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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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专利权范围内实施专利权享有的权力。

为了判定专利侵权,法律和法院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原则和标准。

一般而言,专利侵权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1.执行专利要件:专利要件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的必备条件。

专利权人在提出诉讼时,需要证明其专利具备可保护的发明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

如果专利不符合这些要件,法院将无法认定专利侵权。

2.全面等效原则:全面等效原则指的是,虽然侵权行为可能不完全复制了专利权人的技术方案,但只要实施了专利权利要求的等效技术方案,仍然构成侵权。

法院在判断专利侵权时,会考虑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要求之间的技术特征的相似性和具体的功能结果。

3.构成侵权要件:对于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

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侵权行为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的;侵权行为构成对专利权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

4.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保护的范围是判断侵权的关键。

专利权人通过专利权利要求规定了其发明的范围,即技术特征和领域。

法院在判断专利侵权时,会对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利要求之间的相似性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侵权。

5.证据要求:对于专利侵权案件,法院要求相关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

专利权人需要提供专利权证书、专利文件、专利技术说明书等证据,以证明其享有专利权,并证明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实施行为。

而被控侵权人需要提供证据来反驳专利权的有效性,或证明其产品或方法并不构成侵权。

6.判定侵权标准:依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法院在判定专利侵权上有不同的标准。

有的国家或地区采用字面意义上的解释来判定侵权,即,只要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完全符合专利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就构成侵权。

有的国家或地区则采用了更加宽泛的解释,即,只要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具有等效替代关系,即使不完全符合,仍然构成侵权。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侵权案件在当前社会中日益增多,涉及各个领域和行业。

专利侵权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结合专利侵权案例,对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专利侵权概述1. 专利侵权定义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专利侵权类型(1)直接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2)间接侵权: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宣传等。

三、专利侵权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甲公司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灯具上使用了与甲公司专利相同的结构、技术特征。

甲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侵权认定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的灯具与甲公司的专利在技术特征上具有相同之处,且乙公司明知甲公司拥有该专利,却仍然实施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2)法律责任根据《专利法》规定,乙公司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

3. 案例启示(1)权利人应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企业应尊重他人专利,避免侵权行为。

(3)法院应加大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1.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存在:专利权人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

(2)侵权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

(4)侵权行为具有危害性: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

2. 专利侵权责任(1)停止侵权:侵权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公开道歉:侵权行为人应当向权利人公开道歉。

3.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第五讲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五讲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五讲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该条款中可以推知,我国法上的一般侵权责任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存在加害行为。

没有加害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完全与人无关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海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也会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如保险法上保险赔偿金的给付、国家的救灾行为等,但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2、他人的民事权益被侵害。

加害行为人侵害的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非自身的民事权益。

如:汽车的所有人因操作失误而损坏汽车,虽然也有损失,但他损害的是自己的权益,只能自认倒霉,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3、加害行为与民事权益被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有加害行为,但是民事权益被侵害的后果并非是因该加害行为所致,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如受害人故意),则行为人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4、行为人具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或过失。

否则,即便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存在因果关系,原则上也不产生侵权责任。

第一节加害行为一、概念和特征“行为”,是指受意思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活动。

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加害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受意志支配的、人的行为。

1、加害行为必须是受到意思支配的人的行为。

若是由于地震、海啸、台风、泥石流导致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因未涉及人的活动,不会产生侵权责任;如因梦游而刺伤某人、驾车途中突发心肌梗塞导致车祸,因不能被人的意志所支配,也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加害人制造一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则依然存在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加害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包括人身和财产权益。

案例1:金德管业公司诉北京百度公司【案件事实】原告金德管业公司诉称:在北京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中不断发现有损金德公司良好形象的词语,并且数量不断激增,特别是当网络用户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金德、金德管业、金德招聘”等词汇时,在百度搜索下方就会出现“金德骗子、金德管业骗子、金德管业招聘黑幕”等严重影响金德集团公司良好形象的词汇,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名誉权。

专利侵权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专利侵权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涉案专利信息1. 专利名称:XX产品及其制造方法2. 专利号:XXXXXXX3. 发明人:XXX4. 专利权人:XXX公司5.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6. 申请日:XXXX年XX月XX日7. 授权公告日:XXXX年XX月XX日(二)侵权行为概述1. 侵权方:XX公司2. 侵权产品:XX产品3. 侵权行为:XX公司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产品,侵犯了涉案专利权。

二、专利侵权分析(一)专利权有效性1. 专利权的有效性是判断专利侵权的前提。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涉案专利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有效。

2. 专利权的有效性需满足以下条件:(1)新颖性:涉案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区别和创造性;(2)创造性:涉案专利在技术领域中具有创造性;(3)实用性:涉案专利能够制造、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经审查,涉案专利满足上述条件,专利权有效。

(二)侵权行为认定1. 侵权行为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1)侵权方实施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侵权方未获得专利权人的授权;(3)侵权方具有主观故意或过失。

根据涉案事实,XX公司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产品,已构成侵权。

(三)侵权赔偿1. 侵权赔偿范围: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权赔偿包括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和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

2. 侵权赔偿计算方法:(1)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涉案专利产品的市场份额、销售价格、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2)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根据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专利侵权诉讼1. 专利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2. 专利权人可提供以下证据:(1)专利证书、专利权人身份证明;(2)侵权行为的证据,如产品、销售合同、宣传材料等;(3)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损失及侵权方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是指在诉讼中判定行为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应该遵循的原则。

这里介绍几个判定侵权的原则。

首先,侵权必须具备侵犯专利权要件。

专利权是指授予专利权人对专利实施进行控制的一种独特的权利。

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必须要先证明行为是否具备侵犯专利权的要件。

这些要件包括专利权的主体、专利的技术方案、专利权的有效性等。

其次,在诉讼中,要确定侵权是否存在,需要将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进行对比,其中应包括专利权的独创性和公开性等。

如果被控诉方的行为在这些方面与专利存在重合,就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最后,专利权人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相符,还需要证明这种行为是否具备侵权的目的和效果。

如果行为的目的和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技术方案一致,即被控诉方的行为是为了获得专利权人的技术成果所带来的利益,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总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十分重要,需要在诉讼中认真遵循。

只有依据这些原则进行判定,才能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专利权侵权案件法律分析(3篇)

专利权侵权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专利权领域,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通过对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法律分析,探讨侵权行为的认定、法律责任以及维权途径等问题。

二、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认定1.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侵权行为应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发生在专利权有效期内;(2)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重合;(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

2.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1)相同侵权行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实施了与专利权利要求完全相同的发明创造,属于相同侵权行为。

(2)等同侵权行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实施的发明创造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但技术特征有所变化,属于等同侵权行为。

(3)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相同或实质相同: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外观等方面相同或实质相同,属于侵权产品。

三、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法律责任1. 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侵权人应立即停止实施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后果。

(2)赔偿损失:侵权人应赔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向专利权人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2. 专利权侵权案件的行政责任(1)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可依法没收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2)罚款:行政机关可依法对侵权人处以罚款。

(3)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行政机关可吊销侵权人的营业执照。

3. 专利权侵权案件刑事责任(1)侵犯专利权罪:侵权人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侵犯专利权罪。

(2)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罪: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可构成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罪。

四、专利权侵权案件的维权途径1. 专利权人自行维权(1)与侵权人协商解决;(2)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3)向行政机关投诉,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

一、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1、折衷原则;2、禁止反悔原则;3、相同原则;4、全面覆盖原则;5、相同原则;6、等同原则;7、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

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

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的义务,是有过错的,因为专利授权公告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得知。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的救济方法以及侵犯专利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有《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修正)》等。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

知识产权侵权⾏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知识产权是⼈类的智⼒成果享⽤的权利,但是因为保护意识不强⽣活中经常被侵权。

侵权后维护需要抗辩。

那么,知识产权侵权⾏为认定及抗辩是怎么样的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侵权⾏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知识产权侵权⾏为认定(⼀)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

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申请的⽽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

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

(⼆)侵权⾏为务必清晰界定这⼀要件也即原告⽅必须对侵权⽅的⾏为进⾏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的证据证明侵权⾏为的发⽣。

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要件进⾏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为的事件。

(三)侵权⾏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的,⽽不以营利性为⽬的的侵权⾏为则应视情况⽽定。

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的使⽤⼀项知识产权,在使⽤⽅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为。

因此,营利性为⽬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

(四)侵权⾏为的发⽣必须是由侵权⽅的主观过错所致。

这⼀要件认为,⽆论侵权⽅的主观过错是有意性还是⾃⾝失误所致,都应对知识产权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如果侵权⽅能够证明这⼀⾏为的合法性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停⽌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侵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产权侵权⾏为抗辩(⼀)相关部门应明确知道⾃⾝是否具备充⾜的资质来作为维护知识产权的所有⽅,因此法制部门需对原告的主体资质进⾏技术认证,若发现不符合主体资质之处,则应取消诉讼⾏为。

(⼆)明确所要诉讼的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期。

⼀般⽽⾔,知识产权具有⼀定的时间限制,如根据《专利法》的保护期在10年到20年之间,并且是从专利的申请之⽇开始计算。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和判断标准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和判断标准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和判断标准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和判断标准如下:1. 未经权利人许可:这是专利侵权行为的前提条件,即被指控侵权人必须在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专利技术。

2. 以生产盈利为目的:这是专利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即被指控侵权人必须是以生产盈利为目的而实施了专利技术。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 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 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其他人的专利号,让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等。

在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行为时,需要依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范围。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其效力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同时可以参照附图及说明书的内容;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其效力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具体来说,如果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了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可判为相同侵权;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技术特征与专利保护范围内的相应技术特征有所不同,需要进行是否等同侵权的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技术中的有关技术特征之间是否等价或等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专利权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专利权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新型节能设备的公司。

该公司在2018年研发出一款名为“智能节能控制器”的产品,并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市场推广。

在2019年,科技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该产品的发明专利。

经过审查,该专利于2020年获得授权。

然而,在2021年,另一家公司(以下简称“另一公司”)也推出了一款名为“高效节能控制器”的产品,其技术特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高度相似。

科技公司发现后,认为另一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一、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判断另一公司的“高效节能控制器”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智能节能控制器”发明专利权。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

同时,《专利法》还规定了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该细则对《专利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解释。

三、案件分析1. 专利权的有效性首先,需要确认科技公司的“智能节能控制器”专利是否有效。

根据案件描述,该专利已于2020年获得授权,因此可以认定该专利有效。

2. 侵权行为的判定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包括:(1)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2)被诉侵权产品的实施行为符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本案中,需要判断另一公司的“高效节能控制器”是否与科技公司的“智能节能控制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

(1)技术特征比对通过对比两家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可以发现:- 科技公司的“智能节能控制器”专利权利要求中,涉及的技术特征包括:节能控制模块、传感器、执行机构等;- 另一公司的“高效节能控制器”产品说明书中,同样涉及了节能控制模块、传感器、执行机构等技术特征。

(2)等同原则在技术特征比对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判断两家公司的产品是否满足等同原则。

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
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原告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其专利产品销售量因被告侵权而减少的数量,虽然证明侵权产 品的销售量相对容易,但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又远远低于专利产品的正常价格,如果将被告获利确定为赔偿额, 不能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专利法
第11条对专利权的法律效力作了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以外,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被告,一方面由于其财务帐册一般很不规范,另一方面也为了体现对故意侵权的惩治 力度,因此可以按照产品销售利润计算赔偿额。
另外,在以被告获利确定赔偿额时,还应当注意原告专利在侵权产品中所起作用或所占位置,原告专利只在 侵权产品的某一小部分上被实施的,例如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只在被告产品包装的某一部分上被使用,则不宜将 被告销售该产品的所有利润都确定为侵权赔偿额。
其次,该规适用予 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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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条件
1.该实施行为发生在该项专利权授权以后的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 2.该实施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3.该实施行为未经专利人许可。 4.该实施行为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为。 5.该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
赔偿计算
专利法第六十条是本次修改的新增条款,该条分两个层次规定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三种计算方法:
专利侵权行为
法学术语
01 侵权行为
03 表现形式
目录
02 侵权特征 04 构成条件
目录
05 赔偿计算
07 侵权人获利
06 专利法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 人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发生侵权纠纷 时,如发明专利为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中国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权行为:(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 销售该产品的.;(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 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 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4)临 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依 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 利的。

2023年专利法专题讲座八(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判断 、专利纠纷司法程序、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途径)

2023年专利法专题讲座八(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判断 、专利纠纷司法程序、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途径)

专题二十四专利侵权行为一、专利权的特征1. 排他性(独占性)知识产权(专利)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专利权人有权排斥他人对专利技术进行不法仿制,但是专利权人实施其技术也可能对他人专利侵权。

2. 地域性排他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时间性在一定时期内受法律保护。

二、专利侵权行为分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下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2款的规定,对本部分重要考点归纳如下:1.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其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才构成专利侵权。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3)生产经营目的生产经营目的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或者为商业经营的目的,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机关、非盈利性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为也有为生产经营目的的性质,例如医院为治病而使用专利设备,学校为教学制造、使用专利设备等。

(4)存在实施专利行为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含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5)实施行为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的确定和侵权判断原则可参见专题二十五。

2. 实施专利的行为(1)实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①制造通过机械或者手工方式做出的具有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产品。

②使用包括单独使用,以及作为其他产品组成部分使用,如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定的抗辩或免责事由,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侵权行为实施的客体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判断侵权行为实施
的客体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需要考察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关系,即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包含了专利技术方案中的全部技术特征。

2.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技术方案实质相同。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
与专利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3.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能够替代专利技术方案。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能
够替代专利技术方案,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4.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专利权人的损失。

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专利
权人的损失,则可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综上所述,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关系、被控侵权产品能否替代专利技术方案以及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专利权人的损失。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我国一家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某新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原告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XXXXXXX),该专利已在我国获得授权。

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未经原告许可,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

原告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拥有名为“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 提供一块基板;b. 在基板上形成一层导电层;c. 在导电层上形成一层绝缘层;d. 在绝缘层上形成一层电子元件;e. 在电子元件上形成一层保护层。

2. 被告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包括以下步骤:a. 提供一块基板;b. 在基板上形成一层导电层;c. 在导电层上形成一层绝缘层;d. 在绝缘层上形成一层电子元件;e. 在电子元件上形成一层保护层。

3.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专利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案例分析1. 被告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包括基板、导电层、绝缘层、电子元件和保护层等步骤,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法律概念,它涵盖了各种形式的知识和创造性劳动成果。

然而,在当今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

一、侵权行为的定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指的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作品、发明、商标、专利等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法所规定的权利,损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在著作权侵权行为判定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 是否存在“实施行为”著作权是指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等权利。

在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时,需要考虑被诉行为是否涉及了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实施行为。

2. 是否存在“保护对象”著作权法规定了保护的对象范围,在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时,需要确定被诉行为是否涉及了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例如,文字、音乐、戏剧、电影、美术作品等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3. 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著作权法中规定了一系列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比如盗版、抄袭、仿冒等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在判定中,需要考虑被诉行为是否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在商标侵权行为判定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 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标志”商标是指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而使用的标志。

在判定商标侵权行为时,需要确定被诉行为是否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2. 是否存在“混淆或误认可能”商标的功能之一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如果被诉行为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就可以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3. 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法中规定了一系列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比如仿冒、虚假宣传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在判定中,需要考虑被诉行为是否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四、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在专利侵权行为判定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 是否存在“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是指由国家授予的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侵权判定的主要规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主要规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主要规则1.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是对专利权的确定范围进行了具体表述的部分。

依据《专利法》和相关法规,对权利要求的解释主要采用了以下原则:-字面解释原则:根据权利要求的措辞进行解释,将其理解为字面上的含义。

-专利文件的整体原则:由于专利权利要求通常包括多个条款,权利要求的解释需要综合考虑权利要求的全文。

-技术领域的一般知识原则:解释权利要求时可以参考技术领域的一般知识,以了解术语和概念的常规含义。

-领先专利原则:如果先前的专利文件揭示了类似的技术,新专利的权利要求不能超过或损害领先专利的权益。

2.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依据专利权特有的概念和要求,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判定的依据。

主要判定标准如下:-权利要求相同原则:侵权行为应当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或足以产生同样的技术效果。

-范围概念原则:专利权利的范围由专利权利要求所确定,侵权行为应当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技术效果原则:侵权行为应当实现专利权利要求所揭示的技术效果。

-同样的基础上应当继续追究原则:即使专利权利要求有一定的变化或修改,只要其基本的专利创造思维保持一致,仍可认定为侵权。

3.对专利侵权的证据要求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为了证明侵权行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主要的证据要求包括:-专利权证明:原告应当提供对专利权的证明,例如专利证书或专利权确认文件等。

-专利权利要求证明:原告需要提供专利权利要求的原本或副本,以证明侵权行为是否涉及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

-侵权行为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被告实施了专利权利要求所揭示技术特征的证据,例如产品、设备、文件等。

-专利侵权调查报告:原告可以委托专利侵权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作为证据。

-专利侵权损失证据:对于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原告需要提供经济损失的证明。

总之,专利侵权判定的主要规则包括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和对专利侵权的证据要求。

专利侵权判定培训(ppt 29页)

专利侵权判定培训(ppt 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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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
专利侵权判断方法
b:确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相应技术特征。也 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 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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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
专利侵权判断方法
c: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 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
判断主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 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判断标准(进行整体观察与综合判定,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比较的重点应当是 专利权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对应部分,看被告 是否抄袭、模仿了原告的独创部分)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应当先确定该外观设计的形状是否属于公知外观设计,如果是公 知的,则应当仅对其图案、色彩作出判定;如果形状、图案、色彩均为新设计,则应当以形 状、图案、色彩三者的结合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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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
案例 A公司申请了一项关于轻型干粉灭火棒的实用新型专利,
• 许诺销售:
现行专利法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中没有规定许诺销售权。 考虑到外观设计是我国的优势领域,提高外观设计专
利权保护水平对我国有利,专利法修改草案在外观设 计专利中增加了许诺销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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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使用专利方法:
在实践中使用的技术方案具备了专利方法的全部技术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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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许诺销售:

专利侵权案案件法律知识(3篇)

专利侵权案案件法律知识(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旨在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专利制度实施过程中,专利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平竞争。

本文将从专利侵权案件的法律知识角度,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专利侵权案件的概念及特点1. 专利侵权案件的概念专利侵权案件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我国,专利侵权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侵权产品;(2)使用专利侵权产品;(3)许诺销售专利侵权产品;(4)提供专利侵权产品的技术支持、宣传、推广;(5)其他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 专利侵权案件的特点(1)侵权行为隐蔽性较强;(2)侵权主体多样化;(3)侵权产品范围广泛;(4)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反复性。

三、专利侵权案件的认定标准1. 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侵权案件的认定,首先要确认专利权的有效性。

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4)符合法定申请程序。

2. 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侵权行为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2)侵权产品是否为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3)侵权行为是否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四、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及诉讼程序1. 管辖我国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2)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3)侵权产品销售地法院;(4)侵权产品进口地法院。

2. 诉讼程序(1)起诉: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

(2)受理: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

(3)审理: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查明事实,判断侵权行为是否存在。

(4)判决: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依法作出判决。

(5)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义务。

五、专利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1. 赔偿范围专利侵权案件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合理开支;(3)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专利-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规定

专利-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规定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禁侵犯专利权,那么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规定是什么,关于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是否侵权才可判定。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1、形式要件主要有: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2、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

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三、专利侵权的类型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

四、不属于侵权的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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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有多个构成要件:
(1)要有被侵害的对象。

受到不法侵害的专利权必须是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内被专利权人维持的专利权。

如果—项专利权虽然处于专利的有效期,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维持,专利权也会因此而终止。

(2)要有特定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具体表现形式:
①制造他人的专利产品;
②使用他人的专利产品;
③销售非经合法的手段所制造的他人的专利产品
④许诺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
⑤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
⑥进口他人的专利产品;
⑦进口、使用、许诺销售依照他人的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⑧假冒他人的专利,即并没有根据他人专利的技术方案予以实施,但却宣称使用的是他人的专利;
⑨使用他人的专利标记,专利标记通常是指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3)侵权行为人擅自实施他人专利或使用他人标记或许诺销售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一般要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使用,如以实验、研究、教学等为目的的使用
不会构成专利侵权。

(4)侵权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未向专利主管机关申请并获得强制实施许可。

(5)侵权行为人在实施不法行为时,主观上一般要有过错。

例如,实施专利的行为人应取得而没有取得专利权人的同意,应该知道或明确知道是他人的专利发明而擅自实施的,假冒他人的专利等。

2000年修改的我国专利法进一步强化对专利权人利益的保护,对于善意使用和销售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一定要有过错才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说,即使善意销售和使用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经专利权人发现并要求,也要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的行为;如果其能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就不必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善意销售者使用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依法向真正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人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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