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薪酬及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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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明确薪资结构,规范考核标准,提高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业务人员(包括业务员、业务主管等)。
三、试用期:业务员试用期均为3个月,经人资部考核通过后转为正式业务员或正式业务主管;业务员试
用期内独立接管商场或开发渠道的,可以享受奖金和提成;直销业务员试用期内也可享受奖金
和提成;
四、业务员薪酬结构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4.1 工资:由基本工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其他补贴等部分组成;
4.2 奖金:由雷区激励考核和超额奖金两部分组成;
4.3 提成:由回款提成和超底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五、薪酬列表:
5.1 试用期:原则上基本工资按正式岗位的80%计发,补贴及提成奖励等享受正式业务待遇。
注:在工资中的*交通补贴项,每月需以交通票据报销的形式提取。
六、雷区激励考核。发生以下行为的,在考核奖金范围内给予相应金额的处罚,该项奖金扣完为止:
6.1雷区激励考核的规则及内容由公司根据实际市场情况随时进行修订并发布执行;
6.2销售部门对有触雷行为的业务人员进行处罚时,需向公司提出请示;销售部直接进行处罚时,将
处罚决定通知公司、财务部,并把处罚意见通知被处罚人。
七、超底价提成办法:
7.1业务员结算价:统一零售价×70%。
为鼓励、督促业务员维护公司利益、进行合理谈判,并由此获得更多提成,公司对业务员实行统一结算价,实际供货价超过结算价部分为超底价,根据超底价计算方式给予业务员超底价提成。
此结算价适用于商超业务员和直销业务。
7.1.1 超底价提成计算公式:
超底价提成=(终端供货价—业务员结算价)×回款台数×60%—终端费用
7.1.2 终端费用:指当月发生的合同期外的终端费用,如:业务应酬费、节庆赞助费、违反商场相关规
定造成的罚金及其他非常规性的商场费用等。
7.1.3 对直销业务员来说,终端费用是指当月发生的埸地租赁费、业务应酬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罚
金及其他非常规性的费用。
7.1.4当业务人员难以一次性支付终端费用时,可申请分月摊销,具体的摊销时间和金额由公司相关部
门审定。特殊应酬费用可以向公司申请核销。
7.1.5 当超底价奖励金额不足以摊终端费用时,在业务员的回款提成中扣除。
八、超额奖金及少销扣款:
8.1没有专职促销员的商场或直销点,不计算超额奖金及少销扣款;
8.2有专职促销员的商场及直销点,实行少销扣款或超额奖励的方式:
8.3具体任务量是按公司总任务分解到每个终端,下表仅列最低任务量:
举例:A卖埸第三个月最低任务量50000元,实际销售额仅35000元,
则业务员少销扣款:(50000-35000)×2%=300元。
8.4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量任务的业务员,公司可以提出辞退或调岗。
九、发薪方式
基本工资于每月10日发放,奖金及提成于每月25日发放(节假日顺延)。
十、制度有效期:
本制度暂试行至20XX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