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调整岗位的法定和非法定情况及适用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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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考试(习题卷20)

劳动法考试(习题卷20)

劳动法考试(习题卷20)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68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万元。

A)50万B)100万C)150万D)200万答案:D解析:2.[单选题]下列社会保险险种中,企业职工个人不缴费的是( )。

A)养老保险B)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D)工伤保险答案:D解析:3.[单选题]( )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颁布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则的总称。

A)劳动岗位规范B)劳动纪律C)劳动规章制度D)劳动法答案:C解析:4.[单选题]下列乙公司与丁某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正确的选项是()。

A)丁某每日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7天B)合同规定丁某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生育二胎C)如果丁某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D)丁某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答案:D解析:5.[单选题]依照新工会法规定,国内工会具备()A)机关法人资格B)公司法人资格C)事业单位法人资格D)社会团队法人资格答案:D解析:6.[单选题]下列关于工会组织撤销、合并的正确说法是:()C)企业负责人有权将企业工会与其他内设部门合并D)工会主席有权决定基层工会的撤销答案:A解析:7.[单选题]国内《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背法律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背劳动合同中商 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A)行政责任B)补偿责任C)刑事责任D)连带补偿责任答案:B解析:8.[单选题]企业注册地在北京,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上海,后企业以邮件通知方式通知职工在企业位于苏州的办公室(未进行工商登记)办公,发生争议时职工在南京出差,那么职工不可能在( )进行仲裁。

A)北京B)上海C)苏州D)南京答案:D解析:9.[单选题]女性职工在哺乳期每天有( )小时的哺乳时间应当算入劳动时间。

劳动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

劳动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

劳动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2020 年 3 月8 日翟天野题库说明:劳动法题库共计146 题,其中单选题115 题,判断题31 题。

题目难度分为三个等级,简单难度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概念、法条原文、法律知识普及等116 题;中等难度包括实践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等25 题;困难难度包括法律条文理解与实践运用等 5 题。

题库适用法律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单项选择题1.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形式是( )。

A. 标准工时B.计件工时制C.不定时工作制D. 综合计算工时制【答案】C【解析】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护劳动保护。

下面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规定的是( )。

A. 某砖厂女职工董某怀孕期间,厂里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生,不再做搬运工。

B. 某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工每天加班1 个小时,怀孕达6 个月的女职工刘某也不例外。

C. 某公司通知其女职工周某,鉴于她的孩子已满13 个月,公司决定恢复她的“三班倒”的工作制。

D. 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

【答案】D【解析】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 下列选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的解决有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B. 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D.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则可以仲裁【答案】A【解析】当事人就争议的解决有仲裁协议的,应当进行仲裁4. 下列哪项权利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享有的权利?( )A. 调查权B.决策权C.处分权D.检查权【答案】B【解析】参照《劳动法》85、86 、87、88 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一、适用范围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

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一)劳动合同的订立6、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做出规定。

7、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8、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0、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知识点整理

劳动法知识点整理

精心整理劳动法一、题型(一)辨析题(单选)2*10(二)名词解释5*4(三)论述题10*1+20*1(四)案例分析15*2第一章:一、我国(1法律。

(2二、(一)12(二)1234(三)12、用工双方的关系不同3、报酬支付形式不同4、法律的适用不同5、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6、关系的稳定性不同第三章:一、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简单来说:1、劳动权:(首要地位)2、劳动报酬权包括:(1)报酬协商权(2)报酬请求权(3)报酬支配权。

3、劳动保护权——休息权4、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5、生活保障权6、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7第四章:一、三、(一)12(二)12345四、(1亡结束)(2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协助。

(3)一个劳动者只能存在一个劳动法律关系,一般不允许两个以上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受限制。

第六章:(重中之重!!!这章最好把书大致看一下>.<)一、劳动合同的相关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2、诺成、有偿、双务性;3、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具有特殊性;4、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5、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的规定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一)相同点都是由当事人一方提供劳动力给他方使用,他方支付报酬。

(二)区别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6三、QA:123四、12(1(210(33123、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三)按照劳动合同存在的形式不同划分1、书面劳动合同2、口头劳动合同(四)按产生劳动合同的方式划分1、录用合同2、聘用合用3、借调合同4、续用合同5、停薪离职合同。

劳动法 练习及答案

劳动法 练习及答案

1: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1.可以增设非法定条款2: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3.八小时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2.劳动关系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4: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下面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规定的是4.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9: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护劳动保护。

下面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规定的是4.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

5: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3.工会6: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将理由通知1.工会7: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形式是3.不定时工作制8: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如果协商无效,那么4.必须先申请仲裁,否则不能提起诉讼9:()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1.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10: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是1.劳动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的11:如果一名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那么3.劳动合同终止12: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第四级13: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4.六个月14: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标志是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15:劳动者在试用期以外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 3.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1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工资.1.二倍17:未成年工是指4.16-18周岁的劳动者18: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1.用工之日19: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包括4.劳动行政部门代表20: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9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最新】word版本 (15页)

2019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最新】word版本 (15页)

2019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最新】word版本 (15页)2019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已经发布,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本文为word格式,方便编辑和修改。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最新】制定了以下规定:第一条: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第二条:规定了适用本法的组织和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第三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第四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第五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内容;第六条:规定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最新】规定了以下内容: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用工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报酬未明确约定,则新招用的劳动者的报酬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则应实行同工同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5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5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5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一、基本条件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

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三、复审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

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

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2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级⼈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问题的解答《北京市⾼级⼈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问题的解答》的政策解读2017-04-25《北京市⾼级⼈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共26条,涉及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者⼯作岗位及⼯作地点变更、劳动合同⽆法继续履⾏、劳动合同解除、未订⽴书⾯合同及合同期限法律问题、带薪年休假⼯资性质及各种争议⼯资计算基数、社会保险等问题。

对⽤⼈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的审查处理、“劳动合同确实⽆法继续履⾏”的实践把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能否证明劳动关系、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把握尺度、对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的把握原则、劳动者发⽣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为后⽤⼈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使、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确定、劳动者要求⽤⼈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等在劳动争议案件裁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了明确,进⼀步统⼀了劳动争议的裁审标准和处理尺度。

第⼀组(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是与劳动关系确认相关联问题。

第1条,从劳动争议审判的⾓度,衔接《⼯伤保险条例》与《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伤保险⾏政案件若⼲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明确关于承担⼯伤保险责任单位所涉及的问题。

第2条,与第1条配合适⽤,区分受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是否有⽤⼯主体资格。

有⽤⼯主体资格的不适⽤最⾼⼈民法院法释[2014]9号规定,应直接适⽤《⼯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3条,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主体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内部社员也可以是雇员关系,特定情况下可以形成劳动关系。

第4条,规范了在当事⼈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应适⽤裁定还是判决的处理。

以往,在仲裁裁决当事⼈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以双⽅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提起诉讼,经法院审查发现双⽅之间虽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存在劳务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的,裁定驳回起诉。

新劳动法司法解释

新劳动法司法解释

二、新旧规定之间有什么不同
项目
原规定(1988年)
新规定(2012年)
降低工资及解雇 怀孕7个月以上 产前检查 产假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 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 本工资或解雇。
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 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 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 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三)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 题的意见》
2、《集体合同规定》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6、《XX省地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7、 ……
(四)司法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一)2001-4-30
• 实务建议 • 制定详细实用的退回机制
• 退回机制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特别重要,是劳务派遣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活着用工单位遭遇特殊情形时的一种运作 规则。
• 当劳动者存在过失性事项或者因工作能力出现不能有效或 者胜任工作时,用工单位可以依法退回。
• 退回机制条款,可以写进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列入派遣 员工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或是与用工单位的用工合同 。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 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 订劳动合同的。

存在的问题:
• 第一,法律条文不明确。
• 1、两个“连续”的定义?
• 2、“十年”如何计算?
•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单位如何合法调岗?

单位如何合法调岗?

单位如何合法调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变化,单位经常需要进行员工的调岗工作。

那么,单位如何合法调岗呢?下面将从法律角度出发,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在进行调岗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单位进行调岗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调岗的方式和原因必须合乎法规。

二、公平公正原则。

单位调岗应当公平公正,不能任意歧视员工。

调岗应当以业务需要为依据,不能因个人原因或歧视等非正当理由进行调岗。

三、通知告知原则。

单位在进行调岗时,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告知调岗的时间、地点、岗位变动等相关信息。

员工有权知情,单位应当给予充分的解释。

四、协商原则。

单位在调岗前,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听取员工意见,尊重员工意愿。

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互相尊重,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岗方案。

其次,单位在进行调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调岗的原因。

单位在进行调岗时,应当明确调岗的原因,是因为业务需要还是员工表现不佳等。

只有明确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岗。

二、保障员工权益。

单位在调岗时,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能损害员工的利益。

即使是调岗,员工的基本权利也应当得到保障。

三、落实调岗决定。

单位在决定调岗后,应当积极落实,不能拖延或取消调岗。

只有落实调岗,才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在进行调岗时,单位还需注意相关流程和文件的办理:一、调岗通知书。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调岗的决定,包括调岗的原因、时间、岗位变动等内容。

通知书应当由负责人签署,并在员工知晓的情况下发出。

二、调岗协议。

在与员工协商过程中,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调岗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潜在的纠纷。

总之,单位在进行调岗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公开透明地进行调岗程序,以确保调岗的合法合理。

希望各位雇主能够慎重考虑,合理调岗,维护好员工利益,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字数:554】。

员工调岗降薪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技巧三 副本PPT课件

员工调岗降薪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技巧三  副本PPT课件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公司因公司自身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岗位,合法有效吗?
第10页/共15页
11 二、如何合法调岗降薪
(三)案例二 【案例解析】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合理的用工自主权。劳动合同中约定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变动喻某工作岗位的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 属有效。 因喻某不同意岗位调动,单位多次与其沟通并书面告知相应后果,喻某均不服 从岗位调整。如皋法院遂一审判决驳回喻某的诉讼请求。后喻某不服提起上诉,南 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虽然从学理上把劳劢合同法看成是劳劢法的下位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然事者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法律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觃定出自同一机构丌同时期的两部法律如果出现了法律冲突就应该采用新法取代旧法的方式去解决这个冲突
1
目 录
一、法律解读 二、如何合法调岗降薪 三、调岗降薪的注意事项
第1页/共15页
2 一、法律解读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3页/共15页
4 一、法律解读 (二)企业权限
2、如何依法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 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 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 “可根据需要对员工 岗位进行调整”。此约定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此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应当履行。

第十六章-劳动法-PPT课件

第十六章-劳动法-PPT课件
13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 一定的手续和步骤。
(1)提出签订 劳动合同的建议。
(2)双方协商。
(3)双方签约。
14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指劳动合同赋予 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士的法律约束力。
15
(1)劳动合同的生效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31
第三节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 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就 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以全体 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32
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合同,不仅具有一般 合同的共同特征,同时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第十六章 劳动法
教学目的:
1 劳动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2 劳动法 3 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地位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 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1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
广义
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有 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各部门和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 劳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26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过错性 辞退。
②非过错 性辞退。
③经济性 裁员。
④得解 除劳动合 同的情形。
27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一般性辞职; ②特殊性辞职;
28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劳动关系终结。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同于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提前消灭,而终止是基于一定的法律 事实导致劳动合同效力的自然消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及企业劳动争议实务研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及企业劳动争议实务研讨
第44条: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 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 料的,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按 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作出认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对工资数额举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 工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确定。
11
4、强化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什么是举证责任?(行为意义与结果意 义上的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定。 积极事实与消极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
12
目前审判实务中的做法:
1、因工资支付所生的争议,双方均有举证责任: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6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 期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二年。
想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轻而易举。 (4)企业炒人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需要提前
通知,打乱自己的生产计划。 (5)面临行政处罚。
26
相应建议: (1)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好是入职前签
订,丑话说在前面。农民工不愿意签订合 同的要做其思想工作,坚持不签的坚决不 用。 (2)因《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劳动合同 期限要适时调整,干得好的人要签长一些, 有所区别,体现长期合同的激励作用。保 安等使用农民工的行业不要害怕签订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
(3)牢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证
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不胜任工
作”!
32
6、劳动合同条款与企业规章制度的适用 顺序问题
问题:当劳动合同条款与企业规章制度 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实例:某企业以2/3以上员工同意为理 由改变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结构引 发集体罢工和劳动仲裁。

劳动法

劳动法

1:下列哪项权利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享有的权利?1.调查权2.决策权3.处分权4.检查权2:用人单位自(1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1.用工之日2.劳动合同签订之日3.约定的试用期结束之日4.约定的试用期开始之日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必须以对劳动者()为前提1.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培训2.提供额外现金福利3.提供户籍资格4.提供住房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3 )劳动合同的履行。

1.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商确定是否影响2.影响3.不影响4.不确定5:(1 )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1.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2.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3.劳动行政部门4.用人单位6: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将理由通知11.工会3.劳动行政部门4.劳动仲裁部门7: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4 )的工资报酬1.150%2.200%3.250%4.300%8: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3)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1.劳动者2.劳动行政部门3.工会4.以上都可以9: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21.雇佣关系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2.劳动关系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3.劳务关系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4.劳动行政关系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10: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护劳动保护。

下面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规定的是41.某砖厂女职工董某怀孕期间,厂里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生,不再做搬运工。

2.某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工每天加班1个小时,怀孕达6个月的女职工刘某也不例外。

3.某公司通知其女职工周某,鉴于她的孩子已满13个月,公司决定恢复她的“三班倒”的工作制。

4.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

11:劳动合同的形式,采用11.书面形式3.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4.不违反意思自治的任何形式12:假设张某在试用期内经常发生错误,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后经了解,张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实际上是高中毕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逐条完全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逐条完全解读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规定了《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制定⽬的,也即通常所称的⽴法⽬的。

由于《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规定得不明确,在实践中导致有⼀些条款难以操作,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消除操作上的困局,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

第⼆条各级⼈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民政府劳动⾏政等有关部门以及⼯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解读】:为了促进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除社会各界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与“消极评价”,政府有关部门、⼯会等组织应当将劳动合同法的正⾯宣传视为⼰任。

第三条依法成⽴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

【解读】: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遍布,实践中律师、会计师与其执业机构关系⼀直不明不⽩,各地各法院也对此处理不⼀,本条对劳动合同法所称的⽤⼈单位做了延伸解释。

第⼆章劳动合同的订⽴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设⽴的分⽀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单位与劳动者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劳动合同。

【解读】:按照⼈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意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机构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四⼗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有⼀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资格的组织,包括:(1)法⼈依法设⽴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机构;(2)中国⼈民银⾏、各专业银⾏设在各地的分⽀机构;(3)中国⼈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机构。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机构具有⽤⼯主体资格,可以作为⽤⼈单位与劳动者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作为劳动合同中的甲⽅(⽤⼈单位)。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机构,只能受⽤⼈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中的⽤⼈单位只能是设⽴该分⽀机构的单位,不能将分⽀机构直接列为⽤⼈单位。

企业劳动合同(15篇)

企业劳动合同(15篇)

企业劳动合同(15篇)企业劳动合同1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劳动保障证号:联系方式及电话: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号:社会保障卡号: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只可依法约定一次)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甲方派遣乙方在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

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常白班、班运转、轮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时数为小时,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个完整昼夜的休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计,发放途径按照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由(甲方发放、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为。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3.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4.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那些知情权5.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6.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7.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9.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10.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何时开始计算1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1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6.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7.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18.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19.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2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第二章社会保险2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2.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23.企业是否可以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少缴职工养老保险费24.劳动者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25、单位缴费以什么为基数划入每个职工的个人帐户26.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7.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28.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工伤29.工伤职工有哪些权利第三章工资支付30.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哪些内容31.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3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3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34.职工按规定休年休假企业扣发其工资是否正确35.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检查身体被扣发工资对吗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6.我国对职工工作时间有何法律规定3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38.法定节假日有哪些39.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如何折算40.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标准4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多长42.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第五章就业43.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44.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45.《就业促进法》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6.《就业促进法》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48.国家采取哪些办法和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49.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什么优惠政策50.对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1.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2.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3.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六章劳动仲裁5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55.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该如何与用人单位协商56.用人单位有哪些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57.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8.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怎么计算59.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没有时效的规定第七章劳动监察6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6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哪些调查、检查措施62.劳动监察对违法案件的调查期限63.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时效6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如何处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集锦15篇)

劳动合同书(集锦15篇)

劳动合同书(集锦15篇)劳动合同书1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财务室工作;2、如因公司生产需要,甲方可调整岗位。

发生岗位变动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另行签定《岗位聘用合同》。

第三条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执行。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在保证乙方身体健康情况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条劳动报酬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每月15-20日为工资发放期,社会保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出差补助及其他津贴由公司在合理时间内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6、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7、乙方应遵守《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承担合同的责任,保守公司专有技术秘密;8、服从公司的其他合理化安排;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公司的长远利益,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章制度;2、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3、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障措施;5、乙方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与工伤待遇,支付工伤津贴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历年考试的平均分值“10分—13分”左右。

本章在各种题型均会出现,尤其是不定项选择题,已成为每年必考题。

本章教材内容篇幅较长,涉及大量期限性考点的记忆,有一定的记忆难度。

但本章与我们工作生活相关,因此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

考点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考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考点三劳动合同内容考点四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考点五劳动合同解除考点六劳动合同终止考点七医疗期考点八经济补偿金考点九集体合同考点十劳务派遣考点十一劳动争议解决考点十二劳动合同法法律责任考点十三基本养老保险考点十四基本医疗保险考点十五工伤保险考点十六失业保险考点十七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考点一: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考点二:劳动合同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主体条件劳动者①年满16周岁;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依法成立)①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②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主体义务劳动者诚信原则:如实说明自身情况用人单位诚信原则:如实告知两不得①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处罚:责令限期退还;依法给予处罚②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处罚:责令限期退还;“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赔偿【例题·多选题】(2018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下列用人单位中,可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有()。

A.文艺单位B.物流配送单位C.体育单位D.餐饮单位『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652号)(2014年5月15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二)主管部门审核;(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聘和上岗第十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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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用人单位对不
适宣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
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
二十一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己确诊
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
10
尘肺病
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二、非法定
序号 11 12
13 14 15
情形 员工存在过错 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已作预
7
孕期
动。
《女职工禁是从事的劳动范围》第三
条: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
围。
《女职工禁屈从事的劳动范围》第四
8
哺乳期
条:女职工在哺乳期禁悬从事的劳动范
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
十五条第二款: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
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
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
安置。
期约定
事故或灾害,需及时抢险救灾而做 的临行时调整
因生产、工作需要临时性调整
特定条件下的岗位调整
依据 单位制度中明确,对于过错类职工,可 以调整岗位、降职。 1、《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 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当事人可 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2、《劳动合同法》第 17 条第二款:劳 动款,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 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其他事项。 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因公共利益的 需要,应推定可以。 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根据用 工 自主权,在客观需要对岗位所作的合理 性 临时调整。 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 单位可单方调整岗位,典型的比如同一 部门结婚将调离或者解除合同
调整岗位的法定和非法定情况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
法定
序号
1
2 3 4 5 6
情形
协商一致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工伤(五极,六级伤残)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
方式调整 脱密期
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 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 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 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 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 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 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职工因工作致残鉴定为五级、六 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 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原单位安排适 当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 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 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 项: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 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 通知》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 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 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 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 间内(不超过六个月), 调整其工作岗 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 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 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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