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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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本轮规划范围东起攀枝花大道~西至岩神山、那招水库~南至总乐路~北至南山路~规划区面积1102.73公顷~规划人口约15万人。

二、目标定位本轮规划总体定位为:生态宜居康养新城~攀枝花综合交通枢纽。

三、规划结构根据用地布局特征~规划形成沿大河两侧复地发展的仁和区整体城市空间结构成“一带三心六区”布局。

四、用地布局规划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为827.78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75.06%,区域公用设施用地20.27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2.44%,特殊用地面积38.63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3.50%,非建设用地236.29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21.42%。

,一,居住用地,R,规划居住用地285,3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4.47%。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6.0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6.77%。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6.5公顷,文—1—化设施用地面积4.5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34.6公顷,公共体育用地0.79公顷,医疗卫生用地5.91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18公顷,宗教用地2.53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0.9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2.19%。

其中~商业用地97.05公顷,商务用地面积为2.67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19公顷。

,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77.9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1.50%。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41.49公顷,交通枢纽用地总面积34.17公顷,交通站场用地2.33公顷。

,五,公用设施用地,U,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0.2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44%。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13.44公顷,环境设施用地6.83公顷。

《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修编.pdf

《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修编.pdf

《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修编版本)公示说明一、规划期限近中期2011年—2020年(扣除已实施年份)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二、规划范围市域规划范围——即攀枝花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现状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总面积约7440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的东区、西区,仁和区的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总发乡、大龙潭乡、中坝乡、福田乡、太平乡以及红格镇、益民乡、新九乡、二滩国家级森林公园、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1939.46平方公里。

三、城镇体系规划(一)人口规模预测2020年市域人口143万人,城镇人口10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3.43%;2030年市域人口155万人,城镇人口12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1.94%。

(二)城镇规划空间布局以产业布局为依托,以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为动力,以成昆铁路沿线为发展轴,以中心城区、攀莲镇为重点,以桐子林镇、渔门镇、红格、平地镇为次重点,依托大田、布德、格萨拉、丙谷、普威、白马、永兴为主要增长极,其他各镇政府所在地为次要增长极,最终形成“以攀枝花中心城区为中心,轴向布局,成群发展”规模等级布局合理的城镇群体。

空间布局上形成四大城镇发展片区:中部以攀枝花中心城区为核心,包括桐子林、红格两大外围组团和布德、同德、福田、新九等乡镇;东北部以米易县城为核心,包括白马组团和丙谷、普威、得石、撒莲、垭口等乡镇;西北部以渔门为核心,包括永兴、格萨拉、惠民等乡镇;南部以平地为中心,包括大田镇、大龙潭等乡镇。

四、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一)城市性质攀枝花的城市性质为:川滇交界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南亚热带风光的宜居城市;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现代特色工业城市。

(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城市人口91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0.0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9.99平方米/人;2030年城市人口109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20.1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1.40平方米/人。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18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18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18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18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为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攀枝花市2018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3月11日,攀枝花市2018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18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9〕36号)批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涉及东区银江镇沙坝社区村民委员会第五合作社、阿署达社区村民委员会第一农业合作社。

拟征收集体土地0.6474公顷,其中:农用地0.4039公顷(含园地0.3783公顷,林地0.0256公顷),建设用地0.2435公顷。

使用国有土地6.4219公顷,其中:农用地6.1456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0.4270公顷,不可调整园地4.2056公顷,林地1.4253公顷,其他土地0.0877公顷),未利用地0.2763公顷。

合计使用土地7.0693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攀枝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121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攀府函〔2013〕21号)执行。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等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对项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拟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老旧房屋(含筒子楼)改造工作有关政策的试行意见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老旧房屋(含筒子楼)改造工作有关政策的试行意见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老旧房屋(含筒子楼)改造工作有关政策的试行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攀办发[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老旧房屋(含筒子楼)改造工作有关政策的试行意见(攀办发[2013]43号)东区、西区、仁和区政府、钒钛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城区老旧房屋(含筒子楼)改造(以下简称旧改),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百万人口大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政策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

旧改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区级实施,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由三区政府、钒钛园区管委会统筹安排辖区内的旧改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实行市场化运作。

坚持“群众自愿、多元主体”原则。

积极探索自主改造模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有效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确定实施主体。

坚持“整体推进、新旧联动”原则。

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合理整合旧改用地,实现旧改项目之间互动;新区建设与旧改有机结合,推动旧改用地内的人口向新区转移、功能向新区疏解,实现新区建设与旧改互动共赢。

二、政策适用范围攀枝花市城区范围内经批准纳入旧改工作计划的项目按照本意见推进实施。

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或明确按《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实施旧城改造有关土地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攀办发〔2011〕111号)相关政策执行的旧改项目,不适用本意见。

三、规划管理政策(一)科学确定规划条件。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支持花城新区建设的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支持花城新区建设的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支持花城新区建设的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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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支持花城新区建设的函
国家开发银行:
花城新区为我市重点打造的城市新区,北连炳草岗、大渡口,南接仁和镇,是我市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谋求新的发展空间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建设幸福美丽攀枝花的重要举措。

“干坝塘天星坝干通路工程项目”“干橄路工程项目”“干鑫路工程项目”“干坝塘天星坝干荷路工程项目”“干坝塘天星坝干桂路工程项目”和“电子商务一条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 6 个项目位于花城新区渡仁片区,为我市市级重点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 2.435 公里,城市次干道 3.283 公里,城市支路 10.004 公里,整理土地面积 1726.01 亩。

项目建成后将与炳仁线、花城大道、阳光大道和攀枝花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相连,有利于分流过境交通,缓解交通压力,减少城区交通拥堵。

2016 年 7 月,贵行承诺对花城新区“干坝塘天星坝干通路工程项目”等 6 个项目给予授信,该项目建设得到了贵行的大力支持。

为进一步推进花城新区“干坝塘天星坝干通路工程项目”等 6 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特恳请贵行落实授信承诺,继续提供融资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此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结束——。

城基础设施项目线型方案简介

城基础设施项目线型方案简介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线型方案简介一、项目背景(一)炳三区至报社隧道、渡仁西线复线(和润小区段、那招段)项目炳三区至报社隧道项目起于攀枝花大道中段(攀枝花市日报社),止于炳三区机场路(攀枝花学院孵化楼旁),城市主干道隧道,全长约2.3 公里,规划为双向双洞 4 车道,设计时速40KM/H,投资约13.3亿元(包含征地拆迁费用3.2 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市政管网、道路照明、绿化、人行过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3年。

渡仁西线复线(和润小区段、那招段)项目起点位于联通街路口,自北向南延伸至那总路北段,总长约1.9公里,是区域路网中的一条主干道,道路总宽24米,其中车行道宽16米(双向4车道),人行道总宽8米(双侧、各4米),主要建设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涵洞、市政管网、道路照明、绿化、交通设施、人行过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3 .1亿元(包含征地拆迁费用1.4 亿元),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3年。

(二)东区后山道路工程-炳东线项目东区后山道路工程-炳东线项目包含主线和拓宽工程两个子项。

主线起点接炳三区攀大西苑旁的V线,从公山湾弃土场左侧下行,途经弓山梁子、后山、市医药公司仓库后,沿电业局外侧山脚展线,在金华巷路口接攀枝花大道,路线—1—全长约4.3公里。

拓宽工程为原新源南路二段815米道路,两车道拓宽为四车道。

工程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米。

工可阶段投资估算总金额9.9亿元,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3年。

(三)花城新区阳光大道金福片区后段及连接线项目为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优化城区路网,打通炳三区同渡仁片区的连接,加快新区开发建设,根据《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版,实施花城新区阳光大道金福片区后段及连接线项目。

阳光大道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桥隧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0~40.5m。

攀枝花市炳四区(炳草岗四单元)

攀枝花市炳四区(炳草岗四单元)

攀枝花市炳四区(炳草岗四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本轮规划范围北到金沙江大道、东以尾矿坝坝底为界、南至玉佛寺景区边缘、西至龙江明珠小区用地,规划面积405.19ha;规划人口为3.9万人。

二、目标定位本轮规划总体定位为:以休闲、娱乐和居住为一体的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三、规划结构规划用地结构为“三个功能组团,两个绿心,一条主轴线”。

“三个功能组团”指的北面组团,集休闲、购物、娱乐、办公、住区功能为一体的休闲社区;南面组团,以自然冲沟形成的社区公园为中心,展开布局居住、公建配建和商业等设施,该片区以居住为主体,结合景观环境,打造城市生态住区;玉佛寺景区组团,以玉佛寺为中心,以建设阳光康养城市特色文化为目标,打造“攀枝花玉佛寺景区佛禅养生文化产业园”。

“两个绿心”其中北面用地的绿心是利用现状垃圾填埋场改造的体育公园;南面用地的绿心则是依托自然冲沟形成的。

“一条轴线”指的是规划区用地南北向条形分布,用地呈窄长型,在景观及空间结构的分布上则顺地形形成空间轴线。

四、用地布局规划规划区总用地面积405.1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259.55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64.06%;非建设用地145.64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35.94%。

(一)居住用地(R)规划居住用地68.15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6.26%。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1.2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8.20%。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34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2.1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5.50公顷;宗教用地2.28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3.1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8.93%。

其中,商业用地16.62公顷;商务用地5.31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26公顷。

(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57.9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3.33%。

攀枝花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等地块规划

攀枝花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等地块规划

《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火A08-S3/2015-0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简介一、背景按照计划安排,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将于2018年5月底与火车南站项目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等召开的多次不同层面会议对站前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同时,根据项目前期大量基础研究,与规划有轨电车通道衔接、综合客运中心一并纳入建设等方面的结论,需要对《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中涉及的相关地块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指标以及规划道路等进行适当调整。

二、过程仁和区政府《关于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项目相关地块、道路规划调整的请示》(攀仁府〔2016〕130号)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控规》中火A08-S3/2015-01等地块规划调整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016年10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持召开了该研究报告的规划调整论证会。

三、主要内容本次涉及规划调整的用地范围约92.73公顷,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系统、用地布局、规划指标三个部分。

(一)道路调整为节约项目成本造价和考虑与有轨电车衔接等问题,对火车南站周边道路线形、竖向、坡度等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涉及对渡仁西线复线、那总路北段、站前环线、站前北路、下沙路、那总路南段进行线形优化和路幅宽度调整。

①渡仁西线复线(站前北路——北侧立交):路幅宽度由24(5+14+5)调整为43米(5+33+5),由原来的双向4车道调整为双向6车道,包括预留9米宽的轨道交通用地。

②那总路北段(渡仁西线复线——总乐路):由路幅宽度30(7+16+7)调整分两部分:立交以北:43米(5+33+5),双向6车道,包括预留9米宽的轨道交通用地;立交以南:34米(5+24+5),双向6车道,在站前枢纽中间部分向内扩宽一条车道作为停靠带。

③站前环线(1183):路幅宽度由26(7+12+7)调整为17米(3+8+6),单向2车道。

关于公开征求《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

关于公开征求《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
(五)租赁价格体系。按照工业用地市场租金标准与土地成本价格相均衡原则,依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攀枝花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攀府发〔2020〕2号),及园区实际情况,按年折算工业用地租赁租金标准。工业用地租赁租金标准价格随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调整而更新。园区土地租赁价格体系由园区管委会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东府〔2012〕7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使用管理细则
2.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管理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东委办发〔2021〕1号)要求,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落实促进园区发展的各项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东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园区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租赁方式。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由东区国有公司作为租赁方将国有公司已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租赁方和承租方共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年限、租金标准和使用要求。工业用地租赁期限为1—10年,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土地使用税由税务部门依法核定。承租方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不得将租赁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以及任何损害租赁方土地权益的行为。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干E16—R21/2018—0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说

一、规划调整申请主体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管委会
二、规划调整区域
本次规划调整区域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干坝塘单元干E16—R21/2018—02地块,位于攀枝花市渡仁片区干坝塘单元南侧,西临城市主干道炳仁路和天星湖公园、东南与城市次干道干荷路相邻、西北为公园绿化景观。

三、规划调整背景
为弘扬“三线精神”,加快推进三线建设干部学院的建设,打造攀枝花三线建设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攀枝花市花城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10月11日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调整2016—H20#宗地规划条件的请示》,按照市政府对该请示的批示意见,花城新区管委会(攀枝花三线文化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对干坝塘单元干E16—R21/2018—02地块进行了规划调整研究论证。

四、规划调整内容
干E16—R21/2018—02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R2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兼容小于50%的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用于建设三线建设干部学院,地块规划指标相应调整,容积率调整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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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调整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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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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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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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23•【字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价格正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要求,现公布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

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

四、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统筹抓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的各项工作。

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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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干G02、G04、G05地块用地
规划调整公示说明
一、规划调整申请主体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管委会
二、规划调整区域
本次规划调整区域为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干坝塘片区中心地段,用地北邻炳仁路,西靠阳光大道,东接干通路,南临干萝路,距市政府约10公里,距攀枝花火车南站约9公里,可通过在建的阳光大道北延线直通炳三区,通过在建的阳光大道南延线直接联系鱼塘高速出入口,通过炳仁路联系炳四区和仁和片区,交通四通八达,出行条件十分便利。

三、规划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稳步推进“两城”建设项目化、具体化,加快建设产业优化、人才汇聚的科技新城,花城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12月4日向市政府提出了《攀枝花市花城新区管委关于渡仁片区干坝塘单元干G02等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的请示》,按照市政府对该请示的批示意见,花城新区管委会委托设计单位对干坝塘单元干G02等3地块进行了规划调整研究论证。

四、规划调整内容
将干G02—B1/2018—02、干G04—R21/2018—02地块合并
成一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务用地B2(兼容小于50%的商业用地B1),用于攀西科技产业园办公区的建设,调整后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干G05—R21/2018—02地块用地性质不做调整,用于攀西科技产业园人才公寓的建设,调整后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区位关系图
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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