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贸易雇佣管理规定
人员物料进出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人员与物料的进出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办公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防止非法人员与物品进入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与物料的进出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外来人员、访客、供应商、承运商等。
三、人员进出管理1. 人员进出登记(1)公司员工进出需出示公司统一的工作证或身份证,接受门卫查验。
(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3)访客进入公司,需由邀请人陪同,并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查验。
2. 人员进出注意事项(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2)禁止未经允许的人员擅自进入公司内部区域。
(3)禁止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物料进出管理1. 物料进出登记(1)供应商、承运商等人员进出,需出示相关证件,接受门卫查验。
(2)物料进出需填写《物料进出登记表》,明确物料名称、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
2. 物料进出注意事项(1)禁止携带未经审批的物料进入公司。
(2)禁止私自携带公司物料外出。
(3)禁止将公司物料用于非生产、非办公用途。
五、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人员与物料进出口的管理,定期对进出口情况进行检查。
2. 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公司领导。
3. 对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具体操作流程1. 人员进出(1)员工进出: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接受门卫查验。
(2)外来人员:提前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接受门卫查验。
(3)访客:由邀请人陪同,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查验。
2. 物料进出(1)供应商、承运商:出示相关证件,接受门卫查验。
(2)物料进出:填写《物料进出登记表》,明确物料信息,接受门卫查验。
3. 监督检查(1)各部门定期检查进出口情况。
(2)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公司物资进出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进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物资的进出管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进出管理的基本要求1. 公司物资进出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拨、领取或出售物资。
2. 进出管理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3. 所有物资的进出必须经过责任人的审核和签字确认。
4. 公司物资的使用必须符合实际需求和合理用途,禁止滥用或私自挪用。
5. 进出管理的过程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第三章物资进出的具体管理1. 物资的采购管理(1)采购申请:各部门需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过相关领导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门。
(2)采购流程:采购部门接收采购申请后,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签订合同后进行采购。
(3)采购登记:采购部门需对采购的物资进行登记和入库管理,确保采购物资的数量、品质和价格的准确性。
2. 物资的出库管理(1)出库申请:各部门需要提出出库申请,说明用途和数量,由相关领导审核后提交库管员进行出库操作。
(2)出库流程:库管员接收出库申请后,核对仓库库存情况,进行真实准确的出库操作。
(3)出库登记:出库操作需进行登记记录,包括出库日期、出库物资、出库数量、领取人员等信息,确保出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物资的归还管理(1)归还申请:借用物资需要提出归还申请,说明归还数量和理由,由相关领导审核后提交库管员进行归还操作。
(2)归还流程:库管员接收归还申请后,核对仓库物资情况,进行真实准确的归还操作。
(3)归还登记:归还操作需进行登记记录,包括归还日期、归还物资、归还数量、归还人员等信息,确保归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物资进出的监督管理1. 监督责任(1)各部门的主管需对本部门的物资进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进出操作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采购部门、库管员等相关人员需对物资进出过程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2. 监督措施(1)定期盘点:定期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库存量的准确性。
物资从业人员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资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合规风险,确保企业物资采购的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物资采购、供应、仓储、管理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物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树立合规意识,提高职业道德,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合规原则第四条公平公正原则: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五条诚信原则:物资从业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保密原则:物资从业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敏感信息。
第七条节约原则:物资采购应注重成本效益,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章合规管理职责第八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并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物资从业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二)严格执行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三)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公司要求;(四)参与采购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五)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入库、出库等管理工作;(六)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第四章合规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物资从业人员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物资从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合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合规考核制度,对物资从业人员的合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物资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三)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四)违反合同约定;(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商贸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物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公平竞争原则:采购活动应充分竞争,鼓励供应商公平参与。
3. 质量第一原则: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确保质量。
4. 诚实信用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采购政策、审批采购计划、监督采购过程等。
第五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采购计划,提出采购申请。
2. 负责供应商的筛选、评估和确定。
3. 组织实施采购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4. 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使用等管理工作。
5. 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采购工作情况。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计划制定1. 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2. 物资采购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提出采购计划。
3. 采购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供应商选择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的筛选和评估。
2. 评估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售后服务等。
3. 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第八条采购谈判与合同签订1.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
2.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条物资验收1. 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2. 验收不合格的物资,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
第四章采购管理要求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确保质量。
第十二条采购活动应遵循预算控制原则,不得超过预算。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国际贸易佣金管理规章制度
国际贸易佣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际贸易中的佣金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合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国际贸易佣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第四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以现场监察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强化合同约束,明确佣金支付方式,规范佣金计算方式。
第六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贸易动态,确保佣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加强风险防范,防范欺诈行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
第八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促进合作共赢,推动行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佣金管理机构第九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实力,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并履行相关手续,接受监管。
第十一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建立佣金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确保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佣金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佣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佣金支付第十五条佣金支付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确保佣金接收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佣金支付应将支付情况及时报告给相关方,保持透明度和真实性。
第十七条佣金支付应采取电子支付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快捷到账。
第十八条佣金支付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合法合规开展支付活动。
第十九条佣金支付应及时更新财务账册,记录相关信息,保留相关凭证。
第二十条佣金支付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恶意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佣金争议解决第二十一条佣金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二十二条佣金争议经调解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终裁决为最终结果。
贸易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贸易公司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贸易公司所有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管理有章可循;2. 效率化:优化物资管理流程,提高物资周转速度;3. 经济化:合理控制物资采购成本,降低公司运营成本;4. 安全化:确保物资储存、使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采购计划;2. 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行情,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3. 招标采购:对于大宗物资,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公平;4. 采购审批:采购物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采购项目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物资采购流程:1. 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2. 采购部门进行市场调研,确定供应商;3.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4. 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物资送达指定地点;5. 需求部门对物资进行验收。
第三章物资验收管理第六条物资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订单等文件,对物资进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验收;2. 及时性:验收工作应在物资送达后第一时间进行;3. 完整性:验收人员应确保验收过程中所使用的验收工具、表格等齐全;4. 记录性:验收人员应将验收结果详细记录在验收单上。
第七条物资验收流程:1. 验收人员对物资进行外观检查;2. 验收人员对物资进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检查;3. 验收人员将验收结果填写在验收单上;4. 验收人员将验收单提交给采购部门。
第四章物资保管管理第八条物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物资储存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2. 便捷性:合理布局仓库,确保物资存放方便、快捷;3. 完整性:定期检查物资,确保物资数量、质量完好;4. 环境适应性:根据物资特性,选择合适的储存环境。
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4篇)
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工贸企业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确保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作稳定。
凡涉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合作,均适用本制度。
二、合作伙伴选择1.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工贸企业应根据相关项目或业务的需求,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能力,进行合作伙伴的评估和选择。
2. 合作伙伴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质,有能力按时、按质完成合作项目。
3. 工贸企业应与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监督合作过程的执行。
三、合同管理1. 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之间的合作应建立合同关系,并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2. 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的执行应按照合同内容进行,任何改动或补充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3. 工贸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登记、存档、审批及履行监督等环节。
合同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供应商管理1. 工贸企业应建立供应商库,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供应商的品质和服务能够满足企业的要求。
2. 工贸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供应计划,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3. 工贸企业应对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给予反馈和改进意见。
五、承包商管理1. 承包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
2. 工贸企业应对承包商的能力和信誉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完成合作项目的能力。
3.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工贸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工期的达成。
六、风险管理1. 工贸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合作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2. 工贸企业应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监视,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未付款、违约等风险。
七、争议解决1. 对于合作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积极沟通和协商,寻找解决方案,避免影响合作关系。
劳务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公司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公司所有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退库、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使用、统一报废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按照公司年度计划进行,各部门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物资需求计划。
第五条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应确保质量、价格合理,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三章物资验收第八条物资到货后,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等进行验收。
第九条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建立物资台账。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通知采购部门。
第四章物资保管第十一条物资入库后,由保管员负责保管,确保物资安全。
第十二条物资存放应分类分区,按照物资特性进行存放,避免混淆、损坏。
第十三条保管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物资领用第十四条物资领用需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十五条领用物资时,应按照实际使用量领取,不得超领、滥领。
第十六条领用部门应妥善保管领用物资,确保物资使用效果。
第六章物资退库第十七条物资退库需填写退库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退库。
第十八条退库物资应完好无损,不影响下次使用。
第十九条退库物资由保管员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章物资报废第二十条物资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损坏、过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报废。
第二十一条报废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送财务部门进行核销。
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物资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物资损坏、丢失、浪费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贸易公司进行的所有集采货物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采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品、设备等。
第四条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贸易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集采货物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控制。
第六条贸易公司应建立集采货物档案,归档管理集采货物相关资料、数据等。
第二章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采购部门、供应商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八条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寻找合适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等工作。
第九条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供应商数据库、评估供应商绩效、协调供应商关系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批采购付款、对账核对、财务数据统计等工作。
第十一条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严守职业道德,忠诚履行职责。
第三章采购计划和供应商选择第十二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数量、预算、采购时间等内容,需与供应商协商确认。
第十四条供应商选择应根据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服务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五条供应商评估要定期进行,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第四章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第十六条采购合同应明确货物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履行期间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
第十八条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合同执行顺利。
第五章采购物资验收和入库管理第十九条采购物资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严格对照物资清单和质量要求。
第二十条物资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物资数量、质量,并填写验收记录,保证验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入库,按照入库流程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入库档案。
贸易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贸易公司作为一个专门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为了保证供应链的顺畅和稳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贸易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以确保公司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的高效性和合规性。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在开始采购之前,贸易公司应该明确自身的实际需求,并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
这包括确定采购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
2.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在选择供应商时,贸易公司应该根据物资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供应商的评估体系。
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因素,并选择最符合公司利益的供应商。
3. 采购合同签订当选择好供应商后,贸易公司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采购的物品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4. 采购执行与监督在采购过程中,贸易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采购执行与监督机构,负责协调与供应商之间的日常沟通与协作,确保采购计划的顺利执行,并进行供应商的履约与质量管理。
5. 采购结算与评价采购完成后,贸易公司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并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可作为今后供应商选择的参考依据,并与供应商进行正式的会谈,以优化供应链的管理。
三、物资质量管理1. 供应商资质审核贸易公司在与供应商合作前,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质、生产能力、质量认证等。
仅有符合贸易公司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被纳入采购供应商名录。
2. 样品抽检为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贸易公司应在采购合同中规定对供应商产品的抽样检查。
通过对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可以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与合格。
3. 监督抽查在采购过程中,贸易公司应定期对供应商的物资进行监督抽查。
检查内容包括物资的数量、质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
通过监督抽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采购质量的稳定性。
大宗贸易业内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宗贸易业内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大宗贸易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业内人员实行绩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大宗贸易业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大宗贸易业务的开拓与维护;2. 负责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3. 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结算;4. 负责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业务顺利进行;5. 负责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大宗贸易业务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根据市场情况,提出业务拓展建议;2. 在授权范围内,签订业务合同;3. 对业务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4. 获取与业务相关的内部资源支持。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规范第六条业务开拓与维护1. 业务人员应主动了解市场需求,积极开拓新客户;2. 对现有客户进行定期回访,维护良好合作关系;3. 跟踪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第七条市场调研1. 业务人员应定期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趋势;2.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条合同签订与履行1. 业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签订合同;2. 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与沟通;3. 确保合同履行顺利,避免违约风险。
第九条财务结算1. 业务人员应按时完成财务结算工作;2. 确保结算准确无误,避免财务风险。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考核1. 公司对业务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2.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奖惩1. 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业务人员给予奖励;2. 对违反公司制度、工作表现不佳的业务人员给予处罚;3. 奖惩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外贸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贸人员管理,提高外贸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规范外贸行为,促进外贸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派出机构的外贸人员。
第三条外贸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德才兼备,注重实际能力;(三)公平公正,奖惩分明;(四)持续改进,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外贸人员资格第四条外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三)具备外贸业务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外贸人员资格分为以下等级:(一)初级外贸人员: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通过初级外贸人员考试,取得初级外贸人员资格证书。
(二)中级外贸人员: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通过中级外贸人员考试,取得中级外贸人员资格证书。
(三)高级外贸人员: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通过高级外贸人员考试,取得高级外贸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外贸人员职责第六条外贸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遵守外贸业务规范;(二)负责外贸业务的洽谈、签约、履约等工作;(三)掌握国际市场动态,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四)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五)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六)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七条外贸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做到:(一)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二)遵守商业道德,不得进行商业贿赂;(三)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四)维护国家形象,不得有损国家利益。
第四章外贸人员培训第八条外贸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业务培训。
(一)岗前培训:外贸人员入职前,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外贸业务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
公司粮食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粮食贸易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粮食贸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粮食贸易活动,包括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粮食贸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粮食贸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粮食贸易政策、监督粮食贸易活动,协调解决粮食贸易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粮食贸易部门负责粮食贸易的具体实施,包括市场调研、合同签订、货物交接、质量检验、资金结算等工作。
第六条仓储部门负责粮食的储存、保管,确保粮食安全,防止霉变、损耗。
第七条运输部门负责粮食的运输,确保运输安全、及时、高效。
第八条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粮食收购第九条公司应制定粮食收购计划,明确收购品种、数量、价格等。
第十条收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收购价格和条件。
第十一条收购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四章粮食储存第十二条储存部门应建立健全粮食储存管理制度,确保粮食安全。
第十三条粮食储存应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粮食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
第十四条定期对储存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粮食运输第十五条运输部门应制定运输计划,确保粮食运输安全、及时、高效。
第十六条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七条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第六章粮食销售第十八条销售部门应制定销售计划,明确销售品种、数量、价格等。
第十九条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定价,确保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销售义务,确保货款及时回收。
第七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质量检验部门应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检验标准,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贸易采购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贸易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贸易采购活动。
第三条贸易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各部门需提前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预算、用途等,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公司需求,预算合理。
第六条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采购部门。
第七条采购部门对采购计划进行汇总,提交给采购主管审批。
第八条采购主管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公司利益。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筛选、评估和管理。
第十条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2. 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具有合理的价格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名单。
第四章采购流程第十二条采购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调研,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四条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价格;2.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4. 违约责任;5.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采购物资的验收。
第十六条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章采购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采购监督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采购计划完成情况;2. 采购成本控制情况;3. 采购质量保证情况;4. 供应商管理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贸易类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贸易类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保证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根据《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物资采购行为。
物资采购包括直接采购、委托代理采购等方式。
第三条物资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一项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坚持经济效益优先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物资采购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采购行为的合法性。
第七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完成采购任务。
第二章采购计划的编制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需求,组织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第九条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时间和预算等内容。
第十条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的选择标准。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应当包括: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等内容。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
第十五条供应商的选择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四章采购合同的签订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当制定采购合同的起草标准,并按照规定对采购合同进行起草。
第十八条采购合同的起草应当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九条采购合同的起草应当经过相关法律顾问的审查,并报公司法务部门审查批准。
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贸易公司集采货物的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部门的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各类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流程、采购标准、库存管理、供应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该制度,不得违反或规避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四条采购流程分为需求确认、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入库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采购流程的具体执行由采购部门负责,需求确认由各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门进行初步核实并确认需求后,向指定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当在采购申请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合同的签订,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付款安排。
第七条采购部门在采购完毕后,应当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由财务部门进行验收,并对货物进行入库操作。
第三章采购标准第八条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搞变相招投标。
第九条采购部门制定的采购方案和采购标准,必须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和财务预算,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条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实力,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库存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采购部门对所有采购的货物,都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进行相应的标识和分类,确保货物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对采购的原材料和产品,必须根据其使用周期和特性进行合理的存储和保管,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对于库存过多的货物,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清空,不得长期积压,以免造成浪费和损失。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在与供应商谈判和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并签订书面的合同进行约束。
第十五条公司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效率进行监管,对于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延期等情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仓库管理外来人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物资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仓库的外来人员。
二、适用范围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仓库的外来人员,包括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参观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引导和监督。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其了解并遵守本规定。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具备进入仓库的基本条件。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的规定1. 事先预约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前,需提前向仓库管理员预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
2. 身份审查仓库管理员应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审查,确认其身份真实性,并登记相关信息。
3. 安全教育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前,需接受仓库管理员的安全教育,了解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4. 穿着要求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时,应穿着干净整洁的服装,不得穿着带有油污、泥土等污渍的衣物。
5. 个人物品管理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时,应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区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仓库。
6. 行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后,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核心区域;(2)不得随意触摸、移动仓库内的物品;(3)不得在仓库内吸烟、饮食、乱扔垃圾;(4)不得在仓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5)不得将仓库内的物品带出仓库。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如仓库发生火灾、盗窃等事件,外来人员应服从仓库管理员的指挥,协助进行应急处置。
2. 如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仓库管理员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仓库,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六、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规定、表现良好的外来人员,仓库管理员可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
2. 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来人员,仓库管理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报请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贸易业务管理规定
贸易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贸易业务管理,促进贸易活动的健康发展,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贸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贸易业务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际贸易惯例。
第四条贸易业务管理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责任担当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贸易业务活动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第六条贸易业务管理应注重科技创新,提高贸易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贸易业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贸易进出口平衡,促进国内市场的繁荣。
第八条贸易业务管理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
第二章贸易许可第九条从事贸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贸易许可申请。
第十条贸易许可的程序和要求应公开透明,避免不合理限制或歧视。
第十一条贸易许可的有效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不得继续从事贸易活动。
第十二条贸易许可的撤销或暂停应有合理事由,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未经贸易许可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不得从事相关贸易活动,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贸易合同第十四条从事贸易活动的各方应根据需求和供应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贸易合同。
第十五条贸易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贸易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商品。
第十七条贸易合同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发货方式等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贸易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如有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贸易合同的履行应及时、完整、准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第四章贸易付款第二十条贸易活动的付款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预付款、信用付款、承兑付款等。
第二十一条贸易付款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外汇的合法使用和安全。
第二十二条贸易付款应按时付款,不得拖欠或逾期支付。
第二十三条贸易付款应采用安全可行的支付方式,保障资金的安全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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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贸易雇佣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郑州市盛达物资贸易有限集团公司
雇佣管理办法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名词定义 (2)
四、内容 (2)
五、附则 (5)
六、附件 (5)
一、目的
为使员工雇佣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名词定义
雇佣包括人员的招聘、试用、人事调动、续约及离职。
四、内容
招聘:
公司依整体发展需要与营运计划,拟订用人计划,各部门得因业务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单》,请求人员增补,经总经理核准
后实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佣:
- 曾在本公司或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
-受剥夺政治权利之宣告尚未复权。
-通缉在案。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
-视力异常,不适合工作。
-未满十八岁。
甄选:
新进员工须经甄选,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甄选有关事项:
-面试或考试日期、地点及通知方式。
-命题、考试、阅卷。
-其它配合事项。
报到:
-1、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及笔试结果筛选出合格应聘人员
并通知其到公司报到。
-2、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时间/地点前
往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a)本人最近半身脱帽彩色照片四张。
(b)学历证件、身份证之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c)其它指定应交之证件。
(按人力资源部通知
办理)
3、人力资源部负责查收各种证件并向报到人员发放《试用通知单》。
4、受聘人员领取相关证件及工作用品后到相关部门开始试用。
经甄选合格之应征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且未向人力资源部作出任何说明者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去效力。
试用及正式录用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签定《试用合同》(试用期1-3 个月,由双
方在《试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届满后,对合格的将转为正式员工,需要继续考察的适当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届满前,如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停止试用:-确实不能胜任工作。
-受记过及以上之处分。
-有旷工现象。
-一月内请假超过3天(含),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
(含)。
-经调查发现有不良记录。
-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
-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情节严重。
-其它应予停止试用之事实。
试用期届满前,如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表现特别突出,足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向公司提出先进的经营或管理建议或对现有工作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被采纳的。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的。
-其它应予提前转正之事实。
提前转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审核,由总经理决定,或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
部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核,由总经理决定。
正式录用:
员工试用期(含试用期缩短、延长)届满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开具《试用期满通知书》,填写第一项,之后由双
方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书》。
人事调动
人事调动形式与手续
-职务调动时,由拟调动人员的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人事调动表》,依核准权限报各级管理人员核准,并
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部门/单位调动时,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人事调动表》,依核准权限呈请各级管理人员核准,并交人力
资源部备案。
-岗位调动时,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人事调动
表》,依核准权限呈请各级管理人员核准,并交人力资
源部备案。
-调动人员薪资变动时,于《人事调动表》注明。
人事调动核准权限
备注:遇人事调动时,修订人事资料同步进行。
人事调动公告
经公告之人事调动,相关部门免填《人事调动表》,由人力资
源部依公告内容进行调动作业。
调动生效
(a)调动生效日为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核准日期。
(b)公告之人事调动,其生效日依公告所载。
调动生效后调动人员应于三日内与交接人员进行交接。
续约
劳动合同续约须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当事人签定新的劳动合同。
离职
离职种类
员工离职分为当然解职(如在职期间死亡、合同期满等)、停止试用、辞职、辞退/开除四种。
4.5.2当然解职
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4.5.3停止试用
对于停止试用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
请,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辞职
员工如感觉工作不适合或因其他事由欲离职时,应依如下条件提出申请:
在试用期内(1-3个月为限),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
一般员工或任职未满一年者,应于离职日十个工作日前提出申
请。
一线中的关键岗位(含业务人员)或任职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应于离职
日二十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副职(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任职满三年以上者,应于离职日三十个
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各部门分管副总离职视其重要性得以适当延长离职时间,但以一
个半月为限。
员工若签
订合同应以合同约定期
限为准。
4.5.5辞退/开除
员工有达到公司《奖惩管理办法》之辞退或开除条件以及有劳
动法中规定的或〈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的,公司可予以辞退或开除;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进行相应
的赔偿;如需追究法律责任者,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4.5.6离职手续办理
4.5.6.1停止试用手续: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领取〈员工
离职手续表〉,根据〈员工离职手续表〉中规定的内容办
理离职手续。
4.5.6.2辞职手续: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须按照上述规
定期限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
职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办理
离职手续。
4.5.6.3辞退/开除手续: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领取《员
工离职手续表》,在三天内办理相关手续。
4.5.7未办理离职手续处理
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人力资源部以备忘录的
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以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未依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招致公司利益受损要赔偿公司损失,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5.8离职薪职发放
离职员工在办理好一切工作移交手续之当日结付薪资。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2004年8月1日实施;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六、附件
人员增补申请单
人事调动表
试用期满通知书
解聘通知书
员工离职申请书
员工离职手续表
固定资产交接表(移交清册)
人员增补申请单
本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并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请注意,除非将本表填写完整并递交,否则人力资源部门将不会开展任何招聘工作。
ID:
人事调动表
注:1、调动人不得与员工交流任何工资或状况变化的情况。
2、原件存于人力资源部门,副本交于本人。
试用期满通知书
先生/女士:
谨通知您于年月日试用期届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及您在试用期的工作绩效和表现,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
□1、正式转正。
自年月日起转正,转正后的全薪为:元,其中本薪为元,岗位津贴为
元,其他津贴元(分项见当月工资单)。
□2、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将延长至年月日,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您在延长的试用期内的工作绩
效和表现,予以评定是否转正。
人力资源部签发人:
年月日
抄送:
解聘通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及您的工作绩效和表现,经公司
管理层讨论决定:自年月日起公司解除
与您的聘雇关系,请在三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非常感谢您在盛达公司的辛勤工作!
解聘的理由:
1、
2、
3、
人力资源部签发人:
年月日
员工离职申请书
本人 (部门 )因
原因决定于年月日离职,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员工(编号所属部门职位)
自年月日加入公司,由于
原因于年月日准予离职,并办理下列离职手续。
人力资源部签发人:﹕
年月日
员工离职手续表
请办妥以下离职移交手续,经有关部门负责人
签字后将该表返回人力资源部。
﹒
姓名:部门:
时间:
备注:
1.离职人员办完离职移交事项所列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签字栏上签名。
2.若有补充移交事项,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其它移交事项”栏内填明补充移
交事项内容,并在离职人员办完此项移交后在签字栏上签名。
3.若需增列涉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移交事项,可在“其它相关部门”栏内填写,并
按以上1、2条的要求填列。
固定资产交接表
时间:年月日
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