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绍台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研究
工作报告杭绍台高铁玉环段PPP项目
杭绍台高铁玉环段PPP项目股权众筹项目合作协议众筹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合作协议由:影藤网(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电话:乙:,身份证号:,籍贯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__________ 视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_ 元, 甲方以众筹的形式为乙方募资人民币______ 元,占有该项目 __________ 的分红股权,乙方占有该项目______ 的分红股权,甲乙方共享该剧版权,乙方可联合甲方共同发行,乙方不参与甲方的项目制作管理。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项目众筹成功后30天内启动项目为懈怠项目进程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至该项目结束之日,自双方代表(甲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争议处理: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违约处理1、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2、甲乙双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对外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本议之有关内容。
第八条协议解除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期满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乙方:(签章)地址: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 年—月――日甲方:(签章)地址:股权众筹项目合作协议[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XX 土石方工程项目合作事宜,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如下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研究以韩国KHRC为例
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研究以韩国KHRC为例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速铁路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交通工具,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然而,高速铁路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使得资金筹措成为高速铁路项目成功的关键。
在此背景下,公私合营(PPP)融资模式应运而生,它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有效缓解了高速铁路项目的资金压力。
本文旨在研究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并以韩国高速铁路公司(KHRC)为例进行深入分析。
韩国作为高速铁路建设和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之一,其PPP融资模式在高速铁路项目中的应用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然后详细分析了KHRC在高速铁路项目中的PPP融资实践,包括项目背景、合作模式、融资结构、风险分担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本文总结了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本文的研究对于推动我国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借鉴韩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高速铁路项目的资金筹措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高速铁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提升我国PPP融资模式的应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PPP融资模式概述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融资模式是一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中广泛应用的融资方式。
该模式的核心在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共享风险、共担责任,以及共享收益,实现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施。
在PPP项目中,私营部门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而公共部门则提供政策支持、监管和必要的财政支持。
PPP融资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私营部门的参与,还可以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杭绍台高铁PPP建设的经验借鉴
办 )走过 了…条边实践 、边探索 、边 分析总结 、边提高 完善的试 亿元 ;如 果按照政府传统投资方式计算 ,剔除 占总资本金 51% 点之路 ,既有可总结的经验 ,又有需汲取的教训 。本文从杭绍 的社会资本后 ,铁路基金 、省交投以及绍台政府按原先股比出
台高铁的前期工作入手 ,就高铁项 目PPP建设模式作一探究 。 资 ,则台州在 4年建设 期 内 ,政府 需投入资 本金起码 为 3O亿
铁项 目PPP投资合同 ;2017年 l0月 16日,作为中国酋 条民营控 最后三年 5%的比例合理 配置补贴额度 。项 目在建设期 、运营
股高铁载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2017年 l2月 l5日,杭绍 初期现金净流量 为负 ,但项 目前期土 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等配 台高铁 SPV公司完成注册 ;2017年 l2月 21日,在杭州召开股东 套投入支 出共计约 100亿元 ,其 中72.5亿元拟以“资本公积”形
元 。PPP模 式 采 用 后 ,资 本金 主要 由社 会 资 本承 担 。政 府 接 一
项 目基本概况和 PPP模式的推进历程
定比例 出资 ,同时还 可以 引入股权基金 ,债务融资由项 目公司
杭绍台高铁 全长 269km,新建正线 224km,总投资 约 425 通 过银团 、债 券等多元化方式完成 ,拓宽了融资渠道 ,有效缓
二 、三轮 PPP合 同确 认磋商 谈判 ;同月 23日获 省政府 同意 ; 政府可行 缺 口补贴期 限为运 营期 开始后的前 l0年 ,政 府承
2017年 9月 U日,完成省政府与 民营资本联合体签署杭绍 台高 担直接付费责任 ,按 照前 三年 13%、第 4—6年 12%、第 7年 10%、
2017年 6月 ,社会投 资人 PPP磋商谈判产生第一 、第二候选人
中国高速铁路建设融资渠道研究
融资成本较高,影响项目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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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缺乏多元化 融资渠道
融资风险较大,需要加强风险管理
Part Two
融资渠道的国际经验
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相结合
私人投资:私人投资者通过股 权投资、债券投资等方式进行 投资
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合作:政府 与私人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
02
银行贷款:银行向高铁项目提供贷款,包括长期贷款 和短期贷款
04
社会资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铁建设,包括私募股 权基金、风险投资等
06
经验总结:政府、银行、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化融资方式, 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高铁建设顺利进行。
对未来融资渠道的展望
政府投资:政 府将继续加大 对高速铁路建 设的投资力度
承担风险和收益
政府投资:政府通过财政预算、 专项资金等方式进行投资
国际经验:政府与私人投资者 合作模式在多个国家得到成功
应用,如日本、法国等
发行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方式
企业债券:企业发行债券筹 集资金用于高铁建设
国际债券:在国际市场上发行 债券筹集资金用于高铁建设
政府债券:政府发行债券筹 集资金用于高铁建设
私募股权融资:通过私募股权 融资筹集资金用于高铁建设
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发行债券:通过发行国际债券筹集 资金
国际贷款:向国际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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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通过出售股权吸引国际 投资者
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合作 建设高铁项目
成功经验与启示
政府主导:政府在融资中发挥重要作用, 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铁路基建项目“投融资+EPC+运维”模式的研究
现代营销中旬刊1.引言“投融资+EPC+运维”模式是指在项目全寿命周期中建立以“最优运营系统、最低运营成本”为平衡原点,以投融资为杠杆,以设计为核心,以采购和施工为重点,以运营维管为落脚点,各点之间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可根据具体项目特点选取所需顶点,组成适合项目的新模式。
2.实施背景2.1.铁路改革不断推进,路内外市场逐步融合国铁集团为了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不断加快构建公司制、市场化运行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铁路,推出EPC 等创新运作模式。
铁路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越来越多,铁路、城铁、路外市场的界限越来越小。
同时,国铁集团还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推行铁路建设走出去战略,与多个国家开展合作,成为国际铁路工程承包的主要牵头企业。
2.2采用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铁路项目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铁路领域推出杭州至温州铁路、武汉至十堪铁路、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等8个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的示范项目。
武汉至十堪铁路、济南至青岛高铁建设,地方政府出资80%的资本金,铁路总公司出资20%,由地方政府控股的铁路投资公司负责项目建设。
杭州至绍兴至台州铁路建设工程,由以复星集团为主体的浙商民营联合体投资控股,采用PPP 模式建设。
目前,国铁集团对广湛铁路、昌景黄铁路等实行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工建设。
2.3铁路网规模不断增长、运维任务趋于饱和随着铁路运营里程的不断增加,其运营维护工作日益加重,只靠铁路局现有运营维护人员进行常规的运营维护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社会企业提供成本低、效率高、质量优的维护管理服务,对既有维管力量进行及时有效补充。
为了满足铁路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多元化需求,采用“投融资+EPC+运维”建设模式,将投资、建设、运维有机融合,不仅可以为铁路项目提供资金,还可以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在铁路建设领域的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优质高效地支持铁路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维护管理。
郭广昌探路高铁PPP
郭广昌探路高铁PPP作者:宋杰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37期从意向投资升级为正式投资合同,历经一年,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家中“吃螃蟹第一人”——他用PPP的方式,拿下杭绍台铁路51%的控股权。
9月11日,浙江省副省长高兴夫代表浙江省政府与复星牵头的民营资本联合体在杭州正式签署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合同。
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表示,通过PPP项目引入民间投资,不仅能让铁路的组织方式、开发模式更多元,更可以探索用商业化的手段来做公用事业,借用民营企业的整合能力让资源配置更科学、更高效,让客户、老百姓受益。
“地方政府和中铁总支持民营资本控股高铁,肯定不是看中民资的钱,因为浙江财政不缺钱,这背后一定是希望充分发挥民营资本的机制优势、效率优势,整合包括民资在内的社会各方面资源,共同将事做好、做精、做细。
”“不差钱的”浙江为什么要用PPP的方式来造一条高铁?而同样不差钱的郭广昌,又为什么要跑到浙江来“修”一条铁路?为民资探路的复星,用PPP方式建高铁是否能够实现盈利,成为民企进入这一领域的模板?运营30年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杭绍台铁路从杭州东站出发,途经绍兴北站、东关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临海站、台州中心站以及温岭站,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250公里,线路设计350公里/小时。
10月底整条铁路将全线动工,工期4年,预计在2021年10月左右完工。
据悉,2015年12月,杭绍台铁路被国家列为8个社会资本的项目之一,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制度创新、回报机制、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示范。
浙江省政府希望通过这种示范的带动作用,探索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打造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样板工程。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幸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杭绍台铁路项目合作期限34年(含4年建设期和30年运行期),合作模式采用BOOT的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营运和维护,并拥有相关资产的所有权。
我国高铁建设中PPP融资模式借鉴及推广应用研究
三、我国高铁建设中PPP融资模式的推广应用
4、创新合作模式:为了更好地满足高铁建设和运营的需求,政府和企业可以 创新合作模式。例如,可以采用“设计-建造-运营”模式(DBO)、“建设-转让 -运营”模式(BTO)等合作模式,以满足不同阶段的需求并提高项目效率和质量。
三、我国高铁建设中PPP融资模式的推广应用
5、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为了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益,需 要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政府和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对项目 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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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政府应加强对PPP模式的政策扶持和法规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 确各方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PPP项目的审批、监管、验 收等流程,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
2、加强与社会资本的沟通与合 作
2、加强与社会资本的沟通与合作
政府应积极与社会资本进行沟通与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通过搭建合作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等方式,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互信与合 作,实现共赢发展。
4、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在高速铁路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科技创新和管理的创新以推动项目的高效开展 同时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推 动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的创新驱动发展。
4、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总之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与社会资本的沟通与合作注重风险管理 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推动PPP模式在我国高速铁路建设中的应 用为我国高速铁路事业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 出更大的贡献!
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
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目录第一节总则 (6)第1条. 术语定义和解释 (6)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 (8)第3条. 声明和保证 (8)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 (9)第5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9)第二节合同主体 (9)第6条. 甲方 (10)第7条. 乙方 (11)第三节合作关系 (15)第8条. 合作内容 (15)第9条. 合作期限 (16)第10条. 排他性约定 (16)第11条. 合作履约担保 (17)第四节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7)第12条. 项目总投资 (17)第13条. 投资控制责任 (18)第14条. 融资方案 (18)第15条. 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20)第16条. 投融资监管 (20)第17条. 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21)第五节项目前期工作 (21)第18条.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21)第19条. 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21)第20条. 前期费用 (22)第21条. 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22)第22条. 前期工作监管 (22)第六节工程建设 (22)第24条. 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22)第25条. 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22)第26条. 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26)第27条. 工程变更管理 (26)第28条. 实际投资认定 (28)第29条. 征地、拆迁和安置 (28)第30条. 项目验收 (28)第31条. 工程建设保险 (29)第32条. 工程保修 (30)第33条. 建设期监管 (30)第34条. 建设期违约和处理 (31)第七节移交资产 (32)第35条. 移交前准备 (32)第36条. 资产移交 (32)第37条. 移交违约及处理 (33)第八节运营和服务 (33)第38条. 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33)第39条. 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33)第40条. 运营服务标准 (33)第41条. 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34)第42条. 运营维护与修理 (34)第43条. 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39)第44条. 主副产品的权属 (39)第45条. 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40)第46条. 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40)第47条. 运营期保险 (40)第48条. 运营期政府监管 (40)第49条. 运营支出 (41)第九节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 (41)第51条. 项目移交前过渡期 (42)第52条. 项目移交 (42)第53条. 移交质量保证 (44)第54条. 项目移交违约及处理 (44)第十节收入和回报 (44)第55条. 项目运营收入 (44)第56条. 服务价格及调整 (45)第57条. 特殊项目收入与支出 (45)第58条. 财务监管 (45)第59条. 违约事项及其处理 (46)第十一节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46)第60条. 不可抗力事件项目 (46)第61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 (47)第62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47)第63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47)第64条. 法律变更 (48)第十二节合同解除 (48)第65条. 合同解除的事由 (48)第66条. 合同解除程序 (49)第67条. 合同解除的财务安排 (50)第68条. 合同解除后的项目移交 (50)第69条. 合同解除的其他约定 (51)第十三节违约处理 (51)第70条. 违约行为认定 (51)第71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53)第72条. 违约行为处理 (54)第十四节争议解决 (55)第73条. 争议解决方式 (55)第十五节其他约定 (56)第75条. 合同变更与修订 (56)第76条. 合同的转让 (56)第77条. 保密 (57)第78条. 信息披露 (57)第79条. 廉政和反腐 (57)第80条. 不弃权 (58)第81条. 通知 (58)第82条. 合同适用法律 (58)第83条. 适用语言 (59)第84条. 适用货币 (59)第85条. 对资料的权利 (59)第86条. 弃权 (59)第87条. 独立性 (59)第88条. 本合同的优先性 (59)第89条. 合同份数 (59)第90条. 合同附件 (59)第一节总则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1.1 定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说明,下列术语应具有本款所指的含义:1.1.1 本合同系指由合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的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其他文件。
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运用解析
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运用解析【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应用情况及影响。
首先介绍了PPP融资模式的概念,然后分析了我国铁路建设的需求背景。
接着详细讨论了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实际运用情况,并探讨了其对我国铁路建设的影响。
同时分析了PPP融资模式的优势和局限性。
最后展望了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前景,并总结了其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作用。
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便更好地推动我国铁路建设的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和应用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作用和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PPP融资模式, 铁路建设, 中国, 实际运用, 影响, 优势, 局限性,前景展望, 总结, 建议1. 引言1.1 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运用解析PPP融资模式是公私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
在我国铁路建设中,PPP 融资模式的运用正在逐渐成为一种重要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路交通需求不断增加,而传统的政府资金投入已经难以满足这种需求。
引入PPP融资模式成为了一种解决方案。
在我国铁路建设领域,PPP融资模式已经进行了多个试点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
京沪高铁、京张高铁等项目均采用了PPP融资模式,通过政府和私人企业共同投资建设,有效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并加快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PPP融资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风险管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推动铁路建设的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未来,随着PPP融资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推广,相信我国铁路建设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 正文2.1 PPP融资模式的概念PPP融资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
杭绍台铁路PPP模式
1 绪论1.1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1.1.1 研究背景铁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直扮演着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不仅能方便日常出行,而且对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
目前我国的铁路在不断蓬勃发展,因此在飞速发展的铁路建设之中,国家开始推广PPP 融资模式,宣扬了其中的重要经济战略部署,主动向民营企业开放铁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市场,鼓励民营企业进军铁路领域,带动民营企业的发展[1]。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等一系列原因,在较长时间里,社会资本在铁路建设和投资方面并未取得较大进展。
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的引入不仅有利于改善浙江交通环境,同时响应了国家政策“一带一路”,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基础。
本文基于文献调研与案例研究,以杭绍台城际铁路为例,展开了对我国基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决策的ppp模式研究。
主要内容有国内外关于PPP模式发展与应用的研究综述,杭绍台铁路应用现状与运营方式,国内外PPP模式的发展与经验启示。
首先,本文对杭绍台铁路应用现状以及运营方式进行了系统性总结;接下来,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PPP模式的经验与启示,同时,对杭绍台高速铁路PPP模式进行了案例分析,分析了制约因素、完善路径以及该项目的融资方式、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等内容,最后对PPP模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1.1.2研究意义1.1.2.1 理论意义PPP模式的出现对当今社会来讲意义十分重大,可以更好的将民间社会资本和政府工作相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发展。
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的成功运行,标志着我国铁路相关社会服务项目的PPP模式的进行,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对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铁路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浙江经济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对PPP模式项目的进行也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和指导性意义。
1.1.2.2 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对我国PPP 融资模式今后地广泛应用于公共设施项目有很大的参考性,这将推动我国铁路建设模式的改革,快速达到国家指定的目标。
国内首个民营控股PPP高铁项目落地
MAIN LINE RAILWAY 干线铁路国内首个民营控股PPP 高铁项目落地◎本刊记者樊航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打通社会资本投资 建设铁路“最后一公里”,2016年初,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示范工作 的通知》,共确定8个项目为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示范项目,其中浙江省杭绍台城际铁路项目列入其中。
、近曰,在浙江省综合交通投融资建设 近签约大会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与13个市、县(市)签署了 14个包括 高速公路、铁路、都市圈城际铁路等综 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由复星集团牵头多家民营企业与浙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正式签订了 “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合作协议”,该项目估算总投 资462亿元,其中静态投资416亿元,拟 由浙江省交通集团、台州市、绍兴市、 民营资本与铁路总公司共同出资建设, 并由民营资本控股。
这也标志着国内首 条民营资本控股的高速铁路一一杭绍台 铁路正式落地。
杭绍台高铁项目是国内沿海快速客 运通道的组成部分,是长三角地区综合 交通网和城际快速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一条集路网、城际、旅游及沿线 经济开发功能为一体的客运专线铁路。
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中东部,北起杭州枢纽杭州东站,经绍兴市,终于台 州市。
设计时速为350公里/小时,沿线 共设8个站点,包括杭州东、绍兴北、 东关、嵊州新昌、天台、临海、台州中 心、温岭。
其中东关、嵊州新昌、天台 和台州中心站4个为新建站点。
其中,杭州东站至温岭站运营长度 约270.8公里,新建正线长度225.514公里,疏解线及动车走行线14.614公里, 合计240.128公里。
绍兴和台州两市均约 120公里,其中临海至温岭段(约53公 里)作为今后规划沿海高铁的共线段, 而东关站作为未来南北向的嘉绍跨江铁 路通道的预留接口。
据了解,杭绍台高 铁预计2016年12月25曰先行段开工, 2017年6月30曰有望全线开工。
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问题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问题的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了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代表。
与此同时,高速铁路建设的融资模式也从传统的政府投资向多元化、市场化的方式转变。
其中,公私合作(PPP)模式是一种主要的融资方式。
PPP模式将政府和民间资本结合起来,共同投资或运营一个项目,既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又为民间资本提供了投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益。
然而,当前高速铁路PPP模式仍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合理分配收益。
高速铁路PPP模式中的收益来自于列车运营的票款、商业经营的利润、处置权的流转等,这些收益如何分配,直接关系到PPP项目参与方的利益和PPP合作的可持续性。
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对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问题的研究,探讨如何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实现PPP模式构建高速铁路建设、运营、维护的共赢模式。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本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高速铁路PPP模式的基本情况和融资模式分析。
介绍高速铁路PPP模式的基本情况,分析不同融资模式的特点和优缺点。
2. 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的理论基础及现状分析。
总结PPP模式收益分配的理论基础和现状,分析PPP模式实践中的收益分配方式和存在的问题。
3. 建立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机制的方法和路径。
通过对PPP模式的收益分配进行研究,探讨如何建立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机制的方法和路径。
4. 针对实际问题提出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的实现策略。
以我国高速铁路PPP模式为例,提出具体的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的实现策略。
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等方法,通过对PPP模式收益分配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探讨建立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机制的方法和路径,并提出具体的实现策略。
三、预期结果和意义本研究预期将探讨建立高速铁路PPP模式收益分配机制的方法和路径,并提出具体的实现策略,为高速铁路PPP模式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运用解析
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运用解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壮大,其中铁路建设更是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而在铁路建设过程中,融资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随着PPP模式的提出和运用,逐渐成为了解决铁路建设融资问题的一种新途径。
本文将就PPP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运用进行解析和探讨。
一、 PPP融资模式的概念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翻译过来就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PPP 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企业或投资机构之间,按照一定的模式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
在PPP模式中,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根据一定的合同安排,共同承担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各项工作,相互合作,共同分享成果。
二、 PPP融资模式在铁路建设中的应用1. 融资方式多样化在过去,我国铁路建设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融资主要依赖于政府的专项债券和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模式。
随着PPP融资模式的引入,铁路建设的融资方式得到了多样化,不仅有政府的资金支持,还可以通过商业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私人投资等多种方式来获取资金。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缓解政府财政的压力,还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铁路建设,提高建设的融资效率。
2. 提高建设效率在PPP模式下,私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合作更加灵活和高效,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都可以更加便捷的进行,可以更好地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私营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和市场竞争,提高了建设效率和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保障工程的项目质量和运营效益。
3. 分散风险在PPP模式下,风险的分担更加合理,如政府可以承担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而私营企业可以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风险。
这样一来,将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担,可以更好地保障项目的风险控制和投资回报。
4. 鼓励创新在PPP模式下,不仅可以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还可以鼓励他们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进行创新。
浙江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模式及相关问题建议
建设管理且与地方政府债务率挂钩,大多数债务率高的地方政府无法使用专项债或使用意愿不高。
经营性模式投资回报差,无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PPP模式受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受10%红线限制,不允许土地等相关资源捆绑,项目回报率低,操作程序复杂等影响,应用空间十分有限。
(2)政府出资主体筹资能力下降。
一是地方政府财政能力不足。
虽然浙江经济发展局全国前列,但受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各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2018年地方债务增速排全国第7位,各县市也大多债务负担重。
受地方债务影响,专项债申请的空间非常有限。
二是各级平台投融资能力不足。
随着一批高速公路、铁路项目陆续建成通车,各级交通集团交通基础设施主业利润加速下滑,资产负债率高。
(3)新建高速公路总体效益低下。
自2002年以来,我省高速公路造价总体五年翻一番,四车道高速公路造价从2000年的5000万元/公里,攀升至现在超过2亿/公里,目前正在推进的高速公路项目部分已攀升至3亿/公里。
而另一方面,高速公路收费基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未做调整。
新建高速公路重心向山岭海河地区偏移,交通流量不足,仅靠通行费收益远不能覆盖建设成本,市场化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主要对策建议积极推动全省高速公路“统借统还”。
虽然目前高速路网基本处于良性运营状态,但按通车年来看,效益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0年前建成的高速公路总体来说造价低,流量大,收益大多可偿清贷款且收回资本金;2010年后的项目由于建设成本不断升高,总体效益下降,无法回收资本金;特别是2016年后的大部分项目通行费收入基本无法覆盖日常营运和利息支出,造成债务逐年累积,在收费期内偿还利息仍显困难。
假设未来3-5年,继续新增高速公路1000公里,全省高速公路总体上将不能在剩余收费年限内还清贷款和回收资本金。
而另一方面,目前高速公路采用每条路单独核定收费年限的方式,如到期后高速公路停止收费,将促使交通流向免费高速公路转移,不利于路网资源合理分配。
杭绍台铁路PPP项目融资模式研究
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铁路作为我国支柱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地位愈发重要。
铁路的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激发与其相关的其他产业链的活力,但与此同时,高铁建设也面临着资金短缺、融资结构失衡、借贷恶性循环以及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未来高铁的建设依然保持在高潮阶段,仍旧需要大量资金的加持。
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建设资金难题,改善投融资环境,引入社会资本成了重心。
2014年国家正式提出和倡导了PPP融资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由于铁路建设行业的高投资、长周期、低回报的特性,导致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的现象日趋严重,PPP模式在铁路行业的推广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杭绍台城际铁路作为国内第一条民营控股高铁,同时被浙江省列为实施“八八战略”全省大通道建设重点项目,是打造省内“一小时交通圈”,融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点工程,将提高项目融资效率,扩宽融资渠道,有效平滑财政支付压力。
杭绍台铁路作为铁路领域PPP模式的新典型,进一步为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思路,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二、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建设特点杭绍台项目作为新建高速铁路项目,有较大的投融资需求,并且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经营盈利性,因此采用B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运作:即由政府方通过PPP项目合同,授权社会资本和政府方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
(一)社会资本控股、融资额巨大。
为了响应PPP创新、多元的投融资模式,吸引民营企业筹资建设,丰富市场化运作,杭绍台城际铁路项目由民营资本绝对控股,中铁总和省地方政府参股,共同防组建了项目公司。
其中,项目静态总投资约为409.73亿元,其中包含征地拆迁费用、机电设备费用等。
因为杭绍台作为全国示范性社会资本控股PPP 项目,为了保障在建设期拥有可靠的资金链来源,项目资本金由国务院规定的最低20%调整至30%,即123.64亿元。
高速铁路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选择研究 高军
高速铁路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选择研究高军摘要:文章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为前提,针对高速铁路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的选择,从PPP投融资模式概述、PPP合作模式以及PPP投融资模式选择三个方面展开了分析,目的在于选择最适合的投融资模式推动高铁发展。
关键词:高速铁路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实现了飞速发展,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体现出诸多优势,如节约土地资源、速度迅速、消耗少等。
随着行业的发展,我国铁路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为了支撑现代铁路的发展,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然而高速铁路建设的前期阶段,所需要的资金巨大,短期内无法获得回报,无法实现盈亏平衡。
鉴于此,在当前一些在建高速铁路中,逐渐加大了对PPP融资模式的应用,并且获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对于我国高速铁路行业发展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
1 PPP投融资模式概述1.1 PPP概念所谓PPP,即为了对投资、建设、创新、管理、维修设备、服务一系列环节质量进行保证,提出了的一种社会与企业合作的形式。
该模式为招投标工作提供了诸多优势,使利益有关主体更为协商,共同承担风险[1]。
1.2 PPP特征PPP本身是以合作治理和资源配置为核心的全新模式,最为主要的特征便是相关主体之间平等合作,共同承担风险与责任,其中体现了公共服务环境下主体的多元化。
相较于以往的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后者更加重视政府管理与资源配置。
PPP模式特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共同承担风险[2]。
在PPP模式下,一般会将存在的风险进行准确计算,分配给各个主体。
第二,长期维持合作关系。
在PPP模式下,各个合作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通常会维持10年甚至以上。
2 PPP合作模式在实际过程中有几种比较常见的PPP模式,根据国情以及项目特点的不同,一般会被分为外包、特许经营以及民营化三个类型。
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则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GBP模式、前期补偿模式、TBT模式。
以上几种模式在高速铁路交通项目中加以应用,对于投融资工作有非常巨大的优势,具体如下文所述。
杭绍台铁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经验
杭绍台铁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经验
靳丽芳
【期刊名称】《铁路工程技术与经济》
【年(卷),期】2022(37)3
【摘要】杭绍台铁路项目是全国首个开通运营的铁路PPP项目。
建设期内,杭绍台铁路项目公司按照既定投资计划任务,制定完善的施工任务目标、投资计划、资金筹措计划,严格控制征地拆迁、建安工程费、其他费用等开支,阶段性实现了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本文梳理了杭绍台项目投资控制的计划制定过程,评价投资控制的实施效果,总结出合理确定总投资规模、客观分析个别超支原因并厘清支出责任、地方政府征迁包干至关重要等三方面经验,为铁路项目投资控制提供借鉴参考。
【总页数】5页(P6-9)
【作者】靳丽芳
【作者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3O.31
【相关文献】
1.沪杭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管理
2.杭绍台高铁PPP建设的经验借鉴
3.杭绍台铁路项目的建设意义
4.杭绍台高铁项目即将开工建设
5.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融资体制与建设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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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研究的开题报告
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逐渐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行业之一。
其中,高速铁路作为一种高效、舒适、安全等特点突出
的交通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而在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的发展也日趋迅猛,
近年来,高速铁路PPP(公私合作)模式作为一种投融资模式逐步成为高速铁路建设
的重要手段。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的运作机制,以及如何提高该模式下高速铁路建设的建设速度和质量,并为高速铁路PPP的实施提供一定的参考。
三、研究内容
1.高速铁路PPP的概念及历史发展;
2.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的运作机制;
3.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的利弊分析;
4.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下的风险管理;
5.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下的案例分析;
6.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下的问题与对策。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分析实际案例,并结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对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进行深入分析。
五、论文结构
本研究论文共包含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为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第三部分为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的运作机制;第四部分
为高速铁路PPP投融资模式的利弊分析和风险管理;第五部分为高速铁路PPP投融资
模式下的案例分析,最后进行总结和对该模式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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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台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研究
2017年9月,杭绍台高速铁路PPP项目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签约仪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以复星集团为首的社会资本方在杭州正式签署杭绍台高速铁路
PPP项目投资合同,这是我国第一条整体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高速铁路,也是我国铁路建设投资领域第一条民营资本控股的高速铁路。
杭绍台高速铁路PPP项目采用PPP融资模式,引入了优质的社会资本方--以复星集团为首的社会资本联合体。
引入社会资本联合体并让其在杭绍台高速铁路PPP项目中控股,既缓解了浙江省政府、绍兴市政府、台州市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提高杭绍台高速铁路运行效率。
杭绍台高速铁路PPP项目探索了高速铁路建设整体采用PPP模式的可行性。
在对国内外关于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总结之后,本文对高速铁路PPP融资模式的基本概念、分类、运作程序等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性的总结。
接下来,本文对我国第一条整体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高速铁路--杭绍台高速铁路的PPP项目做了详细的案例分析,详细地分析了该项目的采购方式、投融资方案、回报机制、风险分配方案等内容,发现杭绍台城际PPP项目的截止目前为止的一些可供借鉴的做法有:浙江省政府通过充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定了规模大、现金流充足、技术实力强的社会资本方--以复星集团为首的社会资本联合体;采用社会资本控股的股权结构以充分发挥以复星集团为首的社会资本方在资金、建设、运营等方面的优势;项目的资金来源多元化程度较高,以复星集团为首的社会资本联合体、政府和中铁总为项目提供了充足的项目资本金,国内商业银行大额贷款支持,浙江省PPP产业性基金大力扶持,该项目后期的资金需求还
可以采用一些创新融资方式,多种融资方式为该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等。
但是,该项目在应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PPP项目的共性问题和自身具有的特色问题,主要包括政策法律变动的不可控性,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项目公司面临的巨大还款压力等。
最后,针对案例分析的结果,提出建议如下:中央政府应在征求地方政府意见的前提下尽快为PPP模式建立合理有序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关注以复星集团为首的社会资本方的综合实力;鼓励贷款银行审慎全程参与PPP
项目;拓宽项目的收益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