任免权 (3)随时自由撤换自己任命的政治官员 (4)根据需要宣布国内紧急状态,之后行使平 时受到制约的权力如接管工厂、冻结物价。
3、立法权
虽然宪法规定美国的全部立法权属于国会,但为 了保持平衡,总统也变相获得了一些类似的权力, 主要包括 : (1)立法倡议权,也就是总统可以根据国家的需 要主动提出一些立法建议,提交国会审议; (2)立法否决权,也就是国会通过的法案要经过 总 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但总统可以进行否决, 除非国会以2/3的多数再度表决通过后就能直接成 为法律
美国总统的权利及其演变
(一)美国总统的权力
(二)美国总统权力的演变
(三)权力制约
(一)美国总统的权力
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 立法权 外交权 军事权 本党的天然领袖

美国行政机构体系

美国行政机构体系

美国行政机构体系
美利坚合营国是由《宪法》建立的联邦制合众国,由三权(司法、立法、行政)分立,国家主要由行政机构体系。

美国行政机构分为三大部分:总统后台、国家官僚机构、运用机构。

美利坚合营国的总统后台主要由总统领导,其他机构立足在宪法、总统名义及其命令的支持下努力开展国家工作。

总统后台具有最高权力,总统是美国统治机构的领军人物,能够颁布总统行政令执行该项制度,指定部长及其他国家高级官员,处理外交事务及有关于权力重新分配之大案件。

总统后台包括:行政办公室、白宫办公室;内阁部分的美国参议院、独立机构以及“舱单”机构等组成。

联邦官僚机构是美国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担负著执行国家法律的任务,也就是美国的行政管理运作。

它不仅为民众提供必要的服务,还负责监督、许可及审查。

联邦官僚机构非常庞大,分为四个机构部分:美国众议院、美国司法部、美国劳工部及美国副总统内阁部分。

运用机构是行政机构体系的基础,它是由美国众议院、美国司法部及其它政府部门所建立,负责实施当局的政策。

运用机构包括司法机构、军事机构、地方政府等主要机构以及其它一些控制性机构,如美国海关及边境守卫局,美国通讯运营局等。

美国行政机构体系将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结合在一起,主要使用法律来落实政策,以完成国家的战略规划、经济发展和社会维护等目标。

美国历史上也有变迁,经历整合与重组,美国行政机构体系在时代发展进程中不断完善、完善,为美国社会构建稳定的民主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支撑。

美国总统的权力范围

美国总统的权力范围

美国总统的权力范围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

美国总统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在立法方面,他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即有立法否决权;可以在每年一度的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及各种专门问题的咨文中,向国会提出立法倡议,即立法倡议权;他还有权召集国会特别会议;在司法方面,总统提明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法院成员在内,但要获得参议院的认可;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在行政方面,总统可以发布法令、条例和指示,可以任免公务官员,但高级官员(包括内阁部长、副部长、助理部长等)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有权征召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在战争或国家危急时,国会可以予总统更大的权力,以处理国家经济和保护合众国的安全。

有权宣布紧急状态,统帅和指挥武装部队;在外交事务中,他负责合众国和外国之间的关系。

有权代表美国同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和缔结行政协定等。

有权任命任命大使。

但缔结条约和任命大使均须经由参议院的批准。

等等。

总统每届任期四年,连选可连任一次。

在总统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的情况下,由副总统接替总统的职务。

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

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

美国总统有哪些权力?
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美国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

"
美国总统权力的几个方面
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

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

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

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

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

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

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

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

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

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美国总统的权力及其限制

美国总统的权力及其限制

作者: 沃尔特·E·沃尔科默;王德祥
出版物刊名: 环球法律评论
页码: 9-17页
主题词: 罗斯福总统;宪法权力;国会议员;美国总统;工作人员;宪法修正案;尼克松;副总统;参议院;行政部门
摘要: <正> 美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宪法用这几个字创设了总统职务,并用很少的、泛泛的、一般的说明,赋予总统若干基本权力。

然而总统的权力也受到限制,它受到宪法所设定的框框和宪法以外的各种政治力量以及总统本人的性格和历史事件的制约。

我们将考察总统职务——它的权力及其限制。

一、谁可以当总统根据宪法第二条,'无论何人,除出生于本土的公民……不得当选为总统。

'这里,'本土出生'一语的含义是不确切的,它是仅包括在这个国家出生的公民,还是也包括那些双亲均为。

美国总统的职能

美国总统的职能

美国总统的职能
根据《1787年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主要有以下职能:
(1)国家元首:作为国家元首,总统要从事一些很大程度上是礼仪性的活动,如向战争英雄授勋,为棒球赛季开球,以及为公园和邮局题词等。

(2)行政长官:总统具有实施国会法案、联邦法院裁决和美国所签条约的宪法义务。

在行政上有任命权和免职权,并有对危害合众国的犯罪准予缓刑和赦免的权力。

(3)武装力量总司令:根据宪法,总统“是合众国陆军、海军和各州民兵的总司令”。

(4)首席外交官:宪法赋予了总统承认外国政府、本着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订立条约以及与他国首脑订立不需国会批准的特殊协定的权力。

(5)首席立法者:根据宪法,总统必须将本人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法律提交国会。

以上是总统的宪法权力,即这些权力是以宪法为根据的。

根据法律或法令,国会还规定了其他众多的总统权力,如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的能力。

这些被称为法定权力。

宪法权力和法定权力都被称为总统的明确权力,因为它们是宪法或法律中明确规定的。

总统还拥有后来称为固有权力的权力。

它们依据的是宪法中措辞宽泛的表述,如“行政权属于合众国总统”,总统应“负责使法律切实执行”等。

在固有权力中,最常见的例子是总统在战时援用的紧急状态权力。

富兰克林·罗斯福使用了他的固有权力,在整个二战期间将日本人转移到拘留营中生活。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美国政治制度是一种民主共和制度,基于宪法的原则和价值观。

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三权分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的独立性。

这一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过度集中,以免滥用权力,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首先,行政权力由总统行使。

美国总统是联邦政府的最高行政官员,负责执行法律和管理国家事务。

总统由全国选民选举产生,并且任期为四年。

总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包括制定和实施政策、指挥武装部队、签署法律和国际条约。

然而,总统的权力受到制衡,并且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其次,立法权力由国会行使。

国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即参议院和众议院。

美国共和国通过选举在国会中代表各州和地区的代表。

国会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监督政府的运行,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参议院的成员每个州都有两位代表,而众议院的成员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确定。

这种两院制度在确保各州和地区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同时,还保证了国会的代表性和多样性。

最后,司法权力由最高法院行使。

最高法院是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决定。

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确认任命。

他们在法律和宪法解释的基础上做出裁决,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

除了三权分立,美国政治制度还有其他制衡机制,以确保政府的制约和平衡。

例如,行政机构必须从议会获得经费批准并接受立法监督。

此外,宪法保护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例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集会自由。

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选举制度的重要性。

选举是民主政治中公民参与决策的主要方式之一。

通过选举,公民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官员和领导人。

选举过程透明公正,使得政治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的流转和交替。

总之,美国政治制度是一种典型的民主共和制度,基于宪法的原则和价值观。

它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过度集中,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三权分立、选举制度和制衡机制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特征,使得美国政府得以有效运作,保持政府的稳定和公正性。

比较美国与法国总统权力的差异

比较美国与法国总统权力的差异

比较美国与法国总统权力的差异美国总统权力的来源是1787年宪法和其后的多个宪法修正案或国会法律的授权。

美国总统是由间接选举产生的,在宪法上,美国总统的任职资格,主要有四大限制:(1)必须是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也就是必须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任何归化的美国公民不能担任美国总统;(2)必须年满35岁;(3)至少在美国国境内居住满14年;(4)现役军人不得为总统总统一般出自于两党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美国宪法原先只规定总统可以连选连任,并未规定继续任职的期限,直到国会通过了宪法第22条修正案,才把总统的任期明确限制到两届,每届4年。

宪法同时规定,总统因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到弹劾并被定罪时应予免职。

美国总统既是美国的国家元首,又是美国的政府首脑。

依据宪法,美国总统拥有以下权力:1、任命官员和组织政府。

新总统组织政府时,按规定他所提名的国务卿和内阁部长须经参议院简单多数的同意,但一般美国人都认为总统享有任命能贯彻其政策的部长的自由。

同时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有任命国家官员的权力,也有免除他所任命的一切官员的权力。

2、领导和监督政府工作。

3、指导、创议立法。

总统每年均向国会以咨文的形式提出自己的立法方案,这些咨文都是总统的立法建议,在实际上规定了议会的主要议事日程。

4、签署和公布法律。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在接到国会通过的法律后,必须在1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采取行动,要么签署,要么拒绝并将法案退给尚在开会的国会。

如果总统签署法案,那么法案即生效成为法律。

如果总统否决法案,那么经国会重新审议,如果两院均有2/3议员赞成通过该法案,即推翻总统的否决,法律生效。

如果国会表决没有达到推翻否决所需要的2/3多数,这个法案即被废弃。

同时,在10天内,总统可以将法案搁置,不签署意见书,此时国会仍在开会,法案就自动生效;如果国会已经休会,总统行使“口袋否决权”。

5、执行法律。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应负责保证法律得以忠实执行”。

美国三权分立解析

美国三权分立解析

美国三权分立漫议三权分立,不存在根本利害的冲突。

它们之间相互依存,既争吵又合作,互为“忠诚的反对派”,这就是三权分立的实质。

三权分立,是西方流行的政治学说,也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自1787年美国制宪、1789年第一届联邦政府成立起,凡200余年,美国政府一直保持着三权分立这一基本的权力格局.美国“庆祝立宪200周年委员会”主席、美国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沃伦·伯格说:“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是美国整个政府体制的核心所在”.在当今西方各国,美国是实行分权制衡最典型的国家.三权分立相互制约在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下,总统是当然的国家元首、行政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总揽行政权,总统在内政外交方面握有广泛的权力。

与责任内阁制不同,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对宪法负责,宪法至上.虽然名日三权分立,但三权并不是绝对的平分,总统是美国政治的中心,是美国内外政策的主要设计师,美国政治制度最根本的特征,就是以总统为中心的三权分立。

国会是美国政治中另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权力中心.总统无权解散国会,国会不听命于总统。

它在美国内政、外交方面都享有重要的发言权,并非橡皮图章.美国宪法规定司法独立,法院独立办案,国会和总统行政当局都无权干涉,法院不是总统和国会的御用工具。

为了保证法院不受外界干扰和影响,宪法还给法官以特别保障,即法官终身任职制,目的在于提高法院防止总统和国会侵犯的能力.在实际政治中,美国又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即法院(主要是美国最高法院)是保障宪法的机关,凡是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和行政命令、规章、条例皆无效,最高法院握有对宪法的最后解释权.在司法审查制度下,法官,特别是最高法院法官拥有极大的权力.美国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查尔斯·休斯有一句名言,一语道破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中的作用,他说:“我们都受治于宪法,但什么是宪法,法官说了算.”美国最高法院法宫法兰克弗特更是直截了当,他干脆说:“最高法院就是宪法’.纵观美国历史,三个权力机关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约束,政府内部充满冲突,特别是国会与总统之间纠纷不断,常常发生激烈的权力之争,一再形成政治僵局。

19-20版:3.3 美国的三权分立(创新设计)

19-20版:3.3 美国的三权分立(创新设计)

学案3美国的三权分立学习目标核心素养要点晨背1.明确三权分立制的内容。

2.分析三权分立制的利弊,提高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

3.认清三权分立制的实质,感受中美两国政治体制的差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1.政治认同:美国的三权分立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它有效地维护了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真正的民主。

2.科学精神: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1.三权分立制是按照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2.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3.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4.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负责制定法律;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负责实施法律;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5.美国的三权分立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它有效地维护了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真正的民主。

探究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1.三权分立政体的确立(1)原因: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2)目的:限制普通民众对国家政治的直接参与,为有产者的私有财产和自由提供双重保险,有效地保障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运转。

2.地位与核心内容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想一想三权分立就是三种权力彼此分立、分别行使吗?提示不是。

三权分立既指权力的分立,又指权力的制约和平衡。

3.具体内容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

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美国中期选举于2018年11月7日落下了帷幕。

美国一二三把手

美国一二三把手

美国一二三把手1. 简介美国一二三把手,通常指美国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卿。

作为美国政府中最高级别的领导人,他们在国内外政策制定和执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介绍美国一二三把手的职责、选拔方式以及历任一二三把手的重要性。

2. 美国总统美国总统是美国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他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责任。

总统的职责包括:•行使行政权力,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领导国家的外交政策,与其他国家进行外交交往;•担任军队最高统帅,保卫国家安全;•提名联邦法官和高级官员等。

美国总统的选拔方式是通过全国选举产生,每四年进行一次总统选举。

候选人需要经过党内初选,然后代表党派参选总统。

获得选民多数票后即可当选总统。

3. 美国副总统美国副总统作为总统的直接助手,负有协助总统履行职责的任务。

副总统的职责包括:•在总统临时缺席或不能履职时代理总统的职责;•参与总统委派的内外政策制定和决策;•代表总统出席一些国内外重要活动;•支持总统的行政事务等。

美国副总统的选拔方式与总统相同,作为总统候选人的副手,需要经过党内初选和全国大选。

副总统的提名通常是在获胜总统候选人当选后由他选择。

4. 美国国务卿美国国务卿是美国政府最高级别的外交官,负责领导和管理美国对外事务。

国务卿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美国的外交政策;•代表美国政府与其他国家进行外交谈判;•监督和管理美国的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提供外交政策建议和决策支持等。

美国国务卿的选拔方式与副总统相似,总统在就任后提名国务卿,然后需经参议院确认任命。

5. 历任一二三把手的重要性过去的历任美国一二三把手在塑造和推动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和国家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通过领导美国独立战争取得独立,并制定了早期的外交政策;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通过路易斯安那购地实现了对西部领土的扩张;第一位女性国务卿康多莉扎·赖斯在布什政府时期推动了全球民主化运动。

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间的权力结构和分配

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间的权力结构和分配

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间的权力结构和分配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是美国政治体系中的两个主要政治实体。

它们之间的权力结构和分配是美国政治体系的核心之一。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有各自的权力范围,但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又有很多灰色地带。

本文将探讨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间的权力结构和分配。

权力结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美国政治体系中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权力结构。

美国政治体系是一种联邦制政府,即政治权力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

这种联邦制政府的特点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有自己的权力范围,但是,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需要通过宪法进行规定和约束。

联邦政府的权力主要来源于美国宪法。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政府的主要权力包括外交、国防、货币政策、联邦税收等。

联邦政府的权力可以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方式进行行使。

与联邦政府不同的是,各州政府的权力是由各自的州宪法规定的。

各州政府的权力主要包括关于地方事务的管理、教育、公共卫生等。

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配也有区别。

在一些州中,州政府比地方政府更强大;而在另一些州中,地方政府则更加强大。

权力分配了解了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权力结构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这些权力的分配。

一般来说,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权力范围是不同的,但是有一些权力是重叠的。

例如,治安、交通、环境保护等问题涉及到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双重权力。

在这些问题上,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会协商,通过合作来解决问题。

此外,美国宪法还规定了一些限制,以控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权力。

其中最重要的限制是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是指通过美国宪法的修改来修改或加强保护某些权利。

例如,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各州有权行使联邦政府未行使的权力。

这意味着联邦政府不能侵犯各州的权力。

另一个重要的限制是最高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是美国司法体系的最高权力,它对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政策进行监督。

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得到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遵守。

美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美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美国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共和党党史民主党党史美国政治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美国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美国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无冕之王”——浅析美国总统“帝王般的权力”

“无冕之王”——浅析美国总统“帝王般的权力”
立法倡 议权 、立 法否决 权和 委托 立 法
即行使 立法 “ 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中,美 实上 当议 会提 出 的法案 ( 权 )与 总统意 愿相悖 时 ,除非议会 拥 权 ,从原本作为立法机构的国会那里 国总统是 行政 权力 的最 高持 有者 , 因 分 一杯 羹 。尤 其是 立 法否决 权 和委 托 此就 不 能指望 行政体 系 内对 总统 的行 有压 倒性 的优 势 ,否 则总 统极有 可能 废掉 ”这个 法 案。 成功 动用 否决权 “ 立法权 ,使得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 为 出现 制 约。 虽然美 国 司法部在 水 门 因为如果总统退 回法案,那么国会复 法 案拥 有几 乎是 生 杀 予夺 的权力 ,还 事件的时候确实表现得很有骨气,但 议 时必须在 参众 两院均 取得 三分之 二 能够在行政体系内设立新的机构。至 是 单 靠 它是 不 能成 事 的。那 么其 他 两 以上的票数才能强制通过,考虑到美 于 一 向标 榜 “ 独立 ” 的美 国司法 ,其 权效果如何 呢?先来看司法,美 国最 国两 党制格 局 的悠久历 史 ,以及 总统 最 高法 院法 官的任命 也 同样 是 由美 国 高法院是司法权的持有者,同时最高
不禁让人感到奇怪 :为什么在一个号 是美 国总统越过或操纵 国会使 美 国 称 是全 世界 最 民主 的 国家 里 ,总统会 陷入 战 争状态 的两个著 名 事例 。 拥有被美国国父们称之为 “ 与英国国 由此看来 ,美 国总统作为 国家
王 有类 似 之处 ,它也 同样 类似 于土 耳 元首 和行 政首 脑 ,掌握 了军权 、行 政 其 皇帝 、鞑靼 可汗 ” 的权力 ( 还是 权 和 实 质 上 的 外 交 权 ,并 且 能够 影 这 在美国建国初期、总统还没有侵蚀议 响 立 法 权 和 司 法 权 的行 使 。 作 为 由 会 的权 力 的年代 ),是 “ 出来 的君 各 州 投 票 得 出 的 选 举 人 团选 上 的 总 选 主 ”? 要理 解这 个 现象 ,需要 首先 了 统又不 需要 向国会 负责,只 需要 向 美 国人 民负责。 虽然还 比不上真 正 解一下美国总统都有什么样的权力。 美 国的政治制度 把 国家的对 内

总统的权力边界

总统的权力边界

艾森 豪威 尔 、 里 根和 克林 屯 j
期 内深得 民众的支持 。 因此 , 尽 管 总统夹 在 会之 间 , 每 天面对各种不 同 包括公众 民意 、 政党 , 以及
策上 5 9 %的建议 都 获得 国会 通过 , 但在
国 内政 策 上 , 只有4 0 %的建议 获得 国会
通过 。
然而 , 体 现 总统 成功 的这 一 国 内外 政 策之 差异 , 自越 南战 争 以来 显 著递减 了。虽 然 国会 明 显存 在不 同的政 见 , 但 1 9 9 1 年1 月 国会 勉强授 权布什 总统对伊 拉 克用 武 , 再 次说 明总统 在 外交 事务 中 的主导 地位 。此 外 , 国会最 终支 持克林 顿 的决定 , 派遣部 队到海 地 、 波斯尼亚 和 科索沃 , 也证明了这一点。 虽 然 没 有 确 切 的 统 计 数 字 加 以证 明, 但大 多数 学者 和华 盛顿政 治 观察家
司每 个月 、 每一年 , 都会对美 国人进行问
事实 , 特别在外 交和军事事
克战 争 ) 。因宪 法赋 予总 纡 大, 而 公众 对此 的监督 又
总统 在意识 形态上 一致 的人 数的 多寡 。
当 一 个 政 党 同 时控 制 着 总 统 宝 座 和 国 会
卷调查 , 是 否满意“ 总统 的工作 ” , 然后 以 百分 比绘制成图表进行排序。
地失去 民心 。多项 因素特另 济状况 , 涉 及经济衰退 的坏 的受欢迎 程度大打 折扣。以
当然 除 了说服 以外 , 总统还 可 以使 用很 多方 法 : 任命 与他 目标一 致 的高级 官员 、 把 白宫观 察家的 职位放 在二 级部
门, 包括 洗牌 、 重组 , 或 者获得 国会 同意 取消不听话 的机构等 。 然而 . 总统 的这 些权 力想 要获 得官 僚 的默许 , 仍然是 有限 的 。联 邦官僚 的 政府行 为 , 尤其受政 治因素的影响 , 这包 括公 众舆 论和利 益集 团在 国会 的力量 。

代理总统在国会中有投票权吗?

代理总统在国会中有投票权吗?

代理总统在国会中有投票权吗?一、代理总统的职责和权限代理总统是指在总统不能行使职责的情况下,代理总统接替总统行使职权。

但在国会中是否具有投票权,这一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代理总统的职责和权限如下:1. 临时行政职权代理总统在总统暂时未能行使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暂时行使总统的行政职权。

这意味着代理总统有权签署法案、行使行政权力,但是否能在国会中行使投票权还需进一步探讨。

2. 全权代表总统代理总统作为总统的全权代表,可以代表总统参加国内外重要活动、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代理总统在这些场合,无疑需要具备一定的决策与代表权。

关于代理总统在国会中是否具有投票权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探讨。

二、代理总统在国会中有投票权吗?1. 宪法的规定根据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的规定,代理总统只有在总统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情况下,才能代替总统行使职权。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总统可以代表总统行使行政权力,但是否能在国会中行使投票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 法律解释《美国法典》对代理总统的权力范围进行了一定的解释,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代理总统是否具有投票权。

因此,是否允许代理总统在国会中投票,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

3. 判例法以及历史经验在美国历史上,代理总统在国会中投票的情况并不多见,这表明代理总统通常不具备在国会中行使投票权的权限。

代理总统的职责主要集中在行政方面,而国会议员则代表各自选区的利益行使投票权。

三、代理总统的权力边界1. 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分立美国宪法明确了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的分立原则。

代理总统作为总统行使行政权力的代表,其职责主要集中在行政领域。

权力分立的原则使得代理总统在国会中行使投票权变得复杂和模糊。

2. 代理总统与国会的合作关系代理总统通常与国会密切合作,但并不代表他们具有投票权。

代理总统的主要职责是保持政府运转的连续性,尽可能保持总统的政策和意愿的延续,而不是改变政策或代表民意行使投票权。

3. 国会的监督和问责职责国会作为立法机构,对于行政权力的监督和问责职责非常重要。

三权分立下的美国总统

三权分立下的美国总统

纵观美国200年的历史,有9位总统遇到刺杀,其中四位被杀死,其中就有解放农奴的林肯,和解决古巴导弹危机的肯尼迪,是什么使一个大国的领袖被刺杀呢?那些保护他们的安保人员到哪里去了?这里我们不得不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的上层社会的组成。

美国的上层社会都是一些银行家,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就连美国的货币都是国家能够管理的,美联储发行美元,但他是一家私人银行,货币作为一个国家命脉却掌握在银行家而不是国家手里,可见美国财团政治的厉害。

美国财团的第一大冲突,造成了美国南北内战,但不甘心失败的南方财团找刺客刺杀了林肯,但问题是安保去哪里了?因为北方财团的政治意图和经济利益已经完成,而林肯接下来要实行的政治计划,也触犯了美国的北方财团利益。

所以他得死。

肯尼迪在古巴导弹危机的表现非常的出色,他想凭借这股锐气改革美联储,美联储----美国各大财团的超级蛋糕,他的结局也是悲剧的,即使他是芝加哥财团的继承者。

杀死他的人,知道内情的人,一个一个消失了,最终凶手就是找不到。

还有提出星球大战的里根总统,上任不到三个月就遭受刺杀,刺杀的理由很可笑,刺客想吸引一个女明星的注意,实际上这还是财团之间的争斗。

美国财团运用货币控制了国家的经济,控制了国家的选举,继而控制了国家的政治,国家的法律,它使美国参加一战、二战,继而挣取大量的财富。

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财团逐渐退出我们的视线,这只他们的一种谋略,实际上他们只是换了一张皮去控制整个国家,美国十大财团相互依靠,挣取社会财富,解决妨碍他们计划的人.1、美国总统的权力有多大: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即,美国国家的权力机构的组成是国会(立法机关)、总统府(行政机关)、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机关),可见,总统只占国家权力的三分之一。

从实质上来分析,美国国会代表全体美国公民,总统只是被全体公民授权、在司法和舆论的监督中经办被公民代表(国会议员)审批同意进行的事项,总统在非常事物发生时,根据授权范围可相宜作出判断并承担比追究责任的后果。

美国总统与英国首相权力的比较

美国总统与英国首相权力的比较

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都是各自国家政府的首脑,拥有十分重要的权力,但是两者的权力有重要的差别。

在行政方面,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庞大的实权,在形式上不向任何机关负责。

英国首相是英国内阁的第一大臣,政府首脑,而不是国家元首,国王是国家元首。

英国首相须与内阁全体成员对议会下院负连带政治责任,议会下院如果不支持内阁的施政方针时,或由内阁集体辞职,或由英国首相呈请国王下令解散议会下院,重新选举下院,新选出的下院再决定内阁的去留。

美国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说:“总统是国王和总理大臣的统一体”,是世界最高的职位之一。

而英国首相只是总理大臣,不享有国家元首的权力。

美国总统与国会完全分离,总统不得同时兼任国会议员,国会中的各种立法提案都由国会议员提出。

而英国首相同时兼任议会下院的议员,有立法创议权,可直接地向议会提交法律草案,参加立法活动。

但事实上美国总统可通过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特别咨文等形式倡导国会立法。

杜鲁门总统时期,每年总统都会提出这样详细的立法计划,使这种做法已成为一种制度。

此外,国会还可通过立法直接授权总统处理问题。

美国的内阁不是决策机构,而是总统的顾问机构。

总统是政府的首脑,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命。

内阁只向总统负责,不向国会负责,因而称之为总统内阁。

在林肯总统举行的一次内阁会议上,7个阁员均反对林肯总统的意见,但是林肯坚持己见,会议结束时,林肯宣布:“7票反对,1票赞成,赞成占多数”而通过了林肯的意见。

英国首相虽然是内阁主席,却没有美国总统那样大的权力,他必须与内阁集体保持一致,同时,必须对议会负连带政治责任,接受议会的监督。

美国总统具有英国首相所不具有的军事权。

美国总统是美国联邦陆海空军及为联邦服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

享有统帅、指挥及调动军队的权力,有权任命三军军官,有权处理平时战时的军事事务和监督军法的执行。

对外宣战权虽然属于国会,但是总统经常采用不宣而战进行对外战争。

如杜鲁门总统下令对朝鲜采取军事行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总统的权力边界
——漫谈决定美国经济的制度体系(十三)
陈思进2013/7/1 09:49
(美国总统的权力边界是独立的司法与国会制度;图片来源于网络)
上篇写到,美国总统控制着行政部门,于是人们猜想,总统可以下令政府部门和机构办任何事情,而且他们也会按命令去做。

但事实却远非如此。

实际上,政府一天的日常运作,总统不可能盯着每一个政府官员和雇员。

总统一般只发出指令给他的下属,希望他的愿望被忠实地执行。

但是较低级别的官员为了个人的利益,比如为免于被解雇,可能会服从自己体制内的规范和惯例而做出有悖于总统意愿的事。

例如,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中,当苏联总理赫鲁晓夫要求美国拆除部署在土耳其的导弹作为交换(苏联将撤走部署在古巴的导弹)时,肯尼迪总统才惊讶地得知,早在一年前他就下令将部署在土耳其的导弹撤走,是底下的负责人没有遵循这项指令。

其实,总统在下达指令之前,很大程度上必须说服其他行政部门官员,他考虑的是国家最高利益,必须讨价还价、妥协、并说服别人。

因此政治学家诺伊施塔特(Richard Neustadt)称:“总统的权力是说服的力量而非命令的力量。


当然除了说服以外,总统还可以使用很多方法:任命与他目标一致的高级官员、把白宫观察家的职位放在二级部门,包括洗牌、重组,或者获得国会同意取消不听话的机构等。

然而,总统的这些权力想要获得官僚的默许,仍然是有限的。

联邦官僚一部分体现于独立的政府行为,尤其受政治因素的影响,这包括公众舆论和利益集团在国会的力量。

而国会,毕竟是拨付资金的地方,这就限制了总统“为所欲为”,并有助于确保行政部门的力量来回应社会,而不是简单地只服从一个领导人。

事实上,总统和国会也经常会产生分歧。

这是美国立国先驱为防止暴政,故意在国会和总统之间创建的一个制衡机制——“以野心对抗野心”。

这是美国政治的一个结构性事实。

一些政治学家经过研究后得出结论,总统青睐的法律草案是否由国会制定成法律,是衡量总统成败的标准。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取决于国会中与总统在意识形态上一致的人数的多寡。

当一个政党同时控制着总统宝座和国会的席位,总统更
容易取得成功,因为他们志同道合,有着相同的价值观。

而当反对党控制国会,总统往往会感到很沮丧。

总统在外交政策问题上往往比国内问题做得更好,政治学家韦达夫斯基(Aaron Wildavsky)称此现象为“两次执政”,国内和国外,后者更占主导地位。

韦达夫斯基发现,在1948年至1964年期间,总统在外交政策上59%的建议都获得国会通过,但在国内政策上,只有40%的建议获得国会通过。

然而,体现总统成功的这一国内外政策之差异,自越南战争以来显著递减了。

虽然国会明显存在不同的政见,但1991年1月国会(勉强)授权布什总统对伊拉克用武,再次说明总统在外交事务中的主导地位。

此外,国会最终支持克林顿的决定,派遣部队到海地、波斯尼亚和科索沃,也证明了这一点。

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加以证明,但大多数学者和华盛顿政治观察家经过研究发现,总统受民众欢迎的程度,会使国会有所顾忌,令他们在“对抗”总统时权衡利弊得失。

这是因为许多国会议员唯恐明显过度反对总统的提案,可能将危及未来的选举结果。

自20世纪30年代起,盖洛普(Gallup)咨询公司每个月、每一年,都会对美国人进行问卷调查,是否满意“总统的工作”,然后以百分比绘制成图表进行排序。

一般来说,美国总统在第一任期内,有将近60%的民众认可他们的工作。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总统便渐渐地失去民心,但艾森豪威尔、里根和克林顿是在第二任期内,却深得民众的支持。

多项因素特别是国内的经济状况,涉及经济衰退的坏消息,使总统的受欢迎程度大打折扣。

比如在老布什执政的1991年,经济步履蹒跚,终被克林顿拉下了总统宝座。

而上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壮观的表现,令继任的克林顿受益匪浅,其民众的支持率创历史高位,甚至当国会试图弹劾他,都无法撼动他的宝座。

民众对总统支持度的重要性,便可略见一斑了。

因此,尽管总统夹在行政部门和国会之间,每天将面对各种不同的政治力量,包括公众民意、政党、以及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等,但都力争接近民众。

总统越来越频繁地绕过印刷媒体,利用电视直接向公众发表有关的政策。

比如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率先在电视黄金时段,单方面宣布取消美元直接兑换黄金,迎来了货币自由浮动的时代,结束了布雷顿森林体系。

有大量证据表明,至少自肯尼迪政府以来,美国总统和他们的工作人员都非常仔细地阅读民意调查。

这有助于总统知道什么样的政策和主张不受民众欢迎,是需要改变或放弃的。

不过,有时总统操纵公众情绪也是事实,特别在外交和军事事务上(如伊拉克战争)。

因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相当大,而公众对此的监督又较低。

归根结底,离开公众强大的支持,想成为一名伟大的总统是不可能的。

(责任编辑:杨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