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一、食品采购应根据食堂实际需要,有计划地采购食品,在采购前与仓管员、炊事员商定要采购的种类、数量,及时列单,有计划地实施采购,不得盲目采购,引起大量积压变质。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采购的食品必须新鲜,卫生、清洁,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三、肉类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禁止采购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四、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持期限、规格等,缺一不可;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采购的食品不得放置或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六、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采购时应查验销售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索取销售发票(或小票),做好采购登记台帐,并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七、食品验收要定人、定责、定位、定岗,凡进入食堂的食品,验收人都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每样食品的验收都要在采购登记
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姓名及日期。
八、食品验收人有权拒收“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严格执行食堂进出货制度,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库时应登记,货物必须过秤验收,尽量少进或者不进半成品菜肴。严禁劣质食品进食堂,确保食品优质、卫生、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