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侵权处罚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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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处罚标准

侵犯商标处罚标准

侵犯商标处罚标准
自2008年9月起,《商标法》确定了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所提出的处罚标准。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者可能会受到包括警告、财产罚没、暂停经营、撤销商标登记、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1、警告:在给予违法行为者警告的情况下,商标权人也可以对其有关行为提起诉讼,索取经济赔偿,或要求其制止侵犯行为,并尽可能地恢复商标形象,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财产罚没:根据《商标法》,侵犯商标权者除上述处罚外,还可能被判处财产罚没,财物罚金,以及刑事拘役,以示严重的警告和惩罚。

任何一宗违法行为有可能会导致
金额上的损失,如给消费者、商标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暂停经营:根据《商标法》,当索赔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者制止侵犯商标
权行为时,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裁定做出责令索赔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判决,可能会被实
行限制经营或暂停经营的处罚。

4、撤销商标登记:当索赔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者撤销其申请的商标或者以假
冒的商标出现时,可能会被撤销商标登记的处罚。

5、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权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侵犯
商标权者,可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严格根据有关刑法条款,进行处理。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

dversity gives people precious opportunities for tempering.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是商标法52条规定5种侵犯著作权专用权的一些具体的行为,包括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在同一个商标或者类似的使用相同的或相似的一些商标,除此之外的话,还有就是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

一、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是商标法52条规定5种侵犯著作权专用权的一些具体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3)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4)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之探析

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之探析

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之探析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商标的侵权行为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因此,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日益加大,其中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惩罚性赔偿是指在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赔偿时,除了普通损失赔偿外,对侵权人适用一定的惩罚性赔偿,使其感受到经济上的压力和惩罚。

具体来说,就是根据侵权人违法所得的大小来确定惩罚性赔偿的数额。

商标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有以下几点:第一,商标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其中包括了商标的使用价值、知名度、声誉等,因此侵权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应该比普通损失赔偿更高。

第二,商标惩罚性赔偿有助于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增强对商标权的保护,提高公众对商标权保护的认识和尊重。

第三,商标惩罚性赔偿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能够提醒商人在经营中要遵守法律,规范经营行为。

以下是几个商标侵权案例:案例一:北京公安部门查获一家涉嫌侵犯其他著名品牌商标的私酒厂,商标侵权后追加惩罚性赔偿超过100万元,并做出批量毁掉造假商品。

案例二:某地方一服装店使用“NIKE”商标,被判定为商标侵权,除赔偿方面给予200万的损失赔偿外,还被追加惩罚性赔偿50万元。

案例三:依法查处淘宝网一家涉嫌侵害他人商标权的店铺,商标侵权后被追加惩罚性赔偿40万元。

总之,商标侵权行为虽然侵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出现,对商标侵权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手段。

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惩罚性赔偿来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可以提高商标所有人的知名度、声誉和品牌形象,更好地保障商标权益的正当性。

商标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可以让商标侵权者感受到经济上的压力和惩罚,提高商标所有人的维权意识,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同时,商标惩罚性赔偿也能够起到劝诫作用,提醒商家要遵守法律,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健康的市场竞争。

在适用商标惩罚性赔偿时,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准则,对商标侵权者进行量化评估和赔偿,以保障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侵权者的合法权益,增加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裁量阶次具体标准
不予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从轻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重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1
违法行为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笫七十一条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因素
不予处罚情3经责令限期E从轻情形:L货值金额;
2.违法行为孑
3.主动减轻74.积极弥补方5.社会影响力从重情形:
1.货值金额7
2.违法行为:
3.造成权利,4.造成群体,I
%
攵正并及时改正的。
F足3万元;
寺续时间不足3个月;
卷害后果的;
员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人损失的;
泾微。
,万元以上;
寺续时间6个月以上;
人财产、商誉受损较重;
生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
备注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引言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财产之一,是消费者认识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标识。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商标保护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针对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问题,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以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商标。

第一部分:著名商标的定义上海市认为,著名商标是大众熟知的商标,拥有特定的地位和价值,被广泛使用且受到广泛认同。

著名商标具备以下几个特点:•商标已广泛使用并存在一定历史;•商标已在大众中广为传播,并独立存在于市场中;•商标在行业内持续占有一定地位。

第二部分:著名商标的认定根据《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相关规定,上海市采用以下方式对著名商标进行认定:1.由商标局主动认定商标局可以根据有关标准,自行确定著名商标,认定后公告,并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

2.企业申请认定企业可以申请著名商标的认定。

申请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证明材料、商标的注册证明、商标在市场中的知名度证明等相关材料。

3.相关司法机构认定如果商标在诉讼案件中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相关的行政机构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认定。

第三部分:著名商标的保护一旦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就可以获得更加严格的法律保护。

上海市在著名商标的保护方面,给出了以下几个具体的措施:1.加强监管商标局将加强对著名商标的监管,对商标的注册、使用、侵权行为等进行定期检查。

2.增加处罚力度对侵犯著名商标的损害行为进行加强处罚力度,可以对涉及侵权行为的商品进行查封、扣押和销毁等措施。

3.提高赔偿标准对于恶意侵权行为,将提高赔偿标准,如果确实造成了品牌价值的损失,则可以按照恢复被侵权单位的名誉和商誉的标准进行折算后的赔偿。

结论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为企业在维护商标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品牌价值等方面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但是,对于依然存在的侵权和盗用行为,我们还需要更有力的法律手段来支持。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商标是企业在市场上建立品牌形象、区别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标识。

然而,在商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当商标权益受到侵害时,侵权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制裁。

本文将探讨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问题。

一、商标侵权的赔偿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擅自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使消费者容易混淆,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方式和范围。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商标、销毁侵权产品或标识,并向其支付侵权所得之利润作为赔偿。

此外,权利人还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因商标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品牌声誉受损带来的市场影响和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将会综合考虑侵权程度、侵权方的恶意程度、侵权行为对权利人的损失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同时,为了起到威慑作用,法律还规定了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情况进行数额适当提高的懲罰性赔偿。

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用不正当手段,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与商标侵权相比,不正当竞争更加广泛,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推销手段等。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害经营者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直接进行经济赔偿的情况。

例如,若企业在广告宣传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害经营者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广告费、营销费用、经营利润的赔偿。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不正当竞争所引起的纠纷可以进行相应的修复性赔偿。

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禁令为了有效保护商标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法律还规定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被禁止的情况。

当商标权利人发现他人正在侵犯自己的商标权益或从事不正当竞争,可以向法院申请禁令。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08.12•【字号】浙工商标[2004]29号•【施行日期】200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正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浙工商标[2004]29号)为促进著名商标评审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认定条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根据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评委及企业的提议,省局对去年发布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和《浙江省著名商标跟踪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为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地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具体标准:一、主体的合法性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是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应合法资格证明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申请人合法的经营范围。

二、商标权1、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的商标,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三年以上,并已连续使用三年以上,并提供《商标注册证》和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

2、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其商品上所标注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应合法资格证明、《商标注册证》的注册人名称相一致。

3、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相一致。

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商标必须规范使用。

4、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实际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必须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范围之内。

5、公众知名度高的传统品牌产品,注册证明商标期满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

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

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

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2019年11⽉1⽇实施的《中华⼈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把原来惩罚性赔偿三倍的上限提⾼到五倍,今年《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和《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也在法条中提⾼了惩罚性赔偿倍数,表明了⽴法对恶意且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为严厉的打击态度。

但是法律的⽣命在于实践,作为法律⼈,我们更关⼼的是惩罚性赔偿在司法中实际适⽤。

本⽂⾸先对惩罚性赔偿作出了⼀个⼤致的介绍,然后梳理出⼀定范围内法院在判决中明确适⽤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并对其适⽤要点进⾏了罗列,最后针对主张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案件给出⼀些建议。

⼀、什么是惩罚性赔偿谈到赔偿时我们常常想到的是损害性赔偿,损害性赔偿应⽤的是填平原则,⽽惩罚性赔偿,是相对于补偿性赔偿的⼀个私法概念,其带有惩罚侵权⼈的特质,是对填平原则的补充。

⼆、我国商标权⽴法上对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商标法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上⾸次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此后,《中华⼈民共和国种⼦法》(以下简称《种⼦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继引⼊了惩罚性赔偿;今年6⽉1⽇正式实施的《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也包括了惩罚性赔偿;《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章中特别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的⼀般规定。

以上标志着在知识产权领域普遍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三、为什么需要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的⽴法⽬的并不相同。

后者是为了主要是为了补偿受害⼈因侵权⽅的不法⾏为造成的损失,前者则是为了对侵权⼈进⾏⼀种惩戒从⽽达到威慑其他潜在侵权⼈的效果。

惩罚性赔偿实质上是公法私法⼆分体制下以私法机制执⾏由公法担当的惩罚与威慑功能的特殊惩罚制度。

因为惩罚是国家的专有的,私法只能做到完全补偿,对于完全补偿以外的部分,⽆异于对侵权⼈加以的“惩罚”。

服装行业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服装行业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A company that relies on love as a cohesive force is much more stable than a company that is maintained by fear.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服装行业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服装行业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一般都是收缴并且要销毁侵权商标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涉嫌侵权的服装,收缴用于制作商标侵权的这些作案工具,已经制作出来的服装不排除也会被直接没收的,然后就是根据违法经营额处违法经营额5%以下的行政罚款。

一、服装行业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 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 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 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 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6) 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其商标侵权行为也就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一) 一些不法商贩私自伪造并且制造商标,或者为了销售这些擅自制造的他人的商标的标识数量在两万件以上,或者在自家商品上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并且通过此方法非法经营获利超过五万元,又或者是通过生产的他人商标违法所得的数额超过了三万元,达到上述的标准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二) 再就是这些贪财的制造商,擅自制造了两种及以上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或者把这些自己生产出来的商标标识进行售卖从而获取利益的人,生产的两种伪造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的,或者通过私下售卖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非法经营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又或者这些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两万元的,都可以以侵犯商标权罪名立案侦查;(三) 最后就是其他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的各种情节了,通常这些情节都是会比较严重的情节。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如果再要求混淆可能性,就可能舍本逐末,使注册商标的法律功能压根就不能发挥, 或者使 注 册 商 标 的 功 能 根本不能正常伸展,这是与商标法和商标权的核心价值和 基本功能背道而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 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
2、商标的淡化



1、商标的混淆
大多数情况下,商品类似或商标近似的判断并不是简单的是和非的 问题,而是表现为程度大小的问题,商标的知名度越大,激发消费 者产生联想的能力就越强,消费者认为不同商品提供者之间存在联 系的可能性就越大。商标知名度达到驰名时,还能获得跨类保护。
1、商标的混淆
2016年,日本YKK株式会社诉瑞安市力博机车 部件有限公司跨类别使用YKK商标,最高人民 法院在该判决中认定,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 之前,核定使用在拉链商品上的 "YKK" 商标在 中国境内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YKK商标可以 基于在“拉链”商品上驰名的事实获得在“车 辆内装饰品”上的保护。
1、商标的混淆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 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 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 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 的联系。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 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 商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三)刑事责任
假冒商标犯罪具备以下特征: 1、假冒商标犯罪的主体,是达到法定行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 的自然外国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外国企业。 2、假冒商标犯罪侵害的客体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和国家 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 3、假冒商标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不同的目的动 机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但过失为不构成犯罪。 4、假冒商标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假冒商标的行为。

logo侵犯著作权赔付多少钱

logo侵犯著作权赔付多少钱

Logo侵犯著作权赔付多少钱引言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品牌形象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增加。

作为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Logo的设计和使用不仅能加强品牌识别度,还能起到营销推广的作用。

然而,在商标Logo的使用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当商标Logo被他人侵犯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本文将介绍在Logo侵犯著作权案件中,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相关核心因素。

背景商标Logo作为一种表达独创性和创作性的艺术品,享有著作权法的保护。

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未取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商标Logo,将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著作权人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在商标Logo侵权案件中,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因素:侵权数量商标Logo的侵权数量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指标。

侵权数量指的是侵权行为涉及的商标Logo的个数和使用范围。

通常情况下,侵权数量越多,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商标Logo侵权赔偿金额计算的核心因素之一。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商标Logo的使用权转让、许可使用费等经济损失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市场定价法、合理利润法、实际损失法等。

其中,市场定价法是最常使用的计算方法,主要通过参考类似商标Logo的授权费用、广告费用等市场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相关核心因素除了侵权数量和经济损失外,还有其他一些核心因素会对商标Logo侵权赔偿金额产生影响。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侵权行为的恶意程度商标Logo侵权行为的恶意程度是法院在判决赔偿金额时会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侵权行为为故意侵权、恶意模仿等,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增加。

著作权人权利的维权成本在商标Logo侵权案件中,如果著作权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投入了较大的资源和精力,法院也会考虑这一因素,可能在赔偿金额上给予相应的增加。

侵权造成的社会影响商标Logo侵权行为如果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不良影响,也可能导致赔偿金额的增加。

最新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

最新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

最新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最新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1. 引言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树立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都会被视作商标侵权。

为了维护商标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并且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应受到的行政处罚标准。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减少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2. 商标侵权的含义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在相同或相近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盗用他人商标;模仿他人商标;误导性使用他人商标;冒用他人商标。

3. 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的制定背景商标侵权行为在互联网时代愈发猖獗,对商标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国家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

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是通过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影响力、被侵权后的损失等各方面因素制定而成。

其主要目的是惩罚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与秩序。

4. 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的具体内容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第一处罚对于首次被发现使用侵权的企业,将面临以下行政处罚:被要求停止使用侵权;被要求立即下架与侵权有关的商品或服务;被罚款一定金额,具体数额由侵权程度和损失情况综合考虑而定。

4.2 第二处罚如果企业在第一次处罚后仍然继续使用侵权,将面临以下更严厉的行政处罚:被要求停止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被罚款金额将增加,具体数额根据侵权程度的严重性而定,同时会考虑企业过去的整改情况。

4.3 第三处罚如果企业在第二次处罚后依然不改正,并再次使用侵权,将面临以下更为严重的行政处罚:被要求停止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取消企业的相关经营许可证;被罚款金额将大幅增加,并可能面临其他行政惩罚。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一、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商标被侵权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的,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将会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网店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及案例分析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及案例分析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及案例分析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它具有特定的识别功能,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商标使用的广泛性,商标侵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本文将探讨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一、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法是对商标侵权问题进行规范的法律基础。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有以下几种形式:1. 盗用商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盗用商标。

2. 盗用商标的注册标志: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等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标志,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盗用商标的注册标志。

3. 盗用知名商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容易导致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与知名商标的联系混淆,构成盗用知名商标。

4. 盗用商标标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依法属于他人的商标标识,容易导致与他人商标的联系混淆,构成盗用商标标识。

五、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在视觉、听觉和含义上是否相似,是否存在可能引起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

在商标相似性方面,从外观、形状、构成和整体效果等方面进行判断。

如果商标在整体上呈现明显的相似性,包括商标的外观、形状、字母、图案等元素相似度高,那么商标相似性高。

在混淆可能性方面,考虑到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商标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使用的广泛程度,以及普通消费者的注意水平等因素。

如果两个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领域内使用,存在混淆可能性,那么商标侵权成立。

六、实际案例分析以“可口可乐”和“可口可利”商标为例,这两个商标存在相似的部分,但整体上仍然具有明显的差异。

虽然“可口可乐”在市场上非常知名,但根据商标相似性和混淆可能性的判定标准,这两个商标并不构成商标侵权。

再以另一个案例,某企业推出一款名为“好再来”的饮料,其商标与已注册的“好时”商标十分相似,且两者所涉及的商品领域相同。

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商标相似性和混淆可能性,可以认定“好再来”商标侵权了“好时”商标。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引言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财富,对企业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至关重要。

在这个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商标保护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

因此,各地政府也开始制定出相关的商标保护法规和政策。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具有典型意义,本文旨在介绍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

商标认定上海市明确规定著名商标是指受到了广泛公众支持和认知,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商标。

然而,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商标使用时间要长;•商标具有公众知晓度和良好的声誉;•商标使用区域要广;•商标应该是非常独特和有特色的。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商标,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交著名商标认定申请。

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市场监管局将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商标的使用历史和使用范围;•商标的广告、推广和宣传情况;•商标被曝光的程度和方式。

商标保护商标保护是对商标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其法律地位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也对商标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商标深度格线化管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涉及到商标维权的案件与商标保护深度格线化管理相结合。

深度格线化管理是对商标侵权行为处于重点关注期的监督管理。

一旦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启动处置程序,通过合理与公正的行政处理手段维护商标权益,也给商家提供了更实际和便捷的维权途径。

2.主动保护审核为了有效避免商标权益受到侵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涉及商标主动保护审核制度,即市场监管局将会对商标涉及到的所有侵权行为进行主动审核,一旦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将会立即进行处理,为商标权益维护提供及时的保障。

3.侵权行为废止制度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商标保护制度的基础,实现了商标法律地位的保障,使维护商标权益更加得到加强。

在商标保护过程中,市场监管局将以侵权行为废止为核心内容,对相关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严密监管,坚决废止所有侵犯商标权益的行为。

美国商标侵权标准

美国商标侵权标准

美国商标侵权标准商标是企业建立品牌形象,保护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标识。

在美国,商标权的保护是通过商标法律实现的。

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导致公众对原商标产生混淆、误认或错误联想的行为。

为了保护商标权益,美国设立了一套严格的商标侵权标准。

一、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32条,以下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1. 盗用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将商品或服务投放市场。

2. 商标模仿:他人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可能导致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或错误联想。

3. 商标滥用: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扰乱市场秩序,混淆公众。

二、混淆标准美国商标法中,混淆标准是判断商标侵权的重要准则。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43(a)条,以下几个因素被认为与商标侵权有关:1. 商标相似度:商标被侵权的程度与被侵权商标的相似度直接相关。

相似度越高,越容易导致公众的混淆。

2. 商品相似度:被侵权商标和侵权商标所表示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似,如果相似度高,则构成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大。

3. 渠道相似度:被侵权商标和侵权商标在销售渠道上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如果存在竞争关系,则构成商标侵权的可能性更大。

4. 注意程度:公众对商标的注意程度越高,越难以发生商标混淆,从而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更低。

三、商标侵权的损害认定商标侵权产生的损害是商标法保护的核心目标之一。

根据美国商标法,商标侵权可以导致以下几种类型的损害认定:1. 实际损害:商标侵权行为导致原商标持有人的实际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如销售额下降、市场份额减少等。

2. 推定损害:商标侵权行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推定为造成了经济损害。

例如,当商标被侵权使用一定时间后,即可推定为造成了一定的市场损害。

3. 惩罚性赔偿:在商标侵权行为中存在恶意、蓄意侵权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决支付额外的惩罚性赔偿。

四、商标侵权诉讼程序在美国,商标侵权诉讼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起诉讼:商标持有人向联邦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18•【字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业经2017年7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楼阳生2017年7月18日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依照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第四条著名商标的申请和认定,应当遵循自愿申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认定、保护、管理和指导服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统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著名商标受理、初审、推荐、保护、管理和指导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商标所有人提高商标知名度,培育著名商标,对著名商标所有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申请与认定第七条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

每年三月底前,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明确当年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实际使用满三年,商标权属无争议;(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有健全的商品质量投诉和纠纷处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率低;(四)申请人对该商标有较广泛的广告宣传,该商标在市场上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六)申请人已建立较完善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七)申请人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反商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杭州市商标侵权行为处罚规定

杭州市商标侵权行为处罚规定

杭州市商标侵权行为处罚规定第一条为公正、合理实施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第三条对商标侵权行为,应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非法经营额2倍罚款。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销售货值1倍或者库存货值50%罚款,部分销售、部分库存的,分别计算后相加。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不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三)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四)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五)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六条有第四条行为,但使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罚标准为:(一)案件发生后能积极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案件发生后无改正措施的,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上传者知盟网(三)已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给权利人带来重大损害的,处以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有第五条行为,但使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罚标准为:(一)案件发生后能积极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案件发生后无改正措施的,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已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给权利人带来重大损害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商标侵权是商业领域中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之一。

在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商品及服务区别于他人的标志,具有独立性、代表性、识别性等特点,商标权是企业在商业竞争中有力的武器。

商标权的实现,需要企业竞相保护自己的商标,避免其它企业利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进行商品销售等经营活动,其整个过程也就是商标侵权的整个过程。

对于商标侵权,我国法律规定了必要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惩罚性赔偿是商标法规定的针对商标侵权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赔偿。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是在该商标侵权行为对商标权人造成损失的基础上,依据侵权行为的严重性,采取增加赔偿金额、加倍赔偿甚至是几倍赔偿等手段来对侵权人进行惩罚性赔偿。

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惩罚性赔偿主要是指在已经对商标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为了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严重性进行制裁而施与的赔偿。

二、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实践案例1.苏州市胜华运输设备有限公司诉苏州市思科尔贸易有限公司侵权案,胜华运输公司为其商品商标权寻求法律救济,结果法院判决思科尔公司承认侵权并赔偿胜华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并赔偿1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2.江昆贸易公司诉福州市福邦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江昆货运公司在诉讼中要求对福邦集团进行惩罚性赔偿,理由是该公司损失太多,而对于福邦集团来说侵权行为所得非常巨大。

结果,法院受理了该要求,并判决福邦集团赔偿6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裁定赔偿惩罚性赔偿100万元。

3.北京鲲鹏远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国家广告监测评估中心侵权案,该公司因其名字被国家广告监测评估中心侵权并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对侵权方进行惩罚性赔偿。

结果,法院判决国家广告监测评估中心赔偿20万元,且要求制定侵权管理规定,以避免侵权现象的出现。

以上案例都是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实践案例,慑制恶意抄袭和商标侵权是这些案例共同的底线。

这些案例都表明,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是一项非常有效的商标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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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名商标侵权处罚的具体标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侵犯商标权的要件
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

三、商标侵权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现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第二百一十五条都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罚,具体如下: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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