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制度(20200515202721)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工程。
第三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规范和操作要求。
第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确定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范围和监控点位。
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摆放位置应合理,能够全面、清晰地监控施工现场的各个区域,防止盲点。
第九条视频监控系统的信号线路应采用专用线缆,避免与其他线缆混合敷设。
第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摄像头应选择高清品质,并定期清洗和调整,以保证图像质量。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存储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容量,能够长期保存视频文件,同时具备防盗、防火等功能。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负责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监控设备的保护,防止被损坏、被盗等意外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分配监控设备的操作权限,严禁未授权人员操作和调整监控设备。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备份,并建立健全视频存档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操作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个人隐私保护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施工现场监控中禁止收集、使用、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设置合理的监控范围,避免监控设备捕捉到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一、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监管的需要,采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测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进行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监控施工过程,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工程整体管理水平。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
三、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公开透明:视频监控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使用应公开透明,相关人员应具备合格的授权和管理权限。
3. 专业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四、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1. 设备选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摄像头、录像设备、监控软件等设备和系统。
2. 安装位置: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应能够全面监控施工现场,具备良好的视野和画面清晰度,并确保不影响施工作业。
3. 电源和网络接入:保障视频监控设备的稳定供电和网络接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 存储和备份: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足够的存储空间,同时定期进行视频数据的备份和存档,以备后期查阅和分析。
五、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1. 系统管理:设立专门的视频监控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监控设备的巡检、故障处理等。
2. 权限管理: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和操作视频监控系统。
3. 审核和监督:定期对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监控系统的运行有效性。
4. 备案登记: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设备的型号、数量、安装地点等信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六、数据保护和隐私保密1. 数据保护: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保护视频监控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的篡改、丢失或泄露。
2. 隐私保密:在视频监控设备的位置选择和角度设置上,要尽量避免侵犯他人的隐私和权益。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储等功能。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
第三条在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盲区;第四条施工现场监控点数量部署应符合《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规定。
第五条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划布置完毕后30天内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工程须在塔吊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监控室,项目部应于工程开工之前须确定具体安装的公司。
并配置符合《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监控设备。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工程,对施工现场未及时安装或未按要求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确定至少1名能熟练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
确保施工作业期间该系统正常运行,以保证信息的上传,监控系统应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运行。
第九条远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企业年度安全考核、文明工地评审及其他奖项评比的内容。
第十条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要求的工程,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且未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的项目部,将由公司负责安装该系统,所产生费用将双倍从项目处罚。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二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二篇)
目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二
- 1 -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的形象进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穿于施工全过程,集团公司决定在所有符合监控系统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安装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临建搭设以及现场作业情况进行监控,通过远程可视化管理措施,借以促进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效果,达到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建设、维护保养、完工拆除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单位和职责
第四条信息化部负责监控软硬件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4.1.软件部分:
4.1.1负责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4.1.2根据使用单位申请,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为用户开通监控系统使用权限。
4.1.3负责为监控系统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用户的技术保障工作。
4.1.4负责监控系统平台的完善改造和软件程序优化工作,以满
4 / 4。
(完整版)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建设、维护保养、完工拆除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单位和职责
第四条信息化部负责监控软硬件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4.2.硬件部分
(四)要求供货厂商履行合同要约,保证设备产品质量
及提供售后服务。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监控系统现场设备的安装及日常管理
维护工作。
主要职责:
尽快查处。
5.(五)5与信息化部处理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监控系统出现的故障与事故,配合设备供货厂商和技术管理单位进
行现场故障与事故的排除。
5.(六)6项目完工需要拆除监控设备时需通知信息化部,
经批准后进行拆除,并交回信息化部。
责维修,项目部配合。
6.3在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
或丢失的,由项目部按设备款的三倍予以赔偿。
6.4在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停电未及时恢复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对项目部按每停电一次500元处
罚。
为各用户安装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并开通其使用权限。
(三)配合供货厂商做好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调试、拆移、站端子系统接入系统平台等技术工作。
(五)为监控系统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
用户的技术保障工作。
施工现场视屏监控制度
施工现场视屏监控制度
为加大程度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办公区治安管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及管理制度。
1)视频远程监控设施建立、安装,监控点覆盖工地进出口大门、作业面、生活办公区等位置,能够适时反映现场及办公生活区施工“人、材、机”流动信息。
2)在工程重要工点按间距100m 安装球型摄像机,实际数量按现场需求确定,全过程监控设施、门禁系统及读卡器等设备布置齐全。
3)在项目部单独设立视频监控室,并将视频信号通过视频专网传输到视频远程监控中心,监控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4)在现场应建立统一监控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等情况,立即责令整改,并保存好视频监控信息档案,保证可调取监控信息。
5)施工过程中,保障设备正常运行,24小时运行不关闭,出现故障及时修复。
6)视屏监控系统如图1所示。
图1视屏监控系统。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具备良好的图像清晰度、运行稳定性和信息存储能力,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监控范围全面、有效。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监控系统设备。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确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方案,并提前申请相关许可证。
第七条视频监控系统应设置在施工现场的重要区域,包括材料堆放场、设备工作区、办公室、出入口等位置。
第八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由专业安装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合理布局和连接的稳固可靠。
第九条安装位置应保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和稳定,避免被恶劣天气等因素损坏。
第十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应设置在能够全面监控施工现场的角度,并保证图像清晰度。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应采用稳定的网络连接,确保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电源和存储设备,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图像信息的保存。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第十四条在施工现场摆放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该区域具有监控设备,增加施工现场的监管效果。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权限。
第十六条监控中心应24小时监管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除施工单位授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看、复制、删除监控视频信息。
第十八条监控中心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引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各行各业非常重视的问题,而视频监控系统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实时监控施工现场的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据,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益,特制定本《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员工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2. 公开透明原则: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应该公开透明,相关方面应该充分知晓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3. 安全保密原则: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应该进行加密处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数据的保密性。
4. 原则性检测原则: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应该进行定期的原则性检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三、设备安装1. 设备布局: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布局应该满足整个施工现场的监控需求,确保能够全面监控施工现场的各个区域。
2. 设备选择: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选择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3. 设备安装: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该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系统管理1. 系统运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应该保持稳定,确保能够提供可靠的监控数据。
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2. 数据存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应该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足够的存储空间,并且能够对数据进行分类和备份,以方便查询和使用。
3. 数据管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应该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对于不同级别的数据,应设置相应的权限,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五、使用规范1. 使用权限: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权限应该根据各个岗位的需要进行设置,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看和管理相关数据。
2. 使用规定: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规定应该明确,包括不得私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私自复制或传播监控数据等内容,并对违反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类工程。
三、施工现场影像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2. 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配合项目经理开展相关工作。
3. 施工人员:遵守现场影像管理制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四、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内容1. 现场影像采集(1)施工现场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全天候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录像。
(2)摄像头应设置在重点部位,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出口、材料堆放区、重要设备位置等。
(3)监控录像应保存至少一个月,以备查证。
2. 录像完整性检查(1)每天应至少检查一次录像的完整性,确保没有录像遗漏或被篡改的情况。
(2)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并追查原因。
3. 录像资料管理(1)录像资料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上,避免数据丢失。
(2)录像资料仅供施工管理人员查阅和使用,不得私自泄露或传播。
4. 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项目经理应组织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知识。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执行1. 定期检查(1)项目经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影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汇报,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监督检查(1)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影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3. 处罚措施(1)对于故意篡改影像资料、删除重要部分、私自泄露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2)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严重者将取消资质。
六、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评定和奖励1. 绩效评定(1)项目经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定。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安全、高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设置1.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确定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2.监控设备应满足高清、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要求,并具备远程查看和存储功能。
3.监控设备的设置应保证画面清晰、亮度适宜,并避免因强光、背光等影响画面质量的因素。
4.监控设备应配备电源稳定、防雷、防水等功能与设备,确保正常工作。
三、视频监控管理责任1.建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项目经理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和画面质量。
3.安全员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及时查看设备画面,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4.监控中心负责监控设备的远程操作和管理,及时处理监控设备故障,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视频监控管理操作规范1.监控设备的录像功能应每天进行开启和关闭,确保施工现场的所有活动被记录下来。
2.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和操作监控设备,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查看监控画面。
3.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完整性。
4.监控设备的存储数据要进行定期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查询性。
5.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视频监控管理权限1.监控设备的查看权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不同人员权限不同,确保信息安全性。
2.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具有查看设备画面的权限,可以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
3.监控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权限管理制度,用户根据职责进行授权,严禁私自更改设置和删除数据。
六、违规处理1.对于无权查看监控设备画面的人员,一经发现将视为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有权查看监控设备画面的人员,如发现其泄露、擅自更改或删除数据等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
2020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6.5项目完工后项目部未及时拆除设备交回信息化部,造成设备丢失的,由项目部按设备款的三倍予以赔偿。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负责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根据使用单位申请并经信息化部核准的用户名单,为各用户安装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并开通其使用权限。
(三)2.4定期检查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发现或接报出现故障情况,应迅速联络相关单位查明原因,及时排除,恢复正常。查属网络不畅应报请调度部门运营商将通道恢复;查属设备质量问题故障应通知供货厂商赴现场予以修理;查属现场施工造成事故应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复原;查属系统平台问题应联系技术管理单位予以消缺。
4.2.5负责监督项目部在项目结束后及时交回监控设备。
(四)要求供货厂商履行合同要约,保证设备产品质量及提供售后服务。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监控系统现场设备的安装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主要职责:
5.(一)1指定专人负责对现场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管理。
5.(二)2负责监控设备的施工安装和拆移,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简易维护、保养工作。
5.(三)3保障施工现场监控设备的正常供电与稳定运行。
2020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编 辑: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的形象进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穿于施工全过程,集团公司决定在所有符合监控系统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安装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4.1.4负责监控系统平台的完善改造和软件程序优化工作,以满足用户的工作需求。
施工单位现场视频监控值班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现场视频监控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各施工单位现场均需设置视频监控室 ,值班人员为上报审批的备案人员。
各工点负责人对值班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如人员发生变动,需报工区安全总监审批、报分部安质部备案。
第二条各工区各站点所设置的视频监控室,需保持室内卫生和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设备受潮、过热和灰尘污染。
第三条视频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做好值班记录。
工区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两次抽查现场夜间施工视频回放并做好抽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条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执行以下工作流程:第一步:首先进行工作交接,包括上班未处理完成的事项、提醒需重点关注的作业面和事项,交班人值班记录是否完整等。
第二步:对所有的摄像头全浏览一遍,检查摄像头是否存在损坏无图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能正常转动、是否清晰并全覆暗挖掌子面或基坑开挖作业面等关键工序的作业面,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步:对摄像头存在的问题,立即上报给工点负责人、工区安质部进行处理,同时将故障信息上报到“中铁广州地铁指挥部安全监控群”和二分部“中铁二局视频监控群”。
第四步:认真细致地对所有像头逐一进行查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检查,查看每个摄像头时发现的问题立即报告给现场管理人员,较严重的问题报告给工点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整改完成后通过摄像头查看进行验证。
第五步:全部摄像头查看完成后,将存在问题的点或存在较大风险的工序作业面的摄像头画面定格在显示屏上进行重点监控和跟踪。
第六步:每隔2小时再对全部摄像头查看一遍。
第五条值班人员临时有事需离开监控室时,必须向工点负责人报告;超过10分钟的,由工点负责人或现场安全员、施工员临时顶岗。
第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其他工作,在收到上一级监控室发来的语音信息、抓拍问题信息时,要及时回应并报告给工点负责人,并通过摄像头跟踪处置情况。
第七条各摄像头信息按规定时间保留,不得随意更改删除信息。
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规章制度
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提高工地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保障工地人员和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工地的施工现场情况,并记录下来以备查证。
第四条工地监控中心是指专门负责监控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或人员。
第五条工地监控设备是指工地监控系统中的监控摄像头、录像机等设备。
第二章规范安装第六条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设备应当安装在建筑工地主要入口、道路交通要道等位置,以确保对工地全面的监控。
第七条监控设备应当能够实现对工地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录像机应当能够存储至少30天的录像资料。
第八条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耐用性。
第九条监控设备安装前应当进行调试,确保监控画面清晰、稳定。
第十条工地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监控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第三章规范使用第十一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实时监控,并对监控画面进行录像备查。
第十二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建立监控记录,记录工地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异常情况以及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严格保管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随意删除、篡改录像内容。
第十四条工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故障情况和处理过程。
第十五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控管理第十六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制定工地视频监控管理制度,明确监控设备的使用规范和管理流程。
第十七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定期组织监控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九条工地监控中心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工地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推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一、总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监控设备规划与布设1. 视频监控设备应根据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规划和布设。
在决定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布局时,要充分考虑施工场地的大小、形状、隐蔽性等因素,确保监控设备能够全方位覆盖施工现场。
2. 监控设备应设置在能够有效监控重要区域、设备和场景的位置,避免监控死角和盲区。
3. 监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进行故障处理和更换。
4. 监控设备的安装需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施工要求,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视频监控数据存储与备份1. 视频监控数据应按照要求进行存储和备份。
对于重要的监控数据,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 存储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存储容量,能够满足监控数据的存储需求。
存储设备应具备防水、防火、防尘等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 存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存储空间并处理存储故障。
四、监控数据查看和管理1. 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和管理监控数据。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随意查看、复制、修改和删除监控数据。
2. 监控数据的查看和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的原则,确保监控数据的合法使用和保密性。
3. 监控数据的查看和管理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并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数据异常。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2. 对于故意破坏、篡改或删除视频监控数据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作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的基本规范。
2. 监控设备的种类、布设和管理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但应保证安全、合法、科学和有效。
工地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工地视频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地的视频监控管理工作。
三、监控设备的安装1、所有工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视频监控设备,覆盖工地的各个重点区域,如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临时办公区等。
2、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备应具有完善的技术功能,能够实现视频监控、录像存储、远程监控等功能。
3、监控设备的安装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可靠。
四、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工地应建立健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
3、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不得拖延。
维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五、监控设备的使用1、监控设备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个人隐私。
2、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只能由授权人员使用,严禁私自调整或更改监控画面。
3、监控设备只能用于工地安全管理和生产监督,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六、监控数据的存储和管理1、监控数据的存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监控数据的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数据的存储、备份和归档流程。
3、对于监控数据的查看和使用,应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七、监控设备的使用记录1、工地应建立健全监控设备的使用记录制度,对设备的开关机、录像和远程监控等情况进行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使用记录应保存一定的时限,以备日后查证使用。
3、对于使用记录的管理应进行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使用记录的准确性。
八、违规处理1、对于监控设备的违规使用,应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监控设备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对于损坏程度较重的设备,应进行更换。
视频监控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的目的和依据(一)安全管理目的视频监控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成为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手段。
视频监控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安全生产,加强全员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反应客户要求的全面质量管理目标。
(二)安全管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城市保安条例》;5、《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定》;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B50329-2012)》。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1、责任制度(一)建立公司级、项目级、部门级三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二)区分职责,项目经理要监督所有下属部门的安全工作;(三)项目总控主任、安全总监要全面掌握各项安全数据、事故处理和安全纪检等情况;(四)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本单位的分工,履行好其安全管理职责。
2、常规安全管理工作(一)测量、勘验预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节能等常规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并做好记录;(二)设备管理、危险识别、风险评估、行为规范、安全检查等工作要做到位,并定期检查;(三)消防、电气、压力设备等专项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一)员工安全防范措施1、制定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实施教育培训;2、严格核实员工身份,防止犯罪和恐怖分子威胁;3、发现人员饮酒、上瘾、疾病等不适合工作情况时,及时给予治疗或调整;4、实行轮班制管理,保证人员有充足休息;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造成人员伤害,严禁违反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处罚;6、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二)环境安全防范措施1、环境安全防范的重要性;2、制定施工环保方案,环保设施、制度和培训建设落实;3、随时整改环境问题和场所特点安全隐患,做到“三同时”;4、加强对环保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的宣传、印刷和教育。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场地,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的布设和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理布设视频监控设备。
第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摄像头应挂在明显位置,确保可以清晰拍摄到施工现场的全貌。
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机和硬盘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被他人非法访问。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密视频监控设备的密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
第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内容应按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不少于三个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故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时间稳定运行。
第三章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只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操作和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必须在指定人员的监控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和关闭。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仅用于安全监测和施工管理需要,禁止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对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操作人员、使用时间、使用内容等。
第四章权益保障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工人应当被告知存在视频监控设备,并明确告知监控设备的使用目的。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工人有权申请查看自己在监控设备中的影像记录,并施工单位应予以提供。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公布工人的行为规范,明确工人不得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个人攻击和谩骂。
第二十条如有工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停工。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储等功能。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
第三条在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盲区;第四条施工现场监控点数量部署应符合《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规定。
第五条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划布置完毕后30天内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工程须在塔吊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监控室,项目部应于工程开工之前须确定具体安装的公司。
并配置符合《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监控设备。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工程,对施工现场未及时安装或未按要求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确定至少1名能熟练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
确保施工作业期间该系统正常运行,以保证信息的上传,监控系统应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运行。
第九条远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企业年度安全考核、文明工地评审及其他奖项评比的内容。
第十条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要求的工程,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且未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的项目部,将由公司负责安装该系统,所产生费用将双倍从项目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1 -。
2024年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2024年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视频监控系统在施工现场的应用也越来越普及。
视频监控系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水平,还可以监控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展和实时情况,对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特制定《2024年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一章绪论】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以规范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选址、安装、运行、维护和数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的宗旨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效率并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选址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特定条件,合理规划摄像头的布置位置,能够全面覆盖施工现场的关键区域,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选择质量优良、性能稳定、具有防水、耐高温、抗干扰能力的视频监控设备和系统,并保证设备的合法、合规采购。
第六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除了布置在施工现场的关键区域外,还应按照规定安装在施工设备上,以便实时监控施工设备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可靠性,必要时应委托专业安全公司进行巡检和维护。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责任和权限,规范设备的使用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三章视频数据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录像必须进行实时存储,并设置有效期限,存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第十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数据的查阅、提取和保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
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
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
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储等功能。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
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
第三条在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
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盲区;
第四条施工现场监控点数量部署应符合《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规定。
第五条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划布置完毕后30天内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工程须在塔吊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
监控室,项目部应于工程开工之前须确定具体安装的公司。
并配置符合《十
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
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监控设备。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工程,对施工现场未及时
安装或未按要求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确定至少1名能熟练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
确保施工作业期间该系统正常运行,以保证信息的上传,监控系统应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运行。
第九条远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
要内容之一,列入企业年度安全考核、文明工地评审及其他奖项评比的内容。
第十条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要求的工程,未安装视
频监控系统且未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的项目部,将由公司负责安装该系
统,所产生费用将双倍从项目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