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合集下载

300266兴源环境:关于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2020-11-17

300266兴源环境:关于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2020-11-17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重大提示:以下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发行当年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一)主要假设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诺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2021年3月1日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6,614.22万股,上述发行的股份数量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4、假设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持平。

5、假设: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持平;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0%,非经常性损益为0;③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20%,非经常性损益为0。

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16

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1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姓名 吴国清 鲍健健 陈伟峰 林宝贞 陈亮亮 郑毓婵 卢江山 柯德友 李国平 凌韦严 臧俊磊 钟丽珊 陈启源 蒙健前 廖新伟 石金树 陈梁安 陆小青 张千红 梁土兴 饶水群 廖子能 刘文浩 邓春宁 俞军健 吴志华 李玉龙
曾照华
108
蔡红梅
109
纪晓格
110
李华山
111
陈万亿
112
李靖
113
王威
114
郑智毅
115
招国强
116
陈国圳
117
朱凯玲
118
黄文渊
119
李民
120
卢静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020-09-19 华兴源创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截至首

2020-09-19 华兴源创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截至首

100
黄从福
101
周锋
102
刘杰
103
朱晓宇
104
何平
105
马强
106
朴红花
107
方彩霞
108
尤翔
109
杨涛
110
郑虎光
111
赵厚群
112
唐从仁
113
韩玉军
114
谢伟
115
邹晶晶
116
王振廷
117
魏君军
118
李学伟
119
潘宇祥
120
邓元杰
121
沈晓凯
122
李鹏 1
123
蒋亮
124
杨明明
125
程俊
126
47
王宙巍
48
许小军
49
刘蕊
50
王贵
51
余星
MINCHEOL 52 KIM 金玟徹
53
魏杰
54
沐林
55
赵逸诚
56
张超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董秘、财务总监 10.00
3.13%
0.023%
小计
10.00
3.13%
0.02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146人)
310.00
96.88%
0.72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20.00
100.00%

中旗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中旗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汪春芝
73
费科
74
徐利
75
朱德才
76
程久祥
77
赵金虎
78
陈寿飞
79
朱纯龙
80
徐书娟
81
李东
82
严厚军
83
徐哲
84
黄建宁
85
衡文龙
86
刘飞
87
谭国庆
88
赵代安
89
胡守林
90
陈明光
91
饶忠祥
92
毛更生
93
孙中义
94
马加俊
95
周剑飞
96
潘晓东
97
顾玉庭
98
丁武快
99
王建峰
100
22
桂阳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3
牛丹丹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4
呙如国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5
游友华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6
常莎
27
薛其禄
28
程婷
29
吴代玲
30
吕永雪
31
葛学雷
32
宋庆彪
33
章喜兵
34
叶晓雷
35
毕建
36
葛九萍
37
胡林涛
38
剧宗峰
39
黄俊才
40
蔡燕
41
李宗国
42
112
田莉
113
王建梅
114
高庆
115
胡红宇
116
陈蜀君
117
陶刚
118

星源材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星源材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股票简称:星源材质股票代码:300568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二〇二〇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4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6.2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93.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33%;预留23.8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6.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0.10%。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若公司增发股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整。

688599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2020-12-09

688599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2020-12-09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奖励与激励对象本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职责权限2.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2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2.3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应用方案(人员、份额等)必须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4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体系3.1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考核内容(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必须在上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出现待提升<4>、不合格<5>等级的情况下才可获得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

(2)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1>、优秀<2+>、良好<2>、合格<3>、待提升<4>和不合格<5>六个档次。

交控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交控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特斯拉工程师股票激励方案

特斯拉工程师股票激励方案

特斯拉工程师股票激励方案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电动车和清洁能源公司,特斯拉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吸引和留住最优秀的工程师和员工。

为了鼓励他们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特斯拉实施了一系列股票激励方案。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特斯拉工程师股票激励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特点和作用。

特斯拉工程师股票激励方案的特点特斯拉的股票激励方案旨在激励工程师和员工为公司未来的成长和成功做出贡献。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长期奖励:特斯拉的股票激励方案是一种长期激励计划,旨在鼓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与短期激励相比,长期股票激励更能激发员工对公司长期目标的关注和努力。

2. 股票期权奖励:特斯拉的股票激励方案通常以股票期权的形式发放。

通过授予股票期权,公司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并将其利益与公司的未来发展联系起来。

3. 有效激励机制:特斯拉的股票激励方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激励机制,例如设定激励条件、激励周期等,以确保员工能够真正受到激励,并为公司的业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 适度风险管理:特斯拉的股票激励方案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风险控制的因素,以确保员工的激励水平与公司的业绩和发展水平相匹配,避免员工因公司股价波动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特斯拉工程师股票激励方案的作用特斯拉的股票激励方案在公司的人才吸引和培养、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运营和发展、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吸引和留住优秀工程师:特斯拉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一大批优秀的工程师和员工,其中的一大部分原因就是公司完善的股票激励方案。

通过股票激励方案,特斯拉可以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优秀工程师和员工,为公司的业务增长和创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 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运营和发展:特斯拉的股票激励方案有效地激发了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员工通过参与股票激励计划,将自己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公告编号:2021-058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278万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66.4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1.04%。

(3)授予价格:15.7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7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总人数为2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2019年营业收入值或毛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毛利润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毛利润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个人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两档,各档对应的归属情况如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星源材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星源材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49 王艳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6 张晓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50 陈少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7 李闯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1 黄慧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8 曹中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2 何延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9 朱继俊
中层员 120 朱婧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刘瑞
中层管理人员
79 万钱广
中层管理人员
13 宋威
中层管理人员
80 张燕
中层管理人员
14 罗瑜艳
中层管理人员
81 谢静纯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刘路
中层管理人员
82 刘伟明
中层管理人员
16 闫荷
中层管理人员
83 杨敬德
中层管理人员
17 徐方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4 郝雷雷
中层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34 林庆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1 李崇正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5 邓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2 赵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6 时镜镜
中层管理人员
103 王思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7 高东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4 谢华周
中层管理人员
38 陈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5 刘勤金
2 杨西艳
中层管理人员
69 王璟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苗伟伟
中层管理人员
70 徐锦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王文
中层管理人员
71 张婉晴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LEE JOON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2 余玉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邓蕾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3 李伟英

化工行业新材料周报:山东省将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万润股份光刻胶树脂系列产品环评公示

化工行业新材料周报:山东省将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万润股份光刻胶树脂系列产品环评公示

证券分析师: 李永磊 S0350521080004 151****1690***************.cn证券分析师: 董伯骏 S0350521080009 152****9531***************.cn[Table_Title]山东省将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万润股份光刻胶树脂系列产品环评公示——化工行业新材料周报最近一年走势相对沪深300表现表现 1M 3M 12M 化工 -2.27% -2.19% 27.76% 沪深3000.53%-2.24%-6.40%相关报告《磷化工和钛白粉企业进军磷酸铁,大有可为(推荐)*化工*董伯骏,李永磊》——2021-09-09投资要点:⏹ 核心逻辑化工新材料领域是化工行业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传统化工行业随着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市占率向龙头集中是大趋势,核心竞争门槛为成本和效率;下游仍处于快速增长的新材料领域则不同,核心的竞争壁垒为研发能力、产业链验证门槛、服务能力等,随着政策支持,国内化工新材料行业有望迎来加速成长期。

我们推荐处于核心供应链、研发能力较强、管理优异的化工新材料优质标的,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半导体材料、显示材料、5G 材料等)、新能源材料、医药中间体等领域。

给予行业“推荐”评级。

⏹ 行业信息更新:半导体相关:11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山东省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发展目标。

加快完善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体系,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切实提高山东省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创新能力。

到2025年,碳化硅、氮化镓等关键材料国产化率实现大幅提高,芯片设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产业链基本实现自主可控,打造百亿级国家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高地。

新能源材料相关: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11月19日报道,国家能源局公布2021年10月份户用光伏项目信息,10月份全国新增户用光伏装机1.93GW 。

300327中颖电子: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00327中颖电子: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内容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88)。

3、2020年12月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91)。

苏博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苏博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8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1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055万股的0.95%。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激励计划实施前,公司于2018年6月实施过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完成限制第一次解锁,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尚有377.3万股未解锁的有效权益。

假设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股份均达到解锁条件,则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有效权益加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全部有效权益累计为697.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1,055万股的2.25%,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6人,包括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在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中心”)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300793佳禾智能: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2020-11-18

300793佳禾智能: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2020-11-18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公告编号:2020-057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632,000股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51元/股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年11月18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0 年 11 月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51元/股的价格向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1.87%,其中,首次授予46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1.74%;预留部分3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7.36%。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三全食品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

三全食品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

三全食品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三全食品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发潜力,共创未来近日,国内知名食品企业——三全食品宣布了其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激发公司内部潜力,提升员工积极性,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星源材质: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星源材质: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公告编号:2020-085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确定以2020年5月2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授予325.30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到授予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票简称:星源材质股票代码:300568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〇二〇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4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6.2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93.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33%;预留23.8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6.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0.10%。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若公司增发股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35人,为公司(含子公司,同下)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21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若公司增发股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九、本激励计划(含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经审计的净利润。

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应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第一章释义 (6)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7)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8)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1)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3)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7)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1)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3)第十一章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25)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8)第十三章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0)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32)第十五章附则 (35)第一章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

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

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败。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一、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4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6.2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93.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33%;预留23.8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6.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0.10%。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若公司增发股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整。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本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注: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