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谏官
中国古代的监察谏议制度
4 北宋
为防止地方割据势力的再次出现,政府在州 郡长官之外另设通判,各州的公文必须由知州和通 判联合署名才有效,使通判和知州互相牵制,防止 了专权的出现。
在路设监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 平司),职在监察所属州县而又互相监督。州设通 判,号监州,通判既非地方长官的属员,又非地主 的副长官,实际上是专门监察地主长官的监察官, 试图恢复秦汉同级相互监督的制度。中央或皇帝直 接委派的“走马承受”,监察地方行政。形成以监 司为主,通判、走马承受为辅的地方监察体系。
中央监察主体机构与行政机关分离,组 成独立的监察机关。地方监察机构和监察机 关一般也不隶属于地方衙门。这种监察体制 有利于监察机构独立行使监察权,排除同级 或上级行政长官的干扰。
3、重视监察官的选任。 历代统治者都非常注重监察官的遴选。
即要求监察官有刚正不阿的品质,又要求监 察官有丰富的为官经验和优异的治绩,还要 求监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御史大夫主要职责包括掌管法令规章、保管 诏敕图籍秘书,又包括对官吏的功绩考课。其属官 分两大部分:一是以御史丞为首,统领御史30人 及一些掾、史、属等,在御史府中协助御史大夫办 理政务;二是以御史中丞为首,在殿中兰台掌图籍 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15人,分管皇帝 直接交办的监察工作。因办公地点设在宫中,故称 为中丞。
对象 秦
光禄勋 (谏议大 夫)
中书、门下省 谏院 (谏议大夫、 拾遗、补阙等)
中央 御史 御史台 大夫
地方 监御 刺史 史
门下省(给事 中)
御史台
御史台
厂卫特务、 都察院、 六科给事中
观察使
通判
十三道、 按察使司
1 秦朝
中央设御史大夫,其职权是执掌群臣奏章、 下达皇帝诏令、兼管国家监察事务。同时在地方每 郡设监察御史一人,负责监察地方。
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历史考察
察2023-11-04CATALOGUE目录•引言•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起源和发展•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制度和文化背景•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和特点•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历史作用和影响•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局限性和现代启示•结论与展望01引言政治协商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协商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演变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传统和制度,对于现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建设也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研究背景和意义通过对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历史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协商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过程,揭示其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为现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研究目的综合运用历史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案例分析等方法,对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历史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
同时,借鉴现代政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成果,对政治协商的概念、特点和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方法02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起源和发展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协商起源在夏商周时期,政治协商最初起源于氏族部落的集体决策机制。
形式当时,氏族部落的重大决策通常由族长和长老们共同商议决定,这种决策方式体现了政治协商的雏形。
意义这一时期的政治协商虽然较为简单,但它奠定了中国古代政治协商的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协商形式在这个时期,政治协商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外交手段,诸侯国之间通过会盟、谈判等方式进行协商,以达成共同利益。
特点这一时期的政治协商范围广泛,涉及外交、军事、经济等多个领域,同时也出现了多种协商形式,如朝聘、会盟、订约等。
背景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互相争霸,社会动荡不安。
秦汉时期的政治协商形式政治协商在这一时期逐渐演变为中央朝廷与地方官员、知识分子之间的协商机制。
意义秦汉时期的政治协商对于巩固中央集权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秦汉时期开始出现谏官制度,朝廷设立谏官职位,专门负责向皇帝进谏,这体现了政治协商的精神。
中国古代的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规律 1、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
要举措;
2、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
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
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3、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 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 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唐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 常举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 明算、道举、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经、进 士两科最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以帖经为 主;进士考试的内容以诗赋为主。考帖经 全赖背诵,做诗赋需要独立思考。因而中 明经易,中进士难。进士及第虽难,但及 第后易于飞黄腾达,因此被时人视为“士 林华选”。
利?
九品中正制
时间:魏晋南北朝。220年开始,九品官人法。 任用贤 小中正 核查 有识鉴 按九品评定 上报 大中正 的官员, 本籍州郡人 担任本 才等级 籍州郡 的大小 九品中正制使荐举之责不再属于中 央和地方长官,改由专职举士的中 中正 核实 司徒
选用
正官负责,选用标准除经学、德行、 吏部尚书 乡议之外,增加了“状”。 “状” “品”结合,较汉代严密。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公门有公,卿门有卿”
——家世门第的高低日益成为选官的标准,门阀士族为政治的核心,寒
素人才难以入仕。 在实施过程中,中正官全由士族豪门把持,品评人才也着于门北,
被选用者也限于士族,推荐人与被推荐者之间又在政治、经济及生活
等方面有密切联系。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 有卿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成为维护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壁
基础的政论见解。专科性质的科举,则考专门知识。如明法考律 令,
明字考《说文》和《字林》,明算考十部算经等等。相比而言,明经 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进士考诗赋, 须构思, 故难考。但进士虽难 考,但考中后容易飞黄腾达, 故时人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 终为不美”的认识, 说明人们比较推重。后来进士科独盛, 士子更是 趋之若鹜。
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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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御史谏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中国古代御史谏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中国古代的御史、谏官制度是一种监督官员及向君主进言的政治机构。
下面将从制度特点和作用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特点:1.设立机构:在中国古代,设立了御史制度和谏官制度,御史和谏官都是由皇帝选任的,是专门负责监督官员和向皇帝进言的机构。
2.御史的任免:御史的任免由皇帝直接掌握,主要负责监督官员的任免、升降和惩处,属于皇帝直接控制的机构。
3.谏官的选拔:谏官一般是由皇帝从士人中选拔,往往具有学问、才识和忠诚等优点,主要负责向皇帝献策进言。
4.责任和权力:御史和谏官都有权力监督官员,指出他们的错误和不当行为,并向皇帝进言建议,可以对失职、贪污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惩处。
5.官员地位的独特性:御史和谏官不是官员系统的一部分,他们与其他官员并列,相对独立,不受其他官员的掌控。
二、作用:1.监察官员:御史和谏官是皇帝信任的人,他们负责监察官员,及时发现和纠正官员的错误和不当行为,确保政务公正执行,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2.进言建议:御史和谏官具有进谏的权力,可以直接向皇帝进言,提出忠告和建议,帮助皇帝修正政策,改进国家治理,有利于促进君主的明智决策。
3.维护百姓权益:御史和谏官还负责听取百姓的控诉和诉求,代表百姓利益,向皇帝陈情进言,以保护百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约束皇权:御史和谏官作为监察和进言的机构,可以对皇帝的错误和不当行为进行指出和劝谏,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约束皇权的作用,有利于避免君主专断的弊端。
总之,在中国古代,御史、谏官制度起到了监察官员、约束皇权、维护百姓利益和进言建议的作用。
作为一种独特的政治机构,其特点是设立机构、任免由皇帝直接掌握、谏官选拔具备学问和忠诚等优点、负责监察官员和向皇帝献策进言、相对独立于官员系统。
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国家治理,避免君主专断,确保官员的忠诚和责任,以及保护百姓的权益。
谏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谏官制度的演变趋势谏官制度又称谏院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重要政治制度。
它是指由由朝廷设立的谏院或谏官,向君主或朝廷提出忠告和建议,以帮助君主进行政务决策,并监督政府职能的一种制度。
谏官制度的演变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起初的简单责任到日益增加的职能。
古代的谏官制度起初只是负责向君主提出忠告和建议,履行监督的职责。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重要决策的制定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意见,谏官的职能逐渐扩大,不仅包括政治决策,还包括军事、外交、经济等方面。
谏官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并在各个领域给出建议和指导。
其次,由封建时期的权威机构到传统文化的代表。
古代的谏官制度是由君主或朝廷设立的权威机构,谏官是朝廷的官员。
然而,在漫长的历史中,谏官制度逐渐成为传统文化的代表。
谏官通过批评君主和政府的错误,呼吁恢复正义和民生福祉,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他们的言论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三,由民间力量的发声到官方主导的机构设置。
谏官制度起初是由君主或朝廷设立的自上而下的制度。
然而,在演变过程中,民间的声音和力量逐渐融入这一制度中。
君主或朝廷会聆听民间智者的意见和建议,使谏官制度更加开放和包容。
同时,谏官制度也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依据民间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逐渐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制度体系。
最后,由属地性的制度向整体性的国家制度转变。
古代的谏官制度具有一定的属地性,即各地区设有谏院或谏官,各自独立运作。
然而,伴随国家的统一和中央集权的形成,谏官制度逐渐趋向整体性的国家制度。
各地区的谏院逐渐转变为中央设立的统一谏院,各地区的谏官由中央任命,行使统一的职能和权力。
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治理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保证了谏官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谏官制度的演变趋势主要包括职能的增加,权威的转变,民间参与的增加和制度的整体性转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谏官制度不断完善和演变,为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谏官
谏官谏官中国古代官职之一,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
谏官的设置比监官早。
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之始。
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
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
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
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
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
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中国古代谏官制度研究“谏官”又称“谏臣”,指规谏君过之臣、劝谏天子过失之官。
《孔子家语·子路初见》有“为人君而无谏臣则失正”的名论;《白虎通·谏诤》论及朝廷职官时说,“设辅弼,置谏官”,谏官被看作是与左丞右相同等重要的帝王羽翼。
“谏”字包含多重意蕴,而要义在“直言以劝正”。
《说文》曰:“谏,证也。
从言柬声。
”《广雅·释诂一》曰:“谏,正也。
”《字汇》曰:“谏,直言以悟人也。
”综上所述,“谏”的基本内涵是,以正直之言启悟别人。
谏官之“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给各类人提意见,而是针对君主,“谏朝政之得失”。
“廷诤”(在朝廷当面向君主直言)与“上封事”(书面向君主提意见)是谏官将批评上达君主的两种形式。
白居易说:“国家立谏诤之官,开启沃之路久矣。
”[1](P1371)中国的谏官制度源远流长,自周代设“保氏”以降,各朝皆有谏官设置,虽然其名称有异,作用各别,但谏议制却一以贯之。
究其原由,则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属性所使然。
大略言之,人类社会所出现的政体(政权构成形式)有三种类型——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
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氏族民主制,但自从跨入文明门槛以后,则只有不发达的贵族制和发达的君主制两种政体。
由战国发其端,秦汉定型的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政体在中国延续达两千多年之久。
中国古代的谏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谏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谏官制度是一种由皇帝任命的官员,负责向皇帝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制度。
谏官的职责是监督皇帝的行为,防止皇帝犯错误,同时也是皇帝的重要咨询人员。
在中国古代,谏官制度起源于商朝,但真正形成和发展是在周朝和秦朝。
在周朝,谏官被称为“大夫”,主要负责向国君提出建议和批评。
在秦朝,谏官被称为“司隶校尉”,主要负责监督皇帝的行为和纠正皇帝的错误。
随着时间的推移,谏官的职责和地位逐渐提高。
在唐朝,谏官被分为三品,分别是正谏大夫、中谏大夫和少谏大夫,其中正谏大夫是最高级别的谏官,拥有很高的地位和权力。
在宋朝,谏官制度更加完善,谏官被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宰相推荐的“翰林谏议大夫”,另一类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御史台谏官”。
中国古代的谏官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皇帝的得力助手,也是监督皇帝行为的重要机构。
同时,谏官制度也对中国的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的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
通过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选拔有才干、有能力的官 员,提高行政效率。
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促进社会公平
01
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公平,减少了权
力的滥用。
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02
通过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选拔有德行、有操守的官员,提升
社会道德水平。
推动社会进步
03
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谏官制度
01
谏官制度是古代中国监察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由
专门的谏官负责对皇帝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谏议。
02
谏官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可以向皇帝提出不同意见
,甚至可以纠正皇帝的错误决策。
03
谏官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皇帝的决策水平,减少决
策失误。
03
谏议制度
纳谏的重要性
01
02
03
促进政治清明
通过接受不同意见和建议, 减少决策的偏颇和失误, 提高政治决策的正确性和 可行性。
科举制的优点
选拔人才更加公正、客观,考试 制度严格,选拔的人才素质较高。
科举制的弊端
过于重视考试成绩而忽略实际能 力,容易产生应试教育的问题, 同时科举制也限制了人才的多样 性和创新性。
02
监察制度
御史台制度
御史台是古代中国的监察机构, 负责监督官员行为,纠正违法乱
纪现象。
御史台成员由皇帝直接任命,对 皇帝负责,具有相对独立性。
世卿世禄制的起源
起源于商周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解体,逐渐被其他选官制度所取代。
03
世卿世禄制的弊端
容易造成权力垄断,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察举制
察举制
古代朝代的官职名称及等级
于夏朝到秦朝2000多年间的关于职官的资料很少,而且真伪难辨。
很长一段时期研究职官要么完全依据《周礼》,要么忽略不谈。
但是《周礼》成书较晚,其中内容和铜器铭文相比多有不符,许多学者都认为不能完全依据此书来研究西周的职官。
如果忽略,则这段时期的职官完全是个空白。
现在一般以甲骨文、金文以及比较可靠的文献来研究秦朝以前的职官制度。
夏商时期夏商时期国家规模比较小,机构也简单,没有明确的职务分工。
在这个时期,国家的君主称为“后”或“王”。
在王以下权力最大的是“史”,也称为“巫”。
他们是上帝与人间的沟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们传达给君主,再由君主来执行。
甲骨文中很多都是进行这种行为的纪录。
夏朝的职官如羲和(主管历法)、大理(主管诉讼)等都是由巫史担任的。
巫史的职务一般是世袭的。
此外,王的亲属子女也经常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大都没有明确的职务名称。
商朝后期,王族的长老有称为“父师”、“少师”的,对王负有辅佐、指导的责任,如箕子、比干。
这一时期的国君还有一些管理家务的奴仆,称为臣、宰等。
他们本来是一些奴隶,由于得到君主的宠信,有时也参与一些政事。
西周-春秋时期这一时期国家的最高君主成为“王”,又称“天子”、“天王”。
王位一般由嫡长子(参看宗法)继承,预定的王位继承人称为太子。
王的正妻称为“后”。
此外,诸侯的封地称为“国”,大夫的封地叫做“邑”。
他们都是天子的臣民。
王室机构是中央政府,诸侯和大夫的机构是地方政府。
军政大权掌握在王室和外戚的手里,巫史的地位大大降低。
王以下地位和权力最大的是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
在王年幼或缺位时,可以代行王的权力。
这一时期形成了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是最高的政务官,兼掌军事、行政、外交等事,一般由2、3人担任。
卿士以下,开始有明确的职务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劳役;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设;司寇掌管刑罚。
太史的地位很高,与三公、卿士并列,但是其职权范围小了很多,主要掌管历法,起草政府文书,记载国家大事等。
古代的职官
10、佐官、属官 秦汉从中央到地方的官署大都设臵丞,为最重要的佐官。 魏晋南北朝时,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等部门的佐官 或属官多称郎、侍郎、郎中、员外郎等。秘书省有秘书郎、 著作郎、校书郎等。 宋代在州、府衙门里设臵通判,即共同处臵政务之意。 宋宫廷中有一种供奔走使令的吏役,称为快行,也叫快行 家。在内外衙署,又有叫做孔目、押司的吏职。 明清地方官府衙门的吏役有所谓“三班六房”。三班指 快、壮、皂,为杂役,快专管缉捕;六房指吏、户、礼、 兵、刑、工六房办理具体事务的书吏。从督、抚到州、县, 还要聘请若干有学识的人才,帮助自己处理各种事务,称 为幕僚,也称为幕客、幕友、幕宾、师爷等。
明代废除中书省及宰相等职,设立华盖 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 东格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后来这些入 阁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 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首辅”, 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
清初仿明制。实际任宰相职务的,是康
熙时的“南书房行走”,雍正以后的“军
机大臣”。
3、中央各部门长官 政府机构的划分,大约是从西周开始的。 西周分管部门共有六个:司徒、司马、司空、司 寇、大行人、宗伯。 秦汉时期有“九卿”之说,“九卿”是对中央各 部门长官的一种尊敬的称号。 ①太常 ②郎中令 ③卫尉 ④太仆 ⑤廷尉 ⑥典客 ⑦宗正 ⑧治粟内史 ⑨少府 九卿之外,还有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九 卿加上此三卿即为十二卿。
6、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 战国时期君主的秘书有御史、主书、掌书、御书、尚书 等不同的称呼;为备君主随时咨询的文学之士称为学士、 博士、博闻师等。 秦汉时的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 隋唐时以中书省之中书舍人掌制诰(撰拟诏旨)之职。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代。 宋代对学士尤为重视,学士院改称翰林学士院,或称翰 苑、禁林,因地在宫禁,待遇优异,号称玉署、玉堂。北 宋沿唐制,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通名崇文院。 明代将制诰、著作、修史、图籍等职都合并于翰林院, 别称词林,从此翰林才成为文学之士的专称,翰林院也正 式成为外朝官署。 清初臵文馆,处文学侍从之臣,称为文馆大学士。后改 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
谏官历史知识点总结
谏官历史知识点总结谏官职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商代,当时的商王设立了“日中大夫”一职,负责向国君提出忠告。
之后的周朝和秦朝也设立了类似的官职,称为“宾卿”、“大司马”等。
但真正成为中国古代官制中一种独立且重要的官职,是在汉朝时期。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谏官这一官职在汉朝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完善。
汉朝设置了三级谏官:廷尉、大行台和太中大夫。
他们的职责是向皇帝提出政治建议和忠告,监督官员的行为,以及处理政治上的疑案。
谏官的发展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后来的朝代所沿袭和发扬。
在隋唐时期,谏官的地位更是得到了加强。
唐太宗设立了丞相谏官官职,成为了决定国家大政的重要力量。
唐朝时期的谏官更加公开政治,他们可以公开向皇帝上谏,而且在政治上也有很大的权力。
唐朝谏官有右御史、左御史的职位,他们可以向皇帝直接说出政治上的不是,因此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史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宋朝时期,谏官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得到了提高。
宋朝设置了内殿谏官和殿前官职,他们负责向皇帝提出宫廷政治的忠告和建议。
同时,宋朝还设立了外朝谏官,他们负责监督朝廷政府的行为和决策。
宋朝时期的谏官,通过他们的努力和奉献,为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明清时期,谏官的地位和职责发生了变化。
明朝时期,设置了六部谏官,他们可以向皇帝上书劝谏。
但是明朝的谏官由于皇权绝对和专制政治的特点,很难真正对政治产生影响。
而到了清朝时期,由于专制政治更加严重,谏官的地位和作用更是大为削弱,甚至逐渐成为了形式化的官职。
总的来说,谏官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官职,他们通过向皇帝提出忠告和建议,监督政府和官员的行为,对政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谏官的设置和发展,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变化,也为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虽然在明清时期,谏官的地位和作用逐渐被削弱,但是他们在中国古代政治史上所起的作用和影响,无疑是不可忽视的。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十个基本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十个基本特点修晓波2007年03月09日[摘要]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封建政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十个基本特点。
[关键词]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监察;基本特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封建政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以下一些基本特点。
(一)监察机构随着皇权的加强而不断强化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形成于秦汉。
监察官统称御史,最高长官是御史大夫。
东汉光武帝把御史的官署从皇宫里搬出来,并入兰台(收藏和管理宫中典籍的机构),御史的长官叫御史中丞,他办公的地方叫御史台,也叫宪台或兰台。
东汉御史台名义上隶属于九卿之一的少府(掌管宫中服务性事务的部门)。
三国时曹魏的御史台脱离了少府,这是体制上的重大改革。
从此御史台成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地位显要了。
唐模仿隋在中央设三省六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同时在御史台下设三院,即台院(御史台本部,处理台内日常事务)、殿院(在宫廷举行重大仪式时纠察礼仪)和察院(主管弹劾百官),监察机构进一步完善。
到了明代,朱元璋废除宰相,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突出了唐代察院的职能,说明御史工作的重点更加明确。
同时设置六科(有点像今天监察部的派驻机构),对中央主要部门实施对口监察。
六科直接对皇帝负责,监察机构又得到加强。
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的特点是不断削弱相权、不断加强皇权,监察机构正是适应了这一趋势而不断地被强化。
(二)监察官是皇帝的御用工具清初编纂的《钦定台规》明确说,监察机构是“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监察官是皇权的耳目工具,他们的根本任务就是为了维护皇权。
三国时的曹操为了树立权威,特设了校事一职,执行监察和军事执法官的任务。
校事的职位很低,但权力很大,完全秉从曹操的旨意行事,是典型的鹰犬与爪牙。
宋代不仅中央御史台直属皇帝,地方的监司和通判也直隶皇帝。
明代的都察院和六科都归皇帝直接领导。
清代以法规的形式规定,监察官的考选、差遣、内升以及外转都由皇帝说了算。
所有这些都体现了监察官御用的性质,这种御用性从根本上决定了监察官在多数情况下不可能站在社会公正的立场上履行职责。
谏官 中国古代官职
谏官是职责是监督皇帝,并向皇帝提意见的官员,它没有正式的官职名,但必须是言官。
言官分为二种,一种是监督政府,一种是监督皇帝,只有兼任了监督皇官职责的言官,才能向皇帝提意见,再怎么得罪皇帝,皇帝都不能治其罪,否则冒犯皇上,都属于以下犯上,龙颜大怒时,是要承担杀头之罪的。
谏官制度在汉代正式确立,当时的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于谏官性质,统一归汉九卿之一的光禄勋管辖。
最早在春秋时期就有雏形,像齐国的大谏、晋国的中大夫,楚国的左徒等都属于这一性质,当时的御史是负责监督政府的,不属于谏官。
谏官最盛时期是唐朝,当时谏官机构不断扩大,设有左右谏议大夫、左右拾遗、左右补阙、左右散骑常侍等,另外,中书和门下两省的宫员也都有兼职进谏的职责。
唐代著名的谏官有魏征、诸遂良、萧筠、孙伏枷等,著名的诗人杜甫、陈子昂、元稹都任过谏官一职,宋朝皇帝开始也比较重视谏官,像北宋的欧阳修司马光、范中淹都是著名的谏宫,宋朝后来成立专门的谏院,但谏院成立后,谏官不再由宰相裁定,而是由皇帝任命,并且可以兼任御史,时间一长,逐渐由监督皇帝变成了监督宰相和百官。
谏官的品级没有统一的规定,上到一品大员,下到七品以下官员,都可以兼任谏官一职,不过品级小,人微言轻,
见皇帝也困难,全靠递奏折,而品级高一些的,或经常和皇帝在一起的,还是对皇帝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宋代特别是宋徽宗之后,谏官已名存实亡了,直至名实俱亡。
中国古代御史、谏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中国古代监察官的设置源于先秦时期。
周官有小宰“掌建邦之宫刑,以理王官之政令,凡宫之纠禁又其任也”【1】,宰夫“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2】。
伴随西周君主权力和等级制度的确立,维护这一权力和制度、对臣属施行监察成为必要。
御史也始设于周,但职非监察,“盖掌赞书而授法令”【3】,至战国时仍掌记事之职,不过因与会军国大事,事实上起着一定监察作用。
谏议对君主有一定匡正作用,周官有辅臣保氏“掌谏五恶”【4】,庶人也得传语得失。
春秋战国诸侯兼并,求谏纳谏关系到治国安邦甚至国家兴衰,各国竞相招贤纳谏,谏议并不限于专掌谏议之责的官员。
秦朝,空前集权统一的政权确立,随之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庞大的官僚机构。
很多制度设置虽然是继承春秋战国发展而来,但要对全国进行有效的统治,在君与臣、中央与地方、政务与事务、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等各方面的关系上面临许多新问题,对庞大官僚机构加强控制、管理和协调也非常必要,御史监察和以谏(议)大夫为主的谏官谏议随着专制集权制度的确立而制度化。
自秦汉历唐宋至明清,御史由所属机构多变动、仍身兼他任的监察官,发展成机构完全独立直属皇帝、专司监察的官员,最终发展成为机构空前扩大、官员数倍于前且兼察谏于一身。
御史的内部分工也日见明确、细密,职责分明,监察内容范围不断扩展,直至对政府各部门、机构进行全面的行政监察。
谏官制度由人员庞杂、各有归属的状态,发展为集中隶于门下中书两省以互察,避免失误,最终言察合一。
明代,六科给事中既掌言谏之责,又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施行,并监察重至“掌科”。
清朝在机构设置上台省合一。
御史制度是上对下的监察纠禁,谏官制度是下对上的匡正建议,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起着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
随着封建国家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日益复杂多样,政府参予和管理的事务也日益繁重,政府机构及职能不断扩大,监察机构及职能势必随之发展。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达到了封建时代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它所遵循的很多原则,种种施行办法源于历史经验的积累和总结,虽有封建时代的局限性,却也充分显示出其内在的合理性,本文限于篇幅仅涉及御史、谏官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的协商传统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的协商传统制度一、朝议制度朝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御前会议、朝会议政和大臣会议等几种形式。
在先秦时期,君主依靠贵族联合统治全国,形成了卿大夫联合执政的局面,御前会议和朝会议政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议事和决策机构。
随着秦汉大一统的实现,皇帝制度逐渐确立,御前会议成为皇帝控制下的最高决策机构,而朝会议政则成为中央政府的重要议事机构。
大臣会议则是由皇帝召集,各部官员参加的会议,也是政治生活中重要的决策机构之一。
朝议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决定国家大政方针、推举官员、弹劾官员等。
二、谏官制度谏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官员行为、纠正政治错误和提出建议。
谏官通常由具有一定政治经验和才华的官员担任,他们在监督政治行为、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历史上著名的谏官有唐朝的魏征、宋朝的包拯等。
谏官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国家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地方会议制度地方会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自治、促进地方治理和解决地方问题。
地方会议通常由地方官员、乡绅、士人等组成,他们通过讨论和表决来决定地方重大事务。
地方会议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制定地方政策、推举官员、解决民间纠纷等。
同时,地方会议制度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民主思想的体现之一。
四、乡里自治制度乡里自治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基层自治、促进基层治理和解决基层问题。
乡里自治通常由乡绅、士人等组成,他们通过选举产生乡长、里长等基层官员来管理乡里事务。
乡里自治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维护基层秩序、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等。
同时,乡里自治制度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民主思想的体现之一。
五、士人参与政治制度士人参与政治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吸收士人阶层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话(十四)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话(十四)作者:修晓波来源:《月读》2019年第02期──宋代的监察制度(中)宋代中央的监察系统由御史台和谏院两部分组成。
宋初模仿唐制设置谏院,官员有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和左右拾遗。
“左”字开头的谏官属门下省,“右”字开头的谏官属中书省。
名义上,左右散骑常侍是最高级别的谏官,但这两个职位往往空在那里,就像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的职位一样,不授人。
左右谏议大夫是实际上的最高谏官。
宋太宗时,改左右补阙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
宋神宗时改革官制,增设了一个门下后省,是一个谏官机构,内设的岗位有给事中4人,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各1人。
4名给事中专门审议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的奏章及其他公文。
明代给事中负责六个部门的做法,其源头可以追溯到这里。
南宋建立后,高宗赵构下诏,谏院不再隶属于门下、中书两省,从此谏院成为独立的机构。
谏院的官员由原来两省的谏官担任,主要有左右谏议大夫各1人,从四品,是高级领导干部;左右司谏各1人,正七品,是一般干部;左右正言各1人,从八品,属于基层干部。
宋朝以前,御史和谏官有明确的分工。
御史弹劾违纪行为,监督百官;谏官提出批评意见,讽谏君主。
但从宋代开始,这两者在职责上开始交叉,御史可以进谏,谏官也可以弹劾百官。
宋真宗时设置了言事御史一职,担任这一职务的御史,以提意见为己任,做的是谏官的工作。
其他御史也可以这么做。
宋仁宗时,包拯担任监察御史。
仁宗宠爱张贵妃,想封张贵妃的堂叔张尧佐为宣徽南院使。
包拯认为这是张贵妃在暗中运作,属于后宫干政,任人唯亲,于是公开站出来反对,许多大臣也纷纷附和,宋仁宗见反对的声音这么大,不得不收回成命。
一年后,宋仁宗禁不住张贵妃的说情,再次下旨擢升张尧佐。
包拯又一次挺身直谏,张尧佐见势不妙,当即表示不接受委任,宋仁宗也就顺势下了台阶。
可张贵妃还是一个劲地在仁宗耳边吹风,仁宗只好第三次提拔张尧佐为宣徽使。
包拯还是不同意,他说:“各地官吏违法征收赋税,闹得民怨纷纷。
我国历代谏官制度及十大著名谏官
我国历代谏官制度及十大著名谏官谏官是中国古代官职之一,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
谏官的设置比监官早。
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之始。
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
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
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
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
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
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谏官”又称“谏臣”,指规谏君过之臣、劝谏天子过失之官。
《孔子家语•子路初见》有“为人君而无谏臣则失正”的名论;《白虎通•谏诤》论及朝廷职官时说,“设辅弼,置谏官”,谏官被看作是与左丞右相同等重要的帝王羽翼。
“谏”字包含多重意蕴,而要义在“直言以劝正”。
《说文》曰:“谏,证也。
从言柬声。
”《广雅•释诂一》曰:“谏,正也。
”《字汇》曰:“谏,直言以悟人也。
”综上所述,“谏”的基本内涵是,以正直之言启悟别人。
谏官之“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给各类人提意见,而是针对君主,“谏朝政之得失”。
“廷诤”(在朝廷当面向君主直言)与“上封事”(书面向君主提意见)是谏官将批评上达君主的两种形式。
白居易说:“国家立谏诤之官,开启沃之路久矣。
”中国的谏官制度源远流长,自周代设“保氏”以降,各朝皆有谏官设置,虽然其名称有异,作用各别,但谏议制却一以贯之。
究其原由,则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属性所使然。
大略言之,人类社会所出现的政体(政权构成形式)有三种类型——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
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氏族民主制,但自从跨入文明门槛以后,则只有不发达的贵族制和发达的君主制两种政体。
由战国发其端,秦汉定型的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政体在中国延续达两千多年之久。
这种专制政体的最显著特点是,将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权集于帝王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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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字包含多重意蕴,而要义在“直言以劝正”。《说文解字》中说 :“谏,证也。从言柬声。”所以,“谏”的基本内涵是,以正直之言 启悟别人。
谏官之“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给各类人提意见,而是针对君主,“谏 朝政之得失”。故谏官就是指规谏君过之臣、劝谏天子过失之官。《孔 子家语·子路初见》有“为人君而无谏臣则失正”的名论;《白虎通·谏诤 》论及朝廷职官时说,“设辅弼,置谏官”,谏官被看作是与左丞右相 同等重要的帝王羽翼。
谏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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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谏言不露
封建时代的皇帝绝没有让人当众批评的勇气,也没有将缺点错误 公开的胆魄和胸怀,因而就出现了一项制度,这就是“谏言不露 ”、“谏书人莫窥”。谏官言事要“密陈其奏”。
•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按照礼法,谏官是言者无罪的,但不遵守制度的皇帝却是大有人 在,于是就形成了谏官最重要的职业道德,这就是宁鸣而死,不 默而生。当然,这种道德的指导思想又是“忠君”,正所谓“忠 臣不避重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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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监察系统
对下纠察百官 言行违失
中国古代的监察 制度
谏官言谏制度
对上纠正皇 帝:设谏院
汉:谏(议)大夫 秦:谏议大夫
先秦:司过之士 保氏 大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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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设谏院
元 :御史 明:给事中
清:如明代
谏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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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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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旧唐书·魏徵传》
历史上唐太宗 以虚怀纳谏著 称
魏征以直谏 敢言著称, 是中国史上 最负盛名的 谏臣。曾任 谏议大夫、 左光禄大夫, 一生上书言 事,200多 次,所言多 被太宗采纳。
何为谏官
• 谏官言者无罪
谏官,是专司谏诤之职的,国家设立谏官的目谏的,就是让他讲 话,所以谏官是言者无罪的,讲错了也不要紧,所谓谏言不咎, 谏官不罪。
• 官卑秩微,任选青年
谏官不罪或者言者无罪,这只是一种礼法制度,实际上只是皇帝 的一种道德规范。要每一个封建皇帝都遵循礼法,谈何容易?因 此在选用谏官时,往往需要选用那些敢说直话不怕杀头的年轻人 ,同时官卑秩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