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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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4周年 中国为全面禁止化学武器作出重要贡献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4周年 中国为全面禁止化学武器作出重要贡献

上海化工Shanghai Chemical IndustryVol.46No.3Jun.2021禁化武专栏《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4周年中国为全面禁止化学武器作出重要贡献2021年4月29日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简称《公约》)正式生效24周年,也是第6个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

《公约》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关于全面禁止、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的多边条约,也是当今唯一拥有严格核查机制和无限期有效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将2013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以表彰其在全面销毁化学武器方面的杰出成就。

《公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与谈判达成的第一部军控裁军领域的国际条约。

中国作为原始缔约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并以实际行动严格遵守公约的宗旨、目标和原则,切实履行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国际社会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的目标,维护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链接:禁化武相关知识学武器是指利用化学物质的毒性以杀伤有生力量的各种武器和器材的总称,包括装有各种化学毒剂的化学炮弹、导弹、化学地雷、飞机布洒器、毒烟施放器以及二元化学炮弹等。

学武器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和危害性,一个成年人沾染上仅有针头大小的一滴神经性毒剂,几分钟之内就会死亡。

联合国1947年通过有关裁军协议,把化学武器与生物武器、原子武器正式定义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化学武器应用于战争,不仅能够大面积杀伤人员,而且由于其对人员造成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恐惧,还能够有效瓦解战斗力。

有些化学武器伤害虽然不会致命,但造成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受害者将终生遭受肉体和精神的巨大痛苦和折磨。

制造化学武器的成本较低,前体、原料、设备易获得,制造技术简单,也被称为“穷人的原子弹”。

因此,化学武器较容易被滥用,特别是在非国家行为中。

化学武器大规模使用始于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

1993年1月13日在法国巴黎签署之「禁止化学武器公约」(The

1993年1月13日在法国巴黎签署之「禁止化学武器公约」(The

摘要1993年1月13日在法國巴黎簽署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CWC),不但規定銷毀現存所有類別的化學武器,並且在嚴格的國際管制下,採取嚴密之查核措施,以完全銷毀研製化學武器相關設備;對於用以製造成化學武器之原料及其前驅物質的貿易也有訂定詳細規約,期能終極達成全面消滅化學武器之目標。

2003年5月30日,美國布希總統宣佈成立「防擴散安全倡議」(Proliferation Security Initiative,PSI),其目的亦在更有效的防止大規模毀滅性武器(Weapon of Mass Destruction,WMD)之擴散並避免落入邪惡軸心國家或恐怖份子之手。

化學武器也被稱為「窮國的原子彈」,因其發展簡易、製造費用較為低廉,故國際間化學武器的擴散對國際和平與安全之威脅已遠超核子武器或生物武器;我國雖躋身全球前11名化工國,但因中共的阻撓,迄今仍然無法成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締約國,但不能據此理由,自外於國際社會對此問題之關注與掌握,本論文即以「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為研究重點,期提供未來觀察相關發展之參考。

關鍵字:軍備管制,化學武器,公約,簽署,禁止化學武器組織Abstract“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CWC)signature in Paris on January 13, 1993 required all the existing chemical weapons be demolished and a strict inspection measure be taken under the strict inter national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to completely destroy all the related f acilities and equipment used to make chemical weapons; It also stipulates in detail on the trade of raw materials used to make chemical weapons so that the ultimate goal of total annihila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can be reached. On May 30, 2003, President George Bush Jr. announced the establishment of “Proliferation Security Initiative”(PSI) with an aim to further effectively prevent from the proliferation of “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WMD) and minimize the chance to let them fall in the hands of the evil axis countries or international terrorists.Chemical weapons are also dubbed as“the nuclear bomb of the p oor nations”because they are easy to develop and the cost of produc ing them are relatively low. Therefore, the prolifera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in the world has posed a far more severe threat than that of nuclear o r biological weapons. Although our country has been in the top 11 chemical e ngineering countries in the world, we are still not able to be one of the signatories of “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as a result of the political interference from China. However despite this adverse situation, we should not use this as an excuse to exclude ourselves from the concerns and control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on this issue. Therefore, this p aper focuses mainly on “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 hoping to provide a significant reference for future observation and the developmen t of the related issues.KEY WORDS:Arms Control,Chemical Weapons,Convention,Signature,The organization of Chemical Weapons(OPCW)。

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0.03.09•【文号】禁化武办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禁化武办发〔202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做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现将《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开创履约工作新局面。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2020年3月9日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世界和平和国家利益为目标,以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公约》义务为主线,以强化监督管理、夯实履约基础,强化普法宣传、凝聚履约共识,强化国际合作、维护履约利益,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约能力为抓手,全面完成履约各项任务,为“两个强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公约》义务(一)确保年度宣布按时准确。

充分认识宣布按时提交是履约的基本要求,数据准确是顺利通过现场国际视察的前提条件。

加强对宣布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宣布工作质量。

组织企业认真学习《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宣布手册(2013)》、《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宣布要求,解决宣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熟练使用电子宣布系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1999.03.31
•【文号】国办发[1999]31号
•【施行日期】1999.03.31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缔结条约与参加国际公约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
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199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的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

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吴邦国(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石秀诗(国务院副秘书长)
石万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德广(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成员:包叙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佑才(财政部副部长)
李勇武(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局长)
牛平(安全部副部长)
刘京(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副局长阎三忠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1999年公约

1999年公约

1999年公约摘要:一、引言二、1999 年公约的背景与意义三、1999 年公约的主要内容四、我国参与1999 年公约的情况五、1999 年公约对我国的影响与启示六、结语正文:一、引言1999 年公约,即《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于1997 年12 月30 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1999 年4 月29 日生效。

这是国际社会为禁止化学武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努力。

二、1999 年公约的背景与意义20 世纪上半叶,化学武器在战争中广泛使用,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为了防止化学武器的滥用和扩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社会在多次尝试后于1999 年成功缔结了1999 年公约。

这是第一个全面禁止化学武器的国际法律文书,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三、1999 年公约的主要内容1999 年公约共分为18 条,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规定了化学武器的销毁责任和时间表;设立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作为公约执行机构;规定了缔约国需履行的各项义务等。

四、我国参与1999 年公约的情况我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积极参与了1999 年公约的谈判和缔结过程。

我国于2000 年4 月29 日正式加入1999 年公约,并忠实履行了各项义务,为推动全球化学武器禁止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1999 年公约对我国的影响与启示1999 年公约的缔结与生效,对我国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公约的签署加强了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展示了我国支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决心。

其次,公约的履行促进了我国在化学领域的科技创新与发展。

最后,我国通过参与公约的执行和监督,提高了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能力。

六、结语1999 年公约是国际社会在禁止化学武器方面的一个重要成果,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禁止化武公约是一项全球性的国际条约,旨在防止化学武器的制造、贮存、传播和使用,以保护人类免受这些武器的危害。

以下是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1.禁止生产和贮存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禁止任何国家制造、贮存和获取化学武器。

签署公约的国家必须销毁所有拥有的化学武器,并防止非法获得、生产和贩卖这些武器。

2.禁止使用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国家在战争、武装冲突或其他任何情况下使用化学武器。

签署公约的国家必须确保其领土上没有任何化学武器的使用,禁止任何人或组织从事非法的化学武器活动。

3.禁止化学武器扩散:公约要求签署国采取措施防止化学武器的扩散,包括对化学武器原料、技术和设备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以及加强边境和出口管控。

4.加强监督和核查:公约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核查签署国的合规情况,并要求签署国同意接受国际组织的常规和不定期的检查。

5.促进国际合作:公约强调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以加强禁止化学武器的全球努力。

签署国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提高禁止化学武器的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总之,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是禁止生产和贮存化学武器、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禁止化学武器扩散、加强监督和核查以及促进国际合作。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人类免受化学武器的危害,维护世界和平与
安全。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文章属性•【缔约国】•【条约领域】战争军事•【公布日期】2011.04.07•【条约类别】其他•【签订地点】正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于1993年1月13日开放供签署,1997年4月29日生效,至2019年12月,共有193个缔约国。

《公约》是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包括化学武器在内的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

中国积极参加了《公约》的谈判,并于1997年4月25日加入《公约》,是《公约》的原始缔约国。

中国积极支持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工作,认真履行《公约》义务。

1、履约机构中国设立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即国家履约机构),负责全国的日常履约事务,还建立了省市级履约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管理有效的履约体系。

2、履约立法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颁布,2018年修订)、及《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1998年),确立了中国履行《公约》的法律保障体系,并形成了一整套对附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及进口等的有效管理体系。

中国政府还颁布实施了《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含出口管制清单,2002年),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对有关化学品及双用途化学设备和技术的出口管制。

为了预防和惩治利用有毒化学品等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2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明确将非法制造、运输、储存或投放毒害性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定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3、宣布、视察及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合作中国根据《公约》规定,按时提交各类宣布,顺利接待了禁化武组织602次视察(截至2019年12月)。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生物化学武器是指能够利用生物或化学物质对人类、动植物造成伤害或死亡的武器。

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是一种全球性的协议,旨在限制和防止生物化学武器的制造、储存、使用和传播。

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最初于1972年由联合国倡议。

它的正式名称为《禁止开发、生产和储存细菌战剂和毒剂,以及对此类武器的防护措施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包括禁止开发、生产、储存、转让、使用、持有和使用散布生物化学武器,以及将其转让给没有签署公约的非成员国。

公约还规定了成员国需要采取的措施,例如建立执法机构和监测机制,以确保遵守公约。

为了确保公约的执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审查机制,成员国需要向组织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交相关信息和报告。

该组织还可以进行突击检查和核查,以确保成员国不违反协议。

禁止生物化学武器的公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人类和社会免受生物化学武器的威胁和危害。

这些武器可以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严重的伤害和灾难性的后果。

它们可以在人群中传播疾病,使成千上万的人感染,造成大规模的恐慌和破坏。

生物化学武器也可以对农作物和动物造成破坏,威胁国家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

随着科技的发展,制造和使用生物化学武器的技术变得越来越容易和普及。

因此,世界各国必须加强合作和采取措施,限制制造和使用生物化学武器。

禁止生物化学武器的公约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平台,使成员国能够合作,共同应对这个威胁。

公约还加强了全球安全,推进了国际反恐斗争,促进了和平与发展。

总之,禁止生物化学武器的公约为全球提供了必要的指导原则和政策,以确保所有国家都遵守并严格执行这一协议。

通过国际合作和协商,我们可以确保生物化学武器不会成为人类和环境所面临的威胁和危险。

担当社会责任——《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担当社会责任——《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担当社会责任《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光气化学名称为碳酰二氯。

由于光气有两个酰氯,化学性质活泼,能与伯胺类化合物生成异氰酸酯,与二羟基化合物,如双酚a生成聚碳酸酯,所以作为化工产品而大批量生产,广泛应用于有机合成工业中。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附表3共有17种化学品,其中光气排列为首。

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发布化学工业部第11号令,所附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将附表3化学品也称为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追溯化学武器的历史,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交战双方德国、英国、法国大量使用毒气钢瓶、毒气炮弹进行攻击,所用毒气就有光气、双光气、氯气及其混合物以及芥子气等。

一、行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1.产业集中度增加自1997年到2012年,历经15年,我国光气生产能力由12万吨发展到320万吨,增加25倍多;产量由4.8万吨增加到245万吨,增加了50倍多;生产企业40家到41家,装置由40套到48套。

2012年我国光气产量为245万吨,开工率76.6%。

其中2/3的企业生产能力超过1万吨,超过10万吨的有8家(套)。

开工率由40%提高到76.6%,2007~2012年,生产能力由108万吨增到320万吨,增加近2倍;产量由83万吨增到245万吨,也增加近2倍。

目前国内光气生产企业呈现以下特点:(1)一些规模小、管理水平落后的企业和装置已被淘汰;(2)原位于大城市、风景区、环境敏感及人口密集地区(如大连、上海、苏州、无锡、江阴市等地)的企业都已经被关、停,许多企业搬迁到经济(科技)开发区、工业或化工园区,企业新改扩建厂址基本上都在经济(科技)开发区或化工园区(如宁波万华、沧州大化、上海联恒、巴斯夫、拜耳等);(3)上规模、上水平的企业所占比例大大增加。

合资、外资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素质提高,不仅规模大,而且技术、管理水平先进或比较先进,使光气行业总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2.技术大踏步前进光气行业近年的发展和进步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净化措施、分子筛吸附等,提高了原料气一氧化碳的纯度和质量,减少和消除杂质对催化剂的影响:二是改进反应器的结构、材质、体积,使反应均匀、散热效果好、催化剂温度均匀,反应条件得到改善;三是生产工艺由过去几乎全部人工控制,到采用部分自控与部分人工控制相结合,逐步发展为自动化控制,并采用集散控制系统( dcs);四是安全保障体系方面,发布《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 gb19041-2003)、《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生产装置安全评价通则》(gb135481992)等标准,绝大部分厂的生产装置都进行了安全技术改造,建立健全了安全保障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含光气废气破坏处理设施。

禁化武履约情况汇报

禁化武履约情况汇报

禁化武履约情况汇报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各国签署了禁止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承诺不生产、储存、使用和转让化学武器。

作为公约的签署国,我国一直严格遵守公约规定,积极履行禁化武国际义务,保障全球禁化武合作机制的有效运转。

自公约签署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和信息披露工作。


至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多轮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并且定期向禁化武组织提交了相关的信息和文件。

我国在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中,全面、准确地披露了我国禁化武工作的最新进展和相关数据,展现了我国对禁化武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负责的态度。

我国不仅仅是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者,更是禁化武合作的积极参与者。

我国
积极支持禁化武组织的工作,参与了多项禁化武国际合作项目,为维护全球禁化武秩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国还通过举办禁化武国际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加强了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全球禁化武事业的发展。

在未来,我国将继续严格遵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不断加强禁化武
履约情况的汇报和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我国也将继续积极参与禁化武国际合作,促进全球禁化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全球禁化武秩序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总之,我国在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和国际合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展现了我
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为全球禁化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禁化武工作,为实现全球禁化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的计量单位是啥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的计量单位是啥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的计量单位是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一项国际法律协议,旨在禁止制造、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

该公约于1997年生效,迄今已被194个国家和地区批准或加入,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目的是保护人类免受化学武器的伤害,并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化学武器销毁和非扩散。

化学武器是一种采用化学物质作为武器的战争工具。

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其能力使大规模杀伤、致残和破坏环境。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目标是通过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确保世界各国不再使用这种残酷和非人道的武器。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规定与化学武器相关的事项时,通常使用国际公认的计量单位。

这些计量单位旨在确保对化学武器的描述和量化具有精确性和可比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克(Gram,g):用于描述化学武器的重量。

由于化学武器通常以液体或粉末形式存在,因此其重量通常以克为单位进行度量。

升(Litre,L):用于描述化学武器的体积。

由于化学武器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考虑其体积大小,因此升被用来度量液体化学武器的容量。

___(Mole,mol):用于描述化学武器中化学反应发生的物质量。

___是化学物质的国际计量单位,用于计算化学物质的___质量和化学反应的___比例。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使用这些计量单位的目的是确保国际社会对化学武器的描述和交流具有一致性。

通过遵守统一的计量标准,各国能够更好地理解化学武器的性质和威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规定和描述化学武器时使用国际公认的计量单位,如克、升和___。

这些计量单位有助于确保对化学武器的描述和量化准确无误,便于国际社会加强化学武器的非扩散和销毁工作,以维护全球安全与稳定。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的计量单位是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规定和描述化学武器时使用国际公认的计量单位,如克、升和___。

这些计量单位有助于确保对化学武器的描述和量化准确无误,便于国际社会加强化学武器的非扩散和销毁工作,以维护全球安全与稳定。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基本权利和义务简明参考指南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基本权利和义务简明参考指南

来源: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文件(1993年4月19日至22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基本权利和义务简明参考指南1.一般义务(第一条)(1)不得发展、生产、取得、储存、保有、转让或使用化学武器(第1款)(2)销毁其所拥有或占有的或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化学武器(包括“老化学武器”)。

(第2款)(销毁化学武器的详细程序,见第四条和附件第四(A)部分和第四(B)部分)。

(3) 销毁其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

(第3款)(销毁遗留化学武器的详细程序,见附件第四(B)部分。

)(4) 销毁其所拥有或占的或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第4款)(销毁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详细程序,见第五条和附件第五部分。

)(5)不得使用控暴剂作为一种作战方式。

(第5款)(参看第二条第1款、第6款、第7款和第8款列述的化学武器、遗留的化学武器、控暴剂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定义。

)2.若干重要定义(第二条)(1)化学武器-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但用于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者除外,只要数量符合此种目的。

(第1(a)款)-经专门设计通过有毒化学品的毒性造成死亡或伤害的弹药和装置。

(第1(b)款)-经专门设计其用途与此种弹药和装置的使用直接有关的任何设备。

(第1(c)款)(2)有毒化学品- 能够对人类或动物造成死亡、暂时失能或永久伤害的任何化学品。

(第2款) 说明:虽然属于这些定义的所有化学品均属本公约所规定的全面禁止之列,但是附表中仅列载了其中若干种化学品,只有这些化学品为本公约所规定核查制度的核查对象。

(3) 老化学武器- 1925年以前生产的化学武器。

(第5(a)款)- 1925年到1946年期间生产的已老化到不能再用作化学武器的化学武器。

(第5(b)款)(4) 遗留的化学武器-1925年1月1日以后一国未经另一国同意而遗留在该另一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包括老化学武器。

(第6款)(5)控暴剂-未列于一附表中、可在人体内迅快产生感觉刺激或失能生理效应而此种刺激或效应在停止接触后不久即消失的任何化学品。

09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09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主要内容《公约》包括序言、二十四项条款和三个附件三部分,共同组成《公约》不可分割的整体。

各部分内容简单介绍如下:序言主要内容序言声明各缔约国决心禁止和消除一切类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它回顾了《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禁止在战争中使用化学和生物武器)和《1972年生物武器公约》(取缔生物和毒素武器并要求销毁此种武器),这两者均为与《公约》有关的多边文件。

序言还承认在有关协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原则中已有体现的关于禁止使用除草剂作为战争手段的规定,同时表达了各缔约国增进各自经济和技术发展的愿望。

《公约》主要内容第一条(一般义务)禁止发展、生产、获取、保有、储存、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

它要求每一缔约国销毁其管辖和控制下的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以及可能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

缔约国不得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任何军事准备;不得协助或鼓励他人从事《公约》禁止的任何活动;并且不得使用控暴剂作为战争手段。

第二条(定义和标准)将“化学武器”定义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以外之目的使用的所有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其中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包括和平目的、有毒化学品的防护、不涉及将有毒化学品作为战争手段的军事目的、以及执法目的。

“化学武器”的定义还包括经过专门设计用于释放有毒化学品的弹药和装置以及任何“专门设计的设备”。

第三条(宣布)规定,每一缔约国应至迟于本《公约》对其生效后30天,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交有关化学武器以及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详细宣布,其中应列明其准确地点和数量,并提供有关其销毁的总体计划。

各缔约国还应宣布它为控暴目的保有的化学品。

第四条(化学武器)和第五条(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和《关于执行和核查的附件》一起,就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销毁、包括对此种销毁的核查作出了详细规定。

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销毁必须在十年内完成。

在特殊情况下,销毁化学武器的最后期限最多可以延长五年,并且可以将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改装用于和平目的,但改装时应确保此种设施不会被重新改装用于《公约》禁止的目的。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稠州中学 初三<3>班 陈道宽
1925年 日内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议定书》规定: 1、禁止互相使用窒息性中毒性或类似性质的气体、液 体等物质和方法;
2、绝对禁止把细菌性物质作为军事手段使用。
"满洲第七三一部队"是日本军国主义者违背国际公法建立的一 支集生化武器研究生产与实战于一身的特种部队。始建于1932 年,最初选址在哈尔滨市宣化街,对外称"关东军防疫给水部", 也称石井部队,并在背荫河秘设 "仲马城"细菌实验场。1936年 迁驻于哈尔滨市南郊二十公里的平房地区,1941年8月改称满 洲第七三一部队。
刀下夺走的不仅是那些冤魂,也给细菌战,造成了无数的无辜者
为此丧命或受伤致残。60年后的今天我们站在这纪念碑前,以无比
悲痛的心情来悼
念这些在细菌战中无辜的
受害者。“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的历史之鉴,
要求我们要痛定思痛,
勿忘国耻。 处于新世纪
的今天,我们作为新
世纪的中学生,面对错
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
繁重艰巨的社会现代化
的建设任务,在深化
改革、扩大开放、建设
现代化的征途上,将会
遇到许多困难和矛盾,
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好
科学文化知识和发扬鲁
迅先生韧的战斗精神,不怕苦,不畏难,认定目标,披荆斩棘,夺
取最终胜利。
1942年5月21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对我义乌江湾崇山村进行了 残无人道的细菌战。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1907年 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通过《陆战法规与惯例
公约》,特别禁止"使用毒物或有毒的武器"、"使用造成不 必要痛苦的武器、子弹及物质"。

_禁止化学武器公约_核查制度介评

_禁止化学武器公约_核查制度介评

产附表 1 化学品 。其中 ,对附表 3 设施和其他化学生产设施的视察较为困难 ,因为这两类设施不仅数量相当 庞大 ,而且被视察设施将会在至少 120 小时前得到通知 ,然而最困难的是视察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对视 察组来说 , 24 小时实在不足以全面综合地调查一个设施 ,视察组只能根据信息和经验检查某些关键地方 ,正 因如此 ,附表 3 视察和对其他化学生产设施的视察实际上只能相当仓促地进行 。 自公约 1997 年生效开始 ,禁化武组织 1997 年在 22 个缔约国完成了 125 次例行视察 , 1998 年在 26 个缔 约国完成 261 次例行视察 , 1999 年在 27 个缔约国完成 234 次例行视察 , 2000 年在 45 个缔约国完成 301 次 例行视察 , 2001 年完成 200 次例行视察 , 2002 年完成 210 次例行视察 , 2003 年在 45 个缔约国完成 286 次例 行视察 , 2004 年在 56 个缔约国完成 331 次例行视察 , 2005 年在 55 个缔约国完成 381 次例行视察 , 2006 年在
W eapons Convention - I mp lementation and Prospect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1998, p. 220.

Kyle O lson ed. , Shadow s and Substance: The Chem ical W eapons Convention, Boulder, CO Publication: W estview Press, 1993, p. 201.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核查制度例行视察质疑性视察对指称使用化学武器的调查一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禁化武组织1993年1月13日在巴黎开放签署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以下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或公约是国际社会在禁止化学武器使用方面取得的最新成果是现代战争法的最新发展之一也是第一个禁止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规定对销毁此类武器进行国际核查的多边条约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外参考 > 正文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作者 : 】【时间:2012年08月01日】字体大小:打印页面关闭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目录序言一、一般义务二、定义和标准三、宣布四、化学武器五、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六、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七、国家执行措施八、组织九、协商、合作和实情调查十、援助和防备化学武器十一、经济和技术发展十二、纠正某一情况和确保遵守的措施,包括制裁十三、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十四、争端的解决十五、修正十六、期限和退出十七、附件的地位十八、签署十九、批准二十、加入二十一、生效二十二、保留二十三、保存人二十四、有效文本关于化学品的附件A.关于化学品附表的准则B.化学品附表关于执行和核查的附件(“核查附件”)第一部分:定义第二部分:一般核查规则A.视察员和视察助理的指派B.特权和豁免C.常规安排入境点关于使用非定班飞机的安排行政安排核准的设备D.视察前的活动通知进入被视察缔约国或所在国领土和转往视察现场视察前情况介绍E.视察的进行一般规则安全通讯视察组和被视察缔约国的权利样品的采集、处理和分析视察期的延长情况汇报F.离境G.报告H.一般规定的适用第三部分:根据第四和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第3款进行核查的一般规定A.初始视察和设施协定B.常规安排C.视察前的活动第四(A)部分:根据第四条销毁化学武器和进行核查A.宣布化学武器根据第三条第1款(a)项(3)目宣布化学武器宣布过去的转让和接受提交销毁化学武器的总计划B.封闭储存设施的措施与储存设施的准备措施C.销毁销毁化学武器的原则和方法销毁顺序中间销毁期限的修改完成销毁的最后期限的延长详细的年度销毁计划关于销毁的年度报告D.核查通过现场视察对化学武器宣布的核查对储存设施的系统核查视察和访问对化学武器的销毁的系统核查位于化学武器销毁设施的化学武器储存设施在化学武器销毁设施采取的系统现场核查措施第四(B)部分:老化学武器和遗留的化学武器A.总则B.关于老化学武器的制度C.关于遗留的化学武器的制度第五部分:根据第五条销毁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和进行核查A.宣布宣布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根据第三条第1款(C)项(3)目宣布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宣布过去的转让和接受提交总的销毁计划提交年度销毁计划和年度销毁报告B.销毁销毁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总原则关闭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原则和方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销毁前的技术维修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暂时改装为化学武器销毁设施的原则和方法销毁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原则和方法销毁顺序详细销毁计划详细计划的审查C.核查通过现场视察对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宣布的核查对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及其停止活动的系统核查对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销毁的核查对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暂时改装为化学武器销毁设施的核查D.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改装用于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请求改装的程序作出决定前的行动改装条件执行理事会和大会的决定详细改装计划详细计划的审查第六部分:根据第六条进行的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关于附表1化学品以及与此种化学品有关的设施的制度A.一般规定B.转让C.生产生产的总原则单一小规模设施其他设施D.宣布单一小规模设施第10和第11款所指的其他设施E.核查单一小规模设施第10和第11款所指的其他设施第七部分:根据第六条进行的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关于附表2化学品以及与此种化学品有关的设施的制度A.宣布全国合计数据的宣布生产、加工或消耗附表2化学品的厂区的宣布宣布过去为化学武器目的生产附表2化学品的情况向缔约国转交资料B.核查总则视察目的初始视察视察视察程序视察的通知C.转让给非本公约缔约国第八部分:根据第六条进行的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关于附表3化学品以及与此种化学品有关的设施A.宣布全国合计数据的宣布生产附表3化学品的厂区的宣布宣布过去为化学武器目的生产附表3化学品的情况向缔约国转交资料B.核查总则视察目的视察程序视察的通知C.转让给非本公约缔约国第九部分:根据第六条进行的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关于其他化学生产设施的制度A.宣布其他化学生产设施的清单技术秘书处的协助向缔约国转交资料B.核查总则视察目的视察程序视察的通知C.B节的执行和审查执行审查第十部分:根据第九条进行的质疑性视察A.视察员和视察助理的指派和选择B.视察前的活动通知进入被视察缔约国或所在国领土最终周界的替代确定核实所在位置封闭现场、监视出口视察前情况介绍和视察计划周界活动C.视察的进行一般规则有节制的察看观察员视察期D.视察后的活动离境报告第十一部分:指称使用化学武器情况下的调查A.总则B.视察前的活动关于调查的请求通知视察组的指派视察组的派出情况介绍C.视察的进行察看权采样视察现场的延伸视察期的延长询问D.报告程序内容E.非本公约缔约国关于保护机密资料的附件(“保密附件”)A.处理机密资料的一般原则B.技术秘书处工作人员的雇用及行为C.进行现场核查活动的过程中保护敏感装置和防止泄露机密数据的措施D.发生泄密或指控发生泄密时适用的程序序言本公约各缔约国,决心采取行动以切实促进严格和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包括禁止和消除一切类型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希望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作出贡献,回顾联合国大会曾再三谴责一切违反1925年6月17日于日内瓦签订的《关于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的原则和目标的行为,认识到本公约重申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和1972年4月10日于伦敦、莫斯科和华盛顿签订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的原则和目标以及按该议定书和该公约承担的义务,铭记《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第九条所载的目标,决心为了全人类,通过执行本公约的各项规定而彻底排除使用化学武器的可能性,从而补充按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承担的义务,认识到禁止使用除草剂作为一种作战方法的规定已体现在有关协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原则中,认为化学领域的成就应完全用于造福人类,希望促进化学品的自由贸易以及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进行的化学活动方面的国际合作及科学和技术资料交换,以求增进所有缔约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深信彻底而有效地禁止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有、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是朝着实现这些共同目标迈出的必要步骤,兹协议如下:第一条一般义务1.本公约每一缔约国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决不:(a)发展、生产、以其他方式获取、储存或保有化学武器,或者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一方转让化学武器;(b)使用化学武器;(c)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任何军事准备;(d)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诱使任何一方从事本公约禁止一缔约国从事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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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知识竞赛试题,1、禁化武知识竞赛题库(29题含答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活动的,应当通过数据申报系统定期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配合工业和息化主管部门完成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国家宣布工作。

A.生产B.使用C.进出口D.生产、使用或者进出口正确答案: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不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依据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等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A.生产B.经营C.使用D.进出口正确答案:ABC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妥善保存与第三类监控化2、学品有关的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3B.6C.5D.1正确答案:D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B.有生产监控化学品所需的资金和场所;C.具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技术条件、生产设施,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D.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E.具备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能力;F.五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记录。

正确答案:ABCDEF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使用许可证书有效期为()年。

A.3B.6C.5D.10正确答案:C需3、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委托被指定单位代理进口或者出口。

除被指定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这类进出口义务。

A. 第一类监控类、第三类监控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技术、专用设备D. 第一类监控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正确答案:D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不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在开工生产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蒙特里尔公约

蒙特里尔公约

蒙特里尔公约摘要:一、蒙特里尔公约简介1.公约背景2.签署与生效时间二、蒙特里尔公约的主要内容1.禁止使用燃烧武器2.限制使用化学武器3.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援助三、蒙特里尔公约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贡献1.加强禁止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国际法律体系2.促进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流四、我国对蒙特里尔公约的态度与贡献1.我国签署与批准蒙特里尔公约2.我国在公约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贡献正文:蒙特里尔公约,全名为《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燃烧武器、限制使用化学武器和提供受害者保护的蒙特里尔公约》,于1987 年9 月7 日在加拿大蒙特里尔通过,1990 年11 月21 日正式生效。

目前,共有100 多个国家加入了这一公约。

公约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首先,公约明确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燃烧武器,如火焰喷射器、燃烧炸弹等,因为这些武器会给敌人及平民带来极大的痛苦与伤害。

其次,公约对化学武器的使用进行了严格限制,禁止使用有毒化学物质作为武器,并规定了化学武器的销毁时间表。

最后,公约强调了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援助,要求战争双方尽可能救治受伤人员,提供医疗、生活等方面的援助。

蒙特里尔公约对国际和平与安全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方面,公约加强了禁止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国际法律体系,有助于防止化学武器的滥用,维护世界和平。

另一方面,公约促进了国际社会在化学武器问题上的合作与信息交流,有利于增进各国间的互信与友谊。

我国对蒙特里尔公约持积极态度,并为之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6 年,我国签署了蒙特里尔公约,成为第一批签署该公约的国家之一。

在公约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会议和讨论,为推动公约的普及与执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9年公约

1999年公约

1999年公约摘要:1.1999 年公约的背景和目的2.1999 年公约的主要内容3.1999 年公约的签署和实施情况4.1999 年公约的影响和意义正文:1.1999 年公约的背景和目的1999 年公约,全称为《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运输化学武器以及销毁化学武器的公约》,是在1993 年《化学武器禁止条约》的基础上,经过多轮谈判和讨论,于1997 年4 月29 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签署的一项国际公约。

其主要目的是禁止化学武器的制造、使用、储存、运输和销毁,从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化学武器的危害。

2.1999 年公约的主要内容1999 年公约共分为14 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约的适用范围和定义:公约明确了化学武器的定义,即具有战争目的的化学物质及其前体、化学武器生产设备等。

(2) 公约的禁止规定:公约禁止缔约国使用、储存、生产和运输化学武器,并要求缔约国在规定时间内销毁其拥有的化学武器。

(3) 缔约国的义务:公约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领土内的化学武器及相关设施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管。

(4) 化学武器的销毁:公约规定了销毁化学武器的程序、时间表和监督机制,要求缔约国在公约生效后的10 年内完成化学武器的销毁。

(5) 公约的核查和监督:公约设立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作为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监督缔约国的履约情况,确保化学武器得到有效销毁。

3.1999 年公约的签署和实施情况截止目前,共有193 个国家成为1999 年公约的缔约国。

自公约生效以来,全球化学武器的存量已大幅减少,化学武器的制造和使用得到了有效遏制。

同时,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对缔约国的化学武器销毁情况进行了多次核查,确保了公约的执行和落实。

4.1999 年公约的影响和意义1999 年公约是国际社会在禁止化学武器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深远影响。

通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为全球裁军和防止武器扩散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化学武器危害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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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
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
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文本中收有:
1.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本的勘误,见1994年8月31日发布的保存人通知C.N.246.1994.TREATIES-5;
3.根据公约第十五条所作的修改(核查附件第五部分新的第72bis款),见2005年7月29日发布的保存人通知C.N.610.2005.TREATIES-4。
一般义务
定义和标准
宣布
化学武器
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
国家执行措施
组织
协商、合作和事实调查
援助和化学武器防护
经济和技术发展
纠正某一情况和确保遵守的措施,包括制裁
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
目录(续)
争端的解决
修正
期限和退出
附件的地位
签署
批准
加入
生效
保留
保存人
有效文本
关于化学品的附件
目录(续)
关于执行和核查的附件
(“核查附件”)
第二部分一般核查规则
目录(续)
第三部分根据第四和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第3款进行核查的一般规定
第四(A)部分根据第四条销毁化学武器和进行核查
第四(B)部分老化学武器和遗留的化学武器
5.每一缔约国承诺不把控暴剂用作战争手段。
第二条
定义和标准
为本公约的目的:
1.“化学武器”是合指或单指:
(a)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但预定用于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者除外,只要种类和数量符合此种目的;
(b)经专门设计通过使用后而释放出的(a)项所指有毒化学品的毒性造成死亡或其他伤害的弹药和装置;
(c)经专门设计其用途与本款(b)项所指弹药和装置的使用直接有关的任何设备。
目录(续)
第五部分根据第五条销毁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和进行核查
目录(续)
第六部分根据第六条进行的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
关于附表1化学品以及与此种化学品有关的设施的制度
C.生产104
生产的总原则104
单一小规模设施104
其他设施104
D.宣布104
单一小规模设施104
第10和第11款所指的其他设施106
E.核查107
(3)按照核查附件第五部分第2款的规定,报告1946年1月1日以后的任何时间其领土上为另一国所拥有和占有或曾经拥有和占有的以及位于或曾经位于另一国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4)按照核查附件第五部分第3至第5款的规定,宣布它自1946年1月1日以来是否直接或间接转让或接受过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备,并具体说明转让或接受此种设备的情况;
(c)关于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1)宣布1946年1月1日以后的任何时间它是否拥有或占有或曾经拥有或占有或者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是否有或曾经有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2)按照核查附件第五部分第1款的规定,具体说明1946年1月1日以后的任何时间其所拥有或占有或曾经拥有或占有的或者位于或曾经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情况,但(3)目所指的设施不在此限;
11.“本组织”是指根据本公约第八条建立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12.为第六条的目的:
(a)“生产”一种化学品是指通过化学反应而生成此种化学品;
(b)“加工”一种化学品是指一种化学品不转化为另一种化学品的物理过程,例如配制、萃取和提纯;
(c)“消耗”一种化学品是指一种化学品通过化学反应而转化为另一种化学品。
8.“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a)是指:1946年1月1日以后的任何时间为以下目的而设计、建造或使用的任何设备以及置有此种设备的任何建筑:
(1)作为化学品生产阶段(“最终技术阶段”)的一部分,在设备运转时,流转的物料中含有:
(一)关于化学品的附件附表1所列的任何化学品;或
(二)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在一缔约国领土上或在一缔约国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其他地方无需每年使用1吨以上但可用于化学武器目的的任何其他化学品;
(5)提供其所拥有或占有的或者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总的销毁计划;
(6)按照核查附件第五部分第1款(i)项的规定,具体说明为关闭其所拥有或占有的或者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所将采取的行动;
(7)按照核查附件第五部分第7款的规定,提供其所拥有或占有的或者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暂时改装为化学武器销毁设施的总计划;
决心为了全人类,通过执行本公约的各项规定而彻底排除使用化学武器的可能性,从而补充按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承担的义务,
认识到禁止使用除草剂作为一种作战方法的规定已体现在有关协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原则中,
认为化学领域的成就应完全用于造福人类,
希望促进化学品的自由贸易以及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进行的化学活动方面的国际合作及科学和技术资料交换,以求增进所有缔约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
9.“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是指:
(a)工业、农业、研究、医疗、药物或其他和平目的;
(b)防护性目的,即与有毒化学品防护和化学武器防护直接有关的目的;
(c)与化学武器的使用无关而且不依赖化学品毒性的使用作为一种作战方法的军事目的;
(d)执法目的,包括国内控暴。
10.“生产能力”是指:
有关设施以实际使用的技术工序或在工序尚未运转的情况下以计划使用的技术工序每年能够制造出来的某一种化学品的数量。此一能力应视为等于标定能力,如果标定能力不明,则等于设计能力。标定能力是指通过一次或一次以上试运转证明的生产设施在使产量达到最大的最佳条件下生产出来的数量。设计能力是指理论计算出来的相应产量。
(2)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进行活动时不可避免地附带生产出或曾经附带生产出(a)项(1)目所指的一种化学品的任何设施,但该化学品不得超过全部产品的3%,而且该设施须加以宣布并根据关于执行和核查的附件(下称“核查附件”)接受视察;或
(3)核查附件第六部分中提到的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生产附表1所列化学品的单一小规模设施。
(b)关于老化学武器和遗留的化学武器:
(1)按照核查附件第四(B)部分第3款的规定,宣布其领土上是否有老化学武器,并提供所有可以获得的资料;
(2)按照核查附件第四(B)部分第8款的规定,宣布其领土上是否有遗留的化学武器,并提供所有可以获得的资料;
(3)按照核查附件第四(B)部分第10款的规定,宣布它是否在其他国家领土上遗留过化学武器,并提供所有可以获得的资料;
目录(续)
第十部分根据第九条进行的质疑性视察
第十一部分指称使用化学武器情况下的调查
目录(续)
关于保护机密资料的附件
(“保密附件”)
序言
本公约各缔约国,
决心采取行动以切实促进严格和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包括禁止和消除一切类型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希望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作出贡献,
回顾联合国大会曾再三谴责一切违反1925年6月17日于日内瓦签订的《关于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的原则和目标的行为,
公约全文序言决心采取行动以切实促进严格和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包括禁止和消除一切类型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希望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作出贡献回顾联合国大会曾再三谴责一切违反1925月17日于日内瓦签订的关于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1925日内瓦议定书的原则和目标的行为认识到本公约重申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和1972月10日于伦敦莫斯科和华盛顿签订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的原则和目标以及按该议定书和该公约承担的义务铭记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第九条所载的目标决心为了全人类通过执行本公约的各项规定而彻底排除使用化学武器的可能性从而补充按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承担的义务认识到禁止使用除草剂作为一种作战方法的规定已体现在有关协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原则中认为化学领域的成就应完全用于造福人类希望促进化学品的自由贸易以及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进行的化学活动方面的国际合作及科学和技术资料交换以求增进所有缔约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深信彻底而有效地禁止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有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是朝着实现这些共同目标迈出的必要步骤兹协议如下
2.根据公约第十五条所作的增补(核查附件第六部分B节新的第5bis款),见:
(a)对核查附件第六部分B节的修改,1999年10月31日生效,载于1999年10月8日发布的保存人通知C.N.916.1999.TREATIES-7;以及
(b)对核查附件第六部分B节所作修改的订正, 2000年3月9日生效,载于2000年3月13日发布的保存人通知C.N.157.2000.TREATIES-1;以及
认识到本公约重申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和1972年4月10日于伦敦、莫斯科和华盛顿签订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的原则和目标以及按该议定书和该公约承担的义务,
铭记《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第九条所载的目标,
2.一缔约国可斟酌情况自行决定:本条的规定及核查附件第四部分的有关规定不应适用于1977年1月1日以前掩埋在其领土上而且仍然掩埋着的化学武器,或1985年1月1日以前倾弃在海中的化学武器。
第三条
宣布
1.每一缔约国应至迟于本公约对其生效后30天向本组织提交以下宣布,其中它应:
(a)关于化学武器:
(1)宣布它是否拥有或占有任何化学武器,或者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是否有任何化学武器;
(2)按照核查附件第四(A)部分第1至第3款的规定,列明其所拥有或占有的或者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化学武器的确切地点、合计数量和详细的存货清单,但(3)目所指的化学武器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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