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构建供应链物流生态圈——中储股份的多元化战略
632019年第三期下降以及国家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促使中储股份作出向综合服务型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多元化战略决策。
1. 市场环境变化倒逼企业转型自2012年GDP 增速跌破8%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社会物流需求尤其是大宗商品物流需求增速也随之持续回落,以仓储运输为主业的传统物流企业业绩受挫,行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呈大幅下滑态势。
与此相对的是,快递、冷链、物流平台、供应链金融等新兴业态业绩逆势增长,“一带一路”相关物流业务发展势头迅猛。
在经济增速放缓和物流服务需求变化的双重压力下,即便作为行业龙头之一的中储股份也难独善其身,必须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业务领域。
2.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堪忧2013~2016财年,中储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5亿元、5.46亿元、6.67亿元、7.67亿元,呈不断攀升态势。
但值得关注多元化经营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为寻求长远发展或打破现有业务瓶颈而实施的一种经营战略,从世界知名公司发展轨迹来看,通常都经历了由单一业务到多元化发展的转型。
如海尔和通用电气等通过多元化经营成功做大可持续发展的“馅饼”,但也有如可口可乐、洽洽食品、维维豆奶等在多元化道路上落入“陷阱”、栽了跟头。
那么,怎样才能做大做优多元化发展的“馅饼”,而避免掉进盲目多元化的“陷阱”?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股份或公司)的案例为传统物流企业多元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
多元化动因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中外合资性质、国有控股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于199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0787)。
自2013年起,公司业绩持续下滑,主营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关键词:中储股份 多元化 供应链 物流生态圈构建供应链物流生态圈文/杨洪——中储股份的多元化战略的是,同一时期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呈现连续下滑趋势。
田宏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田宏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31【案件字号】(2020)辽01民终153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晓芳孙卓李娜【审理法官】孙晓芳孙卓李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田宏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当事人】田宏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当事人-个人】田宏伟【当事人-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代理律师/律所】田兰生辽宁展拓律师事务所;刘欣荣辽宁良友(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田兰生辽宁展拓律师事务所刘欣荣辽宁良友(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田兰生刘欣荣【代理律所】辽宁展拓律师事务所辽宁良友(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田宏伟【被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本院观点】关于被上诉人是否应当支付上诉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代理实际履行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被上诉人是否应当支付上诉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约定:被上诉人向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85712元(其中经济补偿金215712元、再就业补助金150000元、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上诉人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不得再向被上诉人主张任何赔偿及或补偿权利。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事业部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事业部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事业部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事业部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的技术咨询及服务。
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600787中储股份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中储股份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4,055,174.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850,527.1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6.40%。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3,710,600.77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91.5%。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33,726.43万元。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4,082,981.3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743,670.1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3.93%。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84.64%。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所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有所下降。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中储股份投资活动需要资金25,942.74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33,726.43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上半年中储股份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35,590.51万元,但经营活动所提供的资金不能满足投融资活动对资金的需要。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27,515.3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7,605.95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27,515.39万元。
中储股份简介
董事长致词: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已经来临的今天,高效的物流体系日益成为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中储股份作为大型综合上市物流企业,坚持诚信为本,遵循“技术服务创造价值”的服务宗旨,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拓展物流服务的深度与广度,打造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公共物流平台。
中储股份以优化配置全社会物流资源为己任,以创造供应链价值为目标,致力于成为中国经济和谐发展的促进者,矢志创建国际一流的综合物流企业,为客户和合作伙伴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构架通往成功的桥梁。
中储股份愿与您精诚合作,共同演绎现代物流的经典华章。
第一部分中储公司简介1、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简介2、中储股份历史沿革3、中储股份组织框架4、中储股份公司规模5、中储股份天津物流中心发展状况第二部分中储优势呈现1、产品优势2、品牌优势3、信息优势4、网络优势第三部分中储企业文化1、中储股份服务理念2、中储股份质量目标3、中储股份的客户观第四部分项目保障措施1、标准服务流程2、保障措施3、应急处理方案第五部分合作成功案例第六部分中储企业资质第一部分中储公司简介1、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简介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具有40多年历史的专业物流企业,为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配送、加工、分销、现货交易市场、国际货运代理、进出口贸易、信息加工等综合物流服务,并充分利用其土地资源的优势,开发地产、实业开发等多元化的经营。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在全国中心城市和重要港口设有子公司及控股公司100多个,凭借巨额的存量资产、完备的硬件设施、优质的服务品牌,形成了以分布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大中型仓库为依托,以信息化为纽带,以现代物流技术为手段,覆盖全国、辐射海内外的综合物流服务网络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多维服务体系,为客户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便捷的运输路线、最低的物流成本,提供最佳的物流服务。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资产125亿元,占地面积1300万平方米,货场面积450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万平方米。
中储股份内部管理制度
中储股份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合理,保护公司和员工利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定,任何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采取多数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第七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公司的监督管理,监事会定期开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公司内设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生产部等基本管理部门。
第十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胸怀全局,公正廉洁,做到科学决策,坚持原则,保证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三章内部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全面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要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发言,不得损坏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要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要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若有违反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内部交流要服从公司领导和上级的指示,不得私自处理公司重要事务,违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要维护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任何违反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要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不得进行虚假报告,不得进行财务作假,否则将受到处罚。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九条公司内部控制必须保证公司财务的安全,保护公司的财产,做到严密、有效。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要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系统,做好资金的收支管理。
合并版本(吴淞大场)---传真
联系人:毛锦山、杨嘉栋 座机: 021-33790944 传真: 021-33790685 邮编: 201900
中储上海大场分公司 137 号仓库业务大厅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 137 号
联系人:李峥 、 张宝明 座机:021-56681853/56680249 传真:021-56680969/66516776 邮编:200436
三、货物出库
3.1 货物出库 3.1.1 中转货物:乙方凭甲方的铁路领货凭证正本发货。 3.1.2 储存货物:乙方凭甲方开具的与预留给乙方的提货单样张一致的有效提货单正本发货。 3.1.3 甲方要求使用提货单传真件发货的,提货单传真件与提货单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产生的风险 由甲方承担。甲方提货时须在传真件上注明提货车辆车牌号或有效证件号(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或行驶证 号等)或注明买方提货凭证号。 3.1.4 乙方依据甲方提货单(含传真件)上注明的发货信息进行发货。提货单有效期按甲方出具的提货单设 定日期为准,有效期自提货单(含传真件)开单日起计算,含开单日,逾期作废。甲方提货单未注明有效期, 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对超过有效期的提货单(含传真件)提货,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发 货。 3.2 提货单(含传真件)有效期内的仓储费由甲方承担。
收货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淞分公司 收货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闵分公司
整车到站:上海杨行站
整车到站:上海闵行站
专 用 线: 五四一专用线
收货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场分公司 收货单位:上海中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整车到站:上海桃浦车站
整车到站:上海桃浦车站
专 用 线:中储大场专用线
六、责任义务: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储存需要特殊保管条件的货物时,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管措施,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 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1.2 合同到期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续签合同手续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甲方按续签合同的规定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论文稿)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对当前的国内、国际的物流公司复杂多样的形式,我们小组成员抽取中国比较成功的物流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研究。
我们主要从中储公司的简介、主要的业务、主要客户群体、公司的竞争战略分析和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进行阐述和研究。
一.公司简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储运)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大型中央企业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性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于199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多年来,公司按照市场化要求,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市场定位,构架新型管理模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道,进行了一系列配股、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表现出较高的成长性,总股本从上市之初5000 万元扩张为6.2 亿元,增长11 倍;净资产从1.2 亿元增长到11.3 亿元, 增长8.4 倍;总资产从1.7 亿元扩展为30.1 亿元, 增长18.4 倍;实现利润累计 5.2 亿元。
2011年进入中国500强企业。
2010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获“中国物流杰出企业奖”、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2010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100强”、“上市公司金牛百强-交通运输行业”等称号;连续十年获天津百强企业”。
公司占地面积900万平方米,露天货场350万平方米,库房200万平方米,铁路专用线78条7起重运输设备近千台,年吞吐能力6000多万吨,居于国内仓储行业龙头地位。
中国储运以专业化、网络化、集约化、信息化运作模式,形成了以实体网络为依托,以信息化为纽带,以现代物流技术为手段,以大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质押融资、多式联运、加工制造、物流设计、内外贸易、科技开发、现货市场、电子商务、金属材料检验等综合配套的全方位、全天候多维物流服务体系。
二.主要业务仓储中储股份是现代化的物流中心,形成了全国范围内集仓储、运输配送、国内国际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质押监管融资、现货交易市场等多功能的综合物流节点网络,可承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物流、大型生产企业产品仓储运输分销、工业、民用商品交易等业务。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致: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储集团”或“控股股东”)的委托,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律师”)就中储集团增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储股份”或“公司”)股份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称“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颁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称“《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中储集团增持中储股份(以下称“本次增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制作和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在前述核查过程中,本律师得到中储集团和中储股份的保证,其所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有关材料上的所有签字和/或印章真实,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者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专项核查意见的事实和文件资料均已向本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本律师依据对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了解及对中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开并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律师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开披露。
本律师依法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相关投资者本次增持的主体适格性中储集团系中储股份的控股股东。
2015年12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73号文核准,中储股份向境外战略投资者CLH 12(HK)Limited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9,972,649股。
发行完成后,中储股份总股本增至2,199,801,033股。
其中,中储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62,189,841股,占中储股份总股本的比例由51.74%减少至43.74%。
中储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029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赵晓宏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长韩铁林先生、董事谢景富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姬书明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3、董事会秘书彭曦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董事会报告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标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上述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薛斌已回避表决,合计所持有的1,006,195,716 股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中储股份:中国储运(郑州)物流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储运(郑州)物流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国储运(郑州)物流产业园投资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韩枫项目选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豫十路南、紫辰路东。
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投资总额74790.71万元,49%为自有资金,51%为银行贷款。
经营范围:以双层平台库房和专线仓库为主开展仓储及配送业务,以中小物流企业总部基地提供配套服务,打造多功能、全方位、一体化现代物流产业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69950.64㎡,建设期为3年。
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双层平台库房、专线仓库、通用仓库、中小物流企业总部基地及控制中心等配套设施。
建设背景及必要性:现代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河南省确定的“十三五”服务业五大主导产业之一。
郑州市发展现代物流业具有优越区位交通条件、雄厚产业基础、广阔市场空间、良好政策环境和重大战略平台支撑,特别是随着产业转型、消费升级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现代化物流成为郑州市最具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发展进程持续加快,郑州物流中心老址区域已成为市区繁华地段,货车禁止通行,土地交储已迫在眉睫。
此时,为保存行业优势、保留优质业务、满足市场需求、勇担社会责任,均要求着新项目建设刻不容缓地进行。
并且,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市现代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也是大势所趋。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明确了郑州市从政治、经济、文化、对外交流等各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所担负的引领、辐射、集散功能。
作为引领区域现代化发展方向的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市的发展将立足于国际竞争领域,塑造代表国家形象的特大型都市。
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企业信用报告_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闵分公司
中储股份:关于董事长及部分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编号:临2020-033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部分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0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韩铁林先生辞职的议案》、《关于谢景富先生辞职的议案》和《关于伍思球先生辞职的议案》,鉴于韩铁林先生已到退休年龄以及谢景富先生、伍思球先生的工作变动,同意韩铁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意谢景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意伍思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由于韩铁林先生、谢景富先生、伍思球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韩铁林先生、谢景富先生、伍思球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同意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韩铁林先生、谢景富先生、伍思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的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梁伟华先生、李大伟先生、李勇昭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1日附:董事候选人简历1、梁伟华,男,1965年生,硕士。
历任中国集装箱总公司进出口部筹备组负责人(副处长)、信息中心主任、运输事业部副经理(兼),中国集装箱总公司总裁助理,中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国集装箱控股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中集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重庆中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十大物流公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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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志在成为中国人首选的国内物流运营商, 公司以“为中国提速”为使命,凭借一流水准的运作体 系和持续完善的服务网络,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 快速、专业的精准物流服务。 德邦物流的企业文化,我们称其为“德邦长青法 则”。它是德邦人所共享并遵循的使命、愿景、核心价 值观等企业文化核心的总和。它明确我们的目标,规范 并指导我们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 共创德邦物流的长青基业
7、南方物流集团
南方物流集团是一家现代化综合服务型第 三方物流企业,业务涉及运输、仓储、配送、 装卸、加工、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策划与咨询、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及商贸一体化等。集团下属 公司包括有广州南方物流有限公司、广州云埔 南方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汇风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南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南商物流有 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物流有限公司、南方物流 (无锡)有限公司、南方物流(新疆)有限公 司、南方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南翔、郑州、 东莞、重庆、中山、上海、成都等十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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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快运承担全国铁路旅客行李、中小学生课本、救 灾物资等公益性运输服务,多次圆满完成国家政府主管部 门交办的专项运输与物流服务任务,成为政府物流服务平 台。公司还承担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的全程物流服务及供 应链管理,向旅客提供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已经成为动车 组列车服务的一大亮点。同时,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已成 为西藏最大产业之一,为当地政府增加了税收,并为当地 藏族群众增加了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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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伊始,为了切实将公司的管理理念落到实处, 创立物流公司的服务品牌,落实“专家型代理、人性化服务”的代理准则,以 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在系统内全面展开。其中,以“中国远洋 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客户完全满意度测评系统”(TCSS)的开 发和实施作为客户服务重点工作率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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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18年10月18日
目录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二、关于选举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
三、关于选举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四、关于选举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条款依次顺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关于选举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七届董事会已到换届期限,经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韩铁林先生、莫志明先生、赵晓宏先生、谢景富先生、刘起正先生、伍思球先生、王炜阳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其中,莫志明先生和王炜阳先生为第二大股东CLH 12 (HK) Limited(持股15.45%)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韩铁林,男,1958年生,1982年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历任机械工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副处长,北京四维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奥瑞恩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中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财务本部常务副部长、部长、总经济师,本公司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现任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Henry Bath & Son Limited董事长(兼),诚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本公司党委书记、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莫志明,男,1964年生,硕士学位。
历任国泰航空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康捷空国际物流公司董事,DHL供应链北亚区首席执行官、全球空运负责人等多个管理职位,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首席商务官、中国区联席总裁,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赵晓宏,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
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资源开发部经理、贸易本部总经理、商贸部经理、商贸本部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广州公司总经理(兼),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七届董事会董事。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谢景富,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国物资储运天津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天津)物资国际招商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储
运天津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本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事业部总经理(兼),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七届董事会董事,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刘起正,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货运代理公司经理助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货代一部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货代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湛江货运代理公司董事,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七届董事会董事、工会主席。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伍思球,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程师。
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信息情报中心主任、信息情报处助理、企业管理部副处长、信息处处长、物流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总经理,中储电子商务(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本公司物流事业部总经理(兼)、武汉事业部总经理(兼);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七届董事会董事。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王炜阳,男,1965年生,学士学位,工程师。
历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地产开发部总经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天津泰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航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普洛斯(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普洛斯(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天目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提请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关于选举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七届董事会已到换届期限,经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高冠江先生、刘文湖先生、董中浪先生、马一德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董中浪先生为第二大股东CLH 12 (HK) Limited(持股15.45%)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高冠江,男,1952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中国建设银行委托代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文湖,男,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
历任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主任,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中浪,男,1964年生,硕士学位。
历任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董事销售部长,欧麟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集团物流总监。
现任钟鼎(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欧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上海基舍供应链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马一德,男,1967年生,博士、博士后。
现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文澜特聘教授,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第一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
高等研究院兼职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政协委员、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提请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关于选举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七届监事会已到换届期限,经公司监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学明先生、彭曦德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学明,男,1959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人事劳资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董事长(兼),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七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本公司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彭曦德,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
历任中国储运杂志社广告经营部主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天津物流中心副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部总经理、七届监事会监事、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兼)、中储物流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兼)。
本公司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提请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