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境内私募股权基金税收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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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负比较分析

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负比较分析

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负比较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为合格投资者筹集的私人基金,用于投资公司股权。

这种基金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对于各种类型的组织形式,其税负比较是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针对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税负比较分析。

一、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通常由一家有限合伙人(通常称为GP)和一家或多家有限合伙人(通常称为LP)共同组成。

GP通常是一家专业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投资决策,LP则是基金的出资者。

在这种组织形式下,GP通常享有投资管理费和绩效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负。

对于LP来说,由于投资收益通常会受到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税负较高。

三、合伙制基金
在合伙制基金中,投资者通常按比例出资成为基金的合伙人,共同享有基金所产生的收益。

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基金的盈利往往会受到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但在分配收益给合伙人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享受合伙人分配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合伙制基金的税负相对较低。

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税负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负,提高投资回报率。

在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组织形式的税收政策和税负比较,做出合理的选择。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年报模板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年报模板

AAAA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度投资报告BBBB 北京公司LIANXIFANGSHI W第 I 页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基金综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基金的投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基金财务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联系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公司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基金综述各位投资人:一、投资情况自2015那年7月基金成立至今,在整个资本市场的出现巨大波动的背景下,为了保证基金的收益,基金管理人累计考察项目超过百余个,其中符合基金投资标准并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共有4个,有条件通过项目1个。

同时为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对过会项目投资前均设定了一定的项目考察期,但由于考察期内部分项目标的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基金取消了3个项目的投资,实现投资项目2个。

截止2018年2月28日,基金完成了对BJCCCJ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C”)和JLDDDJN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DD节能”)的投资。

其中,基金完成对CCC投资9,720,360.00亿元,分两期完成;对DDD节能投资5,000,000.00元。

基于此,基金实现投资金额合计14,720,360.00元,基金已完成全部投资工作。

目前,基金已投资项目均已按预期启动IPO计划。

20%or35%?私募股权基金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分析

20%or35%?私募股权基金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分析

20%or35%?私募股权基金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分析针对私募基金税务问题,我们特邀来自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知名税务专家为我们带来《有限合伙型私募所得税的“变”与“争”》单节微课!扫描上图二维码!邀请一位好友即免费听课!近日,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引起关注。

本文根据《立法法》、《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法解释原则和行政法原理,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税率差异:实为税目适用问题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合伙型投资企业个人投资者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对于此前部分地方对此所得按照20%税率征税的,应予以纠正。

梳理近年来各地制发的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发现,对合伙型投资企业个人投资者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适用的是个人所得税中的“财产转让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

个人所得税共有九个税目,不同税目对应不同税率。

“经营所得”对应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则对应20%的比例税率。

•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10]187号)第二十条规定:“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2009]5号)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因此,一些媒体称“创投圈慌了,地方优惠税率没了”,把20%税率称为税收优惠,属于概念错误。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在普遍课税的基础上,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减轻或免除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特别措施。

全国各地私募基金税收优惠政策全套汇编及其适用解析(2017年度)上

全国各地私募基金税收优惠政策全套汇编及其适用解析(2017年度)上

全国各地私募基金税收优惠政策大全及适用解析(2017)——上原创:西政资本第一部分:北上广深篇(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第二部分:华南地区篇(广东省、广西省、福建省、海南省)第三部分:华东地区篇(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第四部分:华中地区篇(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第五部分:西南地区篇(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第六部分:西北地区篇(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甘肃省)第七部分:华北地区篇(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八部分:东北地区篇(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第一部分北上广深篇一、北京市(市级、海淀区、朝阳区)(一)适用条件:在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

(二)优惠政策:1.合伙制股权基金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2.合伙制股权基金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基金代扣代缴。

3.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5.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其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征收营业税:(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二)股权转让。

6.高管奖励:给予股权基金有关人员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1.《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2009〕5号,自2009年1月19日起实施)。

2.《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等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意见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京金融[2009]9号,自2009年4月15日起实施)。

私募行业数据分析报告(3篇)

私募行业数据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本报告通过对私募行业的数据分析,旨在揭示行业发展趋势、投资热点、区域分布、业绩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为投资者、从业者及相关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二、行业规模与增长1. 行业规模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我国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已突破13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占比最大,达到8.6万亿元。

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也持续增长,已超过1.8万家。

2. 增长率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呈现稳步增长态势。

2018年至2023年,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年均增长率约为15%。

预计未来几年,随着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增加,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三、投资热点1. 行业分布从行业分布来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高端制造:包括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 医疗健康:涵盖生物科技、医疗服务、医药研发等;- 消费升级:涉及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等;- TMT: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2. 地区分布从地区分布来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地区:- 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新一线城市:成都、杭州、武汉、重庆等;- 二线城市:南京、天津、苏州、长沙等。

四、业绩表现1. 整体业绩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整体业绩表现良好。

据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私募股权基金平均收益率约为15%,远高于同期股市和债市的收益率。

2. 细分领域表现在细分领域方面,医疗健康、TMT等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业绩表现较为突出。

其中,医疗健康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平均收益率达到20%以上。

五、区域分布1. 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私募股权基金规模最大,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东等地。

这些地区拥有较为完善的金融体系和丰富的投资资源。

2. 中西部地区近年来,中西部地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迅速,逐渐成为投资热点。

随着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增加,中西部地区私募股权基金规模有望持续增长。

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机制的比较研究_王麟乐

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机制的比较研究_王麟乐

收稿日期:2010-12-30作者简介:王麟乐(1986-),男,河南郑州人,郑州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华琳(1985-),女,河南濮阳人,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

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机制的比较研究王麟乐1,华琳2(1.郑州大学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2.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100081)摘要: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中国企业的投资引起了业界广泛的关注。

在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迅速发展的形势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和推动高新技术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机制;有限合伙制;退出机制中图分类号:F0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1)01-0042-0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面向特定投资者,通过资金承诺方式募集,对企业进行长期股本投资的基金。

基金在投资交易实施过程中通常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和推动高新技术发展都有巨大的作用。

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本文就国内外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机制进行比较研究,希望能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得到一些启示,进而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机制1.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对募集对象或投资者的范围和资格有一定要求,关键是要求其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力,即所谓的“合格投资者”。

其资金来源主要有养老金、捐赠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高资本净值的个人或家族公司等。

近年来,欧美的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来源呈现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而个人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问题主要包括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
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

1.资本利得税:私募股权基金出售投资股权所获得的资本利得,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现行的资本利得税税率
为20%。

2.企业所得税: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企业参与投资股权,其所取
得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在 15% 公用事
业调节基金税率是企业所得税税率的 12%。

3.个人所得税:私募股权基金中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投资者所得收入的高低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
到其它税收问题,比如增值税、印花税等,投资者需要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了解和处理。

私募基金涉及的税种汇总

私募基金涉及的税种汇总

私募基金税收一览我国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三种.本文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方面对相关主体的纳税问题仅探讨所得税与增值税,不涉及印花税等税种进行简明分析,本文所称基金,限定为根据境内法成立的主体或契约关系.私募基金所得税公司型基金就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能够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公司型基金,适用15%的税率.合伙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层面均不存在所得税.增值税契约型基金并非纳税主体,其基金层面无需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的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因其收入种类不同而存在差异:若为转让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属于增值税调整范畴.若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合伙份额的收入,不缴纳增值税;但如果转让股权、合伙份额为投资附加回购类型的交易结构,其实质为债性融资,存在被界定为贷款服务从而缴纳增值税的可能.对于转让新三板股票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实践中税务部门是否将新三板股票视为金融商品,目前各地有不同操作,但倾向于将新三板股票视为有价证券类的金融商品.私募基金投资者所得税一、公司型基金投资者1法人投资者A股权转让所得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转让股权涉税事宜与公司型基金适用相同规则,但若该法人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转让股权满足源泉扣缴的,参照下述“B 权益性投资所得”c、d进行.B权益性投资所得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如下方式处理:a. 若投资者为居民企业,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b.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若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c.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则其从基金处取得的投资收益由基金按10%的税率实施源泉扣缴,缴纳预提所得税;上述c的非居民企业若在香港、澳门设立,或其设立地政府与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办理.2自然人投资者公司型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其股权转让所得或获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所得税率均为20%,同时支付主体负有扣缴义务.二、合伙型基金投资者1来源于基金的所得合伙型基金的投资者,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纳税.“先分后税”实践中极易产生误会,很多人把“先分”理解为投资者实际获得利润分配而“后税”;而“先分”的本意是将基金层面“应纳税所得额”分配给投资者就“后税”,也即基金层面只要有所得,无论该项所得是否真实分配,投资者均应纳税.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怎么理解先分后税A法人投资者“ 是否属于免税收入”法人投资者来源于合伙型基金的所得是否属于免税收入,理论与实践差别较大.理论上,合伙型基金作为税收透明体,因进行穿透,法人投资者持有法人投资者的免税收入,不应因之间多了一层合伙型基金而增加税负.但实践中,税务主管部门通常认为法人投资者从合伙型基金处取得的收入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免税收入,其原因在于合伙型基金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调整范围从而无法使用非居民企业之间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曾公布一起法人从有限合伙企业分红不适用免税收入的案例.“ 纳税地点”就法人投资者从合伙型基金处取得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是在法人投资者所在地,还是在合伙型基金所在地,国家层面并无明确规定.在法人投资者所在地缴纳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因为法人投资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仅仅是来源于合伙型基金的所得;但也存在法人投资者所在地税务机关不了解合伙型基金未实际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在地方层面,湖北省鄂地税发〔2009〕4号、天津市津地税所〔2007〕17号税务机关明确规定法人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向合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B自然人投资者“ 税率问题”对于自然人投资者,其来源于合伙型基金的所得所适用税率是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还是适用20%的固定税率,存在不同层面的规定.实践中,地方层面的政策更能得到适用.根据财税200091号、国税函200184号文,国家层面的政策为:合伙型基金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作为自然人投资者的所得适用20%的固定税率,其余作为自然人投资者的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出台时合伙企业法尚未修改,尚不存在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情形,国家层面对自然人有限合伙人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目前仍无明确规定.地方层面的政策存在差别,具体表现为:——部分地方按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适用20%的固定税率,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上海、重庆.——部分地方对于自然人合伙人统一适用20%的固定税率,而不区分是否为普通合伙人亦或有限合伙人,例如北京、新疆.——部分地方按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适用20%的固定税率,但对普通合伙人的收入则作进一步区分,对于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例如天津.“ 纳税地点”根据财税200091号文的规定,自然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向合伙型基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2基金份额转让的所得基金份额转让所得涉税事宜与上述法人或自然人投资者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相同规则.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由法人或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目前存在法律障碍.对于法人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所得,适用上文已述规则.就增值税而言,由于实践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通常也会是私募基金投资者,故需要区分从私募基金取得收入的性质是管理费还是投资所得,对于管理费收入需缴纳增值税,对于投资所得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2016-06-02高金平点击标题下「蓝色微信名」可快速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以其灵活性、高收益性日益活跃于资本市场,按其设立形式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及基金投资者税负差异较大。

本文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参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及相关税收政策,对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作简要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私募投资基金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资产支持计划等,本文不予详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一)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设立为下列三种形式:1.公司型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为**公司或股份**,基金投资者即为基金公司的股东(股东人数需受《公司法》限制),公司成立后,对外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基金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股息、红利的分配。

同时,可另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该基金公司的投融资运作。

2.有限合伙型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

通常,某项目的发起人先设立一家**公司,然后以该**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其他基金投资人作为LP(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再以该有限合伙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在GP与各LP之间进行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人数上受《合伙企业法》二至五十个合伙人的限制。

3.契约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设立一个单独的法律主体对外投资,而是通过信托计划或是基金合同等契约形式募集资金,单独核算并对外投资。

原创:中国房地产(不动产)私募基金发展现状调研分析报告(定稿5.25)

原创:中国房地产(不动产)私募基金发展现状调研分析报告(定稿5.25)

中国房地产(不动产)私募基金发展现状调研分析报告北京基金公司(筹备)2019年5月25日2019年,房地产资金面收紧的境况有所改善,但转变并非一蹴而就。

原本市场期望经历了一年多的“久旱”后,可以迎来“甘霖”。

曾有市场传言央行将于4月1日起全面降准,但从一季度的现实情况来看,持续改善的经济状况使得短期降准、降息的预期大为下降,前几年资金涌动的景象也一去不复返。

这也意味着,地产行业融资渠道放松已经是小概率事件。

随着银行、债券、信托等融资渠道成本上升,房企腹背受敌,单一的融资方向已经难以满足自身发展需求,而房地产私募基金因为相对灵活,地位开始凸显。

尤其现时房地产市场逐渐由“住宅+增量市场”过渡到“存量资产+长效机制”的阶段。

除了“房住不炒”的住宅之外,购物中心、物流地产、写字楼、长租公寓等大量持有经营型物业亟需借助资本的力量重生、蝶变,通过植入内容、丰富业态来达到资产升值的目的。

因此,配套房地产私募基金、引入社会资本,撬动的又何止是上亿平方米待更新改造的商业物业,还有房企本就捉襟见肘的资金链条。

两者的结合,也给房地产私募基金带来快速发展的契机。

近两年,中国房地产行业从极盛开始走向平稳,即便是保持在高位,但增速却大幅下降,这在行业开发投资增速中一览无余,由于没有任何一个行业的增长可以长期战胜GDP,所以房地产行业最辉煌的大周期走向最后的时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10万亿级的市场,在开始走向平稳、使得其他一贯支持的机构开始退出时,新兴的合作机构进入到最辉煌的时刻!而这里面,最闪耀的就是做房地产金融,其中所处最高地位的,就是房地产基金!房地产基金主要分为公募和私募,目前房地产私募基金占主导。

房地产基金特指投资于房地产领域的基金,一般情况下作用于一级市场,直接投资于房地产产业和资产;同时也可以作用于二级市场,例如一些投资房地产相关证券的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在投资方式上又分为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以及混合型投资或者夹层投资。

私募股权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带来新的商业机遇分析报告

私募股权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带来新的商业机遇分析报告

03
部分,涉及的领域也更加广泛。
私募股权行业的现状与趋势
目前,全球私募股权市场规模已经超过万亿美元,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兴市场的崛起,私募股权行业将更加活跃,投资领域也将更加 广泛。
同时,随着监管政策的加强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私募股权行业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 机遇。
CHAPTER 02
私募股权具有投资对象非公开、投资 方式灵活、投资收益高、专业性强等 特点。
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历程
01
私募股权市场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最初以风险投资和 天使投资为主。
02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和金融创新的
不断发展,私募股权市场逐渐壮大。
进入21世纪,私市场需求
变化带来新的商业机遇
分析报告
汇报人:XXX
20XX-XX-XX
CONTENTS 目录
• 私募股权行业概述 • 市场需求变化分析 • 新的商业机遇分析 • 应对策略与建议 • 案例研究
CHAPTER 01
私募股权行业概述
私募股权的定义与特点
私募股权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 投资者募集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 权益性投资的一种投资方式。
制,将有助于提高行业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降低投资风险。
CHAPTER 03
新的商业机遇分析
投资于高成长性企业
总结词
随着科技和创新领域的快速发展,私 募股权公司可以寻找并投资于具有高 成长潜力的初创企业,以获取高额回 报。
详细描述
私募股权公司可以通过提供资金、战 略指导、资源整合等方式支持初创企 业,帮助其快速成长,并在企业成功 上市或被收购时实现退出。
详细描述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计划可行性分析报告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计划可行性分析报告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投资计划可⾏性分析报告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投资计划可⾏性分析报告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投资计划可⾏性分析报告特别提⽰:股权投资有风险,投资⼈在加⼊本投资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风险声明的条款发起⼈:AAA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公司管理⼈:AAA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公司投资⼈:WORD版本,可⾃由编辑⼀、重要提⽰财富投资AAA号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本投资计划”或“本计划”)的发起⼈——AAA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公司是合法注册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发起⼈保证“财富投资AAA号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投资计划”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计划符合《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发起⼈承诺本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管理⼈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提供未在本计划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计划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管理⼈承诺恪尽职守,履⾏诚实、信⽤、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依据本计划规定及约定管理计划资⾦所产⽣的风险,由全体投资⼈承担,即由投资⼈交付的资⾦以及由管理⼈对该资⾦运⽤后形成的财产承担。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管理⼈不保证本计划⼀定盈利及盈利的数额,也不保证计划资产不发⽣亏损。

管理⼈管理的其他共同投资计划和专户管理的业绩并不构成本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监管⼈承诺以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原则,通过制度安排监管本计划资产安全。

监管⼈不承诺本计划运作的盈亏。

投资⼈在加⼊本共同投资计划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件,籍此谨慎做出是否签署相关⽂件的决策。

⼆、本投资计划的设⽴(⼀)计划的⽬的投资⼈以合法拥有的资⾦,参加“财富投资AAA号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投资计划”,共同聘请管理⼈将资⾦分别投资于中国境内即将在国内或境外上市的项⽬以及在中国境内⼆级市场上市交易的上市企业股票,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即将上市企业、企业上市前的私募或战略配售,以及上市企业的定向增发。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分析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分析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分析简慧2013-04-16 17:18:24 来源:《南方金融》(广州)2012年9期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力度的不断加大、市场资本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蓬勃发展,风险投资基金(VC)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参与者,PE和VC基金拥有独特的投资理念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为被投资企业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有效推动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然而,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中,私募股权基金也面临着很多发展障碍和瓶颈。

本文试图从PE和VC基金的运营现状出发,探讨现阶段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可采取的解决方法。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运营现状(一)募资情况。

2012年上半年,我国的新募PE基金数量和规模均回落到近三年最低点。

据清科集团的统计,2012年上半年共有71只基金完成募集,较2011年同期缩水近四成,其中披露金额的68只基金共计募集52.14亿美元,同比减少77.1%;同时,单只基金的平均募资规模仅为7667.8万美元,为近四年来的最低水平;此外,新募基金中包括68只人民币基金和3只外币基金,外币基金无论数量还是金额均较2011年同期出现大幅度下滑。

在不甚乐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投资人对市场持谨慎观望态度,导致机构募资难度加大,单笔募资规模偏小。

(二)投资情况。

与2011年同期相比,2012年上半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投资活跃程度、投资数量和金额都有较大降幅,但总体仍处于历史高位。

(三)退出情况。

2012年上半年,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退出活跃度较去年有所提升,共发生退出案例84起,较去年同期增加23.5%,较去年下半年的82起微升2.4%,涉及50家企业。

从退出方式来看,84起案例中包括IPO退出75起,股权转让退出7起,并购退出2起。

在75起IPO退出案例中,有68起发生在境内市场,其中32起发生于深圳创业板,涉及企业18家,平均退出回报3.46倍,显著低于2010年同期的10倍水平;22起发生在深圳中小板,涉及企业13家,平均退出回报3.52倍;主板发生14起,涉及企业5家,平均退出回报2.48倍。

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探讨

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探讨

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探讨摘要:资本投资基金通常投资于高技术企业,其失败率很高但如果成功,具有一定程度的积极外部因素,则可能有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这可能导致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投资不足。

到2021年底,我国的资本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达到12.79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但主要投资部门仍然是资本货物和房地产,以及缓解金融制约和促进中小企业经济增长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适当的税收奖励政策可以成为资本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激励和指导因素。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税收筹划引言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Equity)privateequity,简称PE,是指以私募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在整个存续期中,为标的企业提供相应管理或咨询等增值服务,并通过IPO、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

一、定义与类型狭义上,私募股权基金会负责一些发展中企业的资金合并和收购。

中国多年来完善和优化了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步是设立合同基金,在有关各方之间订立合同,通过合同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完全移交给基金管理者,但基金本身没有法律地位,必须组织起来,使商业银行能够行使一项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私募基金按公司本身或其他委托方管理基金,作为在投资活动中构建更牢固、更稳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

合伙出资与普通合伙人共同承担债务相关联,资金管理者将对资金进行操作,这种组织形式在世界上较为普遍。

二、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积极意义(一)有效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民营企业融资难且融资成本远高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债或IPO过程中所获资源远低于大企业,而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小企业融资来说,不仅融资成本低,无定期还本付息压力,同时还能够改善企业的资产流动性,降低其杠杆率,降低财务风险,因此对中小企业来说拓宽了其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其融资难的问题。

私募股权(PE)投资基金研究报告

私募股权(PE)投资基金研究报告

2019/11/21
金融投资
1.商业计划书的要点
执行摘要:核心要点,传递核心内容 公司介绍
– 公司基本情况、股权结构、股东背景、关联企业、历史沿革、公司大事记
管理团队及人力资源
– 组织构架、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内部管理控制、人员结构和分布
行业与市场
– 市场环境分析、市场机会、竞争者、未来趋势
金融投资
2.商业计划书关注点-两要两不要
商业计划书中的5%-10%受到关注,Why?













2019/11/21
金融投资











2019/11/21
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结构 • 合伙制: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19/11/21
• 合伙制:
2019/11/21
金融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结构-合伙制
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结构
• 合伙制:
优点: 投资决策快。 责权利清晰。认缴资本:其中普通合伙人不低于1%;基本管理费: 认缴资本的1.5-2.5%/年;收益分成:投资总收益的20%左右;存续 期:10年左右。 避免重复征税。 缺点: 不易为监管者、业界及投资人接受。 通常不能公开发行或上市交易。
在募资所带来的联动效 应下,投资总量猛增亦 为市场必然趋势
私募股权基金目前发展状况
发展中的几个特点
退出渠道: –海外IPO国内A股IPO
投资机构: –外资机构一枝独秀本土机构异军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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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摘要】净利润是分析股东创造价值的最核心指标,所以针对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股权投资企业来说,先了解国家对这类企业的税收政策及其优惠措施,对我们分析一些必要考虑因素(比如设立的地理位置、投资的产业或行业、如何进行投资等)和投资项目的未来投资收益率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该报告主要介绍了三种类型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以及它们对应的税收政策,重点分析了有限合伙型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全国各地对有限合伙投资企业不同的税收和优惠政策,并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归纳和总结,以方便对各地的税收对企业和企业合伙人的净利润收入进行比较,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更直观化、简明化。

报告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了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基金做了简单的描述和介绍;第二部分,讨论了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基金国家实施的一般税收政策;第三部分,也是该报告的核心内容,归纳了全国各地对有限合伙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各地的政策做了简单的比较(详细见附件 Excel )。

【正文】一、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首先,股权投资基金(PE),通常为私募股权投资,也就是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且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的方式等,出售所持股份获利。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VC ),这三种不同的投资基金来说,其界限不是特别清楚,股权基金可以通过对特定产业或者一些高新技术类产业的股权投资变向地作为产投基金或创业基金进行投资,而产投基金和创投基金也可以通过对目标产业进行非公开的股权投资转而涉及到股权投资基金的领域。

该报告的主要分析对象是私募股权基金,但通过对一些政策的分析,当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于特定的产业(高新技术类、西部大开发类、当地支持产业类)时,也可以同时享受到当地政府对产投基金和创投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私募股权基金按其组织架构的特征,可以分为三类: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年终报告模板

私募股权基金年终报告模板

私募股权基金年终报告模板一、前言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在市场中越来越受到关注。

作为基金公司,年终报告是展示基金业绩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份私募股权基金年终报告模板。

二、基金概括本报告的基金名称为“私募股权基金A”,成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基金管理人为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以私募股权市场为主要投资对象,采取权益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进行投资。

三、资产状况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X亿元,其中投资于股权市场的资产占比为XX%。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净值为XX元,较上期末增长XX%。

四、业绩表现基金成立以来,累计收益率为XX%。

在过去一年内,基金的表现的年化收益率为XX%。

参考基准为XX指数,同期表现为XX%。

基金的收益表现已经超过了参考基准。

五、分红政策及投资建议基金管理人将会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

同时,我们也会考虑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他们创造最大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市场行情及内部研究,不断调整资产配置,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获得更高的收益。

六、风险提示1.私募股权基金不同于传统的公募基金,投资者应谨慎选择;2.私募股权基金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投资者应该注重风险管理,切勿过度追求收益;3.基金的业绩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应该具备足够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七、结语本报告仅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业绩的简要分析和总结,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审慎选择投资产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

毕业论文-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问题研究

毕业论文-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问题研究摘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众多投资工具中的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它在我国也仅发展了二十几年。

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风险投资基金,国家为鼓励其发展也出台过一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相对其他税收政策来说,其政策还是相当不够的。

公司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等组织方式构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体系。

对于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税收政策也存在很大差异。

当前,在我国主要组织形式是公司制和合伙制,其中,合伙制分为个人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个人合伙的基金投资人都是个人,有限合伙的基金投资人有个人还有公司,因为个人合伙基金公司业务、政策均涵盖在有限合伙公司中,所以本论文只对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和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探讨。

本论文主要是探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现行税法政策以及其中存在的漏洞并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和对未来税收政策的展望。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制;合伙制;税收政策ABSTRACTABSTRACT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 fund as a new tool, it is only in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twenty years . The first private equity fund is a venture capital fund to encourag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also introduced some related tax incentives , but relative to other tax policy , its policy is still quite enough. In addition to the corporate system in the form of organizational form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as well as the trust system, a limited partnership . Related tax policies for different organizational forms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are also differences . At present, our main form of organization is the company's system and the two forms of partnership , which is divided into individual partnership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 individual partnership fund investors are personal , 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investors have a personal as well as company , partnership funds for personal business , policies are covered by a limited partnership company , so this is only for private equity limited partnership 's tax policy analysis.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 fund our current tax policy as well as one of the loopholes and make suggestions and prospects for the future tax policy .Keywords : private equity funds;company;partnership; tax policy目录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1私募股权基金的定义 (1)2 私募股权基金在本国的组织形式 (1)2.1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 (1)2.2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 (1)3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涉及的税收政策 (1)3.1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涉及的税收政策 (1)3.1.1公司层面税收政策 (2)3.1.2股东层面税收政策 (2)3.2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涉及的税收政策 (3)4 我国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5)4.1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政策各地不统一 (5)4.2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 (5)4.3双重纳税导致私募股权基金承担很高的的税负 (5)5 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的建议 (6)5.1统一私募股权基金现行税收政策 (6)5.1.1统一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现行税收政策 (6)5.1.2统一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现行税收政策 (6)5.1.2.1统一普通合伙人现行税收政策 (6)5.1.2.2统一有限合伙人现行税收政策 (7)5.2加大私募股权基金税收优惠政策的波及规模 (7)5.3在未来推出资本利得税,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 (8)结束语 (9)致谢 (10)参考文献 (11)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问题研究1私募股权基金的定义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PE),是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非公开的形式向个人或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对未上市企业上的股权进行资金投资,它获利主要是靠被投资企业上市、股权出售等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税务政策简析PPT课件

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税务政策简析PPT课件
律主体对外投资,而是通 过信托计划或是基金合同 等契约形式募集资金,单 独核算并对外投资。取得 投资收益后,以基金投资 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按《基金合同》进行 分配。
将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 金投资者即为基金公司 的股东,公司成立后, 对外以股权投资的形式 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取 得投资收益后按基金 公司《公司章程》的 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股 息、红利的分配。
市公司股权转让依照金融商品买卖,按
股权转让
照差额6%缴纳增值税;通过新三板系统 进行买卖交易的无明确规定,目前实际
25%
执行倾向于不交税。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义务
代扣代缴义务
其他所得
6%或3%
25%
代扣代缴义务15源自(三)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各层面税收政策
股东、投资人层面税收:
收入类型
股息、红利

增值税:
增值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缴纳增值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缴纳增值税;上市公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依照金融商品买
股权转让
司股权转让依照金融商品买卖,按照差额6% 缴纳增值税;通过新三板系统进行买卖交易

卖,按照差额6%缴纳增值税;通过 新三板系统进行买卖交易的无明确
的无明确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倾向于不交税。
20%)
13
(三)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结构
管理人 (股东)
投资人 (股东)
投资人 (股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标的公司A
标的公司B
标的公司C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14
(三)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各层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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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境内私募股权基金税收分析报告
2019年6月
目录
一、私募股权基金中不同实体涉税事项分析 (5)
二、公司制基金税收情况 (6)
1、基金层面 (7)
(1)所得税 (7)
(2)增值税 (7)
2、管理人层面 (8)
(1)所得税 (8)
(2)增值税 (8)
3、投资者层面 (8)
三、契约制基金税收情况 (9)
1、基金层面 (9)
2、管理人层面:所得税、增值税与公司制基金相同 (10)
3、投资者层面 (10)
四、有限合伙制基金税收情况 (10)
1、基金层面 (10)
2、管理人层面:所得税、增值税与公司制基金相同 (11)
3、投资者层面 (11)
五、我国当前典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架构 (13)
六、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5)
1、对创投企业的税收优惠 (15)
2、西部大开发地区税收优惠 (16)
3、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税收优惠 (16)
4、其他地方政府财政返还政策 (17)
5、财税【2019】8 号文实施之后税务实操难点 (18)
七、总结 (19)
1、基金法律形式 (19)
2、基金设立地点 (19)
私募股权基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一直受到行业参与者们的广泛
关注。

从税种上看,所得税和增值税是涉及金额最大的两个税种,也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其他小税种如契税、印花税等涉及金额较小,本文不做重点讨论。

一般而言,典型的私募股权基金结构中,涉及应税行为的主体包括基金自身、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的投资者。

我国当前存在三种法律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类型,包括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适用的税收标准有所不同。

增值税方面各类应税行为界定较为清晰,在不同基金类型之间差异较小,在当前成熟的基金架构中没有过多争议与操作空间。

而所得税方面依然存在较多模糊与交叉地带,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例如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个人合伙人存在的双重征税问题,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个人合伙人适用税率缺乏明确规定等。

今年年初出台了财税8号文新规,明确了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的纳税标准,对过往个人投资者的征税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需要厘清的问题,例如新规与旧文的关系、新规与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关系等。

各地方政府为了鼓励私募股权基金落户当地,也纷纷出台各种有吸引力的财税政策。

但是大部分地方优惠政策往往是当
地政府颁发的指导性文件,效力有待商榷。

同时,国家层面态度的反复使得地方优惠政策的可持续性难以保证。

税收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收入存在着较大的潜在影响,因此投资者在选择私募股权基金产品时,需要充分关注与研究基金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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