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笔记整理125
经济法(笔记)
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经济法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济需要政府涉入吗?经济需要政府涉入的深度与广度怎样呢?经济需要政府以怎样的方式涉入呢?(经济法规定政府干涉经济的程序、范围等)第一章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经济关系:(1)含义: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物质的社会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2)实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鼓励、促进等手段调节宏观和微观经济)2、具体内容:(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可进入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公司法》、《企业法》为代表政府——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与市场的参与者企业——市场主体的主要部分(个体、合伙、公司、个人独资、三资等)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中间层力量(管理本行业成员代表本行业成员与政府谈判以维护本行业利益)(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竞争规则竞争者之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导向法律制度计划与投资产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税收涉外经济关系——你是谁家的孩子?二、经济法的定义:1、定义: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性质:国内法——国内立法机构形成3、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第二章经济法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兴起的历史轨迹:1、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各个时期的兴起:(1)资本主义形成时期:重商主义政府干预增加(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古典经济学政府干预减弱(3)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凯恩斯主义政府全面干预(4)滞胀阶段:供给学派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二、经济法兴起的客观基础:1、市场失灵:市场的不完全信息失灵市场的外部性公共产品经济周期(微观有序与宏观无序)2、政府失灵:政府运行效率低下过度干预公共产品供应不足政府不受产权约束预算偏离社会需要权力寻租3、经济法在克服双重失灵中的作用:(1)克服市场失灵: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私权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公共利益优势与远期利益(2)克服政府失灵:对干预程序的规范对干预方法的规范对干预领域与干预方面的规范对干预责任的规范第三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调整方法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两原则论1、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1)政府、企业与中介组织之间的权益冲突(2)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2、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3、其他原则:社会本位与公平适度干预效率与安全可持续发展二、经济法的调整方法:1、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1)硬性的调整方法:设权、命令、禁止、许可、批准、撤销、审核、免除、确认等(2)柔性的调整方法:指导、劝告、建议、鼓励2、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管理层收购、国企作资发行股票等第四章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一、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由经济法部门组成的体制系统(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对于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几种观点:(1)、二部分结构: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2)三部分结构: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市场障碍排除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宏观调控法3、四部分结构:(1)经济主体法、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分配保障法(2)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宏观调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法、社会分配调控法市场主体法:经济管理机关、中介组织、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三资企业法市场管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破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金融秩序监管法宏观调控法:计划、统计法,投资、产业管理法,财政税收法,金融宏观调控法,价格法,会计、审计法社会保障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障费征缴暂行条例二、经济法的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1、国内法渊源:中央层级(数量——金字塔型)与地方权限(1)宪法:各类企业法律地位(2)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3)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通过的法规(条例)(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主管部委进行程序、细节立法(规章——实施细则与暂行办法)(5)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人大通过的法律(6)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行政部门通过的法律(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2、国际法渊源:(1)不存在超国家组织指定的各国遵守的法律,只存在一些过节组织约束其成员的、各国博弈妥协的国际公约(2)公法:涉及国家立法权,不可直接在国内适用,需经过转化才可用于国内3、法律之间出现冲突:(1)下位法服从上位法(2)同层级法律: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第五章经济法主体概述决策主体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政府主体社会中间层主体市场主体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1、经济法主体的定义与特征:(1)定义: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拥有经济权限的当事人(2)特征:广泛性与多样性:权限不同主体外延广泛地位不对等性:经济管理机构对管理相对人可施加责任等一般情况下销售者强于消费者,法律强化消费者地位主体能力的差异性:身份权与权限配置的不对称性自身能力存在差别2、经济法主体资格(1)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而取得:特殊主体,数量较少(2)经审批(特许)和注册登记而取得:较为特殊的等级注册,经特别许可(3)经过注册登记而取得:符合形式条件(4)经法律的认可而取得:对新事物尚不及立法,进行暂时规范不需法律等级备案即认可(5)经企业章程、合同的认可而取得3、经济法主体的体系构建:(1)经济法主体体系构建之理论前提:社会结构的层次政府——市场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2)经济法主体的体系框架:①国家干预主体:国家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与政策,设定并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方向。
2023年完整经济法笔记
例:甲厂使用与乙厂商品近似旳名称、包装装潢近,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混淆行为)
商业秘密旳特性
秘密性、保密性、实用性、经济性
商业秘密种类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注: 配方、大客户旳名单等
采用非法旳手段
直接非法获取 间接使用 违反约定
盗窃、利诱、胁迫、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此前合法获得所有权人旳商业秘密 违反约定披露、容许他人使用, 如劳动者违反约定。
权、结社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个人信息权。
消费者权利
结社权: 成立消费者维权组织。 个人信息权:未经消费者同意, 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个人信息权: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个人信息权: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经营者义务
1、依法经营和诚集经营义务, 2、安全保障义务(人身安全), 3、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4、标明真实名称和标
判断原则
1.假如“入帐”, 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属于正常旳商业来往。
低价倾销行为 不合法旳有奖销 售
虚假宣传行为
2、假如“不入帐”, 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2.假如“不入帐”,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2、假如“不入帐”,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低于成本价销售。 不属于低价倾销: 鲜活、积压、反季、有效期即将届满、转产、歇业、清偿债务 不属于低价倾销:鲜活、积压、反季、有效期即将届满、转产、歇业、清偿债务 1.抽奖式有奖销售, 最高奖设计金额不得超过 5000 元(含物品价格)。 2、以超过 5000 元旳物旳使用权作为奖励: 构成。以物旳自身价格计算。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 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是指经营者运用广告或其他措施, 对商品旳质量、制作成分、性能、有效期限、产地作引人误解旳虚假行为。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1、经济法得概念:经济法就是规范与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就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得各种社会关系,规范与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与发展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2、经济法调整得对象:1、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就是经济法得调整对象经济法得调整对象,就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得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2、调整对象得特定性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得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迥异于平等主体之间得民商事关系,也与传统得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不同,这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与民商法与行政法迥然有别得独立得法律部门.3、经济法得功能:保障与规范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与发展。
4、关于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得地位1、经济法就是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
2、经济法就是宪法之下得一级部门法,其地位与民商法、刑法略同。
3、经济法与其她法律部门关系密切,特别就是同民商法与行政法得关系,一直就是学界争论不休得问题5、经济法得体系: 1、市场规制法(市场障碍排除法);2、国家投资经营法;3、宏观调控法.6.垄断得概念: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得或者非经济得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她性控制,从而限制或者阻碍竞争得状态或行为.7.垄断得类型: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集中 3垄断协议 4行政垄断8.垄断得控制模式:1结构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2 行为主义垄断控制模式9.垄断得认定原则:1 本身违法原则 2 合理原则(造成了损害才加以限制)10.法律对垄断行为得规制:1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得规制:各国得反垄断法一般都明确规定禁止价格歧视、强迫交易、掠夺性定价与独家交易等行为。
2对垄断协议得规制:垄断协议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如联合限价、串通投标,后者如限制转售价格,各国反垄断法均明确禁止之。
3 对经营者集中得规制:企业兼并就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新陈代谢得正常形式,反垄断法所要规制得企业兼并就是指那些明显改变市场结构、产生或增强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反竞争效果得企业兼并。
经济法中专知识点总结笔记
经济法中专知识点总结笔记一、基本概念1.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规定和约束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和金融法等法律法规。
2. 经济法的特点经济法具有部门性、专业性和时效性等特点,其目的是保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3. 经济法的作用经济法的主要作用是规范经济活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经营。
2. 自由竞争原则指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应当依法享有自由竞争的权利,不得进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公平交易原则指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采取欺诈、强迫、垄断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交易。
4.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不得欺骗消费者。
5. 环境保护原则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注重环境保护,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得污染环境。
6. 法治原则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违法乱纪。
三、主要内容1.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等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法等。
2. 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等内容。
3. 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内容。
4.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内容。
5. 税法税法是规范税收征管和纳税义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内容。
6. 金融法金融法是规范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内容。
7.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笔记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笔记
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国际经济法的重点整理笔记:
一、国际贸易法:
1.《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是国际贸易法的基础,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和规范贸易政策措施。
2.《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了GATT,并成为国际贸易法的核心组织,其职责是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促进贸易纠纷解决。
二、国际投资法:
1.国际投资法以国际投资条约和双边投资协定为主要依据,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促进国际投资的自由化。
2.国际投资法主要涉及投资保护、投资争端解决和对外直接投资的监管等方面。
三、国际金融法:
1.国际金融法是研究国际金融体系的法律规定和原则,包括国际货币制度、国际支付和结算、国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2.国际金融法的主要组织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金融法庭,其目标是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和促进全球经济发展。
四、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
1.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由WTO负责,包括争端解决机构和争端解决程序,通过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国际贸易纠纷。
2.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主要由国际投资仲裁机构和投资法庭负责,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投资争端。
3.国际金融争端解决一般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
国际金融法庭对部分金融争端进行审理。
总之,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和应用国际经济法有助于理解全球经济秩序和推动国际经济合作。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 济法 基础》知识点 汇总第一章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性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应;(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组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性(1)法是通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备“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确保而取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备“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备“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合用的规范,具备“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性是一回事,无需尤其辨别。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亡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变化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备不可抗力的特性。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分类标准分类内容代表行为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体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悲观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觉埋藏物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多方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实际参加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是否存在看待的给付有偿行为和免费行为 补充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买卖+确保协议【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辨别,并看清题目问法。
经济法读书笔记
经济法读书笔记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核心原则是市场经济原则,包
括公平竞争、自由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这些原则是经济法体系的基石,也是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2.经济法的基本框架:经济法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事法、
刑法等多个部分组成。
这些部分分别从宏观、微观、市场监管等不同角度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
3.经济法的重要内容:经济法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合同法、国际贸易法、劳动法、公司法等各个方面。
其中,合同法是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它对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
4.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
际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国际间的经济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
5.经济法的现实意义:经济法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
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它在调整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经济法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是我的一些读书笔记,经济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
希望这些笔记对您有所帮助。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摘要:2023 经济法基础笔记一、经济法基本概念二、经济法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三、经济法客体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四、经济法法律行为及其法律规定五、经济法法律责任及其承担六、经济法实例分析正文:2023 经济法基础笔记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我国,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经济法基本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二、经济法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经济法客体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经济法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经济法客体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
四、经济法法律行为及其法律规定经济法法律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
经济法法律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五、经济法法律责任及其承担经济法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罚款等。
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承担取决于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
六、经济法实例分析经济法实例分析是指通过具体的经济法案例来解析经济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
实例分析有助于加深对经济法的理解和应用。
经济法的参考笔记
一.社会本位原则——侧重从社会整体角度协调社会利益之间关系(本位:放在首位之意。
社会利益:归根到底是对个体利益、群体利益的协调)思考:1.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答:*社会是一个群众的组合,国家是一个组织*国家可以代表公民但社会不能代表其他*社会是虚体、国家是实体*社会利益强调多元性,国家利益强调一元性2.国家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关系?答:*国家利益是一抽象概念,政府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政府利益基本符合国家利益,它有自身利益的偏差1.社会本位原则与《民法通则》区别——《民法通则》是个体本位而非社会本位2.社会利益=社会成本(尽可能小)+社会收益(尽可能大)社会成本有形:道德规范无形:制度成本、政府补贴二.效率与公平原则1.效率:经济效率——用同样的资源消耗,获得多大产出社会效率——投入一定量资源,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提高作用2.公平:对于现实当中存在差异的人,给予平等的待遇思考:同样的是公民,有的要掏钱向国家缴税,有的不要缴税反而还得到国家资助,有的将其形容成“劫富济贫”,那等于从富人口袋掏钱给穷人,这究竟是否是公平?到底有什么意义?答:公平。
财富转移可以缓和社会矛盾。
公平具有道义上的本意,对于弱者的帮助都是主流社会的正义道德,使他们有基本人的尊严,帮助他们尽可能平等享有权利及改变自己命运的权力3.效率与公平原则的关系:效率是基础,公平是保障,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无效率只有公平——平均主义→导致贫穷;无公平只有效率——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矛盾激化→效率无法保障)三.可持续发展原则(sustainable development)“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造成危害的发展。
”1.生态学角度——人与自然的协调2.论理学角度——代际(generation)之间的协调第四章经济法的地位及其相关法的关系第一节经济法的地位一.经济法地位的概念——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国家机关,还有一类是被协调主体,比如企业组织。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实用6篇)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第1篇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需要按季度通知员工已缴纳的社保明细。
( ) 【参考答案】×【参考解析】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P89)【知识点】社会保险费征缴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行政责任包含:(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P31)【知识点】法律责任的种类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P185)【知识点】消费税税目4.从境外购买原产于我国的商品,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原产于我国的进口货物,按照最惠国税率征税。
【知识点】关税税率5.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P307)【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税率6.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
(P381)【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7.某企业开展商品营销活动,对于营销业绩较好的雇员,通过免收旅游费的形式进行奖励,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
( )(20xx年)【参考答案】×【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8.房屋租赁取得的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房屋租赁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际经济法笔记
国际经济法笔记1. 嘿,你想了解国际经济法吗?这可就像一场全球商业的大游戏规则呢。
比如说,甲国的公司想把商品卖到乙国,那得遵守哪些规定?这里面就全是国际经济法在起作用。
它就像一个超级裁判,管着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
你要是不按规则来,就像在足球比赛里手球了一样,肯定要受罚的。
2. 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可广啦。
它涵盖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好多方面。
就拿贸易来说吧,就像两个人在市场上摆摊卖东西,只不过这个市场是全世界。
各国之间的关税怎么定?进口配额是多少?这就好比两个摊主商量,你从我的摊子上拿多少货合适,我给你啥优惠条件一样。
这时候国际经济法就出来说话啦,告诉大家公平合理的标准是啥。
3. 投资这块在国际经济法里也是个大头。
想象一下,你要到国外去开个大工厂。
那你不能就这么莽撞地去啊,得知道当地的法律咋对待外国投资者吧。
比如说,丙国吸引外资,给了很多优惠政策,像税收减免啥的。
但同时也有一些限制,就像你去朋友家做客,朋友欢迎你,但也会告诉你一些家里的规矩。
这就是国际经济法要告诉我们的,在不同国家投资的权利和义务。
4. 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法里就像宝贝一样被保护着。
你写了本超级棒的小说,或者发明了一个超厉害的小玩意儿,你肯定不想被别人随便抄袭或者盗用吧。
这时候,国际经济法就像一个超级保镖,站在你的知识产权前面。
比如说丁国的一家公司未经授权就使用了戊国公司的专利技术,那就像小偷在光天化日下偷东西,国际经济法就会来主持公道,让侵权者受到惩罚。
5. 咱再说说国际经济纠纷的解决。
这就像两个小孩吵架了,得找个大人来评理。
在国际上,那就是通过各种方式来解决国家或者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
仲裁就是一种常见的办法。
就像找一个大家都信得过的老爷爷来判断谁对谁错。
这个老爷爷得懂国际经济法,按照这个规则来判断。
比如说,有两个跨国公司因为合同的履行产生了分歧,他们就可以找一个国际仲裁机构,这个机构就会依据国际经济法来判定到底是谁违背了约定。
国际经济法笔记——完整
国际经济法笔记第一章导论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1、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3、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4、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6、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法律与制度。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国家。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
四、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互利、合作与发展)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第一节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调整跨越国界的货物贸易关系以及与货物贸易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立法与惯例国内立法概述(民法通则,合同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立法概述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惯例概述(华沙-牛津规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不考虑当事人的国籍)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二)格式合同(合同的文本,签订以前不是真正的合同)(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应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如双方国籍不同,但营业地位于同一个国家,则不适用公约;如果只有一方的营业地位于缔约国也不适用公约。
我国的要求:不是所有的中国法人和经济组织都有缔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能力,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1.品质规格条款:不同种类的货物有不同的品质的表示方法:(1)凭样品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2)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确定货物品质买卖;(3)凭商标或牌名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4)凭说明书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
初级经济法笔记重点归纳汇总
2
行政复议与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诉讼
- 一般案件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征税行为需复议前置
-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一般为60日内
- 行政诉讼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起诉
- 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上诉期满无人上诉即生效
3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
- 销售货物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初级经济法笔记重点归纳汇总
序号
考点/主题
重点内容/说明
1
经济仲裁与民事诉讼
- 仲裁协议需书面,无仲裁协议或协议无效则不能提起仲裁
- 仲裁协议无提起的前提条件:放弃仲裁或一方起诉,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
-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起仲裁
- 仲裁适用当事人选定仲裁委严格的管辖制度,不适用级别或地域管辖
-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患病等)
5
带薪年休假与医疗期
- 年休假制度只看累计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无关
- 医疗期的界定先看实际工作年限,再看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6
房产税的计算
- 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 从租计征:以房屋出租获取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7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从量定额,根据车辆类型、自重等因素计算应纳税额
8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 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9
银行卡分类
- 信用卡:可透支,如贷记卡
- 借记卡:不可透支,如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
-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现代、生活服务等销售服务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经济法基础笔记:
一、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主要调整的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2.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经济法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市场垄断等行为,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原则:经济法要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促进经济发展原则:经济法要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5.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计划法财政法、税法等。
6.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国家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等。
四、经济法的实施
7.经济法的实施方式:经济法的实施方式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两种方式。
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而司法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
8.经济法的实施要求:经济法的实施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同时,还要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失灵和市场垄断等行为的发生。
《经济法基础》重点笔记
《经济法基础》重点笔记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基础》作为一门重要的课程,涵盖了众多关键的知识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一、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是首先需要明确的内容。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等。
经济法的特征包括:经济性、社会本位性、综合性和政策性。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和快捷性等特点。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广泛,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其审判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兴起:现代法的出现背景: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经济逐步成为主导,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传统的法律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此,经济法应运而生,成为调整现代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
特点:经济法强调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和调控作用,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
同时,经济法也关注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旨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经济法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
效率原则:追求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安全原则:保障经济活动的安全和稳定,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经济法的主体:从契约到身份经济主体:包括企业、个人、政府等,他们在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契约关系:经济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建立法律关系,实现资源的配置和交换。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仅仅依靠契约已难以完全调整。
身份关系:除了契约关系外,经济主体之间还存在身份关系,如投资者与企业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等。
这些身份关系对经济活动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间接调整: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和行为动机,间接调整经济活动。
例如,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
综合调整:综合运用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的方法,实现经济活动的全面和有效调整。
经济法的思维经济法思维强调从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注重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经济法思维要求我们在处理经济问题时,要综合考虑经济、法律、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和立法宗旨规制对象:反垄断法主要规制的是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
经济法考试重点要点笔记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的概述经济法第一节经济法的定义关于经济法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国家协调说——杨紫烜主张。
2、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王保树主张。
3、纵横统一说——肖江平主张。
4、国家调节说——漆多俊主张。
5、国家调制说——张守文主张。
6、需要国家干预说——李昌麒教授主张。
上述观点,尽管在表达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都强调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存在的。
市场失灵内生于市场机制,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现代经济法。
经济法语境中的国家干预是国家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职能,旨在克服市场失灵以提升市场效率,而并非泛指国家公权意志在法律中的体现。
五、本书对经济法的定义 1、定义经济法的方法从某法的调整对象出发,对其定义;从某法的特有功能出发,对其定义;把某种法的对象和功能结合起来,对该法进行定义;1、经济法定义的表述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需要国家干预论。
李讲:适当干预论。
其含义有四点:第一,本质的国家干预性。
它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第二,调整对象的有限性。
它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而只调整具有全局性的和社会公共性的的经济关系。
第三,调整的国家自主性。
即经济法有其理论上的调整对象,在这一对象范围内,国家什么时候、在多大范围内、怎么样干预,这是国家的自由,取决于国家的需要。
第四,经济法不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体现意思自治的合同关系。
这一定义,影响较大,在我国经济法学界,是市场经济确立后,西南一派的代表观点。
但是,这一观点,仍然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地方。
没有怀疑论者,就没有学问家。
大体说来,我认为这一观点有以下不足:一是其仍然有较大的模糊性,如用“需要”、“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等语词,在定义中并不确切,只有通过解释才能有“大体的”含义;二是过份强调国家的随意性,一切取决于国家的需要,经济法的存在、具体调整范围、调整方法等都取决于国家的需要,这为行政权力的恶性膨胀、国家的过度干预提供了市场(乡长、村长也可随意“干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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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笔记整理1.宏观调控——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结活动和经济运行总体因素实行全局性干预。
“宏观”:是宏观经济学所研究对象,宏观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的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
“调控”: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行为。
2.特征:国家主体性;对象宏观性(对象是宏观经济或经济宏观运行;目的宏观性;方式宏观性(财产调控方式,税收调控方式,金融调控方式,宏观经济计划);依据法定性二.宏观调控关系1.总量平衡: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平衡(e.g.信贷政策、税收政策)2.结构优化:(e.g.产业结构——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率问题;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年龄组成、技能组成、性别组成;地区结构)3.就业充分(*工资、劳动所得是每个人生存基础;注:并不是每个人均有工作即视为就业充分*国家有义务承担就业机会,完善劳动保障,提高就业率)4.国际收支平衡(目前中国要拉动内需)思考:某省政府解决本省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向全省各企业下发文件,作出承诺,企业每雇佣一名本省下岗职工,政府每月向该企业补贴200元。
问:这是否属于宏观调控?答:不属于。
根据宏观调控定义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
而这里省政府仅对局部地区特定人进行调控,所以不属于宏观调控。
第三章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内容第一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经济法的原则:国家在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贯彻于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始终的准则。
(符合原则:良法;不符合原则:恶法)第二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社会本位原则——侧重从社会整体角度协调社会利益之间关系(本位:放在首位之意。
社会利益:归根到底是对个体利益、群体利益的协调)思考:1.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答:*社会是一个群众的组合,国家是一个组织*国家可以代表公民但社会不能代表其他*社会是虚体、国家是实体*社会利益强调多元性,国家利益强调一元性2.国家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关系?答:*国家利益是一抽象概念,政府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政府利益基本符合国家利益,它有自身利益的偏差1.社会本位原则与《民法通则》区别——《民法通则》是个体本位而非社会本位2.社会利益=社会成本(尽可能小)+社会收益(尽可能大)社会成本有形:道德规范无形:制度成本、政府补贴二.效率与公平原则1.效率:经济效率——用同样的资源消耗,获得多大产出社会效率——投入一定量资源,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提高作用2.公平:对于现实当中存在差异的人,给予平等的待遇思考:同样的是公民,有的要掏钱向国家缴税,有的不要缴税反而还得到国家资助,有的将其形容成“劫富济贫”,那等于从富人口袋掏钱给穷人,这究竟是否是公平?到底有什么意义?答:公平。
财富转移可以缓和社会矛盾。
公平具有道义上的本意,对于弱者的帮助都是主流社会的正义道德,使他们有基本人的尊严,帮助他们尽可能平等享有权利及改变自己命运的权力3.效率与公平原则的关系:效率是基础,公平是保障,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无效率只有公平——平均主义→导致贫穷;无公平只有效率——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矛盾激化→效率无法保障)三.可持续发展原则(sustainable development)“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造成危害的发展。
”1.生态学角度——人与自然的协调2.论理学角度——代际(generation)之间的协调第四章经济法的地位及其相关法的关系第一节经济法的地位一.经济法地位的概念——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法律体系——由各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主体法律部门——根据调整对象不同,对各种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形成的总和。
二.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是以国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协调(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经济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一.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1.调整经济关系(1)联系:经济法和民法都调整经济关系。
有一些经济关系即可由经济法来调整也可由民法来调整(e.g.假冒商标这一市场中竞争关系,属经济法范畴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行为损害同业竞争者民事权,属民法范畴)(2)差异: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协调(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人身关系(经济法范围更大些)2.法律关系主体:(1)联系: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包括2类:一类是协调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还有一类是被协调主体,比如企业组织。
(这些被协调的正体当中,有一些实际上也是民法的主体,因此,经济法和民法有重要的法律关系主体,注:民法中的法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等平等主体。
)(2)差异:经济法中的部分主体有行使、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职能的国家机关,而民法中无此类主体。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该知名商品,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可,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作用:*经济法作用是修正市场经济缺陷,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民法的作用是维护平等主体的财产与人身权益。
e.g.A拥有一家公司(Company)欲转让股权(Shares)给B分析:A有权处分自己的股权,A与B间关系是平等的,这里即是“意思自治”(从民法角度而言)假如A公司经营的是数码相机,B也是,此时,B占该市场50%,A占30%。
若B收购A,B将占市场绝对性垄断地位,引起市场结构变化。
按国家反垄断法,类似这样的交易情况必须上报反垄断相关国家审查,批准这样的转让才合法,即国家对传统的民法行为要进行一定干预(从经济法角度而言)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行政法——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调整对象(1)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都调整经济关系(2)差异:行政法不只是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只是调整经济关系2.法律关系主体:(1)联系:从管理与被管理,协调与被协调关系角度来说,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法律关系主体非常类似。
行政主体相对人均为行政法主体(包括管理与被管理主体)(2)差异:经济法当中,市场经济协调主体包含非政府组织,但在行政法当中,此类组织不属于行政管理主体。
e.g.非政府组织NGO——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行业协会理论而言,它非国家所设(尤其在国外,这种组织有很强的独立性),它对本行业具有管理监督的功能。
2.作用:经济法作用是修正市场经济缺陷,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行政法有2个作用:一是保障行政主体职权有效实施,二是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经济法追求对经济运行发挥实体性作用,行政法追求对行政行为发挥程序性作用。
(实体性:追求结果的证明)行政法:权力(power),在于赋权与控权的平衡,认为行政权具有自由裁量权;经济法:权利(right)第五章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第一节经济法的制定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职权制定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立法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法律和立法解释国务院:行政法规2)国务院所属的部委、直属机构:部门规章(e.g.央行审计署)3)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自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上述行政区划的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就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二.经济法制定的意义1.经济法的制定对于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具重要意义2.制定完善的经济法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经济法制定的基本经验1.与国情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则2.与经济法律体系各组成部分相结合,坚持法制统一e.g.2002年,国务院取消一审查项目:室内装饰行业资质审查,而山西省政府规定要求领取一室内装饰行业资质审查证书,交钱即可得到证书,属乱收费现象。
这即经济立法中不统一问题导致不必要混乱。
3.与客观规律相结合,坚持立法的科学性要遵循价值规律;大力倡导优胜劣汰竞争规律;正确认识市场固有缺陷,加强完善市场的宏观调控。
4.与民间呼声相结合,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应从实体内容上反映和记载人民利益,规定人民参与管理,监督国民经济运行权利并实行法律保障*立法程序民主化——决策科学基本要求,通过程序保障立法可靠性e.g.《邮政法》八易其稿,为何仍“民怨沸腾”?答:最有争议在“专营权”上,即某些信件专门由国家经营,其范围过大,从而压缩民营专营利益,他们指责国家维护其垄断利益。
——中国的部门立法弊端在于利用立法职权左右立法倾向。
e.g“多数人暴力”是否民主?答:否。
只有民主的立法才是正直立法之本。
5.与国际经验相结合,坚持取长补短,洋为中用。
(法律移植)原因:*我国过去的法律制度重礼轻法,没有国外立法体系滋生的土壤*经济全球化浪潮澎湃汹涌,尤其加入世贸后。
第二节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的执法全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进行的管理社会经济的活动,以及市场主体遵守和执行经济法的活动。
广义指经济执法、经济守法和经济司法三者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过程。
第二编经济法的主体第一章经济法主体的概述定义:国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或权力,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经济法主体:管理主体被管理主体(市场主体)→取决于参与国家市场经济的准独立法律个体经济法主体的特点: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管理主体),即作为主权代表的国家及其政府,而另一方是市场主体,形态多样。
注:教材上将“社会中间层主体”单独列为经济法主体的一种。
对市场主体的划分一般市场主体:企业、消费者、投资者、经营者特殊市场主体:自律互益组织团体(对一般市场主体有管理作用)第二章经济法中管理主体(一)从横向上看,作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为行政机关(即政府)思考:立法机关是否是经济管理主体?答:否定派认为,经济法本身就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而立法机关并不直接从事市场管理,不应成为经济法主体。
支持派认为,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来对市场进行间接管理,因此是管理主体。
教师观点为否定派观点,立法机关如果是管理主体,那么它即是所有管理机关的管理主体,这个逻辑上是错误的,且民法中也无管理主体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