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康德的四范畴到格莱斯的四条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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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原则视角下《破冰行动》中蔡永强的会话含义分析

合作原则视角下《破冰行动》中蔡永强的会话含义分析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No.5,2019Genera.No.1702019年第5期(总第170期)Journal of Qiqihar Junior Teachers ’College引言《破冰行动》是一部以真实缉毒案件为原型的悬疑刑侦剧,一经播出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掀起了新一轮的观剧热潮。

剧中成功塑造了一系列深谋远虑、刚正不阿的正面形象,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剧中最令人称道的角色,当属面冷心善的东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队长蔡永强。

虽然只是配角,没有惊险刺激、夺人眼球的戏份,但剧中蔡永强和上级李维民谈话时的台词精雕细琢,内容丰富却又滴水不漏,成为该剧耐人寻味的看点之一。

最近,网络上对蔡永强的谈话进行分析的文章和帖子越来越多,但大都是影迷的直观感受,鲜有语言学者关注于此,因此许多观点和看法都缺乏语言学的理论指导。

本文将引入语用学中格莱斯的合作原则,选取第17、18集中蔡永强和李维民谈话的转写文本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蔡永强台词中的会话含义,帮助观众和读者更好地理解剧中该人物的心理活动和性格特征,把握剧情发展。

一、合作原则理论和会话含义1967年,语言学家格莱斯在哈佛大学演讲时提出了“合作原则”(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1]。

格莱斯认为,在日常交际活动中,为了谈话的顺利进行,人们通常会自然地持合作态度,即交际双方都遵守合作原则。

因此,格莱斯提出了“合作原则”:在交际的过程中,人们的谈话应该符合交际的目标和方向。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原则,格莱斯借鉴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四个哲学范畴体系,把合作原则具体化为四个准则:[2](1)量的准则。

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

(2)质的准则。

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关系准则。

说话要有关联。

(4)方式准则。

避免晦涩;避免歧义;简练;井井有条。

[3]依据格莱斯理论,人们在言语交际时往往会遵循“合作原则”,达到预期的“会话含义”。

再议格莱斯合作原则

再议格莱斯合作原则

Modern Linguistics 现代语言学, 2014, 2, 172-178Published Online November 2014 in Hans. /journal/ml/10.12677/ml.2014.24021Reconsideration of Grice’sCooperative PrincipleYidan Gao1, Huiqiong Duan2,31School of Film and Television Technology, Shanghai University, Shanghai2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Nanchang Hangkong University, Nanchang3Faculty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Auckland, Auckland, New ZealandEmail: 452661729@, hdua584@Received: Sep. 8th, 2014; revised: Oct. 10th, 2014; accepted: Oct. 18th, 2014Copyright © 2014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licenses/by/4.0/AbstractGrice’s Cooperative Principle is the most influential contribution that Grice made to linguistics.Although it has been a central topic of pragmatics, it is a controversial topic. The theory’s connota-tion regards that when communicating, people intentionally or unintentionally insist what he called Cooperative Principle (CP). They communicate based on the following basic assumptions: people communicate with each other while trying to cooperate to build a meaningful dialogue. Since the main term “cooperation” is different from “cooperation” concept for its everyday use,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s are generated. In order to thoroughly understand this concept, this paper will ex-amine various statements related to Grice’s CP to interpret its in-depth meaning.KeywordsPragmatics, Grice’s Cooperative Principle再议格莱斯合作原则高一丹1,段惠琼2,31上海大学影视学院,上海2南昌航空大学外国语学院,南昌3奥克兰大学教育学院,奥克兰,新西兰Email: 452661729@, hdua584@收稿日期:2014年9月8日;修回日期:2014年10月10日;录用日期:2014年10月18日摘要格莱斯合作原则是格莱斯对语言学做出的最有影响的贡献。

格莱斯合作原则

格莱斯合作原则

格莱斯合作原则(一)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会话是人们在交际过程中彼此间的谈话。

格莱斯认为会话受一定条件的制约。

人们的交谈要是成为一连串互相连贯的话,参加交谈的人就需要共同朝向一个目的(或一组目的)相互配合。

这是会话中参加交谈的人共同遵守的原则,格莱斯把它称为“合作原则”。

他认为会话的合作原则是一组具体的会话准则,其中包括:(1)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说出的话应尽可能多包含需要的信息;(2)质量准则(Maxim of quality):言语要真实,不要说假话;(3)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话语要切题,切忌文不对题;(4)方式准则(Maxim ofmanner):话语要清楚简明,不要无故而含糊其辞、模认为,不管人们有没有违反准则,言外之意都有可能产生。

他还指出,言外之意具有如下五种特征:(1)可推理性。

言者努力去传达会话含义及听者能够理解会话含义这一事实表明会话含义是可以推理的。

(2)可删除性。

会话含义的存在依赖于诸多因素:所用词语的规约含义、合作原则、语言与情景语境等等。

一旦其中任何因素被删除或发生变化的话,会话含义也同样会变。

(3)不可分离性。

该特征是指规约含义是依附于言语的语义实体,而非语言形式之上。

因此运用同义词而会话含义不变是可能的。

换言之,尽管具体词语可能改变,但是会话含义却不会与总体话语分离开来。

(4)非规约性。

会话含义是非限定的,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

它不存在于言者说了什么,而在于话内的含义。

(5)不确定性。

在一个对话里,言外之意是开放的,它具有多重含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二、合作原则与翻译合作原则为我们在进行翻译活动的过程中提供较为可靠的理论依据,这可以使我们所翻译出来的译文地道、可读性强,因此,我们在进行翻译活动的时候,应处处以合作原则为理论指导,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字面与非字面意思的翻译。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

3、“格莱斯准则似乎直接反映了英语世界广为推崇的一些观念,如真诚、简洁和相关”。

思考一下格莱斯准则与你所使用的语言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不同行为准则的例子吗?译者如何处理其中的区别?一、格莱斯的合作原则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莱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了合作原则,其初期是为了使交际更顺利进行而提出的。

该原则指出,人们在进行交际时,交际双方会有意无意地遵循着某一原则,从而使交际话题得以顺利延续直至交际任务结束。

遵循该原则,有助于交际任务向着指定目标准确、高效且顺利地完成。

但合作原则也并非时时刻刻都存在,因为出于某些情感和语境(如为了达到幽默效果等)的需要,交际双方在进行交际的时候,有时也会打破这一原则。

同理,翻译其实也是一种交际。

它是一种在两种不同文化之间进行的交际,是一种文化通过另一种语言进行再现的文化交际活动。

因此,我们在做翻译的时候也会运用到合作原则。

格莱斯将合作原则理论具体分为四点:1.数量原则:①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②所说的话不应该超过交际所需的信息量。

2.质量原则:①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②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相关原则:说话要相关,即:话题关联。

4.方式原则:①说话清楚、明了;②避免晦涩;③避免歧义;④简练。

这四个原则的价值不仅在于帮助我们分析人们遵守、使用原则的情况,更在于揭示人们在说话者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下,如何根据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者的内在含义。

这在汉语的修辞格里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违反合作原则的修辞格王希杰先生认为“修辞格”是“为了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而有意识地偏离语言和语用常规之后,逐步形成的固定格式、特定模式。

”就是说,第一,修辞格具有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作用;第二,修辞格是对语言的和语用的常规的一种偏离;第三,修辞格是一种格式,有它自己的结构模式。

由此可见,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于修辞格的使用常常会偏离语用和语言常规,即偏离合作原则中的某些常规准则。

然而,这些修辞格的使用虽说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某些常规准则,不但没有对听话者进行话语理解产生任何不利的影响或障碍,反而使语言表达变得意味深长、富于艺术性,增强了语言表现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实现了独特语用意义的表达需要。

论格赖斯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准则

论格赖斯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准则

论格赖斯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准则作者:王丽珍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21期摘要: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在《逻辑与会话》一文中提出,人们在交际中为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交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他把这种共同遵守的原则称之为“合作原则”。

格莱斯利用日常语言学派的概念分析手段,对合作原则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合作原则;准则;语用学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1-000-01一、合作原则的含义保尔·格赖斯(Herbert Paul Grice 1913-1988)是美国语言哲学家。

他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威廉詹姆斯的讲座《逻辑与会话》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会话含义理论。

随后在《Routledge 哲学百科全书》里,格莱斯的这一理论被这样写道:Grice对会话普遍规则的概括“开了语用学的新纪元”[1]。

会话合作原则是语用学的核心内容,在日常言语交际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格莱斯指出“:我们可以给出一个要求参与者(在其余情况下均保持不变的条件下)遵守的笼统的一般原则,即在你参与会话时,你要依据你所参与的谈话交流的公认目的或方向,使你的会话贡献符合这种需要。

人们把这个原则称为合作原则。

”[2]正是有了这种原则,交际双方才能顺利进行会话,人们之间默契的语言交流活动离不开交际双方共同的努力,交际双方遵守会话合作原则才能达到有效的交际目的。

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包括数量范畴、质量范畴、关系范畴、方式范畴这四个范畴,它们各自又有与之相关的准则。

二、合作原则的准则1.数量准则所说出的话按照当前会话需求提供适量的信息;不提供比需求信息更多的信息。

在日常交流中,交际双方都会遵守量的准则,提供会话所需要的信息,以保证会话顺利进行。

当说话者提供少于当前交流所需的信息时,数量准则被违反。

例如:A正在为他的一个学生写推荐信,这个学生是一份哲学工作的候选人,他的信是这样写的:“尊敬的先生,X先生精通英语,并按时上指导教师的课。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可真是个有意思的东西!它告诉我们,在日常交流中,大家其实并不是随便胡乱说话的,背后有个不成文的“游戏规则”。

这些规则就像是大家心照不宣的默契,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却也不需要明说。

比如,咱们吃饭的时候,没谁会特意提醒你“把筷子放下”。

说到格莱斯的四个准则,它们简直就是人际交往中的黄金法则,能让你避免尴尬、化解误解、提升沟通效率。

到底是咋回事呢?咱慢慢聊。

得说说“数量准则”——说话要适量。

就像做菜,盐放多了太咸,放少了没味,合适的量才能出彩。

大家都知道,越是接地气的人,越懂得在对话中控制自己的话语量。

有些人说话特别能拉呱,简直就是话匣子一开,就停不下来。

可越是多说,越是让人觉得啰嗦。

反过来,又有些人,一句话不多,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

话说得多了没人听,少了又觉得你不够诚恳。

嗯,拿捏得好,才是王道!就像聊个八卦,别一开口就讲大半天的背景,搞得别人都没耐心听,等你说完,大家都走了。

你要是能控制得当,给人点“悬念”,说出来的东西又恰到好处,那才叫会说话!咱聊聊“质量准则”——你得说的是真话,不造假。

你想啊,如果你总跟人家说些假话,或者胡乱编些故事,迟早有一天会露馅的。

就像有一次朋友和我说:“我昨晚吃了个大龙虾,简直美得不要不要的!”但我瞅见她手机上显示的是外卖订单,根本没买龙虾。

哈哈,这种小把戏,聪明人一眼就看穿了。

说谎可能能逃一时,但逃不了一世。

格莱斯这个准则提醒咱们,交流得有诚意,不能说些空话、假话,别让对方怀疑你的真诚,否则信任就崩塌了。

所以,在说话时,记住一句话:真金不怕火炼,诚实的对话才最有力量!然后,再来看“相关性准则”——说话得有重点。

你总不能在聊天气的时候突然给别人讲起你的装修经历吧?大家都在讨论电影,结果你非要插一句“我今天中午吃了个鸡腿”。

这会儿没人能跟上你的话题,不是吗?说话就得围绕主题,别东扯西拉。

就像你去参加聚会,大家都在讨论电影,你突然插话说“我家狗狗最近特别可爱”,结果大家都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接你。

合作原则介绍

合作原则介绍

(6)A :How is your boy friend ? B :Oh , he is a machine . (7)A :Where is the milk ? B :I' m going to the supermarket this afternoon . 从表面看, 上两例中B 的回答都答非所问, 似乎是不合 作的, 但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却是司空见惯的。例(6)中 B 没有直接回答男朋友怎样, 而是通过说男朋友是机器, 让 对方揣摩出她男朋友只知工作, 不会体贴自己的含义。而 例(7)中,B 通过说明下午要去超市告诉A 家里没有牛奶了, 他(她)下午就去买这样一个事实。
对于上述准则,格赖斯指出:
1.这些准则各自都具有不同的重要性。例如“质”
准则第一条是首先要遵守的,然后才能谈其他准则; 而话语冗长,至多只能引起一些温和的批评而已。
2.谈话是一种有特定目的的行为,除了谈话之外的其
它活动领域,上述准则至少有一部分也适用。比如我 在修车时需要四枚螺丝,希望你递过来四枚,而不是 两枚或者六枚。这是量的准则.又如我在做蛋糕,希 望你递来的是糖而不是盐。这是质的准则。
例2:女:你能一辈子只爱我一个吗?
男:当然能! (浮想:在一个后面加上“小时”,哈哈!) 女:假如你失去了我,你会怎样? 男:茶不思饭不想(我只想去喝酒,好好庆祝庆 祝!) 这是一段情话大逼供,几乎每句话都加了括弧,去掉 这些括内的内容,意思表达依然完整,发话人有提供多余 的信息,明显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量的准则,从而产生了 会话含义,让人忍俊不禁。这段话违反了量的准则的第 二种情况。

榆林学院学报2009年5 月第19 卷 第3 期
格赖斯认为,在一个普遍原则下面,往往可以具体分

合作礼貌原则

合作礼貌原则

例 甲:你认为我的新发型怎么样?

乙1:怎么这么难看!

乙2:马马虎虎吧。

乙3:真漂亮,正是我喜欢的那种。

在三个人的评价中,乙1违反了赞誉准则,没有赞誉对方甚
至贬低对方,可想而知对方听了后心情肯定不好,马上会降低对
乙1的好感,如果是两个好朋友以后都有可能分道扬镳;乙2虽然
没有直接贬低对方但缺少赞誉,也不会给对方带来好感;只有乙
关联准则指发出的信息与话题和对方的谈话内容要有相关性。
也就是说,你所说的话和目前你们正在讨论的话题有紧密的联 系。
例 甲:孙院长的报告我觉得不怎么样,你觉得呢?
A.我有同感。 B.还可以。 C.你们都这么认为? D.12点了,该下班了。
(关联) (关联) (部分关联) (无关联)
四、方式准则(manner maxim) 方式准则指选择对方能够顺利理解的方式说话。
合作原则& 礼貌原则
合作原则
• 合作原则(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是语言学家格赖斯 (Herbert Paul Grice 1913-1988)在他的著作“Logic and Conversation”(1975)提出的。格赖斯认为, 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对话双方似乎在有意 无意地遵循着某一原则,以求有效地配合 从而完成交际任务。因此,格赖斯 (H.P.Grice)提出了会话中的“合作原 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简称CP)。
C让自己的收益程度做到了最小,吃亏程度做到了最大,让听
话人就是想拒绝也无法拒绝,并且会非常高兴地准备一杯美
味的咖啡给说话人。
三、赞誉准则又叫赞许准则。(Approbation maxim)

合作原则介绍

合作原则介绍

违反“合作原则”的表现形式
1) 暗中坦然违反准则(quietly and unostentatiously violating)。
发话者暗中坦然违反合作原则,也就是说谎,违反了质量准则。如: (1) Jim:Would you like to come to the party, please ? Mary:Sorry, I have promised Jack to go shopping.
1、量原则(maxim of quantity)
(1)所说之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 (2)所说之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在谈话时,量准则规定了我们话语中所提供的信息量。格赖斯认为,当谈话双方 交流时,话语中所提供信息量不应该多也不应该少,只需要提供给对方所需要的信 息量即可,其中不应包括对方不期待的内容。例如 A 与 B 在进行会话: A:你叫什么名字? B:我叫小强。 显然,A 对 B 提出问题,是想让 B 说出他准确的名字。所以,B 的答案中不应 含有与此问题无关的其它信息。如果 B 的名字确实叫小强的话,那么 B 就遵守了 量准则。如果 B 回答说:“我叫小强,是一名学生,刚刚读大一。”显然 B 所提 供的信息超出了 A所需要的内容,即 B 的回答中包含了对方不期待的内容。在这 种情况下,B 的回答违反了量准则。
(4)Mike: Where does Jane live? Tom: Somewhere in the south of the city.
在这则对话中,Tom 的回答违反了数量准则,因为他所提供的信息没 有达到Mike 需要的详尽程度。 但Tom 确实不知道Jane 的具体住址,他不能胡乱说一个地址给Mike,也 就是为了维护质量准则。
当代外语研究 第11期,合作原则的哲学轨道

浅析合作原则及其应用

浅析合作原则及其应用

文_摘要:1967年,哲学家格莱斯就话语交际的普遍规律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首次提出了用于解释人类话语交际规律的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现在已经被视为是语用学领域的重要理论之一。

关于合作原则的相关研究层出不穷,为其后语用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后来的学者也不断借鉴这一理论并继续创新,如Sperber 和Wilson 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提出关联理论,弥补了其不足之处又提出了新的视角。

本文将对合作原则的内涵及其相关应用进行简要阐述,旨在使语言学习者加深对合作原则的理解。

关键词:合作原则;四准则;语言交际哲学家、语言学家格莱斯认为,交谈是受制于一定的限制条件的。

准确来说,交谈之所以不是一串不连贯的话语,是由于交际双方都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这保证了交际原则的顺利进行。

他把这种交际活动中双方共同遵循的原则成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格莱斯认为,如果参考合作原则中各项准则进行言语交际,人们就可以推断出说话人在话语中有意超越字面含意的隐含含意。

因此,他将合作原则定义如下:合作原则要求每一个交谈参与者在整个交谈中所说的话符合当时交谈的目的和方向。

它由四条准则组成。

如果说话人的话语表面上违反了合作原则下任何一条准则,那么他可能是故意这样做的,而受话人则要根据当时的语境,推断出说话人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意图,也就是要弄清楚他的话语含意。

因此,合作原则也被视为是解释会话含意的理论。

一、合作原则的四准则合作原则有四个范畴,每个范畴又包括一项准则和一些次准则:1、量的准则(Quantity Maxim)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

量的准则又包含两个次准则,即所说的话应该包含交际目的所需要的信息;所说的话不应该多于或少于交谈所期望的信息。

例如,四年一班有32名学生。

这句话包含的信息就是发话人所希望表达的全部信息,这个班里不是30人也不是40人,那么这就是遵循了量的准则。

也有违反量的准则的例子,甲问乙在做什么,乙说没做什么。

浅谈合作原则礼貌原则与关联理论

浅谈合作原则礼貌原则与关联理论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语言学研究本栏目责任编辑:谢媛媛浅谈合作原则,礼貌原则与关联理论蔡志芳(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贵阳550027)摘要:该文从格莱斯的合作原则谈起,论述了它的产生与影响,指出了它的不足,由此引出了后续语言学家们在研究合作原则的基础上继承,修正,补充并发展了这一理论。

其中以继承和修正为主的有Horn 的会话含义两原则和Levinson 的会话含义三原则,他们被称为新格莱斯主义;以补充为主的是Leech 的礼貌原则;以及以批评发展为主的是Sperber 和Wilson 的关联理论。

关键词: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关联理论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039(2016)22-0162-021合作原则合作原则是由美国哲学家格莱斯于1967年提出的,格莱斯认为人们在交际时只有相互合作,他们的交际才会成功。

所谓的合作就是说话人和听话人要努力朝相同的方向,为达到相同的目的来进行交际,双方要有共同的知识,而不能答非所问,出现云里雾里的现象。

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格莱斯又根据哲学家康德的“范畴表”中所提出的四个范畴:质,量,关系及方式,提出了四个准则。

第一,质的准则:要说真话,不能说没有证据的话;第二,量的准则,所说的话的量要包含达到交际目的的信息量即可,所说的话不能多于也不能少于要达到交际目的的信息量;第三,关系准则,所说的话要和交际的内容相关;第四,方式准则,所说的话要避免歧义,晦涩,啰嗦,要有条理。

在人们的实际交际中,在遵循合作原则的基础上,人们会故意违背四个准则。

当人们在交际中,在遵循合作原则的大前提下,而违背其下的准则是,就会引出会话含义。

格莱斯认为会话含义的产生有两种途径,其一是交际者通过遵守合作原则及其准则而产生的一般会话含义,也就是言表之意;其二是交际者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基础上而有意违反准则及其次则,而产生了特殊的会话含义,也就是言外之意。

我们通过例子来区分一般的会话含义和特殊的会话含义。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

格莱斯的合作原则

3、“格莱斯准则似乎直接反映了英语世界广为推崇的一些观念,如真诚、简洁和相关”。

思考一下格莱斯准则与你所使用的语言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不同行为准则的例子吗?译者如何处理其中的区别?一、格莱斯的合作原则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莱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了合作原则,其初期是为了使交际更顺利进行而提出的。

该原则指出,人们在进行交际时,交际双方会有意无意地遵循着某一原则,从而使交际话题得以顺利延续直至交际任务结束。

遵循该原则,有助于交际任务向着指定目标准确、高效且顺利地完成。

但合作原则也并非时时刻刻都存在,因为出于某些情感和语境(如为了达到幽默效果等)的需要,交际双方在进行交际的时候,有时也会打破这一原则。

同理,翻译其实也是一种交际。

它是一种在两种不同文化之间进行的交际,是一种文化通过另一种语言进行再现的文化交际活动。

因此,我们在做翻译的时候也会运用到合作原则。

格莱斯将合作原则理论具体分为四点:1.数量原则:①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②所说的话不应该超过交际所需的信息量。

2.质量原则:①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②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相关原则:说话要相关,即:话题关联。

4.方式原则:①说话清楚、明了;②避免晦涩;③避免歧义;④简练。

这四个原则的价值不仅在于帮助我们分析人们遵守、使用原则的情况,更在于揭示人们在说话者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下,如何根据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者的内在含义。

这在汉语的修辞格里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违反合作原则的修辞格王希杰先生认为“修辞格”是“为了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而有意识地偏离语言和语用常规之后,逐步形成的固定格式、特定模式。

”就是说,第一,修辞格具有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作用;第二,修辞格是对语言的和语用的常规的一种偏离;第三,修辞格是一种格式,有它自己的结构模式。

由此可见,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于修辞格的使用常常会偏离语用和语言常规,即偏离合作原则中的某些常规准则。

然而,这些修辞格的使用虽说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某些常规准则,不但没有对听话者进行话语理解产生任何不利的影响或障碍,反而使语言表达变得意味深长、富于艺术性,增强了语言表现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实现了独特语用意义的表达需要。

会话含义及其解读

会话含义及其解读

浅析会话含义及其解读[摘要]格莱斯的合作原则与会话含义学说在人们日常交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两种理论是根据语境研究话语的真正含义解释话语的言下之意及弦外之音。

运用格莱斯的会话含义学说可进行会话含义的推导,并进而深入地研究说话人的交际意图。

[关键词]合作原则准则会话含义一、引言第一个系统的阐述会话含义的内容及其产生的过程的人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哲学教授—保尔·格赖斯。

他于1967年的哈佛大学的讲座演讲会上,提出了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会话含义理论”以及“合作原则”及其包含的四条准则。

他认为,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对话双方似乎在有意无意地遵循着某一原则,以求有效地配合从而完成交际任务。

因此,格赖斯提出了会话中的“合作原则”。

具体来讲,“合作原则”指的是要尽量使你的话语在发出时能够符合你当时所参与的交谈的共同目的或方向。

格赖斯仿效哲学家康德在范畴表中把范畴体系划分为“量”、“质”、“关系”、“方式”的做法,提出了四个相应的准则以及相关的次准则。

这四个相应的准则是:1.量的准则:所说的话应该包含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而且尽量不要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

2.质的准则:所说的话应该力求真实尤其是不要说那些虚假的和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相关准则:所说的话应该是相关的。

4.方式准则:清晰明了的说出所要说的话,尤其应该避免晦涩、歧义的产生,语言要简炼、有条理。

格赖斯指出:这四个准则各自具有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在遵守各项准则上,不同的说话人,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侧重。

二、合作准则的违反如果人们遵循这些准则那么他们的谈话将会高效、顺利。

然而,人们在实际言语交际中,并非总是遵守“合作原则”,出于需要,人们会故意违反合作原则。

格赖斯把这种通过表面上故意违反“合作原则”而产生的言外之意称为“特殊会话含义”。

“特殊会话含义”解释了听话人是如何透过说话人话语的表面含义而理解其言外之意的。

有时遵循量准则的同时会违反质准则。

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语用艺术

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语用艺术

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语用艺术作者:刘宏宇来源:《人间》2016年第04期摘要:日常对话中,语言字面意思与说话人真实意图常有差异,格赖斯正是通过合作原则来解决这个问题,利奇提出礼貌理论来阐述人们违反或遵守合作原则的原因。

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是人们顺利进行谈话的基础,学习和掌握用会话含义理论分析话语,有利于提高语言鉴赏能力,根据不同语境,做出相应选择,达到最佳交际效果。

关键词:合作原则;礼貌原则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225-02一、会话合作原则(一)会话合作原则理论的提出。

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做演讲《逻辑与会话》时率先提出的。

他认为,为了实现成功的交际,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遵守一条基本原则,即“在参与交谈时,根据你所交谈的目的或方向的变化提供适切的话语”,这便是合作原则。

生活中,交际者并非时刻遵守以上准则,一旦说话者违反准则及次准则,听话者就会超越话语字面意思去理解话语的深一层意思,寻求说话人在什么地方体现着合作原则,于是就产生了“会话含义”。

会话含义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关于人们如何运用语言的理论,是语用层面上的意义,它构成了语用学的基础。

格赖斯认为会话含义产生于两种途径:一是交际者通过遵守合作原则及准则产生一般意义;二是交际者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有意违反某些准则而产生特殊含义。

对于特殊含义,格赖斯给予了高度重视,分别从量、质、关系和方式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量、质、关系和方式是格赖斯借助康德(Kant,I.)在“范畴表”中列出的量、质、关系和方式四个范畴的名称,在合作原则下面构建了四准则,每条准则又各有次准则:量准则,所说之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与所说之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质准则,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与不要说证据不足的话;关系准则,要有关联,切合题旨;方式准则,避免晦涩、歧义、啰嗦,要有条理。

读书心得——简评《麦琪的礼物》

读书心得——简评《麦琪的礼物》

读书心得——简评《麦琪的礼物》一、欧·亨利的写作风格及背景欧·亨利是世界著名的美国短篇小说家,他的大多数小说以20世纪早期的纽约为背景,讲述普通人的生活,呈现他们的善良、慷慨、勤奋的一面,同时揭示他们自大、吝啬、虚伪的另一面,而且深刻洞察了20世纪早期的美国社会。

他的小说以诙谐的叙事和令人意外的结局著称,也常被称为“欧·亨利式结局”。

他的写作特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首先,他的写作风格很受欢迎。

简短的句子、生动的口头交谈和下层阶级的各种生活,使他的短篇小说更具可读性。

其次,写作风格具有灵活性。

他是世界著名的语言表达和人物描写大师,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句子结构和修辞。

第三,写作构思十分细腻,倾向于用不同的颜色来刻画人物,创造独特的气氛。

第四,他善于把简单的语言与扭曲的情节相结合,表现人们无私的爱和献身精神。

最后,他试图呈现美国社会的真实缩影。

欧·亨利为美国短篇小说开创了一种全新的风格,并成为其他作家短篇小说成就的试金石。

”《麦琪的礼物》写于20世纪初,这一时期,美国正经历巨大的社会变革:消费文化迅速发展,对美国人民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会更好地理解他们为什么用这种方式表达爱:20世纪,随着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消费文化开始盛行,礼物不再是一种私人物品,人们往往通过购买礼物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麦琪的礼物》为我们提供了一扇窗口,打开了探索20世纪初美国社会的视角。

二、合作原则简介美国语言哲学家保罗·格莱斯最早提出了合作原则:“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交流和对话的世界里。

在交流过程中,合作是成功沟通的基础。

当人们交流时,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并保证他们能顺利地进行谈话,参与者总是下意识地遵循一定的原则来帮助彼此相互理解和合作。

”从格莱斯的观点来看,合作原则意味着“使你所说的话,在其所发生的阶段,符合你所参与交谈的公认的目标或方向”。

为了进一步阐述合作原则,格莱斯借用德国哲学家康德所定义的数量、质量、关系和方式四个范畴的概念,每个范畴的内容称为准则,即合作原则四条准则:数量、质量、关系、方式准则。

从康德的四范畴到格莱斯的四条合作原则——浅谈传统哲学对语言学的指导作用

从康德的四范畴到格莱斯的四条合作原则——浅谈传统哲学对语言学的指导作用

2 格 莱 斯 合 作 原 则 ( o ea v rnil 的提 出 c p rt ep icpe o i )
合 作 原 则 ( o ea v r c l)是 由美 国哲 学 家 格 莱 斯 c p r i pi i e o te n p fa lG ie P u r 1于 1 6 年 在 哈 佛 大学 的一 次 讲 演 中 提 出来 的 。 c 97 这
语 言 学 文 章 编 号 : 6 2 1 7 ( 0 10 — 0 1 0 1 7 — 5 8 2 1 )4 0 2 - 2 康 德 不 是 在 主 体之 外 则 是 在 主 体 理性 自我 本 身 来 建 立 自己 的 范 畴 体 系 , 认 为 范 畴 不 是 经验 概 念 , 不 是 把 范 畴 看 成 是 “ 赋 他 也 天 观念” 。康 德 认 为 范 畴存 在 于认 识 主 体 的 判 断 逻辑 功 能 中 , 给 并
出 了下 列 范 畴 表 : ( ) : 、 、 ; 2 质 : 在 性 、 定 性 、 “1量 一 多 全 () 实 否 限
中图 分 类号 :G6 2 4
文 献 标 识 码 :A
哲 学 与 语 言 学 作 为相 互 伴 生 的重 要 研 究 学科 , 相 促 进 中 , 在
共 同发 展 。海 德 格 尔 “ 即 是 思 ” 彭 富春 , 9 1 6 的 观 点 , 诗 ( 19 :) 阐述 了两 者 同 出 一 源 的重 要 意 义 。随 着 当 代 哲学 的语 言 学 转 向 和后
第 8卷 第 4期
Vo. N . 18 o4



杂 志
21 0 1年 4月
Re nd W rt roAp i 0 1 r 2 1 l

语用学中的合作原则

语用学中的合作原则

语用学中的合作原则摘要: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听到这样的评价:“这家伙也太不会说话了”、“她很会说话”。

会与不会涉及到语用学的相关知识。

而合作原则是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对生活世界的话语交际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简短介绍了合作原则的概念,并从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入手,加以举例,从遵守和违反两个维度对合作原则与话语表达的关系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合作原则;量准则;质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一、合作原则“合作原则”是由哲学家格莱斯提出的,所谓的合作就是说话人和听话人要努力朝相同的方向,为达到相同的目的来进行交际。

二、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格莱斯提出四条相应的准则,每条准则又各有几条次准则:1.量准则。

即所说之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所说之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2.质准则。

即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不要说证据不足的话。

3.关系准则。

即要有关联,切合题旨。

4.方式准则。

即要通俗明白,避免晦涩;要清楚明了,避免歧义;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要井井有条,避免杂乱。

三、遵守合作原则的话语交际合作原则是人们在话语交际中共同遵守的一般原则,合作原则理论对于解释话语交际具有重要的意义。

1.通过遵守质准则而实现在日常的交流沟通中,如果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使得交流顺利进行,就必须首先要遵守质准则。

例1:A:“请问在哪里可以买到围巾?”B:“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哪里有百货商店。

”如果B确实不知道哪里有商店,那么他遵守了次则一,虽然没有给A提供需要的信息,但仍是合作的行为。

2.通过遵守量准则而实现在交流过程中,如果信息过多,会给理解带来干扰和不便。

如果信息过少,则不能满足交际者的信息期待。

例:A:“可以把你的习题册借给我一下吗?”B:“好的。

”交际双方往往在听了对方的话语后,根据要求提供对方需要的信息,如此循环往复,便构成了复杂的话语交际。

3.通过遵守关系准则而实现在交流中,交际双方必须围绕同一话题展开,要努力使自己的话有关联。

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与翻译原则_吴新民

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与翻译原则_吴新民

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与翻译原则吴新民(南京审计学院外语系,南京 210029)摘要: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四准则源于康德哲学的质量、数量、关系和方式四个哲学范畴,不仅适合人类口语交际,也适合翻译。

翻译也是一种 会话 ,也应当遵守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四准则,有时译者需要违反某些准则,以在更高层次上更好地遵守翻译 会话 合作原则。

关键词: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范畴;翻译 会话 合作原则;译文 话语中图分类号:H 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687(2006)12-0119-03作者简介:吴新民(1964-),男,安徽芜湖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认知语言学和英汉语对比研究。

收稿日期:2006-09-10格莱斯(G r i ce)的会话合作原则(coopera tive pr i nci p le)是人类有效会话交际的基础,是说话人和听话人无意识中都在遵守的原则。

该原则要求话语与会话的现阶段和现时目的及方向所要求的相一致,以使会话能顺畅有效地进行下去,完成交际目的。

它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第一条准则是数量准则,即所说话的详尽程度要与交谈的现时目的相一致,既不更详,也不更略;第二条是质量准则,即不要说自己认为不真实或缺乏证据的话;第三条是关联准则,即所说的话要贴切,要与交谈目的和方向有关系,不说不相干的话;第四条准则是方式准则,即所说的话要简洁明了,不拐弯抹角。

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源于康德的四个哲学范畴:质、量、关系、方式;格莱斯本人就是位哲学家。

康德认为所有事物都有自身一定的量的规定性、质的规定性、有与其它事物的关系、有自身存在的方式。

正是因为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源于这四个哲学范畴,使得它具有较强的概括力和解释力,不仅适合会话,而且适合人类其它有目的性的、合理的社会行为[1][2][3]。

本文主要讨论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对翻译的启示。

一、翻译与会话翻译是人类有目的性的、合理的社会行为之一,与会话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说是一种特殊方式的会话。

从康德的四范畴到格莱斯的四条合作原则

从康德的四范畴到格莱斯的四条合作原则

从康德的四范畴到格莱斯的四条合作原则摘要:美国哲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提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这一理论在语用学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作原则的四个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或者受到了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范畴理论的影响。

从两者的关系入手采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洞察出传统哲学理论对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范畴合作原则哲学语言学哲学与语言学作为相互伴生的重要研究学科,在相促进中,共同发展。

海德格尔“诗即是思”(彭富春,1991:6)的观点,阐述了两者同出一源的重要意义。

随着当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和后语言哲学的兴起,语言研究者不得不努力探究,两者的密切伴生关系。

在语言学理论中寻找其哲学依据,在哲学思想中找寻其语言学背景,都将成为研究者的新的思考点。

笔者就根据语用学合作原则的特点和目的,探究其哲学背景。

1、范畴(Category)1.1“范畴”的起源“范畴”一词,来源于希腊语。

早在古希腊第一个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时期,哲学的范畴定义就已经产生了。

在该学派对世界万物的“始基”的寻求过程中,哲学家率先提出了“水”、“无限”、“气”等概念,并被视为哲学范畴的雏形。

辩证法的奠基者之一的赫拉克利特发展了哲学范畴的概念,他提出了“对立”与“和谐”这对范畴。

毕达哥拉斯学派则提出十对范畴:有限与无限、奇与偶、一与多、左与右、阴与阳、静与动、曲与直、善与恶、正方与长方。

这些成对范畴的提出本身,对于后来开展对范畴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爱利亚学派的代表巴门尼德在欧洲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存在”范畴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的命题,另一代表芝诺反对赫拉克利特“一切皆动的思想”,突出了“静”这一范畴,并使之绝对化。

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第一次提出了“虚空”这个范畴同时被视为一种原始的空间理论。

柏拉图提出了所谓的“通种”论,认为最普遍的范畴有六个:存在、非存在、同、异、运动和静止。

它们构成三对相互对立又互相结合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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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德的四范畴到格莱斯的四条合作原则摘要:美国哲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提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这一理论在语用学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作原则的四个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或者受到了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范畴理论的影响。

从两者的关系入手采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洞察出传统哲学理论对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范畴合作原则哲学语言学哲学与语言学作为相互伴生的重要研究学科,在相促进中,共同发展。

海德格尔“诗即是思”(彭富春,1991:6)的观点,阐述了两者同出一源的重要意义。

随着当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和后语言哲学的兴起,语言研究者不得不努力探究,两者的密切伴生关系。

在语言学理论中寻找其哲学依据,在哲学思想中找寻其语言学背景,都将成为研究者的新的思考点。

笔者就根据语用学合作原则的特点和目的,探究其哲学背景。

1、范畴(Category)1.1“范畴”的起源“范畴”一词,来源于希腊语。

早在古希腊第一个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时期,哲学的范畴定义就已经产生了。

在该学派对世界万物的“始基”的寻求过程中,哲学家率先提出了“水”、“无限”、“气”等概念,并被视为哲学范畴的雏形。

辩证法的奠基者之一的赫拉克利特发展了哲学范畴的概念,他提出了“对立”与“和谐”这对范畴。

毕达哥拉斯学派则提出十对范畴:有限与无限、奇与偶、一与多、左与右、阴与阳、静与动、曲与直、善与恶、正方与长方。

这些成对范畴的提出本身,对于后来开展对范畴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爱利亚学派的代表巴门尼德在欧洲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存在”范畴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的命题,另一代表芝诺反对赫拉克利特“一切皆动的思想”,突出了“静”这一范畴,并使之绝对化。

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第一次提出了“虚空”这个范畴同时被视为一种原始的空间理论。

柏拉图提出了所谓的“通种”论,认为最普遍的范畴有六个:存在、非存在、同、异、运动和静止。

它们构成三对相互对立又互相结合的范畴。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最卓越的范畴理论的奠基人。

“范畴的系统化发端于古希腊哲学。

范畴本身是亚里士多德制定的,他曾说明范畴是最一般和最基本的概念。

”(格拉日丹尼科夫,1988:7)“在古希腊哲学家中间,他(亚里斯多德)对范畴问题作了最有系统和最深刻的研究”(丕之,汝信,1961:3)。

作为专门的哲学术语的范畴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中。

在《范畴篇》中,他用语法中主词与谓词(或宾词)的关系来说明、阐释不同范畴间的区别和联系,按照主词与谓词的关系将范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属于只能作主词而不能作谓词(或宾词)的,这样的范畴就是所谓的“第一性实体”。

另一类是属于作为谓词而阐明主词(主体)的,包括“种”、“属”等“第二性实体”和“质”、“量”、“关系”等范畴。

可以说,亚里士多德从本体论角度建立了自己的范畴体系。

他把作为存在基本形式的范畴分为十类:“每一个不是复合的用语,或者表示实体、或者表示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

”(亚里士多德,1997:11)。

1.2康德的四范畴德国古典主义哲学家康德对于范畴理论有着重要的贡献。

康德的范畴学说源于亚里士多德,但是与亚里士多德不同的是:康德不是在主体之外则是在主体理性自我本身来建立自己的范畴体系,他认为范畴不是经验概念,也不是把范畴看成是“天赋观念”。

康德认为范畴存在于认识主体的判断逻辑功能中,并给出了下列范畴表:“(1)量:一、多、全;(2)质: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3)关系:偶然与实体(实体与属性)、因果性与依存性(原因与结果)、联系(主动的与被动的之间互相作用);(4)样式: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非存在、必然性——偶然性。

”(康德,1956:118)这一范畴表采用了亚里士多德范畴中的量、质、关系,又增加了“样式”作为第四类范畴。

进而在范畴逻辑体系中加入了自我意识逻辑判断功能。

这不仅仅符合主体思维的逻辑顺序,还综合统一认识的具体内容,因此可以看出康德的四范畴无论在形式、内容还是在结构和功能上,都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理论。

在康德的范畴表采用了三分法。

十二个范畴表中,每一类目下都列出了三个子项。

即。

每一类中的前两个范畴互为相反。

而第三个则是来自第二个范畴与第一个范畴的结合。

这正是一种“正-反-合”思想的体现。

2、格莱斯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的提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eiple)是由美国哲学家格莱斯(Paul 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一次讲演中提出来的。

这一原则现在已成为语言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尤其在语用学方面。

2.1定义“合作原则”就是在对话中。

为了保证交流的顺利进行,所有的交际者都应该遵守的一些基本的原则,也就是说,在交谈中,按照对话的需要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某个特定的时刻,交际者所说的话都符合交谈的目的(“Make your conversational contribution such as is required,at the stage at which it occurs,by the accepted purpose or direetion ofthe talk exchange inwhich you are engaged”)(语义学教程,1999:206)。

2.2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格莱斯将他所提出的合作原则分为四个准则:(一)量的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

(1)按交谈目的的需要提供足够的信息;(2)不要提供超出需要的信息。

(二)质的准则(The Maximof Quality)。

(1)不说你认为是假话的话;(2)不说你缺少足够证据的话。

(三)关系准则(The Maxim of Relation)。

说话要相关。

(四)方式准则(The Maxim of Manner)。

(1)避免含糊不清的表达;(2)避免歧义;(3)说话要简洁(避免不必要的罗嗦);(4)说话要有条理。

对合作原则的违反同样具有意义,在日常会话中。

我们往往不遵循这些准则,甚至故意违反这些准则,但依然能够互相理解,互相交流。

“这些准则并非说话的规则,而是人们在话语交际中所假设的使话语得以进行的一种底线,是人们理解话语的基础”(束定芳,2000:205)。

3、合作原则对康德四范畴的借用与对康德的四范畴比较可以看出,格莱斯在合作原则的各个总则上借用了康德的四范畴框架,他将四个原则命名为“质”、“量”、“关系”、“方式”这是对康德四范畴的一种借用。

而合作原则中的第一个原则:“(一)量的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所含的1、2细则,“提供足够的信息”和“不提供超出的信息”中的“足够”和“超出”构成一对反义。

这也是符合康德的“正一反”定律的。

当然,他也对此范畴在语言上的应用进行了相应的修改,首先是从命名上来看:合作原则第四个总则,合作原则称为“manner”中译“方式”,而康德的范畴中第四个为“样式”。

其次,除第一个原则外其他各个原则都做了相应的变化。

“(二)质的准则(The Maxim of Quality)。

(1)不说你认为是假话的话;(2)不说你缺少足够证据的话。

”这里“假话”与“缺少足够证据的话”是无法构成反义对的。

我们可以看出是格莱斯根据语言使用的实际情况对绝对意义中的“正-反”定律提出的修正。

由于语言使用的多变性、不确定性,使得格莱斯无法用康德的“三分法”对语言的使用进行分类。

这一点在其后的第三、第四原则与康德三、四范畴的巨大差异中更可以明确得到证实。

从上述的修改中我们可以看出格莱斯的“方式”更适合用于对言语的规范、在各原则的具体细则上,格莱斯的修改也是相对合理的,总之,作为在康德的四范畴理论启发下提出的“合作原则”没有为康德的范畴定义所约束,在具体的应用下能够发现并指出合理的具体解释原则。

4、结语作为一切学科工具的哲学,其指导作用是勿庸置疑的。

对语言学而言“哲学是语言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赵彦春,2004:1)。

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起,西方哲学进入了第三次转折,其研究重心逐步转移到语言本身。

哲学家开始强调知识的确定性、可验证性。

语言哲学应运而生。

根据对自然语言的不同态度,语言哲学家内部分为两派。

数理逻辑学家弗雷格、罗素和早期的维根斯坦等认为自然语言不够完善。

应该建立人工语言他们被称为人工语言学派、形式语言学派。

而摩尔、赖尔、后期的维根斯坦、奥斯汀、斯特劳森等则坚持对日常语言进行分析,他们认为自然语言是完善的。

此类的研究成果为现代语言学的发展。

特别是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一派哲学家的许多观点被当作语言学理论,如维根斯坦的含义和指称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和格赖斯的合作原则。

参考文献:[1]丕之,汝信,黑格尔范畴论批判[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2]格拉日丹尼科夫,曹一建译,哲学范畴系统化的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3]海德格尔著,彭富春译,诗·语言·思[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4]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6.[5]李福印,Koenrad Kuiper,语义学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6]束定芳,现代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7]亚里士多德,方书春译范畴篇,解释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赵彦春,语言学的哲学批判[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4.研究方向:英语教育及应用语言学。

苗萌(1982,9-),女,四川成都人,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讲师,研究生,文学硕士,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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