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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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
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
行政的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
行政分为公行政和私行政。
公行政分为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非国家行政
私行政
☞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
(3)国际公权力
三、行政与行政国家
“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和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四、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容
(1)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转化为人民代表制与人民参与制的结合;
(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
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行政权的法律规系统。
二、容: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人员
(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
(4)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实质:控制与规行政权
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
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
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
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
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
第三节行政法学
(略)
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
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
(略)
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一、宪法与法律
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三、行政立法
四、条约与协定
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
一、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
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
三、习惯和惯例
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
四、行政法理
转换成判例法规或制定法规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
(1)基础性(2)高度抽象性(3)普遍性(4)指导立法、执法(5)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确定
第二节行政法实体性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政府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拘束。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政府应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更不能以自己行为侵犯公民的人权、损害其合法权益。
三、越权无效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围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不具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四、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五、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限度,保持二者处于适度比例。
第三节行政法程序性基本原则
一、正当程序原则:告知,述、申辩,救济
二、行政公开原则:公开进行,查阅,公布,采访
三、行政公正原则: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
四、行政公平原则:平等对待
第四章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我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一、初创阶段(1949-1957)
二、停滞和遭受摧残阶段(1957-1978)
三、重建和发展阶段(1978-1989)
四、发展和向新模式转化阶段(1989-2004)
(1)在行政管理领域,确立依法行政原则
(2)制定《行政诉讼法》,建立行政诉讼制度
(3)制定《国家赔偿法》,建立行政赔偿制度
(4)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公务员制度
(5)制定《行政监察法》,完善行政法制监督
(6)健全行政程序法制,加强对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
第二节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略)
第三节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
一、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
二、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基本观点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