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

合集下载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是指保险公司对某些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规定。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对于患有特殊病的患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特殊病的治疗费用通常较高,如果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报销,将减轻患者的负担。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销范围: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规定了哪些特定的病种可以享受报销。

这些病种通常包括严重的或难以治愈的疾病,如癌症、尿毒症、重症肌无力等。

2. 报销比例: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规定了患者可以获得多少比例的费用报销。

通常情况下,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的比例要高于一般门诊报销的比例,以便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3. 报销限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规定了每个患者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获得报销的最高金额。

这个限额通常与保险的类型、保险公司的政策和患者的个人情况有关。

4. 报销条件: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还规定了患者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受报销。

这些条件包括患病的时间、治疗方案的选择、医疗机构的资质等。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的实施对于特殊病患者来说非常重要。

它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帮助患者更好地接受治疗,并提高生活质量。

然而,目前各地保险公司对于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报销比例偏低、报销限额过低、报销条件过于严格等。

因此,我们希望政府能进一步完善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报销水平,让更多的患者从中受益。

同时,我们也希望医疗机构能提供更好的服务,降低特殊病患者的治疗费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加。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就是为了满足患者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报销需求而设立的。

本文将介绍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以便人们了解如何合理利用医保政策。

一、特殊门诊的定义特殊门诊是指治疗具有一定独特及重大意义的疾病需在合格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活动。

这些疾病可能包括罕见病、严重残疾或慢性疾病等,需要长期监测和特殊的治疗手段。

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项目:1. 检查费用:特殊门诊的疾病需要一系列的检查和检验,医保可根据医疗服务规定来报销一定的检查费用。

2. 治疗费用:特殊门诊疾病的治疗往往需要特殊的治疗手段,医保可根据实际治疗费用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

3. 药品费用:特殊门诊疾病的治疗可能需要使用一些高价药物,医保可根据报销药品目录来合理报销一定的药品费用。

三、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条件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就诊医院:特殊门诊的就诊医院需为符合规定的合格医疗机构,患者需在合格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2. 患病凭证:患者需提供确诊的患病凭证,如疾病诊断证明、康复治疗方案等,以便医保机构审核报销资格。

3. 报销比例:医保根据政策规定来设定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患者需按照规定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四、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申请流程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就诊:患者按照医保规定在合格医疗机构就诊,根据医生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2. 缴费:患者在就诊并完成相关治疗后,需缴纳医疗费用,包括自费和医保不报销的部分。

3. 报销申请:患者根据医保规定,携带有关患病凭证和费用凭证前往医保机构办理报销申请手续。

4. 审核和报销:医保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报销比例,将合格的费用报销给患者。

五、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注意事项在申请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时,患者需注意以下事项:1. 选择合规医疗机构:患者需选择符合医保规定的合格医疗机构就诊,以避免后续报销的问题。

重庆市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门诊诊疗范围

重庆市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门诊诊疗范围

节炎并发症等需要重新申办特病并发症,其诊疗方可报销。

2.严格执行重庆市特殊疾病诊疗范围。

3.每月累计处方量不超过35天。

4.医保药品目录中,每一最小分类的药品不能叠加使用。

5.对于限制性药品,不符合限制范围的,需开自费处方。

节炎并发症等需要重新申办特病并发症,其诊疗方可报销。

2.严格执行重庆市特殊疾病诊疗范围。

3.每月累计处方量不超过35天。

4.医保药品目录中,每一最小分类的药品不能叠加使用。

5.对于限制性药品,不符合限制范围的,需开自费处方。

医保办:2370、2377
2019年7月15日。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特殊门诊的需求逐渐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定显得尤为关键。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旨在确保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享受到合理的报销待遇,并对特殊门诊的范围、报销比例、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细致规定。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特殊门诊的范围特殊门诊通常指的是那些不属于一般常见疾病或需要特殊治疗手段的疾病就诊情况。

具体而言,特殊门诊的范围涵盖了各种复杂、严重疾病的治疗,如癌症、重症肺炎等。

另外,特殊门诊还包括了一些特殊手术、特殊检查以及高风险操作等。

二、报销比例的规定对于特殊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不同的医疗保险公司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公司会根据患者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及其个人的保险类型来确定报销比例。

通常情况下,特殊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较低,这是由于特殊门诊的费用较高且治疗周期较长所致。

三、申请流程的规定特殊门诊报销的申请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患者首先需要向所在的医疗保险公司索取特殊门诊报销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2. 患者需要提供与病情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通常由医生或医疗机构开具。

3. 患者将填好的特殊门诊报销申请表格和医疗诊断证明文件一并递交给医疗保险公司。

4. 医疗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实患者信息、核实医疗诊断证明文件的真实性等。

5. 审核通过后,医疗保险公司将向患者支付相应的特殊门诊费用报销额。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特殊门诊申请的过程中,患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选择特殊门诊治疗的医院前,请务必确认该医院与你所参保的医疗保险公司存在签约关系。

2. 特殊门诊费用报销通常需要提供完整的医疗诊断证明文件,请患者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医疗文件。

3. 特殊门诊的费用可能较高,为了避免报销时产生纠纷,建议患者与医疗保险公司提前沟通,并了解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等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标准及诊疗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标准及诊疗范围

附件:03.17.03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标准及诊疗范围一、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抗肿瘤药物治疗及相关检查(一)申报资料1.初次申办者须提供近半年内(恶性肿瘤放疗者须提供一周内的住院病历)与所申报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须提供病理诊断资料及影像学资料),待遇期满续办者提供既往的与所申报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和近期的门诊病历。

但无论是初次申办或续办,均须提供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开具的详细的诊疗计划(包括放疗次数、放疗剂量、放疗部位、放疗周期等;化疗所需要的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使用方法及化疗周期等;口服内分泌治疗的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方法、服用周期等)。

诊疗计划须由科主任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

2.组织学、细胞学、影像学诊断资料。

(二)门诊治疗指征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

(三)门诊诊疗范围1.恶性肿瘤放疗包括:近距离照射放疗、直线加速器放疗、直线加速器适型治疗、立体定向放疗(Y -刀、X-刀);2.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3.前列腺癌和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药物;4.抗肿瘤药物及相关检查,包括口服化疗药、疼痛治疗及中成药治疗;放化疗不良反应(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备注:化疗和内分泌治疗不能同时选择。

10年以上(不包括10年)无复发的不予审批,时间以首次确诊资料为准。

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一)申报资料1.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者须提供包含器官移植手术记录在内的完整住院病历;2.有关临床资料及实验室检查资料;3.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出具的抗排异治疗计划,并有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开具处方并加盖医院公章。

(二)门诊治疗指征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认为器官移植术后,需要在门诊进行抗排异治疗的患者。

(三)门诊诊疗范围1.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药物;2.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期间必需的支持治疗及并发症治疗;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

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第一类重症疾病一、恶性肿瘤【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5.2 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限肝癌);4 .镇痛药物;8.1 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限前列腺癌);8.2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6 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2.7 镇静催眠药物;12.9 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4.呼吸系统药物;15.1.2.2 质子泵抑制药物;15.3 胃肠解痉药物;15.5 止吐药物;15.10 肝病辅助治疗药物: (限肝癌);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22.造影剂。

其中:白血病限4 .镇痛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 抗肿瘤药物;15.5 止吐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放射性同位素药物(三)《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6 气血双补剂;1.12.9 活血消癥剂(限肝癌);3.肿瘤用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五)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置管。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肿瘤标志物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X 线摄影(限相关部位);X 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限相关部位);彩色多普勒超声(限相关部位);心脏超声。

(四)临床诊断:相关部位穿刺术。

(五)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六)放射治疗【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中心静脉导管(国产、进口);PIU 导管(国产、进口);埋入式化疗泵(国产、进口);一次性精密输液器(袋)(国产);一次性避光输液器(国产)。

特殊门诊认定与诊疗范围

特殊门诊认定与诊疗范围

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各县(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情况,决定对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1.慢性肾功能衰竭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3.结核病活动期监督化疗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精神分裂症6.情感性精神病(中重度抑郁症)7.重症难治性强迫症8.糖尿病并发症9.Ⅰ型糖尿病10.Ⅱ度以上心衰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强直性脊柱炎15.系统性硬化症16.多发性皮肌炎17.类风湿关节炎18.原发性干燥综合征19.眼底病激光治疗20.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抗凝治疗21.心脏换瓣或搭桥术后抗凝治疗22.肝硬化失代偿期23.自身免疫性肝炎24.白内障超声乳化加晶体植入治疗25.脑垂体瘤26.甲状腺功能减退27.肾病综合症28.慢性肾小球肾炎29.丙型肝炎活动期干扰素治疗30.高血压病Ⅲ期31.帕金森综合症32.血友病33.门诊进行的康复治疗34.小儿手足口病35.门诊抢救死亡二、调整后的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标准、诊疗范围和定额标准(一)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非透析治疗)1.认定标准:①各种长期慢性肾脏疾病(CKD)病史;②肾小球滤过率(GRF)<15ml/min;③肾脏体积缩小或弥漫性损害;④贫血,胃肠道、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⑤其它参考指标:血尿素氮≥28.6mmol/L、血肌酐≥07.2μmol/L、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有明显的水钠潴留体征。

2.认定有效期限:一次认定,长期有效。

3.门诊透析的治疗用药范围:①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透析器,透析用管路;②抗贫血药,除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外,其他限口服常释剂型;③血红蛋白低于60g/L时,可以输压积红细胞、洗涤红细胞;④循环系统降压药限三种以内;⑤药用炭;⑥动静脉造瘘术,腹膜透析置管术。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在大多数国家,医保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而设立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正是其中一项关键政策,旨在为患有特殊慢性病的患者提供经济支持,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本文将探讨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基本概念、申报条件、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等方面。

一、基本概念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是指医疗保险对患有特定慢性病的患者,在门诊就医时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的一项标准。

特殊慢性病是指那些病程较长、治疗费用较高、且对患者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慢性病,如癌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

二、申报条件想要享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待遇,患者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

首先,患者必须在参保地就医,不能选择异地就医;其次,患者需要持有相关医保卡并确保有效;此外,患者还需提供医生开具的特定病种证明、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这些文件是作为申报的凭证。

三、报销比例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中,报销比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医保在门诊就医时对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一般会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这一比例通常在50%至80%之间,具体的百分比取决于地区和政策的不同。

四、报销范围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还规定了报销的范围。

该标准一般包括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以及所需的药品费用等项目。

通常情况下,医保会对特定的药品给予报销,但这些药品需在国家医保目录内,并且需要满足相应的规定,如限定剂量和使用期限等。

五、就医定点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中,就医定点是一个重要的要求。

根据医保政策,患者在享受报销待遇时,只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这些医疗机构通常是与医保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单位,被认可为特殊慢性病门诊就医定点单位。

六、特殊政策在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政策。

对于特别贫困地区的患者,医保会设立特殊报销政策,提供更为优惠的待遇。

此外,对于一些需要特殊治疗方案或特殊药物的患者,医保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参保人员因患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疾病,可以申报特殊病种门诊。

特殊病种门诊对象因诊治特殊病种需要,发生的诊疗费(编号为1102开头的),各种注射费(编号为1204开头的),一般检查治疗类材料费(编号为CL12010008-CL121600040),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编号为999-1012、1017--1019)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根据不同病种设置相应的支付范围:1、恶性肿瘤的治疗。

申报条件:临床诊断明确并有下列辅助依据之一的恶性肿瘤。

(1)组织学诊断(2)细胞学诊断(3)影像学诊断治疗范围:(1)抗肿瘤药及生物反应调节药(编号为414-514);(2)抗肿瘤治疗的中成药(编号为835-871),西黄丸;(3)中草药:限于本病;(4)肿瘤骨转移的治疗药物(编号为392--401);(5)肿瘤镇痛药物(编号为224—245);(6)抗贫血药和升白细胞药(编号为971-988);(7)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物(编号为319-357),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编号为385-391);(8)止吐药物(编号为749-753);(9)造影剂(编号为1189-1212);(10)其他:甲地孕酮(口服常释剂型)、盐酸埃克替尼;放化疗辅助用药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11)相关检查或治疗:甲状腺功能常规检查(含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免疫五项检查(IgG、IgM、IgA、C3、C4),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膀胱注射、膀胱灌洗、膀胱持续灌洗、膀胱穿刺、膀胱灌注、膀胱冲洗、膀胱持续冲洗(限膀胱恶性肿瘤患者),血常规、血沉、CRP、生化筛查常规检查、肿瘤相关抗原测定、尿常规,相应部位的医学影像学、超声、核医学检查,相应部位内窥镜检查、穿刺活检,化疗泵、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肿瘤化疗药物敏感试验,骨髓癌(白血病)骨髓穿刺术、活检针,换药,腹腔灌洗,动静脉置管护理、PICC置管护理。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一、门诊特殊疾病基本原则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需提交相应的病史资料,只有符合认定标准的方可办理。

门诊特殊疾病支付标准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审核期内,使用中医疗法和物理治疗,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两种治疗的费用;(二)审核期内,使用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一种药品的费用;使用同种通用名的药物,基本医疗保险按同类药品较低价格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三)审核期内,同一部位所做的特殊影像学检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一种检查的费用。

二、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除需遵循以上原则外,具体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恶性肿瘤1、认定标准(1)有关病史资料;(2)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检查的确认报告;(3)影象学检查(如B超、CT、MRI、X片等)的阳性结果;(4)恶性肿瘤病人经治疗生存5年以上,需继续进行治疗者,应重新进行上述检查。

具备上述第(1)条加第(2)条或第(3)条者,可认定。

2、诊疗范围(1)肿瘤的放疗、化疗;(2)必须的支持治疗;(3)放化疗后副反应的治疗;(4)放化疗期间及放化疗后的必须相关检查。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1、认定标准(1)相关的病史资料;(2)相关实验室检查符合慢性肾功能不全的临床诊断标准;(3)临床表现符合慢性肾功能不全的症状:少尿、无尿、浮肿、高血压、贫血、水盐代谢障碍等。

2、诊疗范围(1)透析治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并发症及原发性疾病的治疗;(3)除透析治疗外的内科治疗及相关的对症治疗;(4)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三)肾病综合症1、认定标准(1)相关的病史资料;(2)有如下临床表现:①大量蛋白尿(每日大于3.5g/1.73㎡体表面积),②低蛋白血症(血浆白蛋白<30g/L),③水肿。

2、诊疗范围(1)引发肾病综合症的原发疾病的治疗及对症治疗;(2)肾病综合症的免疫治疗和并发症的治疗;(3)激素及免疫抑制剂治疗副反应的治疗;(4)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门诊特证诊疗范围(定稿)

门诊特证诊疗范围(定稿)

莱芜市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疗、用药目录一、心内科部分一、冠心病【诊疗项目】1、心电图检查。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运动平板。

3、生化全项。

4、心脏彩超、腹透。

【用药目录】1.抗血小板药:阿司匹林、拜阿司匹林、氯吡格雷、替罗非班、双嘧达莫、益心舒片。

2.抗凝药:肝素、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华法林、八珍胶囊。

3.β阻滞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卡维地洛。

4.抗高血压药:〔1〕ACE I类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贝那普利、赖诺普利、培哚普利、福辛普利、雷米普利。

〔2〕ARB类:氯沙坦、厄贝沙坦、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缬沙坦、缬沙坦氢氯噻嗪、奥美沙坦酯、氯沙坦钾氢氯噻嗪、替米沙坦。

果糖二磷酸钠口服液、吲达帕胺、坎地沙坦、〔3〕钙拮抗剂:非洛地平、硝苯地平、左旋氨氯地平、氨氯地平、地尔硫卓、贝尼地平、拉西地平、维拉帕米。

〔4〕利尿剂:氢氯噻嗪、呋噻咪、吲达帕胺、螺内酯。

( 5〕β阻滞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卡维地洛 .〔6〕扩血管药 :硝普钠.〔7〕复方制剂:复方降压片、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5.调脂药: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瑞舒伐他汀、非诺贝特、苯扎贝特、普罗布考。

6.硝酸酯类: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单硝酸异山梨酯。

7.抗心律失常药:可达龙〔片剂、注射剂〕、心律平、美西律。

复方丹参颗粒(胶囊、片、滴丸) 、丹七软胶囊、丹参川芎嗪、丹参酮、血塞通、银杏酮酯滴丸、速效救心丸、心宝丸、心可舒、通心络胶囊(片)、血脂康、消栓肠溶胶囊〔颗粒〕、银丹心脑通软胶囊、地奥心血康胶囊、补中益气颗粒、稳心颗粒(胶囊、片) 、麝香保心丸、参松养心胶囊、葛根素针、生脉针、丹参酮胶囊、银杏达莫针、脉血康胶囊、降脂通脉胶囊、保利尔胶囊、心达康胶囊、双丹颗粒、冠心丹参滴丸、脉管复康胶囊。

二、高血压病【诊疗项目】1、生化全项、血粘度、尿常规。

2、心血管X光摄片。

3、心电图检查,运动平板。

4、心脏彩超、颈颅彩超。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诊疗范围的通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诊疗范围的通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诊疗范围的通知正文:----------------------------------------------------------------------------------------------------------------------------------------------------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诊疗范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现将调整后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目录、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2019年1月31日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目录(一)甲类: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3.器官移植术后;4.白血病;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及骨髓增生性疾病:包括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等;6.恶性组织细胞病;7.血友病(含先天性血友病、获得性血友病);8. 除血友病外的凝血因子缺乏症;9.血小板无力症;10.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指需要环孢素治疗和输血维持的患者);11.多发性硬化症;12.胃肠胰神经内分泌肿瘤;13.肢端肥大症;14.地中海贫血;15.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16.视神经脊髓炎;17.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18.耐多药结核病。

(二)乙类:1.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2.帕金森氏病;3.1型糖尿病、依赖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结缔组织病和风湿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白塞病等;6.银屑病;7.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8.肾病综合征;9.阿尔茨海默病;10.慢性活动性乙肝;11.自身免疫性肝炎。

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doc-正文文件

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doc-正文文件

呋帽) :常规透析不能控制的高浓度甲状旁腺素(PTH≥600pg/ml)症、 或血清 β-微球蛋白≥10000Ug/L 或由于容量过度增加而反复发生心力 衰竭者(附检验报告单,限每月不超过 4 次计价) 。 (4) 药物: 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 (限血色素低于 8g/dl 开始使用, 维持治疗不超过 10 g/dl,并按月复查) ,铁剂,复方 α-酮酸,降压药。 3.检验:尿常规,血常规,肾功能,血清 β-微球蛋白,血甲状旁 腺素测定。 三、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抑制剂 1.治疗范围: (1)抗排异治疗: A.免疫抑制剂; B.肾上腺皮质激素。 (2)中草药:限于本病。 2.检验检查:血药物浓度测定,尿常规,肾功能。 四、脏器功能衰竭症(心、肺、肝、脑、肾) (一)心衰,冠脉支架或冠脉搭桥术后抗凝治疗,心肌梗死: 1.诊断标准: (1)心衰:心功能不全二级以上,心电图、左心室肥厚及劳损, PE: 舒张期奔马律和肺底罗音, X 线: 左心室肥大、 主动脉弯曲延长, 靴形心。B 超:室间隔增厚,左室肥大,射血分数减弱小于 40%。 (2)冠状动脉支架或搭桥术的指征(心电图、X 线、心脏 B 超、 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冠脉狭窄≥75%等) 。 (3)心肌梗死:心电图、心肌酶谱、心脏 B 超等。 2.治疗范围: (1)强心剂、利尿剂、扩血管药;抗凝血药、抗血小板药;降 脂药。 (2)中成药:速效救心丸、麝香保心丸、养心氏片、补心气口 服液、复方丹参滴丸。 (3)中草药:限于本病。 3.检验:血脂。 (二)肺衰:
(3)中草药:限于本病。 3.检验:血常规。 九、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 者) 1.诊断标准:符合下列其中四项者即可确诊: (1)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 (2)光过敏; (3)口腔溃疡 (4)非畸形关节炎或关节痛; (5)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 (6)肾炎(蛋白尿、血尿或管形尿) ; (7)神经系统损害(抽搐或精神症状) ; (8)血象异常(白细胞<4.0× 109/L 或血小板<80× 109/L 或溶血性 贫血) ; (9)狼疮细胞或抗双链 DNA 抗体阳性; (10)抗 sm 抗体阳性; (11)抗核抗体阳性; (12)狼疮试性阳性; (13)血清补体低于正常。 2.治疗范围: (1)非甾体类抗炎药; (2)磷酸氯喹; (3)肾上腺皮质激素; (4)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环孢素; (5)雷公藤片; (6)中草药:限于本病。 3.检验: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血沉。 十、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 1.诊断标准:确诊为以下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之一需门诊继续治 疗者。 (1)精神分裂症;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围第一类重症疾病一、恶性肿瘤【用药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5.2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限肝癌);4 .镇痛药物;8.1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限前列腺癌);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6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2.7 镇静催眠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4.呼吸系统药物;15.1.2.2质子泵抑制药物;15.3胃肠解痉药物;15.5止吐药物;15.10 肝病辅助治疗药物: (限肝癌);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22.造影剂。

其中:白血病限4 .镇痛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5.5止吐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放射性同位素药物(三)《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6气血双补剂;1.12.9活血消癥剂(限肝癌);3.肿瘤用药。

(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五)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置管。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肿瘤标志物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X线摄影(限相关部位);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限相关部位);彩色多普勒超声(限相关部位);心脏超声。

(四)临床诊断:相关部位穿刺术。

(五)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六)放射治疗【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中心静脉导管(国产、进口);PIU 导管(国产、进口);埋入式化疗泵(国产、进口);一次性精密输液器(袋)(国产);一次性避光输液器(国产)。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慢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加。

针对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的高昂费用,医保部门推出了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旨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就医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的具体内容与申请流程。

一、报销对象范围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主要针对一些重大慢性病种类,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患有以上疾病的人群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关的报销政策。

二、报销比例与费用限制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是按照一定比例对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一般来说,医保部门会根据疾病的危害性和治疗费用的高低,设定相应的报销比例。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费用限制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或查阅相关官方文件。

三、申请流程1. 前期准备:患者在申请报销前需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首先,要确保自己的慢性病确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治疗。

其次,患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病历、医嘱、处方单等就诊证明材料。

2. 医疗机构报销流程:患者可以将就诊证明材料、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就诊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协助患者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在提交材料后,医疗机构会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报销手续。

3. 医保部门审核流程:医保部门会对患者提交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患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和费用的合理性审核等。

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会将相应的报销款项划拨至患者的个人医保账户。

4. 患者报销款项使用:患者可以使用医保报销款项进行门诊费用的结算。

一般来说,患者可以直接在具备医保报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也可以先垫付费用,再向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四、注意事项1.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患者在申请报销时,务必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报销款项等行为,将导致相关的法律责任。

2. 充分了解政策细则:患者在申请报销前,应充分了解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的细则,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误解和纠纷。

门诊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门诊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门诊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门诊医保报销范围是指在医保范围内的门诊诊疗和用药费用可以申请报销。

根据我国医保制度的相关法规,门诊医保报销范围规定如下:
一、门诊诊疗费用的报销范围:
1. 门诊挂号费:医保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门诊挂号费,但一般不包括特需门诊的挂号费用。

2. 门诊诊查费:医保可以报销门诊的各类诊查费用,如一般门诊检查费、放射影像学费、临床化验费等。

3. 门诊治疗费:医保可以报销门诊治疗费用,包括常规治疗费、特殊治疗费等。

二、门诊用药费用的报销范围:
1. 门诊西药费: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西药费用,包括西药处方费、西药零售价与定点药店差价等。

2. 门诊中药费:一般情况下,医保不报销门诊中药费用,但在一些地方的特殊政策下,门诊中药费用也可以部分报销。

3. 门诊特殊药品费:一些特殊药品不在医保的报销范围之内,例如高价药、进口药等,需要自费购买。

三、门诊辅助检查费用的报销范围:
1. 影像学检查费用:医保可以报销门诊常见的影像学检查费用,包括X线、CT、MRI等。

2. 化验检查费用:医保可以报销门诊常见的化验检查费用,如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等。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医保报销范围也会根据地区和医保政策的不同有所差异。

而且具体的报销比例也会根据医保政策不同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具体使用医保进行门诊报销时,需要仔细查看所在地的医保政策,了解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比例。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门诊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明细以及医生处方等相关材料,以便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第一类重症疾病一、恶性肿瘤【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5.2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限肝癌);4 .镇痛药物;8.1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限前列腺癌);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6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4.呼吸系统药物;15.1.2.2质子泵抑制药物;15.3胃肠解痉药物;15.5止吐药物;15.10肝病辅助治疗药物: (限肝癌);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22.造影剂。

其中:白血病限4 .镇痛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5.5止吐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放射性同位素药物(三)《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6气血双补剂;1.12.9活血消癥剂(限肝癌);3.肿瘤用药。

(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五)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置管。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肿瘤标志物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X线摄影(限相关部位);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限相关部位);彩色多普勒超声(限相关部位);心脏超声。

(四)临床诊断:相关部位穿刺术。

(五)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六)放射治疗【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中心静脉导管(国产、进口);PIU 导管(国产、进口);埋入式化疗泵(国产、进口);一次性精密输液器(袋)(国产);一次性避光输液器(国产)。

二、尿毒症透析【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7.2.4其他肠内营养药物;8.6.2抗甲状腺药物;8.7钙代谢调节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药物;17.4其他泌尿系统药物;18.2.1.1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类药物;18.2.2溶栓药物;18.3抗贫血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21.4其他解毒药物。

【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置管、换药、护理。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尿液一般检验;穿刺液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微量元素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感染免疫学检验;甲状旁腺激素。

(三)影像学诊断:数字化摄影(DR) (限相关部位);计算机X线摄影(CR)(限相关部位);上腹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下腹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限相关部位);心脏超声。

(四)临床诊断:十二通道常规心电图检查。

(五)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麻醉并发症处理。

(六)临床非手术治疗:透析治疗。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透析器(国产、进口);透析管路(国产、进口)血液灌流器(国产、进口);中心静脉导管(国产、进口);其他透析病人使用材料。

三、器官移植后抗排斥【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7钙代谢调节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药物;18.2.1.1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类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2养血剂。

【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血药浓度及毒物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数字化摄影(DR) (限相关部位);计算机X线摄影(CR)(限相关部位);腹膜后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泌尿系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双肾静脉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2.2.2其他抗疟药物;3.1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物;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7钙代谢调节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9.2.4其他生物反应调节药物;10.1.1作用于DNA 化学结构药物;10.1.2影响核酸合成药物;15.1抗酸药物及抗溃疡药物;15.13其他消化系统药物;18.2.1.1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类药物;18.4升白细胞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2养血剂。

【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免疫功能检验;自身免疫病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数字化摄影(DR)(限相关部位);计算机X线摄影(CR)(限相关部位);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五、地中海贫血【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3雄激素、抗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扶正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

(三)临床诊断:骨髓穿刺术。

(四)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六、血友病【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3雄激素、抗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扶正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

(三)临床诊断:骨髓穿刺术。

(四)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第二类慢性疾病一、重性精神病【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2.1抗帕金森药物;12.3抗癫痫药物;12.4脑血管病用药物;12.5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12.6中枢兴奋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8抗偏头痛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3.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10 安神剂;1.12祛瘀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肝胆胰脾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泌尿系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四)临床诊断:脑电地形图检查;十二通道常规心电图检查。

【医用材料】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

二、帕金森氏病【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2.1抗帕金森病药物;12.3抗癫痫药物;12.4脑血管病用药物;12.5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12.6中枢兴奋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8抗偏头痛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10安神剂;1.12祛瘀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头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

(四)临床诊断:16导常规脑电图检查;脑电地形图检查。

【医用材料】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

三、癫痫【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2.1抗帕金森病药物;12.3抗癫痫药物;12.4脑血管病用药物;12.5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12.6中枢兴奋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8抗偏头痛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10安神剂;1.12祛瘀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头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

(四)临床诊断:16导常规脑电图检查;脑电地形图检查。

【医用材料】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范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3雄激素、抗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扶正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范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