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探究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并非现实世界中的实物,而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生成的数字化产品。
这些虚拟财产在现实世界中没有实体形态,只存在于网络空间中。
非物质性:网络虚拟财产不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而是以信息的形式存在。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取、传输和使用更加便捷高效。
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复制、传播等技术手段迅速扩散,从而实现价值的快速传递和增值。
一款热门游戏的虚拟道具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大量玩家购买和使用,从而带动游戏经济的发展。
稀缺性: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生产成本较低,且不受地域限制,导致其供应量往往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从而影响其价值。
交易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与其他现实世界的有形商品一样具有交换价值。
这种交易性使得网络虚拟财产成为了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
法律保护: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关注其法律属性和权利保护问题。
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和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分类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是由网络平台发行和管理的数字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流通性。
游戏装备:包括游戏中的角色、道具、装备等,这些虚拟物品通常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价值。
虚拟服务:如虚拟现实体验、在线教育、虚拟社交等,这些服务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用户,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消费需求。
其他虚拟商品和服务:如虚拟艺术品、虚拟土地、虚拟股票等,这些商品和服务同样是基于网络环境产生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产物。
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无限次地复制、传播和分享,这使得其具有很高的可复制性。
稀缺性: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因此其数量有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虚拟财产的形态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账号,社交平台上的粉丝、关注度,以及数字货币等。
这些虚拟财产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承载着用户的时间投入、情感价值等。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民法中的保护问题,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财产权的认定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形态,其法律属性首先体现在财产权的认定上。
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财产权是指人们对有形或无形的财富所享有的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虚拟财产虽存在于网络空间中,但其所体现的价值与实际财物并无本质区别,因此应当认定为一种新型的财产权。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属性的探讨虚拟财产的知识产权属性主要体现在其创作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然而,虚拟财产并非单纯的知识产权,其更具有物权的属性。
物权是指对有体物或无体物的支配权,而虚拟财产虽存在于网络空间中,但其具有独立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被用户所支配和控制,因此具有物权的属性。
(三)合同关系的体现虚拟财产的取得、使用和处分往往需要通过合同关系来实现。
例如,用户在购买游戏装备时与游戏运营商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因此,合同关系是体现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重要方面。
三、民法对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一)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在虚拟财产保护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
虽然《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所涉及,但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标准尚不明确。
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价值评估、纠纷解决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二)完善立法的建议1. 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属性,将其纳入民法保护体系;2.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标准,如价值评估标准、纠纷解决机制等;3. 加强对虚拟财产交易的监管,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4. 建立专门的虚拟财产保护机构,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支持。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娱乐方式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
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扮演着重要角色,如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
然而,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权利以及其法律属性却鲜为人知。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并阐明法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与规范。
一、虚拟财产的概念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通过游戏系统所创造的、不具有实际物质形态的财产。
虚拟财产可以包括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
虚拟物品是指在游戏内部存在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如道具、武器等。
虚拟货币则是指网络游戏内部使用的一种交换媒介,用于购买虚拟物品或服务。
二、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1. 虚拟财产与实际财产的区别虚拟财产与实际财产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虚拟财产是在游戏环境中产生的,不存在与现实世界直接对应的实物。
其次,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是通过游戏系统规定和约定,而非真实的法律制度。
再次,虚拟财产的价值往往相对不稳定,可能受到游戏运营商的调控和变动影响。
2. 虚拟财产权利的主体虚拟财产权利的主体可以被分为三类:游戏玩家、游戏运营商和国家。
首先,游戏玩家作为虚拟财产的使用者和获取者,享有一定的权利。
其次,游戏运营商作为虚拟财产的创造者和提供者,拥有对财产的管理和控制权。
最后,国家作为整个网络游戏产业的管理者,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则,保护虚拟财产权益并监管游戏运营商的行为。
3. 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与交易行为虚拟财产的合法性是指虚拟财产是否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及交易属性。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虚拟财产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而另一些观点认为,虚拟财产仅仅是游戏环境中的一种服务,不具备实质性的财产特征。
对于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来说,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商对虚拟财产的交易往往设有一系列的规则和限制,使得部分交易存在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争议。
网络游戏中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网络游戏中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网络游戏的流行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在这些网络游戏中,玩家常常会通过努力获得虚拟财产,如游戏中的金币、装备、房屋等。
然而,这些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究竟如何呢?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由玩家通过游戏机制获得的,在游戏内具有一定价值或者代表一定权益的虚拟物品。
虚拟财产不同于实体财产,它们不存在于现实世界,只存在于游戏的虚拟环境中。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可以从多个视角进行分析。
首先,从游戏运营商的角度来看,他们对虚拟财产具有所有权。
游戏运营商通常拥有对游戏及其中的虚拟财产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权利。
他们不仅可以对游戏环境进行调整,还可以对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进行监管。
因此,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属于游戏运营商的财产。
然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并不仅仅限于游戏运营商的所有权。
从玩家的角度来看,他们在游戏中所拥有的虚拟财产也具有一定的权益。
虽然这些权益在法律上并不享有与实体财产相同的保护,但是游戏运营商也通过用户协议等形式对玩家的财产权进行承认和保护。
在某些情况下,虚拟财产甚至可以用作交易或转让。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还涉及到游戏经济的运作和监管。
由于大量玩家参与游戏,并且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通已经衍生出一种独特的经济模式。
在有些情况下,玩家可以通过购买虚拟财产获得游戏中的优势,而在其他情况下,玩家可以通过销售虚拟财产获得经济回报。
虚拟财产交易的监管难题也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
近年来,一些国家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进行了探讨和规范。
例如,中国在2017年通过的《游戏虚拟财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的性质和运作规则。
根据该办法,游戏虚拟财产的交易受到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需要双方自愿,并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游戏中的装备到电子货币,再到数字藏品,这些形式的虚拟财产都体现出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投资与交换需求。
但同时,也产生了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民法保护的问题讨论。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民法中的保护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定义与分类虚拟财产是指在数字环境中存在并具备价值,能被用户以电子方式控制和利用的数字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虚拟货币,社交网络上的虚拟商品以及电子账户等。
按照功能和使用目的,虚拟财产可分为使用型和投资型两类。
(二)法律属性探讨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当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其属于动产范畴,另一种则认为其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不能简单地归为动产或不动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具有独立性、价值性、可控制性等特点,它虽然存在于电子空间中,但具有实际的经济价值和交换价值。
(三)法律地位现状尽管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解释,这给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保护带来了挑战。
三、民法保护问题研究(一)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保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物权法》、《著作权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这些法律往往无法提供充分、全面的保护。
(二)立法需求与完善建议面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困境,完善立法成为必然选择。
建议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属性,同时制定专门针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包括产权归属、交易规则、侵权责任等。
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和行政监管机制,以保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实践中的挑战与对策在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和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浅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浅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网络游戏、虚拟社区、电子商务等领域,虚拟财产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特殊,优劣并存,面临着很多法律和社会问题。
因此,如何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民法保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特点1、法律属性网络虚拟财产是一个新兴的法律概念,其法律属性及性质存在争议。
从法律角度来讲,虚拟财产在法律上是一种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合同权利、财产权利等。
但是,由于虚拟财产是由游戏服务商或网络公司发行的,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存在争议。
2、特点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无形性、不确定性、易变性、交易性等特点。
网络虚拟财产的无形性使其不能被触摸、感知,只能通过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使用。
不确定性是指虚拟财产的价值很难确定,其价值可能随着游戏人数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而易变性则是指虚拟财产的价值可能因为游戏发布商或者网络公司的制定规则而改变,或者因为玩家使用量逐渐减少而减值。
交易性是指虚拟财产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而这种交易与传统的商品交易不同,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权益保护目前尚存在很多争议。
法律界普遍认为,一旦网络虚拟财产被认定为一种财产,那么其权利自然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法律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并不像传统的商品或者货币那样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法律保护措施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制定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保护虚拟财产、加强对虚拟财产的监管、设立虚拟财产交易市场、完善虚拟财产交易的法律制度、鼓励玩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等措施。
2、问题及解决虚拟财产的民事权益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权利的确认和维护。
在虚拟财产交易中,涉及到很多合同问题,这需要在合同中进行规定和界定,以减少因交易纠纷而引起的损失。
另外,在管理方面,游戏服务商或网络公司也应该加强对虚拟财产的管理,对于涉及到虚拟财产的纠纷进行仲裁和调解,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虚拟财产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社交平台上、虚拟世界中等所拥有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资产。
近年来,虚拟财产侵权案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典型的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案件,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系某网络游戏玩家,其在游戏中拥有一套珍贵装备。
某日,原告发现其装备被盗,且被盗装备已被出售给被告乙。
被告乙在购买该装备时并未知悉其来源非法。
原告认为被告乙侵犯其虚拟财产所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法律属性?2. 虚拟财产所有权如何认定?3. 被告乙是否构成侵权?四、法律分析(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1. 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
虚拟财产在网络游戏中具有交换价值,玩家可以通过购买、出售、赠与等方式实现虚拟财产的流通。
2. 虚拟财产具有稀缺性。
虚拟财产的获取往往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3. 虚拟财产具有可复制性。
虚拟财产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复制,但复制后的虚拟财产与原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稀缺性和可复制性,应具有法律属性。
(二)虚拟财产所有权的认定1.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方式:购买、赠与、继承等。
2.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取决于虚拟财产的取得方式。
若虚拟财产是通过购买取得的,则所有权归购买者;若虚拟财产是通过赠与取得的,则所有权归赠与人。
本案中,原告甲通过购买获得了该套珍贵装备,因此其对该装备享有所有权。
(三)被告乙是否构成侵权1. 被告乙在购买虚拟财产时并未知悉其来源非法,属于善意第三人。
2. 被告乙在购买虚拟财产后,未侵犯原告甲的虚拟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被告乙不构成侵权。
五、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虚拟财产具有法律属性,原告甲对该套珍贵装备享有所有权。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资产,它们可以是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商业以及其他具有交易属性和使用功能的网上资源。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逐渐成为现实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却一直备受争议。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首先体现在所有权的问题上。
虽然虚拟财产并不存在于物质空间中,但作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和交易属性的资产,它们应当享有所有权的保护。
因此,在虚拟财产的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还表现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
很多虚拟财产是通过创作和劳动获得的,因此具有原创性和独创性。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创作者应当享有著作权的保护,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被他人使用、复制和传播。
同时,对于其他人非法复制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还体现在合同关系的约束上。
虚拟财产的交易往往需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买卖双方通过网络协商并达成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买卖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网络平台作为交易的中介方,也应当履行其合同责任,保障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此外,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还体现在犯罪行为的打击上。
由于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它们同样面临着各种犯罪行为的威胁,如网络窃取、盗版、诈骗等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予以打击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且,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的特点,应当进一步完善网络犯罪的立法和打击手段。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也面临着一些困扰。
首先是确定法律责任的难题。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很多时候很难界定其权利的发生和法律责任的承担。
其次是跨国交易和争议解决的问题。
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往往跨越国际边界,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争议解决的难度加大。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益属性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益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益属性表现在其所有权和处分权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所有权是指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虚拟财产和实体财产一样,也具有所有权。
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一般是由网络平台或游戏开发商所有,用户只是在使用权或处分权上享有一定的权利。
随着虚拟财产的发展,一些网络平台已经开始允许用户购买虚拟财产,并且赋予用户一定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这就需要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进行界定和保护,以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益属性还表现在其交易和赠与权利方面。
随着网络虚拟财产市场的兴起,人们开始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虚拟财产的买卖交易。
这就需要法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规则和流程,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网络虚拟财产的赠与权利也是一个重要的民事法益属性。
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流转过程中,用户可能会选择将其虚拟财产赠与他人,这就需要法律明确赠与行为的合法效力和赠与条件,以避免出现纠纷。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益属性还表现在其继承和保护权利方面。
随着虚拟财产流转的不断增加,用户往往希望在自己去世后能够将自己的虚拟财产留给家人或朋友。
法律需要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进行规定,明确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权也是至关重要的。
由于虚拟财产存在着被盗用或被侵权的风险,因此需要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规定,确保用户的虚拟财产不受侵害。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益属性也表现在其使用和消费权利方面。
用户购买虚拟财产是为了使用或消费,而这需要法律对用户的使用和消费权进行规定和保护。
在一些网络游戏中,用户可以使用虚拟货币购买游戏道具或服务,这就需要法律对用户的消费权进行保护,确保用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试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试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世界也在不断壮大,网络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网络虚拟财产指的是通过网络平台获得并具有经济价值的数字化资产,包括虚拟货币、游戏道具、虚拟房产等。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措施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别,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数字化属性网络虚拟财产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网络平台上,不具有实体形态。
这导致网络虚拟财产的使用、转让和保护相对传统财产更具挑战性。
2. 模拟经济价值网络虚拟财产通过交易平台或游戏内部机制赋予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用于购买实物商品或进行虚拟世界内的交易。
虚拟财产的转让和交易体现了一种特殊的经济行为。
3. 中心化控制虚拟财产通常由游戏开发商或网络平台所有和控制,用户只能在规定的平台内使用或交易。
如果平台关闭或变更规则,用户的虚拟财产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法律保护现状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属性,其法律保护现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保护措施:1. 契约保护用户在获得网络虚拟财产时,通常需要同意相关平台的服务协议,形成一种契约关系。
平台会制定相应的条款来规范用户的权益和责任,一旦违反协议,用户可能面临虚拟财产的损失。
2. 著作权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创作和设计涉及著作权保护。
例如,游戏中的游戏道具、虚拟角色等需要通过版权保护来确保开发者的权益。
3. 不正当竞争保护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拟商品的盗版、不当竞争、虚构评价等。
法律对这些行为也提供了相应的保护。
4. 消费者权益保护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涉及经济交易的数字化资产,用户在交易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虽然现有的法律保护措施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了一定的保护,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新兴的财产形态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世界中,以电子化方式表现的财产形式,如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等。
网络虚拟财产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对传统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世界中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形态,也可以被称为虚拟资产或数字资产。
它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和流通的,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可交换性。
常见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虚拟房产等。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1. 财产属性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具有典型的财产属性。
它可以被购买、销售、交易和继承,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网络虚拟财产的转让和流通体现了它的财产属性,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买卖交易,实现对虚拟财产的支配和占有。
2. 数字化属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数字化的特征,即其存在形式是以数字化方式呈现。
网络虚拟财产不同于传统的实物财产,虚拟财产的存在完全依赖于网络平台和数字技术的支持。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就是以加密算法的方式存在于网络中的数字货币。
3. 私法属性网络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可以被归类为私法范畴中的财产。
私法是指个体之间的权益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个体通过自愿约定和交易实现财产的获得、支配和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通过程与传统的合同规则和财产权法规定有关。
用户与平台之间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约定的方式确立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当涉及到虚拟财产的侵权纠纷时,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
4. 虚拟财产法的法律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的兴起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权益,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制定虚拟财产法。
虚拟财产法是一种专门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制度,旨在规范虚拟财产的交易、流通和保护。
虚拟财产法的制定使得网络虚拟财产的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也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的法律环境。
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及其保护
参考内容三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 而,随之而来的是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司法保护的问题。本 次演示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 性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玩家通过投入时间、精力 甚至金钱所获得的虚拟物品和资产。这些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一直是 争议的焦点。
在看来,网络虚拟财产既不同于传统财产类型,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它是一种 新型财产,具有数字化、无形化、价值化的特点。因此,应将其视为一种独立 的财产类型,并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另一个需要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 护主要依赖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权 属、交易、侵权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法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其法律属性在学界存在多种观点。有人 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归属于物权,因为虚拟财产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可 以由权利人自由处分。也有人主张,网络虚拟财产权更接近于知识产权,因为 它需要创造性劳动和智力投入。还有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债权, 因为用户与服务商之间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它既不同于 传统的物权,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和债权。网络虚拟财产权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 规律,需要专门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对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程度和方式存在差异。在我国,宪法、 民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例如,《民 法典》明确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了侵犯网络虚拟财 产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然而,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现有的法律 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应运而生。
网络虚拟财产以其特殊的属性在法律领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进行剖析,包括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产权归属、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的研究,可以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产权归属;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虚拟世界逐渐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在虚拟世界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网络虚拟财产的出现引发了对其法律属性的讨论。
本文拟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以期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世界中具有一定*通过交易等方式取得的财产,例如虚拟货币、虚拟道具等。
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于虚拟平台上,由虚拟平台运营商所提供和管理。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网络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一直是受到争议的问题。
目前,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讨论。
首先是从交易主体的角度来看,网络虚拟财产的产权应归属于交易参与方。
如果一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网络虚拟财产,那么该财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该交易主体。
其次是从虚拟平台运营商的角度来看,由于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于虚拟平台上,虚拟平台运营商是其管理者和提供者。
在这种情况下,虚拟平台运营商可以主张对网络虚拟财产拥有所有权。
四、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责任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一定的民事责任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是可以依法通过交易来取得的。
因此,交易主体之间的买卖行为应受到合同法等民法规定的约束。
若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此外,网络虚拟财产的损失或侵权行为也应该受到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保护。
如果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损害,或者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了网络虚拟财产,该行为应被视为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探讨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探讨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网络世界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逐渐崭露头角。
然而,在法律领域内,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和民法保护问题却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民事权益及其保护方面进行探讨。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世界中产生的非物质财产,如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虚拟角色等。
虽然网络虚拟财产缺乏物质形态,但其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效应。
网络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电子合同生成的结果,具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困扰着学者和法律实践者。
有人主张将其视为一种电子货币,归入货币法领域;也有人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财产权利的延伸。
笔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财产权利,具有经济价值、依法享有支配权和处分权的特点。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权益1. 所有权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并非绝对的,它受限于网络游戏运营商的控制和监管。
游戏运营商可以根据相关规则对虚拟财产进行修改、删除或转让。
然而,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玩家,玩家可以支配和处分自己的虚拟财产。
2. 使用权网络虚拟财产的使用权是指玩家享有使用虚拟财产的权利。
玩家可以在游戏中使用虚拟货币购买游戏道具、参与游戏活动等。
然而,使用权是受限制的,玩家不能将虚拟财产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游戏规定。
3. 收益权网络虚拟财产还赋予玩家一定的收益权。
玩家可以通过出售、租赁或交换虚拟货币和物品来获取利润。
这种收益权是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用户对其进行投资和支付的主要理由。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讨1. 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为了保障玩家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在法律上的地位。
国家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立网络虚拟财产与实体财产的平等地位。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虚拟财产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热点。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平台上产生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数字化货币、虚拟道具、游戏币等。
而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和规范,这给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使用和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难题。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直备受争议。
有人认为它应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因为用户通过付出时间和金钱获得的虚拟财产应当受到保护。
但也有人认为虚拟财产属于虚拟商品,与个人财产不同,不具备实物属性,应不具备法律权益。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问题,亟待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所有权归属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当前,一些虚拟平台声明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平台所有,用户只能拥有使用权。
这引发了一系列纠纷,比如在游戏交易中,一些用户通过付费购买游戏内道具,但最终被虚拟平台封禁账号,导致虚拟财产无法使用。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问题,亟需法律明确认定其归属。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与赠与合法性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一直存在着合法性问题。
目前,一些游戏平台对虚拟财产进行了明确的交易规定,但仍有许多私下交易,涉及的虚拟财产交易风险高。
同时,一些用户在游戏中赠与他人虚拟财产,但当赠与一方不履行相应责任时,被赠与一方难以维权。
因此,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规范虚拟财产交易与赠与行为,是当务之急。
四、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问题也较为复杂。
虚拟平台中存在虚假交易、道具盗取等行为,给用户带来损失。
而针对这些问题,当前法律并未给予明确规定和保护,用户在维权时常常陷入被动。
为防止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需要完善法律制度以及提供相应的维权途径。
五、网络虚拟财产的涉及面及监管问题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广泛的涉及面,包括在线游戏、虚拟社交平台、电子商务等领域。
但当前的监管机制还不成熟,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规范措施不够完善,容易造成虚拟财产乱象。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世界中生成或存储的一种权益或所有权,例如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房产等。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却备受争议。
本文将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点、法律属性以及对其保护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其不存在实体形态,只存在于网络世界中。
其次,网络虚拟财产通常被设计成可交易的,可以通过购买、出售或交换等方式进行转移。
再次,网络虚拟财产通常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使用价值,可以用于游戏或社交平台上的虚拟交易等活动。
最后,网络虚拟财产的生成和管理都是由网络平台或游戏开发商来控制的,用户对其有一定的使用权,但不具备所有权。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一些学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无形的权益或所有权,具有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他们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形态,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用户在网络平台上所获得的权益不容忽视。
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只是一种虚拟物品,不具有实际的使用价值和所有权,无需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无论是哪一种观点,我们都不能否认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合理性。
首先,网络虚拟财产的流通和价值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它作为一种电子商品具有其独特的属性,完全可以参与到商品交换和贸易中。
其次,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问题直接关系到用户的权益保护。
在虚拟经济中,用户可以通过购买虚拟货币或商品来获得一定的权益和使用权,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权益,我们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规范。
首先,应该确立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明确用户在虚拟经济中所享有的权益和使用权。
其次,应该建立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市场的监管机制,保护用户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再次,应该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保护,防止黑客攻击和虚拟物品盗窃等违法行为。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属于数字财产的范畴,是一种由网络游戏平台创造、产生和存在的财产形式。
它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实体,但在虚拟世界中却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的装备、道具、货币、房产等。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1. 虚拟财产属于游戏平台所有一些人认为虚拟财产是由游戏平台创造和存在的,玩家只是在游戏平台上进行使用和操作,并没有真正的所有权。
虚拟财产属于游戏平台所有,玩家只是一个使用者,而不是所有者。
2. 虚拟财产属于玩家所有另一些人认为,玩家通过在游戏中的努力和投入,获得了虚拟财产,并赋予了其一定的经济价值。
虚拟财产应该视为玩家的财产,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 虚拟财产具有法律效力还有一些人认为,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应当视为一种合法的财产形式,具有交易、继承、赠与等法律效力。
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转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
三、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在实际运作中,虚拟财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所有权确认问题对于虚拟财产的所有权确认一直是一个争议的焦点。
在某些情况下,游戏平台主张虚拟财产属于自己所有,而玩家则主张自己对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
缺乏对虚拟财产所有权的明确确认,给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转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
2. 虚拟财产交易纠纷问题随着虚拟财产的流行和发展,虚拟财产交易纠纷也越来越常见。
因为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一些玩家会进行虚拟财产的买卖、交易,但在交易中往往会发生纠纷,包括欺诈交易、交易纠纷等。
3. 虚拟财产侵权问题在游戏中,一些玩家会借助各种手段对其他玩家的虚拟财产进行侵权行为,包括盗窃、欺诈、虚假交易等。
这些侵权行为给玩家的游戏体验和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
四、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针对虚拟财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界和相关部门也逐渐开始关注,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以保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虚拟财产作为网络游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了一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商品。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币、装备、道具、游戏账号等,这些虚拟财产在游戏中可以被玩家所使用或交易,因此也具有了一定的实际价值。
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产权归属、交易安全、法律保护等问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就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展开探讨。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法律保护制度建立的前提。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主要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虚拟财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因而不具有物权属性,属于一种非物权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其使用和交易行为受到一定的法律约束,应当受到物权法律的保护。
从我国法律的立场来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提供者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制作者或者发布者的侵权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该条规定了网络信息内容的侵权行为,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有所倾向的。
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是影响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核心问题之一。
不同于现实中的物质财产,虚拟财产无法以物理形态进行流通和使用,因此对于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
在此问题上,法律对于虚拟财产的归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游戏内获得的虚拟财产,由于其并不具备实际物理形态,因此其归属难以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审判也是困难重重。
特别是在游戏内的虚拟财产转让过程中,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更是难以确定。
三、虚拟财产的交易安全由于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屡见不鲜。
由于交易主体的匿名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虚拟财产交易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例如虚拟财产交易纠纷频发、交易中出现金钱诈骗等问题。
虚拟财产交易的风险问题需要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护。
目前,我国尚未对虚拟财产交易进行明确的法律管制,因此在虚拟财产交易中当事人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到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等,虚拟财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法律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1. 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具有独立价值并能被人们所认知、支配的数字化信息。
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角色等,以及数字货币等新型财产形式。
2.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具有与现实财产相似的属性,包括价值性、可支配性、可交易性等。
因此,在刑法上,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
其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等,均可构成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三、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与问题1. 保护现状目前,我国在刑法、民法等领域均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2. 存在问题(1)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在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方面仍存在立法空白,导致一些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
(2)技术难题: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过程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但目前我国在相关技术方面的应用还存在一定局限性。
(3)意识不足:公众对虚拟财产的认识不足,导致很多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薄弱。
四、虚拟财产的保护路径1. 完善立法(1)填补立法空白:完善我国在刑法领域的立法,将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明确为犯罪行为,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2)明确保护范围:明确虚拟财产的保护范围和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共同打击跨境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2. 技术手段支持(1)完善技术手段:发展并完善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对虚拟财产的识别和取证能力。
(2)推广应用:将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广应用到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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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探究
摘要: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网络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人们在记录下了相互之间的交流信息以外,也逐渐积累了大量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
然而对其法律属性,仍然众说纷纭。
网络虚拟财产种类繁多,很难统一界定,因此,应当对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再分别予以探究。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分类
一、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理论学说与评析
尽管实践中已经有了对虚拟财产失窃进行立案,而且法院在判决中也肯定了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①但网络虚拟财产仍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关于其法律属性尚有争议。
现阶段主要有四种观点:即物权说,智力成果说,债权说和新型权利说。
1、物权说。
该说来源于我国台湾地区”法务部”关于该问题作出的函释,在函释中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系一种存在于服务器上的”电磁记录”。
②有学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符合物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的最大特点--可以排他支配或管理的可能性及独立的经济性。
[1]因此,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无形财产一样,应被视为广义上的物,由用户对其享有物权。
在认可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物权属性的前提下,关于用户对其拥有的权利类型,也存有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用户对网络虚拟财产拥有所有权,因为这些网络虚拟财产通常都是现实生活中的金钱投入或劳动转化所得,而且储存在电子邮箱、社交网站中的文字、图片等
数字资料,有较强的人身性质,与人格利益密切相关,将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用户较为合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归属网络运营商,用户则可以拥有使用权。
[2]因为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永久性之特征,而实践中用户其实无法拥有完整的网络虚拟财产所有权权能,此外,网络虚拟财产也往往无法永久存续,而有一定期限,如网络运营商停止运营而导致电子数据被删除,则可能使权利客体永久消灭。
2、智力成果说。
该说主张网络虚拟财产系用户智力性的劳动投入所创造的,是一种智力成果。
以网络游戏为例,游戏开发商只是创造了角色的骨架,而玩家则赋予角色独特的个性,并排他地控制角色的某些特征。
[3]因此,可以将其划入知识产权法的调整范畴。
然而这种观点表面看来颇为有理,却仍然值得商榷。
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和知识产权对象都有”无形性”的特征,但是二者仍有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具有很强的独创性。
而无论是用户遵循网络运营商设定好的步骤要求构建角色或者形象,还是在使用过程中依据网络运营商的引导而累积的数字资料,都与知识产权要求的独创性相去甚远。
此外,各国法律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严格的限制规定,法定期限届满,权利自动终止。
而网络虚拟财产的存续时间则并非可以由法律进行限制规范,而是由用户自身意愿和网络运营商的运营状况决定。
3、债权说。
该说认为网络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系服务合同关系,
网络运营商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并让渡部分权能(主要是使用权)给用户,因此,对于用户而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实质上是一种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
按照服务协议,用户通过支付对价的方式享有接受由网络运营商所提供的特定的服务内容的权利;而网络运营商则在收取对价后,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并负有安全管理和保障服务质量等附随义务。
此外,由于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涉及合同以外的不特定多数人,符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然而这种观点也存有不足之处,网络服务合同其实只是虚拟财产行使时应当遵守的规则,而非虚拟财产权利产生的依据。
比如,淘宝网的店主可以利用淘宝网提供的平台开设淘宝店,但是也有义务接受淘宝的一系列规则和评价制度,但我们不能就此认为淘宝店是基于店主和淘宝网之间的协议而产生的。
权利产生的原因与权利本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必须加以区分。
[4]那种主张虚拟财产权是确立在网络服务合同基础上的、因而具有债权属性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4、新型权利说。
这种观点主要针对数字财产的虚拟性而得,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在价值性等许多方面与传统财产相同,但由于其产生于网络这一特殊环境,很难简单地用物权或者债权予以界定。
因此,可以将网络虚拟财产归属为一种新型的财产或权利形式。
然而这种观点也受到一些学者的驳斥,认为这夸大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独特性,因为,网络虚拟财产既具有同知识产权客体在”无形性”上的相似性,又具有同传统的物在保护方式上的趋同性。
[5]另外,
这种归类方式要求构建新的权利保护体系,也会增加在立法技术上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难度。
二、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探究
笔者认为,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各家观点都不一致,似乎各有道理,又寸有缺失。
这种结果实际上是网络虚拟财产种类过多,产生方式和取得途径各异所致。
而用户对于各种网络虚拟财产的使用方式和需求也存在差异,因此,如果将纷繁复杂的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都归属为一类,似有不妥,不妨按照法律属性的不同,予以分类讨论。
1、用户对于诸如qq账号,电子邮箱等网络虚拟账号享有使用权。
[6]每一个用户账号实际上对应着网络运营商服务器上一定的存储空间,根据网络服务协议,网络运营商仍然享有该空间完整的所有权,而并未将其转让给用户。
以qq号码为例,根据腾讯公司的《qq 号码规则》的规定,qq账号的申请者在不经过腾讯公司的允许是不可以私自对qq账号为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等行为的。
③所以,用户通过申请账号、地址等方式后,只是在约定的使用期内取得了对这部分空间的使用权。
2、用户对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角色和虚拟财物享有债权。
网络游戏其实是商业化服务,用户与网络运营商之间存有服务合同关系,用户拥有的装备、道具等,其实是与网络运营商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象征。
首先,网络游戏的服务协议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用户和网络运营商,这符合债相对性的特征;其次,服务协议的内
容特定,网络运营商收取对价,就有为权利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提供相应服务以保障用户的权利得以实现;第三,债的存续有一定期限,而该类网络虚拟财产也有特定的存续期,这取决于网络服务协议中的规定或网络运营商的运营情况。
3、对于存储于电子邮箱、博客中的邮件、图片或视频资料等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数字资料,由于是由用户在网络空间购买所得,且于人格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作为个人信息资料归属用户所有较为合理。
如美国的雅虎邮箱案,法官就判令雅虎公司必须交出存储于邮箱中的全部用户个人信息资料给予死亡用户的亲属。
注释:
①李宏晨诉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②台湾地区”法务部”做出的90法检决字第039030号函释。
③详见《qq号码规则》,第八章第二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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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旭霞.财产法的新挑战: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eb/ol] . http:///article/default.asp?id=36551, 2013-09-12.
[6] 张冬梅.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期.
作者简介:洪露(1990-),女,福建泉州人,华东政法大学2012级民商法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