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版)___修改版8.28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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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
例》的决定(2014)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4.09.25
•【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26号
•【施行日期】2014.09.25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森林资源,城市建设
正文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4〕第26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已于2014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
绿化条例》的决定
(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九条。
二、删去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五项中的"集中绿化建设费"。
三、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七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7528a29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27.png)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渝城管局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10月20日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是指附属于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除绿地与广场用地外)的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地中的绿地。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城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原则。
附属绿地应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采用兼有雨水调蓄、净化、转输功能的绿化方式。
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满足《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区域整体绿化评价等规定的最小绿地率要求。
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和要求对各地块的最小绿地率有明确控制要求的,从其规定;规划条件和要求未明确建设用地最小绿地率要求属于2种(含)以上用地性质混合兼容用地,其最小绿地率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所含各类用地最小绿地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0b951c0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c9.png)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5•【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5日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立体绿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拓展绿化空间,美化城市景观,改善生态环境,彰显重庆山地城市特色,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实施立体绿化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立体绿化,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架空平台绿化等形式。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应当实施屋顶绿化。
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50%。
崖壁、堡坎、挡墙、护坡、高架桥、轨道立柱、隧道口以及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实施立体绿化。
鼓励办公楼、居民住宅楼以及其他已建成建(构)筑物实施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
实施立体绿化应当保障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并参加审查立体绿化设计方案。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实施立体绿化的相关控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立体绿化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开展立体绿化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应用立体绿化先进技术,推进智慧化管理。
第六条立体绿化由建(构)筑物的业主单位负责实施和管理。
已建成建(构)筑物由多个业主共同拥有产权的,需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立体绿化。
第七条立体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既有建(构)筑物除外〕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立体绿化技术规范.
![立体绿化技术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158e8c8c4afe04a1b171de26.png)
1. 总则1.0.1为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扩大城市绿量,彰显重庆城市园林绿化的特色,推进城市绿化多样化发展,确保立体绿化效果,提高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降低管护成本,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公园、道路(含立交桥、河岸以及附属绿地(含单位庭院、居住区等区域中墙面、棚架、绿篱和栅栏、护坡等所进行的园林绿化设计、施工。
屋顶绿化不在本规范适用范围之内。
1.0.3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立体绿化Three-dimensional Green指充分利用不同立地条件,选择植物材料沿建筑物、构筑物或自然立面攀扶、固定、贴植、垂吊形成的立面或斜面绿化。
2.0.2攀援植物Climbers亦称“藤本植物”。
能以自身的器官及附属物如茎、卷须、钩状物、气根等附着于它物向上生长的植物。
2.0.3种植槽Planted tank用各种材料围成的用于盛容栽植土的不同形式的构筑或堆砌物。
2.0.4种植土层厚度Planting soil layer thickness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辅助设施Support facilities为使垂吊与攀援植物能顺利生长,为其设置的钢网、支架、悬挂点和前期栽植时采用的扎绳、牵引绳等相关设施与材料。
2.0.6植物配置Plant furnishing按植物生态习性和景观布局要求,合理配置园林中各种植物(乔木、灌木、花卉、草皮和地被植物等,以发挥它们的园林功能和观赏特性。
2.0.7间植Evacuation planting调整栽植植物间的疏密度,使其之间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
3. 基本原则3.0.1因地制宜原则立体绿化应根据环境条件和景观需要,植物选择、施工及辅助设施的选择应结合栽植位置的朝向、光照、地势、雨水截流、人流、绿地宽度、立面条件、土壤等状况进行确定。
3.0.2安全性原则立体绿化实施采用的辅助设施和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安全性原则,不得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和其他功能需要;辅助物必须具有足够的抗腐蚀能力和荷载,能抵抗自然的腐蚀、破坏,能承受一定时期内植物生长后的重量。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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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15•【字号】渝城管局发〔2021〕12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局各直属单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11月15日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绿化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并可依法委托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受委托组织实施园林绿化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公益类的事业单位;(二)具有不少于3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监督管理人员;(三)具备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四)具有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工具(含交通工具)。
第五条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两年以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者管理工作经历;(三)经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民用建筑立体绿化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9〕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民用建筑立体绿化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9〕4号](https://img.taocdn.com/s3/m/5983bc0a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84.png)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民用建筑立体绿化应用技术标准》
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民用建筑立体绿化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渝建发〔2019〕4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民用建筑立体绿化应用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313-2019,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结束——。
重庆市园林技术规范条例(试行).doc
![重庆市园林技术规范条例(试行).doc](https://img.taocdn.com/s3/m/639a84b6f8c75fbfc77db2da.png)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为了推进重庆市都市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下简称《条例》),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凡在本市都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城市建设项目应按《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1.新开发区、旧城改造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内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面积),其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单位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和超过《条例》规定指标的,以单位总面积计算建设用地总面积;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低于《条例》规定指标的,按本款第1目规定计算。
3.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如该规划绿地参与计算容积率指标但不计算绿地率指标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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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1997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建(构)筑物附属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三)城市生态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以创建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开展并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第七条公民应增强绿化意识,依法履行绿化义务,自觉维护绿化成果及其设施。
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制止和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八条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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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试行)1 总则1.0.1 为了适应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规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从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理念出发,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市围除生产绿地以外的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
1.0.3 园林绿地养护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际,将城市园林绿化分为公园绿地绿化、街旁绿地绿化、道路绿地绿化、居住绿地绿化、单位附属绿地绿化、防护绿地绿化、立体绿化、绿地绿化等八类。
除防护绿地绿化、立体绿化、绿地绿化外,各类绿化类型分为一级、二级两个养护管理等级。
1.0.5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容应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0.6 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养管质量未达到设定的分级标准时,应整改达标;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分级养管质量达到上一级质量标准时,可认定升级,并按照升级标准进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2.0.1 行道树沿道路旁栽植的乔木,一般成行等距离栽植。
2.0.2 地被植物指株型低矮、枝叶茂盛,并能较密地覆盖地面,可保持水土、防止扬尘、改善气候,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
草本、木本植物都可以作为地被植物。
2.0.3古树名木古树泛指树龄达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2.0.4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0.5 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0.6 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2.0.7 整形修剪用剪、锯、捆、绑、扎、牵引等手段,摘除植株部分枝叶及使用绳、铁丝使枝条弯曲,以保证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重庆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
![重庆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https://img.taocdn.com/s3/m/386aa32b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20.png)
重庆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一、引言立体绿化是指通过在建筑物或城市空间中开展绿化工作,利用垂直、水平和立体化的方式进行植被的种植和养护,实现城市绿化的目标。
重庆作为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城市,立体绿化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重庆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进行详细介绍。
二、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的背景和意义重庆作为中国山地城市,土地资源有限,加之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的地面绿化已经无法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
而立体绿化作为一种创新的城市绿化方式,能够有效利用垂直空间,增加绿化面积,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的目的在于确保立体绿化项目的合法合规,保证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法律,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审批过程也能够促进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三、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的程序和要求立体绿化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申请:申请人将施工方案的相关材料提交至审批机构,包括施工方案说明、施工图纸、植物种植方案等。
2.专家评审:审批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评估其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影响。
3.审批意见反馈:审批机构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4.方案修订:申请人根据审批意见对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给审批机构。
5.最终审批:审批机构再次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审批,确定是否批准立体绿化施工方案。
6.监督与验收:批准后的立体绿化施工方案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并在竣工后进行验收和监督。
立体绿化施工方案审批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可行性: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技术要求,能够实现施工目标。
2.环境影响评估:方案需要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3.安全问题:方案要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如植物的固定与保护,施工材料的选用等。
4.施工和维护考虑:方案应包括施工和维护的考虑,确保立体绿化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6254744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5e.png)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04.23•【字号】渝园林发[2003]59号•【施行日期】2003.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园林发[2003]59号)主城各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现将《重庆市主城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化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重庆市主城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化管理办法(重庆市园林局2003年4月23日)第一条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渝府发 [2001]38号)和《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主城区集中绿化建设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园林发[2002]21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绿化,是指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城市旧城改造区城市建设项目确因条件限制,难以保证规定配套绿地,由规划部门规划集中绿化用地,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集中绿化建设费,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部新区管辖的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项目。
第四条建设项目集中绿化面积为建设项目规定配套绿地面积减去该项目实际配套绿地(实际可用于绿化的用地)面积之差额。
建设项目实施的集中绿化面积不得超过规定配套绿地面积的40%。
第五条建设项目集中绿化手续由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审批。
第六条需进行集中绿化的建设项目,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方案设计阶段1、由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方案阶段向市园林局提出申请,经市园林局初审后,填写《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实施集中绿化申请表》。
重庆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
![重庆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https://img.taocdn.com/s3/m/bdddba19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46.png)
重庆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已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作为一种有效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的方式,立体绿化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重庆市作为我国立体绿化的试点城市之一,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的定义、作用、施工要点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定义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是指在城市建筑、构筑物及其他室外空间,利用墙面、阳台、屋顶、挡土墙等不同载体,采用各种绿化植物进行装饰和绿化的施工过程。
通过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可以有效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生态。
二、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作用1. 美化城市环境:立体绿化可以改善城市景观效果,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2. 提高空间利用效率:立体绿化有助于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提高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和观赏价值。
3. 改善生态环境:立体绿化可以调节城市气候,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4. 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立体绿化,可以促进城市绿色产业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要点1. 选择合适的绿化植物:根据不同载体和施工环境,选择适应性强、生长迅速、耐修剪、抗病虫害的绿化植物。
2. 合理设计绿化方案: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特点、绿化植物的生长习性以及城市景观需求,制定合理的绿化方案。
3. 施工工艺及技术:根据绿化植物的特点和施工要求,采用合适的施工工艺和技术,确保绿化工程施工质量。
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把控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绿化植物的成活率和绿化效果。
四、室外立体绿化工程施工注意事项1. 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立体绿化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注重植物养护管理:施工完成后,加强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化效果的持久性。
重庆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养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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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绿化养护7.1 浇水7.1.1新植和近期移植的各类攀援植物,应连续浇水,直至植株不灌水也能正常生长为止;7.1.2应掌握好三至七月份植物生长关键时期的浇水量;7.1.3由于攀援植物根系浅、占地面积少,因此在土壤保水力差或天气干旱季节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和浇水量。
7.2牵引7.2.1新植苗木发芽后应做好植株生长的牵引工作,使其向指定方向生长;7.2.2对攀援植物的牵引应设专人负责。
从植株栽后至植株本身能独立沿依附物攀援为止。
应依攀援植物种类不同、时期不同,使用不同的方法。
7.3 施肥7.3.1基肥应使用有机肥,宜在秋季植株落叶后或春季发芽前进行;7.3.2追肥宜在春季萌芽后至当年秋季进行,特别是六至八月雨水勤或浇水足时,应及时补充肥力;7.3.3根部追肥每两周一次。
根据观叶、观花不同,可喷施叶面肥,叶面喷肥宜每半月1次,一般每年喷4-5次。
叶面喷肥宜在早晨或傍晚进行,也可结合喷药一并喷施;7.3.4使用有机肥时必须经过腐熟,使用化肥必须粉碎、施匀;施用有机肥不应浅于40cm,化肥不应浅于10cm;施肥后应及时浇水。
7.4 病虫害防治7.4.1在防治上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7.4.2及时清理病虫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7.4.3加强病虫情况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及时进行防治。
在防治方法上要因地、因树、因虫制宜,采用人工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各种有效方法。
7.5 修剪与间植7.5.1修剪可以在植株秋季落叶后和春季发芽前进行。
剪掉多余枝条,减轻植株下垂的重量;7.5.2为了整齐美观也可在任何季节随时修剪,对观花的种类,应在落花之后进行;7.5.3间植应在休眠期进行。
7.6 中耕除草7.6.1除草应在整个杂草生长季节内进行,以早除为宜;7.6.2除草要对绿地中的杂草彻底除净,并及时处理;7.6.3在中耕除草时不得伤及攀援植物根系。
7.7 其他7.7.1 垂吊式立体绿化必须经常检查固定花盆或者悬挂器具。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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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总则1、为了适应重庆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规范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从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理念出发,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应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3。
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总体标准3.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适时科学地实施养护,植物及植物景观基本达到设计要求,黄土不露天.资料档案管理科学有序.3.1。
2 园林植物(1)乔木A、树冠完整美观,分支点合适,基本无枯枝败叶。
主侧枝分布匀称形成最佳的叶镶嵌效果,内膛枝不乱。
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常绿乔木基本无黄叶,落叶乔木应及时清理落叶。
开花乔木花朵繁茂色泽艳丽.不同品种乔木的生物习性得到展现.B、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充分考虑乔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调整树形,均衡树势。
每年必须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调整乔木的通风、透光,促使乔木的生长。
乔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
C、孤植乔木应形态突出,树形完美,树冠饱满,符合观赏要求;树穴覆盖完整。
D、古树、大树、名树和珍稀树应有档案和养护技术措施并按计划实施养护,效果良好。
(2)行道树A、冠形完整,无缺株,应保持线路上乔木的整体形态和植物层次(含器皿栽种),绿地内无枯死株.B、修枝及时,排危修枝不得超出24小时,补栽及清理现场不得超出48小时,与架空线间距基本合理,长势旺盛,树圈内无积水,树圈完好率90%以上。
C、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一般乔木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a)行道树的树型、冠幅、分枝点高度及冠下缘线应基本一致,高度应符合行道树的有关标准。
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3)灌木A、树冠完整不缺向,枝叶茂密,生长健壮,叶色正常。
花灌木株形丰满,正常开花,着花率高,开花繁茂,花色艳丽。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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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推进重庆市主城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凡在本市主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城市建设项目应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八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1.旧城改造、新开发区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2.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绿地(以下简称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
重庆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版)___修改版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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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DB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重庆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Quality standard for Vertical Planting in Chong-qing- -发布- -实施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前言(渝建2008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第1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原则;(4)常见立体绿化形式;(5)立体绿化设计;(6)立体绿化施工;(7)立体绿化养护;(8)新技术应用及(9)重庆地区立体绿化选用植物名录。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绿化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邮编:400014)。
本规范主编单位: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本规范参编单位: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绿化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石继渝、李青、杨振华龚子庆、陈时进、陈森林王明翔、刘霞、刘亚力、顾丽审查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大平、先旭东、余志勇余超伦、秦华、赖波、廖聪全目次1总则 (4)2术语 (4)3 基本原则 (5)4常见立体绿化形式 (5)5立体绿化设计 (6)6立体绿化施工 (7)7立体绿化养护 (8)8 新技术应用 (9)附表:重庆地区立体绿化选用植物名录 (10)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22)附录:引用标准目次 (23)Contents1 General (4)2 Terms (4)3 Basic requirements (5)4 Common three-dimensional form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green (5)5 Three-dimensional green design (6)6 Three-dimensional green construction (7)7 Three-dimensional green conservation (8)8 Applic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9)Schedule:Chongqing use three-dimensional green vine list (10)Appendix:Description of the standard terminology (22)Appendix:Normative standard content (23)1总则1.0.1为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扩大城市绿量,彰显重庆城市园林绿化的特色,推进城市绿化多样化发展,确保立体绿化效果,提高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降低管护成本,特制订本规范。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园林绿化指标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园林发[2007]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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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园林绿化指标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园林绿化指标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园林发[2007]216号)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为摸清我市人均公园绿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简称“三绿指标”)具体情况,我局针对“三绿指标”的统计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调研结果表明,各区的统计工作均存在力度不够、情况不清的现象。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各区应加强对“三绿指标”统计工作的重视,进而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早日实现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
一、充分提高对“三绿指标”重要性的认识人均公园绿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的数据能够如实反映出园林绿化现状,“三绿指标”是衡量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指标,全面反映了各区园林绿化建设的工作成果,是园林绿化建设情况的重要体现。
通过对“三绿指标”的分析,可以暴露出园林绿化的薄弱环节,为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提供依据。
搞好绿地指标统计工作,是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对辖区内绿化建设情况统计不完全一是有些区县对本辖区内的绿化建设情况不清楚,对辖区内的市政绿化统计较准确,而对辖区内的生产绿地(G2)、其它绿地(G5)的建设情况统计不详细,数据较模糊。
二是对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方面情况掌握不够,导致绿化数据在年终统计时有所遗漏,造成统计数据偏低。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统计专业知识不强一是部分区县绿化统计工作人员对涉及“三绿指标”的建成区与规划区、市区人口与城区人口的概念理解不够准确,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对哪些属于建成区、哪些属于规划区,市区人口的数量、城区人口的数量把握不准。
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295c6f8c5acfa1c7ab00cc00.png)
重庆市风景园林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的植树工程、草坪工程、花坛工程和绿地改造工程的操作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工程的施工.2. 引用标准参照CJ/T34-91GB50180-933. 定义3。
1 植树指栽植、移植胸径10厘米以下的乔木,高度在3.5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藤本植物和整形植物。
3.2 大树系指胸径在11-30厘米的乔木,高度在6米以下或带土球在1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及整形植物。
胸径大于30厘米为特大树。
4. 植树工程4。
1 前期准备4。
1。
1 现场勘察。
明确施工范围、管网走向、水电供应、搭建临时设施位置、交通组织、材料堆码地、地质土壤和环境保护、交叉施工的矛盾、有碍绿化施工现场清理的进度和责任.4。
1。
2 技术交底。
业主方应邀请设计方向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技术要点、注意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
1。
3 施工方与业主方应明确责任。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认真分析现场情况,明确双方职责。
双方现场负责人员,提出施工具体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报告及相关开工准备时间表和大树栽植具体技术措施。
4.1.4 工程监理方应向施工方提出监理目标计划和项目监理细则。
4.2 土地整理4.2。
1 填换土壤4。
2.1.1 填换土壤前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对严禁车辆通过的地下管网必须明确范围,设置醒目标志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4。
2.1。
2 清除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弃渣、石渣和水泥废渣等有碍树木生长的垃圾等。
4。
2.1.3 填换的土壤应以耕作层沙壤土为宜,提倡使用商用土。
填土的高度应遵守设计的规定。
4.2。
1.4 换土的地方,应先运走杂石弃渣或被污染的土壤,再填新土。
行道树换土宜分段一次完成,并清扫好现场。
4.2。
1.5 根据设计图纸,先埋设管网和盲沟,管网线的标记与绿化线应有明显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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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原则;(4)常见立体绿化形式;(5)立体绿化设计;(6)立体绿化施工;(7)立体绿化养护;(8)新技术应用及(9)重庆地区立体绿化选用植物名录。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绿化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邮编:400014)。
本规范主编单位: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本规范参编单位: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绿化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石继渝、李青、杨振华龚子庆、陈时进、陈森林王明翔、刘霞、刘亚力、顾丽审查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大平、先旭东、余志勇余超伦、秦华、赖波、廖聪全目次1总则 (4)2术语 (4)3 基本原则 (5)4常见立体绿化形式 (5)5立体绿化设计 (6)6立体绿化施工 (7)7立体绿化养护 (8)8 新技术应用 (9)附表:重庆地区立体绿化选用植物名录 (10)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22)附录:引用标准目次 (23)Contents1 General (4)2 Terms (4)3 Basic requirements (5)4 Common three-dimensional form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green (5)5 Three-dimensional green design (6)6 Three-dimensional green construction (7)7 Three-dimensional green conservation (8)8 Applic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9)Schedule:Chongqing use three-dimensional green vine list (10)Appendix:Description of the standard terminology (22)Appendix:Normative standard content (23)1总则1.0.1为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扩大城市绿量,彰显重庆城市园林绿化的特色,推进城市绿化多样化发展,确保立体绿化效果,提高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降低管护成本,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公园、道路(含立交桥)、河岸以及附属绿地(含单位庭院、居住区)等区域中墙面、棚架、绿篱和栅栏、护坡等所进行的园林绿化设计、施工。
屋顶绿化不在本规范适用范围之内。
1.0.3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立体绿化Three-dimensional Green指充分利用不同立地条件,选择植物材料沿建筑物、构筑物或自然立面攀扶、固定、贴植、垂吊形成的立面或斜面绿化。
2.0.2攀援植物 Climbers亦称“藤本植物”。
能以自身的器官及附属物如茎、卷须、钩状物、气根等附着于它物向上生长的植物。
2.0.3种植槽 Planted tank用各种材料围成的用于盛容栽植土的不同形式的构筑或堆砌物。
2.0.4种植土层厚度 Planting soil layer thickness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辅助设施 Support facilities为使垂吊与攀援植物能顺利生长,为其设置的钢网、支架、悬挂点和前期栽植时采用的扎绳、牵引绳等相关设施与材料。
2.0.6植物配置 Plant furnishing按植物生态习性和景观布局要求,合理配置园林中各种植物(乔木、灌木、花卉、草皮和地被植物等),以发挥它们的园林功能和观赏特性。
2.0.7 间植 Evacuation planting调整栽植植物间的疏密度,使其之间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
3 基本原则3.0.1因地制宜原则立体绿化应根据环境条件和景观需要,植物选择、施工及辅助设施的选择应结合栽植位置的朝向、光照、地势、雨水截流、人流、绿地宽度、立面条件、土壤等状况进行确定。
3.0.2安全性原则立体绿化实施采用的辅助设施和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安全性原则,不得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和其他功能需要;辅助物必须具有足够的抗腐蚀能力和荷载,能抵抗自然的腐蚀、破坏,能承受一定时期内植物生长后的重量。
3.0.3节约性原则立体绿化的设计、实施和养护应采取节约型园林的措施,节水、节地、节能、节材。
3.0.4观赏性原则立体绿化对改善护坡、堡坎丑陋的外观、生硬的线条和压抑的感觉有重要作用,因此,立体绿化要强调观赏性。
4 常见立体绿化形式4.1种植覆盖式4.1.1采用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全面种植覆盖坡面的立体绿化方式。
4.1.2绿化植物选择品种多,色彩丰富,景观效果好。
4.2遮挡式4.2.1在护坡或堡坎前栽植高大挺拔,生长迅速的乔木或灌木起到遮挡护坡或堡坎效果的立体绿化方式。
4.2.2施立体绿化的对象前有足够的空间,施工难度较小,可选用植物品种多,色彩丰富,景观效果较好。
4.3吸附式4.3.1采用具有吸附能力的植物,依托坡地或堡坎生长的立体绿化方式。
4.3.2不需要其他设施,栽植简单,绿化速度慢。
4.4辅助式4.4.1采用辅助材料帮助植物生长达到绿化的立体绿化方式。
4.4.2因辅助设施不同可塑造出不同效果的立体绿化景观。
4.5垂吊式4.5.1在坡地或堡坎设置种植槽或花盆、容器等栽植植物向下生长的立体绿化方式。
4.5.2植物向下方生长,下垂的长度有限。
4.6复合式4.6.1指采用种植覆盖式、遮挡式、吸附式、辅助式和垂吊式中的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混合使用的立体绿化方式。
4.6.2适合复杂的地形,绿化速度快、效果好。
5立体绿化设计5.1植物配置5.1.1植物材料选择1植物材料的选择应考虑不同习性的攀援植物对环境条件的不同需要,并创造满足其生长的条件,结合攀援植物的观赏效果和功能要求进行设计,(植物材料见附录);2根据种植地的朝向选择攀援植物。
东南向的墙面或构筑物前应以喜阳的攀援植物为主;北向墙面或构筑物前,应栽植耐荫或半耐荫的攀援植物;在高大建筑物北面或高大乔木下面,遮荫程度较大的地方应选择耐荫种类;3根据实施立体绿化的对象的材质、高度来选择攀援植物;4应以乡土植物为主,所选植物应有较强抗污染能力,适应性强、耐瘠薄、耐干旱,以生长快、病虫害少、四季常绿的植物种类为主,同时注意色彩、高度和季相变化。
5遮挡式立体绿化选择生长迅速、高大挺拔的植物,以乔木和高大的灌木为主。
5.1.2植物配置要求1攀援植物造景应根据周围的建筑形式和植物环境进行合理配置,在色彩和空间大小、形式上协调一致;2在配植立体绿化植物时应注意观赏效果,季相变化及叶、花、果、植株形态等合理搭配、远近结合;3依照植物种类,结合植物生长习性、观赏特征、环境与攀附构筑物关系,采取形式多样的配置方式;4遮挡式立体绿化植物要密植,植物距护坡、堡坎等立体绿化对象前预留至少1米宽的间距实施种植;5垂吊式立体绿化要选择抗旱性强、管理粗放、水平根系发达的浅根系植物以及一些中小型草木本攀援植物。
5.2种植土5.2.1要求种植土疏松、透气、渗水性好,保水、保肥。
比重不超过1.5g/cm3;5.2.2栽植地点有效土层下方有不透气废基,应打碎或钻穿,使上下贯通;5.2.3种植覆盖式立体绿化种植乔木的土层厚度应大于150cm,其余种植土厚度应大于40cm。
5.3 辅助设施5.3.1辅助设施的选择以安全、稳固,有利于植物生长为主,多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5.3.2 选择钢筋、钢架等易腐蚀设施必须做防腐工艺。
5.4 种植槽5.4.1 栽植地段环境较差,无栽植条件的,应设置栽植槽;5.4.2 栽植槽内净高不得小于45cm;净宽不得小于50cm,应预留排水孔;5.4.3种植槽可设计排水设施。
种植覆盖式和垂吊式立体绿化必须设计排水设施;5.4.4 采用种植覆盖式立体绿化的边坡可在边坡上打桩,设置栅栏或可选用混凝土做固定再进行绿化。
5.5灌溉设施5.5.1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完善灌溉系统,宜选择滴灌、微喷、渗灌等节约型灌溉系统。
6立体绿化施工6.1 前期准备6.1.1施工前期准备应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坡地堡坎等必须在相关部门做安全鉴定技术报告;6.1.2大部分木本攀援植物应在春季栽植,并宜于萌芽前栽完。
为特殊需要,雨季可以少量栽植,应采取先装盆或者强修剪、起土球、阴雨天栽植等措施;6.1.3木本攀援植物宜选择三年生以上的苗木,应选择生长健壮、根系丰满的植株;6.1.4施工前应再次实地了解水源、土质、攀援依附物等情况。
若依附物表面光滑,应设牵引铅丝;6.1.5栽植前应整地。
翻地深度不得少于40cm,石块砖头、瓦片、灰渣不得超过土壤10%。
含渣超出10%的土壤必须清除不低于40cm深、50cm宽的原土,换成优质土。
挡墙、围栏、桥体及其它构筑物或绿地边种植攀援植物,种植池宽度应大于50cm;6.1.6 辅助设施必须做好防腐措施。
6.2 栽植6.2.1应按照种植设计所确定的坑(沟)位,定点、挖坑(沟),坑(沟)穴应四壁垂直,坑径(或沟宽)应大于根土球径10-20cm;6.2.2栽植前,可结合整地,向土壤中施基肥。
肥料宜选择腐熟的有机肥;6.2.3栽植前应验收苗木,对太小、干枯、根部腐烂、有病虫害等植株不得栽植;6.2.4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应立即栽植,对苗木的修剪程度应视栽植时间的早晚来确定。
栽植早宜留蔓长,栽植晚宜留蔓短;6.2.5栽植时的埋土深度应比原土痕深2cm左右。
埋土时应舒展植株根系,并分层踏实;6.2.6栽植后应做树堰。
树堰应坚固,用脚踏实土埂,以防跑水。
在草坪地栽植攀援植物时,应先起出草坪;6.2.7栽植后要按时浇水,保证成活;6.2.8 种植覆盖式立体绿化在施工中必须留出后期管护通道。
7 立体绿化养护7.1 浇水7.1.1新植和近期移植的各类攀援植物,应连续浇水,直至植株不灌水也能正常生长为止;7.1.2应掌握好三至七月份植物生长关键时期的浇水量;7.1.3由于攀援植物根系浅、占地面积少,因此在土壤保水力差或天气干旱季节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和浇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