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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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20
P 50/54
备案号:40986-2014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T 543-2014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Planning standards of
Chongqing urban and rural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2014-02-1 发布 2014-04-01 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重庆市规划局
DB 50/T 54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总第171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依法备案地方标准824项,现予以公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序号
489 备案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重庆市城乡公共服
务设施规划标准批准日期 2014-01-24 实施日期 2014-04-01 标准主管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0986-2014 DB50/T 543-2014
DB/T 1.1—2009
目次
前言 ................................................................................ I 引
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 (1)
5.1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1)
5.2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2)
6 基础教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2)
6.1 基础教育设施分类 (2)
6.2 基础教育设施选址与布局 (2)
6.3 基础教育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3)
7 医疗卫生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5)
7.1 医疗卫生设施分类 (5)
7.2 医疗卫生设施选址与布局 (5)
7.3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6)
8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7)
8.1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分级与分类 (7)
8.2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选址与布局 (7)
8.3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8)
9 社会福利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9)
9.1 社会福利设施分类 (9)
9.2 社会福利设施选址与布局 (10)
9.3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0)
10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12)
10.1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分类 (12)
10.2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选址与布局 (12)
10.3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2)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14)
DB 50/T 543-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制定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规划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岳、彭瑶玲、余颖、易峥、孟庆、辜元、曹力维、李鹏、冷炳荣、刘方、胡海、张亮、李峰、陈源国、陈曙光、李英、刘亮晴、廖典清、何坤先、周海、李乔、李献忠、张旸、樊海鸥、王法成。
本标准审查人:张睿、张强、龙彬、钟晓妮、梁杰、李长富、姜彤。
I
DB 50/T 543-2014
引言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优先保障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根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渝质监发〔2011〕135号文,《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参考借鉴其他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和管理等领域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6、基础教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7、医疗卫生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8、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9、社会福利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10、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所制定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第6.2.1、6.2.2、6.3.3、7.3.1、7.3.3、7.3.5、
8.3.1、8.3.7、9.2.1、9.3.1、9.3.7、10.3.1条中加粗字体的内容,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重庆市规划局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给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编制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II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选址布局原则和规划配置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范围内市级以下城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管理,其中用地特别紧张的已建成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差别化配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88 镇规划标准
GB/T 50280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