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文处理签
医院公文处理制度
医院公文处理制度(一)医院公文分发、登记、传递、督办、印制、印及立卷、归档由院长办公室负责。
(二)公文签收、传阅、处理1.行政公文由院长办公室收取或下载,统一拆启(下载)分类、登记编号分办、传阅。
发文单位未用文号的一般信函通知等,可不另行编号,移交有关部门或科室签收登记。
2.公文登记、编号后,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拟办意见,送院领导传阅、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
原则上当日分送,不得积压。
3.收件人收到公文后签署姓名,退回公文时当面注销。
4.一般公文阅文时间不超过2天,急件不超过1天。
阅毕签字并及时退回院长办公室。
5.承办部门抓紧办理公文。
涉及其他部门事项,主办部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将结果填写在公文处理笺上,退回院长办公室。
6.已送领导传阅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院长办公室及时检查催办,防止漏办或延误时间。
7.阅办公文特别是重要和机密文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办文规定,不得扩散引用、摘抄、翻印,不得将文件随意搁放、带往公共场所或带回家中。
8.文件丢失立即报告院长办公室。
对丢失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发文拟稿、会签、审核、签发与字号1.拟稿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观点突出,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语言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不乱用简称,不写不规范的字。
2.起草文稿,统一使用公文纸和发文稿纸,按发文稿纸上要求填写清楚有关项目。
3.草拟文稿中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拟稿部门主动将文稿送有关部门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行文。
4.拟稿人将文稿送院领导签发前,将文稿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院长办公室复核是否符合本制度。
审、复核文稿,均应签署姓名、日期。
5.各部门起草的公文,由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发重要公文由院长审批、签发,在发文稿纸上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
6.草拟和签批发公文一律使用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7.已签发公文交院长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后,方能打印。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
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
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
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
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
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
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
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
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移交时,反映文件办理过程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批示单、交办单、处理笺)等都应收集完整、有序。
二、发文办理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草拟、核稿、审核、签发、缮印、用印、办结归档。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杭政办〔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杭政办〔2017〕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程序》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程序为推进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落实各级责任,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保证公文安全运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杭政〔2017〕19号)等精神,结合办公厅实际,制定如下程序。
一、公文办理(一)收文办理。
1.签收登记。
办公厅秘书一处对报送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厅,下同)的公文,以及市领导有批示的请示类公文,统一进行签收登记。
收文人员应在上、下午各签收1次公文。
紧急公文随到随收随分,其中需发文的请示,紧急事项报送部门应提前5个工作日,并在文中说明紧急原因。
对通过邮政以外的其他快递企业寄递的公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不予接收。
2.收文初审。
各地各部门上报的公文应遵守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非涉密公文必须通过杭州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报送;涉密公文、无法进行电子报送的特殊公文及附件,一式2份纸质上报。
实行公文报送审核、收文审核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对不符合无纸化报送要求的公文,通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报送联系单》予以退文,退文情况进行月度通报。
对严重不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有关规定的公文,通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收文审核联系单》予以退文,退文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发文处理知识
发文处理发文处理是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发文处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
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一)草拟草拟也称拟稿,起草公文。
草拟是形成文件的首要环节,这个环节的工作比较复杂,所花费的时间、精力相对较多,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劳动。
1、拟稿的承担者机关办公部门秘书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拟稿,主要负责整个机关的综合性文件的拟稿环节。
机关的各个业务部门,也经常有拟写文件的需要。
2、拟稿的步骤首先,领导交拟,明确主旨。
交拟可以是领导以口头的形式把任务交给有关拟稿人,也可以是以批示的形式提出拟稿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明确所拟文稿的主旨即主题。
其次,了解情况,选取材料。
再次,全面构思、编列提纲。
最后,拟写正文。
3、草拟公文应注意的事项:(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华东公司的--------------------------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有关规定。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性质、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4)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用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6)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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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审批件公文阅办单会议纪要签来文处理笺内部通知单拟文会签单请示报告卡请示会签单事项请示单收文承办单收文处理表
收文处理单收文处理笺收文处理卡收文处理签收文登记表收文登记簿退办通知单退文通知单文件传阅单文件传阅笺文件审批笺
信息发稿单要件请示纸
公文流转处理单公文签发处理单公文收文处理单公文送审签发单公文运转处理签会议纪要审批笺收阅公文处理笺文件办理催办单
文件办理反馈单文件流转记录表限时办结通知单发文稿纸会签单公文办理会签单公文呈批传阅笺公文处理专用签公文传递登记表
公文传阅登记表公文督办检查表公文发放申请表
抄告单发文单稿面纸拟稿纸收文本退文单行文表
发文请示发文底稿发文稿件发文稿纸发文用纸公文稿纸函复稿纸文会办单件处理用纸部门发文用文处理标签公文管理表格文首页稿纸发放签收批转签收意见专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
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
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
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
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
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
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
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
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为保证公文处理的规范性、时效性、保密性,提高公文质效,严格运转程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上级文件传递制度1、凡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上级部门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以下简称“上级来文”),均由文书科处理。
收文后农件清点登记,对需传阅、办理的上级来文,应附上公文处理签,认真填写有关栏目,特别要写明收文时间和紧急程序,准确拟出传阅及初步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做好送阅等续办工作,确保上级来文办理的时效性。
2、对上级(包括军分区)文件,应及时发市政府办一份,及时送阅。
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阅文对象,既不漏传,又不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3、对省委与省政府、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黄冈市委与市政府、黄冈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传真电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各持一份,分头办理。
4、对转发性上级来文,合理拟定分发意见,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后,按批办意见在公文交换中心统一分发并办理登记手续。
5、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两级领导转来的督查件,签收后及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转市委督查室办理。
省委、省委办公厅及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转来的批示件,签收后必须将来文单位、公文标题、收文日期、份数、密级、紧急程序等逐一填写清楚,附上公文处理签,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阅批意见送相关领导阅示(转办)。
6、办理上级阅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
登记(对收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
分送(根据阅件的级别和内容确定文件的分送范围;在文件份数允许的情况下,主要领导每人一份;对份数少,又不便复印的文件,采取传阅的方式)。
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
传阅(根据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主要领导,依次传下去)。
拟文处理签
是否执行是ຫໍສະໝຸດ 否¨是否红头是¨ 否¨
审批人
审批时间
院长审批意见(红头文件)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签收科室/部门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拟文处理签
文件名称
拟稿科室/部门
拟稿日期
审核部门处理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是否执行
是¨ 否¨
是否红头
是¨ 否¨
审批人
审批时间
院长审批意见(红头文件)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签收科室/部门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拟文处理签
文件名称
拟稿科室/部门
拟稿日期
审核部门处理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文处理规定
公文处理规定一、收文处理包括登记、拟办、批办、分办、督办和传阅等程序。
(一)外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文件,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进行分类处理。
(二)综合办公室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
领导人之间不得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三)凡需办理的公文,先送综合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或送领导批示后办理。
使用附表《银川隆光置业有限公司收文处理单》。
(四)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
综合办公室要督促办理,以防积压或漏办。
(五)各部门对外部直接发来的文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将来文交综合办公室收文;综合办公室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办理。
(六)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人员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送后,应将会议文件交综合办公室立卷归档。
二、发文处理包括拟稿、会搞、核稿、签发、校对、缮印、用印、分发等程序。
(一)行文规定1. 用公司文件形式印发的公文包括:以公司名义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意见、报告;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的各项方针、政策;公司制定的制度、规定等文件以及其他必须以公司文件形式办理的事项。
印发领导讲话和要求通报的事项、情况,采用情况通报形式。
2. 公文一般由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日期、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组成。
3. 公司可以向银川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行文;可以向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发指导性文件。
4. 行文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或下发,不能越级行文。
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越级行文:(1)逐级转送会造成延误的特别紧急事项,应同时抄送被越级的单位。
(2)上级机关认为必须直接下达到有关单位或指定越级发送的公文。
(3)对个别具体问题的查询、联系或答复。
5. 公司各部门不得对外直接行文。
6. 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须同时送其他部门,应用抄送形式。
除上级机关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直接送领导个人。
证照、印章管理制度全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证照、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简称“公司”)证照、印章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证照管理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照包括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基础证照(如: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和公司在经营中取得的专业证照。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统筹组织、监督检查及协助各种公司证照的管理工作:(一)营业执照由公司综合部统筹办理;(二)银行开户许可证由公司财务部统筹办理;(三)公司专业类证照由公司业务部主要办理。
第四条证照除正常的年审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应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证照办理完毕后,应将营业执照等基础证照原件交至综合部保管,将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基础证照原件交至财务部保管,- 1 -第五条公司所有证照原件由综合部、财务部安排专人专柜负责保管。
如因业务需要使用证照复印件的,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做好登记,注明用途。
如因业务需要借用证照原件的,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详见附件1 ),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到保管员处借出,并在证照使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证照原件使用完毕后,立刻归还,并在登记表上注销。
第六条证照遗失应及时告知综合部,由综合部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补办新证照。
遗失证照的,由遗失人承担全部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遗失人承担。
第三章印章管理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明、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其他需用印章的文件。
第九条印章的授权管理公司印章由以下部门分别管理:(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二)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三)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印章时亦应按本制度执行;第十条印章的管理(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保管责任人”)。
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
办公室收发文处理程序一、发文处理程序发文办理指以本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
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一)草拟。
由办公室或其他相关科室完成,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并按规定份数打印报总经理审核。
未经总经理审核的文稿,原则上不予上报或发放。
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与涉及科室协商、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草拟公文应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拟制紧急公文和密级公文,应确属紧急事项、确有保密理由。
标定紧急程度和密级应准确、严格,不得滥用。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6、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7、草拟公文文稿,首页应使用公司专用发文稿纸。
打印稿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二)审核。
草拟文稿完成后,在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先由草拟者自行审查一遍,改正错字,查漏补缺。
公文审核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分管领导——党委书记或镇长。
其中公文内容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党委书记和镇长的联合签发。
审核的重点是:1、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细则的规定等。
2、公文内容是否符合草拟公文的规定。
3、需要会签的公文是否已送有关单位会签。
(三)签发。
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在签发公文时,签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时间。
(四)登记。
公文签发后,应到打字室编号、排版。
对未经分管公文处理的副秘书长审核和市政府负责人签发的公文,打字室一律不得登记编号。
公文拟稿要求
公文拟稿要求1.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的办理。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
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
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
紧急文件随到随办。
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
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
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记。
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
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
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
②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注办意见,呈送机关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领导人。
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登记、注批的公文。
③催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
凡属请示性的公文,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还是呈送领导人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
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
对部门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督办部门办理。
④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
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已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件中。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一、细则目的公文处理是组织内部信息沟通的重要方式,为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文处理范围所有组织内部涉及到交流、决策、授权、报告等事项的公文,均适用本细则。
三、公文处理流程1.首先,编写公文拟稿,拟稿人应根据公文的主题和目的,准确、简明、明确地表达意思,规范使用词汇和语法等。
2.拟稿完成后,公文拟稿人将公文送审。
审稿人应认真审查公文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拟稿人沟通并提出修改意见。
3.审稿通过后,公文送签。
签发人应对公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再次核对,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若有需要,签发人可以对公文进行修改和调整。
4.公文签发完成后,公文部门将公文抄送相关人员,同时将公文进行归档备案。
四、公文处理的要求1.准确性和规范性:公文的内容应准确无误,表达清晰明了,使用的词汇和语法应符合规范。
2.合法性和合规性:公文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章制度的要求。
3.时效性和高效性:公文处理应按时进行,及时处理。
拟稿、审稿、签发等环节应迅速高效。
4.机密性和保密性:公文处理中涉及到的机密信息应妥善保密,严禁外泄。
五、公文处理的原则1.权威原则:公文由有权机关拟稿、审稿、签发。
相关人员应按照权限和责任范围进行公文处理。
3.规范原则:公文处理应遵循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规范使用公文的标题、签署、抄送等。
4.优化原则:公文处理应不断优化流程和方式,提高效率和减少工作量。
六、公文处理的监督与检查为了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需要进行监督与检查。
具体措施如下:1.定期抽查公文处理过程,检查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2.根据抽查结果,对公文处理流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3.加强对公文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重要公文可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处理过程,保证公文的规范和时效。
七、附则本细则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组织内部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均应遵守并执行。
关于文件拟文的几点要求
关于规范公文拟制处理工作的通知矿属各有关单位及科室:为规范公文拟制、办理等具体流程,使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就公文拟制、办理作如下几点要求,望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
1.公文拟制由具体业务部门负责,重要文件应由部门领导亲自动手起草、或亲自主持研究,明确提出拟文的主要观点、意见和办法,组织专人拟稿。
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给矿长,经矿长同意并依据具体事由召开矿务会讨论,讨论通过后,由矿长签发。
2.拟文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如变更现行制度、规定或提出新的方案、措施等,应通过部门会议研究、协商并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在矿务会议上通过。
3.今后公文行文时,涉及政策、规定变更的文件末尾均需增加“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4.各单位要对过去下发的公文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需要该修订的修订、该增补的增补、该废止的废止,并按规定重新下发,且文件下发日期不可随意改动,保证公文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5.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要准确、规范,公文用语应力求准确、规范、精炼,切忌大话、空话、套话。
6.严格规范拟文格式,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主体部分一律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_GB2312,三级以下级别标题和正文主体部分一样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
为了便于装订归档页面设置左右分别不少于2.5厘米,行间距固定值32磅。
7.根据国家、省市机关及集团公司等上级文件要求起草的文稿,一定要注明文件全称,字号等,顺序是发文单位+引文标题+(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之中的年份一律用“〔〕”。
8.文稿拟制要做到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9.各发文单位一定要把发文底稿留存好,防治因人员变动导致依据上级文件要求拟文的,引文应准确无误,使用简称应先使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公文处理
Inter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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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公文文种填空: 1、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发文,向国务院汇报工作 情况,建议国务院要求各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用( )。 2、北京铁路局天津站发文,告知旅客该站将进 行旅客进出站体温检查,用( )。 3、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向各区、县及市府各部 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 理办法》,用( )。
(四)公文处理机构(文书部门)负责人 文书部门或专职文件机构。综合部门或业务部门 内部下设的专门承担公文处理任务的机构。文书处、 机要处、秘书处、核文处、文电处等。
1、草拟公文 2、审核公文 3、拟办、承办部分来文 4、协调解决内外部公文流程一般性矛盾关系 5、具体组织控制各部门公文流程 6、了解公文处理情况,直接或报请领导解决问题 7、根据授权提出公文处理计划方案,设计相关制度、 标准、和规程,规划公文处理流程,具体指导下级 机关公文处理。
12、平行文从内容上,不应有的内容是 A 告知事项 B 商洽事项 C 咨询事项 D 请示事项
13、越级行文的条件不包括 A 情况紧急 B 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机关,但问题长期未解决 C 需要直接询问或联系具体事项 D 举报直接上级机关
14、联合行文加盖三个以上公章时,成文日期写在 A 最后一排印章下,右空两字 B 最后一排印章下,右空四字 C 最后一排印章下,左右各空七字 D 最后一排印章下,左右各空两字
2、签发的类别 (1)正签:签发人在自身职权内签发 (2)代签:根据授权待他人签发 (3)核签(亦称加签):上级领导签发下级机关重 要公文 (4)会签:两个或两以上同级机关联合发文时,由 各机关领导人共同签发公文。 3、签发公文必须注意: (1)不得越权签发公文 (2)必须按照程序,“先核后签” (3)同级机关联合行文,做好会签
公文拟稿要求
公文拟稿要求1.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的办理。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
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
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
紧急文件随到随办。
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
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
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记。
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
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
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
②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注办意见,呈送机关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领导人。
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登记、注批的公文。
③催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
凡属请示性的公文,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还是呈送领导人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
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
对部门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督办部门办理。
④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
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已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