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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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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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连结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为进行资金运用而设立的专门独立账户。 为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不同投资偏好,保险公司往往设立多个投资账户,采取不同的投 资策略,供保单所有人选择。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账户和确定资产在不同投资账户之间的 比例。 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基础 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投资账户应具有明确的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范围和比例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保持不变的的定期寿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 保险人按保单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2)递减定期寿险(Decreasing Term Life Insurance) • 递减定期寿险又叫保额递减定期死亡保险,是指死亡保险 金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年递减的保险。
8
• (3)增额定期寿险(Increasing Term Life Insurance) • 增额定期寿险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间保单保额在初始保额的基
27
二、投资连结保险与传统非分红产品和传统分红产品的区别
项目种类
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风险
客户自己承担
收益性
不固定Βιβλιοθήκη 资金运作专门账户(单独运作)
现金价值
随账户价值变化而变化
保险费
固定交费或灵活交费
死亡、全残给付金额 取账户价值与保额两者较高者
手续费 利益来源
透明化 投资运作
资产管理运用 展业资格 收益状况
础上按约定的金额或比例逐期递增。 • (4)可续约定期寿险 • 可续约定期寿险包含一个可续保条款,它允许保单所有人在某
一特定期间末(如保单生效对应日、距离被保险人第65个生日 最近的那个周年之前的任何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续保一个 定期保险,而不必出示可保证明。 • 此外,还包括可转换定期寿险、平均余命定期寿险、展期定期 保险、连生死亡保险、储蓄定期保险等
三、投资连结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为进行资金运用而设立的专门独立账户。 为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不同投资偏好,保险公司往往设立多个投资账户,采取不同的投 资策略,供保单所有人选择。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账户和确定资产在不同投资账户之间的 比例。 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基础 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投资账户应具有明确的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范围和比例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保持不变的的定期寿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 保险人按保单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2)递减定期寿险(Decreasing Term Life Insurance) • 递减定期寿险又叫保额递减定期死亡保险,是指死亡保险 金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年递减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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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额定期寿险(Increasing Term Life Insurance) • 增额定期寿险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间保单保额在初始保额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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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连结保险与传统非分红产品和传统分红产品的区别
项目种类
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风险
客户自己承担
收益性
不固定Βιβλιοθήκη 资金运作专门账户(单独运作)
现金价值
随账户价值变化而变化
保险费
固定交费或灵活交费
死亡、全残给付金额 取账户价值与保额两者较高者
手续费 利益来源
透明化 投资运作
资产管理运用 展业资格 收益状况
础上按约定的金额或比例逐期递增。 • (4)可续约定期寿险 • 可续约定期寿险包含一个可续保条款,它允许保单所有人在某
一特定期间末(如保单生效对应日、距离被保险人第65个生日 最近的那个周年之前的任何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续保一个 定期保险,而不必出示可保证明。 • 此外,还包括可转换定期寿险、平均余命定期寿险、展期定期 保险、连生死亡保险、储蓄定期保险等
第五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
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签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四)除外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 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 动或活动;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 错药品、检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 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 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的自伤和自杀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从保险原理上讲可以承保的,但,保险人考虑到意外 伤害的概率大或限于承保能力,不愿承保。
在办理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经与保险人特别约 定,另外加收保险费后予以承保的。
1.战争造成的意外伤害。 2. 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如: 被保险人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江河漂流、赛车、 拳击、摔跤等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有伤害后果:死亡或残疾或 支付了医疗费用
保险期限之内指被保险人遭受以外伤害之日起(90 或180天)发生了死亡或残疾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直接原 因或近因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判定方法
5.3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见品种
• 具有代表性的险种。 • 一、学生平安保险 • 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 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签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四)除外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 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 动或活动;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 错药品、检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 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 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的自伤和自杀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从保险原理上讲可以承保的,但,保险人考虑到意外 伤害的概率大或限于承保能力,不愿承保。
在办理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经与保险人特别约 定,另外加收保险费后予以承保的。
1.战争造成的意外伤害。 2. 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如: 被保险人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江河漂流、赛车、 拳击、摔跤等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有伤害后果:死亡或残疾或 支付了医疗费用
保险期限之内指被保险人遭受以外伤害之日起(90 或180天)发生了死亡或残疾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直接原 因或近因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判定方法
5.3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见品种
• 具有代表性的险种。 • 一、学生平安保险 • 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 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PPT课件
4. 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 保险和团体保险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2019/5/14
16
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2019/5/14
21
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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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2019/5/14
6
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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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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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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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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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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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三)家庭成长期 • 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一般为9-15年。在这一
阶段里,家庭成员不再增加,家庭成员的年龄都在 增长,家庭的最大开支是保健医疗费、学前教育、 智力开发费用。同时,随着子女的自理能力增强, 父母精力充沛,又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投资经 验,投资能力大大增强。
第十章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2024/2/27
•3
第一讲 财务生命周期中的 保险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 满足顾客财务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及周期中的风险 财务生命周期中财务需求的满足 生命周期中人身保险需求的测算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25
测算原理
• 以家庭风险为分析基础 • 以家庭主要成员万一不幸为假设 • 测算继续实现家庭原有合理财务目标所需资源缺口
•2024/2/27
•26
测算方法
• 倍数法则 • 生命价值法
方法 缺陷
• 遗属需求法
四步
•2024/2/27
•27
•2024/2/27
Contents
• 使危险因素相对稳定
保险利益的变动是危险因素变化的重要原因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 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 不直接体现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利害关系,而体现为投
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或者依赖关系 • 特征:无法衡量,不存在代位求偿(特殊处详见代位原
则),必须是确定、现有的
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六)退休养老期
第6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第七章团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团意险”,是以团 体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 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残疾给付全部或部 分保险金的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和 给付方式与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基本相 同。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常见险种 一类是通用型的,保险责任单一,费率取决于被保 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金额选择的幅度较自由,适 合与团体健康险组合成灵活多变的保险计划 另一类是可以“对号入座”的“现成品”,专为某 个行业或特定人群设计的具有某种特色的产品。
三、团体保险保障计划的设计思路 (一)设计团体保险保障计划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1、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原则。 每一团体保险保障计划,都应以保险需求为中心,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例如客户想要一 个以年金保险为中心的保障计划,那么在险种挑 选与组合时就要选取几种年金保险作为中心,其 他短险为辅助,如果客户暂不需要短险,营销人 员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不能搞搭售。
3、团体风险状况分析 由于缺乏风险管理的知识,更多时候团体对自身 所面临的各类人身风险并没有一个全方位的认识, 更不知如何应用经济手段进行合理处置,以最小 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所以要站在客户的 角度分析团体面临的风险和亟待解决的保障问题, 应该将保险保障计划置于该团体整个风险管理计 划当中,并考虑到客户已有的保障计划和风险管 理方式,以理财顾问的身份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 理。
3、团体万能寿险。
团体万能寿险是以团体保险的方式投保的万能寿 险,这种险种在很多方面与个人万能寿险保单的 功能相似。
因为投保团体万能寿险的团体中的被保险人是根 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保险金额的,保费则完全由 雇员自己承担而雇主一般不承担任何保费,所以 与其他的团体寿险不同,在成员脱离团体时,仍 然享受该团体保险计划的保障,而不必将团体保 险转变为个人保险。
人身保险课件
17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保险
(1)定义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 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2)主要特征 ①投资账户设置 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③保险费
④费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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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3)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特点 ①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至少连接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 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 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 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29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七)保单贷款条款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性人身保险 合同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保 险人申请贷款。
(八)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一般是一年或
两年之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
人则自动以保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 该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
1、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4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三)宽限期条款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
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中
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通常是一个月或两个
月)。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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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三、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保险
(1)定义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 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2)主要特征 ①投资账户设置 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③保险费
④费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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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3)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特点 ①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至少连接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 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 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 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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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七)保单贷款条款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性人身保险 合同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保 险人申请贷款。
(八)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一般是一年或
两年之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
人则自动以保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 该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
1、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4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三)宽限期条款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
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中
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通常是一个月或两个
月)。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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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三、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人身保险医学核保实务PPT89页【89页】
个人人身保险医学核保实务
主要内容
重大疾病核保 医学核保的几个问题
一、重大疾病核保
重大疾病保什么
基于特定疾病的确诊 完全符合定义 保险金给付不是根据被保险人能否工 作 被保险人可能会完全康复 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而不是其家属
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险种的形态上,大多是一个重大疾病 保险和一个寿险的组合 寿险以死亡率为精算基础,而重大疾 病保险与罹病率和死亡率均有关系 一般有等待期、标准除外责任条款
吸烟
患冠状动脉疾病的风险是不吸烟的3-6倍;患心梗的机 会是不吸烟的2倍,严重吸烟者为4倍
重大疾病核保—心梗
对核保的影响:
年龄:依据年龄制定检查标准 血脂:应检查血脂全套,而不只是胆 固醇—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 蛋白、高密度脂蛋白 密切注意糖尿病的情况 对有多个风险因素的人群应特别慎重
重大疾病核保—中风
重大疾病核保—实务
在以下情况下应采取审慎的态度:
有医疗背景的人员投保高额重大疾病保险 为未成年人投保高额重大疾病保险 年轻人投保短期的重大疾病保险 连续多次主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 40岁以后主动首次投保 保额或保费与财务状况不一致 临界免体检保额投保
重大疾病核保—实务
低保额件的核保
统计表明:
不管体格检查是如何进行的,其都为保险公司 提供了最有价值的保护作用
重大疾病核保—案例
问题—如何核保?
为何转氨酶升高?
病毒型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NO 脂肪肝-NO(正常血脂、正常体重、B超正常) 酒精性肝炎-告知应酬性少量饮酒? 多器官紊乱-NO 试验误差-NO(两个酶都显著升高)
为何腹部超声正常?
重大疾病核保—案例
主要内容
重大疾病核保 医学核保的几个问题
一、重大疾病核保
重大疾病保什么
基于特定疾病的确诊 完全符合定义 保险金给付不是根据被保险人能否工 作 被保险人可能会完全康复 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而不是其家属
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险种的形态上,大多是一个重大疾病 保险和一个寿险的组合 寿险以死亡率为精算基础,而重大疾 病保险与罹病率和死亡率均有关系 一般有等待期、标准除外责任条款
吸烟
患冠状动脉疾病的风险是不吸烟的3-6倍;患心梗的机 会是不吸烟的2倍,严重吸烟者为4倍
重大疾病核保—心梗
对核保的影响:
年龄:依据年龄制定检查标准 血脂:应检查血脂全套,而不只是胆 固醇—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 蛋白、高密度脂蛋白 密切注意糖尿病的情况 对有多个风险因素的人群应特别慎重
重大疾病核保—中风
重大疾病核保—实务
在以下情况下应采取审慎的态度:
有医疗背景的人员投保高额重大疾病保险 为未成年人投保高额重大疾病保险 年轻人投保短期的重大疾病保险 连续多次主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 40岁以后主动首次投保 保额或保费与财务状况不一致 临界免体检保额投保
重大疾病核保—实务
低保额件的核保
统计表明:
不管体格检查是如何进行的,其都为保险公司 提供了最有价值的保护作用
重大疾病核保—案例
问题—如何核保?
为何转氨酶升高?
病毒型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NO 脂肪肝-NO(正常血脂、正常体重、B超正常) 酒精性肝炎-告知应酬性少量饮酒? 多器官紊乱-NO 试验误差-NO(两个酶都显著升高)
为何腹部超声正常?
重大疾病核保—案例
人身保险产品介绍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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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逸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或“原位癌”的,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1) 被保险感染艾滋病毒或者患艾滋病;2)遗传 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变异;3) 投保人队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4)被 保险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 制措施;5)主动吸食注射毒品;6)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有效行驶证;7)战争、 暴乱、军事冲突等;8)核爆炸、核辐射、核 污染等。
15
保费交付方式、给付方式
保费交付方式:月缴、年缴随心选择,主险和附加险 须一同支付,在网络支付
领取保险金方式:1、领取满期保险金。可以一次性 领取;2、也可以签订年金保险合同,将保险金作为 一次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给付保险金方式:5日内作出核定,清醒复杂30日内 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10日内给付保险金义 务,若30日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还从低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的利息损失,不属于保险 责任的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通知受益人发出拒绝 给付通知
12
保险期限、特点
保险期间:本主险的保险合同的期间20年。 保障期限:8年 特点: ① 轻松投保零负担; ② 双重保障; ③ 涵盖条款约定的30种重大疾病; ④ 一旦确诊,赔付全额保险金; ⑤ 投保方便,保险费低; ⑥ 网络核保、网络查费
13
馨逸人生两全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身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 投保人队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2) 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 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资本主保险合同诚 意或者效力回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 时无民事行为能力除外;4)主动吸食注射 毒品;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无有效行驶证;6)战争、暴乱、军事冲突 等;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等。
馨逸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或“原位癌”的,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1) 被保险感染艾滋病毒或者患艾滋病;2)遗传 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变异;3) 投保人队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4)被 保险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 制措施;5)主动吸食注射毒品;6)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有效行驶证;7)战争、 暴乱、军事冲突等;8)核爆炸、核辐射、核 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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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交付方式、给付方式
保费交付方式:月缴、年缴随心选择,主险和附加险 须一同支付,在网络支付
领取保险金方式:1、领取满期保险金。可以一次性 领取;2、也可以签订年金保险合同,将保险金作为 一次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给付保险金方式:5日内作出核定,清醒复杂30日内 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10日内给付保险金义 务,若30日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还从低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的利息损失,不属于保险 责任的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通知受益人发出拒绝 给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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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特点
保险期间:本主险的保险合同的期间20年。 保障期限:8年 特点: ① 轻松投保零负担; ② 双重保障; ③ 涵盖条款约定的30种重大疾病; ④ 一旦确诊,赔付全额保险金; ⑤ 投保方便,保险费低; ⑥ 网络核保、网络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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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逸人生两全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身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 投保人队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2) 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 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资本主保险合同诚 意或者效力回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 时无民事行为能力除外;4)主动吸食注射 毒品;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无有效行驶证;6)战争、暴乱、军事冲突 等;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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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
分设账户, 采用固定
独立核算
费用率时
采用固定 死亡率时
分红险特征: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 (可分配盈余的70%)
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定价精算假设比较保守,所以保单价格 较高
保险给付,退保时还有红利
分红保险保单的红利
红利利源: 利差益 死差益 费差益
现金领取方式 现金,抵交保费,累计生息,交清 保额
无论生死在确定 期限内一直有
退还差额
简易人寿保险
• 低保额 • 免体检 • 适应低工资收入人群 • 缴费期短(月,半月,周) • 采用等待期或削减给付制度(为防止逆选择) • 费率略高于普通人寿险(免体检造成死亡率高,业务
繁琐使管理费增加,失效率高使得保险成本提高)
团体人寿保险
• 团体应为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被保险人为在职人员(退 休,退职的不算)
纯保费
• 储蓄性强。 纯保费分
为:危险 危险保费
保费,储 蓄保费
储蓄保费
死亡给付
形成责任准备金, 生存给付或中途
退保
年金保险
• 年金保险是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 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 隔不超过1年的人寿保险
年金险
交费方式
被保险人 数
给付额是 否变动
给付开始 日期
给付方式
投资连结保险
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 死亡保险金额设计方法: 方法A: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两着较
大者 方法B:给付两者之和 PS:个人投资连结险在签发时死亡风险保额不得
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团体的可以为0,有 年金选择权的也可以为0. 费用收取: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风险保 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 保费用
deng交
期交
定额
变额
即期
延期
按被保险 人数分
年金险分类
个人年金
联合年金
最后生存 者
联合及生 存者
有人死亡 即终止
只要有人生存 即给付且金额
不变
只要有人生存 但金额会变少
Hale Waihona Puke 年金险分类按给付方式 分
终身年金
最低保证年 金
定期生存年 金
只至死亡
为防止受领人过早死 亡,丧失领取年金权
利
确定给付年 金
退还年金
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保险金额是双方约定后确定。一般从两个方面 考虑: 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需要的程度。 投保人交纳保费的能力
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保险人无物上求偿权, 物上代位权
保险合同的储蓄性
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人身保险采用均衡费率。终身 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最强
人身风险的特殊性
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为稳定 再保险手段运用相对较少
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标的价值没有客观价值标准。 保险标的发生率的高低:标准体,非标 准体
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保险标的不能用货币来衡量,所以保险利益没有量的规定性。 (除债务)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需要在投保时存在,在理赔时 可以不存在
• 团险特征:对象是团体(A投保团体必须合格,独立核算 )(B在职人员)(C投保人数限制,若保费由双方承担, 参保率》75%。若完全雇主支付,参保率为100%)(D保 额限制:全部相同按等级分)
• 团险特征:使用团体保险单。成本低。计划灵活。采用经 验费率
新型人寿保险
新型人寿 险
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 险
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合同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
普通型人 寿
年金
简易人寿 保险
团体人寿 保险
新型人寿 保险
死亡
生存
两全
普通型人寿险
普通型
死亡
生存
两全
定期
终身
交费方式分
普通终身 限期交费 deng交终身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两全保险
• 两全险: 死亡或生 存均给付
第七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定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 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 伤残或疾病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 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金的 保险。
人身保险分类
人身保险 按保险标的
人寿保险 意外险 健康险
人身风险的特征
年龄误告条款
• 年龄不够的可以解除合同,且退还现金价 值
• 实际年龄小的要退还多收保险费 • 实际年龄大的要补交少收保险费
宽限期条款
• 宽限期为两个月或60天,宽限期内未付款, 效力不受影响
• 但从催告之日起超过30天未支付或超过宽 限期60天未支付,合同中止,或由保险人 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定价假设
保费
纯保费 附加保费
危险保费 储蓄保费
影响定价 假设因素
经济和社 会环境
公司特点
市场特点
产品特点
定价假设
死亡率假 设
利率假设
失效率假 设
费用率假 设
平均保额
生命表
保守
国民生命 表
经验生命 表
定价方法
• 营业保费法:营业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 费组成(寿险业刚刚发展起来时使用)
• 营业保费等价公式法:营业保费的精算现 值等于未来保险给付,费用和利润的精算 价值)---考虑因素:死亡因素,利率因素, 附加费因素
• 积累公式法:将保费与保险给付和费用的差 额为利率积累到未来的某点
• 根据利润指标进行定价:每年末的字长份 额必须等于现金价值再加上一个边际
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保单持有人在交纳一定量的 首期保费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 任何时候交纳任何数量的保费
死亡给付模式: A方式:均衡给付 B方式:直接随保单现金价 值的变化而改变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 • 年龄误告条款 • 宽限期条款 • 复效条款 • 自杀条款 • 不丧失价值条款 • 保单贷款条款 • 自动垫交保费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人寿保险合同订立时, 超过法定时限(通常规定为两年)后,保 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时 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 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保险合同无效 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 保险人在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自其知 道有解除事由之日期,超过30天不履行则 消灭。
复效条款
• 中止合同两年内未申请合同复效的,保险 人有权解除合同,退还保险现金价值
自杀条款
• 购买保险两年后自杀,保险人承担保险金责任
不丧失价值条款
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申请退保。 把原保险单改为交清保险单 将原保险单改为展期保险单
保单贷款条款
• 将现金价值作为质押
人寿保险的定价
• 定价基础 • 定价方法 • 责任准备金