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三十九:曹某某诉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知识产权丨知识产权案件十个经典案例及典型意义
知识产权丨知识产权案件十个经典案例及典型意义摘要:一、引言1.知识产权的重要性2.知识产权案件的普遍性二、知识产权案件十个经典案例1.案例1:XX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案例2:XX侵犯商标权案3.案例3:XX公司商业秘密泄露案4.案例4:XX侵犯专利权案5.案例5:XX公司不正当竞争案6.案例6:XX侵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案7.案例7:XX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8.案例8:XX公司侵犯地理标志案9.案例9:XX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案10.案例10:XX侵犯域名权案三、十个案例的典型意义1.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2.强化企业合法经营的意识3.引导创新者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4.促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5.增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四、结论1.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2.积极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3.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文: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重要保障,对于推动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精选了十个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旨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引导创新者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促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引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体现,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知识产权案件在我国逐渐增多,反映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忽视。
以下十个经典案例,旨在揭示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典型意义。
二、知识产权案件十个经典案例1.案例1:XX公司侵犯著作权案该案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通过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明确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责任。
此案提醒企业和个人在开发软件时,注意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2.案例2:XX侵犯商标权案此案涉及商标近似判断和侵权责任承担。
通过对商标近似的界定,有助于企业规范自身商标使用行为,防止商标侵权。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的通知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的通知【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文字号】法办〔2011〕85号【颁布时间】2011-4-18【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在过去一年中,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及竞争案件数量继续增多,新类型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增多,社会关注度提高。
在此情况下,各级法院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知识产权审判任务。
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积极开展好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的力度,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并结合去年我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
现将这些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印发给你们,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特此通知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名单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上海世博会法国馆“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案王群诉上海世博会法国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沪高民三(知)终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2、“鳄鱼”商标案(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LACOSTE)诉(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CROCODILE INTERNATIONAL PTE LTD)、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三终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3、伊莱利利公司吉西他滨及吉西他滨盐酸盐专利案(美国)伊莱利利公司诉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三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4、“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商业秘密案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诉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09)渝五中法民初字第299号民事判决书)5、干扰搜索引擎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鲁民三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6、“红肉蜜柚”植物新品种权属案林金山诉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果树所、陆修闽、卢新坤植物新品种权属纠纷上诉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闽民终字第436号民事判决书)7、LED照明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南京源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宁民三初字第435号民事判决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8、本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新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行提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9、“杏花村”商标异议复审案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安徽杏花村集团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行终字第1118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制售假冒洋酒案刘兆龙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0)大刑初字第320号刑事判决书)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名单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1、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诉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军社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提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2、张喜田诉石家庄制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华盛制药有限公司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提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3、成都优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诉江苏万高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提字第158号民事判决书)4、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诉广州中威日用品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上威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申字第978号民事裁定书)5、浙江黄岩塑料机械厂、俞晟诉深圳市恒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申字第672号民事裁定书)6、蔡少兴诉刘建金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申字第184号民事裁定书)7、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浙知终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8、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鲁民三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9、广州市兆鹰五金有限公司诉黄冈艾格尔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鄂民三终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10、程润昌诉龚举东、桂林合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再审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44号民事判决书)11、北京先行新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诉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71号民事判决书)(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2、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中国外运重庆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13、李长福诉中国文史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17号民事判决书)14、株式会社万代诉汕头市澄海区泓利电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黄士成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民终字第1814号民事判决书)15、李强诉于芬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0)海民初字第2197号民事判决书)16、白广成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2764号民事判决书)17、何瑞东诉李向华、天津理想慧天科技发展有限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津高民三终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18、保定双狐软件有限公司、保定恒泰艾普双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诉三河环波软件有限公司、赵殿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上诉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冀民三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19、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诉上海掌上灵通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蔚蓝计算机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并民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20、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于莹侵犯著作权纠纷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哈知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21、微软公司诉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9)浦民三(知)初字第128号民事判决书)22、叶兆言诉北京大学出版社、陈彤、南京先锋图书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宁知民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23、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诉舟山市定海博缘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浙知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24、株式会社京滨诉福建省友力化油器有限公司、重庆凯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李艳超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鲁民三终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25、丁运长诉常照荣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豫法民三终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26、广州市喀什图制衣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杰晖服装有限公司、朱固民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穗中法民三终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27、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海口正合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海中法民三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28、陈建诉富顺县万普印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四29、张恒诉陕西攀峰实业有限公司、王建军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陕民三终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三)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30、李惠廷诉王将饺子(大连)餐饮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31、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诉梅朝辉、上海皓柏服饰有限公司、杭州柏尔豪工贸有限公司、安吉县白天鹅制衣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32、雅培制药有限公司诉汕头市雅培食品有限公司、朱春兰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33、莱雅公司诉上海美莲妮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欧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南通通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苏民三终字第168号民事判决书)34、镇江市醋业协会诉安徽腾飞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阜民三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35、青岛红领集团有限公司诉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36、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宝松利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绵竹绵窖酒厂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湘高法民三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37、开平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诉雀巢产品有限公司确认不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民三终字第418号民事判决书)38、阿迪达斯国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京固国际通商有限公司、东莞金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东中法民三初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39、株式会社尼康诉西安太华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朱国平、浙江尼康电动车业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四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40、广东伟雄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正野电器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正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光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提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41、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山孚日水有限公司、山东山孚集团有限公司诉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马达庆不正当竞争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1065号民事裁定书)42、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诉宁波微亚达制笔有限公司宁波微亚达文具有限公司、上海成硕工贸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43、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诉天津捷安达车业有限公司、高启萍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苏知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商标授权确权案件44、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知行字第52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45、劲牌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行提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46、(香港)德士活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广东苹果实业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09)行提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二)商标行政处罚案件47、常熟市聚满仓食品有限公司诉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塘分局、第三人无锡市洁雷副食品商行工商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锡知行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8、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二中刑终字第682号刑事裁定书)49、仇海营、崔留芷等六被告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呼刑知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50、李兵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宁知刑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4.21•【文号】法[2009]152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的通报(法〔2009〕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共中央宣传部等24个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举行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暨世界知识产权日庆祝活动。
根据《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部署和我院于2009年3月19日发出的《关于配合开展好“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经各高级人民法院向我院推荐报送,并结合去年我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现决定在宣传周期间发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名单附后)。
发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是今年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些案件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可供各级人民法院学习借鉴和对外宣传。
有关法院可以适当形式对承办和参与这些案件的审判人员予以表彰,以进一步激发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能力。
希望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多出精品案件,再创佳绩,努力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贯彻2009年全国“两会”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激励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济南向社会公布十大知识产权案.doc
济南向社会公布“十大知识产权案”
在第十个4 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该院2009年审理生效的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这些案件集中在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案情疑难复杂等特点。
这些案件的审结,集中反映了济南中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进展,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定决心。
这10起典型案件是: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豆浆机发明专利维权案;2、山东方明药业请求确认其药品不侵犯专利权诉讼案;3、天津邦德电动车公司邦德商标维权案;4、雪佛龙公司加德士商标维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案;5、宏济堂百年老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6、农夫山泉水溶C100 特有包装维权案;
7、中创银行现代化小额支付系统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8、红崖天书著作权纠纷一案;
9、莱农14 植物新品种权利害关系人维权案;10、淀粉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济南向世界公布“十大知识产权案”.doc
济南向社会公布“十大知识产权案”在第十个4 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该院2009年审理生效的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这些案件集中在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案情疑难复杂等特点。
这些案件的审结,集中反映了济南中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进展,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定决心。
这10起典型案件是: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豆浆机发明专利维权案;2、山东方明药业请求确认其药品不侵犯专利权诉讼案;3、天津邦德电动车公司邦德商标维权案;4、雪佛龙公司加德士商标维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案;5、宏济堂百年老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6、农夫山泉水溶C100 特有包装维权案;7、中创银行现代化小额支付系统软件著作权纠纷案;8、红崖天书著作权纠纷一案;9、莱农14 植物新品种权利害关系人维权案;10、淀粉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济南章丘发布抵制社会力量违规办学(园)三倡议济南章丘发布抵制社会力量违规办学(园)三倡议1月20日,济南章丘区发布《关于自觉抵制社会力量违规办学(园)行为的倡议书》,向教育系统的干部教师和青少年学生发出三项倡议:拒绝参与、坚决打击、积极宣传。
社会力量办学(园)综合管理工作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大。
对此,章丘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区社会力量办学(园)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汇集多部门力量强化社会力量办学(园)综合管理工作。
小组成立以来,教体局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工作人员主动作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镇街扎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方针,以强有力的领导力和执行力,迅速整顿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园)工作,消除隐患,规范办学(园)行为,提高办学(园)质量,优化了教育发展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产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产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2.22•【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产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为深入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激励保障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特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年来审结的15710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评选出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现予发布。
本次发布的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所涉领域广,既包括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领域,也包括中医药、机械、材料等传统技术领域,许多垄断案件直接涉及社会民生。
二是牵涉利益大,不少案件涉及国内甚至全球市场头部企业的核心技术,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
三是国际性强,超过1/5的案例具有涉外因素,当事人涉及全球各主要经济体。
四是权利种类全,涵盖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各种技术类知识产权。
五是案件类型多,既有授权确权行政纠纷,又有权属、侵权、合同民事纠纷,既有民行程序交叉案件,又有刑民程序交叉案件。
六是处理方式多样,既有裁判,也有调解,还有司法处罚、违法线索移送等。
有关案例展现了法庭成立五年来在以下五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一是服务科教兴国战略,激励保障科技创新。
法庭五年共审结专利、植物新品种授权确权行政二审案件2977件,以授权确权案件为牵引,不断强化司法保护力度,确保确有技术贡献的科技创新成果依法得到授权和维持,保障依法授予的权利得到实质性保护。
积极保护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成果。
在“磁共振成像方法”发明专利确权案中,澄清在适用所谓“最大合理解释”原则时应以“合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护企业原始创新。
在“替格瑞洛”药品发明专利确权案中,明确接受补充实验数据的条件,依法保护药物创新。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济南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济南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4.22•【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济南知识产权十大案例(2016年4月22日)2015济南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六个核桃”外观设计专利系列维权案原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养元公司)被告:朱某等【案情】养元公司系“六个核桃”乳饮品的生产企业,对其产品外包装申请并取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其外观设计的主要设计要点为蓝色飘带围绕的“六个核桃”饮料罐。
被告均为郊区及城乡结合部从事商品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所销售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了“六仁核桃”或“金六核桃”标识,并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蓝色飘带围绕的饮料罐的图案。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产品的外包装所使用图案的色彩、设计要点、布局与原告的外观设计基本一致,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二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落入了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中,除少数被告提供了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被免除赔偿责任以外,其余被告均被判令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万元的责任。
【评析】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对外观设计的整体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则认定构成侵权。
济南中院通过“六个核桃”系列案件的审理,有效地打击了侵权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权利,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5济南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二《熊出没》动漫形象著作权案原告:原告深圳市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盟世奇公司)被告: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乐公司)被告:山东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公司)【案情】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简称华强公司)系美术系列作品《光头强》及《熊出没》系列动漫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于2012年授权盟世奇公司在毛绒玩具商品上使用上述作品形象并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4.2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6年4月21日)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确认不侵犯本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及损害赔偿案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确认不侵害专利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三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简称本田株式会社)以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环股份公司)涉嫌侵害其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于2003年向其发送警告函并向法院提起侵害专利权诉讼。
双环股份公司于2003年10月16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确认其生产和销售的涉案汽车的外观设计未侵害涉案专利权。
嗣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双环股份公司在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行政决定经一、二审行政诉讼被维持后,以本田株式会社连续发送侵权警告信,致使双环股份公司推迟涉案汽车上市销售,并且重新对产品外观及模具进行改造,造成其经济损失为由,于2008年4月26日在其提起的确认不侵权之诉中,增加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本田株式会社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共计人民币2579.139万元。
本田株式会社对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的行政判决不服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就涉案专利权的效力于2010年11月26日作出(2010)行提字第3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被诉决定。
在专利权恢复有效后,本田株式会社提高侵权赔偿数额,针对双环股份公司等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涉案专利权诉讼。
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并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确认不侵权诉讼提至该院,与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合并审理。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6日分别立案进行了审理。
济南法院公布2015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济南法院公布2015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2016年4月22日,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济南中院向社会公布济南法院2015年审理生效的具有影响力的十个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记者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5年全济南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92件,受理的案件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植物新品种等多种类型案件。
其中专利、商标、著作权三类案件处于主导地位,占案件总数的92.9 %。
案件1:“六个核桃”外观设计专利系列维权案原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养元公司)系“六个核桃”乳饮品的生产企业,对其产品外包装申请并取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其外观设计的主要设计要点为蓝色飘带围绕的“六个核桃”饮料罐。
被告朱某等均为郊区及城乡结合部从事商品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所销售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了“六仁核桃”或“金六核桃”标识,并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蓝色飘带围绕的饮料罐的图案。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产品的外包装所使用图案的色彩、设计要点、布局与原告的外观设计基本一致,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二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落入了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中,除少数被告提供了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被免除赔偿责任以外,其余被告均被判令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万元的责任。
案件2:《熊出没》动漫形象著作权案2012年,本案原告深圳市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盟世奇公司)获得授权,可在毛绒玩具商品上使用《光头强》、《熊出没》系列动漫影视作品形象。
盟世奇公司认为,被告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乐公司)生产、山东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公司)销售的毛绒玩具与“光头强”形象一致,侵犯了其对“光头强”动漫形象享有的著作权,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元。
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赔偿数额确定
原告专利涉及一种新型电子设备,其 保护范围是否涵盖被告生产的产品是 争议焦点。
如何合理确定被告因侵权行为给原告 造成的损失,以及被告因侵权行为获 得的利益,是赔偿数额的依据。
侵权行为认定
被告是否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 制造、销售、进口或为上述目的使用 原告专利保护的技术,是判断侵权行 为的关键。
该行为导致某公司遭 受重大经济损失和市 场竞争压力。
另一家公司通过非法 手段获取该商业秘密, 并用于自身产品研发 和生产。
案例分析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 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
根据《反不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 法》相关规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侵犯了该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权。
该公司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该知名品牌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为消费者 可能会因为误认而购买到质量低劣的产品。
该公司的行为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
案例结论
侵犯注册商标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会对
案例结论
该音乐平台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 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的重要保障,企业和个人应加强自我 保护意识,尊重他人权益。
03
案例三:专利侵权
案例概述
原告
某知名科技公司,拥有某项专利 技术。
被告
某小型企业,生产销售与原告专 利相关的产品。
案例分析
专利权保护范围
被侵权人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企业应该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 律法规,不要从事任何侵犯知识
2020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0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1.04.25•【分类】其他正文2020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目录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案例1:北京华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甲等侵犯商业秘密案案例2:山东赵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案例3:上海万超公司、于某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案例4:浙江周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案例5:上海李某某等侵犯著作权案案例6:江苏马某予等侵犯著作权案案例7:四川刘某某等侵犯著作权案案例8:广东深圳市铭科魅影科技有限公司、王某等侵犯著作权抗诉案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案例9:河北于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案例10:江苏陆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案例11:北京安实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正鸿泰达建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案例12:福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政检察监督案案例1北京华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甲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一、案件事实北京中软融鑫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融鑫公司”)系主营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软件等业务的国有控股公司,研发多款金融监管类软件。
李甲、李某波、李某明先后于2005年、2008年、2009年入职中软融鑫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分别曾任该公司副总经理、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业务分析师。
被告人李甲、李某明在任职期间,于2013年1月共同出资成立同业竞争公司上海华颉公司,由亲友代持股份,二人隐名实际运营。
2014年2月李某明离职,担任上海华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该公司运营;4月李某波离职加入上海华颉公司,负责对该公司非法获得的中软融鑫公司软件进行“去标识化”等处理。
李甲仍留在中软融鑫公司工作,但参与上海华颉公司运营,2013至2016年间多次将中软融鑫公司软件模型资料等提供给上海华颉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0•【文号】法办〔2022〕210号•【施行日期】2022.04.20•【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法办〔2022〕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交流知识产权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结合2021年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评选出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现将名单予以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22年4月20日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一、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赖特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23号民事判决书〕二、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欣晨新技术有限公司与王龙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667号民事判决书〕三、台州市路桥吉利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承融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路桥区东港汽车驾驶培训学校等、台州市路桥区浙东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722号民事判决书〕四、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亲耕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816号民事判决书〕五、周勤与无锡瑞之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知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2020)苏05司惩1号决定书〕六、惠氏有限责任公司、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294号民事判决书〕七、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与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等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民终2823号民事判决书〕八、济宁市罗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玩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粤73知民初207号民事判决书〕九、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简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2民初2265号民事判决书〕十、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3刑初101号刑事判决书、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0刑初826号刑事判决书〕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专利权权属、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5971号民事裁定书〕2.阿斯利康有限公司与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民事裁定书〕3.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与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305号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知行终564号行政判决书〕4.VMI荷兰公司与萨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萨驰机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384号民事判决书〕5.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天红等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01知民初201号民事判决书〕(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6.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金牛区华润灯饰商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338号民事判决书〕7.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春秋古城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8.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天津丰美食用油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津民终1331号民事判决书〕9.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与博野县幻蝶雾语服装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冀知民终294号民事判决书〕10.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平市铁西区亚萍牛羊肉摊床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01民初1713号民事判决书〕11.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与福建因尔心安木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5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12.杭州王星记扇业有限公司与绍兴王星记扇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20)浙8601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13.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与津港美禾辛化肥(天津)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终1160号民事判决书〕14.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泉州市巴布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知民终696号民事判决书〕15.吉尼斯世界纪录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广州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民再208号民事判决书〕16.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与深圳金八马生活用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终2977号民事判决书〕17.重庆久圣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沈阳久圣成经贸有限公司与重庆盛百利防水建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渝民终96号民事判决书〕18.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田继民、白银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甘知民终9号民事判决书〕(三)著作权权属、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19.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草庐蜂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355号民事判决书〕20.苏梦与荆门秀锦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114号民事判决书〕21.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民事判决书〕22.刘迅与李文涵、朱毅侵害作品发表权纠纷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黑民终365号民事判决书〕23.深圳市脸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看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杭州互联网法院(2020)浙0192民初8001号民事判决书〕24.深圳国瓷永丰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景德镇智宇贸易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亿翔陶瓷厂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2知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25.广州市立峰音乐传播有限公司与波密县时空隧道休闲吧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藏知民终30号民事判决书〕26.吴妍与钟志燕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宁01民初1604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27.安徽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盛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310号民事判决书〕28.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子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经纬智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63253号民事判决书〕29.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22016号民事判决书〕30.上海尔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再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仿冒、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0)沪73民终444号民事判决书〕31.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601号民事判决书〕32.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巴赫厨具有限公司、浙江中康厨具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250号民事判决书〕33.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易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丽视音电子产品经营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1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34.哈尔滨工业大学与福建哈工大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闽民终828号民事判决书〕35.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湖北省极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1)湘0105民初11329号民事判决书〕36.星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力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民终2289号民事判决书〕37.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等与成都财智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1民初4310号民事判决书〕38.贵州双升制药有限公司与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39.新疆雪山果园食品有限公司与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陕民终392号民事判决书〕(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40.深圳市星火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41.湖南亚华种业科学研究院与张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2021)琼73知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六)司法惩戒、行为保全案件42.东莞屹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司法惩戒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司惩1号决定书〕43.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天极魅客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行为保全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渝01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4.上海游奇网络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再254号行政判决书〕45.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沙坪坝区互旺食品有限公司等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再255号行政判决书〕46.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行终93号行政判决书〕47.江西米兰婚纱摄影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凤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行终6471号行政判决书〕48.北京慧能泰丰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瑞昶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3240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王成等十人侵犯著作权罪、吴学青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刑终75号刑事裁定书〕50.上海国芯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罪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1刑终716号刑事裁定书〕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简介一、涉“双飞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赖特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23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人公司)是“双飞人”注册商标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的花露水、化妆品等。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4.16•【文号】法办〔2021〕146号•【施行日期】2021.04.16•【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法办〔2021〕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结合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现将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21年4月16日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一、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732、733、7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四、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户财欢、黄建东、黄赛亮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490号民事判决书〕五、武汉大西洋连铸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宋祖兴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5号民事判决书〕六、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6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七、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吉乾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164号民事判决书〕八、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浙江搜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聚客通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浙8601民初1987号民事判决书〕九、惠州市欢唱壹佰娱乐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垄断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十、李海鹏等9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刑终105号刑事裁定书〕2020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专利权权属、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 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2345号民事裁定书〕2. 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市昌邑区吉康绿谷种植专业合作社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724号民事判决书〕3. 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熙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终134号民事判决书〕4. 王纯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刚、珠海市粤茂激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发明创造发明人署名权及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鄂01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艾慕内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民终194号民事判决书〕6. 天津华联商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市西青区财源利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津民终88号民事判决书〕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与申宏波、徐超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晋民终758号民事判决书〕8.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张艳秋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黑民终254号民事判决书〕9. 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与淮安市华夏庄园酿酒有限公司、杭州正声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初3450号民事判决书〕10. 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与乐平华润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赣民终619号民事判决书〕11.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小飞鱼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风铃动漫有限公司、济南历下上方有电子产品经营部、黄宇高、龚浪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民终568号民事判决书〕12. 湖南守护神制药有限公司与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地人和药业有限公司、广东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湘知民终312号民事判决书〕13. 米其林集团总公司与宁波嘉琪工艺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再44号民事判决书〕14. 广州钧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荷包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31635号民事判决书〕15. 重庆胖子天骄融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老码头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渝民终454号民事判决书〕16. 重庆家富富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富桥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藏知民终1号民事裁定书〕17. 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与西安华清盛汤汤泉酒店、姜志刚、西安华青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935号民事判决书〕18. 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与西宁城北兴敏蔬菜水果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青01知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三)著作权权属、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19. 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宁乡县皇家贵族音乐会所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417号民事判决书〕20. 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5648号民事判决书〕21.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1民初4624号民事判决书〕22. 北京完美建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南宫市广播电视台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冀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23. 孙德斌与上海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民申2416号民事裁定书〕24. 北京百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丽江茶马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301号民事判决书〕25.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仙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709号民事判决书〕26. 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知民终397号民事判决书〕27.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14010号民事判决书〕28. 邱怀喃、邱怀芬、曾君富与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西安美术学院、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政府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1141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案件29. 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与江苏南方果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133号民事判决书〕30. 张仁勋与四川省宜宾市吴桥建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曹培均、宜宾市砖瓦协会、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县四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创力机砖有限责任公司垄断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382号民事判决书〕31.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西安陆智投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民初11133号民事判决书〕32. 珠海仟游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鹏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策略一二三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南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徐昊、肖鑫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知民终457号民事判决书〕33. 长沙文和信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与柳州市城中区老浮桥龙虾餐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桂民终1819号民事判决书〕34. 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与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海口方韦物流有限公司、海南韦方盐业有限公司、李存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01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35.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数推(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谭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5民初3618号民事判决书〕36.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与眉山冠城七中实验学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川知民终202号民事判决书〕37.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诺特金参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云民终875号民事判决书〕38. 兰州市城关区新东方学校与李虎、黄莉娜、吴丹、兰州市七里河区菁英英语培训学校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1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五)植物新品种、技术合同及禁令纠纷案件39.山西利马格兰特种谷物研发有限公司与新疆西农惠民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克东县金色阳光种子经销处、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新01知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40. 厦门市拙雅科技有限公司与智童时刻(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曾庆利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闽民终1098号民事判决书〕41.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民初0115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2.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任晓平、孙杰、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行终406号行政判决书〕43. 爱立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513号行政判决书〕44. 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再370号行政判决书〕45. 云南则道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石一龙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行终3768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6. 马振予等4人侵犯著作权罪案〔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10刑初11号刑事判决书〕47. 镇江华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丹阳市丰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蒋启华等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苏1191刑初92号刑事判决书〕48. ABB阿西亚·布朗·勃法瑞有限公司与张业锋、芜湖市迪顿电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皖0291刑初97号刑事判决书〕49. 姜建辉等6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刑终2568号刑事裁定书〕50. 孔丹丹等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2020)兵0402刑初9号刑事判决书〕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简介一、“小i机器人”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案情摘要】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臻公司)是名称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权利人。
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原创实用版)目录一、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概述二、2017 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三、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2016-2020)四、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 10 大案件和 50 件典型案例五、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书籍介绍六、2022 年中国法院 10 大知识产权案件和 50 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正文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在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了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中国法院在过去几年中推出了一系列的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017 年 4 月 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启动 2017 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2016-2020)》。
该纲要旨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16 年)》白皮书,以及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 10 大案件和 50 件典型案例。
在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 10 大案件和 50 件典型案例中,涵盖了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专利权等多种知识产权纠纷。
这些案例均为近年来在中国法院审理的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案例。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学习和研究,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许多关于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书籍也相继出版。
例如,《中国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精选 1》收集了 66 个典型案例,包括 43 个商标权案例和 23 个不正当竞争案例。
这些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精选,并由案件原承办法官改写为案例评析。
另一本名为《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书籍,则选取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共 26 个近年来较为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进行编译。
最高检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刊载日期:2013-9-11 来源:正义网【点击量:107】【关键字】最高检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字体:大中小】【评论】【纠错】【打印】【关闭】编者按近年来,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认真开展诉讼监督,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为总结经验,集中展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就,高检院侦查监督厅从各省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推荐的案例中选定了2012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供各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中参考借鉴。
典型案例之一商亚君侵犯著作权、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案件事实:2011年7月27日,商亚君在北京市海淀区出售非法复制的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时被抓获。
公安机关在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4号楼531室的经营地起获标注了假冒“微软”注册商标的计算机软件4000余张。
经鉴定,上述软件均属非法复制的侵权产品;在商亚君牌号为京PJU601的车内起获微软公司注册商标标识36万枚。
经鉴定,上述商标标识均系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诉讼过程:2011年10月3日,公安机关以商亚君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同年12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商亚君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3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商亚君犯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8万元。
商亚君不服,提起上诉。
5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评析意见:检察机关没有拘泥于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而是认真核查证据,积极走访被害单位,不仅改变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罪名,还追加认定了商亚君犯有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中国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案例(原创实用版)目录1.知识产权的重要性2.中国知识产权案例概述3.案例一:中国知识产权法院首案4.案例二:腾讯诉今日头条案5.案例三:华为诉三星案6.案例四:恶意抢注商标案7.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挑战8.知识产权保护的未来展望正文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激励技术创新、促进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中国知识产权案例,介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挑战。
案例一:中国知识产权法院首案2015 年 1 月,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首起案件,原告华为公司诉被告三星公司侵犯其 4G 通信技术专利。
此案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专业水平。
案例二:腾讯诉今日头条案2017 年 6 月,腾讯公司起诉今日头条侵犯其著作权。
腾讯认为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转载了腾讯新闻的内容,构成侵权行为。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网络新闻版权保护的关注,对于推动网络媒体版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三:华为诉三星案2018 年 1 月,华为公司在美国起诉三星侵犯其专利权。
经过多轮诉讼,2019 年 2 月,双方达成和解。
此案表明我国企业已经开始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展现了我国知识产权实力的提升。
案例四:恶意抢注商标案2019 年 4 月,我国某企业恶意抢注了多个知名品牌的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这一行为,并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
此案显示了我国知识产权部门对于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决心。
总体来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如何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仍需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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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三十九:曹某某诉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案
文章属性
•【案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案号】(2013)济民三初字第55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2013.05.15
裁判规则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正文
201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三十九:曹某某诉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济民三初字第55号
原告曹某某。
委托代理人赵亭旭,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占伟,总裁。
委托代理人邢桂霞,山东森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冉德慧,山东森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曹某某与被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豪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4日受理后,作出(2012)历城商初字第54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曹某某、被告乾豪公司不服该判决,均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作出(2012)济商终字第585号民事裁定书,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2)历城商初字第542号民事判决,并裁定本案由本院审理。
本院据此继续审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3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曹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赵亭旭,被告乾豪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邢桂霞、冉德慧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曹某某诉称:2010年9月2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AA国际动漫专营(标准店)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涉案协议)。
涉案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品牌加盟费18000元、合作保证金15000元、装修保证金3000元,共计36000元;被告同意原告在河南省洛阳市建西区开设专营店加盟经营AA国际动漫品牌授权经营范围内的所有产品。
涉案协议签订之时,原告向被告支付了36000元。
原告签订涉案协议回到洛阳后,认真研究了被告的加盟政策,发现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不适合从事被告公司的业务。
原告又及时找到被告要求解除涉案协议、返还所交费用,但遭被告拒绝。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请求法院判令:1、认定原、被告签订的涉案协议中不予退还加盟费和保证金的条款无效;2、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涉案协议;3、被告返还原告交纳的加盟费18000元、合作担保金15000元、装修保证金3000元,合计36000元;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乾豪公司辩称:涉案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愿签订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原告依约依法均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其主张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被告已经履行了合
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作为违约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加盟费、合作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
经审理,各方当事人对以下事实无争议,本院予以确认:
2010年9月26日,原告(乙方)与被告(甲方)签订涉案协议。
协议约定,甲方授权乙方为河南省洛阳市建西区专营店;乙方支付甲方品牌加盟费18000元,合作担保金15000元,在三年合作协议履行完毕情况下,合作担保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若中途单方面退出合作,合作担保金不予退还;协议签约时乙方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3000元,用来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规范装修,在装修通过甲方审核情况下,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全额装修保证金;乙方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转让或变更“AA国际动漫专营店”的经营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0年9月26日至2013年9月25日;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协议还约定了加盟涉及的商品、商品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乙方的经营模式、甲方的培训支持等事宜。
协议签订后,原告曹某某参加了被告组织的培训。
AA国际动漫专营店管理规范、DIY测试题、打印机测试题、产品测试题、经营测试题、店主信息档案、费用报销单等培训材料上,均有原告曹某某的签字。
2010年9月30日,被告乾豪公司给原告曹某某出具收到品牌加盟费18000元、合作担保金15000元、装修保证金3000元的收据。
此后,原告曹某某一直未着手实施涉案协议,向被告提出解除涉案协议。
因协商未果,故原告提起本案诉讼。
被告乾豪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
在国家商务部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被告乾豪公司的特许人备案信息,其特许品牌为AA国际动漫,第一家加盟店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加盟店分布区域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等地。
上述事实,有涉案协议、收据、培训材料、特许人备案信息等证据及当事人庭
审陈述予以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涉案协议,系被告乾豪公司将其拥有的AA国际动漫经营资源许可原告曹某某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被告收取原告加盟使用费为目的而签订的协议,应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订立、特许经营活动的开展均有严格规定,特许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订立合同、依法从事特许经营。
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该条款即所谓的“冷静期”条款,此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本案的被告乾豪公司,作为具有特许经营资格的特许人,在明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在合同中不载明上述法定条款,使被特许人难以知悉其应有的合法权益,具有缔约的过错。
且原告曹某某在支付加盟费等各项费用后,一直未着手实施涉案协议,没有实际利用被告的经营资源。
故原告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合作担保金、装修保证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鉴于,本院已经支持原告要求退还加盟费、合作担保金的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认定涉案协议中不予退还加盟费和保证金的条款无效的该项诉讼主张不再另行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十七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曹某某与被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签订的《AA国际动漫专营(标准店)合作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被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曹某
某已付的加盟费18000元、合作担保金15000元、装修保证金3000元,合计36000元;
三、驳回原告曹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被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份和副本六份,并在上诉的同时或上诉期满后七日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王云
代理审判员武守宪
代理审判员刘军生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马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