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标准与证据审查演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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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与证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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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制度:证人出庭
▪ 第63条(证人补偿)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
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 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5
证明责任
▪ 侦查机关通过收集证据为检察机关的出庭公诉作 准备,但因为不是出庭控诉的主体,也不具有证 明责任。
▪ 被告人有辩护权,但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一般也 并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例外: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罪(刑法395条),非法持有国家绝密、 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282条),非法持 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这几个罪名 中都存在法律上的推定,这些推定免除了检察官 的部分证明责任,但被告人可以比较便利地推翻 之)。
16
推定不同推理
▪ 推理是逻辑学研究的核心,是一种逻辑演 绎工具,是思维的方式或者过程,不会发 生证明责任的转移,而推定会发生证明责 任的转移。
17
▪ 推定不同于拟制。拟制是指法律在特定情 况下将某种事实视为另一种事实,规定二 者发生相同的法律效果,即有意将明知不 同者等同视之。在立法上,拟制一般表述 为“视为···”,“以···论”。拟制不允许 反驳,而可反驳性是推定的必然属性。
▪ 草案中“人民法院认为”前是“或者”。
▪ 并非真正的警察出庭,只是目击证人出庭。
▪ 在证人不出庭的情况下,法庭质证是对纸张质证,只能是双 方在咬文嚼字。
▪ 有时不是证人不愿出庭,而是检察院、法院不想让他出庭。
主要是怕出现意外,比如证人取得证言的过程有问题,一旦
出庭,会经受不起质证。
28
证据制度:证人出庭
7
证明责任
▪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 告人不负证明责任,例外:提出反诉时, 对反诉事实负证明责任。
证据制度:证人出庭
▪ 第63条(证人补偿)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
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 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5
证明责任
▪ 侦查机关通过收集证据为检察机关的出庭公诉作 准备,但因为不是出庭控诉的主体,也不具有证 明责任。
▪ 被告人有辩护权,但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一般也 并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例外: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罪(刑法395条),非法持有国家绝密、 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282条),非法持 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这几个罪名 中都存在法律上的推定,这些推定免除了检察官 的部分证明责任,但被告人可以比较便利地推翻 之)。
16
推定不同推理
▪ 推理是逻辑学研究的核心,是一种逻辑演 绎工具,是思维的方式或者过程,不会发 生证明责任的转移,而推定会发生证明责 任的转移。
17
▪ 推定不同于拟制。拟制是指法律在特定情 况下将某种事实视为另一种事实,规定二 者发生相同的法律效果,即有意将明知不 同者等同视之。在立法上,拟制一般表述 为“视为···”,“以···论”。拟制不允许 反驳,而可反驳性是推定的必然属性。
▪ 草案中“人民法院认为”前是“或者”。
▪ 并非真正的警察出庭,只是目击证人出庭。
▪ 在证人不出庭的情况下,法庭质证是对纸张质证,只能是双 方在咬文嚼字。
▪ 有时不是证人不愿出庭,而是检察院、法院不想让他出庭。
主要是怕出现意外,比如证人取得证言的过程有问题,一旦
出庭,会经受不起质证。
28
证据制度:证人出庭
7
证明责任
▪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 告人不负证明责任,例外:提出反诉时, 对反诉事实负证明责任。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 PPT课件
(四)容易出现的问题 1、程序性问题: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 之日,未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未依法通知家长、监护人或教师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 人、受害人时侦查人员少于二人,事后再由其他侦查人员补签名, 经常造成时间人员在同一个案件材料中的重叠现象。讯问笔录或 询问笔录未经犯罪嫌疑人、证人或受害人校对,即要求其签名, 造成笔录内容与供述或陈述内容不一致,影响了证据的真实性。 使用计算机制作笔录时,存在着简单复制的现象,可能影响证据 的使用效力。
八、视听资料
一、言词证据的种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录,证人的询问笔录、鉴定结论
二、实物证据的种类 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第二节 刑事案件证明标准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其含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诉讼证明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情节清楚。
七、勘验、检查笔录 (一)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 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 录像、模型等材料。 (二)检查笔录 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 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3)犯罪后的表现
3、程序法事实 (1)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
(2)有关回避的问题;
(3)关于诉讼期限是否超越法律规定的事实;
(4)是否存在侵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方面的事实;
(5)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
(二)刑事证据收集的基本要求 1、依法进行: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手段合法 2、及时进行 3、客观全面 4、深入细致 5、应用科学技术手段
行政诉讼证据(PPT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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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析: 王某在广场上散布时遭到了歹徒的殴打和抢劫,这一过 程被正在巡逻的区公安分局警察孙某发现,孙某不仅没 有上前制止歹徒。而是自顾自逃离现场。时候,王某以 行政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局承担赔偿 责任,因为警察应当依职权主动保护王某的人身财产安 全,所以王某只需要证明警察孙某当时知道自己遭遇歹 徒侵害,无需证明自己向警察求救。(被告依职权主动 履行法定职责,不需要原告举证)
①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原告一方的诉权。
②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举证优势。
③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2、卷宗主义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所有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当行为作出形成案件卷宗,如果该行为被起诉带法院,被告只能依据行为 之前调查收集完成的案件卷宗中的所有证据,来证明自己所做的行政行为 合法。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举证时限
❖ 1.被告的举证期限:被告必须在一审中向法院提交证据,
如果一身中不提交,法院则会以行政行为缺乏证据为由,判 决被告败诉;如果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再提交证据,二 审法院不予采信。被告应当在手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提供据以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年不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 文件。
❖ 2.原告或第三人的举证期限:①原告第三人应当在开
3、被告怠不举证的补救。
①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无证据,承担举证不
能的责任。
转接
②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无法提供证 据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③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 职权调取证据 4、行政复议维持案件的举证责任。 ①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案例简析: 王某在广场上散布时遭到了歹徒的殴打和抢劫,这一过 程被正在巡逻的区公安分局警察孙某发现,孙某不仅没 有上前制止歹徒。而是自顾自逃离现场。时候,王某以 行政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局承担赔偿 责任,因为警察应当依职权主动保护王某的人身财产安 全,所以王某只需要证明警察孙某当时知道自己遭遇歹 徒侵害,无需证明自己向警察求救。(被告依职权主动 履行法定职责,不需要原告举证)
①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原告一方的诉权。
②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举证优势。
③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2、卷宗主义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所有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当行为作出形成案件卷宗,如果该行为被起诉带法院,被告只能依据行为 之前调查收集完成的案件卷宗中的所有证据,来证明自己所做的行政行为 合法。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举证时限
❖ 1.被告的举证期限:被告必须在一审中向法院提交证据,
如果一身中不提交,法院则会以行政行为缺乏证据为由,判 决被告败诉;如果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再提交证据,二 审法院不予采信。被告应当在手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提供据以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年不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 文件。
❖ 2.原告或第三人的举证期限:①原告第三人应当在开
3、被告怠不举证的补救。
①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无证据,承担举证不
能的责任。
转接
②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无法提供证 据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③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 职权调取证据 4、行政复议维持案件的举证责任。 ①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证据证明》课件
证据的呈现方式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标准,以便能够纳入法律程序。
2
证明的要求
不同证据类型的提供需要满足不同的证明要求。
3
反驳对方证据
对方提供的证据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证明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行逐一反驳并 提供证据加以支持。
证据的限制
法定限制
存在一定的法定限制条件,如保 密法、证人证言等。
证据无效
一些证据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徒 劳无功,如非法获得证据等。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凭借申报专利前、专利申请中 的不同时间点截图、文书等特定证据,来证明公司 拥有该专利的权利。
总结
1 重点回顾
本课程主要介绍了证据证明的定义、作用、类型,证据的获取、保全、分析,以及证据 的使用和限制。
2 意义
掌握证据证明的知识对于理解法律诉讼是非常有帮助的,希望可以从中获取到有益的知 识和经验。
超出证据能力
一些证据难以获得或超出调查人 员的证据采集范围。
实例分析
案例分析
小刘与小王在某小区住所内发生了口角,并发 生推搡。对于事发的具体经过和责任方,需要 证据证明。
涉事人员对事情的回忆可能并不准确,这时候需要 调取监控视频、邻居证言等证据来帮助了解事情的 经过,以判断责任方。
案例讨论
某公司申请专利,但与同行公司存在侵权纠纷, 需要证明自己的专利拥有权。
证据证明
证据证明是法律案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本PPT将介绍证据的种类、获取、使 用、以及其局限性。掌握这些知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法律诉讼的过程。
什么是证据证明?
定义
作用
证据证明是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 向法庭或仲裁机构提供证据以支 持自己的诉讼或反诉讼。证据必 须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标准。
第十七章 证明标准
在外国证据法中,司法审查标准因行政行为性质不 同而有别,证明标准也不同。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是行政诉 讼证明的严格要求,适用于限制人身自由权的案件、 适用听证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适用一般 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及人民法院作出变更 判决和履行判决的案件等。 在另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中,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保 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则适用占优势的盖然性标 准。 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我国行政诉讼推进责任的证 明标准应当是合理可能性,即只要当事人提出的证 据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 具体含义: ①案件事实清楚,是指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 都必须查清。 ②证据确实,即每个证据都必须真实,具有证明力; ③证据充分,即证据必须达到一定的量,符合法律对证 据的量的要求。 具体要求: ①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关联性; ②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可采性; ③属于犯罪构成各要件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新兴观点:“法律真实说”(在证明过程中,运用证 据对案件事实认定应当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 应当达到从法律的角度认为是真实的程度。刑事诉 讼证明标准应为“排他性”,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的证明标准应归纳为“高度的盖然性”。) 三、证明标准的意义 1.证明标准是衡量负举证责任的一方是否切实履行举 证责任的标准。 2.恰当地确定证明标准,有利于保证诉讼程序的公平 与公正,实现诉讼构造的平衡。 3.证明标准是审判机关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时, 在证据方面必须达到的程度要求。 4.证明标准与举证责任、证明对象、无罪推定、诉讼 目的等重大诉讼理论问题密切相关,也与具体诉讼 制度有密切联系。 返回
第四节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衡量当事人是否切实履行举 证责任特别是被告是否能够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 具有合法性的证明标准。 在行政诉讼中,说服责任主要是被告证明被诉具体 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责任,其证明标准因 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别。 在行政诉讼中,推进责任则主要是原告证明行政诉 讼程序事实或者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的责任,只要 能够使法官认为具有审理起诉或者继续调查审理 的必要性就足够了。
第89章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1PPT课件
当事人陈述 是指民事诉讼原告、被告、第 三人等当事人,就自身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 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当事人所作的陈述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 关于案件事实情况的认识,包括说明和承认; 二是关于诉讼请求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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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陈述的特点 1、当事人陈述的双重性; 2、当事人陈述的时间限定
第八-九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 据与证明
1
第一节 证据制度概述
一、证据的概念 关于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42条明 确规定: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切事实都是证据。而民事诉讼法并 没有明确规定。 在民诉理论上认为证据是指:能证 明案件情况的、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并认定的事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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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法定种类
民诉法63条规定证据有7种:
书证
物证
注意这三种证据形式的鉴别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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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
方式所表达的思想或者所反映的内 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者 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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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拿着一张8万元的借条 主张乙借钱不还。在法庭上 乙提出,甲的这张借条是经 涂改的,甲把3万元涂改成8 万元。问:这张借条是何种证 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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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证的特点 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
稳定性。 2.物证的间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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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所作的陈述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 关于案件事实情况的认识,包括说明和承认; 二是关于诉讼请求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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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陈述的特点 1、当事人陈述的双重性; 2、当事人陈述的时间限定
第八-九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 据与证明
1
第一节 证据制度概述
一、证据的概念 关于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42条明 确规定: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切事实都是证据。而民事诉讼法并 没有明确规定。 在民诉理论上认为证据是指:能证 明案件情况的、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并认定的事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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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法定种类
民诉法63条规定证据有7种:
书证
物证
注意这三种证据形式的鉴别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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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
方式所表达的思想或者所反映的内 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者 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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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拿着一张8万元的借条 主张乙借钱不还。在法庭上 乙提出,甲的这张借条是经 涂改的,甲把3万元涂改成8 万元。问:这张借条是何种证 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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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证的特点 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
稳定性。 2.物证的间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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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课件》PPT课件
►罗尔斯《正义论》:实体与程序的三种关系
►完全的程序正义:在完全的程序正义下,实 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没有矛盾,也就是说关于 实体正义存在一个的判断标准,同时存在一 种程序可以实现实体正义。如分蛋糕。
►纯粹的程序正义:在实体结果是否公正的问 题上没有判断的标准,完全依赖于程序的运 作,只要程序是正义的,就认为结果是正义 的,如赌博。
我国需要证据法典吗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如何证据立法
诉讼法中完善证据法的内容 刑事证据法、民事证据法、行政证据法 中国证据法典
制定证据法的单行法,急用急立
证据立法:一个可行性的方案,还是一个乌托邦的理想?
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 法实践
► 有学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一经制定出 来就落后于司法实践.可见司法实践是非常 复杂的,法律无法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通过 在了解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了解司 法实践的现状,由此更加深入理解法律规范 本身的含义,准确把握法律规范;同时我们 可以通过了解法律的缺陷,发现其问题和不 足之处。
►证明论:证明概述、证明主体、证明对象 、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方法、证据在审 判中的运用
思考题:
► 1、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止的还是不断 发展变化的?
► 2、我国证据法应当采用哪种模式?为什么?
第二讲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神示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水审: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河 神),来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 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
► 水审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
► 3.神誓法与神判法之比较
► 神誓法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人;神判法则明 显不利于接受审查的人。
► 当事人在神判法的考验下很难不受伤害,而受 到伤害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接受考 验的一方明显不利。
►完全的程序正义:在完全的程序正义下,实 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没有矛盾,也就是说关于 实体正义存在一个的判断标准,同时存在一 种程序可以实现实体正义。如分蛋糕。
►纯粹的程序正义:在实体结果是否公正的问 题上没有判断的标准,完全依赖于程序的运 作,只要程序是正义的,就认为结果是正义 的,如赌博。
我国需要证据法典吗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如何证据立法
诉讼法中完善证据法的内容 刑事证据法、民事证据法、行政证据法 中国证据法典
制定证据法的单行法,急用急立
证据立法:一个可行性的方案,还是一个乌托邦的理想?
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 法实践
► 有学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一经制定出 来就落后于司法实践.可见司法实践是非常 复杂的,法律无法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通过 在了解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了解司 法实践的现状,由此更加深入理解法律规范 本身的含义,准确把握法律规范;同时我们 可以通过了解法律的缺陷,发现其问题和不 足之处。
►证明论:证明概述、证明主体、证明对象 、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方法、证据在审 判中的运用
思考题:
► 1、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止的还是不断 发展变化的?
► 2、我国证据法应当采用哪种模式?为什么?
第二讲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神示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水审: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河 神),来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 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
► 水审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
► 3.神誓法与神判法之比较
► 神誓法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人;神判法则明 显不利于接受审查的人。
► 当事人在神判法的考验下很难不受伤害,而受 到伤害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接受考 验的一方明显不利。
教学课件第八章证明标准
• 如果例外情况下实体法规定或要求降低了原则性证明标准,这时一条简单 经验规则可以构成一个表见证明(主要是因果关系的证明),但并不它减 弱了证明标准。
• 表见证明也是与法官自由证明评价原则相一致,与完全证明的区别仅在于 是一种类似性证明。
• 如果不经验基本原则,那么上级依据法律规定对下级法院的做法进行纠正。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顾名思义,一项合理的怀疑准确地说就是一 项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怀疑,亦即建立在逻辑推理过程之上的怀疑。它不是 一种想象出来的怀疑,也不是基于同情或者偏见而产生的怀疑。它是这样一 种怀疑,也就是如果你问自己‘为什么我要怀疑’的时候,你能够通过回答 这一问题,而给出一种逻辑上的理由。这种逻辑上的理由可以是指与证据有 关联的理由,包括你在考虑了全案证据之后所发观的矛盾,也可以是指与某 一证据的不存在相关的理由,而该证据在这一案件中属于定罪的前提条件。”
不具备盖然性规则,无任何价值,比如出租车司机朝着停止的载重汽车迎面行使。
17
• 结论:
• 表见证明从其本质上是证明评价的一部分,既不改变证明责任,也不改变 证明标准,更不是实体法上的制度。
• 无论是生活规律、还是纯粹的偏见,包括简单经验规则(对因果关系的证 明除外),都与表见证明无关。能够构成表见证明的只有经验基本原则, 它可以使法官形成完全的心证。(尤其在过错责任领域)
13
实体法说:有学者主张表见证明是实体法的组成部分。只要出现在判决及研究
中借助于表见证明降低证明尺度的情况,那就意味着相应的某个实体法要件 已经被修改了。
反对意见: • 同样一个责任制度有两个实体法规范供选择,到底选择哪一个规范则取决于
具体情况下的不同证明责任,这将是一个特怪的结果。这等于将实体法规范 的请求权的数量被法官增加数倍。
• 表见证明也是与法官自由证明评价原则相一致,与完全证明的区别仅在于 是一种类似性证明。
• 如果不经验基本原则,那么上级依据法律规定对下级法院的做法进行纠正。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顾名思义,一项合理的怀疑准确地说就是一 项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怀疑,亦即建立在逻辑推理过程之上的怀疑。它不是 一种想象出来的怀疑,也不是基于同情或者偏见而产生的怀疑。它是这样一 种怀疑,也就是如果你问自己‘为什么我要怀疑’的时候,你能够通过回答 这一问题,而给出一种逻辑上的理由。这种逻辑上的理由可以是指与证据有 关联的理由,包括你在考虑了全案证据之后所发观的矛盾,也可以是指与某 一证据的不存在相关的理由,而该证据在这一案件中属于定罪的前提条件。”
不具备盖然性规则,无任何价值,比如出租车司机朝着停止的载重汽车迎面行使。
17
• 结论:
• 表见证明从其本质上是证明评价的一部分,既不改变证明责任,也不改变 证明标准,更不是实体法上的制度。
• 无论是生活规律、还是纯粹的偏见,包括简单经验规则(对因果关系的证 明除外),都与表见证明无关。能够构成表见证明的只有经验基本原则, 它可以使法官形成完全的心证。(尤其在过错责任领域)
13
实体法说:有学者主张表见证明是实体法的组成部分。只要出现在判决及研究
中借助于表见证明降低证明尺度的情况,那就意味着相应的某个实体法要件 已经被修改了。
反对意见: • 同样一个责任制度有两个实体法规范供选择,到底选择哪一个规范则取决于
具体情况下的不同证明责任,这将是一个特怪的结果。这等于将实体法规范 的请求权的数量被法官增加数倍。
第六章-审查判断证据PPT课件
有一入室强奸案件,证人是被害人隔壁的一 位老太分太析,下她面提案供件出中事收当集天的晚证上据,是听否到符有合女法子律带要 有求哭,腔为的什讲么话?声。在询问老太太时,因该老太太 不识字,办案人员就请她的丈夫在场,询问笔录 记完后交其丈夫阅看,并由其丈夫代她签了名捺 了指印。
2021
9
第六章 审查判断证据
李某被拘留后经多次讯问,否认自己杀妻,后又经过连续三天的讯问,在 一天深夜2时许李某承认,因与其妻争吵怀恨在心,晚上回家将妻子勒死后, 伪装自缢。但检察院在起诉阶段多次提审李某,李均否认杀妻事实,并提出王 某能证明当晚不在现场的证据,检察机关即找王某取证,但因王某外出打工 无法联系,就找王某父亲取证,王父证明王某当天没有与李某在一起过。法 院一审凭现有证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
一般文书和证书在形式上有许多共同点,但有一点不同的是证书与待证事实 之间有关联,而一般文书与待证事实之间没有关联
书写错误在书证中只是个别现象,但一旦发生会成为证书失真的一个原因, 往往给查明案情造成重大麻烦,因而必须排除
2021
26
第六章 审查判断证据
审查判断书证的途径与方法
1
审查书证的制作
2
审查书证的内容
2021
4
第六章 审查判断证据
第一节 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与意义
2021
5
第六章 审查判断证据
一、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
概念的含义
1 办案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
2 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
3 科学的分析研究和认真的鉴别。 1.鉴别证据的真伪;2.查明事实真相;3.确定证据的
4 证明力;4.对案件事实做出正确的认定。
方法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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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公司——实际施工人
D公司——接续承包方(?)
A公司主张:B公司撤场 后,争议工程由D公司另 行完成。
B公司主张:B公司撤场 后,争议工程由C公司按 分包协议继续完成。
证据:A公司与D公司的 合同
证据:B与C的合同;C给 B发出的催款函;C给B出 具的收据。
精选课件
精选课件
二、审查证据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精选课件
一、有关证明标准的几点认识
• (三)民商事案件的一般证明标准 • 高度盖然性/明显优势证据 • 非常可能 • 对本证的要求高于反证 • 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口头遗嘱或者赠
与事实→排除合理怀疑
精选课件
• 更有可能 • 结论唯一
精选课件
A公司——发包方(申请人) B公司——承包方 (被申请人)
• (一)当事人陈述 • 证据? 待证事实? • (二)技术鉴定 • .鉴定程序的启动由仲裁庭决定 • 鉴定材料属于证据 • 隔离墙规则 • 当事人一方提供的鉴定结论
精选课件
二、审查证据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 (三)事实推定(推论)的运用 • 逻辑必须严谨,
结论必须必然、排他
精选课件
精选课件
• 证据:A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 证明目的:B为A公司提供了房产证原件并
同意A公司租赁其房屋。 • 理由:租赁他人房屋办理工商登记,需要
出示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原件, • A公司以B的房产为经营地点,并办理了工
商登记, • 所以A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时,B提供了房产
证原件,并同意租赁房屋,否则办理不了 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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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证据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一)需认定的是待证事实本身,而不是 权利义务或者法律后果
证明标准与证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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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证明标准的几点认识
• (一)证明的目的 • 证明是当事人行为 • 说服裁判者相信本方主张的“事实”;或
者证伪对方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 说服裁判者不相信对方主张的事实。 • 证明责任在当事人,标准判断在裁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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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证明标准的几点认识
• (二)事实在哪里
•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
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
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
该事实不存在。
•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 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 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 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 客观真实论
•
如何做到?
• 法律真实论
•
真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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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证明标准的几点合理怀疑 •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内心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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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
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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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若干规定
• (二)回应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 (三)认定证据的理由充分、自洽 • (四)用语规范 • 采信 采纳 • 证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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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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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 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 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 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 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 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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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一百零八条:“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 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 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 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