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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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 (1)
2、工资及社保管理 (1)
3、劳务工管理 (2)
4、劳动纪律 (2)
5、架子队管理 (3)
6、附则 (5)
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用于规范劳资管理纪律,优化劳资管理流程,提高劳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工资及社保管理
第二条工资组成包括本级管理费、施工外聘人员工费、安全生产费和劳务工费。
第三条根据局薪酬管理办法,工区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组成:岗位工资+(工龄、技术、地区、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局薪酬管理办法与项目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第四条施工外聘人员工费指的是现场生产人员工作中发生的工资费用、如现场队长、电工、空压机司机、洞口值班员、材料库管员及工地厨师等;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炸药库库管员、道口防护员等发生的安全费用;劳务工费即现场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发生工资费用。
现场厨师由寇海峰负责管理,并制定工资;现场电工、空压机司机、材料库管员由物资设备部李桂华监督管理,制定工资;现场洞口值班员以及纳入安全生产费范围人员(火工品管理员除外)工资由安质部吕成斌负责;火工品管理员日常工作由李大中负责管理,并核算当月工资。
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由各工班长负责管理,劳务工费、即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根据当月技术负责人上报的工程量和核算的产值,
分配。
工区每月25日统一制定工资。各部室、各洞口负责人每月将考勤表报至劳资审核,待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制单发放。
第五条及时统计员工全年工资、奖金、补贴收入总和,结合当年社保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核算当年员工四险二金缴费额,并按月统计,及时根据人员调整更新数据
劳务工管理
第六条准确掌握现场派遣人员数量和基本信息,收集人员身份证,认真核对现场人员,为工资制作、人员培训等工作提供可靠、详实的依据。
第七条新进人员必须先向工区劳资员登记,提供身份证原件,劳资员核对无误后,组织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劳资分配至各班组、洞口,并做好人员名册台账。
为保证现场确有其人,人员确履其责,现场负责人要监督人员到场情况和工作情况。
如因现场班长、负责人原因,使得上报员工进场时间晚于上报时间5天,项目将按照实际上报时间为准。
第九条新进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用工单位组织的岗前教育培训及具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安全质量等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工区定期到现场对各洞口、各班组进行安全质量、技术、物资等培训,必须保证工人如数参加,认真听讲,达到培训目的。
现场领工员、工班长必须配合工区开展的各项培训,现场人员必须耐心听讲,认真答卷,按时交卷,杜绝代答,现场工班长、领工员不配合培训的行为,罚款200-500元不等,情节严重,从严处罚。
第十条新进人员必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方可上岗,由工区劳资负责人负责监督办理。
合同中派遣人员要按要求填写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及现居地地址等相关信息,并表明合同类型、工种、工资标准等。
现场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区发布的《现场劳动纪律细则》,员工请假等事宜由各洞口负责人负责。
第十二条员工每天工作出勤,必须登记考勤,月末由现场负责人按时上交考勤表,便于工区掌握现场人员的工作情况。
架子队管理
第十三条1、工区组建自由架子队,增益架子队、西山架子队
A、架子队组织机构(简称九大员,即: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试验员、物资设备负责人、领工员和工班长)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进场人员的花名册、照片、身份证、操作上岗证和技能等级证书原件、质量和安全证书等资料;
B、架子队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资料,包括管理流程图、制度、管理人员及责任人。
2、工区对上述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对原件进行复印,复印件应由专人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归档保存。
3、岗前培训教育
劳资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A、内容: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B、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
C、记录: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D、应对架子队人员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法规法纪教育。
第十四条架子队的过程管理
1、工区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及时向架子队下达《施工任务单》,明确工程量和完成日期。
2、对工程重要的结构部位、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技术复杂或要求高、易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施工,施工前项目经理部
包干工程师应组织架子队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交底。
3、工区安全人员对架子队的安全制度、防护措施、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4、工区材料人员对架子队所消耗材料情况应及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5、工区对架子队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A、架子队人员的增减、变更应报工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B、定期对架子队人员进行清点、核对, 架子队每月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C、对于劳务供方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
D、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针对的是工区劳资负责人每月相关工作,不包含需要报送至局统劳报表、社保报表、工资审核表、培训、人员统计、人员调配等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有劳资负责人制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