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奴”现象看居民消费观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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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着眼于“房奴”现象,通过对“房奴”的定义及其产生原因的分析,看“房奴”现象对中国当前消费观念的影响,最后提出解决“房奴”现象带来的相关问题的四点建议。

关键词:房奴;房屋贷款;消费观念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住有所居是民生之保障,是社会安定之基础。近年来,一部名叫《蜗居》的电视剧在全国各地陆续热播,并且在各地播出均获得收视冠军。片中展现的“房奴”问题引起了全国的热议,《蜗居》表达了现实社会中无数年轻人“买房难,住房难”的心声,抒发了他们的心理诉求。

一、“房奴”的定义

“房奴”一词是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房奴”是指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为了解决居住问题,不得不采取借款和贷款的方式获取购房款,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需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还贷款本息,从而造成家庭生活的长期压力,影响正常消费的一种社会现象。高比例的还贷使家庭基本生活支出、教育支出、医药费支出和抚养老人的支出显著减少,使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让人感到奴役般的压抑。

国际通行看法认为,如果月还贷额超过个人月收入的1/3,将出现较大还贷风险,并影响生活质量,而据焦点房地产网的一项最新调查,我国32.18%的人月还贷额占到了收入的50%,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奴”。他们在享受自有住房的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和精神上的压力。

二、“房奴”产生原因

(一)传统观念及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影响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住有所居是民生之保障,是社会安定的基础。马斯洛需求理论认为,人最基本的需求是生理需求,即对衣食住行的需求。其中的住就是指对住房的需求,住房是人生存的基本需求,也是人们归属感的重要保证。传统观念认为,房屋作为“家”的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房屋作为实体财产也是自身实力的一种象征。在物质至上的婚恋观大行其道的今天,大部分人都倾向于用物质来衡量价值,所以女人在选择另一半的时候,是否有房就成为评价男性实力和能力的重要指数。

(二)租房政策及法律的不完善

有专家指出,在欧美一些国家,年轻人一般大学毕业以后,大概十年以后才进入房地产市场买房子,购房人中35岁以上的人占大多数,而我国购房人中多数是25到35岁的年轻人。他们宁愿身负重压,贷款买房,也不选择租房,问题在于我国租房的相关法律不健全,导致租房很没有安全感。如果中国能出台相关对租房者利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房奴”的压力会减轻不少。

(三)城市化进程加快及分配制度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显著提高,消费水平也日益提升,但是随着改革深入,职业铁饭碗被打破,住房分配政策的改变又唤醒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市场机制转变的过程中,住房资源由国家分配向由市场分配,而房屋具有居住和投资双重价值,使得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由调查预测,到2025年中国将有大约10亿人居住在城市。中国进入超速的城市化进程。大量青年涌入城市,随之而来的是住房的紧张,从而产生蜗居、蚁族以及蛋形蜗居等新生的社会现象。中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每年至少有600万的大学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在城市工作,面临着结婚,成家,购房的实际问题,他们希望在梦想的城市立足,却缺乏充足

的资金,依靠自己的工资收入购房只能是一种愿望,他们只能通过贷款买房来实现留在城市的梦想。

三、“房奴”现象的影响

(一)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长期以来,受短缺经济的影响,中国绝大部分消费者仍然抱有传统的消费观念。“先入为主”、“无债一身轻”等观念仍然是统治消费领域和消费信贷领域的主导思想,现代消费理论和消费观念还没有深入到广大消费者心中,更谈不上成为广大消费者的自觉行为。但是消费观念在更新,传统消费观念逐渐破除,消费信贷市场有很大发展。

“房奴”现象的出现是我国城市化、现代化发展中的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贷款购房是一种提前消费的市场行为,支持贷款购房有利于扩大有效需求,活跃市场,促进经济增长。“房奴”现象具有过度消费的特点,贷款购房是在透支今后数年的消费能力,高房价使很多人背上巨额债务,追求豪华大面积住宅,盲目放大对未来收入的预期,牺牲当前日常消费。如果这种现象任其发展,就会导致基础消费需求的大幅度下降,当这种现象成为普遍现象时,就会产生“挤出效应”,导致内需不足,影响经济的长期发展。

(二)对社会及个人的影响

房奴现象呈现的是一种值得警惕的社会风险。很多按揭贷款买房的人,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旅游,害怕银行涨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他们常说自己已经叩响“忧郁症”的大门,进入恶性循环。“房奴”现象的存在,对社会稳定,生活质量和个人心理健康都有严重影响,同时助推了房价的上涨,高房价又推动了投机行为,导致贫富分化,社会动荡。

(三)对银行的影响

个人信用机制是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正常开展的一套规章制度和运作模式。中国完整的个人信用机制尚未健全,银行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通,获取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且成本高,这都无形加大了购房信贷的风险程度。

购房贷款担保机制实行购房信贷往往要求消费者提供担保,担保是还款的第二来源,担保是否真实有效,直接关系到消费贷款风险的大小。但中国现行的《担保法》只有生产性信贷规范,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相关规定,致使许多消费者在申请消费信贷时难以提供借款人要求的担保而无法获取贷款。

购房信贷风险防范和转移机制不成熟。购房信贷的一个突出现象是,首期付款比例较大。这是因为贷款的银行承担的风险较高。在“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经营原则下,不可能不做出严格的要求。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缺乏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机制。同时,中国的贷款安全保障制度,如办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的政府担保,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保险担保尚未健全,致使银行的贷款风险不能有效地转移和分担。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得不提高贷款的“门槛”,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这就使得许多消费贷款的条款设置与消费者的愿望大相径庭,限制了消费者信贷的使用。

“房奴”现象增加个人住房贷款坏账风险,个人信用缺失,影响银行经营的安全性。一旦按揭业务的借款人因下岗等多种因素造成收人突然下降,又缺乏可变卖的原始积累资产,就会大大削弱其偿还能力,从而形成按揭贷款坏账风险。即使银行试图以变卖抵押楼宇来补偿,也会受到居住房拍卖、产权交易等方面的限制和楼宇折价及处置税等方面的损失,从而对银行产生资产质量和流动性风险的压力。

四、解决“房奴”现象的建议

(一)转变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房价上涨与政府行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因此就必须转变房价上涨-政绩-升迁的利益机制。政府绩效的评估应该转变到以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指数”上升为目标。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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