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用餐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接待用餐制度

接待用餐制度

(1)来客接待实行对口接待,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食堂,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接待来宾的,先报经镇长或书记同意,由镇长或书记通知党政办,再由党政办作出具体安排,安排应到备案商家接待。

(2)严格执行“同城不公款吃请,公务接待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不派发香烟,不进各种娱乐场所活动,不接受或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等有关规定。接待标准上限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18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150元,县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130元。接待对象按规定交纳的伙食费,应用于抵顶接待费开支。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