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关于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的说明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关于肥料登记的有关说明一、登记管理和资料受理机构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发证和公告工作。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按肥料品种不同,各自负责对申请肥料登记产品的资料受理和审查、肥料样品检测工作,并负责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具体事务。
二、登记申请者资格肥料登记的申请者应当是:1、中国境内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肥料生产者。
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其生产产品视为国内产品。
包括“三资”企业生产产品。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企业可由其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其生产企业设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仅在中国大陆销售使用的产品。
这些产品在提供产品资料、试验要求、受理审批等方面有别于国内产品。
三、农业部肥料登记范围1、免于登记产品对经农田长期使用、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包括: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氯化铵,碳酸氢铵,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高浓度复合肥(含那些? )单一微量元素肥等的标准怎样定?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登记产品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
这些登记肥料产品只限在登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
如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使用,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的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委托登记机构备案。
复混肥厂的注册标准是50万元?请查看各地肥料管理部门列表。
3、须向农业部申请登记产品除免于登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产品外的其余产品。
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料也不在登记范围内。
四、登记产品类型以下四类产品为符合农业部现有的成熟(或评审)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属于直接审批的肥料品种,这些产品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将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登记证。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一、肥料登记档案的内容
1、肥料登记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
(1)肥料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文件;
(2)肥料的质量报告,包括原料报告、生产过程管理报告、抽样报告、检验报告等;
(3)肥料标识及产品说明书;
(4)肥料的试验数据,包括主要成分的测定结果、含量测定结果等;
(5)质量记录单;
(6)肥料生产场地用地许可证,设备检验报告、清洁检验报告等;
2、档案的更新
肥料登记档案应定期更新,以确保其内容及时准确。
对于有变更的内容,应及时添加、更新或删除。
二、肥料登记的资料要求
1、原料登记资料
2、生产资料
肥料登记应包括肥料生产日期、肥料的品种、生产成本、产品品质、
产品规格、容量、价格等。
3、销售资料
肥料登记应包括肥料销售时间、销售地点、客户名称、销售量、出库
方式、发票内容等信息。
4、质量管理资料
肥料登记应详细记录每次质量检验的内容,包括检验成分、检验结果、检验依据、检验方法及其他检验信息。
5、其他资料。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境内产品)申请临时登记,申请者应填写《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中文资料(3份)及肥料样品。
其中,毒性报告、菌种安全鉴定报告可以在办理登记时委托受理单位送相关或指定单位办理;残留试验及残留检测方法资料,如没有要求可不提交。
1.生产者基本概况首次申请肥料登记,应提供肥料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资料。
包括:(1)工商注册证明文件。
境内产品,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
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申请登记的肥料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
(2)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生产规模、设计规模等。
(3)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资料。
包括①产品类型、产品名称、技术来源、主要有效成分;②产品剂型、可溶性、稳定性、质量保证期;③适用作物范围以及对作物产量、质量、环境生态的影响;④生产基本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微生物肥料还应提供使用微生物菌种的来源、分类地位、培养条件、检测方法、菌种安全性,以及产品中所使用菌种的鉴定材料、菌体、菌落照片和抹片等资料。
(4)商标注册证明。
商标注册为非强制性法律文本,但建议生产者申请商标注册。
属协议使用商标的,应提交商标持有者允许使用该商标的协议书等合法文件。
(5)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
2.产品执行标准境内产品,应提交产品执行标准。
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产品的企业标准中各项技术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企业标准必须提供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的详细分析方法,包括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表述、允许差等内容。
分析方法引用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注明引用标准号及具体引用条款。
微生物肥料产品的标准,还应提供检测用的微生物培养基配方、培养条件、菌体特征等资料。
企业标准必须经所在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产品标签样式(包括标识、使用说明书)产品和包装标明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产品;所有文字必须合乎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不得大于汉字,计量单位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肥料土壤调理剂登记办理准备资料
肥料土壤调理剂登记办理准备资料第一篇:肥料土壤调理剂登记办理准备资料陕西省肥料(土壤调理剂)登记证办理资料准备1、土壤调理剂登记证在农业部办理,初审在省农业厅土肥站。
2、需要准备的资料为:(1)《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2)《肥料登记申请书》(3)企业证明文件: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标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企业注册证书和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
国外肥料生产企业的注册证书和生产销售证明还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企业所在国(地区)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需提交委托代理协议,代理协议应明确境内代理机构或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职责,确定其能全权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肥料登记、包装、进口肥料等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5)生产企业考核表。
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并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6)产品安全性资料。
安全性风险较高的产品,申请人还应按要求提交产品对土壤、作物、水体、人体等方面的安全性风险评价资料。
(7)产品有效性资料(7.1)田间试验报告。
申请人应按相关技术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规范的田间试验,提交每一种作物1年2个以上(含)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2年以上(含)的试验报告,并附由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田间试验供试样品检测报告。
肥料田间试验应客观准确反映供试产品的应用效果,有确定的试验地点、科学的试验设计和规范的田间操作,由具有农艺师以上职称人员主持并签字认可。
田间试验报告需注明试验主持人并附职称证明材料、承担田间试验的农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相关试验记录和影像资料要留存备查。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农业部对肥料登记资料的要求和程序设置了严格的标准,以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的要求和程序的详细说明:一、资料要求1.申请书:包括申请肥料登记的目的、肥料的名称、规格、用途等详细信息。
2.肥料成分和配方:提供详细的肥料成分和配方,包括主要营养成分、次要元素、微量元素等。
3.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提供肥料的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采购、混合方式、包装过程等。
4.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包括质量控制的措施、质量监控的方法等。
5.产品质量报告:提供最近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报告,包括主要营养成分含量、微量元素含量、重金属含量等。
6.动植物毒性检测报告:提供经过相关机构检测的动植物毒性检测报告,确保肥料对动植物的安全性。
7.环境影响评估:提供肥料生产和使用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报告,包括氮、磷、钾和其他成分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评估。
8.注册证书和批准文件:提供已经获得的其他注册证书和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程序说明1.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3.实地检查:农业部安排人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厂区进行实地检查,确认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
4.检测和评估:将肥料样品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动植物毒性检测和环境影响评估。
5.评审和决策:农业部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决定是否通过申请并发放登记证书。
6.发放证书:农业部向申请人发放肥料登记证书,证明该肥料已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以上是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的要求和程序的详细说明。
这些要求和程序保证了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业部会不断加强对肥料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确保农民和农业生产者使用安全可靠的肥料。
办理有机肥料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
6、通过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和农业部机构认可的、具备检测肥料产品能力的肥料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7、产品包装标识图片(正、反面除肥料登记证印刷位置留空外的真样样产许可证及其产品明细(首次申请肥料登记的企业还须到办理窗口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加盖原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注册商标;
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生产能力、主要生产设备、质量控制措施及售后服务等);
4、企业检测室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图片(正式在办理窗口提交时用A4纸打印);
8、无知识产权争议和产品安全性保证声明;
9、申请作物专用肥产品登记的,需提供配方组成(含中、微量元素的种类和数量)、来源、依据和产品质量标准;
10、申请配方肥产品登记的,需提供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配方组成、肥效试验等证明材料(按照省已公布的配方申请登记该县的配方肥可免)。
11、申请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产品登记的,需提供企业自检的生产原料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及产品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
1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有机肥料需要提供的材料
画黄线的是需要您提供的!
1和8我已经写好了,1您需要再补充一下!
肥料土壤调理剂登记办理准备资料
陕西省肥料(土壤调理剂)登记证办理资料准备1、土壤调理剂登记证在农业部办理,初审在省农业厅土肥站。
2、需要准备的资料为:(1)《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2)《肥料登记申请书》(3)企业证明文件: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标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企业注册证书和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
国外肥料生产企业的注册证书和生产销售证明还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企业所在国(地区)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需提交委托代理协议,代理协议应明确境内代理机构或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职责,确定其能全权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肥料登记、包装、进口肥料等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5)生产企业考核表。
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并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6)产品安全性资料。
安全性风险较高的产品,申请人还应按要求提交产品对土壤、作物、水体、人体等方面的安全性风险评价资料。
(7)产品有效性资料(7.1)田间试验报告。
申请人应按相关技术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规范的田间试验,提交每一种作物1年2个以上(含)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2年以上(含)的试验报告,并附由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田间试验供试样品检测报告。
肥料田间试验应客观准确反映供试产品的应用效果,有确定的试验地点、科学的试验设计和规范的田间操作,由具有农艺师以上职称人员主持并签字认可。
田间试验报告需注明试验主持人并附职称证明材料、承担田间试验的农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相关试验记录和影像资料要留存备查。
土壤调理剂试验应针对土壤障碍因素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开展,提交连续3年(含)以上的试验结果;专用于有机物料堆沤或堆腐的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提交2次(点)堆沤或堆腐试验结果。
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申请流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产品配方、禁限用物质及其含量证明材料
4.生产用地证明
5.生产设施,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描述
6.货物检验报告
7.注册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书
8.申请肥料名录
9.肥料生产和销售资质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格
提供以上材料后,申请人需要填写《农业部肥料登记申请表》。此表格可以在农业部网站上进行下载。表格内需详细填写肥料的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分类、有效成分、产品特点、使用方法等。
五、颁发证书
经过审核通过后,农业部将会颁发肥料登记证书给申请人。颁发证书后,申请人方可销售肥料。证书上明确了肥料名称、有效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如果需要继续销售肥料,申请人需要在证书到期前向农业部重新申请登记。
总体来说,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申请流程虽然繁琐,但是对于经营合法的肥料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而言,具有很大的意义。通过肥料登记证书的申请,国家可以确保农业生产中的肥料质量安全,保障我国的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三、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将填写好的《农业部肥料登记申请表》和各种证明材料递交给农业部的相关部门。递交的材料要求必须齐全、准确,各种证明材料应该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农业部认为递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真实,可能会拒绝申请。
四、申请材料审核
农业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审核包括审核材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果审核通过,农业部将颁发肥料登记证书。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农业部将给予申请人改正的机会。
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部肥料登记证书申请流程
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肥料的使用也变得越来越普遍。但同时,因为肥料的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所以国家也对肥料进行了监管。在我国,由农业部批准的肥料在出售前需要申请肥料登记证书。本文将介绍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申请流程。
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申请流程
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申请流程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是农业用肥料注册和管理的重要证书,其申请流程和要求非常严格和复杂。
本文将介绍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申请流程,供各位申请者参考借鉴。
一、了解申请要求在开始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申请要求。
一般而言,申请者需要提供产品的基本信息、化学成分和用途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同时需要提供产地、生产工艺、规格、包装等关键信息。
申请者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实验室测试报告、公示数据以及销售计划等文件,这些文件需要经过权威机构的检测和审批。
二、填写申请表在了解申请要求后,申请者需要开始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一般由农业部或其下属机构提供,具体格式和内容也会有所不同,需要申请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的名称、规格、标志、生产工艺、成分等详细信息。
此外,申请者还需提交有关产品安全性和环保性等的相关证明和检测数据以供审批机构审核。
三、评估检测和审批填写完成申请表后,申请者需要将其提交给权威机构进行评估检测和审批。
申请者需要向权威机构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申请者在提交申请表时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和流程,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
权威机构在审核过程中会检查申请者提交的文件和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同时还要对产品进行化学成分和用途的评估检测。
如果申请者提交的文件和信息不符合要求,或产品不符合安全性和环保性的要求,权威机构会驳回申请或要求申请者重新提供相关信息。
四、获得证书当权威机构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可以获得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
证书一般由农业部或其下属机构颁发,证书上会详细列出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工艺、成分等重要信息。
申请者需要在证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书复印件提交给相关机构审查。
总之,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是一项非常复杂和重要的任务。
申请者需要扎实掌握申请要求和流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所有的必要文件和信息。
【精品】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1、临时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1)登记资料境内企业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标准、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
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境外及港、澳、台企业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产品质量保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
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外国企业须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港澳台企业须经公证部门公证。
此外,如果属于肥料新产品,还必须提交企业简介、产品特点、产品作用机理的电子版材料。
2)资料要求•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应填写主要养分指标的种类(与企业标准一致);固体产品养分含量用%表示,水剂产品用g/L表示。
产品通用名称由中心统一命名,可不填;商品名称请符合登记规范,不能误导、夸张,不能含数字、序列号等。
含氮产品须明确是否含硝态氮。
•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等生产;应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且申明与原件一致。
•企业标准: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备案,包含主要技术指标(与申请表中一致),有毒有害元素(砷、铅、镉、铬)限量指标,pH,水不溶物(土壤调理剂、有机肥除外),水分含量(仅限固体产品)等。
•商标注册证明:商标已注册的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已被受理的产品须提供受理证明。
•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如实填写。
•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企业如实填写。
•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应当包含商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
•标签及使用说明:请按GB18382-2001规范。
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证流程与需要的材料
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证流程与需要的材料
一、准备阶段
1.准备资质条件:申请人需要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等营业资质。
2.确定产品范围:明确所要申请登记证的产品范围,包括肥料类型、功效特点等。
3.了解法规政策:了解国家关于肥料登记证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农业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申请阶段
1.填写申请表:根据农业部发布的申请表格,填写详细的申请表。
2.提供技术资料: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成分、制造工艺、质量标准等。
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实验室测试报告和证明材料,以证明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3.进行现场检查:农业部会派遣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申请人的生产设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4.进行实验检测:农业部会委托受认可的实验室对申请人提供的产品进行相关的实验检测,以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5.缴纳申请费用:根据农业部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6.等待审批:提交完申请资料后,需要等待农业部的审批,审批过程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如果审批通过,则会颁发肥料登记证。
三、登记后阶段
1.定期检查:一旦获得肥料登记证,申请人需要按照农业部的规定进行定期的产品质量检查和报告提交。
2.更新登记证:肥料登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后需要及时进行更新,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相关材料。
以上是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证的大致流程和所需的材料。
具体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可能会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申请人在进行申请之前要仔细阅读农业部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25条,《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第38号),《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61号).二、审批条件(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登记产品;(二)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质监部门备案通过的企业标准;(四)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有效。
三、审批内容(一)省级登记的肥料种类为:复混肥料类、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类、有机肥料类和床土调酸剂类四类,其中复混肥料类包括执行GB15063-2001的复混肥料、GB21633-2008的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类是执行GB18877-2002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类是执行NY525-2002的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类是执行NY526-2002的水稻苗床调理剂。
除此之外的产品一律到农业部登记。
(二)经检测合格需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床土调酸剂类产品还须进行适宜土壤区域田间试验报告),生产者应当申请办理临时登记,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一年,最多可以两次续展。
(三)在获得临时登记证后,经试销可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五年。
(四)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
临时登记须在失效前2个月内申请续展,临时登记续展有效期一年;正式登记须在失效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正式登记续展有效期五年。
(五)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产品名称和企业名称等不涉及产品质量的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有效期至原有效期满。
四、审批程序及审批时限(一)审批程序1.申请人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申请.2。
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受理后进行审查及生产企业考核后作出决定。
3。
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关于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的说明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关于肥料登记的有关说明一、登记管理和资料受理机构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发证和公告工作。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按肥料品种不同,各自负责对申请肥料登记产品的资料受理和审查、肥料样品检测工作,并负责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具体事务。
二、登记申请者资格肥料登记的申请者应当是:1、中国境内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肥料生产者。
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其生产产品视为国内产品。
包括“三资”企业生产产品。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企业可由其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其生产企业设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仅在中国大陆销售使用的产品。
这些产品在提供产品资料、试验要求、受理审批等方面有别于国内产品。
三、农业部肥料登记范围1、免于登记产品对经农田长期使用、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包括: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氯化铵,碳酸氢铵,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高浓度复合肥(含那些? )单一微量元素肥等的标准怎样定?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登记产品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
这些登记肥料产品只限在登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
如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使用,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的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委托登记机构备案。
复混肥厂的注册标准是50万元?请查看各地肥料管理部门列表。
3、须向农业部申请登记产品除免于登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产品外的其余产品。
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料也不在登记范围内。
四、登记产品类型以下四类产品为符合农业部现有的成熟(或评审)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属于直接审批的肥料品种,这些产品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将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登记证。
农业部肥料登记须知
农业部肥料登记须知1.肥料登记信息申请肥料登记的企业和产品信息将被统一录入、审核、核准进入管理数据库系统,包括产品、企业情况、质量检验、毒理评价、试验效果评价、产品标签等多个分类数据库。
企业应准确提交、核实有关登记信息,以免影响登记。
2. 产品代码企业临时登记申请被受理后,肥料登记受理机构将在登记数据库中为每个受理产品编录产品代码。
产品代码是肥料登记受理机构数据库管理重要检索信息,也是肥料登记受理机构网上登记信息发布的识别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网上信息查询产品代码,及时了解产品登记的进展情况。
企业在登记联系(包括补充资料、邮寄样品、后续登记申请)时,应申明或标明产品代码。
3. 中心与企业联系中心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与企业沟通:一是信函通讯方式。
中心根据登记情况向企业发送不同的通知书,包括检验合同单、检验交款通知书、检验报告通知书、登记审核通知书、标签审核通知书、标签核准通知书、登记评审通知书、登记评审结果通知书、登记证报批通知书、登记证预告通知书、登记证注销通知书、登记终止通知书等。
二是网站信息发布。
中心网站将及时发布登记审核通知、标签审核通知、登记评审通知、登记证报批通知、登记证批准通告、登记证预告通知、登记证撤销通知、交款通知、到款通告、邮寄发票、邮寄检验报告、邮寄毒理报告、邮寄登记证、企业邮寄资料通告、企业邮寄样品通告、无法投递退回信函通告、未知企业汇款通告、登记管理文函通告等。
企业注意查收上述有关通知和邮寄的信函。
三是企业产品报告会。
中心将邀请具有新原料、新工艺特点的产品的企业进行面对面产品情况介绍,了解产品的研发过程和技术特点。
4. 企业与中心联系》企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与中心沟通:一是信函通讯方式。
请企业将补充资料以信函的方式邮寄至中心。
重要资料建议以快递送达,以免丢失。
若以传真方式传送的文件,请将原件补寄至中心。
二是电子邮件方式。
请企业将填报的电子版信息传送至中心信箱。
三是网页留言方式。
若企业在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中心网页留言,将问题提出并署名。
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登记资料要求一、申请者信息2.申请者资质证书:申请者的企业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二、产品信息1.产品名称和型号:提供注册肥料的名称和型号。
2.产品用途:说明注册肥料的用途,例如作物种类、施用方法等。
3.产品成分和含量:提供产品的详细成分和含量,包括主要元素、微量元素、有机物质等。
4.产品质量标准:列出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包括重金属含量、有毒物质含量等。
三、生产过程1.生产工艺流程:提供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序、仓储运输等。
2.生产设备和场地:提供生产设备和场地的相关信息,包括设备清单、设备购置证明、生产车间平面图等。
3.动态监测与记录: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监测与记录数据,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参数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
四、环境信息1.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供产品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报告。
2.废物处理方案:提供废物处理方案,包括废物产生量、分别收集处理方式等。
3.排放标准和监测: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数据。
五、安全信息1.安全措施:提供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生产设备安全措施、劳动防护措施。
2.应急预案:提供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六、检测报告1.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完成产品检测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检测报告:提供产品样品经检测机构检测的报告,包括产品成分检测、质量标准检测等。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肥料登记所需的一些基本资料要求,实际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申请者应仔细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料进行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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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登记资料要求
(一)临时登记(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材料)
1、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3份(需加盖企业印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经营范围应包括申请登记的肥料类别并加盖企业印章)
3、企业概况及产品说明1份(需加盖企业印章;企业概况包括:基本情况、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生产规模、设计规模等。
产品说明包括:产品类型、产品名称、技术来源、主要有效成分;产品的稳定性、质量保证期;使用方法、适用作物范围以及对作物产量、质量、环境生态的影响;生产基本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简述等)
4、产品标识或标签样稿2份(需加盖企业印章;产品和包装标明的所有内容应符合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规定)
5、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1份(需加盖企业印章)
6、商标注册证明文件1份(需加盖企业印章;针对拥有商标者)1份
7、产品田间试验报告 1份(至少一种作物的一年两地或一地两年的小区试验报告,报告应由陕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认定的46个区试单位提供,并提供试验单位出具的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声明)
8、产品执行标准1份(仅适用于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
企业标准需经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9、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各资料只需一份)
(二)正式登记(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材料)
1、肥料正式登记申请表3份(需加盖企业印章)
2、两个省的大田示范试验报告 1份(陕西省的大田示范试验需由陕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统一安排并由省站出具证明)
3、企业概况及产品说明1份(仅适用于有新内容的企业。
需加盖企业印章;企业概况包括:基本情况、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生产规模、设计规模等。
产品说明包括:产品类型、产品名称、技术来源、主要有效成分;产品的稳定性、质量保证期;使用方法、适用作物范围以及对作物产量、质量、环境生态的影响;生产基本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简述等)
4、产品标识或标签样稿2份(仅适用于有新内容的企业。
需加盖企业印章;产品和包装标明的所有内容应符合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规定)
5、产品执行标准1份(仅适用于有新内容的企业。
企业标准需经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6、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各资料只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