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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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灾害应急预案

林业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害、森林资源盗伐盗采等林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2.1 成立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林业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2 指挥部组成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林业、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3 分级响应根据林业灾害的严重程度,实行分级响应。

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伐盗采等违法行为。

(2)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3)加强林业病虫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户开展防治工作。

3.2 预警机制(1)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害等林业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2)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等监测信息共享,提高预警准确性。

(3)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户及时了解灾害动态。

四、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1)一级响应: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害等林业灾害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周边地区造成严重影响。

(2)二级响应: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害等林业灾害发生,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周边地区造成一定影响。

(3)三级响应: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害等林业灾害发生,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四级响应: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害等林业灾害发生,造成轻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应急措施(1)火灾应急:组织扑火队伍,迅速扑灭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病虫害应急:组织专业防治队伍,及时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减轻灾害损失。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1. 引言林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外来有害生物的威胁也日益增加,给林业产业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挑战。

针对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本文将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步骤进行论述。

2. 重要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生态损失。

有害生物可以直接危害林木健康和生长,使森林资源减少,影响木材和木材制品产业。

此外,有害生物还可能传播疾病和病原体,给生态系统带来破坏。

因此,制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可以提前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损失并保护生态环境。

3. 应急预案内容(1)风险评估与监测:制定应急预案的第一步是对可能引入的有害生物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高风险区域和物种。

同时,建立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有害生物入侵的迹象。

(2)预警与报告:建立预警和报告制度,确保有害生物入侵情况能够及时被发现和通报。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遥感和传感器等,提高监测效率。

(3)防控与应对:在有害生物入侵后,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式。

同时,建立应急资源库,保障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信息沟通与合作:重要的预案内容之一是建立信息沟通和合作机制。

各级政府、科研机构、林业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应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有害生物入侵的挑战。

4. 应急预案实施步骤(1)政策制定: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关有害生物防治的政策,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2)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林业从业人员的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实地演练:定期组织林业从业人员进行实地演练,模拟不同场景下的有害生物入侵应对情况,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4)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并对其中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威胁。

5. 结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是保护林业产业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措施。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一种防治困难、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XX市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不断提高森防检疫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强监测预警和防治减灾能力。

通过总结和借鉴国内外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XX市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1.3.1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1.3.3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4 坚持分级联动,职责明确,各司其责的原则。

1.3.5 坚持属地管理,以乡(镇)政府为主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XX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XX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及《XX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有关法规、规章。

1.5 适用范围及事故等级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1.5.1Ⅰ级事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国家公布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在XX市首次发生;XX市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波及其它地区,或受其它地区灾情波及,且呈蔓延之势,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发生1人以上感染中毒。

林业专项应急预案

林业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领域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资源破坏事故等林业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林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副总指挥:由林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

2.林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主任:由林业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2)副主任: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1)根据气象、森林资源监测等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林业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2)各级林业部门及时向上级报告,启动预警响应。

2.应急响应(1)接到林业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2)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以下措施:a. 森林火灾:组织消防、公安、林业等部门力量,进行火灾扑救、疏散群众、交通管制等工作。

b.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组织专业防治队伍,进行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等工作。

c. 森林资源破坏事故:组织林业、公安等部门力量,进行事故调查、资源恢复等工作。

3.应急结束(1)林业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各级林业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1.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技术保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全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统计标准》、《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对本地森林(林木、竹子、林木种苗及繁殖材料)造成或具有潜在重大危害的森林病、虫、鼠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灾害。

主要包括两类:1.2.1 本市发生的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鼠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如杨树病虫害、栎食叶害虫、松树病虫害等。

1.2.2 国外、省外传入我市的能够对森林资源构成毁灭性灾害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

如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等。

1.3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级。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按破坏程度不同可分为:1.3.1 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局部常发性病虫害发生面积40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的。

1.3.2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跨县(市、区)常发性病虫害发生面积6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

1.3.3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跨县(市、区)常发性病虫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5000公顷以上、10000公顷以下,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新传入我市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可能对农林业生产造成巨大威胁,经专家组评估建议采取应急措施的。

1.3.4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跨县(市、区)常发性病虫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达10000公顷以上,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以上的;新发现传入我市的世界性检疫有害生物如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

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时控制和除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减轻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林业安全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浙江省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处置预案》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或从境外新传入外来有害生物事件;国家级和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

(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把保障森林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给森林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带来的损失。

2.分级负责,条块结合。

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组织、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3.讲究科学,依法行政。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预防和应急处置要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4.加强协调,快速处置。

应急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要保持各个层面的沟通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传递快速准确。

二、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市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Ⅲ级以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市林业局局长任总指挥,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检验检疫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铁路*货运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工业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汤浦水库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领导为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和及时控制检疫性和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全市林业生产、生态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XX省植物检疫条例》、《XX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林业有害生物分为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

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和省林业厅发布的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以外,有重大危害,又难于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

除此之外为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

第三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指导思想。

坚持“谁经营,谁防治”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各区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市、县两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验和检疫执法等工作。

(二)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由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林木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铁路、公路行道树以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林木,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城市的街道、公园和广场等公共绿地,由城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小区的绿化由所在单位和小区负责组织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灾害概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指的是病虫害对森林资源和林木造成的危害。

灾害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发生的灾害范围广、影响严重、难以控制的灾害。

二、应急预案目标1.保护森林资源:采取措施阻止灾害扩散,降低损失。

2.组织应急救援:及时调度人员和物资进行灾害防控。

3.加强科学研究: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研究和应用。

三、组织机构1.指挥部:由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成立,负责指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对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负责灾害现场救援和防控工作。

3.科研团队:由研究机构和专家组成,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和指导。

四、应急预案具体措施1.监测预警(1)建立综合监测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对森林资源的生物多样性进行实时监测。

(2)建立病虫害传感器,及时掌握传播病虫害的路径和速度。

(3)加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共同预测和预警。

2.调度管理(1)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到前线防控工作中。

(2)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具体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3.应急救援(1)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抵达灾害现场。

(2)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救援。

(3)开展生物防治和物理措施,尽快控制和消灭病虫害。

(4)修复受损森林,进行后续的恢复工作。

4.科研应用(1)强化科学研究,加强林木抗逆性研究,提高林木的抵抗力。

(2)深化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提高防控效果。

(3)加强对病虫害的防控经验总结和交流,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物资储备(1)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系统,包括防控药剂、防护设备、救援装备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物资设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投入使用。

六、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和森林从业人员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认知水平。

(2)加强对防治技术的培训和普及,提高应对能力。

七、评估总结灾害发生后,及时展开灾后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建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体系和指挥权限。

2.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各部门和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处置措施和行动方案。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的识别和防控意识。

4.制定应急资源储备计划,确保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充足供应。

二、事件发生前的预警阶段1.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有害生物的分布和危害程度。

2.建立联防联控监测网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3.组织开展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发布预警通告,引导群众采取防控措施,防范有害生物的进入和扩散。

三、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阶段1.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成立事故组织指挥部,迅速调动相关资源。

2.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清除、消毒和封控等措施。

4.组织人员进行监测排查,确定事件的范围和扩散情况,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5.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有害生物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事件发生后的恢复重建阶段1.进行事故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对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

2.开展有害生物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有害生物防控的重视程度。

3.组织人员进行灾后修复工作,恢复林地的生态功能和植被覆盖。

4.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预警工作的加强,及时发现和防止有害生物的再次侵入。

5.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方法。

五、应急预案的管理与演练1.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组织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预案的执行和落实。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以上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预案的具体细节和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05年7月15日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005]100号印发实施)1 总则1.1目的 (3)1.2指导思想 (3)1.4 编制依据 (4)1.5 适用范围 (4)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国家林业局指挥部组成 (5)2.2职责 (5)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全国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预防体系 (7)3.2监测机构 (7)3.3加强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7)3.4检疫管理 (8)4 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 (8)4.2信息共享和处理 (10)4.3通讯 (11)4. 4应急结束 (11)5 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5.1 后期评估 (12)5.2 善后处置 (12)6 保障措施6.1通讯保障 (12)6.2经费保障 (13)6.3物资储备 (13)6.4技术保障 (13)6.5人员保障 (14)6.6监督与演练 (14)7 附则8 附录8.1 规范化文本格式 (16)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全国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防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不断总结国内外防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下简称“重大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国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1.3.1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1.3.4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国家林草局应急预案

国家林草局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有效应对各类森林草原火灾、沙尘暴、雷击火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林草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组织机构国家林草局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林草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1. 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2. 组织协调各级林草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3. 负责灾情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4. 指导、协调、督促各地林草部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

(2)办公室负责:1. 负责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和实施;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4. 协调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

三、应急处置流程1. 灾情报告各级林草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

2. 灾情核实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实,确定灾情等级。

3. 应急响应根据灾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 应急处置(1)森林草原火灾:采取隔离火源、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沙尘暴:加强监测预警,采取遮盖、喷洒抑制剂等措施,减轻沙尘暴危害。

(3)雷击火:加强雷电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防火措施,防止雷击火发生。

5. 灾后恢复(1)组织灾后重建,恢复森林草原植被;(2)开展灾情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四、保障措施1. 应急物资储备:各级林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技能。

4. 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指挥、调度和灾情信息报送能力。

202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竞赛真题模拟及答案(6)

202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竞赛真题模拟及答案(6)

202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竞赛真题模拟及答案(6)1、杨树烂皮病是由()引起的树木枝干病害。

(单选题)A. 子囊菌B. 担子菌C. 放线菌D. 锈毒试题答案:A2、《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从()中解决。

(多选题)A. 育林基金B. 木竹销售收入C. 病虫害防治基金D. 多种经营收入和事业费试题答案:A,B,D3、杨树食叶害虫防治中,对有上下树干和越冬后上树习性的害虫,可将药剂在树干采取()的方法防治。

(多选题)A. 涂环B. 绑扎毒绳C. 打孔注药D. 针管注射试题答案:A,B4、《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调运检疫时,森检机构对发现带有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的,而又无法进行彻底除害处理的货物,应当()。

(多选题)A. 停止调运B. 责令改变用途C. 控制使用D. 就地销毁试题答案:A,B,C,D5、松材线虫病疫区经综合治理达到拔除要求的,下列哪些撤销疫区程序的说法是正确的()(多选题)A. 当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提出撤销疫区的申请B. 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门公布撤销C. 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后,由国家林业局公布撤销D. 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撤销试题答案:A,C,D6、《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省际间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

检疫要求应当根据()提出。

(多选题)A. 森检对象的分布资料B. 补充森检对象的分布资料C. 危险性森林病、虫疫情数据D. 双方协商试题答案:A,B,C7、杨树食叶害虫重点应抓好第()代防治。

(多选题)A. 1代B. 2代C. 3代D. 4代试题答案:A,B8、每一个EAN-13条码字符由构成条码字符集()(单选题)A. 2个条和3个空B. 3个条和2个空C. 3个条和3个空D. 2个条和2个空试题答案:D9、识别松材线虫病死树的典型症状有哪些()(多选题)A. 针叶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萎蔫枯死或部分枝条萎蔫、枯死,针叶当年不脱落B. 树干部有天牛产卵刻槽C. 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材质干枯D. 树木木质部有蓝变现象试题答案:A,B,C,D10、成灾率的定义是指()。

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制定

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制定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2023年制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好全区森林资源, 增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行细则》(林业部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实行措施》、《宜宾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结合全区实际, 制定宜宾市翠屏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1.合用范围林业有害生物是指病、虫、鼠、杂草等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木材、竹材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旳其他森林植物旳危害(如下称林业有害生物), 分为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旳防备和除治。

2.工作原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防止为主, 科学防控、依法治理、增进健康”旳方针和“誰经营、誰防治”旳责任制度。

3.灾害等级和处置责任(1)根据《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措施》, 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级划分为特大灾害、重大灾害、一般性灾害。

特大灾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中重度危害, 面积在2023公顷以上, 确认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或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旳为特大灾害。

重大灾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中重度危害, 面积在500一2023公顷, 发生疑似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或疑似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旳为重大灾害。

一般性灾害: 未到达重大灾害原则旳为一般性灾害。

(2)处置责任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和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由区林业主管部门采样、送检, 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复核后, 报省林业主管部审定, 由省人民政府同意划为疫区。

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旳监测、认定和灾情预报公布, 由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发生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和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 立即启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区林业局负责防治旳协调、组织实行。

4.应急机构(1)成立翠屏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指挥部, 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林业旳领导任指挥长, 区林业局、区救灾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分、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供销社等部门旳领导为组员, 负责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旳应急决策指挥。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一、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的爆发和蔓延,保护林木资源的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范围涵盖了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传播途径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质量和可行性,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应急预案编写团队。

该团队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林业管理部门的责任人员以及相关科研、技术服务机构的代表组成,以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风险评估和分析在编写应急预案之前,需要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通过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明确不同有害生物的分布范围、传播途径以及潜在的危害程度,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不同类型林业有害生物的应急响应流程。

包括对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紧急处置措施的实施、相关机构的协调和资源调配等内容。

确保在发生有害生物爆发时能够迅速做出应对,并减少损失。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根据应急响应流程,制定资源调配计划,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动必要的人员、物资、设备等资源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

同时,建立资源调度机制,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

六、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应急防控过程中,各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非常重要。

为此,应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和共享重要信息,以实现快速响应和协同作战。

七、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需要建立在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应急技能上。

因此,需要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害生物防控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应变能力。

编写应急预案时,建议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有害生物防控技术规范》等,以确保预案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在应急预案的编写过程中,应坚持科学、系统、实用和可操作性原则,确保预案的清晰明确、准确有效。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重要 的参 谋和 助 手 。按 《 重大 外 来林 业 有 害 生物 灾
害应 急 预案》 定 , 合应 急 管 理程 序 , 出重 大生 规 结 提
物灾 害应 急处 置流 程 ( 图 1 。 见 ) 2 重大 生物 灾害 应急报 告制 度 任何 单位 和个 人都 有 向当地政 府 和林 业 主管部 门报 告 重大有 害 生物 的发 生 情况 及 其 隐 患 的权 利 , 也 有 向上级林 业 主管部 门举 报不履 行 或者不 按规定
根 据 《 大外 来林 业有 害生物 灾害应急预 案》 重 的规 定 , 出 了应 急 处置 流程 , 提 明确 了报 告制 度 , 范 规
了应 急 响应程 序 , 应 急预案 更具针 对性 和 可操作 性 。 使
关键 词 : 大外 来林 业有 害生物 灾害 ; 急响 应 ; 制 重 应 机
l o s v t 、 花 蓟 马 F a k ne ao c etl 、 e pii ia 西 n sn c rn l i l ci nai i l d s
编制 应 急处 置 流 程 是对 应 急 预案 的细化 , 应 对
急管 理程 序 的具 体 化 和 规 范化 , 使应 急 预 案 更具 针 对性 和可 操作性 。应 急处 置流 程是 应急 管理工 作者
摘要 : 近年 来 , 国重 大外来 林业有 害生物 灾害发 生严 重 , 森林 资源造 成 了巨大损失 , 我 给 已成 为制 约 林 业健康 发展 和威 胁人 类 生命 安 全 、 生物安 全 、 生态安 全的 重要 因素 。建 立健 全 应急 处置 和快速反 应机 制 , 升应 急 防控 能力 , 有 效应对 和迅速 、 序 处置重 大外 来林 业有 害生物 灾害的 重要 举措 。 提 是 有

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最新)

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最新)

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建立健全高效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和生物安全,保障我区林业生产和林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林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X 省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X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上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

本预案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包括不利于森林、林木(含果树、花卉、中药材等)、种苗及繁殖材料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病原微生物、昆虫、线虫、蜱螨、鼠(兔)和植物等。

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X 省补充植物及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

(四)工作原则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现代林业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控制、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针,大力倡导和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控制部分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严厉打击已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加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物机械防治等无公害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营造林技术和有害生物天敌等防治技术,重点防治区实行统防统治,一般防治区实行专群结合,科学防治。

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制定目的有效防范和处置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号)、《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3号)、《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7〕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启动本预案:(1)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1万公顷以上。

(2)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非新传入)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3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05万公顷以上。

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我市范围内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不在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内,按照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及有关应急预案处置。

1.4 灾害分级按照灾害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2.5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25万公顷以上;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非新传入)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1.2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2万公顷以上。

Ⅱ级(重大):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2万公顷以上、2.5万公顷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2万公顷以上、0.25万公顷以下;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非新传入)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9万公顷以上、1.2万公顷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在0.15万公顷以上、0.2万公顷以下。

灾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祸患应急预案

灾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祸患应急预案

灾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祸患应急预案今年我县发生了历史罕见的低温冰冻天气祸患,全县森林资源遭受毁灭性破,林分自身抵御林业有害生物祸患的能力急剧降低,灾后引发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祸患的几率增高。

为科学、有效应对灾后可能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祸患,减少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防止灾上加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 总则1.1 指导思想在省、市政部门、省林业厅和市林业的统部署指挥下,坚持依靠科学、依靠林业科技,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管理体系,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响应,实现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分级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应对灾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祸患的能力。

1.2 编制依据依据《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祸患应急预案》、《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祸患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1.3.1 防范为主,防控结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因突发事件的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1.3.2 统领导,属地管理。

坚持以各级牵头组织,林业部门为主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1.3.3 分级联动,各司其责。

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的处置方式。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潜在发生的灾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祸患的应急处置。

2 祸患分类和响应级别2.1 祸患分类2.1.1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指在一个地区五年至十年内大面积突发成灾的林业有害生物。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前言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由昆虫、病菌、杂草等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木、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威胁和破坏。

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各种有害生物的灾害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因此制定一份关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预案非常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保护林木资源,减轻灾害的损失,恢复和重建受灾的林木。

2.原则:快速响应、科学施策、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三、应急响应体系1.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根据灾害程度和具体情况,划分应急响应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响应。

2.应急指挥体系:设立领导组和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内容1.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物种的监测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灾害评估:组织专家对灾害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制定应对方案。

3.应急处置:根据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方法和技术,包括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

4.恢复与重建:灾后进行相应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包括疫区封控、病害消杀、重建林木等。

5.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应对方案、治理技术等信息,提高应急响应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6.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应急资源保障1.物质储备: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库,保障应急工作所需的防治药剂、设备等物资的供应。

2.技术支持:加强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支持,提供科学的防治方法和技术支持。

3.人员调度:在应急预案中明确人员调度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参与应急工作。

4.经费保障: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投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六、应急演练和评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预案的实际操作性。

七、应急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加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应急预案的知晓度和应用率。

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预案

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重大生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包括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森林资源破坏事故、重大野生动物保护事故等。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科学决策,快速反应;(5)协同作战,信息共享。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建立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成,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

2.3 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省级人民政府设立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4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监测3.1 预防措施(1)加强林业资源调查,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和生态状况;(2)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3)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5)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3.2 监测体系(1)建立健全林业生态监测网络,对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湿地、水源地等生态要素进行监测;(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时发现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3)加强森林火灾监测,提高森林火灾预警能力。

四、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1)发生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2)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4.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2)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包括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物资调拨等;(3)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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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全国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防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不断总结国内外防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下简称“重大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国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1.3.1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 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1.3.4 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发生的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工作。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一)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二)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三)当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四)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国家林业局成立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林业局指挥部)。

2.1 国家林业局指挥部组成指挥:国家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造林、资源、保护、科技、国际合作、计资和森防总站等有关司局(单位)的领导及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的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

办公室设在局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管理办公室(造林司);专家组以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家咨询组为基础,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适时补充其他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

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地区,下同)、县(含市、区,下同)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2.2 职责2.2.1 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省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

2.2.2 办公室:负责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2.3 专家组:负责重大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2.2.4 局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报告情况和向相关省通报情况公文的审核工作。

2.2.5 造林司:负责重大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2.6 资源司:负责组织提供重大生物灾害发生区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核实受害面积,根据需要审批采伐指标。

2.2.7 保护司:协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内和威胁保护区的重大生物灾害的开展应急处理。

2.2.8 科技司: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

2.2.9 国际司:负责重大生物灾害相关事宜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协调并受理受灾地区国外援助工作。

2.2.10 计资司:根据指挥部意见和处理需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2.2.11 森防总站:协助造林司处置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

2.2.12 鉴定中心:承担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怀疑为重大有害生物的种类鉴定及风险评估。

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全国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预防体系根据我国的森林资源分布,在全国建立健全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级测报点和基层林业站的作用,加强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2 监测机构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为重大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

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

对于所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鉴定中心鉴定。

3.3 加强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和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有害生物的信息。

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3.4 检疫管理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办法措施,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国(境)外引种审批管理,积极开展引种前风险评估,开展隔离试种,并加强监管,防止疫情从国(境)外传入(或再次传入)。

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1.1 国家林业局确认重大生物灾害后,经国家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灾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

指挥部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具体部署。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发生现场,检查督导疫区封锁、疫情除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的落实。

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省未及时划定疫区的,由国家林业局划定并公布疫区和保护区。

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国际交流合作及其它协调工作。

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灾情。

灾情得到控制后,按法定程序将新发现的重大有害生物增列为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4.1.2 省级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根据灾情需要和国家林业局指挥部的要求,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

配合国家林业局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并报送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及省级人民政府。

协调交通、公安、邮电、铁路、航空、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

为地方应急工作的实施培训专业人员和提供技术指导。

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

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定并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

及时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告有关情况。

4.1.3 省级以下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组织实施经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审批的应急处置操作规程。

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

检疫检查站设立后,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灾情除治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其他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4.2.1 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重大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重大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为可能属于重大有害生物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至国家林业局(应同时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应于10日内确认,确认为重大生物灾害的,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同时告知发生地所在省级人民政府。

4.2.2 通报与信息发布4.2.2.1 经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重大生物灾害发生地的省,省级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必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省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4.2.2.2 接到通报的省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关市、县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4.2.2.3 国家林业局根据需要及时向社会准确、客观地发布重大有害生物发生的信息。

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

4.2.2.4 国家林业局和授权发布本行政区重大生物灾害信息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重大生物灾害新闻发布制度,确定专人负责。

涉及对外报道时,未经中央对外宣传办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新闻单位有关报道应事前经国家林业局或相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4.3 通讯在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

4.4 应急结束应急预案启动后,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和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经国家林业局商灾情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后,由国家林业局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5 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5.1 后期评估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发生省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重大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国家林业局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

5.2 善后处置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发生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 保障措施6.1 通讯保障国家林业局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6.2 经费保障处置重大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按《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

6.3 物资储备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

通过信息网,与药剂药械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实行合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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