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建议
强化授信风险管控 提高授信管理水平
强化授信风险管控提高授信管理水平为适应新形势下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实现中国银监会提出建设现代银行的目标,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集约化经营的优势,商业银行应结合当前授信业务风险的分布状况,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商业银行授信管理体系、工作制度和风险控制方式,控制授信业务风险,提高授信管理水平,推动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健康运行。
一、加强授信业务风险控制的背景分析(一)当前信贷领域风险状况客观要求商业银行加强风险控制近一时期,因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导致全球性经济发展不畅,市场资金持续观望,信贷准入门槛普遍提高,企业增贷、续贷难度增大,而市场中能源性原材料价格的大幅跳水,经济发展预期的下调致使有效需求萎缩,促使企业纷纷控制产能,收入水平下降,银行借款风险进一步提高,致使市场信用风险水平有所上升。
与此同时,在人民币升值和出口退税政策挤压之下,一些外向型企业经营举步维艰,营运周期拉长,资金链极为脆弱,银行授信处于高危状态。
鉴于此,面对当前市场的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只有全面提升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科学发展。
(二)加强授信业务风险控制是监管工作的核心要求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授信业务占据着银行市场的主导地位,其风险水平关系着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稳定和盈利水平的高低,是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作为商业银行主要监管单位的中国银监会,一直以来都将授信业务风险指标作为监管的关键指标,把授信业务的风险控制作为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的核心要求。
从近几年的监管报告和专项风险报告可以看出,监管单位对于授信业务的监管已从最初简单的不良率监控,逐渐发展为涵盖地区风险、行业风险、资产质量风险、担保品风险、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等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授信风险管控,监管视野也扩大至贷前至贷后的全部授信流程,对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监管,更加精细化、数量化、立体化的趋势已逐渐显露。
因而,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加强授信风险控制,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才能更加适应监管单位的监管要求,谋求发展的合规性与便利性。
关于商业银行集团客户信贷风险分析与监管建议
关于商业银行集团客户信贷风险分析与监管建议■四川银监局建行处课题组 我国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信贷风险,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客观上,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造成银企信息的严重不对称,银行事前很难掌握和监控关联交易的具体信息。
同时,商业银行对于企业集团这一特殊客户群体的性质和地位难以界定,缺乏把握,针对其风险的信贷管理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制度和操作规范。
正确对待企业集团的信贷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仅具有必要性,也有紧迫性。
一、集团客户信贷管理存在的风险(一)2003年8月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2003第5号令](简称“指引”)出台前,商业银行的制度规定对集团客户的界定范围较窄,造成管理缺失。
此前多数商业银行没有制定有关集团客户授信方面的系统性文件,集团客户授信的有关规定包含在额度授信管理办法之中。
这类办法一般制定时间较早,已经不适应目前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需要。
对比银监会“指引”,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界定,主要以“产权关系”为标准,范围较窄,因而造成不能对较广范围内的集团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贷款实际发放中多头授信的现象难以克服。
(二)缺乏有效的识别集团关联企业的方法。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认识存在误区,易受虚假报表或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迷惑,往往认为资产规模庞大就是实力雄厚,忽视集团客户本身固有的风险,对集团客户经营风险、系统性风险、行业风险、法律风险认识不足,把握不准,把集团客户等同于优良客户。
已经爆发风险的蓝天集团、银广厦等上市公司就是最好的例子。
同时,因为集团客户界定范围较窄的影响,商业银行关注关联企业经营活动的意识不强,没有制定识别集团客户的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三)信贷向集团客户集中,形成风险集中。
监管中发现,商业银行的贷款呈现“双重集中”的特征。
所谓”双重集中”是指一家商业银行贷款集中某一集团客户和多家商业银行集中贷款于该家集团客户并存的现象。
对强化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对强化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近年来,从全国各地爆发的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特征来看,均伴随巨额银行授信风险的暴露,涉及的银行和关联企业众多,不仅对当地金融稳定构成威胁,而且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
当商业银行面对一家经营规模不大的授信客户时,往往因处于资金供应者的地位而带有明显的强势,企业对银行授信管理配合度也比较高,一旦出现风险,银行会毫无顾忌地依法清收或查封处置其资产,尽量降低贷款损失。
而当面对具有相当规模、在当地影响较大的集团客户时,由于激烈的同业竞争使单家银行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在授信管理上客户配合度较低,此类客户授信出现风险时,政府为避免其破产清算对地方经济金融影响过大,往往强力干预,银行难以从容依法处置问题授信,甚至不得不接受企业经营风险带来的巨大损失。
对于一个区域来讲,这种“规模大到不能倒”的集团客户的授信安全对于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强化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尤为重要。
一、区域性集团客户授信主要特征(一)企业关联复杂程度高,风险传染性强。
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所涉及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不仅局限于股权上的“有形"关联,其关联关系更为多样化、隐蔽化,识别难度更大,涉及关联主体更多,出现风险后传染性更强、扩散范围更大。
概括来看,此类客户的关联形式主要有三种具体表现。
一是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联,即企业之间通过控股、参股或契约等形式构成的法人联合体。
二是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企业作为一个区域或行业的龙头企业,与众多上下游企业因业务联系形成的业务关联或债权债务关联。
譬如以一家或多家骨干企业为核心,依托某一产业链形成的企业集群。
由于存在密切的业务联系甚至债权债务关系,不论是集团企业还是供应链企业、集群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都会影响对方的偿债能力。
三是企业集团除了内部成员之间的担保以及关联担保外,集团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或接受外来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关联,包括企业相互担保形成的“债务共同体”、单向担保形成的“债务担保链”、循环担保形成的“担保圈"。
国内商业银行加强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策略(一)
国内商业银行加强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策略(一)集团企业最早出现在欧美发达国家,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高级形式,一般是指通过资本投入、管理控制或家族关联等多种关联方式形成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单位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有机联系(即家谱)的企业法人群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集团企业发展非常迅猛,截至2005年末,全国大型集团企业已达2845家,总资产超过20万亿元。
在集团企业加快发展的同时,商业银行竞相营销和积极拓展各类集团客户,开展战略合作,对集团的信贷投放不断增加,集团信用风险也不断暴露,银行在众多集团风险案件中遭受了重大资金损失和声誉损失。
近期,中国银监会下发了修改后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并再次预警集团客户资金链断裂风险。
可见,国内银行加强集团风险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一、加快经营战略转型,形成业务特色和比较优势国内银行要避免“羊群效应”的负面影响,必须尽快形成业务特色和比较优势,依靠业务特色获得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快经营战略转型步伐。
资产业务加快转向零售贷款、信用卡、贸易融资业务,逐步降低企业贷款在总资产中的比重,降低大企业大集团贷款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对于集团客户,应主动调整营销策略,以贷款产品为基础,积极发展现金管理、企业年金、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等特色产品,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而与集团形成相对稳固的合作关系,获取多元化的收入来源。
第二,加快实施行业聚焦与信贷组合管理。
行业聚焦与组合管理是商业银行预防行业风险和集团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行业、客户、地区、业务是信贷组合的重要维度。
国内银行要以客户信用评级、债项评级、RAROC等为基础手段,从全行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实施行业聚焦研究和股东价值导向的信贷组合管理,分享国民经济的发展成果。
第三,加强资产业务创新。
基于国内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加强资产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国内银行必须下大力气研究客户财务管理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特别是集团客户的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和资金统一结算、风险统一控制的内在要求,开发更多的金融工具和服务产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财型银行”,避免只有传统信贷产品的被动局面。
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客户管理,有效防和控制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农业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
对于符合以上特征,且有两个(含)以上成员客户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或实行统贷统还融资模式的集团客户,均应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关联担保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我行不能按时收回信用本息或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四条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
集团客户管理应以集团为单位进行。
对于符合集团客户标准,且集团成员或关联企业在农业银行已有存量信用及拟发生信贷业务往来的,均应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风险管理原则。
集团客户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和额度控管。
集团成员客户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各单个客户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集团整体授信额度,且对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不得超过农业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
(三)合规管理原则。
集团客户管理要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合规尽职。
第五条集团客户按成员地域分布划分为跨区域集团客户和辖区集团客户两类。
(一)跨区域集团客户,是指在农业银行跨两家(含)以上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集团客户(含跨国集团客户)。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2010年11月18日8点37分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相关标签:银行授信一、银行集团客户的概念和特点(一)集团客户的定义银行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二是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以致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尽责原则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
(二)集团客户的特点1.集团客户规模扩张往往伴随银行贷款迅速上升。
大部分企业集团融资主要依靠银行信贷,相当一部分贷款是由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
由于集团企业对银行资金依赖程度较深,贷款规模增幅大,绝对量呈上升趋势,信贷风险也迅速攀升。
从集团客户经营角度来看,其通过频繁的兼并收购活动进行多元化投资,迅速扩张规模,对其自身也存在着极大的经营风险。
2.集团客户的经营行为特征。
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集团内关联企业投资关系复杂。
不少集团客户的关联企业主要是通过投资链条形成的,投资形式主要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三种。
投资呈现出多层次特征,而且层次之间不平衡。
二是通过频繁的兼并收购多元化投资,扩大资产规模。
混业经营的企业集团兼并收购活动频繁,它们围绕市场热点做题目,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多元化投资。
三是集团发展往往以融资促投资,以投资带融资。
企业集团多元化投资是以其独特的融资能力为基础的,并与其融资能力相互助长。
集团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也有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的。
在以银行信贷市场为主的资金市场上,多元化投资既是融资冲动产生的原因,又是融资能力增强的通道。
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越多,融资能力也越强。
四是注重培养同政府的关系。
企业集团为寻求更大发展,高度重视培养同政府部门的关系,并注意形象塑造,经常参与捐助活动、助学活动、大型演出以提高知名度。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风险及防控
银行信贷资金盲 目扩张 的民营企业集团客户 , 公 司治理 混乱 、
涉及民间贷 款 、 小额贷款等高风险市场领域 的集 团型 客户 , 不 可被其报表规模蒙蔽 , 应严禁介入 , 或建立逐步退出机制 。
2 .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总 量 采 取 限 额 管 理
抗风险能力强的表象 , 各家银行在授信额度方面也 比较大方 , 很容易降低授信条件给出巨额授信额度 ,造成银行方面的多 头授信和过度授信 。
同业 合作 等 几 个 方 面提 出 了集 团客 户授 信 风 险 防控 措 施 。
关键词 : 集 团客 户 : 信 贷风 险 ; 防控 措 施
集团客户具有关联企业投资关系复杂 、财务管理模 式以 集权 型为主 , 发展模 式是以融资促 投资 , 以投资带融资 , 融 资
一
、
河 南 省银 行 业 授 信 总 体 情 况
较 高的 偏 好 , 值 得 关 注和 研 究 。本 文从 银 行 业授 信 数 据 入 手 ,
( 3 ) 主要投资者个人 、 关 键管理人员 或与 其近 亲属 ( 包括 三代 以内直系亲属 关系和二代 以内旁 系亲属关 系)共同直接
控制或间接控制。
分 析 河 南 省 银 行 业 集 团授 信 特 点 、 主要 表 现 形 式 及 风 险特 征 ,
元: 其中对公贷款余额 1 0 6 9 0 . 9 5 亿元, 环 比增长 1 8 8 . 7 8 亿元 ,
较年初增加 8 2 7 . 5 2 亿。
由于集团客户股权结构 、 组织结构 复杂 多样 。 客观上 造成 其容易通过关联交易 ,以非市场公允价格交易的方 式 , 将利 润、 收入 、 成本 费用等在不 同成员之 间人 为进 行分配 , 造成有
应用文-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体制问题分析及其对策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体制问题分析及其对策'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体制问题分析及其对策\xa0一、引言集团客户是指在股权关系、控制程度、亲属关系和关联关系等方面具有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关系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联盟法人授信对象。
集团客户是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重点对象和重要的利润来源。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贷向集团客户集中已成为一种趋势。
但由于集团客户经营规模大、结构复杂,甚至跨区、多元化经营,总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信贷风险管理还相当薄弱。
诸多研究(如刘肖原(2007)、梁卫东(2009)、安宸(2011)等)表明,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体制不完善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在金融体系不断开放、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体制亟待改进和加强。
为此,本文专门就这一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目前国内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影响了对集团客户信息的及时掌握和快速传递,以及对集团客户授信的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造成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理念及绩效考核机制存在偏差在激烈的竞争下,商业银行经营利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表现为追求数量和速度经营。
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容易出现授信规模偏好。
集团客户所具备的规模优势和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无疑会成为商业银行的信贷营销目标和同业竞争的对象。
为取胜,商业银行强调了集团客户的经济优势,而忽视了集团客户的内在风险,银行间盲目竞争,利益驱动,隐藏了潜在风险。
2、集团授信管理技术和手段相对落后随着关联客户的跨区域,集团客户所属分支机构性质不一以及各自经营状况参差不齐,国内商业银行对全国性、区域性的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还相对滞后,统一的授信风险控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授信管理技术和手段相对落后。
国内银行对集团客户主要是通过实施统一授信来控制和防范风险。
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集团的所属关系复杂,集团成员增加迅速,关联企业在多家银行开户,通过其成员企业以各种方式分散融资,信贷人员只能了解单个企业情况,很难全面了解集团客户的整体情况,难以确定全部关联企业,因此基层行只能对每个具体借款主体进行授信管理,集团统一授信只作为参考。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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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纵横
经济与金融
链 ”、“ 担 保 链 ”某 一 环 节 断 裂 ,银 行 信 贷 资 金 将 会 面临严重风险。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增加了银行对 贷 款 项 目 的 监 控 难 度 ,对 传 统 的 贷 款“ 三 查 ”制 度 构成了挑战:银行无法及时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 况,对关联企业的资金流动及交易不易掌握,贷后 资金的使用也难以有效监控。部分贷款采取异地 担保的形式,保证人担保能力和经营变化难以及 时掌握,追究担保人连带责任难度更大。
一 、集 团 客 户 关 联 交 易 及 对 银 行 授 信 风 险 的 影响
企 业 集 团 是 存 在 直 接 、间 接 控 制 关 系 或 重 大 影响关系的企事业法人的总体。其关联交易是指 集团内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 事 项 ,主 要 表 现 为 股 权 转 让 、关 联 采 购 、关 联 销 售、资产置换、资 金 转 移 、关 联 担 保 、委 托 代 理 等 交易方式。企业集团适度的关联交易可以有效节 约交易 成 本 ,优 化 企 业 资 本 结 构 ,提 高 企 业 盈 利 水 平 和 综 合 竞 争 力 ,促 进 经 济 健 康 发 展 。 但 现 阶 段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不 完 善 和 监 管 机 制 的 缺 失 ,使 得企业集团有机会滥用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 益,危及当前经济金融的稳定。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识别与计量集团客户,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客户信用风险,加强全行集团客户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的定义.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相互之间具有控制、被控制、同受第三方控制关系,或者一方对另一方具有共同控制的独立法人(含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机构)组成的客户群。
第三条集团客户认定标准。
(一)对于纳入集团客户识别范围的法人客户,在确认符合下列标准后认定为集团客户: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2。
共同被第三方企业业法人所控制的;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上述控制或者被共同控制关系,应从财务管理、资金调度、人事控制(高层)、重大经营决策等角度,进行实质性判断。
(二)双方或与共同第三方之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判断为集团客户:1。
一方直接拥有、间接拥有、或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超过50%以上表决权资本。
2.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50%以上,但可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等其他方式达到对另一方的控制。
3.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4。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可以随时了解资金余额、收支情况或进行控制的;5。
统一或者分别借款(融资)、资金统一调度使用的;6。
存在大量、长期占用资金、资产的;7.通过关联交易等行为转移资金、利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利润的;8。
能够直接任免或独家提名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企业高管人员,或者可以决定其薪酬的;9.在董事会拥有过半数席位的;10。
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夫妻、兄弟(姐妹)关系的;11。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2007.10商情财经研究金融保险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与控制叶寅(绍兴市商业银行,浙江绍兴312000)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跨地区、跨行业和集团化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随着其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层次的逐渐增多,银行授信额度的也急剧增加,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些集团企业频繁进行关联交易、资金串用和相互担保,导致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呈现系统性、整体性、连带性、波动性、多发性、严重性。
有效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在发展中的一项重任。
1集团授信风险的主要形式1.1集团的经营风险集团的经营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普遍风险,这是指企业经营总会有风险,如所有企业都会面临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二是特殊风险,这是指在同样的风险环境下,企业集团的风险会高于普通企业。
这是因为企业集团以融资促投资的发展模式和资金统一管理方式的结合,对集团的资金管理提出非常高的要求,如果集团管理效率跟不上集团规模增长的速度,集团的经营风险就可能出现在某个节点上。
1.2集团的偿债风险集团的偿债风险表现为:一是银行无法控制和掌握集团类企业的信用总量,由于集团(关联)客户成员复杂,集团成员增加迅速,银行无法掌握集团(关联)客户整体情况,而集团关联企业贷款多采用担保贷款,它们相互担保的贷款实际上成为信用贷款,增加了银行授信的风险性;二是主要财务指标显示集团的资本结构是高风险型的,大多数集团的债务与净资产比率过高;三是借款人和用款人主体不统一使银行无法了解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一旦发生问题,借款人往往可以破产方式逃避银行债务。
1.3集团的道德风险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导致了集团信贷行为的道德风险,即客户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社会信用监督、约束机制缺失。
一是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问题。
企业往往根据需要随意调节合并报表有关关键数据,报表真实性较差,企业还通过关联交易掩饰借款人财务报表,信贷人员如不能及时发现企业关联交易行为,往往会导致交易风险失控,最终形成信贷风险;二是银行难以掌握贷款的实际用途,集团财务管理通常是分头融资,统一调度。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要点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要点国内企业逐步走向了国际市场,为了与国外企业竞争,不少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兼并收购,规模迅速扩大,企业规模的扩张,刺激了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为商业银行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客户资源。
与此同时,国外大型的跨国公司也纷纷进入中国,抢占中国市场,国内集团企业将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影响。
银监会下发了修改后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采取得力的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预警集团客户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集团客户的信用风险:(一)把好授信风险控制各个关口完整的授信方案由授信结构和风险控制措施两部分组成。
要在授信方案中充分揭示、评估授信业务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真正体现平衡风险与收益的要求,切实把好风险管理第一道关口。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合规性审查力度。
在客户信用等级认定环节上,提高客户评级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把好信贷客户风险控制关口;在授信业务受理环节上,严格按照总行审批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把好合规性受理审查关口;在授信业务审批环节上,认真执行监管部门和银行信贷政策,把好授信风险控制的决策关口。
(二)合理控制审批节奏,有效保证均衡审批授信审批量在不同月份间陡升陡降的现象,对保证审批质量乃至贷款质量有害无益。
应牢固树立风险控制、质量至上的观念,合理确定审批工作周期,并予以制度化;通过建章建制,化被动受理审批为主动调控审批节奏,避免审批量的大起大落,保证月度间信贷审批量相对均衡。
(三)强化财务跟踪,关注企业财务变动趋势金融单位各分支机构应充分重视调查报告中财务情况说明,深入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的主要原因,尤其要说明金额占比较大的主要科目异常变化情况,对于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容易用来掩饰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科目,要进行深入分析。
同时,要加强对报表真实性的判断。
集团关联客户授信业务中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一些跨地区、跨行业的集团性公司得到了迅速发展,规模庞大、发展快速的集团客户成为了各家银行重点拓展的客户群体。
集团客户在给银行带来较大利益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风险。
一些集团企业频繁进行关联交易、资金串用和相互担保,导致集团客户信贷风险呈现系统性、整体性、连带性、多发性、严重性。
近年蓝田、三九、托普、农凯、德隆等事件相继爆发,涉及金额巨大,债权银行众多,在金融界引起巨大震动。
虽然银监会于2003年8月27日发布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诣在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防范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但从总体看,我国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仍然没有到位,缺乏一整套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和风险控制面临着巨大挑战。
一、集团客户自身客观存在的风险(一)法律性质不明确。
我国对集团客户的界定,多依据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的法规和部门规章,零散且可操作性不强。
而在目前现实情况中集团客户的表现形式各异,关联关系异常复杂多样,有些集团客户在法律上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其通过关键管理人员或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组成集团关联企业。
立法的滞后导致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法律性质和运作方式认识不清,对集团内部法律关系无法准确识别,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其组织结构和经营状况做出准确评价。
(二)注册资金不实。
集团客户中存在大量虚假出资行为。
重复验资、先出资后抽逃、注册资本不到位等现象严重。
(三)财务状况不实。
主要表现为:编制合并报表未剔除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应收应付款项,夸大了承贷主体的资产、销售收入和利润;母公司财务报告未披露成员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相互担保情况等,形成财务泡沫。
一些集团客户为包装上市,往往通过关联交易随意调整集团内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使银行很难准确掌握客户的真实负债以及财务效益情况。
(四)盲目投资和过度举债。
有些集团客户为追求规模效应,往往利用其控股地位随意调动集团成员企业资金,并利用集团规模优势取得大量银行贷款,过度负债,盲目投资,涉足不熟悉的行业,造成系统性财务危机。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与检查讲义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与检查讲义一、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1. 概述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是指金融机构针对集团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控制和监测的过程。
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建立健全的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
2. 管理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应全面、全局地进行,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环境等。
(2)科学性原则:应采用科学、客观的方法对集团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避免主观判断导致错误的决策。
(3)风险分散原则:集团客户授信应进行风险分散,避免集中过度依赖某一客户或某一行业,降低整体风险水平。
(4)灵活性原则:根据集团客户的特点和需求,采取灵活的授信方式和授信方案,提高风险管理的效果。
3. 风险评估与分类(1)信用评级:通过对集团客户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给予相应的信用评级,以衡量其信用风险水平。
(2)风险分类: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将集团客户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授信措施和限制,以控制风险。
4. 授信审批程序(1)授信申请:集团客户向金融机构提出授信申请,提交相关的资料和报表。
(2)初步评估:金融机构对集团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包括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
(3)详细评估:对通过初步评估的集团客户进行详细评估,收集更多的信息,进行量化分析和风险评估。
(4)决策与审批: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授信申请进行决策和审批,确定授信额度和条件。
(5)合同签订:在授信审核通过后,金融机构与集团客户签订授信协议或合同。
5. 授信后风险管理(1)监测与跟踪:定期对集团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监测和跟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额度管理:根据集团客户的经营情况和授信协议,管理授信额度的使用和变动,确保授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风险预警与处置:对出现风险信号的集团客户进行预警并及时处理,包括调整授信额度、要求增加担保等。
关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的几点思考
关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的几点思考财税研究Finance and T ax一、集团客户的界定建行对集团客户的定义为:“集团客户是指通过控制权纽带联结在一起,存在紧密关联关系的企事业法人和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法人”。
笔者认为,集团客户其实质为集团成员间通过某种关联关系(包括股权关系、家族关系、合同关系或其他关系)连接在一起,具有不按公允价格转移资产和利润的可能。
其中控制权是识别与确认集团关联关系的重要特征。
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表现特征1.集团客户识别风险随着企业改革深入及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的产权形式和经营模式也发生了变化。
企业集团规模不断增大,产权关系日益多元化。
由于集团客户关联方式非常多,一些关联方关系比较隐蔽、复杂,很难区分识别。
虽然《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对集团客户的认定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但各银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口径仍难统一,不同的银行往往会有不同的认定结果。
建行对集团客户显性关联企业的授信管理已比较成熟,集团客户关系树的建立与维护也日渐完善,但对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幕后操纵的隐性关联企业,由于关联关系比较隐蔽,识别和管理仍缺乏更为有效的办法。
2.集团客户关联交易风险一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参股,使得双方的资产和资本都出现了虚增,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资本实力及资产规模的正确判断。
二是很多关联企业在注册成立后,控股公司便通过各种方式抽逃下属企业的注册资金。
资金的抽逃增大了银企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三是为满足贷款条件,利用关联企业相互控制的特性,通过进行关联交易来随意调节会计报表的相关数据,粉饰借款主体的财务报表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四是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关联方之间通过转移资产、利润或债务重组等方式,悬空银行债务,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3.集团客户过度授信风险由于集团客户成员结构及产权关系复杂、集团经营规模快速扩张,同时为实现融资规模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目标,集团客户往往与多家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实行分散融资策略。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发展中的风险管理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发展中的风险管理一、标题:“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意义”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趋势不断发展,大型企业集团越来越需要大量的资金积累和融资支持。
银行业作为集团客户的主要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但是,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诸多风险,如客户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此文介绍了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应对措施。
1. 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任何金融业务都存在各种风险,因此风险管理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则更为重要,因为大型企业集团多数情况下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而是一种“金融伙伴”的服务。
银行作为这种服务的重要提供商,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风险,不仅要保障自身的资产,还要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提升自身信誉度。
2. 授信业务的风险分类授信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四种类型,即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其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更为突出。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客户在还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客户的业务及其风险管理能力。
3. 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在授信业务风险管理中,应采用“主动管理”策略。
具体措施包括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建立有效的授信制度、加强对客户的监督、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定期进行回顾与评估等。
二、标题:“风险管理模型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的应用”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可以采用不同的风险管理模型,来评估客户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
然而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客户数量较大,且业务复杂度高,因此需要使用先进的风险评估模型。
1. 风险管理模型概述风险管理模型是衡量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产品的风险度量的一种数学工具。
风险模型通常使用贝叶斯统计学或金融工程技术来构建模型,以模拟各种风险和预测风险事件的可能性。
2. 风险管理模型的应用在银行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风险管理模型已广泛应用,例如把基本风险元素作为建立模型的核心元素。
然后利用这种模型对客户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预测,确定适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费率等关键信息。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作者:朱松涛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10期摘要:本文首先列示了集团客户的主要特点,进一步分析了客户、银行、经济环境方面形成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原因。
提出了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全面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依法落实担保措施,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为商业银行对待集团企业客户重营销轻信贷风险防范提出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授信;风险管理;建议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063-01集团客户是一把双刃剑,在给银行带来较大受益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集团客户的主要特点:一是集团性企业的组织结构具有多样性与开放性;二是集团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连锁性和多元性;三是集团性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以集权型为主;四是采用统筹融资模式;五是集团性企业内关联企业投资关系复杂、关联交易多。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特点:一是授信集中形成集团客户过度融资;二是企业集团成员之间存在大量关联担保,使担保失去了分散和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三是集团客户对资金统一调度,银行难以控制贷款用途;四是利用关联企业转移资产或利润,架空或逃废银行债务。
根据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一是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二是严格筛选,把好集团客户信贷准人关;三是加强资信尽职调查,全面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四是依法落实担保措施,确保银行资金安全;五是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六是完善考核制度。
(一)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
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资本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统一授信的标准和程序,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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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
摘要:本文首先列示了集团客户的主要特点,进一步分析了客户、银行、经济环境方面形成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原因。
提出了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全面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依法落实担保措施,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为商业银行对待集团企业客户重营销轻信贷风险防范提出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授信;风险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1)05-0063-01
集团客户是一把双刃剑,在给银行带来较大受益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集团客户的主要特点:一是集团性企业的组织结构具有多样性与开放性;二是集团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连锁性和多元性;三是集团性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以集权型为主;四是采用统筹融资模式;五是集团性企业内关联企业投资关系复杂、关联交易多。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特点:一是授信集中形成集团客户过度融资;二是企业集团成员之间存在大量关联担保,使担保失去了分散和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三是集团客户对资金统一调度,银行难以控制贷款用途;四是利用关联企业转移资产或利润,架空或逃废银行债务。
根据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加强集团客户授信
风险管理的建议:一是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二是严格筛选,把好集团客户信贷准人关;三是加强资信尽职调查,全面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四是依法落实担保措施,确保银行资金安全;五是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六是完善考核制度。
(一)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
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资本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统一授信的标准和程序,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监管。
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约束。
对跨地区集团客户,各商业银行要建立分级额度授信管理机制,明确管辖行、主办行、成员行各自的管理职责。
管辖行负责集团客户统一授信、额度分配和风险管理工作。
主办银行牵头组织实施整体授信工作,在充分掌握集团客户经营情况和关联信息的基础上提出整体授信方案,并承担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经营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授信风险预警工作。
成员行提出对各成员单位的授信建议额,并配合管辖行、牵头行建立集团客户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
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严格的贷款管理问责制,防止出现集团企业跨区域经营、对集团整体及内部各关联企业授信管理责任不明而带来的授信风险。
(二)严格筛选,把好集团客户信贷准人关。
银行应坚持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原则,特别对大客户,要前移风险控制关。
根据各
类集团客户的具体情况,从经营资格、财务制度、经营业绩、行业发展、公司治理结构、信用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其管理能力和发展后劲。
彻底打破过去那种以出身定信誉等级,以企业影响的大小决定贷款投放与否的做法。
真正选择那些产权明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严格规范(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客户,积极给予支持。
对那些财务管理混乱、关联企业财务往来随意、关系不清的集团企业,尤其是一些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的国有集团企业,劣质低效的家族式的私营、民营企业,仅靠银行信用膨胀进行规模扩张的空壳企业,决不能被其一时的表面繁荣所迷惑,要看清其中潜在的危机,坚决从严控制。
已有贷款的也要作为关注重点,控制其信贷规模,并适时退出。
(三)加强资信尽职调查,全面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
在贷款审查环节,要摸清集团客户关联企业关系树,有效识别其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程序和关联关系,要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性、关联企业的多寡与结构复杂性、现金流量的脆弱性、核心主业的偏离度以及财务杠杆率的高低等5个方面加强对集团客户的分析,严格审查其通过关联交易来规避政策障碍和粉饰财务报表,在充分的资信尽职调查基础上,合理确定对该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量,分割成员单位授信额度,并优先选择经营相对独立、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强的核心企业作为借款主体。
针对关联企业连环担保问题,应加强关联担保方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审查,适当增加抵、质押贷款的比重,限制集团内部企业关联担保占授信总量的比重。
在贷后管理环
节,不仅要持续监测授信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授信项目进展情况、担保物价值变化情况,严密监控信贷资金流向,而且要高度关注集团企业的关联交易行为,防止资产、负债、利润、非正常转移,加强贷款风险预警,及时变更授信额度,防范关联贷款风险。
(四)依法落实担保措施,确保银行资金安全。
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要严格管理,严防陷入“担保圈”。
在对关联企业融资具体选择担保方式时,应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即使选择保证,也要避免循环保证、超额保证,要杜绝或避免为了形式上的完美或追求对制度的形式上的遵守而设定担保,使担保的设定失去实际意义。
但如果控制公司拥有较多从属公司股权且该股权易于变现,银行也可要求控制公司为从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实行统一的风险控制。
(五)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
各家银行要多渠道、尽可能地收集关联集团企业信息资料,特别关注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诚信状况等非财务信息,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信息披露,进行定期分析和预警,为信贷决策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支持,切实防范关联企业集团的整体风险。
要充分运用金融联系会议,共享关联企业集团客户信息,动态监测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统一评价关联企业集团客户的偿债能力,严格限制关联企业间互相担保,切实提高关联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水平。
对信贷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客户,可考虑采用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介入的银团贷款方式,建立“分别监测、信息
共享、协调一致”的合作机制,定期、不定期交流集团客户的生产经营和融资等信息,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及时对客户偿债能力做出判断,有效防范风险。
(六)完善考核机制。
调整信贷业务考核指导思想,建立风险、收益、成本相匹配的业绩考核体系,用经济资本和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等科学指标来核定各级行的信贷业务的经营业绩。
其次要在精细化的成本管理基础上,对业务链条的各个环节进行成本分解,为其承担的风险量提供考核标准。
三是在全行范围内统一贷款标准,统一风险偏好,将有限的信贷资源配置在优质客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