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管理规定
建筑设计行业设计文件归档规定
建筑设计行业设计文件归档规定为了规范建筑设计行业的设计文件归档工作,提高设计文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现将建筑设计行业设计文件归档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的各类设计机构和设计人员。
二、归档责任1. 设计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文件管理和保密意识。
2. 设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流程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将设计文件纳入归档系统。
三、归档流程1. 设计文件生成阶段设计人员应在设计文件生成阶段,按照项目名称、设计阶段及文件类型等要求,将设计文件整理归纳,并在归档系统中创建相应的文件目录。
2. 设计文件审核阶段设计文件完成后,应由专业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将审核意见、评审记录等文件及时归入归档系统,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3. 设计文件存储阶段设计文件完成审核后,设计机构应按照设计文件归档要求,将设计文件存储于防火、防水、防紫外线和防腐蚀的专用文件柜中,并在归档系统中记录其存放位置及存储时间。
四、归档要求1. 设计文件归档应按照项目、时间顺序进行,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设计文件应采用标准文件格式进行存储,如CAD、PDF等,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兼容性。
3. 设计文件存储介质应稳定可靠,并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文件损坏或丢失。
4. 归档系统应设置适当的权限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访问和下载仅限于授权人员。
五、文件保密1. 设计机构和设计人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保护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 设计文件的归档过程中,设计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对设计文件进行加密和防篡改,以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六、归档查询与借阅1. 设计机构应建立设计文件的查询与借阅制度,并设立专门的查询和借阅区域。
2. 设计人员和外部人员借阅设计文件,应填写借阅申请,并由专人进行审核和记录,并在规定的归还时间内归还。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归档规定的设计机构和设计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资质等。
设计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
最大限度提高设计文件的继承性和标准化程度。
公司所有的设计资料文档,包括:软件、硬件、结构SJ/T 207-1999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 1-5 部份4.1 设计文件 design document记录设计信息的媒体。
包括试制设计文件和定型设计文件。
按其内容的表述可分为:图样、简图、文字内容设计文件和表格形式设计文件。
4.2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for design documents对产品设计文件的成套、符号、代号、格式、编号、编制和管理等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4.3 零件 part不采用装配工序而制成的产品。
如车制的“轴”,用金属或者合金铸成的“机壳”,无骨架的“线圈”,腐蚀的“印制板”,用塑料压塑的“把手”。
4.4 部件 subassembly4.4.1 硬件部件由材料、零件等以可拆卸或者不可拆卸连接所组成的产品。
它是在装配较复杂的产品时必须组成中间产品。
例如:用塑料与金属轴圈压塑成的“手轮”;半导体材料上用掺杂方式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产品,如:半导体集成电路的“芯片”,半导体管的“管芯”。
部件亦可包括其他的部件和/或者整件。
例如:装有表头、开关的面板;装有变压器的底板。
4.4.2 软件部件是载有程序的机构独立的媒体,但不能独立使用。
它是整件的组成部份4.5 整件 assembly4.5.1 硬件整件由材料、零件、部件等经装配连接所组成的具有了独立结构或者一定功能的产品。
例如: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管、电容器。
整件亦可包括其他的整件。
例如:收发讯机的放大器、电压表等。
具有一定通用性的部件,亦可作为整件。
例如:元器件组成的单元等。
整件作为产品出厂时,有些整件又称整机,如发射机、电视机、录相机、电话交换机、计算机、示波器等;还有些整件又称元器件,如电阻器、电容器、电子管、半导体管等。
4.5.2 软件整件是载有完整独立功能程序的媒体。
它是部件的组合,整件的组合或者部件和整件的组合,或者是载有一个或者若干完整独立功能的程序的一个媒体。
单位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设计文件的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设计成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使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单位设计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保密,确保完整;(三)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设计文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协调解决设计文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设计文件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设计文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设计文件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计文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设计文件管理细则;(二)负责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借阅、销毁等工作;(三)组织设计文件管理的培训、考核;(四)负责设计文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五)定期对设计文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设计文件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设计文件收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收集设计文件;(二)确保收集到的设计文件完整、准确、规范;(三)对收集到的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建立目录。
第八条设计文件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设计文件类别,分门别类整理;(二)确保设计文件之间的关联性;(三)对设计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查阅、使用。
第四章设计文件保存与使用第九条设计文件保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保存设计文件;(二)纸质设计文件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装订、存放;(三)电子设计文件应备份至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
第十条设计文件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审批制度,确保设计文件使用的合法、合规;(二)明确设计文件使用权限,防止信息泄露;(三)确保设计文件使用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五章设计文件销毁第十一条设计文件销毁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设计文件进行销毁;(二)销毁前,应进行鉴定、审批;(三)销毁过程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设计部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部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计部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文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部内各类文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报告、资料、合同协议等。
三、文件的分类和归档1. 按照文件的性质和用途,将文件分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报告、资料、合同协议等几个类别,并分配相应的编号,以便归档管理。
2. 文件应当根据归档规定进行整理和分类,确定文件的保管期限和归档位置,并标注文件的归档编号。
3. 对于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当进一步分类,确定文件的保存期限和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
四、文件的编制和审批1. 文件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确保文件的格式统一、内容完整。
2. 文件的审批流程应当清晰明确,审批权限应当根据文件的性质和重要性合理确定,审批流程应当完整、规范。
3. 文件的签发部门应当对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文件的合规、合法。
五、文件的传阅和借阅1. 文件的传阅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避免因传阅不当导致文件泄露或遗失。
2. 对于重要文件的借阅,应当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在借阅期间加强监管,防止文件的遗失和泄露。
六、文件的保存和销毁1. 文件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文件的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划分,对于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当进行专门的保管,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整理。
2. 文件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销毁操作合法合规,避免因销毁不当导致文件泄露或遗失。
3. 对于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库,对文件进行专门的管理和保管,确保文件的安全。
七、文件的安全保密1. 对于涉密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
2. 对于涉密文件的传阅和借阅,应当严格限制范围和权限,确保文件不被泄露。
3. 对于文件的存储和传输,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因存储和传输不当导致文件的泄露和损毁。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文件管理制度的行为,设计部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sjt207-2018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SJT207-2018设计文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SJT207-2018标准的设计文件管理流程,以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设计效率,降低设计成本。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SJT207-2018标准的设计文件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本管理制度主要参考以下标准制定:1. SJT207-2018:电子行业标准《半导体器件分规范》2.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三、术语和定义1. 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规格书、明细表等,是设计过程的成果,用于指导生产、检验和使用。
2. 审核:对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3. 批准:对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进行最后审定,并赋予其正式生效的权限。
4. 存档:将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并存储在适当的介质上,以便查阅和管理。
5. 销毁:对不再需要的设计文件进行破坏或处理,以防止其被非授权访问。
四、设计文件的分类与编码1. 设计文件应根据其内容、用途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如产品总装图、电路图、元件明细表等。
2. 设计文件的编码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以便快速识别和检索。
编码应包括部门代码、文件类型、版本号等信息。
五、设计文件的编制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人员进行。
2. 设计人员应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客户需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 设计文件应使用公司规定的模板和格式,以确保文件的统一性和易读性。
六、设计文件的审核与批准1. 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给相关领域专家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审核。
2. 审核人员应对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其符合SJT207-2018标准和客户需求。
审核人员应在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
3. 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应提交给授权人员进行批准。
批准人员应为产品研发部门或技术部门的负责人,具有最终决定权。
4. 批准人员应对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进行最后审定,并决定其是否正式生效。
批准人员应在批准后签字确认。
设计文件的归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设计文件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设计文件归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资料、设计变更、施工图、竣工图等。
第三条设计文件归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归档,分室保管;(三)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四)及时归档,规范管理。
第四条设计文件归档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设计文件归档工作。
第二章归档范围与要求第五条设计文件归档范围:(一)各类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二)设计变更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图纸等;(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等;(四)竣工图文件,包括竣工图、竣工说明书、竣工计算书等;(五)技术资料,包括材料、设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检验报告等;(六)其他与设计文件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设计文件归档要求:(一)设计文件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二)设计文件应按照设计阶段、专业、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三)设计文件应标注归档编号,方便查阅和管理;(四)设计文件应使用耐久性材料,如A3纸、A4纸等;(五)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档案保护要求进行装订、包装;(六)设计文件归档前应进行质量审核,确保其符合归档要求。
第三章归档程序第七条设计文件归档程序:(一)设计文件形成单位应按照归档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整理、审核,并填写归档目录;(二)设计文件形成单位将整理好的设计文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三)档案管理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验收、审核,符合归档要求的予以归档;(四)档案管理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五)档案管理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保管、维护,确保其安全、完整。
第八条设计文件归档时间:(一)工程设计文件应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二)设计变更文件应在变更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三)其他设计文件应在形成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
设计单位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单位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设计单位文件管理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设计单位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机密性,维护设计单位正常运行的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计单位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单位内部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生成、存储、利用、传递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设计单位文件管理机构是设计单位内部直接负责文件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设计单位文件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执行,对各类文件进行定期整理归档和销毁。
第四条设计单位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设计单位文件管理制度,做到文明办公,规范操作,保护文件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五条设计单位文件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设计单位文件管理机构负责修订和完善,并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文件管理培训,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
第二章文件的生成第六条设计单位的各类文件应当按照专业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的原则进行撰写和生成。
文件的格式、内容和表述必须清晰明了,符合设计单位的现实工作需要。
第七条设计单位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撰写和生成文件时必须遵循设计单位的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生成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进行文件的归档和登记。
第八条设计单位的各类文件必须经过相关审核和签署后方能生效,未经审核和签署擅自传阅和使用文件的,视为违反文件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文件的存储第九条设计单位的各类文件应当根据文件的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存储,按照文件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归档和整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第十条设计单位文件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文件档案管理系统,规范制定文件档案的存储和管理标准,制作文件目录和索引,方便全体员工进行文件检索和查阅。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的文件存储应当分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电子文件应当进行密码保护和定期备份,纸质文件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文件柜中进行保管。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文件存储地点应当设置在安全性和机密性较高的区域,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擅自进入,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秘密性。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
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
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4 、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模板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文件处理效率,特制定本文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在文件管理过程中的创建、审核、发布、存档、更新和销毁等环节。
三、文件分类1. 内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通知、工作流程、操作手册等。
2. 外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客户资料等。
3.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法律意见书等。
4. 电子文件: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储的文件。
四、文件编号规则1. 文件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检索和管理。
2. 编号规则应包含年份、部门代码、文件类型和序列号。
五、文件创建与审批流程1. 文件创建:由文件责任人起草,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文件审批:起草后需提交直接上级或指定审批人进行审批。
3. 文件发布:审批通过后,由文件责任人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
六、文件存档1. 所有文件应定期存档,纸质文件应妥善保管,电子文件应备份。
2. 存档文件应有明确的索引和目录,便于检索。
七、文件更新与修订1. 文件内容需更新时,应由文件责任人提出,并按照创建与审批流程进行。
2. 更新后的文件应替换旧版文件,并在存档系统中更新记录。
八、文件保密1. 所有文件均应根据其性质和重要性进行相应的保密处理。
2. 保密文件的访问应限制在授权人员范围内。
九、文件借阅与归还1. 借阅文件需填写借阅记录,注明借阅人、借阅日期和预计归还日期。
2. 归还文件时,应检查文件完好无损,并在借阅记录上标注归还日期。
十、文件销毁1. 对于过时或不再需要的文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2. 销毁文件应有记录,注明销毁原因、文件清单和销毁日期。
十一、监督与执行1. 行政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并定期检查文件管理情况。
2. 对违反文件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
公司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确保设计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
第三条审核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及客户需求。
第二章审核范围第四条本制度审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文件:1. 工程设计文件;2. 产品设计文件;3. 技术方案设计文件;4. 专项设计文件;5. 其他涉及公司业务的设计文件。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五条设计文件审核流程如下:1. 设计人员完成设计文件后,提交给审核部门;2. 审核部门接收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3. 初步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提交给相关专家进行专业审核;4. 专家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返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完善;5. 设计人员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再次提交审核;6. 审核部门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最终审核;7. 最终审核合格的设计文件,签署审核意见,提交给相关部门使用。
第四章审核要求第六条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及客户需求;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审核:1. 仔细阅读设计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清晰;2. 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及客户需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3. 对设计文件中的不合理、不规范之处提出修改意见,确保设计文件质量;4. 对设计文件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审核责任第八条审核部门负责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审核人员对审核过程中的责任如下:1. 对审核意见负责,确保审核意见准确、合理;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3. 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审核部门负责解释。
设计公司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件安全管理,确保公司重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防止文件丢失、泄露和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图纸、设计稿、合同、财务报表等各类文件。
第三条文件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性:确保文件内容不被非法获取和泄露。
2. 完整性:确保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可用性:确保文件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
4. 可追溯性:确保文件变动可追溯。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公司文件分为以下类别:1. 绝密文件:涉及公司核心商业机密和国家秘密的文件。
2. 机密文件:涉及公司重要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的文件。
3. 秘密文件:涉及公司一般商业信息和内部信息的文件。
4. 普通文件:不涉及公司商业信息和内部信息的文件。
第五条文件标识应清晰、明确,包括文件类别、编号、密级、制作人、审批人等信息。
第三章文件保管与存档第六条文件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文件的接收、登记、分发、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文件保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对公司业务和文件管理有深入了解;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3. 具备一定的文件处理能力。
第八条文件存放应遵循以下要求:1. 文件柜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2. 文件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3. 文件柜钥匙丢失,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文件存档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绝密文件和机密文件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或档案室;2. 秘密文件和普通文件可存放在文件柜;3. 文件存档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第四章文件借阅与传递第十条文件借阅应填写借阅单,经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时,应确保以下事项:1. 明确借阅目的和用途;2. 不得泄露文件内容;3.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第十二条文件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邮件系统或专人送达,确保文件安全。
第五章文件销毁与报废第十三条文件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 确定文件销毁范围和数量;2. 经审批后,指定专人负责文件销毁;3. 文件销毁后,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设计部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部文件的安全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完整和保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部所有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资料、专利文件等。
三、职责分工1. 设计部经理负责设计部文件安全管理的总体工作,对文件安全负总责。
2. 设计部文档管理员负责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分发工作。
3. 设计人员负责设计文件的编制、修改、审核和保密工作。
四、文件分类与标识1. 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设计文件分为以下类别:(1)绝密文件:涉及国家秘密,不得泄露。
(2)机密文件:涉及公司秘密,不得泄露。
(3)秘密文件:涉及项目秘密,不得泄露。
(4)内部文件: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2. 文件标识:设计文件应标注文件类别、编号、名称、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等信息。
五、文件保管与使用1. 文件保管:(1)设计文件应存放于文件柜或专用文件柜中,由文档管理员负责管理。
(2)文件柜应设置密码,确保文件安全。
(3)借阅文件需填写借阅单,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2. 文件使用:(1)设计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使用规定使用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修改、泄露文件内容。
(2)设计人员应妥善保管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工作场所。
(3)文件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文档管理员。
六、文件归档与销毁1. 文件归档:(1)设计文件在项目完成后,由文档管理员负责整理、归档。
(2)归档文件应按照文件类别、编号、名称等进行分类,确保文件整齐有序。
2. 文件销毁:(1)文件销毁需经设计部经理批准,并填写销毁清单。
(2)文件销毁应采取焚毁、剪碎等方式,确保文件内容无法恢复。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维护文件安全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泄露、损坏、丢失文件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设计部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计文件出图与成品交付管理规定
设计文件出图与成品交付管理规定一、设计文件的出图管理1、凡以华森设计公司名义提交给客户的正式设计成果:方案设计(包括投标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设计、竣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文件、表现图、模型等,均属设计文件出图的管理范围,在出图前必须填写“出图单”,并经批准之后方可制作成品文件。
2、设计文件在设计人(编制人)完成公司规定的技术管理程序和质量管理程序后,由方案/工程设计主持人负责办理填写出图单交项目经理。
3、办理出图手续流程:填写“设计出图单”,——“出图单”审批,——填写“制作单”,——晒印、制作(装订)设计文件,——交付项目管理部。
4、出图单分为“方案设计出图单”和“初设/施工图设计出图单”两种,分别由方案/工程设计主持人负责填写,在填写完出图单内规定的内容后,按以下程序审批、出图。
出图单审批流程5、分批出图时,由方案/工程设计主持人按照所出图的内容填写出图单,并按以上程序每次出图均应办理出图。
6、单一专业修改出图的,由专业负责人填写“底图修改审批单”,并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按以上程序办理。
7、出图单的填写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对于填写内容不全的,项目管理部可要求退回重新填写。
8、方案/工程设计主持人可出图前办理完出图审批手续。
9、未按规定填写“出图单”而擅自出图、交付的,项目管理部查实后将上报公司通报批评,或做出经济处罚。
10、项目经理负责此项工作。
二、设计文件成品的交付管理1、凡以华森设计公司名义涉及对外的合同、合约、协议、协定中约定的设计文件,均属设计文件成品交付管理范围。
各成品格式须符合公司《设计成品格式规定》。
2、设计文件文本的制作管理程序设计文件成品对外交付,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其职责包括:1)在“出图单”被批准后,由项目管理部填写“制作单”,安排成品制作。
形成设计文件成品交付项目管理部。
2)成品制作完成后,项目管理部就制作质量做出评价意见。
3、表现图(含多媒体)、模型的制作管理程序1)项目管理部填写“华森公司表现图、模型制作单”,写明制作内容并签字后报部门经理审批。
设计文件变更管理规定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设计更改操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设计更改操作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1.当设计项目全套底图需修改、重出蓝图时1.1 修改所有图纸的出图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及版本号,以便与原图区分(详见附件1)。
1.2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发函给业主,写明:“XX图作废由XX 图代替,为了防止作废图误用,请将作废图收回”。
2. 当设计项目的部分底图需进行修改、重出蓝图时2.1 由设计修改人填写《修改底图审批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交信息档案中心备案。
2.2更改设计图纸编号。
如各专业的第01号图要修改时,按下表进行图纸编号修改:2.3更改图上的右下方注明:原XXXX作废,由此图代替(详见附件2)。
2.4修改图纸目录,保证目录中图纸编号与修改后的图纸图签中的编号一致。
2.5 需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并在其上写明作废图及替代图的编号,并写明:“为了防止作废图纸误用,请将作废图收回”。
2.6 项目部交付变更图时填写《图纸修改交付登记单》,交甲方进行签收。
3. 图纸交付后进行局部修改,需出《设计更改通知单》时3.1《设计更改通知单》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一部分,各岗位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各项规定出具《设计更改通知单》。
3.2 《设计更改通知单》的“设计号”和“工程名称”应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设计号”和“项目”名称对应。
3.3《设计更改通知单》需依次编号,如各专业的第1号更改通知单按以下要求编号:3.4《设计更改通知单》后可加附图,附图内容须与《设计更改通知单》中“更改内容”栏填写的对应。
3.5《设计更改通知单》的更改1)设计更改通知单修改的编号:设计更改通知单修改时,在原编号后加字母,第一次为a,以此类推。
2)在修改后的《设计更改通知单》的下方须注明:如“SB-01作废,由SB-01 a代替”,详见附件3。
3)归档时在“设计更改通知单登记表”备注栏处注明:如“SB-01作废,由SB-01a代替”。
设计文件管理规定
设计文件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技术中心相关文件的管理和控制方法,以确保所使用的文件现行有效,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软、硬件产品实现过程中相关的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SJ/T207.1-1999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一部分: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SJ/T207.2-1999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二部分:设计文件的格式SJ/T207.3-1999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文字内容和表格形式设计文件的编制方法SJ/T207.4-1999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四部分:设计文件的编号SJ/T207.5-1999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五部分:设计文件的更改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Q/CDJZG0705-2013设计文件签署规范Q/CDJZG1102-2013文件控制程序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08和GJB9001B-2009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述术语和定义。
3.1设计文件记录设计信息的媒体,指从设计、试制、鉴定到生产的各个阶段形成的图样及技术资料的总称。
设计文件包括临时设计文件和正式设计文件。
3.2工艺文件指导工人操作和用于生产、工艺管理等的各种文件的总称。
工艺文件包括临时工艺文件和正式工艺文件。
3.3技术文件正式设计文件和正式工艺文件的总称,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等等,技术文件还包括未打印出图的尚在计算机里的图纸资料、技术文档等。
3.4BOM表BOM(BillofMaterial)物料清单,是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产品结构数据文件,也是ERP的主导文件。
BOM使系统识别产品结构,也是联系与沟通企业各项业务的纽带。
4职责4.1综合管理部技术中心下属部门,是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号及标准化工作,以及各类技术文件的综合分类、档案管理、分发、更改及作废文件的统一销毁。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计文件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设计文件的保密和备份1.所有设计文件必须对外保密,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或传播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必须存放在封闭的柜子或电脑中,并定期备份。
2.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外借、外传设计文件。
外借时必须制定出借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
3.设计文件备份保管分为实体备份和电子备份两种形式,实体备份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安全密封的空间内,电子备份应储存在网络云盘或专用服务器中,确保备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1.设计文件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设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2.设计文件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要求。
审查人员必须熟悉相关规范和标准,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
3.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必须记录相关的信息,包括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审查结果等,并进行归档保存。
(三)设计文件的使用和管理1.设计文件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禁止非授权人员查阅、复制或修改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的使用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等。
2.设计文件必须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清晰的档案系统,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设计文件的存放位置必须明确,便于查找和管理。
3.定期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和整理,清理过期的设计文件,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4.设计文件的借阅必须经过授权和登记,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逾期必须及时归还并记录借阅情况。
5.设计文件的销毁必须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销毁设计文件。
销毁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包括销毁人员、销毁时间等。
三、安全检查和监督1.定期组织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计文件没有遗失、损坏或泄露的情况发生。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计文件的管理,保障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设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计工作人员。
二、管理范围设计文件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工艺流程、技术规范、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通知、会议记录等相关设计文件。
三、文件的保密性和安全性1.设计文件是涉及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的重要资料,设计文件的保密性是设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在设计工作中,设计人员需加强信息保密意识,不得擅自外传设计文件。
2.设计文件的存储必须在公司内部的网络硬盘或专门的设计文件管理系统中,不得在个人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等非安全设备上存储设计文件。
3.设计文件的传输必须通过公司内部安全网络或经过加密处理后传输,不得通过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传输。
传输时需对设计文件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四、文件的整理和归档1.设计文件的整理应按照规范的文件命名规则进行,确保文件能够被快速检索和归档。
2.设计文件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类型、项目名称、时间等标准进行分类,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系统。
3.设计文件的归档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完成的设计文件,应及时移交至档案管理系统中归档。
五、文件的审批和修改1.设计文件的审批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流程严格,不得越级审批和私自修改设计文件。
2.设计文件的修改应经过设计负责人或主管工程师审查确认后进行,修改时需标注修改人、修改时间和修改内容,确保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规范和准确。
3.设计文件的变更通知应及时发送至相关人员,确保所有设计人员都了解设计文件的变更内容。
六、文件的使用和借阅1.设计文件的使用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需要进行,不得随意外借或私自复制设计文件。
2.设计文件的借阅需提前向设计室主管或技术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时需签署借阅协议,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3.设计文件的复印或扫描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复印或扫描后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控制,不得外传。
设计公司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公司设计文件的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设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设计文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报告、设计变更等。
第三条设计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防止文件遗失、损坏或篡改。
2. 及时性原则:确保设计文件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设计内容。
3. 安全性原则: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存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设计文件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设计部门负责人负责设计文件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核、批准和分发。
3. 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存储和备份。
4. 定期检查设计文件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设计人员负责设计文件的编制、修改和提交,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文件的编制。
2. 及时更新设计文件,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3. 提交设计文件时,确保文件质量符合要求。
4. 配合设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设计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文件的管理流程第六条设计文件编制1. 设计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规范编制设计文件。
2. 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提交给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七条设计文件审核1. 设计部门负责人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符合规范和标准。
2. 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由设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签署。
第八条设计文件分发1. 设计文件经批准后,由设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分发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分发时,应确保文件的安全性,防止泄露。
第九条设计文件修改1. 如需修改设计文件,设计人员应填写设计变更单,并提交给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
2. 审核通过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签署。
第十条设计文件归档1. 设计文件经分发和修改后,由设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归档。
2. 归档的设计文件应按照文件类型、项目名称等进行分类,确保便于查阅。
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
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本节内容主要来源于以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2003)84号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一、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二、设计工作程序建设部(2003)84号文件规定,大中城市建筑设计为三个阶段。
即: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
小型和技术简单的城市建筑,可以方案设计阶段代替初步设计阶段,对技术复杂而又缺乏经验的项目,需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一)前期准备研究设计依据,收集原始资料,现场勘查及调查研究。
l可行性研究报告。
2规划局核定的用地位置、界限、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有关的政策、法令、规范、标准。
4气象资料、地质条件、地理环境。
5.市政设施供应情况。
6.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及所提供的设计要求。
7.设计合同。
(二)方案设计设计阶段的深度应符合建设部2003年的规定84号文规定。
(1995)230号文件中《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已作废。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三)初步设计要以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方案批准为依据。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设计文件的命名,明确设计文件的设计、审批、发放、回收、借阅、归档等过程中个部门的职责与要求,加强标准化式对设计文件的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归档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2、产品研发过程管理流程外部相关部门,总经理,主管设计部,相关职能部们3、设计程序(1)服装设计:收集资料→构思方案(草稿)→例会研究→设计绘制具体示例→设计说明→效果图→审核→装订→制版→打样衣→陈列展厅(2)花型设计:分析客户→收集资料→构思方案→设计绘制具体花型→审核→开发部→打样→陈列展厅4、内容(1)设计文件的命名:日期+设计师拼音缩写+序号,例:xx文件夹按月建,若文件夹里有两、三个公司指定的则再建子文件夹归类,确定存放于部门硬盘上(2)纸质版设计文件打印时文件桑都标注好,系统归类存放于档案柜,上锁,归档完毕。
《设计文件发放、回收登记》中做好记录(3)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查阅设计部资料,要开发的产品由开发部专人负责,防止资料外泄。
业务部要借资料必须填写《借阅单》,设计部主管签字方可带走,原则上不外拿,可领客户来挑样稿,若要上门服务的,则现挑现选,稿件不得离开业务员,谈判完应立即归还于设计部,若有失误造成资料外泄,业务部承担所有相应损失,原则上外借不过夜。
注:不得私自复印、拍照,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必须经过设计部授权或批准,若私自复印,按盗取资料处罚。
5、设计文件的保密管理(1)公司有效设计文件由标准化式严格控制、保密、备份、存档。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设计文件带离部门、公司或私自复印、拷贝,故意破坏设计文件,如果损失或者泄露有效设计文件,按公司、部门制度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对于电子版的设计文件,任何人员如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私自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盘等进行备份存储.(3)对回收的设计文件应归还原位,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到期之后确认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应填写《文件销毁记录表》,经设计部批准后,由行政管理中心作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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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管理规定1.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12.设计文件的格式﹣﹣﹣﹣﹣﹣﹣﹣﹣﹣﹣﹣﹣﹣﹣﹣﹣﹣﹣﹣﹣﹣﹣﹣﹣﹣﹣﹣﹣﹣﹣﹣﹣﹣33.文字内容和表格形式设计文件的编制方法﹣﹣﹣﹣﹣﹣﹣﹣﹣﹣﹣﹣﹣﹣﹣﹣﹣﹣﹣﹣﹣﹣﹣74.设计文件的编号﹣﹣﹣﹣﹣﹣﹣﹣﹣﹣﹣﹣﹣﹣﹣﹣﹣﹣﹣﹣﹣﹣﹣﹣﹣﹣﹣﹣﹣﹣﹣﹣﹣﹣125.设计文件的更改﹣﹣﹣﹣﹣﹣﹣﹣﹣﹣﹣﹣﹣﹣﹣﹣﹣﹣﹣﹣﹣﹣﹣﹣﹣﹣﹣﹣﹣﹣﹣﹣﹣﹣131 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1.1 定义1.1.1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对产品设计文件的成套、符号、代号、格式、编号、编制和管理等所作的一系列规定。
1.1.2 零件不采用装配工序而制成的产品。
例如:车制的“轴”;用金属或合金铸成的“机壳”;用塑料压塑的“把手”;无骨架的“线圈”;涂覆的“灯丝”;腐蚀的“印制板”。
1.1.3 部件由材料、零件等以可拆卸或不可拆卸连接所组成的产品。
它是在装配较复杂的产品时必须组成的中间产品。
例如:用塑料与金属轴圈压塑成的“手轮”;半导体材料上用掺杂方式形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产品,如:半导体集成电路的“芯片”;半导体管的“管芯”。
部件亦可包括其他的部件和/或整件。
例如:装有表头、开关的面板;装有变压器的底板。
1.1.4 整件由材料、零件、部件等经装配连接所组成的具有独立结构或一定功能的产品。
例如: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管、电容器等。
整件亦可包括其他的整件。
例如:收发讯机的放大器、电压表等。
具有一定通用性的部件,亦可作为整件。
例如:元器件组成的单元等。
整件作品出厂时,有些整件又称整机,如发射机、电视机、录像机、电话交换机、计算机、示波器等;还有些整件又称元器件,如电阻器、电容器、电子管、半导体管等。
1.1.5 成套设备由若干整件相互连接而共同构成的能完成某项完整功能的整套产品。
这些整件的连接一般要在使用地点完成。
例如:计算机、雷达等。
成套设备亦可包括其他较简单的成套设备。
1.1.6 成套件随产品的具有某一特定作用的组合体。
它包括成套安装件;成套备件;成套工具、附件和材料;成套装放器材和成套包装器材等,并编为4级整件。
1.1.7 图样以投影关系为主绘制的图。
用于说明产品加工和装配要求的设计文件。
1.1.8 简图以图形符号为主绘制的图。
用于说明产品电气装配连接、各种原理和其他示意性内容的设计文件。
1.1.9 文字内容设计文件以文字为主。
用以说明产品技术要求、检验要求、使用方法等的设计文件。
1.1.10 表格形式设计文件以表格的形式说明产品的组成情况、相互关系等的设计文件。
1.1.11 底图(原图)经过有关人员签署并作为唯一凭证的设计文件。
1.1.12 复制图以底图为依据所复制或显现的设计文件。
1.2 基本要求1.2.1 设计文件应全面表述产品组成、型式、结构、接口、原理等设计信息以及在制造、验收、使用、维护和修理时所必须的技术数据和说明。
它是产品研究、设计、试制与生产实践经验积累所形成的技术资料,为组织生产和使用产品提供基本依据。
1.2.2 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继承程度、生产批量、组织生产的方式以及试制与生产等特点确定其内容和组成。
在满足组织生产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
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编制设计文件。
1.2.3 产品设计文件应准确、清晰,设计文件之间应协调。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
1.2.4 用不同媒体记录同一产品设计文件应标识相同的设计文件的编号和更改标记,其记载的技术内容应一致。
1.2.5 产品设计文件应给出编号。
编号的方法见第4部分1.3 产品的分级产品及其组成部分(以下简称“产品”),按其结构特征及用途,分成“级”。
级的名称及其相应代号为:零件— 7,8 级;(7为非金属、8为金属)部件— 5,6 级;(装配图)整件— 2,3,4 级;成套设备— 1级。
1.4 设计文件的分类1.4.1 设计文件按其表达形式分为:图样、简图、文字内容和表格形式四种。
1.4.2 设计文件根据使用特征分为:底图和复制图两种;1.4.3 设计文件按记录信息的媒体分为:a) 非纸质:如磁盘(软盘、硬盘)等;b) 纸质:如打印纸、扫描纸、复印纸等。
1.4.4 设计文件依据产品研制阶段分为:试制设计文件、设计定型设计文件和生产定型设计文件三种。
1.5 设计文件的成套性1.5.1 产品基本设计文件是指能代表该产品的设计文件。
各级产品的基本设计文件规定如下:零件 (7,8级)—零件图(7为非金属、8为金属);部件 (5,6 级)—装配图;(5为总装图、6为装配图)整件 (2,3,4 级)—明细表(MX);成套设备 (1级)—明细表(MX)。
1.5.2 对本产品基本设计文件以外的其他设计文件的编号,应采用与基本设计文件相同的分类标记和登记顺序号,并加上该文件的简号(产品标准和通用的设计文件除外)。
1.5.3 产品设计文件的成套性,是指以产品为对象所编制的设计文件的总和。
它是产品设计试制完成后,应具备的设计文件。
1.5.3.1 产品设计文件的成套性见表1表一产品设计文件的成套性注1 表中“●”表示必须编制的文件:"○"表示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的需要而编制的文件;“-”表示不需编制的文件。
2 产品较简单时,可只编制使用说明书,而不编制技术说明书。
2 设计文件的格式本章规定了设计文件的标题栏、明细栏、镀涂栏、登记栏、倒号栏和格式、尺寸及其填写方法。
同时规定了设计文件的13种格式(详见表二),并对各种格式所适应的设计文件做了规定。
2.1 标题栏的格式标题栏的格式分为种,见图1、图2、图3。
图1 图样形式标题栏格式图2 简图、文字内容、表格形式标题栏首页格式图3 简图、文字内容、表格形式标题栏续页格式详见附录B设计文件格式试样。
2.2 标题栏的填写方法2.2.1 在①栏内,零件图和装配图应填写产品或其组成部分的名称。
其余的设计文件,此栏除填写产品名称外,还应填写相应的文件名称。
例如:电路图、明细表等。
2.2.2 在②栏内填写设计文件的编号。
2.2.3 在③栏内,对于零件图应填写规定使用的材料。
材料的标注应按相应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填写。
此栏规定的材料,只能是一种。
如允许采用代用材料时,代用材料应作为技术要求的内容,列于标题栏上方的图纸空白处。
如外购标准产品需要局部再加工时,在③栏内应填写标准产品的名称,填写方法应与标准上规定的产品名称和型号一致,并应标明标准编号。
用毛坯制造的零件,如该毛坯有单独的图样.则在③栏中应填写毛坯图的图号。
对于装配图中的③栏,不予填写。
2.2.4 ④栏为备用。
2.2.5 在“阶段标记”栏内,对设计定型的设计文件(指设计试制完成后,经修改整理的设计文件),在设计定型通过后.按经过修改的设计文件进行试生产验证,可以在“阶段标记”栏左边一格填写字母“A";对生产定型的设计文件(指修改的设计文件进行批量生产验证,可以填写字母“B",2.2.6 在“质量”栏,填写产品的计算质量及其计量单位符号。
2.2.7 在“比例”栏,填写基本视图的比例。
2.2.8 在“第张”栏,填写同一设计文件编号的文件张数的顺序号。
2.2.9 在“共张”栏,填写同一设计文件编号的文件的总张数。
当首页前有副封面、目次等页时,应计人总张数。
2.2.10 “设计”、“拟制”、“审核”、“工艺”、“标准化”、“批准”各栏,分别由有关职能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
空格栏供其他有关人员签署之用。
2.2.11 “标记”、“数量”、“更改单号”、“签名”、“日期”各栏,供登记设计文件的更改记录用。
2.3 明细栏装配图、安装图、接线图等应有明细栏。
2.3.1 明细栏的位置明细栏位于标题栏的右上方,其行数根据需要而定,当自下而上延伸不足时,再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
当装配图绘于两张或两张以上的图纸上时,明细栏应放在第一张上。
复杂的装配图,允许用A4幅面图纸单独编制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标题栏采用图3格式。
在单独编制时,明细栏应自上而下填写。
2.3.2 明细栏的编制要求明细栏按装入本装配图中的整件、部件、零件、标准件、外购件和材料类的顺序,自下而上分类填写,为使填写清晰、更改方便,各类之间可留空格数行。
2.3.2.1 在明细栏内,仅填写直接组成该产品的整件、部件、零件、标准件、外购件和材料,即在图中有旁注序号的产品和材料。
2.3.2.2 对于装配产品时用作零件,但无单独图样的材料,在装配图中应有旁注序号,并列人明细栏中。
2.3.2.3 其他材料,如压塑料、灌注料等,其使用量根据产品的尺寸能确定者,亦应列人明细栏中。
2.3.2.4 焊料、胶、润滑油和油泥等无法确定用量的材料,不列人明细栏中,但必须在图中“技术要求”中或在图样上加旁注说明。
2.3.2.5 整件、部件、零件按设计文件编号的递增顺序排列。
如采用其他企业的设计文件时,其设计文件按编号的递增顺序,填写在本企业设计文件的相应节之后。
2.3.2.6 “标准件”是指本企业按标准生产的自制件。
标准件应按标准件图样的编号递增顺序填写,也可按标准件的类别分类填写。
2.3.2.7 外购件是指不按本企业编制的设计文件生产,而以成品形式到达本企业的外购产品。
其填写顺序一般为:编有外形图的外购件、紧固件、元器件和其他产品。
2.4 明细栏各栏的填写2.4.1 “序号”栏填写所列产品或材料在图中的旁注序号。
标注项目代号的产品,其项目代号可填写在“序号”栏中,或填写在“备注”栏中。
当一个型号参数的产品对应多个项目代号时,可简化填写,例如:R4, B5, R7可简化为R4,5,7。
2.4.2 “编号”栏整件、部件、零件填写相应设计文件的编号。
标准件填写图样的编号或相应的标准编号。
外购件填写相应的编号或标准编号。
材料填写相应的标准编号。
2.4.3 “名称”栏填写所列产品或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型号(或牌号)。
在“名称”栏中。
一个项目在一行填写不下时,应自上而下延续,只能占用一个序号,且数量要填写在最末一行中。
2.4.4 “数量”栏填写所列产品和材料的数量,对于材料尚需标注计量单位。
2.4.5 “备注”栏供填写补充说明用。
对用毛坯制造的零件,在此栏填写“毛坯”字样及其设计文件的编号。
2.5 镀涂栏镀涂栏供零件图填写镀涂要求时使用。
2.5.1 镀涂栏的格式及位置镀涂栏的格式及位置详见设计文件格式试样2.5.2 镀涂栏的填写方法镀涂是指电镀和化学处理或油漆涂覆。
此栏按镀涂标准规定填写镀涂标记及相应的标准编号。
当镀涂标准采用电子行业标准时,允许不填写标准编号。
在图样上标注镀涂时,镀涂栏填写“见图”字样。
在图中“技术要求”中规定镀涂时,在镀涂栏填写一见技术要求”字样不需要镀涂的零件.在此栏中划一横线2.6 登记栏2.6.1 登记栏的格式及位置登记栏的格式及位置详见设计文件格式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