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高新科技企业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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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

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

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近年来,国家对创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促进创业热情,帮助创业者实现梦想。

以下是国家对创业的一些优惠政策介绍。

一、税收优惠政策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原有的3%的税率下调至1%。

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万元,超过部分按照25%的税率计算。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时限延长至10年。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前5年享受15%的所得税减免,后5年实行25%的所得税减免。

3.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前3年,第4年至第6年免征50%的企业所得税。

4.扣除费用优惠企业创办时发生的两项前期费用——注册资本金和股份持有者的出资额,可在所得税时依法从企业利润中扣除。

二、创业补贴政策1.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创业可以获得创业补贴。

2019年2月1日起,失业人员申请创业补贴时,从补贴发放的第一个月起,连续12个月内每个月可获得1500元的补贴。

对于残疾人和退役士兵创业,补贴力度更大。

2.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毕业后联合创办企业、自主创业的适龄大学生,政府给予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

具体资金数额由各地制定。

3.贷款贴息政府对某些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创业场所和设施优惠政策1.创业基地租金优惠国家对一些创业基地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创业者可以获得较低的办公场所租金。

2.科技企业孵化器政府资金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有一定的投入,提供创业场所、基础设施、人才引进等全方位支持。

为有创业意向的人士提供电子商务、会展展示、风险投资等服务。

3.科技中心国家大力推广科技中心建设,促进企业技术水平提升。

对于建设科技中心或将业务向北京等科技中心转移的企业,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知识产权优惠政策1.专利优惠国家对专利权利人可以享受的专利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专利费用、专利战略管理、知识产权服务和咨询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

简而言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企业。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一)科技部门认定标准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科发高〔2002〕201号]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如下:(一)必须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

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必须依法在本省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有二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四)企业经营者应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科技创新。

(五)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六)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七)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工信部门中小微企业定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二是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是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定以外的行业。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锡作为中国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示范区,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的发展,特别针对这一类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一、适用范围科技企业是指依法在无锡市注册,以自主研发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或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1. 税收减免(1)科技企业在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即在企业成立后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所得税全部免征。

(2)第四年至第六年,科技企业按25%的税率纳税,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相比有明显降低。

(3)第七年至第九年,科技企业按50%的税率纳税,税负继续降低。

2. 加计扣除(1)科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根据实际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与开发费用的150%。

(2)科技企业可选择将技术入股比例超过30%的,对承认的技术入股价款给予加计扣除,扣除额度为技术入股价款的30%。

(3)科技企业合并研发费用的,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3. 投资税收优惠(1)对于对科技企业的投资,投资者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自取得之日起24个月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2)科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提供股权交易发生日前48个月内的股权转让所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3)科技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转让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 税收优惠审批政府税务部门设立专门的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审批窗口,科技企业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可向窗口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享受政策。

5. 监管与纳税申报(1)科技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按季度、年度纳税。

(2)政府税务部门将加强对科技企业的纳税申报监管,加大税收执法力度。

以上是无锡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而推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参考内容。

这些政策的推出,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来无锡创业、发展,提升科技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其税率降低了10个点。

未经过认定的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节省不少的资金,从而让企业进行后续发展。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最多可得100万。

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额度以当地的具体补贴额度为准。

4、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策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5、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23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并纳入企业成本费。

其他与高温天气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例如,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要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劳动者,而不仅仅是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

发放的时间也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这意味着,每年6—10月,即使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也可获得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22_2022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22_2022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22_2022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内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优惠,税款的免征和减半。

·2、外省市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北京市民待遇及调京。

·3、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且具备优先批准权。

·4、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

·5、高新技术企业的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

·6、除享受国家政策外,还享有所在高新园区的园区支持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申请条件:·1、企业申请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A、发明权、植物新品种或著作权;·B、实用新型专利;·C、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所在领域包括:·A、电子信息·B、生物与新医药·C、航天航空·D、新材料·E、高新技术服务·F、资源与环保·G、先进制造与自动化1、全国:(一)所得税率优惠。

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微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微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微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微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微小型企业减税现在国家把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纳入公共财政政策范围内,在税收政策上扶持小型微利企业,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还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微小型企业,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高度重视。

近年来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到*****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到500元;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至2015年,并扩大范围;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基金捐赠资金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小型微利企业税负的大幅降低。

过去,大多数微利企业要按27%或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比标准税率低5个百分点。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格外关照,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达到3800多万户。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占50%,提供了全国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

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下,经科技部、工信部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符合条件的企业。

而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从事的行业不属于限制类行业的企业。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因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所得税优惠、增值税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然而,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不仅需要满足相应的技术条件,还需要符合财务和税收方面的要求。

具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通过年度财务审计并取得未经决算的审计报告。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财务制度,将财务业务进行规范化、透明化管理,并请专业审计机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其次,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及时、准确地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信息。

并且,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并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没有违法行为。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研发费用计入税前费用,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研发费用的明细和相关支出凭证等。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对研发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财务凭证和资料。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并不是轻而易举的。

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财务审计、纳税申报、研发费用计入等。

只有在符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义务的前提下,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一直在不断完善中。

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企业(小微)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小微)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小微)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小微)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所得税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详见文件:财税[2011]117号2.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以上均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科发火[2008]172号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5.安置残疾人就业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9]70号6.特殊行业减免征收。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引言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和支持无锡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二、背景作为江苏省的重要城市,无锡拥有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方面具备独特的优势。

然而,由于资金和资源的限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挑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创新、扩大产能和提高竞争力。

三、政策内容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率优惠对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优惠。

具体优惠比例根据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和创新成果转化情况确定。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

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技术转让的性质、金额和创新成果确定。

4.知识产权税收优惠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收入额和创新成果确定。

四、申请与认定要享受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需要进行相关的申请和认定。

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材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科技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情况等。

2.申请提交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经过审查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

3.认定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的认定结果进行通知,如果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则可以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4.申请年度复审企业每年都需要进行年度复审,以确保其仍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型企业”)是指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具
有高技术含量、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快成长速度的中小企业。

为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我国实施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

首先,科技型企业享受的最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相关规定,
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可以按150%计入税前成本。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
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科技型企业的企业成本和税负,提升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其次,科技型企业还可以享受资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种的优惠政策。

在资产税
方面,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免征、减免资产税的政策。


土地使用税方面,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

此外,在增值税方面,科技型企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这些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科技型企业的研发和生产成本,提升企业
的创新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总之,税收优惠是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形
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然而,随着经
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更好地适应不同时期和不
同类型企业的需求,推动科技型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5/38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6/38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序号 1 2 3 4
5
6
分类指标 基本要求
评价指标 *企业成立年限
*知识产权
*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产品
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比例
科技人员比例
指标要求
企业需注册满一年以上(365个日历天数)。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4 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
… ……
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19 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33
33 三十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 部分减 征或免征( 免征减征:减征幅度_20_%)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30/38
涉税实务
解析: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本年企业总收入 =【产品(服务)收入+技术性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4500÷(6000-800)=86.54%>60%,该指标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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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请问该企
业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其仅需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2024年,中国政府继续出台一系列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以下是对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总结,涵盖了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对象等方面。

一、税收减免政策1. 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3%征收增值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减按5%征收增值税。

2. 减免所得税: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为20%。

3. 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的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暂不征收。

二、优惠政策1. 宽限期申报缴纳税款:对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的前三年,允许宽限期申报缴纳税款,在税款缴纳时间上相对宽松。

2. 资产折旧加速:对购买的固定资产,小微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折旧计算,加速资产清理和更新,降低税负。

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入股等优惠政策。

4. 新兴产业税收优惠:发展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营业税、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创新和创业。

5. 就业促进税收优惠:就业人数过千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鼓励招聘更多的员工。

三、税收优惠对象1. 注册时间:小微企业是指在____年12月3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

2. 企业类型:涵盖了所有形式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无论是工商、农牧、服务业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3. 产业类型:包括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鼓励创新和发展的行业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4. 销售额: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详解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详解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是指国家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推出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文将对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行降低,具体降低至5%或10%,由各地依据产业和地区特点具体确定。

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一定金额的起征点调整,由之前的每月3000元调整为5000元,这意味着年纳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免征所得税。

其次,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方面的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税率为3%。

此外,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选择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简易计税、差额征税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再次,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期亏损抵扣政策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亏损的抵扣时限和方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前5年亏损的20%抵扣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与该年度以前未抵扣亏损的差额可以顺延抵扣。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涉及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附加税费进行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予以一定数量的用地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所购置的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

总的来说,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政府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积极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要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税收政策,提高自身的核算和管理水平,以达到更好的发展和效益。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断的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积极推进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因此得到了政府的关注和支持。

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及其优惠对象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专门从事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等活动,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处于增长期和成长期的小型企业”。

我国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了特别支持和关注。

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对象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资源税及其他与技术创新相关的税收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科技型企业所得税减半税率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经营科技创新的企业,其研究开发费用经过核定且实际发生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同时,减去其研究开发费用60%的数额。

也就是说,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税率优惠,实际税率为10%。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其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比例为100%;研究开发投入年度增幅达到上年度销售收入的1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少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1.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予以减免或者减半征收。

2.印花税优惠科技型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获得印花税减免。

3.增值税优惠科技型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其增值税税额部分可以按月或季度申请退税。

4.其他税收优惠对于其他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税收优惠,如企业在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投入费用可按50%加计扣除等。

综上所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从事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推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其中,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同时,符
合中小企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20%的税率缴纳税款。

对于高
新技术企业或中小企业,如果年度实际研发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实际销售收
入的15%以上,可以将超出部分加计扣除。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
将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具体比例为150%;对于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具体比例为200%。

这样可以
有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负,增加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3.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政策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研发成果免征增值税政策
2.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科研资金入账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
2.科技成果完成确认费用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3.出口退税政策
总体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其提供了很大的减负和支持,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刺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培育和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创新创
业环境的良好发展。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操作指南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操作指南

2024年,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鼓励其投资和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

以下是对这些政策及操作指南的详细解读:一、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和申请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实现税前纯利不超过200万元,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作为小型微利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1.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3.所有者或股东不是其他大型企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主要从事生产、加工、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享受100%的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

2.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该方法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年销售额的3%,税率为3%。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种优惠将减轻企业的税负。

4.印花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印花税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指南:1.申请认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需要在当地税务局申请认定,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企业资料、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等。

2.纳税申报:已获得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中需要填写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选择,如减半征收所得税、简易计税方法等。

3.税务监管:税务部门将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监管,并定期进行税务稽查。

确保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年度评估:税务部门将对已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进行年度评估,以确保企业仍然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1.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期限为3年。

企业在享受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税务部门并做相关申报和调整。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作为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转型的主力军,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活力和创新动力,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

一、政策背景二、税收优惠政策种类我国政府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应用:1. 税收减免政策政府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从事研发劳务、研发设备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计入所得税前的研发费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或扣除,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促进了科技型企业的开展研发工作。

政府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税款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资,同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科技水平。

3. 减免低税率政府在2019年下调增值税税率,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将税率从13%下调到9%,在税收方面提供了更好的支持。

这将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投入等方面带来直接的税收减免,刺激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三、政策效果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加速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税收优惠的政策措施以降低企业的负担为主要目标,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减轻经济负担可以让其更好地专注于技术创新和扩大企业规模。

四、政策建议对于中小科技型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支持,本次计划的出台及实施丰富了企业的发展前景。

但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包括优化税收政策,减少企业的交易成本,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推动产业协作以及完善税收扶持机制,积极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总之,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____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____年,中国政府进一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1. 增值税征收率下调:根据企业规模和不同行业特点,将部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率下调至3%。

这无疑将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

2. 增值税留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即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超过销项税额,溢余部分可以留待下期抵扣或退还。

3. 增值税差异化征收政策:针对不同行业和产品,制定适用不同税率的差异化征收政策,以更好地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按照不同利润水平给予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减轻企业负担。

2. 创新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鼓励技术创新和研发的小微企业,享受更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或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社保降费政策1. 降低社保费率:根据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员工规模,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鼓励招用更多的劳动力。

2. 社保费基数调整:针对小微企业,适当调低社保费缴纳基数,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1. 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年纳税额不超过一定金额的小微企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五、其他税收优惠政策1. 减免印花税:对于小微企业进行的转让、分立、合并等交易,减免一定比例的印花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促进其发展。

2. 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使用国家划定的重点开发区域内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减免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税,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综上所述,____年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并通过减税降费的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和扩大招用规模。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当于2023-2024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十季末值)÷2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

【案例实务】A企业2023年1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解析:A企业在办理2023年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由表上看出,A企业2023年1季度、4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终了时,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2023年度所属期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假设A企业无其他税收优惠,2023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则A企业2023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纳所得税额为:250×25%×20%=12.5(万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减免所得税额为:250×25%(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12.5=50万元。

三、温馨提醒上述新政的享受时间为2023年(月)季报、年报对应的所属期,如纳税人办理的是2022年所属期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包含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纳税人在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所属期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的部分按照2.5%来交税,100-30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税。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2024年,中国政府继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减税降费、创新创业支持、优惠贷款等方面。

以下是对202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总结:一、减税降费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2024年继续实施了普惠性减税措施。

首先,对于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次,对于年纳税额在1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此外,对于新设立的小微企业,在3年内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另外,在降费方面,2024年继续减少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同时,小微企业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

二、创新创业支持2024年,小微企业在创新创业方面也得到了政策的大力支持。

首先,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专项奖励政策,根据其在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产业升级等方面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

此外,针对创新创业的风险投资,政府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另外,2024年政府还鼓励小微企业参与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取得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三、优惠贷款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24年继续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贷款政策。

首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继续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其次,政府设立了专项贷款基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项目。

此外,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互联网金融发展,2024年推出了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项目,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互联网金融服务。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四、其他支持政策除了上述政策之外,2024年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

例如,鼓励科技企业入园创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鼓励小微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提供相关的补贴和奖励;鼓励小微企业进行国内外市场拓展,推出一系列的市场开拓支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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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计扣除优惠5.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1.1 2016年以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5.1.2 2016年1月1日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5.1.2.1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5.1.2.2特别事项的处理5.1.2.3会计核算与管理5.1.2.4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5.1.2.5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5.2工资加计扣除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5.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摘自国税函[2009]9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5.1.1 2016年以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 国发〔2006〕6 号)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 以下简称企业 )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 ( 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 ) 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 ( 服务 ) 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 ( 服务 ) ,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 ( 服务 ) 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 (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 ) 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 ( 服务 ) 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 ( 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 。

第四条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 一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 二 )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三 )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 四 )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 五 )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六 )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 七 )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八 )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自2013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四)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五)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第五条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六条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第七条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 )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 二 )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

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第九条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第十条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

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

第十一条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一 )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 二 )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 三 )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 四)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 五 )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 六 )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 七 ) 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第十二条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第十四条企业研究开发费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

第十五条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 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

第十六条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

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第十七条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

第十八条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

第十九条税企双方对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的分摊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

(摘自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财税〔2013〕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5.1.2 2017年1月1日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5.1.2.1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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