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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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定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以下就是为您提供的既定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如果本期的权利没有用完,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既定累积带薪缺勤是指有些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离开企业时,对未行使的权利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

企业在确认职工现金补偿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休假科目。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应该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企业跨年度未实际支付而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该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

带薪缺勤该如何做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带薪缺勤该如何做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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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缺勤该如何做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一、引言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以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 9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相比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旧9号”),即将施行的新9号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

其中“带薪缺勤”是新充实、整合的内容之一,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作为“职工薪酬”的最新会计准则,新9号的规定具体详尽,但实务操作中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超出了准则的范畴,这也是本文旨在研究的问题。

二、日工资收入计算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和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明确: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中,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

《劳动法》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因此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职工的。

【会计实操经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如果当期权利没有行使完‚就予以取消‚并且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权利无权获得现金支付.会计规定: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但是‚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 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规定: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 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甲公司2008年10月有2名销售人员放弃15天的婚假‚假设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月工资为6000元.1、假设该公司未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会计处理为:借:销售费用 12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0002、假设该公司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补偿金额为放弃带薪休假期间平均日工资的2倍‚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24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000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 12000(2×15×200×2)实际补偿时一般随工资同时支付: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000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 12000贷:库存现金 24000注:对于企业支付员工的按照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正常公司都有年假,有些公司的年假如果当年没有用完可以累积到第二年继续使用(一般公司带薪缺勤只可往后延长1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累积带薪缺勤;有些公司的年假只能当年度使用,不能延续到以后年度,这就是非累积带薪缺勤。

会计准则上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具体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累计带薪缺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差异点主要在于,累计带薪缺勤是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即年末需预估计提该部分职工薪酬;非累积带薪缺勤是企业直接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因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无需年末再计提。

以下以a公司为例,具体介绍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账务处理方式。

a公司有员工50人,a公司规定:公司员工每人每年享有5天的带薪休假,若当年度未使用,可以向后递延一个会计年度。

2020年,a公司员工平均每人使用的带薪休假为3天,a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经验预估2021年将有30人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休假,20人将享受6天的带薪休假,即2021年有20人享受了2020年1天的带薪休假(计算已使用的带薪天数采用后进先出法,类比存货的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即第2年的休假天数先用第2年的,再用第1年没用完的年假天数)。

假设a公司员工人平均日工资为300元,2020年a公司因该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计提的管理费用=300*20=6,000.00(元)。

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 6,0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6,000.002021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2020年已计提的管理费用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具体可能产生的情况如下:① 2021年,员工使用带薪休假天数与2020年做出的估计完全一致。

新职工薪酬准则中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探讨

新职工薪酬准则中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探讨

新职工薪酬准则中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探讨作者:卓越来源:《会计之友》2016年第18期【摘要】新职工薪酬准则执行已经有两年时间,但是很多单位都没有按照新职工薪酬准则的相关规定核算带薪缺勤,一方面是带薪休假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广泛执行,另一方面是很多一线的财务人员对新准则中带薪缺勤核算的相关规定不甚了解,再加上理论界对一些具体的带薪缺勤核算尚存争议,新准则中又没有对存有争议的部分作出更详细的说明,因此很多财务人员感觉难以吃透该准则,实际操作的难度较大。

文章在为带薪缺勤的实务处理提供参考、提出探讨的同时,也对新增加的带薪缺勤作出评议。

【关键词】新准则;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长期带薪缺勤;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图分类号】 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8-0085-04虽然我国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一直以来带薪休假对人们来说都是镜中月、水中花,难以真正实现。

随着带薪休假的呼声越来越高,不少地方政府相继在2015年出台了带薪休假的具体措施。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我国在2006年发布的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没有涉及带薪休假的内容,而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则对带薪休假也即带薪缺勤作了明文规定。

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执行两年,但笔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大部分企业对带薪缺勤的核算都没有按照新职工薪酬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处理。

有些企业是因为一直没有落实带薪休假的制度,还有一些企业是因为财务人员对新职工薪酬准则中带薪缺勤的相关规定不甚了解、难以吃透,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感到困难。

本文的目的在于给会计实务工作者提供新职工薪酬准则下带薪缺勤会计核算的参考,并对新职工薪酬准则中的带薪缺勤作出评议。

短期带薪缺勤的会计账务处理

短期带薪缺勤的会计账务处理

短期带薪缺勤的会计账务处理短期带薪缺勤的账务处理1.累积带薪缺勤及其会计处理(今年的费用要在明年支付,相当于计提费用)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有些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离开企业时,对于未行使的权利,职工有权获得现金支付。

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的,企业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因累积未使用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作为累积带薪缺勤费用进行预计。

(第二年就可以少计提)借: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多计提的在消失时候反分录冲回)2.非累积带薪缺勤及其会计处理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企业核算短期带薪缺勤,应当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1、企业短期带薪缺勤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2、企业支付带薪缺勤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贷:银行存款3、期末结转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带薪缺勤的计算方法每人5天是不用做账务处理的,100名经理享受6天半年休假,而不是6天半年休假。

多出的1.5天才计提短期带薪缺勤。

【会计实操经验】带薪缺勤薪酬处理方法案例解析

【会计实操经验】带薪缺勤薪酬处理方法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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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带薪缺勤薪酬处理方法案例解析
在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的背景下,财政部于2014年初陆续发布了7项修订后的具体会计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下简称“9号准则”)就是其中之一。

早在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修订,为了与国际准则保持趋同,修订后的9号准则更加细化、更加完善,诸如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与薪酬有关的内容,以前只分布于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之中,本次准则修订之后这些内容全部被纳入新准则体系之内,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本文主要针对9号准则中带薪缺勤的薪酬处理方法进行分析。

一、带薪缺勤的分类9号准则第二条规定: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两种不同类型的带薪缺勤在会计处理原则及处理方法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下面的文章中将结合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二、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9号准则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

带薪缺勤的分类及财税处理

带薪缺勤的分类及财税处理
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会计规定:
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
但是,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
借:销售费用2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2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12000
实际补偿时一般随工资同时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2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12000
贷:库存现金24000
注:对于企业支付员工的按照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若超过税法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扣除范围,则应作为永久性差异,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在企业纳税申报表上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带薪缺勤的分类及财税处理
带薪缺勤的分类及财税处理
一、带薪缺勤的分类
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内,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可以分为两类:
借:管理费用6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000
——累积带薪缺勤3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
贷:所得税费用75
②假定2016年2月,该名职工休了1天假。公司应当确认2月份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累积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带薪休假义务,反映职工使用累积权利的情况,并做如下账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解析带薪缺勤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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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解析带薪缺勤会计处理
【摘要】基于最新修订、即将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针对“带薪缺勤”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结合实例,深入详尽探讨,为下步准则施行后的会计实务操作提供借鉴。

一、引言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以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9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相比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旧9号”),即将施行的新9号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

其中“带薪缺勤”是新充实、整合的内容之一,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作为“职工薪酬”的最新会计准则,新9号的规定具体详尽,但实务操作中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超出了准则的范畴,这也是本文旨在研究的问题。

二、日工资收入计算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和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明确:职工在年休假期。

新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的账务处理

新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的账务处理

例5 : B企业规定 , 员工婚假 、 产假 、 丧家 、 病假等为非
累积缺勤 , 未使用时可获得现金补偿 , 补偿标准为 日薪的 2 倍。 N销售人员在 2 0 1 3 年有 1 0 天婚假未使用 , N的 日薪
1 5 0 0
为2 0 0 元。 账务 处理 如下 :
借: 管理费用
账 务处 理如 下 :

累积 带 薪缺 勤
累积带薪缺勤 , 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 以结转下期的 带薪缺勤 , 本期 尚未用完的带薪缺 勤权利可 以在未来期 间使用 。 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 了其享有的未来带 薪缺勤的权利时 , 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 , 应当予 以确认 和计量 , 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正常工资以银行存款支付。 非 累积缺 勤未使 用 时不可 获得 货 币补 偿 。
借: 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6 0 0 ( 2 x 3 0 0 ) 如果非 累积缺勤未使用时不可获得货 币补偿 , 则不 贷: 银行存款 6 0 0 需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1 . 非 累积缺 勤 未使 用时 可获得 货 币补 偿 。
例1 : A企业的M 管理人员根据规定每年可享受 5 天
带薪年假 , 当年未使用的年假可结转下年 , 截至 2 0 1 3 年1 2
月2 1 日M未享受带薪年假 , M 的 日薪为 3 0 0 元。
2 0 1 3 年1 2 月3 1 日账务 处 理 :
3 . 离职时未使 用的带薪缺勤可获得货 币补偿。 总之 , 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 , 企业应结合实 际的带薪 例3 : 承例 2 , M在 2 0 1 5 年初离职 , 假定 A企业规定未 缺勤制度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 。 O

新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带薪缺勤等新型职工薪酬的处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与新《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带薪休假等规定相协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带薪缺勤的分类
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内,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可以分为两类:
1.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如果当期权利没有行使完,就予以取消,并且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权利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2.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如果本期的权利没有用完,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会计规定:
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

新准则下带薪休假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带薪休假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带薪休假会计处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以下称新准则)规定: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从时间长短,带薪缺勤分为短期带薪缺勤和长期带薪缺勤。

前者属于短期薪酬,后者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均属于职工薪酬。

从会计处理角度,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一、税、处理从税务角度,职工薪酬称为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合理性标准是指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相对固定调整有序,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企业不具有合理性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可不予税前列支。

二、会、处理新准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一)累积带薪缺勤。

新准则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

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则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因累积未使用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作为累积带薪缺勤费用进行预计。

短期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文库首发】

短期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文库首发】

短期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春节假期的结束,开启了人们新一年的工作征程。

因为只有工作才会有薪酬所得,但现实中难免有缺勤的时候。

带薪缺勤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种激励手段,也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充实、整合的内容之一。

在实务中,短期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还是让许多财务小伙伴模棱两可,下面让东奥小编来梳理一番。

对于带薪缺勤,企业一般会遵循两大原则,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累积带薪缺勤(1)含义: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2)会计原理: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注意】这里是“累积”,不是“累计”。

累积主要阐述的是过程不断增加,而累计代表总和、结果,是一个数字!(3)实务案例东小奥公司共有2 000名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

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公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在职工离开公司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年假时,首先使用当年可享受的权利,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

2017年12月31日,东小奥公司预计2018年有1 90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年休假,剩余10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6天半年休假,假定这100名职工全部为各部门经理,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

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2017年12月31日,东小奥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45 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计带薪缺勤45 000东小奥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应预计由于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导致的预期支付的金额,即相当于150天[100×(6.5-5)]的年休假工资金额45 000元(150×300)2.非累积带薪缺勤(1)含义: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新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问题的相关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问题的相关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带薪缺勤问题的相关探讨【摘要】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准则中增加了带薪缺勤的相关处理。

本文对新修订的职工薪酬准则中关于带薪缺勤的概念和分类进行解析,并对带薪缺勤的会计及涉税处理进行探析,进而就新准则实施后企业对带薪缺勤问题的相关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2014年1月,财政部颁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该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新准则中对带薪缺勤进行了相关规定。

一、新修订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中关于带薪缺勤的规定1、带薪缺勤的概念职工薪酬准则第二条指出,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在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3号)以及相应的应用指南中均未涉及带薪缺勤的内容。

本次新修定的会计准则第一次明确了带薪缺勤的概念,有利于规范相关的会计处理。

2、带薪缺勤的分类职工薪酬准则第八条指出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结合我国企业的做法,在实务中,累积带薪缺勤分为离职时未使用部分可获得货币补偿的带薪缺勤和离职时未使用部分不能获得货币补偿的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也分为未使用时可获得货币补偿的非累积带薪缺勤和未使用时不能获得货币补偿的非累积带薪缺勤。

不同的类别在会计处理中有所差别。

二、新修订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下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及涉税处理1、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对于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进行确认,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带薪缺勤等新型职工薪酬的处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与新《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带薪休假等规定相协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一、带薪缺勤的分类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内,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可以分为两类:1.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如果当期权利没有行使完,就予以取消,并且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权利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2.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如果本期的权利没有用完,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会计规定: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

但是,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

税法规定:新《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企业发生“带薪缺勤”事项,有哪些税会差异呢

企业发生“带薪缺勤”事项,有哪些税会差异呢

企业发生“带薪缺勤”事项,有哪些税会差异呢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

接下来就看看这两种情况下的亚恩差异吧!(一)累积带薪缺勤: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累积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未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如年休假等)。

会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即企业承担的义务)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未来期间,若职工行使了带薪缺勤权利(即休假),或者因未行使了带薪缺勤权利而导致企业现金支付的,或者职工未行使了带薪缺勤权利且企业也无需现金支付的,应当终止确认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负债,支付现金或冲回原确认的成本费用。

(二)非累积带薪缺勤: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累积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密序权利将予以取消(如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

会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也就是说,在职工实际发生带薪缺勤的实际期间视同出勤下岗,因此,不必多余作的账务处理。

一般无税会差异。

【案例】丙公司共有100名职工,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

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病假,采用后进先出法,未使用病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公民权作废,不能在员工离开公司时获得现金支付。

20×4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病假为2天。

根据过去的经验第四季度20×5年有50十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病假,剩余50三名各部门经理每人一百五十将平均享受6.5天病假,该公司子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

20×5年12月31日上述50名部门经理中有40名享受了6天半病假,另外的10名只享受5天病假。

【案例解析】(1)20×4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由于超过1月底未使用的权利作废,所以预计20×5年有50名职工将不会使用20×4年未使用的2天,这部分企业不需要承担义务,无需确认成本费用,只需要确认50名各部门经理每人将用到20×4年未使用的6.5-5=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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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带薪缺勤等新型职工薪酬的处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与新《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带薪休假等规定相协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一、带薪缺勤的分类
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内,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可以分为两类:
1.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如果当期权利没有行使完,就予以取消,并且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权利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2.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如果本期的权利没有用完,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会计规定:
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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