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xx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xx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XX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

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

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 ] 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 ] 748号、xx煤电劳发【2011 ] 705号、XX煤电劳发【2011 ] 704号文XX煤电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

业职业资格准入

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防爆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等10个类别需《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

《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2013年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具达到准入标准60%以上,2015年底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2)职业资格:2012年底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2013年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具

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以上;到“十二五”末,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5%以上。(2)职业资格:2013年底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35% 以上。

2、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1)学历: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中等职业(含绩效)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2)职业资格: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1)学历:到2013年底,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60%以上;到2015年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全部达到准入标准。(2)职业资格:2012年底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 )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中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职业资格:

中级工: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40%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全矿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45%以上。高级工:到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15 %以上;到“十二五”末,全矿全矿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

2 5%以上。技师:至V 2013年末,全矿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 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6、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2、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确因医院工作需要需独立执业,对取得药士而未达药师职称的药剂人员,应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对其人文素质、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相关知识与技能进行必要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3、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4、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只能从事药士级别的工作,在上级药师指导下从事普通处方调配工作,并在药房、制剂、库房间轮转强训。见习期满后,如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本人将资格证书报人事科备案,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如未取得专业 技术任职资格,同见习期管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种类。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 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一采两掘)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 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名,回采4名); 5、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1名,每班轮休1名,全矿井巡查2名; 6、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班 1名,每班轮休1名; 7、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不少于4人(监控员要求按8小时一班安排,1名轮班); 8、煤矿探放水工不少于4人; 9、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按各矿实际情况按需配备。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流程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护士准入制度 1、根据卫生部关于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要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制定本制度。 2、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护士准入的资格考试,新入院护士应在考试合格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统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方可正式参加独立临床护理工作。 3、新入院护理人员工作2年内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未获得者予以辞退。 4、对中断注册者,必须按照卫生局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5、外来人员严格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对需要办理变更的人员及时办理,确保持证上岗。 二、外出进修培训制度 1、护理人员外出进修须经院长同意,按照院部、人力资源外出进修手续办理后方可离开岗位外出进修学习。 2、护理人员进修结束后返回医院,应及时到人力资源、护理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3、护理人员进修结束返回医院后尽快将新的信息和新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护理部。 4、外出进修护理人员返回相应岗位后,要将学到的好的习惯、好的方法、好的管理带回科室,在科室护士长带领下将好的运用到科室中,进修后对科室无任何帮助护理部要严格批评。 5、外出进修护理人员进修结束后就好的方法、好的管理、新的理念等制作成进修后汇报课件,在护理部安排下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汇报讲课,让全院护理人员足不出户能接收到新知识、新理念等,也对外出进修护理人员起到进修督促作用,认真学习,用心进修。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 1.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 (2)急诊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5)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6)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7)突发事件如:大批食物中毒的急诊抢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 1.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4)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能熟练操作正确的清洗、上油与打包。 (5)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6)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手术室与病区患者交接单、手术安全核查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和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和作业范围 一、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 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如下: (1)电工作业; (2)锅炉司炉; (3)压力容器操作; (4)起重机械作业; (5)爆破作业; (6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8 )机动车辆驾驶; (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10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11 )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二、经贸委1999年颁布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1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三、建筑、矿山、电力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通常分类和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班组长应当接受班组长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任职。 除班组长以外的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中,生产作业人员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井下新工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后,须跟班实习满4个月以上,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以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为准); (二)年龄18—50周岁; (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职业资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除符合第二条规定外,安全管理人员还须具备3年及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和初级职称;。 五、煤矿班组长除符合第二条规定外,还须具备3年及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取得班组长资格证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煤矿班组长和特有工种要分阶段达到学历准入要求,到“十二五”末煤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达到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除特种作业以外的煤矿特有工种必须全部达到煤炭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煤矿要逐年减少直接向社会招工比例,从2016年起,全部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八、班组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六个专业)的安全培训由煤矿或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 九、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初训不得少于72学时,再培训和换证复训不得少于24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包括转岗培训,不得少于42学时; 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要求不得少于24学时。

某医院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某医院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一、护士执业准入资格 1、招聘的新护士必须具备全日制统招护理或助产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注册护士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通过应聘考试择优录用。 2、新入职护士需经过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 3、未注册护士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治疗性的操作,不得书写护理记录及交接记录。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办理护士注册手续后,方可独立参加临床护理工作。 4、凡在本院工作的注册护士,每5年办理延续注册一次。调入护士应履行执业变更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做到依法执业。 二、夜班护士准入资格 1、必须为注册护士。非注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2、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4、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轮转1个月以上,通过科室的夜班能力测评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的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相关待遇。 5、新毕业护士及毕业后多年未取得注册证书的护士,需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轮值夜班,主要责任由带教的上级护士承担。 6、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科护士准入资格 1、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四、护理管理人员准入资格 1、护理部主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表格大全

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 一、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主要从事工作 电气作业、爆破作业、井下安全监控、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煤矿提升机操作、采煤掘进机操作、矿下瓦斯抽采作业、井下防突作业、井下探放水作业等都是井下特殊工种,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发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具体职责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井下变配电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监测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放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4967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发展需要,从业人员准入实行高标准、严管理,经矿委研究决定,由矿综合办公室联合安全培训科制定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1、定编、定岗、定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因事设岗的原则,实现“人、岗、事”三者之间的合理匹配,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优化工作流程的原则;三是规模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2、定编、定岗、定员的主要内容有: 定编,即明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定

煤矿特种作业工种【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工种【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 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煤矿特种作业种类。 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 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 ^定O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 1.2米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 名,回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2[1]

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11、组织本矿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分类、任职资格条件及配备要求

护士准入制度

XX医院 护士准入制度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护理专业内涵逐渐加深,护理服务的范围不断拓宽;病人对健康需求值增高,法制意识增强。为了规范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促使护理专业的有序发展,我们特制定护士准入制度。 一、护理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和《四川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认真履行护士职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人员。未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护士在执业期间要求调换岗位,实行双择,遵照护士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执行。 三、试用期护士经面试、考试、考核、健康检查合格的取得中专科学历毕业者,经人事科验证审查合格,通知护理部。进入临床科室前由护理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个科室。各临床科室进行本科室上岗培训,安排具有带教资质的带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护理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验收。 四、试用期满的护士必须经过护士执业资质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证书》和注册证方可独立从事护理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执业证书者,一

律解聘。已取得《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单独执业。 五、一年内“三基”考试经两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执业。 六、对新发展的业务,须经培训,报护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对注册期满未注册,违反《条例》被中止从事护理业务;执业道德败坏屡教不改者,以及按《条例》规定不予注册者,一律解聘。 八、发现护士超范围执业者解聘。 XX医院 2020年10月05日

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篇一: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 1.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 (2)急诊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5)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6)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7)突发事件如:大批食物中毒的急诊抢救配合、协调和管理(二)手术室专业护士 1.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4)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能熟练操作正确的清洗、上油与打包 (5)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 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9218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748号及XXX劳发【2011】704号文XXX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

护理人员注册、执业准入制度

护理人员注册、执业准入制度 一、护理执业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护士条例》,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在我院从事护理活动,必须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者,方可从事护理活动。 (一)护士执业注册管理 执业注册及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据《护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5、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必须具备上述条件,经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做出决定,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6、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二)护士变更执业注册:依据《护士条例》第九条规定。 1、凡调入我院的护士必须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 2、调入后必须及时申请护士变更执业注册。 3、凡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依法变更。

4、变更执业注册前同未注册护士资质,不能独立从事护理活动。 (三)延续执业注册:依据《护士条例》第十条规定。 1、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执业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出申请。 2、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条件主要是《护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3、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准许其继续执业5年。 (四)注销护士执业注册:依据《护士条例》第十条规定。 注销护士执业注册是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收回护士执业注册证。 1、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护士死亡或者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行为能力。 3、护士执业注册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依法被吊销。 (五)未注册护士管理 1、实习护士应在带教护士(必须为执业注册护士)指导下完成护理活动,执行医嘱需由本人及带教护士双签字。 2、未注册护士参照〈〈转科护士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3、各科不得自行聘用合同制护士从事临床护理活动。 二、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准入制度 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准入制度》。

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豫政[2006]9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豫政[2006]9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河南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精神,提高我省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河南省煤炭条例》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准入的范围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范围包括下列从业人员: (一)矿长及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副矿长(以下简称“五职”矿长)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 (二)在煤矿安全生产和基建岗位上从事技术、生产安全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在煤矿安全生产和基建岗位上从事矿建、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监测和地质测量及火工品等专业的技术工人; (四)在煤矿安全生产和基建岗位上从事矿建、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监测和地质测量及火工品等专业的成建制劳务工;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规定的其他工种技术工人。 二、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标准 凡在省内煤炭生产和煤矿基本建设企业从事以下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是60岁以下男性且必须达到下 列相应的职业准入标准:

(一)“五职”矿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 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煤矿的“五职”矿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职业准入标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国有煤矿的“五职”矿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煤矿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2年以上的经历并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书》;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乡镇煤矿的“五职”矿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煤矿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1年以上的经历并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二)工程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 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煤矿从事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煤矿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地方国有煤矿从事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煤矿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乡镇煤矿从事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煤矿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凡从事煤矿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从事煤矿井下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其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至少应有生产一线1年以上工作经历后,才能从事煤矿技术管理工作。 (三)特有工种技术工人。 特有工种技术工人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特有技术工人中瓦斯检查工、爆破工、安全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采掘电钳工、采煤机司机等专业同时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中: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采掘电钳工、采煤机司机、液压支架工、综掘机司机等与安全生产关系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工种的技术工人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1.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执业护士一级准入制度: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通过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者,可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领《护士执业证书》及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注册护士必须经过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受聘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一、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 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 ②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 理。 ③了解层流手术室的管理,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熟悉 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 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⑤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 法等。)及专科手术的配合。 ⑥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 (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 ⑦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 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 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实用】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护理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一、新进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产科产房、儿科新生儿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必须为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 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 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 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 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 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 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7) 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 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手术室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 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 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4)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11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本办法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电钳工、煤矿井下排水工、煤矿乳化泵司机、空气压缩机、煤矿井下爆破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工、煤矿瓦斯检查

员、煤矿通风工、煤矿主扇操作工、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煤矿安全检查员、煤矿井下测风测尘工、煤矿提升绞车司机、煤矿信号把钩工、煤矿胶带输送机操作工、煤矿电机车司机、刮板输送机操作工、煤矿采煤机司机、煤矿掘进机司机、煤矿耙岩机司机、煤矿探放水工、煤矿防突工)、公安部门监管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一)煤矿安全监管部们监管的特种作业人员 1、安泰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安龙县煤矿安全培训协会会员,是培训、考核过程的具体组织者,设在矿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2、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安龙县安泰煤矿根据自身生产实际,每季提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安全科上报培训计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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