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部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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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笃行·盛德日新—

青年志愿者服务部

部门章程

湘潭大学学生会

2 0 1 2 年1 1 月0 1 日

为了完善湘潭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部管理机制,增强湘潭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部的组织性与纪律性,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条例,本条例严格遵守学生会总章程。

(一)会议制度

第一条湘潭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部的会议分为部长级会议、每周部门例会;

第二条会议制度:

(一)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是根据学生会和部门内部工作的需要,由部长召集,副部长成员召开的会议;

1.会议于每周二、周四定期召开,由部长主持,负责安排通知本周工作任务;

2.部长因事不能到会,则需要安排一位副部长按照预定议题召集副部长成员开会、会后需向部长汇报会议内容;

3. 部长级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学生会工作多方面进行讨论,并积极主动发言;

(二)部门例会:部门例会是根据学生会工作的需要,由各部门自行召集的部门干事参与的会议;

1. 部门例会于每周五中午12点30(若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变动时间)定期召开,地点由部长在部长级会议上提交,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出席人为该部门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全体干事,并邀请分管副主席出席;

2. 办公室负责制作《部门例会教室借用条》(见附录)由各部门在部门例会召开前于学生活动中心412领取,张贴到相应教室,并于会议之后撕去;

3. 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部门的部门例会签到工作,《部门例会签到表》(见附录),并统计制作《部门会议人数统计表》(见附录),于下周二部长级例会上交由主席团审查;

4. 会议由部长(主任)主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干事汇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对内部工作总结,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5. 部门会议过程中,与会者可对本部门工作多方面进行讨论,并积极主动发言。

第三条会议纪律:

(一)学生会的各类会议,参加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能出席者需请假,请假细则如下:

1. 部长级例会出席者请假,需填写《湘潭大学学生会会议请假条》(见附录),并交由分管副主席,分管纪律的副主席签字,并盖印学生会公章,方可生效;迟到、早退需向主席团说明理由,如无正当理由按无故迟到或早退处理;

2. 部门例会出席者请假,需填写《湘潭大学学生会会议请假条》(见附录),并提前交由分管副主席签字,方可生效;迟到、早退需向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说明理由,如无正当理由按无故迟到或早退处理;

3. 缺席例会,并无上交《湘潭大学学生会会议请假条》(见附录)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例会请假、迟到、早退、缺席者按《湘潭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

5.每学期干事部门例会请假次数不得多于3次,超过3次者,按缺席处理;

(二)会议进行中,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第四条纪律处分

(一)警告处分:

1. 要求出席会议而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席1次进行批评,2次进行警告;

2. 由负责人(待定)向主席团提出处分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

3. 由主席团根据材料,作出处分结果;

4. 在例会上作出通报批评,并整理处分材料并上交团委;

(二)免职并除名:

1. 要求出席会议而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席累计已达3次;

2. 由负责人(待定)向主席团提出处分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

3. 由主席团,团委老师根据材料,作出处分结果;

4. 没收学生会工作证,在学生会网站、北苑、南苑、琴湖、金瀚林张贴除名公告,

并通知所在院系;

(三)关于处分的补充:

1. 对学生会成员的处分应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2. 对学生会成员作出处分之前,应当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需待人热情,不得喧哗,对来访者态度冷淡者,一经举报,由理事会商议后进行处理;

2.值班人员对借出或归还的物品严格登记,并将登记情况移交财务部。值班后打扫卫生,物品管理不妥造成物品丢失的照价赔偿;

3.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缺席者由相关负责人处进行登记,迟到、早退五次或缺席三次者,取消个人评奖评优资格;

4.因事不能值班者,需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自行与调换值班时间,保证值班的连续性。

值班时间:单/双周:星期二星期四

夏秋:8:00—6:00 冬春:8:00—5:40

(三)宣传制度

1.负责管理支教团的网站、博客、QQ群和微博,及时对外发布部门及校各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的动态;

2.负责部门刊物及工作简报的制作和发行;

3.负责活动的拍照、摄影、采访,跟踪部门活动动态并及时进行新闻报道,推进部门志愿工作网络信息化;

4.与校内外各媒体保持良好的联系,积极投送优秀稿件,并利用外界媒体多渠道宣传木槿;

5.负责社团的PPt、电子书、多媒体影音资料的制作,推动部门形象工程的建设;

(四)奖罚制度

(一)、月度优秀干事

部门根据本月干事的工作态度及工作完成效果推选出本部门两名干事。干事在本月无请假、迟到、缺席记录。于本月末将名单发送至人力资源中心,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部门月度优秀干事评比。

(二)、团队之星评选方案

参评标准:

1、候选人必须为湘潭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干事。

2、必须由各部门公开选举产生,每部门每次限推荐2人。

3、参选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4、工作期间勤勤恳恳,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湘潭大学学生会做出过实质性的贡献。

5 、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代表以各团队的现场表现和户外服务型实践活动DV为依据,给各团队投票。

(三)、优秀干事评选方案

参评标准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取得优秀工作成绩、为所在中心作出突出贡献;

2、团结向上、乐于助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较高的道德品质;

3、积极配合其他各职能中心工作,虚心听取学生会的各种意见;

4、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有较强的上进心;

6、参评者学习成绩良好、学生会干事考核总评表评分优异;

7、参评对象系湘潭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干事;

8、“团队之星”参选人及获得”百灵鸟先进个人”称号的干事无优秀干事评选资格;

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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