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ppt人身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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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 人身保险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考点
1、公司的特点:如公司短期及长期目标的重点。 2、市场的特点:如营销培训、销售方法等。 3、产品的特点: 参与分红的险种就应采取较保守的定价假设; 保费递减的定期保险的退保率要低于均衡保费的定期保险退保率; 若某险种初期的现金价值较高,就会导致较高的退保率;
例题:在人寿定价的各种假设中,影响定价假设公司的特点包括( D ) A 投资收益率 B 人口及其结构变化 C 股票市场状况 D 公司短期及长期目标的重点
(三)人寿保险的定价方法 营业保费等价公式法——我国保险监管机构目前要求的定价方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法就是营业保费等价公式法。
(四)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
1、死亡率:在人的幼年时期,死亡率随年龄的增长逐渐降低;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在人的成年时期,死亡率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升高;
2、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自然保费。 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计算公式是: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1)按照缴费方式分类,可分为趸交年金和期交年金。
(2)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可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3)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三)简易人寿保险
考点:1、为了防止逆选择,简易人寿保险大多采用等待期或削减 给付制度。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病、死、残 ”。
例题:在人身保险中,与人寿命和人体有关的“生、老、病、 死”残通常被称为 ( ) B A 保险对象 B 风险事故 C 保险责任 D 保险标的
(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可以分为标准体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人身保险》PPT课件
4. 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 保险和团体保险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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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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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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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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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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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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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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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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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人身保险的原则ppt课件
也是因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即过错在
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赔偿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所受到的损失,而不是仅仅退还保费。
近因原则
• 陈某之父陈光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约定疾病死亡保险金额为4000元,意外伤害死 亡保险金8000元,受益人陈某,一天下午,陈光 因摔倒后伤及头部,感觉头痛,晚饭时饮酒二两,
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便是以《保险法》的该规定,而主
张作为被保险人的工人没有签字,保险合同应属无效。
但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法律业务方面较投保人更为熟悉,具有明显的
专业优势地位。按照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订约时负有
告知等一系列义务,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明知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合同无效,应明确告知投保人
我国现行《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 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 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 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案例分析:
蓝某和其妻子赫某结婚,一直未能生育。2001年9月30日,蓝某得知当地的派 出所捡到一名弃婴,二人与派出所办理了领养手续,并且给该婴儿起名为蓝倩, 并且为蓝倩上了户口,户口上注明,蓝倩的出生日期为2000年11月19日。 2002年1月23日,蓝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并交纳了3000元保
案例分析:
某煤矿作为投保人为其所有的工人集体投保,
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交纳了相应 的保费,但作为被保险人的工人没有在保险合 同上签字。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该煤矿发 生矿难,导致两名矿工死亡,矿工家属索赔时,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7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残疾程度分为七级三十四项,既适合因意外伤害导致 残疾的保险金给付,也适合作为疾病引起的残疾保险 金的给付标准。
(三) 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1.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支出医疗费用时,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予以补偿。 2.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范围 医疗费用给付的范围包括治疗费、药费、抢救费、住 院费等。
第1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在保险合同有效
期内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 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的界定
意外伤害包含“意外”和“伤害”两个 必要条件。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 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 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3.残疾保险金给付的注意事项 (1)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应由
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保险金的申请人。 (2)被保险人的身体残疾程度鉴定,应提供由保
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3)被保险人的身体损伤在医疗终结时间内彻底
治愈的不予以伤残给付。 (4)《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
第2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1)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2)特约保意外伤害 2.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项目 (1)死亡保障 (2)残疾保障 (3)意外伤害保险的派生项目
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判定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 (3)意外伤害是造成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三) 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1.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支出医疗费用时,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予以补偿。 2.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范围 医疗费用给付的范围包括治疗费、药费、抢救费、住 院费等。
第1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在保险合同有效
期内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 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的界定
意外伤害包含“意外”和“伤害”两个 必要条件。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 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 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3.残疾保险金给付的注意事项 (1)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应由
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保险金的申请人。 (2)被保险人的身体残疾程度鉴定,应提供由保
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3)被保险人的身体损伤在医疗终结时间内彻底
治愈的不予以伤残给付。 (4)《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
第2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1)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2)特约保意外伤害 2.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项目 (1)死亡保障 (2)残疾保障 (3)意外伤害保险的派生项目
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判定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 (3)意外伤害是造成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第七章团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团意险”,是以团 体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 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残疾给付全部或部 分保险金的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和 给付方式与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基本相 同。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常见险种 一类是通用型的,保险责任单一,费率取决于被保 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金额选择的幅度较自由,适 合与团体健康险组合成灵活多变的保险计划 另一类是可以“对号入座”的“现成品”,专为某 个行业或特定人群设计的具有某种特色的产品。
三、团体保险保障计划的设计思路 (一)设计团体保险保障计划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1、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原则。 每一团体保险保障计划,都应以保险需求为中心,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例如客户想要一 个以年金保险为中心的保障计划,那么在险种挑 选与组合时就要选取几种年金保险作为中心,其 他短险为辅助,如果客户暂不需要短险,营销人 员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不能搞搭售。
3、团体风险状况分析 由于缺乏风险管理的知识,更多时候团体对自身 所面临的各类人身风险并没有一个全方位的认识, 更不知如何应用经济手段进行合理处置,以最小 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所以要站在客户的 角度分析团体面临的风险和亟待解决的保障问题, 应该将保险保障计划置于该团体整个风险管理计 划当中,并考虑到客户已有的保障计划和风险管 理方式,以理财顾问的身份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 理。
3、团体万能寿险。
团体万能寿险是以团体保险的方式投保的万能寿 险,这种险种在很多方面与个人万能寿险保单的 功能相似。
因为投保团体万能寿险的团体中的被保险人是根 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保险金额的,保费则完全由 雇员自己承担而雇主一般不承担任何保费,所以 与其他的团体寿险不同,在成员脱离团体时,仍 然享受该团体保险计划的保障,而不必将团体保 险转变为个人保险。
第七讲 人身保险(上)
外伤害保险 专门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以致身体蒙受损伤而提供保险保 障。
2. 特种伤害保险 范围仅限于特种原因或特定地点所造成的伤害,可以分为航空 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伤害保险、交通事故伤害保险、电梯乘客 伤害保险、船员伤害保险、团体伤害保险、职业伤害保险等不 同种类。
第十一章 人寿保险
适合人群:
一类是那些在短期内担任一项有可能危及其生命的临时工 作,或急需保障的人。 另一类是那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子女尚未成年的人。
(一) 定额定期寿险
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保持不变。
(二) 递减定期寿险
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递减定期寿险保单的 续期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通常不变。 1. 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死亡保险金与递减的抵押贷款未偿付额相对应的递减定期保 险计划。
(三) 递增定期寿险
递增定期寿险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在整个保险] 期间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递增。 递增定期寿险的保费一般随保额的增加而增加,保单所有人 通常有权在任何时候固定递增定期寿险所规定的保险金额。 功能主要是应付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问题。
二、 终身寿险
又叫终身死亡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投保人按时 缴纳保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 都给付保险金。
3.财产保险属于损害赔偿保险,在现实中,一般没有其他产品可以替 代它的这一功能;而人身险,特别是一些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质,其 替代产品相对较多。因此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保费费率的高低具有更 强的敏感性。
三、 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一) 人身保险一般都是长期性业务,并使用均衡费率
在人身保险中,如果以当年死亡率作为依据计收保费,就会出 现年轻的被保险人缴费负担较轻、年老的被保险人缴费负担过 重的情况。
2. 特种伤害保险 范围仅限于特种原因或特定地点所造成的伤害,可以分为航空 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伤害保险、交通事故伤害保险、电梯乘客 伤害保险、船员伤害保险、团体伤害保险、职业伤害保险等不 同种类。
第十一章 人寿保险
适合人群:
一类是那些在短期内担任一项有可能危及其生命的临时工 作,或急需保障的人。 另一类是那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子女尚未成年的人。
(一) 定额定期寿险
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保持不变。
(二) 递减定期寿险
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递减定期寿险保单的 续期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通常不变。 1. 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死亡保险金与递减的抵押贷款未偿付额相对应的递减定期保 险计划。
(三) 递增定期寿险
递增定期寿险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在整个保险] 期间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递增。 递增定期寿险的保费一般随保额的增加而增加,保单所有人 通常有权在任何时候固定递增定期寿险所规定的保险金额。 功能主要是应付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问题。
二、 终身寿险
又叫终身死亡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投保人按时 缴纳保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 都给付保险金。
3.财产保险属于损害赔偿保险,在现实中,一般没有其他产品可以替 代它的这一功能;而人身险,特别是一些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质,其 替代产品相对较多。因此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保费费率的高低具有更 强的敏感性。
三、 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一) 人身保险一般都是长期性业务,并使用均衡费率
在人身保险中,如果以当年死亡率作为依据计收保费,就会出 现年轻的被保险人缴费负担较轻、年老的被保险人缴费负担过 重的情况。
《保险学》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储蓄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具有特殊性
小讨论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讨论一下, 保险的储蓄性与银行的储蓄有何不同?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保险的种类
按照人身保险保障的范围划分 :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人身保险投保的方式划分 :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主要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 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自杀毕竟是死亡的一种,保险公司用以计算保险费的死亡率中包括了各 种死亡因素,其中也包括自杀。 领取死亡保险金的是受益人,完全免除保险人的责任,会给受益人的生 活带来很大的困难。 大多自杀是一时冲动产生的,很少有人在投保时就计划好2年之后自杀。 即使当初有这种想法,2年之后思想往往也会发生变化。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保单贷款条款
➢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其 投保的保险人申请贷款,习惯上称为保单贷款。
➢ 因保单贷款会影响保险人的资金运用,有可能使保险人减少资金收益,因 此投保人需承担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非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将 保险单进行质押。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二、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 ➢ 年龄误告条款 ➢ 宽限期条款 ➢ 中止和复效条款 ➢ 自杀条款 ➢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 保单贷款条款 ➢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 红利任选条款 ➢ 战争除外条款
保险学第七章人身保险
3.两全保险 3.两全保险 (1) 两全保险的概念 (2) 两全保险的特点
(1) 两全保险的概念 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内 死亡还是生存至期满,保险 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 保险。
(2) 两全保险的特点
① 寿险业务中承保责任最全面的一个险 种。 ② 费率最高。 ③ 保费中,既有保障因素,又有储蓄因 素,而且储蓄因素占相当的比重。 ④ 保额包括保障保额,保障保额随保单 年度的增加而减少,期满时为零。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概论 人身保险的业务种类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论
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 (一)保险标的不同 (二)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 (三)保险期限不同 (四)基本职能不同 (五)经营技术不同 (六)储蓄性不同
(一)保险标的不同
3.复效时的注意事项
(1)投保人必须在保险合同效力中 止后两年内提出复效申请 (2)被保险人申请复效时符合投保 条件 (3)付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4)两年期限结束,未申请复效, 保险合同终止。
(五)自杀条款 1.自杀条款产生原因 2.自杀条款的主要内容 3. 自杀条款的注意事项
2.自杀条款的主要内容 《保险法》66条规定:“以死亡为 给 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 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 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 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 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三)宽限期条款 1.宽限期条款产生的背景 2.宽限期条款的主要内容 3.宽限期条款的注意事项
2.宽限期条款的主要内容
《保险法》57条:“合同约定分期 支 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费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 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 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 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14-第七章:人身保险(2011修订版)
(七)保单贷款条款
合同满一定期限后,投保人可以保单为质押向保险人 申请贷款 贷款金额:低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
归还:按期归还,并支付利息
发生事故或退保:从保险金或退保金中扣除贷款本息 当贷款本息达到现金价值时,合同即行终止
(八)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合同满一定期限后,投保人不按期交保费 时,保险人自动以保单下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 费,此项垫交保险费,投保人要偿还并支付利 息,垫交保险费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要 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垫交保险费及利息;当 垫交保险费本息达到退保金时,合同即行终止; 必须保单中有此条款,并经保单持有人同意。
2、《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死亡保险
注:计算自杀年限的另一个始点:自保险合同复 效时起重新计算
(六)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1、基本内容 适用:分期交费的人寿保险合同 内容:当保险单下已积累现金价值, 如果投保人不交保费时,可以有4种选择: (1)申请退保:退保金 (2)减额交清:保额减少,期限、责任不变(趸缴) (3)展期定期:期限减少,保额、责任不变(趸缴) (4)现金价值垫交:当现金价值不足,效力中止
3、万能保险
A、定义---交费灵活、保额可调、非约束性
B、主要特征--死亡给付模式---A方式:均衡给付(给付额因定) B方式:随现金价值变化 保费交纳---在规定幅度内交费任意 结算利率---最低保证利率 费用收取---初始费用、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
续费、退保费用
分红保险 均衡保费,比 普通寿险保单 价格偏高
2、特征: (1)风险选择对象---团体(性质、职工、人数、保额) (2)使用团单--- 1张总保单,每个被保险人1张保险凭证 (3)成本低---手续简、节约佣金、免体检、避免逆选择
07第七章-人身保险
(2)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的,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4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五)自杀条款
1、基本内容: (1)合同生效一定时期(我国规定为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死亡属责任 免除 (2)合同生效一定时期(我国规定为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死亡属保险 责任。 2、处理方法: 2年内自杀死亡,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年后自杀死亡,承担保险责任,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3、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限制:合同成立之日起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二年后。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5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六)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
基本内容:分期缴费的寿险合同,当投保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 继续缴纳保险费时,保险单项下已经积存的责任准备金,投保人 可以任意选择处理方式: 1、申请退保。体现为现金返还 2、改为交清保险单。 即:原保险单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均不变,保险金额相应 的降低,此后不再缴保费。 3、改为展期保险单。 即:原保险单改为保险金额不变的死亡保险,而保险期限相 应缩短。 4、投保人可以在投保时或保费宽限期满前书面声明,在超过宽 限期仍未交付续期保费时,将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续期保 险费进行垫交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 七 章
人身保险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节
健康保险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定义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三、人寿保险的种类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3
一朝结缘
三、人寿保险的定价
第七章保险法精品课件
要求:
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 通知各保险人 。
赔偿:按比例
四、保险事故的处理
施救措施
申请赔偿
部分损失
残余价值
代位请求赔偿
请求赔偿的除斥期间:
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六节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
多种原因间断发生
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
如果多种原因都属于保险事故:
如果多种原因既有保险事故,又有
非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非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除外事故
案例1:
一艘船投保了定期保险,在保险期
内的一次航行中受损,保险公司因 为该船存在设计缺陷不适航,拒绝 赔付。法院认定损失由不适航和恶 劣天气共同造成,近因有两个。恶 劣天气是承保风险,设计缺陷造成 的不适航在被保险人非明知的情况 下不是定期保单的除外风险。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经纪人 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 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第四节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索赔和理赔 保险欺诈及法律后果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三)最大诚信原则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原则。”
(四)损害赔偿原则
“任何人不能通过损失而获取利益”
重复保险
(五)保险代位原则
保险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 保险人按照约定赔付了被保险人的 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之后, 取代被 保险人的地位, 行使被保险人所拥 有的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救济。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介绍PPT课件
至
终
身
特 征 二 有具 现有 金一 价定 值储
蓄 功 能 , 具
特 征 三 期相 寿同 险情 况 下 , 费 率 高 于 定
授课:XXX
12
两全保险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 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3
两
特
全
征
保
一
险
兼
具
保
障
和
储
蓄
功
能
特 征 二 寿费包 险率含 都比身 高定故 期和 寿生 险存 和给 终付 身,
近因 原则
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由于导致保 险损失的原因可能会有多个,因此近因原则对认定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 险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事故,则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反之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损失 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 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保险的作 用在于补偿损失,而不能让一些人因投保而获利,否则就会带来严重的道 德风险和骗保行为 。
•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
可保利益
•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 养、赡 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 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8
特 征 三 、生 养存 老保 等险 支金 出可 以 用 于 教 育
授课:XXX
13
二、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课件
17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保险
(1)定义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 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2)主要特征 ①投资账户设置 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③保险费
④费用收取
18
第二节 人寿保险 (3)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特点 ①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至少连接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 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 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 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29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七)保单贷款条款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性人身保险 合同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保 险人申请贷款。
(八)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一般是一年或
两年之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
人则自动以保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 该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
1、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4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三)宽限期条款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
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中
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通常是一个月或两个
月)。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正常。
6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三、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保险
(1)定义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 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2)主要特征 ①投资账户设置 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③保险费
④费用收取
18
第二节 人寿保险 (3)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特点 ①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至少连接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 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 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 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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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七)保单贷款条款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性人身保险 合同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保 险人申请贷款。
(八)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一般是一年或
两年之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
人则自动以保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 该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
1、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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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三)宽限期条款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
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中
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通常是一个月或两个
月)。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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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三、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七章 人身保险
终身寿险有时被看作是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 100岁时的两全保险。
(2)特点
提供终身保障,每一张有效保单必然发 生给付。 投保人一般以均衡保费的形式缴纳保费。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二)生存保险
1、生存保险的含义 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 保险。 生存保险可以分为单纯的生存保险和年金保险。
三、 人身保险的分类(续)
(五)按是否体检划分 有体检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经过体检才能 确定是否接受承保的保险。 无体检保险是指不用体检即可承保的保险。 (六)按是否有投资功能分类 传统型寿险 创新型寿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一)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 亡作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履行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二)人寿保险的分类
1、定期寿险(定期死亡保险)Term (1)概念
Life
insurance
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 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为给付保险 金的条件,如果被保险人保险期满仍然生存时,则 不给付保险金,保险费归保险人所有,不予退还。 中途退保也不退还保险费。 定期寿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 这种保险适合收入较低而急需较高保险保障的人购 买,通常作为两全保险或终身寿险的补充,也可用 作贷款的担保手段。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一)人身保险标的的特征
1、人身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于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不存在重复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 额保险问题。 3、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续)
(二)人身保险经营的特征 1、人身保险采用均衡费率。 2、对每份寿险保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由业务本身的长期性所产生的特点:
人身保险理赔PPT课件
-
10
人身保险理赔
(二)人身保险理赔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 2、实事求是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
11
人身保险理赔
二、人身保险理赔流程 1. 接案 2. 立案 3. 初审 4. 理赔调查 5. 理赔计算 6. 复核审批 7. 结案归档
-
12
人身保险理赔
二、人身保险理赔流程 (一)接案
接案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 接受客户的报案和索赔申请的过程。 1、出险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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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理赔
⑴ 领取死亡保险金 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火化证
明或殡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与身份证复 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户籍 证明;若为疾病死亡,须提供门、急诊或 住院病历。
-
21
人身保险理赔
⑵ 领取伤残保险金
条款约定由区、县级医院以上包括 区、县级医院开具的伤残证明,或由保 险公司指定医院或机构开具的伤残证明; 因伤残在区、县级医院以上包括区、县 级医院就诊的所有病史资料(包括门、 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检查 报告、X光片、CT片、MRI片等)。
-
4
(3)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起计算。
-
5
第二节 人身保险理赔实务
10.1 人身保险理赔概述 10.2 人身保险理赔流程 10.3 人身保险索赔中的保险欺诈及其防范
-
1
人身保险理赔
一、人身保险理赔概述 (一)索赔与理赔
人身保险的概念、分类与作用(ppt 24页)
14倍年收入 13倍年收入 12倍年收入 10倍年收入 9倍年收入 • 根据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者死亡后,家 庭为恢复或维持原有的经济生活水平而 产生的各种财务需求来确定保险金额。
1、现金需求(善后基金、抵押贷款基金、 教育基金、应急基金)
2、收入需求(家庭调整期收入、子女独 立前所需收入、配偶终身所需收入、赡 养父母所需收入)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 我国:四个因素 国外: ➢生命价值法 ➢收入置换法 ➢家庭需求法
生命价值法
1、美国寿险大师休伯纳 2、内容:
人的生命价值是指一个人未来收入或个 人服务价值扣除个人生活费用后剩余部 分的资本化价值。
3、估计生命价值的简单方法 确定个人的工作和服务年限
估计未来工作期间的年平均收入
5、生命价值法的缺陷 忽视了社会保险等收入来源
预期收入收到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准 确估计
忽视了通货膨胀
收入置换法
根据家庭需求和收入确定保险金额, 同时还考虑了社会保险和通货膨胀 因素,保险金额用家庭年收入的倍 数表示。
合理的保险金额与年龄、年收入之间的关系
年龄
最高保险金额
16~30 31~35 36~40 41~45 46~49 50~52 53~56 57~60
冲击
(五)保险的储蓄性
第三节 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 2、强制保险 二、按投保方式 1、个人保险 2、团体保险
三、按承保技术分
1、普通人寿保险 2、简易人寿保险 四、按保障范围分
1、人寿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健康保险
五、按人身保险的需求效用分类
1、保障型 2、储蓄型 3、投资型 六、按有无利益分配分
七、按风险程度分(标准体、次标准体、 弱体保险)
保险产品介绍说明ppt模板
• 财产损失保险是指狭义的财产保险,是以 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企业财 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 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等。
• 对于个人理财而言,主要的财产保险产品 包括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机动车辆 保险、盗窃保险等等,在进行保险规划时 要特别注意。
期内死亡不给 付不退费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给付保 险金
3.生死两全保险
• 生死两全保险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 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都由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 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 生死两全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较大地满足了投保 者取得生命的保障和投资的愿望。
期内死亡给付 保险金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给付保 险金
保险产品
第二节 保险产品介绍
按标的分类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按功能分类 按性质分类
保障型保险(消费型产品) 储蓄型寿险(还本型产品) 投资型保险(收益型产品) 补偿性保险
给付型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雪中送炭
锦
财产保险
上
添 花
物质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社会福利
信用保险
社会救济
非寿险
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1.死亡保险
• 死亡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 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 险的期限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 险。
期内死亡给付 保险金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不给 付不退费
2.生存保险
•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 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寿保险。如果 被保险人期内死亡,保险人毋须给付保险金,也 不退还保险费。
• 对于个人理财而言,主要的财产保险产品 包括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机动车辆 保险、盗窃保险等等,在进行保险规划时 要特别注意。
期内死亡不给 付不退费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给付保 险金
3.生死两全保险
• 生死两全保险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 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都由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 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 生死两全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较大地满足了投保 者取得生命的保障和投资的愿望。
期内死亡给付 保险金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给付保 险金
保险产品
第二节 保险产品介绍
按标的分类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按功能分类 按性质分类
保障型保险(消费型产品) 储蓄型寿险(还本型产品) 投资型保险(收益型产品) 补偿性保险
给付型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雪中送炭
锦
财产保险
上
添 花
物质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社会福利
信用保险
社会救济
非寿险
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1.死亡保险
• 死亡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 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 险的期限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 险。
期内死亡给付 保险金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不给 付不退费
2.生存保险
•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 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寿保险。如果 被保险人期内死亡,保险人毋须给付保险金,也 不退还保险费。
8第七章人身保险
注意:
1、最后生存者年金: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生 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
(记:见利忘义) 2、变额年金:是指年金给付额按资金帐户的投资收益水平进行调整的 年金保险。是针对定额年金在通货膨胀下保障水平降低的缺点而设计的。
3、最低保证年金
确定给付年金:规定了一个最低保证年数,在规定 年数内无论被保险人生存与否均可 得到年金给付
1、风险事故是与人的生命和身体有关的生、老、病、死、残
2、以生命风险作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其主要风险因素是死亡率。死亡 率是变动的,但较其他事故发生概率而言又是相对稳定的。 3、寿险经营中面临巨灾风险较少,寿险经营的稳定性也较好。
因此,在寿险经营中对于再保险手段的运用是相对较少的。
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P211
退还年金
三:简易人寿保险
P218 1、简易人寿保险是一种低保额、免体检、适应一
般低工资收入职工需要的保险。 2、为了防止逆选择,大多采用等待期或削减期制
度。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死亡,保险人不负给付 保险金责任或减少给付金额。
四、团体人寿保险 P219—P221
1、定义:用一张总的保险单对一个团体的成员及其生活依赖者提供人 寿保险保障的保险。
是储蓄性极强 的一种保险。
二、年金保险的分类 P216—P217
划分标准
年金种类
缴费方式
趸缴、期缴
被保人数
个人、联合、、最后生存者、联合及生 存者
给付额是否变动 定额、变额
开始给付日期 即期、延期
给付方式
终身、最低保证、定期生存
年金——是一种有规则、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金
二、年金保险 P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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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ppt-人身保险(1)
2020/11/26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一、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 o 1.保险保障的原则 o 2.公平合理的原则 o 3.稳定灵活的原则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二、利息理论基本知识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三、生命表(Life Table)
o 1.概念:追踪一批人,逐年记录该人群的死亡人数, 得到该人群从出生到死亡为止的各年龄死亡率,并 进一步构成表格式模型,称为生命表
o 2.分类:
o
①国民生命表和经验生命表。
o
②完全生命表和简易生命表。
o
③选择表、终极表和综合表。
o
④寿险生命表与年金生命表。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四、生命年金 o 期末付生命年金的现值 o 期首付生命年金的现值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二节 人寿保险费率厘定
o 一、人寿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 o 1.影响因素分析:利率、死亡率、费用率 o 其他因素:失效率、分红率、残疾率 o 2.人寿保险费的构成:纯保费+附加保费 o 二、人寿保险纯保费的计算 o 1.寿险趸缴纯保费的计算 o 2.寿险年缴纯保费的计算 o 3.寿险营业保费的计算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现值:( Present value),也称在用价 值,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 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折现的金额, 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 流出量折现的金额。
o 年金终值(普通年金终值):指一定时期内, 每期期末等额收入或支出的本利和,也就是 将每一期的金额,按复利换算到最后一期期 末的终值,然后加总,就是该年金终值
o 单利(simple interest)是指按照固定的 本金计算的利息
o 计算公式:
o
C=P*r*n
oHale Waihona Puke S=P*(1+r*n)
o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复利: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 也就是利上有利。
o 计算公式:S=P(1+i)n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厘定
o 一、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o 二、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计算 o 1.纯费率的计算原理 o 2.纯费率的计算方法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3rew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1/26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2020/11/26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一、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 o 1.保险保障的原则 o 2.公平合理的原则 o 3.稳定灵活的原则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二、利息理论基本知识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三、生命表(Life Table)
o 1.概念:追踪一批人,逐年记录该人群的死亡人数, 得到该人群从出生到死亡为止的各年龄死亡率,并 进一步构成表格式模型,称为生命表
o 2.分类:
o
①国民生命表和经验生命表。
o
②完全生命表和简易生命表。
o
③选择表、终极表和综合表。
o
④寿险生命表与年金生命表。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四、生命年金 o 期末付生命年金的现值 o 期首付生命年金的现值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二节 人寿保险费率厘定
o 一、人寿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 o 1.影响因素分析:利率、死亡率、费用率 o 其他因素:失效率、分红率、残疾率 o 2.人寿保险费的构成:纯保费+附加保费 o 二、人寿保险纯保费的计算 o 1.寿险趸缴纯保费的计算 o 2.寿险年缴纯保费的计算 o 3.寿险营业保费的计算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现值:( Present value),也称在用价 值,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 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折现的金额, 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 流出量折现的金额。
o 年金终值(普通年金终值):指一定时期内, 每期期末等额收入或支出的本利和,也就是 将每一期的金额,按复利换算到最后一期期 末的终值,然后加总,就是该年金终值
o 单利(simple interest)是指按照固定的 本金计算的利息
o 计算公式:
o
C=P*r*n
oHale Waihona Puke S=P*(1+r*n)
o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一节 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理论
o 复利: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 也就是利上有利。
o 计算公式:S=P(1+i)n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厘定
o 一、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o 二、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计算 o 1.纯费率的计算原理 o 2.纯费率的计算方法
第7章ppt人身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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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1/26
第7章ppt人身保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