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规定一、总则1. 为加强对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楼等各类房地产项目。
二、竣工验收申请1. 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前应向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的主要信息和规模等。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竣工图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图纸。
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等。
竣工报告:对房地产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相关证明: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等的相关资质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三、竣工验收程序1. 竣工验收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和试验等环节。
2. 竣工验收由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部分或全部验收工作。
3. 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 提交申请:开发商向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 审核申请: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现场检查: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检查,确认工程的实际情况。
4. 资料审核:对房地产项目的竣工图纸、施工记录等进行审核。
5. 试验检测:对房地产项目的结构、隔声、消防等进行试验检测。
6. 验收意见: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和试验检测的结果,提出验收意见。
7. 验收决定: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
8. 验收结果公示: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四、竣工验收标准1. 房地产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2. 竣工验收主要检查下列内容:结构安全:主要检查房地产项目的结构是否满足抗震、防火等安全要求。
消防设施:主要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环境保护:主要检查房地产项目的环保设施是否合理设置。
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一、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工程竣工初验和工程竣工核验。
(一)、工程竣工初验1、监理单位总监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并自检合格后,提前五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主要内容)。
2、监理单位总监须在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该报告审签《工程初验方案》并报项目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按照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于两个工作日内批准同意的《工程初验方案》,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本单位专业工程师和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并会同质监、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申请初验的工程项目予以检查初验,同时审验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竣工资料。
4、监理单位会同项目部组织召开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会议,汇总并整理初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后,由监理单位总监下发给参与工程初验的有关各方,同时项目监理成员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按限期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按《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的内容整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总监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报告。
同时,由项目部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监、城建档案、燃气、人防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6、项目工程专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须由项目监理成员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下发《专项工程验收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通过后取得的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监理单位总监督促各专项施工单位提交给监理单位,并报项目部。
(二)、工程竣工核验:1、项目部经理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初验及专项验收问题整改完毕后十天内,向我司提交《工程竣工核验申请报告》(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
2、项目部经理须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核验申请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该报告组织项目监理成员编制《工程竣工核验方案》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等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城市、县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理、业务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
因职能划转有关工作不在同一部门的,应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按照经审批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开发建设;2.是否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建设,明确移交的是否完成产权(使用权)移交或签订产权(使用权)移交协议;3.单体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4.红线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绿化、路灯、环卫、排水等)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5.红线内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达到使用条件且已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通信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6.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交纳;7.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第七条开发企业应在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武政〔1998〕1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委拟订的《武汉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机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提高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综合法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负责.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主管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实施.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的有关验收。
第四条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以及12层以上的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的验收,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验收,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或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会同城市规划等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消防、人防、房地、环保、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或者单位,对涉及公共安全、工程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
规划、工程质量监督、消防、人防、房地、环保、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专业验收,并书面提出验收意见.第六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竣工,除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进行验收外,还应对下列内容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四)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开发企业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开发企业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一部分: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制定,旨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 工程竣工验收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职责,保证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验收工作。
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编制验收计划、协调各方参与验收、记录验收结果等。
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有质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审查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工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部分: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
2. 工程管理部门组织预验收,对工程实体和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完成预验收后,组织正式验收会议,邀请设计、监理、用户等相关方参加。
4. 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形成验收意见。
5. 根据验收意见,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6. 验收小组复核整改情况,确认无异议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第四部分: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安装、给排水、消防等方面的质量要求。
2. 工程应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和施工记录,以及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
3.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符合相应的专项验收标准。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1. 建立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对所有验收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便于追溯和查阅。
2.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定期对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需求的变化。
房屋验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验收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购房人权益的关键步骤。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房屋验收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房屋验收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屋验收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房屋验收的相关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等房地产交易行为。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办法规定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
5.《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其中包含了房屋验收的相关内容。
三、房屋验收的程序1.合同约定:购房人与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通知:开发商应在约定的验收时间前通知购房人,告知验收的具体事项。
3.验收:购房人应在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内进行房屋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房屋结构、设施设备、装修质量等方面。
4.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购房人应填写验收报告,记录验收结果。
5.争议解决:若购房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若整改后仍存在异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房屋验收的法律责任1.开发商责任: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保证房屋质量。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购房人责任:购房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房屋验收。
若购房人未按照约定进行验收,可能影响自身权益。
3.第三方责任:若房屋验收过程中出现第三方责任,如施工方、监理方等,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五、房屋验收的具体规定1.房屋结构:房屋结构应符合设计规范,无安全隐患。
2.设施设备: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符合使用要求。
3.装修质量:房屋装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质量问题。
4.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应齐全、合法。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 目的通过制定相关验收标准,有效检验已完工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图纸设计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和控制。
3 各级职责3.1 工程部负责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3.2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参加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验收。
4 项目验收的条件和程序4.1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验收4.1.1 分项工程中所含的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质量经抽验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4.1.2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4.2 分部工程验收4.2.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2.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2.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2.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2.5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3 单位工程验收4.3.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3.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3.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3.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3.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3.6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内容完成。
4.3.7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房地产公司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备案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备案管理规定一、为适应&&&市建管局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户一验”的要求,加强公司对建筑工程验收及备案过程中的程序化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负责组织进行。
三、竣前检查与准备1、单体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施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安排施工人员针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企业自检通过后,按&&&市建管局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
2、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检查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前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次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按&&&市建管局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报项目部(项目公司)进行检查。
3、在单体工程完成后,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过程中,项目部(项目公司)可同时联系测绘部门进行竣工测量,并邀请规划、人防、消防、节能、环保等部门检查,取得认可文件。
接到监理单位检查要求后,工程部主任应立即组织项目部(项目公司)有关人员与公司相关部门(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项目前期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进行竣前检查,检查程序与依据以国家验收规范和&&&市建管局有关要求进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部(项目公司)给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其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整改完成,通过自检、监理检查及项目部(项目公司)组织的检查后,由工程部主任填写有关申请,请市质监站有关人员来进行竣前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尽快整改,直至通过质监站组织的竣前检查。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体工程通过质监站组织的竣前检查后,由项目部(项目公司)组织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由工程部主任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等报质监站,并按时在质监站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验收。
解析房地产开发中的竣工验收
解析房地产开发中的竣工验收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竣工验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是房屋工程竣工的确认,更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竣工验收的定义、目的、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房地产开发中竣工验收的重要性。
一、竣工验收的定义和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完成施工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开发商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房屋、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规划设计文件的要求。
竣工验收的目的在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房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为购房者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1. 申请阶段:开发商或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规划设计文件等。
2. 技术审查:相关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房屋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3. 现场检查: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工程质量和符合程度。
4. 技术鉴定:如有必要,可以委托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对房屋工程进行鉴定,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
5. 报告评估:相关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技术鉴定结果,编制验收报告,评估房屋的合格情况。
6. 验收决定: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作出竣工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并向开发商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通知。
7. 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将对房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开发商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进行交房手续,保障购房者权益。
三、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1. 规划与设计要求:房屋竣工验收时,主要参考的是建筑施工图纸和规划设计文件,因此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施工,确保房屋符合规划与设计要求。
2. 工程质量和安全:房屋的结构和设备安装等方面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稳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1. 引言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是房地产项目建设的最后一步,也是整个项目周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良好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能够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工,保证房屋质量,确保房屋交付给业主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2.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的意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合同履约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能够帮助房地产开发公司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工。
通过合同的履行,可以减少纠纷,保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
2.2 保证房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有助于确保房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通过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对房屋进行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保证房屋安全、耐久。
2.3 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可以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房屋完全符合相关要求,才能保证购房者的权益。
3.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的主要步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包括下列步骤:3.1 建立验收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项目建设开始阶段就建立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
该组织应包括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等人员,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制定验收计划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项目竣工前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项目及验收要求等内容,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织应依据验收计划,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完整性和符合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3.4 确定整改措施根据现场验收的结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可以包括修复缺陷、更换设备、重新施工等。
3.5 进行终期验收在整改措施完成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终期验收。
工程验收施工管理报告(3篇)
第1篇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XX市XX区XX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XX建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XX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全程监理。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地下车库等。
工程于2022年6月1日开工,2023年6月30日竣工,历时一年。
二、施工管理过程1. 施工组织(1)施工准备: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难点,编制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了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
(2)人员配备: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规模和施工要求,配备了充足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质检人员等,确保施工质量。
(3)物资管理:施工单位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材料合格、质量稳定。
同时,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进度: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施工质量: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3)安全生产: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监理工作(1)质量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进度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安全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施工安全。
三、工程验收1. 验收准备(1)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验收标准,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
2. 验收过程(1)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
(2)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工程质量。
(3)资料审查:验收小组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工程资料齐全、规范。
(4)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结果,形成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合格。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1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报告》,监理核查后提交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在计划验收日期20 个工作日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审核(5 个工作日完成)后送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给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提交《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给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15 个工作日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监督站,并附《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
监督站资料进行抽查,并在5 个工作日后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7)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
2 竣工验收条件(1)完成设计合同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竣工报告;(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5)有完善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15)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 竣工验收程序(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万科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万科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万科集团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工程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项目验收的合法、安全、准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开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确认,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工程验收应当坚持“依法验收、依规验收、真实验收、公证验收、实效验收”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把关。
第五条工程验收包括基础验收、结构验收、装修验收等环节,详细验收内容和标准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明确。
第六条工程验收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七条工程验收管理应当注重实效,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验收时间,提高工程验收效率。
第八条工程验收管理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确保验收标准的严格执行和合理性。
第二章工程验收管理组织责任第九条万科集团应当设立验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验收委员会由项目经理、设计师、监理人员、业主代表等组成,其中项目经理担任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当组建专门的验收团队,负责具体的项目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门应当确定验收负责人,负责制定验收计划、协调验收工作、审批验收报告等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验收人员,具有工程验收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第十四条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验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素质,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验收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项目的验收记录和资料,为日后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项目部门应当定期对验收人员进行业绩评估,实行奖惩制度,激励他们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验收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防止发生失职、渎职等情况。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南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南一、防雷检测:向当地防雷办申报防雷检测,获得防雷合格证。
二、建筑节能验收:建筑节能验收是重庆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的第一步。
节能验收分为两步:1、建筑能效评测:建设单位将以下资料收集完善后交质量监督站。
A、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申请表(附件1)。
B、建筑竣工图或建筑施工图,应提供CAD电子文档。
C、工程中已使用的各种材料参数门窗、(窗框及玻璃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外墙及屋面保温材料等。
D、原设计节能计算模型及节能设计计算报告书。
E、工程中有关节能设计及施工中建筑的重大变更通知或说明,以及变更后的节能合格书专篇及相关的节能设计计算报告书,计算模型光盘等相关文件。
2、建筑节能验收:在获得质监站建筑节能评测意见之后,方可在质监站申报建筑节能验收。
建筑节能验收的资料大概有两个档案盒,由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和报验。
三、规划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申请表及书面申请一份2、具有测绘资质单位编制的建筑工程竣工实测面积报告及实测图(原件1套及电子文档,实测图要求反应各层平面的功能及尺寸、面积,比例尺为1:100—1:300);【重庆市勘测院提供原件】3、经重庆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含管网)实测地形图及文本资料(原件1份及电子文档,比例尺为1:500)。
【重庆市勘测院提供原件】4、工程竣工验线回单:(签字)【重庆市勘测院提供原件】5、工程竣工图(建筑专业部分)【装订成档案】;6、房屋面积测量报告书;【重庆市房屋勘测院提供】;7、竣工实景照片;【冲洗成5寸照片,贴于A4纸上,表明栋号及方向】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到规划局领取竣工验收申请表,并了解相关流程。
规划验收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到重庆市房屋勘测院申报面积实测,获得实测报告。
注意这里的面积实测报告即是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所需资料建筑竣工图等;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可提前走这一步。
第二步,到重庆市勘测院申请建筑工程竣工实测、管网实测及验线。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总则1、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2、工程管理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经济管理部配合实施。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一、责权划分(一)建设单位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
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
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
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1、按照国度尺度、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扶植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对违背国度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
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回绝监理指令。
监理可发出停工令。
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
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职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明白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扶植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和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职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公司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公司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制定公司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项目完工后的各项检查、测试与评估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
该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阶段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体的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
2. 技术部门负责具体的技术检查和资料审核,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3.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是否到位。
4. 财务部门参与成本核算和最终的投资回报评估。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检查,列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 正式验收: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包括实地检查、文件审核等。
3. 编写验收报告:根据验收结果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含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4. 审批流程:验收报告需提交给公司决策层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宣布工程竣工。
五、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设计文件与实际施工的一致性;-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环保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排放是否达标;- 工程投资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投资回报是否符合预期。
六、问题整改与复验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团队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验收,直至所有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七、资料归档与后续跟踪竣工验收通过后,应将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同时,公司应建立后续跟踪机制,对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商业地产开发操作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商业地产开发操作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1、项目初验: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物业相关人员一起进行项目初步验收。
2、正式验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组织监理方、设计方、勘测方、施工方、质量监督方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正式验收。
3、项目移交:房地产相关负责人组织项目经营方、项目物业方、施工方、集团审计部和经营管理部相关人员一起对项目的功能性进行验收,项目满足使用经营方及物业方要求后移交给经营方与物业,进入保修期。
4、项目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4.1.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4.1.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4.1.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1.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4.1.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4.1.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1.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4.1.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4.1.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4.1.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4.1.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4.1.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4.1.1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4.1.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4.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4.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3.2《施工许可证》;4.3.3竣工验收备案表;4.3.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4.3.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4.3.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3.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4.3.8工程质量保修书;4.3.9工程竣工结算书;4.3.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规范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规范房地产项目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开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合规性,也直接影响到业主的使用和开发商的声誉。
为了确保房地产项目能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以下将详细介绍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的规范。
一、竣工验收的条件在进行竣工验收之前,房地产项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项目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全部完成,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其次,项目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消防设施的完备性、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等。
同时,项目的各种技术资料和文件也需要齐全,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和检验报告等。
此外,项目的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也需要符合相关要求。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1、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施工后,首先需要进行自检。
自检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等方面。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
初验的重点是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以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对于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3、正式竣工验收初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正式竣工验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规划、消防、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竣工验收的内容1、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是竣工验收的核心内容。
验收组需要对建筑结构、屋面防水、墙体保温、门窗安装、水电安装等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测试。
检查的方法包括目测、实测、抽样检测等。
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需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和验收。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之竣工验收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之竣工验收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之竣工验收
十二、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单位的划分
竣工验收原则上以和我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来划分,每个施工合同均须进行专项竣工验收。
(二)各专项竣工验收要求
(1)组织要求
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组织,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主持,工程部、总工室、工程技术部、营销部、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物业公司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2)验收内容
完成合同及设计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承诺;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均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与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各种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工程、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符合GB503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三)施工单位履约质量和履约能力评价
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工程部组织总工室、工程技术部、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召开参建施工单位履约质量和履约能力评价会,并将对参建施工单位评价意见报送招投标中心、管理中心及当地公司招投标部,且将评定为不合格的参建单位报集团监察室备案。
不合格单位主要表现为:队伍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等很差,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或被迫更换施工企业,以及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后所供的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在同等价格下质量特别差的材料供应商。
(四)证照办理
开发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30天内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
工程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75天内取得《质量验收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开发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85天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90天内取得该期楼宇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及全部分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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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
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
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
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
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
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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