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文言课文翻译及赏析:《鱼我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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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这是孟轲的名言,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取舍”思想的典型之一。

这句话的核心思想是选择,人们往往面临着选择的困境。

孟轲认为“鱼”和“熊掌”都是人们所喜欢的,但是“鱼”和“熊掌”不能同时得到,如果要得到“熊掌”,就必须舍弃“鱼”,如果要得到“鱼”,就必须舍弃“熊掌”。

孟轲这句名言出自《孟子·滕文公》所载的“公孙丑”篇,篇中说:“故曰:‘怀仁者不重利’,求助者多困,取舍者多歧。


这句话虽简短,却蕴含了深刻的哲学思想。

其实质就是要求人们进行取舍,要放弃其中一项。

对于这种情况,孟轲也提出了一个建议:“我不求甚解,但自量其德之厚薄而已。

”他认为要按照自己的德行来决定取舍,这样才能做出最正确的决策。

《孟子·滕文公》所载的“公孙丑”篇中孟轲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这里的“戒”是指“戒除”的意思。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人们在不同的阶段要具备不同的“戒”。

在少年时,要戒色;在青年时,要戒斗;在老年时,要戒得。

这也是孟轲对于取舍的建议,要站在一个更高的道德高度上进行取舍,才能做出最正确的决策。

导读: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是一篇对于孟轲名言的分析文档,主要从语言逻辑、哲学思想和蕴含的情感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解读简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希望能帮到大家,还要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篇1《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1)节选自《孟子·告子(上)》。

(2)鱼,我所欲也:鱼是我喜欢的东西。

欲,想要,喜欢。

(3)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4)二者不可得兼:两种东西如果不能同时得到。

可得,同义词复用,能。

兼,同时得到。

(5)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相同。

(6)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需要的。

亦,这里同“固”,本来。

(7)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8)舍生而取义者也:(我宁愿)舍弃生命而去求得义。

而,连词,并列关系。

(9)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者,“所欲”是主语,“有”是谓语,“甚于生者”是宾语。

于,介词,比。

(10)故不为苟得也: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

苟得,苟且偷生的意思。

(11)死亦我所恶:死本来是我厌恶的。

恶,讨厌,不喜欢。

(12)故患有所不避也:所以,祸害中有我不该躲避的。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以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以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以及赏析《》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性的一些探讨,孟子认为,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

二者不可得兼(3),舍(4)鱼而取(5)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为苟得(9)也;死亦我所恶(10),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

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则(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20)也?由是则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23)贤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27)耳。

一箪(28)食,一豆(29)羹,得之则(30)生,弗(31)得(32)则死。

呼尔(33)而与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尔而(37)与之,乞人不屑(38)也。

万钟(39)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40)焉!为宫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识穷乏者(43)得我(44)与(45)?乡(4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47)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谓失其本心(49)。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翻译及赏析一、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二、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鱼我所欲也》文言课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文言课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文言课文翻译及赏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

(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

(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

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

(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

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

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欢迎参考阅读!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篇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

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

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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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原文以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以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以及翻译《鱼我所欲也》原文以及翻译理解这篇文章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先从这篇文章的翻译开始学起,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鱼我所欲也》原文以及翻译,欢迎大家阅读。

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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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

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

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欢迎参考阅读!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展深化探讨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见杀身成仁。

下面是我带来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的内容,欢送阅读!《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行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行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那么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那么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那么生而有不用也;由是那么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那么生,弗得那么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那么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行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是我所宠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宠爱的,假如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宠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宠爱的,假如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宠爱的,但我所宠爱的还有赛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假如人们所宠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但凡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行以采纳呢?假如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但凡能够用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行以干呢?采纳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愿采纳;采纳某种方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愿采纳。

由此可见,他们所宠爱的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紧要的事(那就是不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请参考!《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鱼我所欲也注释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注释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注释及翻译鱼我所欲也注释及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鱼我所欲也注释及翻译,希望能帮助到您。

原文阅读: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或者是“舍生取义。

”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注释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

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

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

取:求取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

甚:超过;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

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

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赏析《鱼我所欲也》翻译及赏析导语:《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主要告诉我们要舍生取义,以下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鱼我所欲也》的翻译及赏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可打印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可打印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可打印《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些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仅供参考。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鱼我所欲也》是中国古代文学巨匠屈原所写的一篇诗歌作品。

该诗歌既可以当做一篇抒情诗,也可以被视为一篇抒发时代思想的政论诗。

今天我们来一起欣赏和赏析这篇脍炙人口的经典之作。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而为此,有庆忍二者而一取,旁人谓其亏欠,躯体不全而留取之者,吾恶得已乎!诗歌的开头,主人公表明了自己的追求和抉择。

鱼和熊掌都很美味,但是只能够二选一。

主人公选择留下熊掌,却放弃了美味的鱼。

他因此遭到其他人的责备,但是他根本不在意。

乃投之深渊,蝼蚁亦有所持。

然则蝼蚁之穴微小,所持之物微细,而其糜餐之味,百味也。

且夫水行而龟不备,兔走而狗不得,至人无已,达者为天。

接着,主人公用一个小小的比喻来描述他自己是怎样做到了舍鱼取熊掌。

他把自己比作投入深渊之中的人,与蝼蚁相比较。

蝼蚁是如此微小,但是它们所能够利用的物品也很微小。

然而,蝼蚁的糜餐,却有着百味。

在诗歌的结尾处,主人公再次运用比喻来表达自己的信念和态度。

人类不比龟兔和狗,因为人类有一种叫达者为天的想法,只要愿意努力,什么都是可以达到的。

在《鱼我所欲也》这首诗歌中,屈原表达了他对人生、抉择和处世的看法。

他认为,人生就像一个选择题,每个人都需要在两个或多个选择中进行抉择。

而且,为了获得自己所想要的最好的结果,有时候人们不得不放弃其他选择中的有利之处。

这首诗歌中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他舍鱼取熊掌,就是为了获得他所希望的,尽管他可能为此付出一些代价。

此外,在这首诗歌中,屈原还表达了他对生命的珍视,以及对达成目标所必须的付出的敬意。

他认为,与其畏惧危险和困难,不如在实现目标时毫不犹豫地前行。

人类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只要放飞自我,努力追求,追求自己心灵深处渴望得到的东西,我们就有可能达成我们的人生目标。

《鱼我所欲也》是一篇诗歌,但它也是一篇哲学性的作品。

它能够让人们反思他们自己的生活和抉择。

这篇诗歌中的主人公所表达的态度,也让人们感受到了一种勇气和坚定。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译文及鉴赏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译文及鉴赏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译文及鉴赏[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①也,熊掌②,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③,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④,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⑤也。

死亦我所恶⑥,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⑦甚于⑧生,则⑨凡可以⑩得生者何不用(11)也!使(12)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13)是(14)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15)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16)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17)贤者(18)有是心(19)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20)耳。

一箪食(21),一豆羹(22),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23)。

万钟(24),则不辨礼义(25)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26)焉?为宫室(27)之美,妻妾之奉(28),所识穷乏者得(29)我欤(30)?向(31)为(32)身死而不受,今(33)为宫室之美为(34)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贫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35)?此之(36)谓失其本心(37)。

[注释]①欲:喜爱。

②熊掌:熊的脚掌。

③兼:动词,一手持两禾,引申为同时进行两件事或占有几样东西。

④亦……亦……:相当于“是……,也是……。

古代汉语并列复句中常见的关联词,其中前一个“亦”所包含的“也”的意思已虚化。

亦,原本,本(是)。

⑤苟得:苟且求得(生存)。

意思是只要能活,不择手段。

⑥恶(wù):厌恶。

⑦莫:没有什么。

⑧甚于:超过。

⑨则:连词,那么。

⑩可以:可用来。

以,用来。

(11)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使:假使。

(13)由:经由,通过。

(14)是:此,这里活用为无定代词,相当“某”。

(15)辟:通“避”。

(16)是故:所以。

(17)非独:不仅。

(18)贤者:道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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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文言课文翻译及赏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作者:未知原文OriginalText译文TranslatedText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

(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

(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

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

(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

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注释】[1]选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7]勿丧:不丢掉。

[8]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10]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

尔,助词。

《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

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

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

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11]蹴(cù):用脚踢。

[12]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3]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

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14]辩:通“辨”,辨别。

[15]何加:有什么益处。

[16]奉:侍奉。

[17]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与,通“欤”,语气助词。

[1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了不接受(施舍)。

乡,通“向”,从前。

[19]已:停止,放弃。

[20]本心:天性,天良。

【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孟子语录》(以下简称《孟》)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

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孟》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

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告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

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

《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如果把《孟》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

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

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

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

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

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

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

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

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

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

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

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

“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孟》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孟》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孟》文的出处看,《孟》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

《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

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

”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

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

”(《告子上》)又说:“义,路也。

……惟君子能由是路。

”(《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

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

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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