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检查管理方案办法》及监管检查要点解析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答案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BS2016-3)姓名:岗位:成绩: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3、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4、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6、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7、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机选派)。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8、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回答相关(询问),提供相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协助)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和要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共6章53条。 总则 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至第七条)
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 按照责任分担的理念,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有 关组织、协会、个人等的责任与义务,基本上与 《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一致
影响细菌生长的主要因素
时间:大多数细菌每10~20分钟繁殖一代,1个细
菌4~5小时可繁殖到上百万个。 由于细菌使人致病需要一定数量,
因此控制时间以防止细菌繁殖, 对于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具有重要意义。
影响细菌生长的主要因素
湿度:水是细菌生长所需的基本物质之一,在潮湿的
地方细菌容易存活。
酸度: pH4.6~7.0的弱酸性或中性食品中细菌很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 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 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原料采购验收有关法规要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 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莱食品。
常见的危害因素 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害
•化学性危害危害
•物理性危害
•(异物)
•细菌 •病毒 •真菌 •寄生虫
•农药 兽药 添加剂 •河豚 高组胺鱼 •四季豆 生豆浆 •贝类毒素 雪卡毒素
•金属 •玻璃 •石头 •头发
•
▲ 细菌
※重点了解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一、单选题A 2022年3月15日(正确答案)B 2021年3月15日C 2021年12月24日D 2022年1月15日2. 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分别为() [单选题] *A 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正确答案)B D级风险、C级风险、B级风险、A级风险四个等级C 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四级风险四个等级D 四级风险、三级风险、二级风险、一级风险四个等级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应当由()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单选题] *A 2名以上(含2名)(正确答案)B 3名C 1名D 4名4. 体系检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为导向,对特殊食品、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等的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的系统性监督检查。
[单选题] *A风险防控(正确答案)B领导作用C ISO9000D风险思维5.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单选题] *A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正确答案)B 5000元C 5万元D 1万元二、多选题1.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的情况的检查。
*A食品销售者资质(正确答案)B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正确答案)C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正确答案)D网络食品销售(正确答案)2. 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包括()的情况的检查 *A注册备案要求执行(正确答案)B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确答案)C原辅料管理(正确答案)D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正确答案)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干涉:() *A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等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正确答案)B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正确答案)C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正确答案)D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和设备(正确答案)E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正确答案)4. 可以认定为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的情形分别是() *A文字、符号、数字的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繁体字,或者外文翻译不准确以及外文字号、字高大于中文等的;(正确答案)B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或者对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的;(正确答案)C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称或者简称等不规范的;(正确答案)D营养成分表、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或者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0”界限值、标示单位不规范的;(正确答案)E对有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标注了“未添加”,但未按照规定标示具体含量的;(正确答案)5.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等情况 *A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正确答案)B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正确答案)C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正确答案)D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正确答案)E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
1.生产场所卫生检查:检查生产场所的卫生状况,包括墙壁、地面、
天花板、设备、器具、容器、包装材料等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污染、
异味等问题。
2.原材料检查:检查原材料的来源、质量、储存条件等是否
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变质、污染等问题。
3.生产工艺检查:检查生产工艺
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包括加工、制作、储存、运输等环节是否存在卫生问题。
4.产品质量检查:检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包
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
5.包装标识检查:检查产品包装是否符
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包括包装材料、标识、说明书等是否清晰、准确、合法。
6.销售渠道检查:检查产品的销售渠道是否合法、规范,是否存在
假冒伪劣、过期等问题。
7.企业管理检查:检查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8.环境保护检查:检查企业的环境保护措
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9.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企业的安
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0.其他问题检查:根据实际
情况,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检查定义)本办法所称监督检查,是指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员依照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是指具有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资格,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检查对象)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以下统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统称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五条(职权划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异地互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随机抽取生产经营者、随机送派食品安全检查员开展异地检查和交叉互查。
第七条(遵循原则)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企业投诉)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检查员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国食药监总局令第23号-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16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2016年3月4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第二章监督检查事项第八条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一览表
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告知页XXXX—1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通用检查项目:重点项(*)21项,一般项30项,共51项。
说明:1.上表中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2.每次检查抽查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3.上表中除1。
7、3。
4、3。
5、3。
6项以及2.1项中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的检查部分,其他项目均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者.4.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每次检查,还需检查第9项,对食品生产者的检查不需检查第9项。
5。
如果检查项目存在合理缺项,该项无需勾选“是或否”,并在备注中说明,不计入不符合项数。
XX-2 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通用检查项目:重点项(*)12项,一般项22项,共34项.特殊场所和特殊食品检查项目:共19项.所和特殊食品检查项目,不区分重点项和一般项,应逐项检查。
2。
检查过程中,被检查的经营者不涉及的项目,可视为合理缺项并在“备注”栏标注为不适用。
XXXX—3 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重点项(*) 7项,一般项23项,共30项说明:1。
表中*号项目为重点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每次检查的重点项应不少于3项,一般项应不少于7项.2。
检查结果判定方法:①符合:未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和一般项存在问题;②基本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1项及以下不合格且70%≤一般项合格率〈100%;③不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2项及以上不合格,或一般项合格率XX70%。
3。
当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列入下次检查必查项目。
4.存在合理缺项时,一般项合格率的计算方法为:合格项目数/(检查的项目数-合理缺项的项目数)×100%。
XX—4 XX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重点项(*)34项,一般项55项,共89项.2.每次检查重点项不应少于10项。
3。
以抽查形式检查的项目等,在备注栏中要填写必要的检查记录信息,评价仅针对本次抽查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答案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BS2016-3)姓名:岗位:成绩: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3、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4、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6、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7、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机选派)。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8、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回答相关(询问),提供相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协助)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办法பைடு நூலகம்告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 张工 2021年12月24日
通过修订
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谢谢观看
一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全覆盖”检查。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两年对本行 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 按照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 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依法从重从严。同时, 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文件
01 办法公告
03 办法全文
目录
02 通过修订 04 办法解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 的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分总则、监督检查事权、监督检查要点、监督检查程序、监督管理、法 律责任、附则等7章55条。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 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 号,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结果记录表》),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适用范围《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表格,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要点表》中表1-1《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食品(不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2《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3《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4《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表2《结果记录表》适用于对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记录、判定及公布。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细化、补充。
二、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使用按照《办法》的要求,《检查要点表》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不同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的表格,做出了统一规定。
《检查要点表》的告知页,适用于各种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
日常监督检查时应首先填写告知页的相关内容,记录告知、申请回避等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监督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要点表》具体细化了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设定了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对每个检查项目结果设置评价项。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我们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原来由质监、工商、食药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已不能适应改革后的职能调整需要。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新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卫生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需要。
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执行“ 四有两责”的具体举措。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能一发了之,必须对企业是否始终按照发证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办法》通过细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强化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生产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将基层监管部门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答案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BS2016-3)姓名:岗位:成绩:一、填空题(每空 2 分,共50 分)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3、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4、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6、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7、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当由(2 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机选派)。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8、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回答相关(询问),提供相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协助)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食品经营检查要点
食品经营检查要点
食品经营检查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销售者资质: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确保其合法经营。
2.食品销售者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销售者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此外,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健康证明。
3.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检查食品经营场所是否设置在适宜的环境中,远离污染源,并确保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和照明。
4.食品经营过程控制: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以确保食品在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5.食品安全自查与事故处置: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同时,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特殊食品销售要求:对于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应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应的注册备案要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等。
7.进口食品销售要求:检查进口食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标签等。
8.网络食品销售要求:对于网络食品销售,应检查其是否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的义务等。
这些检查要点旨在确保食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的检查内容可能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检查定义)本办法所称监督检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持续合规生产经营,对其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所实施的检查。
第四条(遵循原则)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科学随机、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整合、共享和利用,在监督检查中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数据,完善监督检查措施。
第二章监督检查事权第六条(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组织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中型及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其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及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事权划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规模、分布等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监督检查事权划分,确保监督检查覆盖本行政区域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
特殊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应当由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随机检查和异地检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随机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监督检查要点解析-百度.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解析1、生产环境条件1。
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检查厂区、车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1. 厂区内的道路一般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 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正常天气下不得有扬尘和积水等现象;2。
生产车间地面应当无积水、无蛛网积灰、无破损等;需要经常冲洗的地面,应当有一定坡度,其最低处应设在排水沟或者地漏的位置;3. 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散落; 问题:1。
正常天气下厂区有扬尘和积水问题;2。
车间地面(或墙面有破损或有当场不能去除的污垢、霉变、积水等。
1.2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检查厂区和车间附近是否有污染源1。
重点查看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查看附近是否有有毒有害污染源,或者污染源是否对生产有影响;查看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2。
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厂区垃圾应定期清理, 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不得有苍蝇、老鼠等;垃圾一般应存放在垃圾房或者垃圾桶内,不得露天堆放;3。
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问题:厂区、车间内或附近有影响生产或可能污染食品的污染源,不能当场消除的。
1.3卫生间应保持清洁, 应设置洗手设施, 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检查厂区卫生间设置和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问题:卫生间不清洁,可能对食品生产产生影响的。
1。
4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检查企业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查看是否有洗手设施、干手、消毒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1. 有与生产量或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工作服、帽等有有效消毒措施;2. 更衣室是否消毒,一般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如使用紫外线灯, 检查是否及时更换,如果灯管发黑应当更换;紫外线灯能否打开正常使用3。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包括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自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应依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等,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检查评价,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排查的安全隐患采取及时有效整改及处置措施,保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活动,且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含派出机构)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AA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食品安全自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产品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生产许可条件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结合各自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和所生产的食品,研究制定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义务,对其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是食品安全自查的法定主体。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应当包括自查组织和人员、自查频次、自查内容、自查程序、评价程序、整改要求和风险报告等内容。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负责组织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选择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自身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参考。
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隐患。
完整解读2022新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用ppt
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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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题 - 制度大全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题-制度大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题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我们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原来由质监、工商、食药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已不能适应改革后的职能调整需要。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新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卫生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需要。
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执行“四有两责”的具体举措。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能一发了之,必须对企业是否始终按照发证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办法》通过细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强化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生产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将基层监管部门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五)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的;
(七)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的;
(八)其他妨碍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阻挠、干涉监督检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食品
第十八条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选择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自身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进行评
价,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参考。0YujCfmUCw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
况如实记录,并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eUts8ZQVRd
监督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与不符合3种形式。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rqyn14ZNXI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以及抽检食品种类、抽查比例等内容。检
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EmxvxOtOco
第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
者义务的规定,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SixE2yXPq5
常使用。
□是
□否
1.3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
设施正常运行。
□是
□否
1.4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
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
的使用记录。
□是
□否
1.5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
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是
□否
2.进货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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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解析1、生产环境条件1.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检查厂区、车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1.厂区内的道路一般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正常天气下不得有扬尘和积水等现象;2.生产车间地面应当无积水、无蛛网积灰、无破损等;需要经常冲洗的地面,应当有一定坡度,其最低处应设在排水沟或者地漏的位置;3.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散落;问题:1.正常天气下厂区有扬尘和积水问题;2.车间地面(或墙面)有破损或有当场不能去除的污垢、霉变、积水等。
1.2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检查厂区和车间附近是否有污染源1. 重点查看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查看附近是否有有毒有害污染源,或者污染源是否对生产有影响;查看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2.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垃圾应定期清理,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不得有苍蝇、老鼠等;垃圾一般应存放在垃圾房或者垃圾桶内,不得露天堆放;3.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问题:厂区、车间内或附近有影响生产或可能污染食品的污染源,不能当场消除的。
1.3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检查厂区卫生间设置和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问题:卫生间不清洁,可能对食品生产产生影响的。
1.4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检查企业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查看是否有洗手设施、干手、消毒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1.有与生产量或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工作服、帽等有有效消毒措施;2.更衣室是否消毒,一般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如使用紫外线灯,检查是否及时更换,如果灯管发黑应当更换;紫外线灯能否打开正常使用)3.洗手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4.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有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并遵照执行,有记录(消毒液可以是食用酒精或者次氯酸钠为主的高效消毒剂)。
问题:1.个人衣物同工作服混放,更衣室没有消毒设施或不能正常使用;2.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3.无消毒液配置和使用制度,或记录。
1.5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检查方式:查看相应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可能存在的问题:1.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缺乏或不能正常运行;2.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的照明设施没有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
1.6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检查方式:查看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存放情况,是否有使用记录。
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专门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或包装材料放在一起;领用要有专门记录。
2.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
问题:1.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存在混放;2.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使用记录缺失。
1.7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检查方式:查看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并有记录问题:1.防鼠、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作;2.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情况的记录;3.生产场所发现虫害迹象。
2、进货查验结果2.1 查验食品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检查方式:分别抽查1-2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看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当查验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查验相关检验记录。
问题:1.不能提供抽查的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无检验记录;2.索证资料未及时更新,证照过有效期。
2.2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检查方式:对前项抽查的原辅料品种,检查下列内容:1.查验是否有对应的进货查验记录;2.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即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3.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对获证超过二年的企业)。
问题:1.无进货查验记录;2.进货查验记录格式不完整、内容缺失;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2.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检查方式:对抽查的原辅料品种,检查是否建立和保存了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1.有贮存要求的原辅料仓库,应有温湿度记录;2.原辅料有进出库和领用记录。
3.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不同食品原辅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常见问题:无原辅料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或者记录缺失或记录不完整。
3、生产过程控制3.1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检查方式:1.查看企业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查看自查记录,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处置。
问题:1.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2.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未及时整改或按照要求变更。
3.2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方式:生产现场抽查1-3种使用的原辅料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对照。
1.是否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一致;2.是否与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一致。
问题:1.现场抽查的原辅料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不一致;2.使用的原辅料与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不一致。
3.3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生产投料记录1.是否建立生产投料记录;2.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问题:无生产投料记录,或投料记录不完整。
3.4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检查方式:现场查看1.原料仓库、生产车间不得有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应专门存放,并及时处理;不得在车间内存放;3.抽查的投料记录中不得有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非食品原料重点是原卫生部公告的六批48种物质。
3.5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检查方式:抽查企业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投料记录,对照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抽检产品,进一步验证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6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范围内。
检查方式:查看使用的原料,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提取物或特定部位,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和卫计委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中,应当先经过卫生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问题:使用未通过批准或公告的新食品原料3.7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检查方式:原料仓库、车间等场所,以及进货记录、投料记录以及产品配料表中不得有药品和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国家卫生部门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3.8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一致。
检查方式:检查前应当先查阅企业许可档案。
抽查企业生产记录,查看生产工艺和参数是否与申请许可时提交的工艺流程一致。
问题: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不一致,未及时提出变更或者报告。
3.9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检查方式:检查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记录,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无微生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检查“车间洁净度控制”)。
查看是否建立关键控制点控制制度;生产的成品是否每批次都有关键控制点记录(抽查1-3批次);关键控制点的记录是否项目齐全、完整,与实际相符。
问题:无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与实际不相符。
3.10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检查方式:查看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下列情况:1.工人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2.原辅料、成品等不得从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3.工人不得未经更衣、洗手消毒等进入生产车间;4.低清洁区的工人不得未经更衣、洗手消毒、戴口罩等进入高清洁区;5.未经过内包装的成品不得出生产车间。
问题:生产现场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3.11未发现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
检查方式:查看原料、半成品、成品之间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情况。
1.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除外包装车间外,其他车间内是否有未经脱包的原料,原料表面外包是否有污物(有内包材的原料原则是需要去除外包材;没有内包材的原料需清洁表面后进入车间);2.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查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常见问题:存在原料直接进车间、生熟不分等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情况。
3.12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检查方式:根据生产要求查看生产现场1.是否有必备的温湿度控制设备,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是否定期校准维护,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测。
是否有记录;2.现场温湿度是否达到要求。
问题:1.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无必备的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者控制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无监测记录;2.现场温湿度不能达到要求。
3.13 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检查方式: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1.应有维修保养制度;2.应有维护、保养记录,记录项目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