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集团客户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客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 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集团
客户管理,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比,提高本行集团客户授
信额度使用效率,切实做到在有效细分市场的基础上,实现具
有本行特色的差异化经营模式,同时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客户
授信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
风险管理指引(修订)》以及本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一)集团客户: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一个
或多个特征的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1. 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
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2. 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3.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4.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
5. 对同属于国资委(包括管委会、政府部门)或国资经营类公司的子公司,但各子公司之间缺乏实际控制关系的企业可不作为集团客户组织授信。
(二)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被控制方的经营活动中获益。存在以下情况,可确定相互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
1. 一方直接拥有、间接拥有、或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超过 50%以上表决权资本。
2. 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 50%以上,但可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和其他方式达到对另一方的控制,包括: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另一方 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 50%以上投票权。
(三)集团客户授信:是指本行在对集团整体和成员单位资信状况及其关联关系识别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集团客户的额度授信方案,经办机构分别在额度内为集团客户成员单位办理授信业务的管理行为。具体授信范围以《XX 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集团客户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集团客户管理应以集团为单位进行。对于符合集团客户标准,且集团成员或关联企业在本行已有存量授信及拟发生授信业务往来的,均应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风险为本原则。集团客户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和额度控管。集团成员客户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本行对其风险承受能力,各单个客户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集团整体授信额度。
(三)预警原则。集团客户管理中要建立重要信息沟通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四)合规管理原则。集团客户管理要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合规尽职。
第二章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客户由本行公司银行部、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管理,相关经营机构负责执行落实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公司银行部职责
(一)负责相关制度方案的制定;
(二)负责牵头集团客户的识别认定;
(三)负责按照集团客户标准和相关部门提供的集团客户信息,建立集团客户信息交流平台;
(四)负责组织发起集团授信和认定主办经营机构;
(五)负责集团客户授信情况及动态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
(六)负责调整集团客户及其成员在本行各经营机构间的额度分配、归属管理;
(七)负责牵头组织大中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方案的设计和营销。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集团客户授信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并向监管部门备案;
(二)负责建立和落实集团客户的风险报告;
(三)负责全行集团客户集中度的风险监控;
(四)负责集团客户资产风险分类;
(五)负责协助集团客户的识别与认定;
(六)负责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审批。
第七条授信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对集团客户整体状况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二)负责集团客户的用信监控,限制性条款的落实,担保有效性的检查;
(三)组织集团客户贷后监管、风险预警,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督导;
(四)负责集团客户的监控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第八条经营机构职责
(一)调查和识别授信客户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所有实际控制企业。负责按本行相关要求搜集集团客户的有关资料;
(二)负责集团客户识别的动态管理,负责集团成员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三)负责本机构管理的集团客户(或成员企业)授信业务的调查评估与贷后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机构管理的集团客户重大风险的预警、处置和化解;
(五)集团客户实施主办经营机构负责制。主办经营机构负责集团客户风险评价、整体授信材料的汇总并上报;
(六)集团客户日常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具体管理落实到专人,在两个以上经营机构有授信业务的集团客户,由主办经营机构指定专人牵头负责。
第三章分类与认定
第九条根据集团客户关联关系及组织紧密程度,本行将集团客户分为以下二种类型:
(一)第一类型集团客户:是指集团成员关联关系为股权控制且能够取得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客户。
(二)第二类型集团客户:是指虽存在股权控制或关系人控制,但没有或无法取得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客户,以及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集团客户。
第十条集团客户的界定各职责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发现、快速反馈、迅速认定。
(一)总行公司银行部在例行日常管理中发现需纳入集团客户管理的可以直接定认定。
(二)授信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在业务审查、贷后检查或日常检查中发现需纳入集团客户管理的应及时通知公司银行部识别认定。专职审批人在授信审查时,要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